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41107HG260J
HG20080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41107HG260J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省级 2024 年度第四季度便携式计算机批量
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二)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 2024 年 8 月 20 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供应商报名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进行报名。
二、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三、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
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 如投标/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五、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获取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六、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七、 珠江国际大厦 3 楼乘梯指引:14 号、15 号、16 号、17 号电梯,一楼扶梯。如需停车,珠江国际大厦地下车库对外营业。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及联动地市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省直单位及联动地市市直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便携式计算机(通用配置)组织批量集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41107HG260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级 2024 年度第四季度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二)
三、采购预算:
包组号 | 包 3 | 包 4 | 包 5 |
单价预算(元/台) | 7000 | 7000 | 7000 |
CPU 品牌 | 兆芯 | 华为鲲鹏 | 申威 |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投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为广东省省级 2024 年度第四季度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二),项目执
行期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采购人确认合同时间为准)。如下一期采购出现采购失败、重新招标等特殊情况需延长项目执行期,则本期入围结果延期至新一期入围结果生效之日起终止。
本项目共 3 个包组,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分别投标,可兼投兼中。其中,每个包分别推荐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家数(若同一品牌多个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计算)的 50%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数量(如按比例计算出的家数为非整数时,向上取整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家数(例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 7 家,取值 50%
是 3.5 家,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最终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4 家);如按比例计算出的
家数少于 2 家的,则第一中标候选人家数为 2 家)。在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申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后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直接选择供应商,系统自动生成采购合同。每个包组被选定的中标人按合同要求供货和安装。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报价的,提交总公司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 2 种证明材料之一:①同时提供 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②2022 或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进行供应商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 x(通过东北侧扶手
梯上楼)
九、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09:30
十、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 x。十一、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x先生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xx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 年 8 月 21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供应商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的视为未合同分包。
一、 ★基本要求
1. 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所投产品型号与证书型号必须一致。
2. 所投产品信息中不得有“专用/专供/特供”或类似的内容。
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省网信办省版权局关于规范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2 号),投标人所提供的操作系统必须为正版。
5.所投产品,必须原厂预装一个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操作系统。所投产品的操作系统升级服务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约定的计算机设备质保期限,操作系统制造商须在计算机设备保质期限内提供质保服务。
6. 每个响应供应商根据分包要求每个分包只能提交一个型号进行响应。同一型号不能同时投多个分包,否则该型号所投所有分包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其余参数除有特殊说明外,以产品制造商盖章《参数响应表》为准。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7.本项目执行期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采购人确认合同时间为准)。如下一期采购出现采购失败、重新招标等特殊情况需延长项目执行期,则本期入围结果延期至新一期入围结果生效之日起终止。
备注:
(1)上述第 1 项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
(2)上述第 2-4 项投标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承诺文件(须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3)上述第 5 项投标时提供操作系统制造商出具关于升级服务及质保服务的承诺文件(须加盖操作系统制造商公章)。
(4)上述第 7 项提供《报价一览表》中的品牌,须提供与产品品牌对应的有效期内的《商
标注册证》予以证明。
(5)如无特殊说明,产品制造商指的是整机厂家制造商,产品包含操作系统。
二、 技术及服务要求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便携式计算机。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 号 | 指标项 | 包 3 | 包 4 | 包 5 |
1 | ★显示屏尺寸(英寸) | 14-14.9 | 14-14.9 | 14-14.9 |
2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 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数值) | ≥1920*1080 | ≥1920*1080 | ≥1920*1080 |
3 | ★CPU 品牌 | 兆芯 | 华为鲲鹏 | 申威 |
4 | ★CPU 型号 | ≥KX-6640MA | ≥麒麟 9006C | ≥申威 SW421 |
5 | ★CPU 物理核数 | ≥4 | ≥8 | ≥4 |
6 | ★CPU 主频(基准时钟频 率)GHz | ≥2.2 | ≥3.1 | ≥1.8 |
7 | ★固态存储容量 | ≥512GB | ≥512GB | ≥512GB |
8 | 机械硬盘总容量 | / | / | / |
9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 内存条数,否则不予认定) | ≥16GB | ≥16GB | ≥16GB |
10 | ★内存读写速率 | ≥2666MT/s | ≥2666MT/s | ≥2666MT/s |
11 | ★内存插槽数量(板载内 存不涉及) | ≥1 | ≥1 | ≥1 |
12 | ★显卡类型 | 集成显卡 | 集成显卡 | 集成显卡 |
13 | ★独立显卡显存容量 | / | / | / |
14 | ★独立显卡显存类型 | / | / | / |
15 | ★ 独 立 显 卡 显 存 位 宽 (bit) | / | / | / |
16 | ★光驱类型 | DVDRW | DVDRW | DVDRW |
17 | ★光驱接口 | USB(外置)或 SATA | USB(外置)或 SATA | USB(外置)或 SATA |
18 | ★有线网卡 | 10/100/1000M 自适 应(可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10/100/1000M 自适 应(可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10/100/1000M 自适 应(可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19 | ★USB 接口数量(主板端口非板卡拓展) | ≥3 个,至少包含 1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3 个,至少包含 1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3 个,至少包含 1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20 | ★预装操作系统 | 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 作系统 | 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 作系统 | 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 作系统 |
21 | ★电池额定能量 | ≥50WH | ≥50WH | ≥50WH |
22 | ★机身颜色 | 黑色/灰色/银色等 商务色系 | 黑色/灰色/银色等 商务色系 | 黑色/灰色/银色等 商务色系 |
23 | ★机身材质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24 | ★整机重量 | ≤1.7kg | ≤1.7kg | ≤1.7kg |
25 | ★整机厚度(不含脚垫) | ≤20mm | ≤20mm | ≤22mm |
26 | ★电脑包 | 黑色/灰色/银色等 商务色系 | 黑色/灰色/银色等 商务色系 | 黑色/灰色/银色等 商务色系 |
27 | ★摄像头数量 | ≥1 个 | ≥1 个 | ≥1 个 |
28 | ★摄像头像素 | ≥100 x | ≥100 x | ≥100 x |
29 | ★摄像头分辨率(本项所 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数值) | ≥1280×720 | ≥1280×720 | ≥1280×720 |
30 | ★显示屏色准 | 最大△E ≤4 | 最大△E ≤4 | 最大△E ≤4 |
31 | ★鼠标 | 有线 USB 接口 | 有线 USB 接口 | 有线 USB 接口 |
32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 |
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
33 | ★其他要求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的其他* 内容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的其他* 内容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的其他* 内容 |
34 | ★是否具有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有效期内) | 是 | 是 | 是 |
35 | ★是否为进口产品 | 否 | 否 | 否 |
36 | ★整机质量服务要求 | 免费服务周期(含换 件和维修)≥ 3 年 | 免费服务周期(含换 件和维修)≥ 3 年 | 免费服务周期(含换 件和维修)≥ 3 年 |
37 | ★售后服务网点 | 投标时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 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 投标时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 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 投标时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 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
备注:
(1)上述第 1-31 项投标时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受范围值(例如:CPU 主频(GHz)投标要求≥2.3,产品制造商参数响应值应为“2.3”),投标时须按照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1.5 参数响应表”格式提供,每一页的技术《参数响应表》都必须加盖所投台式计算机制造商公章,否则被视为不满足★条款。
(2)上述第 32 项中“中央处理器(CPU)”及“操作系统”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须标识所投产品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及“操作系统”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3)上表中第 33 项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上表中第 36 项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上表中第 37 项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售后服务网点的列表,列表须包括每个售后服务网点机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时须按“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七、售后服务网点机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满足本项★条款。
(6)上述各★项,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须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书中本包组的对应要求。
(二)服务要求(注:所有服务要求内容及中标供应商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将作为合同履约条款列入采购合同中)
1. ★履约服务要求(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1)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摆放在指定的场所。
(2)安装人员应与货物同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允许不同时到达的情形除外)。
(3)提供现场安装服务,在用户指定位置进行产品的安装、通电检测、网络连接及相应的调试工作 。
(4)接收采购人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确认合同,并在确认合同后按投标承诺的交货期
完成交货及完成安装(承诺交货期不得长于 10 天)。
注: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交货期为小型订单(数量为 10 台或以下)交货期,中型订单(数
量 50 台或以下)在承诺交货期基础上允许延长 5 天,大型订单(数量 100 台或以下)在承诺交
货期基础上允许延长 10 天,超大型订单(数量 100 台以上)在承诺交货期基础上允许延长 15 天。
(5)交货后 24 小时内,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 400电话等)查证。
2. ★质保期服务要求(投标时提供加盖产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函)
(1)维保年限:制造商 3 年免费保修,硬盘不回收。
(2)响应时间:制造商 7×24 服务电话支持,2 小时电话响应,第 2 个工作日现场服务。
(3)维修效率:报修后 2 工作日内解决,否则在第 3 个工作日提供备机。
(4)制造商应负责所投产品维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制造商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网点。
3.操作系统服务要求:
★3.1 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承诺函,承诺操作系统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1)
~(8)项内容及标准支持服务,同时还须要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操作系统的标准支持服务工作说明书。
(1)安装部署:根据用户具体需求,提供操作系统的安装、部署和调试等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安装部署文档。
(2)版本升级:及时向用户提供产品新动态(新版本计划、新产品发布等),提前告知用户有关软件产品各大小版本的生命周期信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版本升级、备份回退等服务;提供新功能在线推送升级功能,提供离线升级包在本地进行安装升级服务。
(3)适配改造:在质保期内提供开发支持服务,协助客户完成包含软硬件开发、软硬件适配等,提供专业的开发技术支撑和顾问式服务。
(4)安全修复:针对存在的产品漏洞等问题,提供漏洞修复及补丁更新方案,并主动联系客户提供升级服务。
(5)应急保障:在部分重大时间节点或出现紧急故障时,根据用户具体需求,提供快速响应等服务,确保相关系统正常运转。
(6)技术支撑:根据相关系统实际运行环境,在出现终端操作系统相关难以准确定位的问题时,协助开展有关诊断修复工作;根据用户需求,指导协助应用厂商解决基于终端操作系统的集成开发、性能测试、实施部署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供与年度等保测评和安全专项测评所需的技术支撑服务等。
(7)培训咨询服务:为使用方提供不少于 4 课时的操作系统安装、配置、部署、管理、使用、维护等集中式培训指导服务,使管理人员能够具备独立的安装、设置和维护系统能力,使系统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操作系统。
(8)质保期:3 年免费上门质保。
3.2 在满足上述 3.1 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售后服务保
障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技术支撑维护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三)其它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详细分析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由于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对采购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其后果都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2.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项目总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案、质量保证、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及方式、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方案等。
三、 验收标准
详见本采购文件内“合同书文本”。
四、 ★合同事宜(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1.合同的订立
(1)中标供应商应在执行期内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批量集中采购合同”,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采购人自行申报采购计划,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选择中标/成交货物,生成订单。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采购订单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确认合同,并在送货的同时或送
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合同送达采购人处盖章。 2.合同的履行
(1)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
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以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品牌、型号、价格、数量、服务、送货期限等事项,按时完成货物交付及验收使用。
3.其他内容
(1)有关协议及合同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内“合同书文本”。
(2)交货地点:以采购人所填送货地址为准。
五、 履约管理
★1.供应商履约不力的,依照下列规则处理(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1)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导致未能按期确认合同/供货/安装的(货品
送达并搬运/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经核实,发生 5 次(含)以上且同类违规订单数量达到该供应商本项目订单总数量 1%的,自核实之日起,取消本期批量供货资格,拒绝该供应商及相应的品牌产品制造商参与未来两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2)由于供货不及时导致采购人取消合同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货物不能通过验收且未及时有效解决的,视为质量不合格。当期发生 3 起以内的,自核实之日起,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
