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数量 价格 备注 微信系统服务号的申请 1 甲方已有 网络环境的准备 1 甲方自行解决 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软件年费 1 由甲乙方协商 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免费本店基盘车辆查询车况灵免费,非本店基盘车辆查询收取7元一单(若特殊价格甲方另行通知) 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硬件费 1 甲方先行支付机器费,在交付年费时扣除此费用 乙方提供一台 Windows 电脑专门用作数据同步
“金车客户生命周期管理” 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金车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车客户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包含预约,客户管理,微店,报表,设置管理,车况灵移动端功能的系
统(以下简称“系统”),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年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产品 | 数量 | 价格 | 备注 |
微信系统服务号的申请 | 1 | 甲方已有 | |
网络环境的准备 | 1 | 甲方自行解决 | |
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软件年费 | 1 | 由甲乙方协商 | 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免费 本店基盘车辆查询车况灵免费,非本店基盘车辆查询收取7元一单(若特殊价格甲方另行通知) |
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硬件费 | 1 | 甲方先行支付机器费,在交付年费时扣除此费 用 | 乙方提供一台 Windows 电脑专门用作数据同步 |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自注册日起贰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有权授权其集团管理中心和下属的门店使用乙方提供的系统中的服务,甲方及其集团管理中心和下属门店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系统服务时,将分别获得使用系统所必须与自
设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甲方及其集团管理中心和下属门店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同时,甲方须对甲方及其集团管理中心和下属门店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3.2 甲方承诺在使用乙方系统时,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相关规则。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甲方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向其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对其在网络传输或联络中的延迟、不准确、错误或疏漏等非乙方可控因素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失负责。
3.4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安装调试
4.1.1 乙方向甲方提供自动数据同步引擎,将系统中所需要的数据自动化的同步到金车客户生命周期管理 SaaS 平台中,供乙方使用。
4.1.2 乙方提供硬件及网络的全部维修维护服务。
4.1.3 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该系统的使用。乙方应在商业允许的范围内针对甲方购买的服务提供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的全天候服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a) 计划停止服务时间(乙方会至少提前 8 小时通过甲方购买的系统发出通知,若逢周末,乙方会根据具体情况从北京时间星期五晚上18:00 时延长至北京时间星期一凌晨 3:00 时。); (b) 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能力范围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管控、水灾、火灾、地震、社会动荡、恐怖行为、罢工或任何其它劳工问题(与乙方员工无关)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导致的故障或延迟。
4.2 系统培训
乙方为甲方的每个店提供 2 小时系统上线免费培训,乙方同时为甲方提供线上的免费培训视频,但计算机基础的培训(如:WINDOWSXP/WIN7 操作系统)不属于免费培训的范围。
4.3 运行维护
4.3.1 乙方提供维护的方式有电话、传真、E-mail、远程通讯维护等。
4.3.2 乙方指定客户经理将先以电话的方式了解甲方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为甲方提出处理的办法,引导甲方自行解决,确系无法解决时,由双方商议解决。
4.3.3 在接到甲方的故障信息并确认需要服务时,将区别缓急予以响应。
4.3.4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反馈的使用相关问题作出改进优化。
4.3.5 乙方开发和提供的系统,乙方有权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
4.3.6 乙方有权随时变更、升级、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该系统进行维护。
4.4 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向甲方通过电话、短信、传真、邮件等形式进行市场推广和要约邀请。
4.5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署后的 15日内,完成数据同步。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机密信息的定义。“机密信息”表示某一方(“披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另一方
(“接收方”) 披露的所有机密信息,这些信息被指定为机密信息或根据信息自身特点或披露环境应视为机密信息。甲方的机密信息应包含“甲方”的客户信息和经营数据;乙方的机密信息应包含“服务”和“系统”,各方的机密信息都应包括本协议和所有订单的条款与条件以及任意一方披露的商业和营销计划、技术及技术信息、产品规划与设计及业务流程。但是,机密信息(并非指甲方的数据)不应包含以下任意信息:(i) 未违背“披露方”所承担的任何责任而为公众所普通了解或即将了解的信息,(ii)未违背 “披露方”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接收方”便在“披露方”披露之前获悉的信息,(iii) 未违背“披露方”所承担的任何责任而通过第三方获悉的信息,或 (iv) “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2 机密信息的保护。除非“披露方”以书面方式另行许可,否则 (i) “接收方”应谨慎确保不泄露“披露方”的任何机密信息或将其用于本协议许可范围之外的任何目的,其谨慎程度应不亚于保护自己的机密信息,甚至应高出正常的谨慎程度,而且 (ii) “接收方”允许出于遵守协议许可目的访问该信息的员工、承包商和代理以及已与“接收方”签署包含比本协议规定更严格的保护措施的保密协议的员工、承包商和代理访问“披露方”的机密信息。
5.3 保护甲方的数据。除上述情况外,乙方还应采取相应的管理、物理以及技术措施保护“甲方数据”的安全性、私密性和完整性。乙方 (i) 不应修改甲方的数据;(ii) 除非在符合本条第 5.5 款(强制披露信息)的情况下依法强制披露信息或经“甲方”明确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泄露甲方车主的个人隐私信息和财务经营数据,(iii) 甲方授权乙方的系统和产品直接或间接获得甲方车辆(包括与本店同品牌的非本店的车辆)的维修历史(包括车辆的 VIN 码、里程数、工时,材料,维修金额,维修配件价格,工时价格,车型数
据)并对其做分析,用于在二手车流通、维修、咨询等商业领域中提供车辆维修记录,价格消费行为,车型研究分析之用途,除上述目的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车主的个人隐私信息或甲方财务经营数据。
5.4 保护乙方数据。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和系统时不得将乙方系统的使用名和密码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为除本合同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乙方系统。
5.5 强制披露信息。“接收方”可以按照法律强制要求披露“披露方”的机密信息,但“接收方”需就此类信息披露事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提前通知“披露方”,如果“披露方”希望对该披露事件提出质疑,“接收方”应给予合理协助。如果在“披露方”涉案的民事诉讼依法强制“接收方” 披露“披露方”的机密信息,且“披露方”对此未提出质疑,则“披露方”需偿还“接收方”因编辑并提供此类机密信息的安全访问而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
5.6 如甲方发现乙方在合作期间,将甲方的客户信息、财务经营数据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侵权责任并/或解除本协议。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乙方发现甲方销售或转让乙方的系统,或宣传和泄露系统有关的技术秘密,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侵权责任并/或解除本协议。如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见约定合作期,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或除非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发生,本合同将自动续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
7.2 因甲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乙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影响时,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赔偿甲方的损失。
7.3 如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相关费用,且在乙方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4 乙方根据 7.1 和 7.2 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7.5 若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应偿还甲方自终止生效日起所有服务剩余期间内的所有预付费用。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应支付合同有效期内所有未付费用及乙方损失。
7.6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 其它
8.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3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因此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全部责任,无论其是因为合同约定还是侵权行为或是任何其它责任范畴,都不可超过甲方支付的总金额,或就任何单个事件而言,任何一方的责任不应超过在该事件的 12 个月内甲方支付的金额。
8.4 本协议执行中,对其条款进行变更、修改和增减相关附件,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5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