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9-9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为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代表双方合作意愿,是双方合作内容及合作方式初步洽谈的结果。本协议未约定双方具体合作项目,具体的合作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本协议中相关约定能否付诸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进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深圳润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联科技”)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理念,以“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为原则,在城市升级、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建筑施工自动化、IT 基础设施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慧
社区、智慧交通、智慧零售、金融科技、数据分析和应用、企业管理信息化及创新应用等方面展开合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手方介绍
合同对手方:深圳润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L7XB1J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19 日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 00 x方大广场
2 号楼 22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设备及配套零件、网络产品、多媒体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的批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项目投资策划,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润联科技是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润联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发生购销往来。润联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润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城市升级:城市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微改造,以及拆除重建、保存维护等。
2.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和升级相关的智慧零售、智慧医疗、金融和支付、智慧建筑、智慧楼宇、智慧园区类产品及解决方案、物联网应用、数据分析和应用等。
3.智慧交通:智能停车场与智能充电桩建设、智慧市政、智慧养护、交通实时监控、公共交通管理、交通信息服务等。
4.建筑施工自动化:利用智能设备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安全隐患等。
5.企业信息化建设:IT 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分析和应用、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等。
6.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慧科技领域基金和产业投资。
7.双方认可的其他领域。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将结合各自优势、保障项目所需的人才、技术和资源投入,大力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
2.双方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采取灵活的合作方式,包括成立合资公
司、建立合作协调推进小组,组织专门的工作团队,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沟通联络工作等,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3.本框架协议下各项具体的合作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并对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可在对方书面确认同意的前提下对各方合作关系进行公开或宣传。
2.双方将一同识别典型业务场景及市场机会,共同投入技术资源构建有竞争力的产品解决方案。
3.双方将协同市场营销资源,在聚焦客户群、行业、区域共同制定及开展联合营销活动,拓展市场,形成品牌联动。
4.双方愿意共享项目机会,并建立定期有效的沟通机制,拉通一线销售资源共同拓展客户。
5.在合作项目过程中,双方将一同服务于客户,共同创造最大价值。
6.双方将在相关政策支撑框架下,努力为对方创造良好合作环境,对于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双方均有义务将最新项目的合作开发进度 告知对方。
(四)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就具体合作项目签署合作协议后终止(如有多项合作以最后一份合作协议签署日为终止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积极把握未来发展机会,合同对手方润联科技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多元化产业背景,成熟的业务模式和管理模式,信誉良好。本协议的签订旨在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若协议顺利实施,将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与竞争力。
本次签署的为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代表双方合作意愿,是双方合 作内容及合作方式初步洽谈的结果。本协议未约定双方具体合作项目,具体的合作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本协议中相关约定能否付诸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在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机械设备采购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目前双方合作仍在进行中,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采购对手方压路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多功能摊铺机等 20 余套。
(2)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
有限公司续签《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三年。目前双方合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发生的采购原材料、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等关联交易均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执行,并按年度对上述类别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3)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与上海大界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出于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决定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机器人、建筑工厂机器人示范项目以及公路隧道施工智能设备等领域开展合作。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中。
2. 本框架协议签订前 3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或股份减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