(4)货物不能通过验收且未及时有效解决的,视为质量不合格。当期发生 3 起(含)以上的,自核实之日起,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未来三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
(5)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同一配置中标供应商均被取消批量供货资格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提前启动下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6)未经审核通过,实际供应的货物与中标/成交货物的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不一致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备注:
①投标人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在往期因履约不力,经核实被认定属于被拒绝参与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的,本项目投标无效。
②投标人所投品牌在往期因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不力,经核实被认定属于品牌产品制造商被拒绝参与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的,本项目投标无效。
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站查询的结果或相关违约处理证明文件为准,经申诉后撤回违规处理的除外,相关处罚在查询日还处于申诉期内的不纳入本项目处罚,计入下一期批量采购项目处罚。
★2.相关责任(投标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函)
(1)本年度内同一品牌的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批量供货资格满 2 次的,拒绝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参与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2)中标品牌产品制造商须在项目执行期开始前完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采商品录入操作(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除外),如未按要求录入,将影响该品牌产品制造商未来 2 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评审得分。
3.其它事项
(1)在本项目执行期内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拒力(其中,不可抗力因素不包括因其他国家各类政策因素导致的服务保障不能完成的情况)因素导致供货问题,可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货物产品变更申请(仅限一次),经审核通过后变更为以同等或优于中标型号参数的商品(市场价格不低于原中标型号价格)进行后续供货。
★(2)中标供应商未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
午 14:30 至 17:30 提供产品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除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还将影
响该供应商及相应的品牌设备制造商未来 2 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评审得分,并可能被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投标时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的承诺函)
(3)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际下单量大于中标供应商承诺供货量的,中标供应商可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商品暂停供货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商品从批量采购系统下架。
(4)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每季度抽查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如遇因中标供应商单方面原因导致履约产品与响应产品技术指标不一致的,除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扣分外,还将影响该供应商及相应的品牌产品制造商未来 2 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评审得分。
★抽检要求:抽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检测费等),投标人需将此项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5)采购人逾期未按照批量采购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的,中标供应商可申请暂停该采购
人后续订单的下单权限。
六、 项目实施
本项目的实施范围是省直单位及联动地市市直单位,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应投入不少于 20 人的团队参与项目实施,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其他技术人员 18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总体的协调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解决技术难题及人员培训工作,其他技术人员负责项目软件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等。
提供项目总体设计、安装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安排、部署可操作性并具备完善的保障措施,设备安装后需要对使用者进行培训,提供详细的软件使用教程。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提供应急服务预案(包括不限于①突发事故预案②对应的处理措施等)。
七、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时提供)
1.产品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出具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及每个网点的备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厂的备件材料说明等),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网点机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每个网点需常备 CPU、内存、主板等备件。(未按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10 产品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的格式填报的,以及写“全境”或同一服务网点覆盖多个地级市等描述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
2.须提供投标供应商盖章的承诺函,承诺函须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在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提供响应本项目所有服务网点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须产品制造商盖章);
(2)官网可查售后服务网点截图的证明文件(截图须包含产品制造商官网链接及品牌标识及所有售后服务网点信息);
(3)服务网点的办公场地证明含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所有权证明,服务网点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的所有权人须与服务网点机构名称一致;使用非自有房产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承租方应与服务网点机构名称一致,否则还需
提交服务网点机构具有该场地使用权的证明;
(4)服务网点技术人员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每
个服务网点不少于 2 名技术人员社保证明;
(5)服务网点技术人员要求,不少于 2 名技术人员驻场,技术人员有计算机类专业学习经验,或计算机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且考核合格(提供学习或培训证明);
(6)提供带准确位置+时间+经纬度水印的服务网点店面照片。
注 1:以上证明材料如涉及有效期(承租期)的,证明材料提交之日须仍处于有效期(承租期)内,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注 2:以上证明材料须字体大小适中,照片清晰可辨,如因证明材料字体太小、模糊无法分辨、照片未清晰显示上述相关要求的,将被视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
注 3:未按以上第 2 点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未按照要求提供完整,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承诺函仅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 投标费用说明 | |
1. |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 | |
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
2. | 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价须包含采购代理费。 | |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代理费(以到达 | ||
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每个包组费用定额:¥3000 元/家。 | ||
3. | 采购代理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 | |
的交纳采购代理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 ||
二、 | 投标有效期 |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180天。 | ||
三、 | 招标文件 | |
1. | 招标文件的构成 | |
1.1 |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 |
1) | 投标邀请函 | |
2) | 用户需求书 | |
3) | 投标供应商须知 | |
4) | 开标、评标、定标 | |
5) | 合同书文本 | |
6) | 投标文件格式 | |
7) |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 |
2. |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 |
2.1 |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 |
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获取招 | ||
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 | ||
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 ||
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 ||
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 ||
2.2 |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 | |
议。 | ||
四、 |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
1. | 投标的语言 | |
1.1 |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 |
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 |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编制
2.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 投标报价及计量
3.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柒份及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电子文档壹份
(详见格式部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供应商应将:①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包装;②所有的副本一并密封包装;③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6.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6.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6.4 |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 封。 | |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1 |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 |
1.2 |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 |
1) |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 |
2) |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 |
1.3 |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 |
2.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
2.1 |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 |
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 ||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 | ||
何修改和补充。 | ||
2.2 |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 |
六、 | 开标、评标、定标 | |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
七、 | 询问、质疑、投诉 | |
1. | 询问 | |
1.1 |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 | |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 | ||
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 | ||
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 | ||
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2. | 质疑 | |
2.1 |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 | |
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报名成功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
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2 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
电话:020-83187086/83196816;邮箱:gpcgdzgke@gd.gov.cn (推荐使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2 号珠江国际大厦 3 楼质管科;邮编:510030
3. 投诉
3.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 376 号北裙楼 313 室
电 话:020-83188515(8589/4060/8586/8516/8511/8508/8509)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九、 保密和披露
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3. 在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 适用法律
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十一、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
〔2020〕22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如投标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只有 2 家的,可继续组织实施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三、 评标注意事项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及价格评审。
2.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5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技术及价格评审
3.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价格评分(全套单价) |
权重 | 70 | 30 |
3.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3.3 唱读价格
本项目以全套(含显示器及主机)单价作为开标唱读价格,中标供应商的纯显示器单价及纯主机单价作为部件单价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
3.4 价格评审
3.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部件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全套单价为准,并修改部件单价;全套单价金额与按部件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部件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 对投标货物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 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取值 10%),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 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全套单价为评标价。
3.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30
3.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
(1) 本项目各包组分别推荐“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家数(若同一品牌多个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计算)的 50%”数量的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按比例计算出的家数为非整数时,数量向上取整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家数(例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 7 家,取值 50%是 3.5 家,按照“向上取整”的
原则,最终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4 家);如按比例计算出的家数少于 2 家的,则
第一中标候选人家数为 2 家);推荐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各 1 家。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依次推荐第
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本项目如投标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为 2 家时,则无需进行技术和价格的详细评审,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为2 家,且供应商的报价产品为同一品牌”
或“投标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只有 1 家”的,采购失败。
(3) 如后期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生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家数发生变化,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本条款第(1)及(2)项计算得出的应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做调整。
(4) 每个包组通过资格性符合性的投标供应商中,两个或以上投标供应商以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投标的,按以下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供应商进入技术评审,其余投标同品牌同型号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技术评审:(1)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价格最低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技术评审阶段;(2)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进入技术评审。
4.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 3.4.1 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4.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 发布中标结果
4.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gpcgd.gd.gov.cn)。
