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 Developer 使用條款
Adobe Developer 使用條款
上次更新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完全取代且效力凌駕於所有以前的版本 (包括「開發人員使用條款」、
「Adobe Exchange 合約」和「Adobe Developer 附加條款」的先前版本)。
1. 您與 Adobe 間的協議。
1.1 x Adobe Developer 使用條款 (以下稱為本「條款」) 是您 (以下稱為「你」或「您的」) 和 Adobe (以下稱為「Adobe」、「我們」或「我們的」) 之間的法律協議,規範您對以下內容的使用情形:(1) 位於 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 Adobe 開發人員網站 (包括位於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開發人員主控台) 和 Adobe Exchange 網站及位於 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生產者入口網站,以及 (2) 我們向您提供的任何開發人員工具。
1.2 如果您居住在北美地區 (包括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美國領土和屬地以及位於任何地方的美國軍事基地),則您的合約關係人為美國公司 Adobe Inc.,且除非美國聯邦法律優先,否則本條款受美國加州法
律規範,且不考慮和法律衝突的條例。若您居住在北美以外的地區,則您的合約關係人為 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且本條款應以愛爾蘭法律為準據法。如果客戶位於澳洲,則由 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 以 Adobe Systems Pty Ltd. 授權代理商身分代表Adobe Systems Pty Ltd. 履行職權並簽訂本合約。您可依您當地的法律享有其他權利。本公司並未企圖在法律禁止範圍內限制這些權利。
1.3 如果您是管理員 (定義如下),或者代表企業使用開發人員工具 (定義如下),則「您」是代表您 (個人)
與該企業,而且您聲明並保證您 (個人) 擁有所有必要授權來約束該企業遵守本條款。
2. 名詞定義。
2.1 「管理員」係指使用Admin Console 和/或開發人員主控台在您的企業內為企業使用者管理Adobe 服務和 Adobe 軟體的管理員。
2.2 「Admin Console」係指允許管理員管理其企業之 Adobe 服務和 Adobe 軟體的程式管理使用者介面。
2.3 「Adobe ID」係指用來建立開發人員帳戶,以及登入和存取開發人員工具的唯一使用者名稱、密碼和設定檔資訊。
2.4 「Adobe 服務」係指本公司的網站、客戶支援、討論論壇或其他互動式區域或服務,以及 Creative Cloud 之類的服務。使用Adobe 服務需遵守您與本公司之間的獨立協議及本條款。
2.5 「Adobe 登入 UI」係指本公司提供的特殊按鈕圖片和個別的登入螢幕介面範本,其必須顯示在使用者介面中,做為推動或啟動登入Adobe 服務的視覺化提示。
2.6 「Adobe 軟體」係指本公司在 Adobe 服務中隨附之軟體,以及任何應用程式 (包括行動應用程式)、範例檔和內容檔、指令碼、指令集和相關文件。使用 Adobe 軟體需遵守您與本公司之間的獨立協議及本條款。
2.7 「Adobe Stock 著作物」xxxxxxxxx.xxxxx.xxx (或後續 URL) 的 Adobe Stock 服務可提供用於授權的照片、插圖、影像、向量圖、視訊、3D 資產、範本資產和其他圖片或圖形作品,或以其他方式標識為 Adobe Stock 資產者。
2.8 「Adobe 商標」係指 Adobe 登入 UI、標章、功能圖示和品牌準則中的 Adobe 商標、名稱、標誌和圖示,以及本公司明示提供給您用於推廣您已核准之開發人員軟體的任何其他商標。
2.9 「API 金鑰」係指與您的 Adobe ID 有所連結而給您之開發人員軟體的 API 存取憑證,且我們會使用此金鑰來連結、查驗和驗證您的API 活動及開發人員軟體。
2.10 「標章」係指品牌準則中識別為標章的商標 (包括標誌)、圖示和文字。
2.11 「品牌準則」係指本公司發佈或提供給您有關使用Adobe 商標的任何指示或準則,包括以下網址提供的準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12 「企業」係指組織或團體,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或任何其他商業實體、政府實體、非營利組織或教育機構。
2.13 「業務使用者」係指您 (如果您根據 Adobe 之任一商用計劃 (例如適用於團隊的 Creative Cloud 適用於企業的 Creative Cloud 或 Document Cloud) 從企業獲得使用、存取和使用Adobe 軟體與 Adobe 服務的權利)。
