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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拟投资项目名称为“日辰股份嘉兴数字化食品制造中心”。
2、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对于该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3、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的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事项需进一步商谈及履行相应决策审批流程,投资项目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
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x框架协议由公司与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12月23日在浙江省海盐县签署。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x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日辰股份嘉兴数字化食品制造中心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
1、项目所在地为海盐县望海街道食品工业园区(具体以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实际面积及位置为准)。
2、用地价格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评估价格为基准,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取得。
(四)项目公司注册与规划:
1、公司注册。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盐项目子公司,作为项目运作主体。
2.规划条件。甲方同意乙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其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及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需按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文件要求执行。
(五)双方职责义务: 1、甲方职责义务:
1)甲方负责落实乙方项目所需的各项政策指标;
2)甲方负责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对乙方投资项目给予优惠待遇;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项目取得项目联审、备案、环评、规划审批及验收等工作,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义务:
1)乙方设立子公司负责框架协议的落实;
2)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相关项目进行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
3)乙方负责项目建设和协调推进工作;
4)乙方需重视环境保护,在海盐项目公司投产前应及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按环保部门要求,切实投入排污处理设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布局制造中心,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扩大公司产业规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对于该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二)公司设立运营子公司及签订正式协议尚需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