4.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要求 |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报价的,提交总公司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 | |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 2 种证明材料之一: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②2022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 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
2.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 间 。 ( 以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于 投 标 截 止 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
4.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5. |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要求 |
1. | 投标(报价)金额是固定且是唯一的。各包组报价均未超过对应包组采购单价预算。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2. | 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3. | 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 |
4. | 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6.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180天。 |
7. | 未以进口产品投标。 |
8. |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 | 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10. | 未出现采购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
11. |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包 3:
序 号 | 项目 | 满分 | 包 3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CPU-末级缓存 容量 | 5 | ≥4MB | 5 |
2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 不予认定) | 2 | ≥32G | 2 |
3 | 内存-双通道 | 1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1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4 | ≥4800MT/s | 4 |
≥3200MT/s | 2 | |||
5 | 显卡-显示芯片 核心频率 | 6 | ≥800MHz | 6 |
≥600MHz | 3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4 | ≥3200MT/s | 4 |
≥2666MT/s | 2 | |||
7 | 存储-硬盘类 型 及容量 | 5 | 单固态硬盘≥1TB | 5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2 | ≥ 160MHz | 2 |
≥ 80MHz | 1 | |||
9 | 支持无线网络 通信技术协议 | 2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 以上协议得 2 分; | 2 |
10 | 电池-充放电次 数 | 2 | ≥ 800 次 | 2 |
≥ 600 次 | 1 | |||
11 | 电池-快速充 电 功能 | 1 | 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USB PD) | 1 |
12 | 满载待机性能 (LTP) | 3 | ≥ 4 小时 | 3 |
≥ 3 小时 | 2 | |||
≥ 2 小时 | 1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 间 | 2 | ≤ 20ms | 2 |
≤25ms | 1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 数值) | 4 | 大于 2560*1440(不含) | 4 |
大于 1920*1080(不含) | 2 | |||
15 | 显示屏-类型 | 2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2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1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3 | ≥ 1500:1 | 3 |
≥ 1200:1 | 2 | |||
≥ 1000:1 | 1 | |||
17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3 | 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3.1 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技术支撑维护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 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合理,出现操作系统漏 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最短,技术支持维护能力充足,方案 | 3 |
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 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内容有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有明确分工,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诺解决时间,有技术支持维护能力,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5 分;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 不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2) 提供方案中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不明确,或没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解决时间,或技术支撑维护能力不足。 | ||||
2 | 操作系统厂家在广东省内各地市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每 1 个地市有 1 个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得 0.1 分,每个地市最 多计 0.1 分,同一个人驻点多个地市只计一次分,本项最高 得 2 分): 1.提供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各地市售后服务驻点人员列表,包括但不限于驻点地市、驻点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2.提供操作系统厂家为上述列表中驻点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 3.售后服务驻点人员要求,驻点人员有操作系统类专业学习经验,或操作系统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且考核合格(提供学习 或培训证明)。 | 2 | ||
18 | 交货期 | 1.5 | 供应商承诺在确认合同后 5 天内交货及安装 | 1.5 |
19 | 实施方案 | 3 | 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必须整体可投入不少于 20 人的团队参与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人员不合并计算,且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六、项目实施”的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少于 20 人; (2)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满足要求但无提交相应人员的社保记录; (3)不提供方案。 | 3 |
20 | 售后服务网点 | 5 | 1.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的基 础上,每增加 1 个广东省内售后服务网点得 0.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投标时须按“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七、售后服务网机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未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0 产品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的格式填报的; (2)同一服务网点覆盖多个地级市; (3)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与地级市不对应; (4)不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完整。 | 5 |
21 | 履约服务 | 4 | 1.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 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出现以下情况的,该品牌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4 |
(1)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分记录的。 |
(2)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 | ||||
(3)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4)中标品牌设备制造商未按要求完成广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采商品录入操作(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除外) 的。 | ||||
2.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以下情形的,该投标 供应商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
(1) 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 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分记录的。 | ||||
(2)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 资格的。 | ||||
(3)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 的。 | ||||
上述 1、2 项备注: | ||||
(1)以有关证明文件或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经申诉后撤回违规处理的除外,相关处罚在查询日还处于申诉期内的不纳入本项目评分,计入下一期批量采购项目 评分; | ||||
(2)如出现投标供应商因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履约服务第 1、 2 项扣分的情况,只按一次扣分,不重复计分。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2 | 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2 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型号须与认证证书上的型号一致,并在证书上对所投 型号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2 |
23 | 中央处理器 (CPU)安全可靠等级 | 1.5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 “中央处理器(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 结果公告截图中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1.5 |
合计 | 70 |
备注:上述评审项投标时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受范围值
(例如:CPU 主频(GHz)投标要求≥2.3,产品制造商参数响应值应为“2.3”),投标时须按照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1.5 参数响应表”格式提供,每一页的技术《参数响应表》都必须加盖所投台式计算机制造商公章,提供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对应不得分。
包 4:
序 号 | 项目 | 满分 | 包 4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CPU-末级缓存 容量 | 5 | ≥4MB | 5 |
2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 不予认定) | 2 | ≥32G | 2 |
3 | 内存-双通道 | 1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1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3 | ≥4800MT/s | 3 |
≥3200MT/s | 2 | |||
5 | 显卡-显示芯片 核心频率 | 6 | ≥700MHz | 6 |
≥500MHz | 3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4 | ≥3200MT/s | 4 |
≥2666MT/s | 2 | |||
7 | 存储-硬盘类 型 及容量 | 6 | 单固态硬盘≥1TB | 6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2 | ≥160MHz | 2 |
≥80MHz | 1 | |||
9 | 支持无线网络 通信技术协议 | 2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 以上协议得 2 分; | 2 |
10 | 电池-充放电次 数 | 2 | ≥800 次 | 2 |
≥600 次 | 1 | |||
11 | 电池-快速充 电 功能 | 1 | 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USB PD) | 1 |
12 | 满载待机性能 (LTP) | 3 | ≥4 小时 | 3 |
≥3 小时 | 2 | |||
≥2 小时 | 1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 间 | 2 | ≤20ms | 2 |
≤25ms | 1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 数值) | 4 | 大于 2560*1440(不含)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数值。 | 4 |
大于 1920*1080(不含)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数值。 | 2 | |||
15 | 显示屏-类型 | 2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2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1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3 | ≥1500:1 | 3 |
≥1200:1 | 2 | |||
≥1000:1 | 1 | |||
17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3 | 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3.1 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技术支撑维护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 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合理,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最短,技术支持维护能力充足,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 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内容有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有明确分工,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诺解决时间,有技术支持维护能力,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5 分;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 不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2) 提供方案中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不明确,或 没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解决时间,或技术支撑维护能力不足。 | 3 |
2 | 操作系统厂家在广东省内各地市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每 1 个地市有 1 个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得 0.1 分,每个地市最 多计 0.1 分,同一个人驻点多个地市只计一次分,本项最高 | 2 |
得 2 分): 1.提供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各地市售后服务驻点人员列表,包括但不限于驻点地市、驻点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2.提供操作系统厂家为上述列表中驻点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 3.售后服务驻点人员要求,驻点人员有操作系统类专业学习 经验,或操作系统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且考核合格(提供学习或培训证明)。 | ||||
18 | 交货期 | 1.5 | 供应商承诺在确认合同后 5 天内交货及安装 | 1.5 |
19 | 实施方案 | 3 | 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必须整体可投入不少于 20 人的团队参与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人员不合并计算,且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六、项目实施”的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少于 20 人; (2)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满足要求但无提交相应人员的社保记录; (3)不提供方案。 | 3 |
20 | 售后服务网点 | 5 | 1.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的基 础上,每增加 1 个广东省内售后服务网点得 0.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投标时须按“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七、售后服务网机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未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0 产品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的格式填报的; (2)同一服务网点覆盖多个地级市; (3)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与地级市不对应; (4)不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完整。 | 5 |
21 | 履约服务 | 4 | 1.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 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出现以下情况的,该品牌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4 |
(1)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分记录的。 | ||||
(2)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 | ||||
(3)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4)中标品牌设备制造商未按要求完成广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采商品录入操作(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除外) 的。 | ||||
2.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 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以下情形的,该投标供应商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
(1) 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 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分记录的。 |
(2)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 | ||||
(3)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 的。 | ||||
上述 1、2 项备注: | ||||
(1)以有关证明文件或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经申诉后撤回违规处理的除外,相关处罚在查询日还处于申诉期内的不纳入本项目评分,计入下一期批量采购项目 评分; | ||||
(2)如出现投标供应商因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履约服务第 1、 2 项扣分的情况,只按一次扣分,不重复计分。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2 | 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2 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型号须与认证证书上的型号一致,并在证书上对所投 型号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2 |
