Contract
有限責任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110.07.30 版)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由機關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各項內含選項者,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
定。
二、本標案名稱:有限責任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111 學年度新生制服採購
三、採購標的為:111 學年度新生制服
四、本採購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五、本採購:非共同供應契約。
六、本採購為:未分批辦理。
七、 招標方式為:
依採購法第 49 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限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案始得採行)。
八、 本採購:
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九、本採購:非以統包辦理招標。
十、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十一、本採購依採購法第 33 條第 3 項:
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十二、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 35 條:不允許提出替代方案。十三、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1 式 1 份。
十四、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
用英文。
十五、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 111 年 8 月
15 日(一)上午 09 時。
十六、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本校晨曦 11 樓會議室
十七、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依採購法不公開或不限制廠商出席人數者免填):3 人
十八、 本採購開標採:
1.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
2.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十九、押標金金額:新台幣兩萬元整二十、 押標金有效期:30 天
二十一、押標金繳納期限:111 年 8 月 12 日(五)17:00 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
二十二、履約保證金金額:新台幣兩萬元整
二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得標廠商由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二十四、保固保證金金額:新台幣兩萬元整
二十五、保固保證金有效期:一年(甲方驗收合格之日期一年內)
二十六、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由履約保證金轉為保固保證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二十七、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有限責任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公室
二十八、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繳納。
二十九、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其未依招標文件規定繳納或已發還者,並予追繳:(無需押標金之案件免列)
(一)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
(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或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
(三)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四)得標後拒不簽約。
(五)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履約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六)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
前項追繳押標金之情形,屬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繳納者,追繳金額依招標文件中規定之額度定之;其為標價之一定比率而無標價可供計算者,以預算金額代之。
附記: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 9 月 16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733 號令):
1.有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者」情形。
2.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7 款情形之一。
3.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採購法第 87 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三十、 本採購:
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三十一、決標原則:
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4 條之 2 辦理。
三十二、本採購採:非複數決標。三十三、本採購:
決標方式為:單價決標。
三十四、無法決標時是否得依採購法第 56 條規定採行協商措施:否。
三十五、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本合作社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項目為標單項目之品項,由廠商以原決標價承作,期限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上限金額為新台幣 30 萬元整。
三十六、本採購適用採購法:無例外情形。
三十七、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
,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 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於 98 年 4 月 13 日起已
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公司組織依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獨資、合夥之商業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亦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十八、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 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
提出正本供查驗, 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 係不實之文件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規定辦理。
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評審、評選、決標等會議,如有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情形,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第 7 款規定辦理。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預算或底價未公告者免填)
✓ (1)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2)高於公告之底價者。
機關辦理採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5 款
「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該款情形後處理:
一、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二、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三、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四、廠商地址、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聯絡人或電子郵件網址相同者。
五、其他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之情形者。
機關辦理採購有「廠商投標文件所載負責人為同一人」之情形者,得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5 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處理。
機關辦理採購,有 3 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有 2 家以上廠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僅餘 1 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得依採購
法第 48 條第 1 項第 2 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
為者」或第 50 條第 1 項第 7 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一、押標金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二、投標文件為空白文件、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一物。三、資格、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四、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五、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三十九、招標標的之功能、效益、規格、標準、數量或場所等說明及得標廠商應履行之契約責任:由招標機關另備如附件。
四十、 招標文件如有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之情形,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 其提出同等品之時機為: 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者,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
四十一、 投標廠商之標價條件:送達招標機關指定地點:有限責任國立臺
南護理專科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公室
四十二、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四十三、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 (1)投標須知。
✓ (2)投標標價清單。
✓ (3)契約條款。
✓ (4)招標規範。
✓ (5)切結書
四十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 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 以節省紙張, 愛惜資源。
涉及未得標廠商投標文件著作財產權,機關如欲使用該等文件,應經該廠商同意無償授權機關使用,或由機關給予報酬後,於彼此約定範圍內使用。
四十五、投標文件須於 111 年 8 月 12 日 17 時 00 分前, 以郵遞、專人
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有限責任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