2.14 「保密資訊」係指無論以書面、語言、圖形或電子形式之:(A) Adobe 在揭露時將之標記為「機密」或口頭指定為機密的任何資訊;(B) 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包括其存在、特性及功能、商業機密、原始碼以及任何其他相關資訊 (無論是否標記為機密);(C) Adobe 的錯誤資料庫;(D) 對潛在特性及/或產品變
更的討論;(E) 意見回應以及來自評估意見回應的意見;(F) 來自我們組織的客戶諮詢委員會的意見;(G) 您取得存取權時尚未公開刊載之 API;以及 (H) 上述之任何衍生作品。「保密資訊」不包括以下資訊:(i) 在揭
露時或非因您自身過錯而成為普遍公開的資訊;(ii) 在本公司向您揭露前,您已經知道且您不具任何保密義務的資訊;(iii) 從本公司之外的來源得知且您不具任何保密義務的資訊;(iv) 發布「開發人員軟體」(包括
「開發人員軟體」本身) 所需的資訊;或(v) 您在未使用保密資訊的情況下獨立開發的資訊。
2.15 「內容檔案」係指做為 Adobe 服務和 Adobe 軟體的一部分而提供的 Adobe 資產。除非文件或特定授
權另行聲明 (包括但不限於附加條款),否則本公司授予您個人、非專屬、不可轉授權且不可轉讓之授權,得以使用內容檔來建立您的終端用途 (即您所著作的衍生應用程式或產品),其中內嵌內容檔或其衍生作品
以供您使用 (以下稱「終端用途」)。您可以先修改內容檔,再將其內嵌於終端用途。您可以重製和分發內容檔,惟僅限與您的終端用途相關,且任何情況下您均不得在終端用途以外單獨分發內容檔。
2.16 「開發人員主控台」係指位於以下的主控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17 「開發人員軟體」係指您搭配或是使用開發人員工具 (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除外) 來開發的任
何軟體應用程式、程式、附加元件、擴充檔案、外掛程式和其他技術,以及用以存取、運作或與 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交互運作,或是用來將特性或功能加入 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之任何軟體應用程式、程式、附加元件、擴充檔案、外掛程式和其他技術。
2.18 「開發人員工具」係指本公司提供並授權您開發或包含在開發人員軟體中的所有項目和相關資料。 開發人員工具包括但不限於 (A) 所有軟體開發套件 (以下稱為「 SDK」) 檔案、工具、程式和公用程式;(B)任何外掛程式或其他應用程式程式設計介面 (以下稱為「API」);(C) API 金鑰;(D) 標頭或 JAR 檔案;(E) 範
例影像、聲音或類似資產;(F) 範例程式碼;(G) 任何相關文件、技術規格、註解和說明資料;和 (H) 任一上述項目的任何修改、更新、升級或副本。除非明確指出,否則「開發人員工具」包括「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開發人員工具」係指Adobe 服務和 Adobe 軟體。
2.19 「開發人員使用資料」係指與您使用開發人員工具、Adobe 服務、Adobe 軟體、Adobe 開發人員網站
相關或產生的所有使用資料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包括開發人員主控台) 和 Adobe Exchange 站點以及位於以下位置的生產者入口網站:xxxxx://xxxxxxxx.xxxxx.xxx/。
2.20 「一般使用者」係指購買或使用您的開發人員軟體的客戶。
2.21 「功能圖示」係指本公司提供的圖形圖示,須顯示在使用者介面上或使用者介面中,藉以識別分離的特定 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功能、元件或處理功能。
2.22 「意見回應」係指您向本公司提供有關您存取、使用和評估預發行版本之開發人員工具的想法、錯誤或當機回報、建議、提議和其他資訊或資料,以及所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
2.23 「智慧財產權」係指著作權、人格權、商標、商業包裝、專利、商業機密、不公平競爭、隱私權、公開權及任何其他專有權利。
2.24 「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係指開發人員工具的非公開預發行版本。
2.25 「範例程式碼」係指本公司為您加入的物件碼或原始碼 (但不包括範例檔),以供您根據本條款之規定來納入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中
2.26 「範例檔」係指 Adobe 所提供可能識別為範例檔、用於教學課程、展示和用於其他試用版用途的音訊、視覺、視訊或其他內容檔案。「範例檔」不能用於任何其他非其原始提供之目的。您不能以允許第三方將範例檔案作為獨立檔案的方式,予以使用、下載、擷取或存取,您也不得主張範例檔案的任何權力。
2.27 「測試期」係指從您可以使用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到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之第一個發行的商業版本日期,或是到本公司告知您 (以較早者為準) 的這段期間。
3. 開發人員憑證。