23 | 中央处理器 (CPU)安全可靠等级 | 1.5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 “中央处理器(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 结果公告截图中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1.5 |
合计 | 70 |
备注:上述评审项投标时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受范围值
(例如:CPU 主频(GHz)投标要求≥2.3,产品制造商参数响应值应为“2.3”),投标时须按照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1.5 参数响应表”格式提供,每一页的技术《参数响应表》都必须加盖所投台式计算机制造商公章,提供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对应不得分。
包 5:
序号 | 项目 | 满分 | 包 5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CPU-末级缓存 容量 | 5 | ≥8MB | 5 |
2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 不予认定) | 2 | ≥32G | 2 |
3 | 内存-双通道 | 1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1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3 | ≥4800MT/s | 3 |
≥3200MT/s | 2 | |||
5 | 显卡-显示芯片 核心频率 | 6 | ≥800MHz | 6 |
≥600MHz | 3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4 | ≥3200MT/s | 4 |
≥2666MT/s | 2 | |||
7 | 存储-硬盘类 型 及容量 | 6 | 单固态硬盘≥1TB | 6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2 | ≥160MHz | 2 |
≥80MHz | 1 | |||
9 | 支持无线网络 通信技术协议 | 2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 以上协议得 2 分; | 2 |
10 | 电池-充放电次 数 | 2 | ≥800 次 | 2 |
≥600 次 | 1 | |||
11 | 电池-快速充 电 功能 | 1 | 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USB PD) | 1 |
12 | 满载待机性能 (LTP) | 3 | ≥4 小时 | 3 |
≥3 小时 | 2 | |||
≥2 小时 | 1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 间 | 2 | ≤20ms | 2 |
≤25ms | 1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 数值) | 4 | 大于 2560*1440(不含)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数值。 | 4 |
大于 1920*1080(不含)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数值。 | 2 | |||
15 | 显示屏-类型 | 2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2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1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3 | ≥1500:1 | 3 |
≥1200:1 | 2 | |||
≥1000:1 | 1 | |||
17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3 | 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3.1 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技术支撑维护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 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合理,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最短,技术支持维护能力充足,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 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内容有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有明确分工,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诺解决时间,有技术支持维护能力,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5 分;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 不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2) 提供方案中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不明确,或没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解决时间,或技术支撑维 护能力不足。 | 3 |
2 | 操作系统厂家在广东省内各地市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每 1 个地市有 1 个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得 0.1 分,每个地市 最多计 0.1 分,同一个人驻点多个地市只计一次分,本项最 高得 2 分): 1.提供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各地市售后服务驻点人员列表,包括但不限于驻点地市、驻点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2.提供操作系统厂家为上述列表中驻点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 3.售后服务驻点人员要求,驻点人员有操作系统类专业学习经验,或操作系统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且考核合格(提供学习 或培训证明)。 | 2 | ||
18 | 交货期 | 1.5 | 供应商承诺在确认合同后 5 天内交货及安装 | 1.5 |
19 | 实施方案 | 3 | 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必须整体可投入不少于 20 人的团 队参与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人员不合并计 | 3 |
算,且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六、项目实施”的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少于 20 人; (2)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满足要求但无提交相应人员的社保记录; (3)不提供方案。 | 5 | |||
20 | 售后服务网点 | 5 | 1.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的基 础上,每增加 1 个广东省内售后服务网点得 0.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投标时须按“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七、售后服务网机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未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0 产品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的格式填报的; (2)同一服务网点覆盖多个地级市; (3)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与地级市不对应; (4)不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完整。 | |
21 | 履约服务 | 4 | 1.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出现以下情况的, 该品牌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4 |
(1)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 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分记录的。 | ||||
(2)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格 的。 | ||||
(3)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4)中标品牌设备制造商未按要求完成广东采购智慧云平 台电子卖场批量集采商品录入操作(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除外)的。 | ||||
2.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 季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以下情形的,该投标供应商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
(1) 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 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分记录的。 | ||||
(2)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 标资格的。 | ||||
(3)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 格的。 | ||||
上述 1、2 项备注: | ||||
(1)以有关证明文件或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经申诉后撤回违规处理的除外,相关处罚在查询日还处于申诉期内的不纳入本项目评分,计入下一期批量采购项目 评分; | ||||
(2)如出现投标供应商因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履约服务第1、 2 项扣分的情况,只按一次扣分,不重复计分。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2 | 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2 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型号须与认证证书上的型号一致,并在证书上对所投 型号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2 |
23 | 中央处理器 (CPU)安全可靠等级 | 1.5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 “中央处理器(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 结果公告截图中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1.5 |
合计 | 70 |
备注:上述评审项投标时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受范围值
(例如:CPU 主频(GHz)投标要求≥2.3,产品制造商参数响应值应为“2.3”),投标时须按照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1.5 参数响应表”格式提供,每一页的技术《参数响应表》都必须加盖所投台式计算机制造商公章,提供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对应不得分。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广东省省级年度第期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产品 | 品牌 | 型号 | 详细配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
注: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其他质保期相关服务的全部含税价格。乙方提供基础安装验机服务:
1) 工程师检查安装地点及电源的可用性
2) 包装箱外观检查,确认包装箱无严重破损或严重潮湿
3) 主机、显示器(笔记本液晶显示屏)外观检查,确认无明显变形和摔伤,无严重划伤
4) 根据装箱单检查随机附件和资料齐全、无破损
5) 设置并连接设备附件(键盘/鼠标/显示器/外设等),连接网线(如果需要)
6) 系统加电并进入所预装的操作系统或出现“C:\>提示符”
7) 预装操作系统时,核对设备组件(CPU、内存、硬盘)
8) 网卡测试,确认网卡工作正常
9) 根据客户需求或使用习惯,可设置鼠标至左手使用
10) 根据客户需求,可调整系统窗口至视力保护色
11) 安装合格后,客户签收安装服务实施确认书服务不包括:
非随机附带的软件和操作系统不在标准安装服务范围内的,如需安装需要客户提供有许可证
的正版软件安装介质,费用另行支付。
服务不包括硬件和软件的使用性能优化,网络布线(从电脑至网络接口插座的连接除外)和其它网络设备的安装、配置和测试。
二、售后服务
1.维保年限:制造商 3 年免费保修,硬盘不回收。
2.响应时间:制造商 7×24 服务电话支持,2 小时电话响应,第 2 个工作日现场服务。
3.维修效率:报修后 2 工作日内解决,否则在第 3 个工作日提供备机。
4.制造商应负责所投产品维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制造商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网
点。
三、交货时间、地点
1. 交货时间:年月日前交货。
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 乙方安装人员应与货物同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允许不同时到达的情形除外)。
四、验收标准
1. 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2. 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 98%(百分之九十八)。
3. 验收时间:甲方应于交货后 10 天内完成验收。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2.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3.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4. 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5.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六、货款支付
双方在签署《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百分之百),并在履约系统中确认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乙方开户行:帐号:
七、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按当期批量集中采购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2、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赔偿或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争议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以下第种: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双方可以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反映售后履约情况。
2. 如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内供货,甲方有权在供货期截止后取消采购,责任由乙方承担。
3. 本合同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本合同一式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时间: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 自查表 39
2. 报价表 76
3. 投标函 78
4. 资格证明文件 80
5.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91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 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级 2024 年度第四季度便携式计算机批 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二)
采购项目编号: 所投包组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本部分内容,请投标人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中获取。)
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要求 | 证明资料 |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要求 | 证明资料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2 通用“★”条款自查表
序号 | 用户需求书 “★”条款要求 | 包组 .偏离说明 | 证明文件 (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4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5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其他)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注: 1. 请在“偏离说明”栏内简要说明偏离情况;
2. 此表反映的响应情况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相符;
3. 与所参与的包组无关的内容可不填写;
4. 配置参数部分的“★”条款在配置自查表中评审。
1.3 通用“★”条款承诺函
(相关内容如有偏离或更正,请自行对应修改。用户需求部分如有特殊证明材料要求的,除本承诺函外,还需按需求书内容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仅提供本承诺函的将视为不满足要求。本承诺函由投标人及所投品牌产品制造商共同盖章生效。证明材料的盖章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承诺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郑重承诺以下★号内容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一、 ★基本要求
1. 我方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所投产品型号与证书型号必须一致。
2. 我方所投产品信息中不得有“专用/专供/特供”或类似的内容。
3. 我方投标产品非进口产品投标。
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省网信办省版权局关于规范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2 号),投标人所提供的操作系统必须为正版。
5. 我方所投产品,包 1-2 必须原厂预装一个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操作系统,包 6 必须原厂预装 Windows10 政府版操作系统。所投产品的操作系统升级服务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约定的计算机设备质保期限,操作系统制造商须在计算机设备保质期限内提供质保服务。
6. (本部分响应详见格式“1.3.1 供货承诺函”。)
7. 每个响应供应商根据分包要求每个分包只能提交一个型号进行响应。同一型号不能同时投多个分包,否则该型号所投所有分包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8. 本项目执行期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采购人确认合同时间为准)。如下一期采购出现采购失败、重新招标等特殊情况需延长项目执行期,则本期入围结果延期至新一期入围结果生效之日起终止。
二、 技术及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求(注:所有服务要求内容及中标供应商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将作为合同履约条款列入采购合同中)
1. ★履约服务要求
(1)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摆放在指定的场所。
(2)安装人员应与货物同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允许不同时到达的情形除外)。
(3)提供现场安装服务,在用户指定位置进行产品的安装、通电检测、网络连接及相应的调试工作 。
(4)接收采购人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确认合同,并在确认合同后 天按投
标承诺的交货期完成交货及完成安装(承诺交货期不得长于 10 天)。
注: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交货期为小型订单(数量为 10 台或以下)交货期,中型订单(数
量 50 台或以下)在承诺交货期基础上允许延长 5 天,大型订单(数量 100 台或以下)在承诺交
货期基础上允许延长 10 天,超大型订单(数量 100 台以上)在承诺交货期基础上允许延长 15 天。
(5)交货后 24 小时内,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 400电话等)查证。
2. ★质保期服务要求
(1)维保年限:制造商 3 年免费保修,硬盘不回收。
(2)响应时间:制造商 7×24 服务电话支持,2 小时电话响应,第 2 个工作日现场服务。
(3)维修效率:报修后 2 工作日内解决,否则在第 3 个工作日提供备机。
(4)制造商应负责所投产品维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制造商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网点。
3.操作系统服务要求:
★3.1(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承诺函,承诺操作系统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1)
~(8)项内容及标准支持服务,同时还须要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操作系统的标准支持服务工作说明书)
(1)安装部署:根据用户具体需求,提供操作系统的安装、部署和调试等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安装部署文档。
(2)版本升级:及时向用户提供产品新动态(新版本计划、新产品发布等),提前告知用户有关软件产品各大小版本的生命周期信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版本升级、备份回退等服务;提供新功能在线推送升级功能,提供离线升级包在本地进行安装升级服务。
(3)适配改造:在质保期内提供开发支持服务,协助客户完成包含软硬件开发、软硬件适配等,提供专业的开发技术支撑和顾问式服务。
(4)安全修复:针对存在的产品漏洞等问题,提供漏洞修复及补丁更新方案,并主动联系客户提供升级服务。
(5)应急保障:在部分重大时间节点或出现紧急故障时,根据用户具体需求,提供快速响应等服务,确保相关系统正常运转。
(6)技术支撑:根据相关系统实际运行环境,在出现终端操作系统相关难以准确定位的问题时,协助开展有关诊断修复工作;根据用户需求,指导协助应用厂商解决基于终端操作系统的集成开发、性能测试、实施部署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供与年度等保测评和安全专项测评所需的技术支撑服务等。
(7)培训咨询服务:为使用方提供不少于 4 课时的操作系统安装、配置、部署、管理、使用、维护等集中式培训指导服务,使管理人员能够具备独立的安装、设置和维护系统能力,使系统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操作系统。
(8)质保期:3 年免费上门质保。
3.2 在满足上述 3.1 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售后服务保
障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技术支撑维护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三)其它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详细分析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由于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对采购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其后果都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 ★合同事宜 1.合同的订立
(1)中标供应商应在执行期内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批量集中采购合同”,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采购人自行申报采购计划,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选择中标/成交货物,生成订单。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采购订单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确认合同,并在送货的同时或送
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合同送达采购人处盖章。 2.合同的履行
(1)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
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以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品牌、型号、价格、数量、服务、送货期限等事项,按时完成货物交付及验收使用。
3.其他内容
(1)有关协议及合同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内“合同书文本”。
(2)交货地点:以采购人所填送货地址为准。
五、 履约管理
★1.供应商履约不力的,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1)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导致未能按期确认合同/供货/安装的(货品送达并搬运/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经核实,发生 5 次(含)以上且同类违规订单数量达到该供应商本项目订单总数量 1%的,自核实之日起,取消本期批量供货资格,拒绝该供应商及相应的品牌产品制造商参与未来两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2)由于供货不及时导致采购人取消合同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货物不能通过验收且未及时有效解决的,视为质量不合格。当期发生 3 起以内的,自核实之日起,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
(4)货物不能通过验收且未及时有效解决的,视为质量不合格。当期发生 3 起(含)以上的,自核实之日起,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未来三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
(5)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同一配置中标供应商均被取消批量供货资格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提前启动下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6)未经审核通过,实际供应的货物与中标/成交货物的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不一致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备注:
①投标人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在往期因履约不力,经核实被认定属于被拒绝参与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的,本项目投标无效。
②投标人所投品牌在往期因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不力,经核实被认定属于品牌产品制造商被拒绝参与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的,本项目投标无效。
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站查询的结果或相关违约处理证明文件为准,经申诉后撤回违规处理的除外,相关处罚在查询日还处于申诉期内的不纳入本项目处罚,计入下一期批量采购项目处罚。
★2.相关责任
(1)本年度内同一品牌的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批量供货资格满 2 次的,拒绝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参与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2)中标品牌产品制造商须在项目执行期开始前完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采商品录入操作(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除外),如未按要求录入,将影响该品牌产品制造商未来 2 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评审得分。
3.其它事项
★(2)中标供应商未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
午 14:30 至 17:30 提供产品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除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还将影
响该供应商及相应的品牌设备制造商未来 2 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评审得分,并可能被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抽检要求:抽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检测费等),投标人需将此项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
供应商(公章):日 期:
制造商(公章):日 期:
1.4 配置自查表(根据所提供包组/配置填写所需的表格)
注: 1. 投标人应在本表“报价机型参数”列中填写报价机型的实际参数值,并对照“技术评审表”的标准客观自查;
2. 投标人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分值为准。
3. 设备配置、参数或具体零部件参数、功能存在争议时,以产品制造商或零部件制造商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说明为准。
包组: 包 3 ;
包 3 基本信息 | ||||
1 | 整机品牌型号 | |||
2 | 显示器型号 | |||
3 | CPU 型号 | |||
4 | 显卡型号 | |||
包 3★星号条款 | ||||
序号 | 项目 | 机型参数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 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受范围值) | 证明资料 |
1 | ★显示屏尺寸 (英寸) | 14-14.9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920*1080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CPU 品牌 | 兆芯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4 | ★CPU 型号 | ≥KX-6640MA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5 | ★CPU 物理核 数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6 | ★CPU 主频(基准时钟频率) GHz | ≥2.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7 | ★固态存储容 量 | ≥512GB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8 | 机械硬盘总容 量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9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不予 认定) | ≥16GB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0 | ★内存读写速 率 | ≥2666MT/s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1 | ★内存插槽数 量(板载内存不 涉及)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2 | ★显卡类型 | 集成显卡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3 | ★独立显卡显 存容量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4 | ★独立显卡显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存类型 | ||||
15 | ★独立显卡显 存位宽(bit)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6 | ★光驱类型 | DVDRW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7 | ★光驱接口 | USB(外置)或 SATA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8 | ★有线网卡 | 10/100/1000M 自适应(可 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9 | ★USB 接口数量 | ≥3 个,至少包含 1 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 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0 | ★预装操作系统 | 麒麟/统信 UOS/中科方德 /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作系统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1 | ★电池额定能 量 | ≥50WH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2 | ★机身颜色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3 | ★机身材质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4 | ★整机重量 | ≤1.7kg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5 | ★整机厚度(不 含脚垫) | ≤20mm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6 | ★电脑包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7 | ★摄像头数量 | ≥1 个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8 | ★摄像头像素 | ≥100 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9 | ★摄像头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280×720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0 | ★显示屏色准 | 最大△E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1 | ★鼠标 | 有线 USB 接口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2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 评要求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3 | ★其他要求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 的其他*内容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4 | ★是否具有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 是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5 | ★是否为进口 产品 | 否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6 | ★整机质量服 务要求 | 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 维修)≥ 3 年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7 | ★ 售后服务网点 | 投标时提供广东省内 21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 证明材料。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序号 | 项目 | 满分 | 包 3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参数 (响应参数值须为 | 自 查得 | 证明资料 |
具体参数值,不接受范围 值) | 分 | ||||||
1 | CPU-末级缓存容量 | 5 | ≥4MB | 5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2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不 予认定) | 2 | ≥32G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内存-双通道 | 1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4 | ≥4800MT/s | 4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3200MT/s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5 | 显卡-显示芯片 核心频率 | 6 | ≥800MHz | 6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600MHz | 3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4 | ≥3200MT/s | 4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2666MT/s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7 | 存储-硬盘类型 及容 量 | 5 | 单固态硬盘≥1TB | 5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2 | ≥ 160MHz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80MHz | 1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9 | 支持无线 网络 通信技术协议 | 2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以上协议得 2 分;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10 | 电池-充放电次 数 | 2 | ≥ 800 次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600 次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1 | 电池-快速 | 1 | 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USB | 1 | 见投标文 |
充电 功能 | PD) | 件第()页 | ||||||
12 | 满载待机 性能(LTP) | 3 | ≥ 4 小时 | 3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3 小时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2 小时 | 1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 间 | 2 | ≤ 20ms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25ms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 素与垂直 像素均大 于相应数 值) | 4 | 大于 2560*1440(不含)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大于 1920*1080(不含)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5 | 显示屏-类型 | 2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3 | ≥ 1500:1 | 3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 1200:1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 1000:1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7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3 | 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 “3.1 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技术支撑维护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 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合理,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 题承诺解决时间最短,技术支持维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护能力充足,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 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内容有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有明确分工,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诺解决时间,有技术支持维护能力,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5 分;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 不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2)提供方案中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不明确,或没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解决时 间,或技术支撑维护能力不足。 | ||||||||
2 | 操作系统厂家在广东省内各地市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每 1 个地 市有 1 个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得 0.1 分,每个地市最多计 0.1 分,同一个人驻点多个地市只计一次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1.提供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各地市售后服务驻点人员列表,包括但不限于驻点地市、驻点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2.提供操作系统厂家为上述列表中驻点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6 个 月内任意 1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 3.售后服务驻点人员要求,驻点人员有操作系统类专业学习经验,或操作系统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且考 核合格(提供学习或培训证明)。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8 | 交货期 | 1.5 | 供应商承诺在确认合同后 5 天内交货及安装 | 1.5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19 | 实施方案 | 3 | 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必须整体可投入不少于 20 人的团队参与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人员不合并计算,且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六、项目实施”的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1 分。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少于 20 人; (2)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满足要求但无提交相应人员的社保记录; (3)不提供方案。 | ||||||||