3.1 您的帳戶。除非本公司明示同意,否則您必須建立一個 Adobe ID 和線上開發人員帳戶設定檔,才能獲得並使用開發人員工具和建立開發人員軟體。您必須隨時更新您的帳戶設定檔,使得帳戶資訊 (包括目前的聯絡資訊) 保持最新狀態。您應對透過您的帳戶發生的所有活動負責,即使該活動不是您本人或者未經您的同意或您不知情亦同。如果您察覺有人未經授權使用您的帳戶,請立即通知 Adobe 客戶支援。您不得 (A)分享您的帳戶資訊 (除非對象為授權的帳戶管理員),故意或非故意皆同;或 (b) 使用其他人的帳戶。您的帳
戶管理員可能會使用您的帳戶資訊來管理您對「開發人員工具」的使用及存取。您將透過本公司要求的方式存取「開發人員工具」,相關文件中對此另有說明。使用 API 時,您不可掩飾或遮蓋您的身份或 API 客戶端的身份。
3.2 API 金鑰。如果 API 需要「API 金鑰」,則必須為每個「開發人員軟體」取得個別的「API 金鑰」。在本公司核准分發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前,「API 金鑰」僅能用於「開發人員軟體」的開發和測試,不得用於任何提供給終端用戶使用的「開發人員軟體」中。
3.3 開發人員使用資料。您同意本公司可能會收集與您的 Adobe ID 和線上開發人員帳戶設定檔相關聯的開發人員使用資料,以便維持安全性、監控效能並改善服務品質。此外,您同意本公司可能會出於研究、
產品開發和產品改良等目的來監視和收集開發人員使用資料,包括個人詳細資訊。您同意本公司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詳細資訊跨國傳輸到其他國家/地區,並在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代理商設有辦公室的任何國家/地區儲存和處理這些資訊。如果您不希望使用情況被追蹤,您只能選擇停止使用開發人員工具、位於 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 Adobe 開發人員網站 (包括位於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開發人員主控台),以及 Adobe Exchange 網站和位於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生產者入口網站
4. 授權。
4.1 授權給您的內容。本公司授予您非專屬、不可轉讓、可撤銷的授權,(A) 得為開發和測試您的開發人
員軟體而使用和重製開發人員工具;(B) 在不違反第 5 條所定核准權限之前提下,可單獨和隨同您已通過核准之開發人員軟體分發開發人員工具 (或其中部分),但僅限採用物件碼形式。上述授權不適用於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請參閱第 9 條以了解使用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的條款規範。
4.2 授權給 Adobe 的內容。如果您選擇將您的開發人員軟體提交給本公司,即表示您授予本公司全球性、非專屬、免權利金且完全付費之授權,允許我們 (A) 於進行分發核准審查時,使用、重製和以其他方式測試您的開發人員軟體;(B) 透過 Adobe Exchange 或經由本公司核准的管道向一般使用者公開展示、修改,轉授權和分發您的開發人員軟體。
4.3 所有權。開發人員工具和 Adobe Stock 著作物之智慧財產權屬於本公司和本公司的供應商所有,並且受到美國法律的保護 (包括美國著作權、商標、商業機密和專利法)、國際條約規定以及使用該等項目的所
在國家/地區之適用法律。本公司和本公司的供應商保留這些項目、用於記錄項目的媒體以及所有後續拷貝的一切所有權,不論原始和其他拷貝的形式或所在媒體為何。本公司保留「本條款」未明文授予的全部權
利。您同意在「開發人員工具」的所有副本中或其中您重製的任何部分裡,完整保留和重製任何 Adobe 著作權聲明、其他所有權聲明或免責聲明。
4.4 修改。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更新或停止開發人員工具,而無須對您或他人事先通知或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您繼續存取或使用開發人員工具,即表示您接受此類更新或修改。開發人員工具的任何更新或修改發布後,您有責任以自行負擔開發人員工具之成本和費用的方式執行最新版本。
4.5 第三方條款。開發人員工具可能包含第三方軟體 (如免費或開放原始碼軟體),並且可能會受到附加條
款與條件之約束,這些條款與條件通常可在個別授權協議;「讀我」檔案;「授權」檔案中找到,也可能列在「第三方軟體聲明及/或附加條款與條件」(請參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 中 (以下統稱為「第三方授權條款」)。第三方授權條款可能會要求您必須將聲明傳達給您的一般使用者,而且本條款與該等第三方授權條款有抵觸時,則應以該第三方授權條款之規定為準。
5. 開發人員軟體之分發。
5.1 經 Adobe 核准。本公司得針對未經核准的任何開發人員軟體 (或開發人員軟體對 Adobe 軟體和 Adobe服務之存取) 限制分發。針對開發人員軟體所做的任何變更 (包括除錯、更新、升級和新發布內容),本公司也可能會要求重新核准。在核准流程中,本公司得審查「開發人員軟體」是否符合本「條款」之規定,包