20 | 售后服务网点 | 5 | 1.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广东省内售后服务网点 得 0.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投标时须按“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七、售后服务网机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未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10 产品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的格式填报的; (2)同一服务网点覆盖多个地级市; (3)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与地级市不对应; (4)不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 不完整。 | 5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1 | 履约服务 | 4 | 1.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出现以下情况的,该品牌得 2 分,否 则得 0 分: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 信用评价细则》,有扣分记录的。 | ||||||||
(2)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被取 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 | ||||||||
(3)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因自 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4)中标品牌设备制造商未按要求完成广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采商品录入操作(因特 殊情况另行通知除外)的。 | ||||||||
2.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以下情形的,该投标供应商得 2 分, 否则得 0 分: | ||||||||
(1) 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 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 分记录的。 | ||||||||
(2)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 | ||||||||
(3)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上述 1、2 项备注: | ||||||||
(1)以有关证明文件或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经申诉后撤回违规处理的除外,相关处罚在查询日还处于申诉期内的不纳入本项目评分,计入下一期批量采购项目 评分; | ||||||||
(2)如出现投标供应商因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履约服务第 1、2 项扣分的情况,只按一次扣分,不重复 计分。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2 | 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2 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型号须与认证证书上的型号一致,并在证书上对所投型号作明显标识,否则 不得分。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3 | 中央处理器(CPU)安全可靠等级 | 1.5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 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中央处理器 (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截图中作 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1.5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合计 | 70 |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包组: 包 4 ;
包 4 基本信息 | ||||
1 | 整机品牌型号 | |||
2 | 显示器型号 | |||
3 | CPU 型号 | |||
4 | 显卡型号 | |||
包 4★星号条款 | ||||
序号 | 项目 | 机型参数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 受范围值) | 证明资料 |
1 | ★显示屏尺寸 (英寸) | 14-14.9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920*1080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CPU 品牌 | 华为鲲鹏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4 | ★CPU 型号 | ≥麒麟 9006C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5 | ★CPU 物理核 数 | ≥8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6 | ★CPU 主频(基 准时钟频率) GHz | ≥3.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7 | ★固态存储容 量 | ≥512GB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8 | 机械硬盘总容 量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9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不予 认定) | ≥16GB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0 | ★内存读写速 率 | ≥2666MT/s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1 | ★内存插槽数 量(板载内存不涉及)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2 | ★显卡类型 | 集成显卡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3 | ★独立显卡显 存容量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4 | ★独立显卡显 存类型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5 | ★独立显卡显 存位宽(bit)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6 | ★光驱类型 | DVDRW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7 | ★光驱接口 | USB(外置)或 SATA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8 | ★有线网卡 | 10/100/1000M 自适应(可 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9 | ★USB 接口数量 | ≥3 个,至少包含 1 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 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20 | ★预装操作系统 | 麒麟/统信 UOS/中科方德 /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作系统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1 | ★电池额定能 量 | ≥50WH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2 | ★机身颜色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3 | ★机身材质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4 | ★整机重量 | ≤1.7kg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5 | ★整机厚度(不 含脚垫) | ≤20mm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6 | ★电脑包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7 | ★摄像头数量 | ≥1 个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8 | ★摄像头像素 | ≥100 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9 | ★摄像头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280×720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0 | ★显示屏色准 | 最大△E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1 | ★鼠标 | 有线 USB 接口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2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 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3 | ★其他要求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 的其他*内容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4 | ★是否具有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 是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5 | ★是否为进口 产品 | 否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6 | ★整机质量服 务要求 | 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 维修)≥ 3 年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7 | ★ 售后服务网点 | 投标时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序号 | 项目 | 满分 | 包 4 打分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参数 (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受范围 值) | 自查得分 | 证明资料 |
1 | CPU-末级 缓存容量 | 5 | ≥4MB | 5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2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 数,否则不 | 2 | ≥32G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予认定) | |||||||
3 | 内存-双通 道 | 1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1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3 | ≥4800MT/s | 3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3200MT/s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5 | 显卡-显示芯片 核心频率 | 6 | ≥700MHz | 6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500MHz | 3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4 | ≥3200MT/s | 4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2666MT/s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7 | 存储-硬盘类型 及容 量 | 6 | 单固态硬盘≥1TB | 6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2 | ≥160MHz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80MHz | 1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9 | 支持无线网络 通信 技术协议 | 2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以上协议得 2 分;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0 | 电池-充放电次 数 | 2 | ≥800 次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600 次 | 1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11 | 电池-快速 充电 功能 | 1 | 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USB PD) | 1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12 | 满载待机性能(LTP) | 3 | ≥4 小时 | 3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3 小时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2 小时 | 1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 间 | 2 | ≤20ms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25ms | 1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 素与垂直 像素均大 于相应数 值) | 4 | 大于 2560*1440(不含) | 4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大于 1920*1080(不含)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5 | 显示屏-类 型 | 2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3 | ≥1500:1 | 3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1200:1 | 2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1000:1 | 1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17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3 | 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3.1 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技术支撑维护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 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合理,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最短,技术支持维护能力充足,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 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内容有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有明确分工,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诺解决时间,有技术支持维护能力,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5 分;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 不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2) 提供方案中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不明确,或没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解决时间,或技术支撑维护能力不 足。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操作系统厂家在广东省内各地市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每 1 个 地市有1 个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 得 0.1 分,每个地市最多计 0.1 分,同一个人驻点多个地市只计一次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1.提供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各地市售后服务驻点人员列表,包括但不限于驻点地市、驻点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2.提供操作系统厂家为上述列表中驻点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 3.售后服务驻点人员要求,驻点人员有操作系统类专业学习经验, 或操作系统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且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考核合格(提供学习或培训证明)。 | |||||||||
18 | 交货期 | 1.5 | 供应商承诺在确认合同后 5 天内 交货及安装 | 1.5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19 | 实施方案 | 3 | 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必须整体可投入不少于20 人的团队参与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人员不合并计算,且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六、项目实施”的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少于 20 人; (2)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满足要求但无提交相应人员的社保记录; (3)不提供方案。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0 | 售后服务网点 | 5 | 1.提供广东省内21 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广东省内售后服务网 点得 0.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投标时须按“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七、售后服务网机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未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10 产品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的格式填报的; (2)同一服务网点覆盖多个地级市; (3)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与地级市不对应; (4)不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 不完整。 | 5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1 | 履约服务 | 4 | 1.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出现以下情况的,该品牌得 2 分, 否则得 0 分: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 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 |
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分记 录的。 | ||||||||
(2)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被 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 | ||||||||
(3)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因 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4)中标品牌设备制造商未按要求完成广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采商品录入操作(因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除外)的。 | ||||||||
2. 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或 2024 年度第二、三季度(或第二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以下情形的,该投标供应商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
(1) 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 扣分记录的。 | ||||||||
(2)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 格的。 | ||||||||
(3)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 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上述 1、2 项备注: | ||||||||
(1)以有关证明文件或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经申诉后撤回违规处理的除外,相关处罚在查询日还处于申诉期内的不纳入本项目评分,计入下一 期批量采购项目评分; | ||||||||
(2)如出现投标供应商因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履约服务第 1、2 项扣分的情况,只按一次扣分,不 重复计分。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2 | 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2 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型号须与认证证书上的型号一致,并在证书上对所投型号作明显标 识,否则不得分。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3 | 中央处理器(CPU)安全可靠 等级 | 1.5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 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 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 | 1.5 |
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中央处理器 (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截图中作 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
合计 | 70 |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包组: 包 5 ;
包 5 基本信息 | ||||
1 | 整机品牌型号 | |||
2 | 显示器型号 | |||
3 | CPU 型号 | |||
4 | 显卡型号 | |||
包 5★星号条款 | ||||
序号 | 项目 | 机型参数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 受范围值) | 证明资料 |
1 | ★显示屏尺寸 (英寸) | 14-14.9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920*1080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CPU 品牌 | 申威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4 | ★CPU 型号 | ≥申威 SW42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5 | ★CPU 物理核 数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6 | ★CPU 主频(基 准时钟频率) GHz | ≥1.8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7 | ★固态存储容 量 | ≥512GB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8 | 机械硬盘总容 量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9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不予 认定) | ≥16GB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0 | ★内存读写速 率 | ≥2666MT/s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1 | ★内存插槽数 量(板载内存不涉及)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2 | ★显卡类型 | 集成显卡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3 | ★独立显卡显 存容量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4 | ★独立显卡显 存类型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5 | ★独立显卡显 存位宽(bit)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6 | ★光驱类型 | DVDRW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7 | ★光驱接口 | USB(外置)或 SATA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8 | ★有线网卡 | 10/100/1000M 自适应(可 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9 | ★USB 接口数量 | ≥3 个,至少包含 1 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 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20 | ★预装操作系统 | 麒麟/统信 UOS/中科方德 /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作系统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1 | ★电池额定能 量 | ≥50WH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2 | ★机身颜色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3 | ★机身材质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4 | ★整机重量 | ≤1.7kg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5 | ★整机厚度(不 含脚垫) | ≤22mm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6 | ★电脑包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7 | ★摄像头数量 | ≥1 个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8 | ★摄像头像素 | ≥100 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9 | ★摄像头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280×720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0 | ★显示屏色准 | 最大△E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1 | ★鼠标 | 有线 USB 接口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2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 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3 | ★其他要求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 的其他*内容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4 | ★是否具有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 是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5 | ★是否为进口 产品 | 否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6 | ★整机质量服 务要求 | 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 维修)≥ 3 年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7 | ★ 售后服务网点 | 投标时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序号 | 项目 | 满分 | 包 5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参数 (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受范围 值) | 自查得分 | 证明资料 |
1 | CPU-末级缓存容量 | 5 | ≥8MB | 5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2 | 内存-配置 容量(须明确内存条 | 2 | ≥32G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数,否则不予认定) | ||||||||
3 | 内存-双通道 | 1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1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3 | ≥4800MT/s | 3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200MT/s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5 | 显卡-显示芯片 核心频率 | 6 | ≥800MHz | 6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600MHz | 3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4 | ≥3200MT/s | 4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666MT/s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7 | 存储-硬盘 类型 及容量 | 6 | 单固态硬盘≥1TB | 6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2 | ≥160MHz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80MHz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9 | 支持无线网络 通信技 术协议 | 2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 以上协议得 2 分;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0 | 电池-充放电次 数 | 2 | ≥800 次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600 次 | 1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11 | 电池-快速充电 功能 | 1 | 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 USB PD) | 1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12 | 满载待机性能(LTP) | 3 | ≥4 小时 | 3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小时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小时 | 1 | 见投标文 件第() |
页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 间 | 2 | ≤20ms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25ms | 1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 数值) | 4 | 大于 2560*1440(不含) | 4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大于 1920*1080(不含)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5 | 显示屏-类型 | 2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2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1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3 | ≥1500:1 | 3 | 见投标文 件第()页 | ||||
≥1200:1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000:1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7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3 | 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3.1 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须提交供应商及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技术支撑维护能力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 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合理,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承诺解决时间最短,技术支持维护能力充足,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 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内容有配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有明确分工,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诺解决时间,有技术支持维护能力,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5 分;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 不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方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案; (2) 提供方案中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不明确,或没有承诺出现操作系统漏洞等问题解决时间,或技术支撑维护能力 不足。 | ||||||||
2 | 操作系统厂家在广东省内各地市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每 1 个地市有 1 个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的,得 0.1 分,每个地市最多计 0.1 分,同一个人驻点多个地市只计一次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1.提供操作系统厂家盖章的各地市售后服务驻点人员列表,包括但不限于驻点地市、驻点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2.提供操作系统厂家为上述列表中驻点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 3.售后服务驻点人员要求,驻点人员有操作系统类专业学习经验,或操作系统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且考核合格(提供学习或培训 证明)。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8 | 交货期 | 1.5 | 供应商承诺在确认合同后 5 天内交货及安装 | 1.5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9 | 实施方案 | 3 | 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必须整体可投入不少于 20 人的团队参与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人员不合并计算,且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六、项目实施”的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投入人员少于 20 人; (2)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 投入人员满足要求但无提交相应人员的社保记录;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3)不提供方案。 | 5 | |||||||
20 | 售后服务网点 | 5 | 1.提供广东省内 21 个地级市售后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广东省内售后服 务网点得 0.2 分,本项最高得 5分,投标时须按“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七、售后服务网机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分: (1)未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0 产品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的格式填报的; (2)同一服务网点覆盖多个地级市; (3)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与地级市不对应; (4)不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 容不完整。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1 | 履约服务 | 4 | 1.在 2023 年度第四季度或 2024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出现以下情况 的,该品牌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1)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有扣 分记录的。 | ||||||||
(2)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被 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 | ||||||||
(3)该品牌中标/成交供应商因 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4)中标品牌设备制造商未按要求完成广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采商品录入操作(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除外) 的。 | ||||||||
2.在 2023 年度第四季度或 2024年第一季度(或第一期)批量采购项目中,未有以下情形的,该 投标供应商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
(1) 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承诺履约,违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评价细则》, 有扣分记录的。 | ||||||||
(2)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批量采购项目中标资 格的。 | ||||||||
(3)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 |
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 ||||||||
上述 1、2 项备注: | ||||||||
(1)以有关证明文件或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经申诉后撤回违规处理的除外,相关处罚在查询日还处于申诉期内的不纳入本项目评分,计入 下一期批量采购项目评分; | ||||||||
(2)如出现投标供应商因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履约服务第 1、2项扣分的情况,只按一次扣分, 不重复计分。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2 | 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2 分。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型号须与认证证书上的型号一致,并在证书上对所投型号作 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3 | 中央处理器 (CPU)安全可靠等级 | 1.5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 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中央处理器(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截图 中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1.5 | ||||
合计 | 70 |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5 参数响应表(根据所提供包组/配置填写所需的表格)包组: 包 3(参数响应表) ;
包 3 基本信息 | |||
1 | 整机品牌型号 | ||
2 | 显示器型号 | ||
3 | CPU 型号 | ||
4 | 显卡型号 | ||
包 3★星号条款 | |||
序 号 | 项目 | 机型参数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 接受范围值) |
1 | ★显示屏尺寸 (英寸) | 14-14.9 | |
2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920*1080 | |
3 | ★CPU 品牌 | 兆芯 | |
4 | ★CPU 型号 | ≥KX-6640MA | |
5 | ★CPU 物理核 数 | ≥4 | |
6 | ★CPU 主频(基 准时钟频率) GHz | ≥2.2 | |
7 | ★固态存储容 量 | ≥512GB | |
8 | 机械硬盘总容 量 | / | |
9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不予 认定) | ≥16GB | |
10 | ★内存读写速 率 | ≥2666MT/s | |
11 | ★内存插槽数 量(板载内存不涉及) | ≥1 | |
12 | ★显卡类型 | 集成显卡 | |
13 | ★独立显卡显 存容量 | / | |
14 | ★独立显卡显 存类型 | / | |
15 | ★独立显卡显 存位宽(bit) | / | |
16 | ★光驱类型 | DVDRW | |
17 | ★光驱接口 | USB(外置)或 SATA | |
18 | ★有线网卡 | 10/100/1000M 自适应(可 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
19 | ★USB 接口数量 | ≥3 个,至少包含 1 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 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20 | ★预装操作系统 | 麒麟/统信 UOS/中科方德 /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作系统 | |
21 | ★电池额定能 量 | ≥50WH | |
22 | ★机身颜色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
23 | ★机身材质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
24 | ★整机重量 | ≤1.7kg | |
25 | ★整机厚度(不 含脚垫) | ≤20mm | |
26 | ★电脑包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
27 | ★摄像头数量 | ≥1 个 | |
28 | ★摄像头像素 | ≥100 万 | |
29 | ★摄像头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280×720 | |
30 | ★显示屏色准 | 最大△E ≤4 | |
31 | ★鼠标 | 有线 USB 接口 | |
32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 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
33 | ★其他要求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 的其他*内容 |
序号 | 项目 | 包 3 评分标准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 受范围值) |
1 | CPU-末级缓存容 量 | ≥4MB | |
2 | 内存-配置容量 (须明确内存条 数,否则不予认定) | ≥32G | |
3 | 内存-双通道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4800MT/s | |
≥3200MT/s | |||
5 | 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 | ≥800MHz | |
≥600MHz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3200MT/s | |
≥2666MT/s | |||
7 | 存储-硬盘类型 及容量 | 单固态硬盘≥1TB |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 160MHz |
≥ 80MHz | |||
9 | 支持无线网络 通信技术协议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 以上协议得 2 分; | |
10 | 电池-充放电次数 | ≥ 800 次 | |
≥ 600 次 | |||
11 | 电池-快速充电 功能 | 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USB PD) | |
12 | 满载待机性能 (LTP) | ≥ 4 小时 | |
≥ 3 小时 | |||
≥ 2 小时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 间 | ≤ 20ms | |
≤25ms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 (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 应数值) | 大于 2560*1440(不含) | |
大于 1920*1080(不含) | |||
15 | 显示屏-类型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 1500:1 | |
≥ 1200:1 | |||
≥ 1000:1 | |||
23 | 中 央 处 理 器 ( CPU ) 安全可靠等级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中央处理器 (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结 果公告截图中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分。 |
包组: 包 4(参数响应表) ;
包 4 基本信息 | |||
1 | 整机品牌型号 | ||
2 | 显示器型号 | ||
3 | CPU 型号 | ||
4 | 显卡型号 | ||
包 4★星号条款 | |||
序 号 | 项目 | 机型参数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不接 受范围值) |
1 | ★显示屏尺寸 (英寸) | 14-14.9 | |
2 | ★显示屏分辨 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920*1080 | |
3 | ★CPU 品牌 | 华为鲲鹏 | |
4 | ★CPU 型号 | ≥麒麟 9006C | |
5 | ★CPU 物理核数 | ≥8 | |
6 | ★CPU 主频(基 准时钟频率) GHz | ≥3.1 | |
7 | ★固态存储容 量 | ≥512GB | |
8 | 机械硬盘总容 量 | / | |
9 | ★内存配置容 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不予 认定) | ≥16GB | |
10 | ★内存读写速 率 | ≥2666MT/s | |
11 | ★内存插槽数 量(板载内存不涉及) | ≥1 | |
12 | ★显卡类型 | 集成显卡 | |
13 | ★独立显卡显 存容量 | / | |
14 | ★独立显卡显 存类型 | / | |
15 | ★独立显卡显 存位宽(bit) | / | |
16 | ★光驱类型 | DVDRW | |
17 | ★光驱接口 | USB(外置)或 SATA | |
18 | ★有线网卡 | 10/100/1000M 自适应(可 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19 | ★USB 接口数量 | ≥3 个,至少包含 1 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 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
20 | ★预装操作系统 | 麒麟/统信 UOS/中科方德 /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作系统 | |
21 | ★电池额定能 量 | ≥50WH | |
22 | ★机身颜色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色 系 | |
23 | ★机身材质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
24 | ★整机重量 | ≤1.7kg | |
25 | ★整机厚度(不 含脚垫) | ≤20mm | |
26 | ★电脑包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色 系 | |
27 | ★摄像头数量 | ≥1 个 | |
28 | ★摄像头像素 | ≥100 万 | |
29 | ★摄像头分辨 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 大于相应数值) | ≥1280×720 | |
30 | ★显示屏色准 | 最大△E ≤4 | |
31 | ★鼠标 | 有线 USB 接口 | |
32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 要求 | |
33 | ★其他要求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
序号 | 项目 | 包 4 打分评分标准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 值,不接受范围值) |
1 | CPU-末级缓存容 量 | ≥4MB | |
2 | 内存-配置容量 (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不予认 定) | ≥32G | |
3 | 内存-双通道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4800MT/s | |
≥3200MT/s | |||
5 | 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 | ≥700MHz | |
≥500MHz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3200MT/s | |
≥2666MT/s | |||
7 | 存储-硬盘类型 及容量 | 单固态硬盘≥1TB |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160MHz | |
≥80MHz |
9 | 支持无线网络通信技术协议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 以上协议得 2分; | |
10 | 电池-充放电次数 | ≥800 次 | |
≥600 次 | |||
11 | 电池-快速充电 功能 | 支 持快速 充电 功能( 如 UFCS、USB PD) | |
12 | 满载待机性能 (LTP) | ≥4 小时 | |
≥3 小时 | |||
≥2 小时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间 | ≤20ms | |
≤25ms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 (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 应数值) | 大于 2560*1440(不含) | |
大于 1920*1080(不含) | |||
15 | 显示屏-类型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1500:1 | |
≥1200:1 | |||
≥1000:1 | |||
23 | 中 央 处 理 器 (CPU)安全可靠等级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中央处理器 (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截图中作明显标识,否则不得 分。 |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包组: 包 5(参数响应表) ;
包 5 基本信息 | |||
1 | 整机品牌型号 | ||
2 | 显示器型号 | ||
3 | CPU 型号 | ||
4 | 显卡型号 | ||
包 5★星号条款 | |||
序 号 | 项目 | 机型参数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值, 不接受范围值) |
1 | ★显示屏尺寸 (英寸) | 14-14.9 | |
2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 数值) | ≥1920*1080 | |
3 | ★CPU 品牌 | 申威 | |
4 | ★CPU 型号 | ≥申威 SW421 | |
5 | ★CPU 物理核 数 | ≥4 | |
6 | ★CPU 主频(基准时钟频率) GHz | ≥1.8 | |
7 | ★固态存储容 量 | ≥512GB | |
8 | 机械硬盘总容 量 | / | |
9 | ★内存配置容量(须明确内存条数,否则 不予认定) | ≥16GB | |
10 | ★内存读写速 率 | ≥2666MT/s |
11 | ★内存插槽数量(板载内存 不涉及) | ≥1 | |
12 | ★显卡类型 | 集成显卡 | |
13 | ★独立显卡显 存容量 | / | |
14 | ★独立显卡显 存类型 | / | |
15 | ★独立显卡显 存位宽(bit) | / | |
16 | ★光驱类型 | DVDRW | |
17 | ★光驱接口 | USB(外置)或 SATA | |
18 | ★有线网卡 | 10/100/1000M 自适应(可 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
19 | ★USB 接口数量 | ≥3 个,至少包含 1 个 USB3.0 及以上标准接口, USB Type-C 接口数量≥1 | |
20 | ★预装操作系统 | 麒麟/统信 UOS/中科方德 /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作系统 | |
21 | ★电池额定能 量 | ≥50WH | |
22 | ★机身颜色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
23 | ★机身材质 | 双面合金/碳纤维 | |
24 | ★整机重量 | ≤1.7kg | |
25 | ★整机厚度 (不含脚垫) | ≤22mm | |
26 | ★电脑包 | 黑色/灰色/银色等商务 色系 | |
27 | ★摄像头数量 | ≥1 个 | |
28 | ★摄像头像素 | ≥100 万 | |
29 | ★摄像头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 数值) | ≥1280×720 | |
30 | ★显示屏色准 | 最大△E ≤4 | |
31 | ★鼠标 | 有线 USB 接口 | |
32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 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
33 | ★其他要求 | 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 的其他*内容 |
序号 | 项目 | 包 5 评分标准 | 投标参数(响应参数值须为具体参数 值,不接受范围值) |
1 | CPU-末级缓存容 量 | ≥8MB |
2 | 内存-配置容量 | ≥32G | |
3 | 内存-双通道 | 实现双通道内存 | |
4 | 内存-读写速率 | ≥4800MT/s | |
≥3200MT/s | |||
5 | 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 | ≥800MHz | |
≥600MHz | |||
6 |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 | ≥3200MT/s | |
≥2666MT/s | |||
7 | 存储-硬盘类型 及容量 | 单固态硬盘≥1TB | |
8 | 无线网卡-频宽 | ≥160MHz | |
≥80MHz | |||
9 | 支持无线网络通信技术协议 | 支持 WAPI 802.11ax 或 WiFi 6.0 以上协议得 2分; | |
10 | 电池-充放电次数 | ≥800 次 | |
≥600 次 | |||
11 | 电池-快速充电 功能 | 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USB PD) | |
12 | 满载待机性能 (LTP) | ≥4 小时 | |
≥3 小时 | |||
≥2 小时 | |||
13 | 显示屏-响应时间 | ≤20ms | |
≤25ms | |||
14 | 显示屏-分辨率 (本项所称大于,指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 应数值) | 大于 2560*1440(不含) | |
大于 1920*1080(不含) | |||
15 | 显示屏-类型 | IPS 广视角屏幕(硬屏) | |
VA 普通视角屏幕(软屏) | |||
16 | 显示屏-对比度 | ≥1500:1 | |
≥1200:1 | |||
≥1000:1 | |||
23 | 中 央 处 理 器 (CPU)安全可靠等级 | 所投台式计算机使用的 “中央处理器(CPU)”的安全可靠等级为Ⅱ级得 1.5 分,投标时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截图,“中央处理器 (CPU)”型号要与公告一致,在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截图中作明显标识, 否则不得分。 |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 其他需求偏离表
(除前述“自查表”所列出的差异外,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如还有其他偏离,可在此列出。如无则视为无其他偏离,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2. 报价表
2.1 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组号:
品牌 | 型号 | 投标单价小写 | 投标单价大写 |
¥ 元/台 | 人民币 元每台 |
注: 1. 本表中的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产品报价含操作系统。
2. 本表中各包组的“投标单价”必须包含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4. 每个响应供应商根据分包要求每个分包只能提交一个型号进行响应。同一型号不能同时投多个分包,否则该型号所投所有分包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其余参数除有特殊说明外,以产品制造商盖章《参数响应表》为准。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 投标明细报价表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组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质保期 | 产品报价 |
1 | 便携式计算机(不含操作系统) | ¥ 元/台 | ||||
2 | 操作系统 | ¥ 元/套 | ||||
合计:便携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 | 大写: | ¥ 元/台 |
注: 1. 包 1-包 5 的操作系统须在“规格型号”内列明操作系统内核版本;
2. 本表中的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本表中各包组的“投标单价”必须包含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4.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柒份,刻录有投标文件(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18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 (制造商/代理商)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
传 真: .
代表姓名: .职 务: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资格证明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供应商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职 务:
4.5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5.1 两种材料之一: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②资格要求中对应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4.5.2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5.3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4.6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
2.„„
3.„„
4.7 名称变更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8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4.10 制造商在全省各地级市的售后服务网点资料列表
序号 1 | 广东省 21个地级市 | 序号 2 | 网点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精确到门牌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每个网点需常备 CPU、内存、主板等备件情 况 |
1 | 广州市 | 1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
2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 ||||||
2 | 深圳市 | „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 ||||||
3 | 珠海市 | „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 ||||||
4 | 东莞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 |||||||
5 | 佛山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 |||||||
6 | 中山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
7 | 惠州市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 |||||||
8 | 汕头市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9 | 江门市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10 | 湛江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11 | 肇庆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 |||||||
12 | 梅州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 |||||||
13 | 茂名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 |||||||
14 | 阳江市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 |||||||
15 | 清远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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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韶关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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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揭阳市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18 | 汕尾市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19 | 潮州市 | ★网点 1 (网点机构名称)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20 | 河源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点机构名 称) | |||||||
„ | |||||||
21 | 云浮市 | ★网点 1 (网点机 构名称) | |||||
网点 2(网 点机构名称) |
„ |
注:
①“序号 2”栏按照各地市数量顺序排列(如广州市有两个网点,深圳市网点 1 的“序号 2”列对应处应填“3”);
②各地市“网点机构名称”栏“★网点 1”为响应“★(37)售后服务网点”的基本要求;
③在各地市“网点机构名称”栏“★网点 1”基础上,其余网点填报内容对应为技术评审表“售后服务网点”评分范围。
4.11 签约联系人(联系方式、履约服务方式确认)联系人姓名(可设多名):
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
联系 QQ(或电子邮箱):
4.12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中心组织的 采购中获成交(采购项目编号: ),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对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费。
我方如违约,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投标供应商法定地址: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 话:
传 真:承诺日期:
5.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
5.1 提供以下文件,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1) 《报价一览表》
2) 《投标明细报价表》
3) 《产品配置自查表》
4)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相关条件)
6)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7) 《服务网点列表》
5.2 报价文件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形式或者 USB 存储介质提交),电子版包括以下内容:
1) 完整投标文件(WORD 版本及盖章扫描 PDF 版本)
2) 单独《星号条款配置自查表》(WORD 版本)
3) 单独《产品配置自查表》(WORD 版本)
4) 单独《报价一览表》(WORD 版本)
5) 单独《投标明细报价表》(WORD 版本)
6) 单独《签约联系人》(WORD 版本)
7) 单独《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盖章扫描 PDF 版本)
8) 单独《服务网点列表》(盖章扫描 PDF 版本)
9) 单独《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符合相关条件,盖章扫描 PDF 版本)
验收单格式
省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 成交供应商:
品牌型号: 台数:
验收事项 | 验收意见 | 备注 |
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备件是否齐备 (如有) | ||
产品品牌、型号与合同是否相符 | ||
操作系统与合同是否相符 | ||
设备是否安装完毕 | ||
设备是否通电后能正常使用 | ||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年 月 日 | ||
经办人: 负责人: 成交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壹式贰份,采购单位一份、供应商一份。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询问函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 诉 书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