括查驗是否存在可能影響本公司或本公司用戶的安全問題。本公司可能會隨時基於任何理由撤銷任何「開發人員軟體」的核准,包括未能遵守本條款。若本公司撤銷任何「開發人員軟體」之核准,您必須在該撤
銷通知後十 (10) 天內停止分發該「開發人員軟體」,並且停止透過該「開發人員軟體」存取「Adobe 軟體」和「Adobe 服務」。
5.2 分發管道。本公司得要求已通過核准之開發人員軟體需透過 Adobe Exchange 或其他本公司核准之管道進行分發,且可限制已通過核准之開發人員軟體透過任何未經本公司核准之管道進行分發。
6. 規定與限制條件。
6.1 不得修改或進行反向工程。除本條款明示許可外,您不得 (A) 修改、轉移、改編或翻譯任何開發人員工具的任何部分,或 (B) 就任何非以原始碼提供給您的開發人員工具的任何部分,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試圖探究其原始碼。若您所屬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允許您針對「開發人員工具」進行反編譯,以取得使開發人員工具已授權部分與其他軟體可互通所需之資訊,您必須先向本公司請求該資訊
後,才可以進行該等行為,且本公司得對此等使用原始碼之方式實施合理條件,包括合理服務費,以確保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供應商在開發人員工具原始碼中的權利獲得保護,且您遵守我們的義務。
6.2 不得干擾。除經本公司明文許可外,您所建立之開發人員軟體不得 (A) 移除或遮蔽任何 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中的任何 Adobe「關於」或「資訊」畫面或頁面;或 (B) 降級、危及或負面干擾任何 Adobe 服務和 Adobe 軟體的功能或外觀。您不得使用開發人員工具來建立可干擾或修改任何 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預設語言的開發人員軟體。
6.3 不得拆開套件。開發人員工具可能 (A) 包括多種應用程式、公用程式和元件;(B) 支援多種平台和語言;或 (C) 以多個媒體或多個副本提供給您。您不得為了分發、轉讓或轉售而拆開任何開發人員工具套件,也不得重新打包開發人員工具的元件或您在該工具中的任何權利。
6.4 惡意軟體。您不得有意、故意或過失在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中加入任何惡意或有害的程式碼、病毒、xxx木馬程式 (Trojan Horse)、蠕蟲 (Worm)、時間炸彈 (Time Bomb)、刪除程式 (Cancelbot) 或其他惡意軟體。
6.5 貿易管控。您的開發人員軟體需遵守美國和國際之法規和限制,其可規範軟體之進口、出口和使用。您聲明並保證已從相關政府機構取得進口、出口及使用開發人員軟體的所有必要許可。此外,您聲明並保證您並非禁運國家或其他受管制之地區 (包括但不限於伊朗、敘利亞、xx、古巴、xx米亞和北韓) 之公民或位在該等國家。
6.6 病毒性開放原始碼軟體。您不得將開發人員工具與任何病毒性開放原始碼軟體整合、使用、分發或
以其他方式組合。就本節而言,「病毒性開放原始碼軟體」係指根據 GNU 通用公眾授權條款 (GPL)、GNU Affero 通用公眾授權條款 (AGPL)、GNU 較寬鬆公共授權條款授權之軟體,或任何其他授權要求 (在使用、修改或分發情況下) 達到以下條件的軟體:(A) 以來源碼格式公開或分發;(B) 為製作衍生作品而獲得授權;或
(C) 免費重新分發。
6.7 使用限制。如果本公司認定 API 呼叫數量對開發人員工具、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的效能可能產生負面影響,本公司得透過限制API 接受的呼叫次數或類型,限制您對開發人員工具之使用。
6.8 禁止再授權。 您不得 (A) 再授權開發人員工具供第三方使用,或者 (B) 出售、出租、租賃、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對任何第三方授予開發人員工具中的任何權利。
6.9 競爭性軟體。您不得建立 (我們亦得拒絕或移除) 任何未新增超出開發人員工具所提供之功能或特性
的開發人員工具,或與 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競爭或相似的開發人員工具。您不得使用開發人員軟體或開發人員工具 (直接或間接) 來建立、訓練或改良與任何 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具競爭性或相似的產品或服務。
6.10 一般使用者資料。如果您透過開發人員軟體收集、使用或處理個人資訊,則必須:(A) 遵守所有適用的隱私權法律和法規;(B) 在您的 Adobe Exchange 列表 (或經本公司核准的其他管道) 中以及從開發人員軟體
中,發布可讓一般使用者輕易取得之隱私權通知,通知中要清楚說明您收集、使用和處理一般使用者個人詳細資訊的方式,包括和第三方的任何分享情事;(C) 尊重您一般使用者的隱私,並遵守您的隱私權通知承
諾;以及 (D) 根據該一般使用者或我們的要求,或該一般使用者關閉您所提供的帳戶時,立即刪除任何一般使用者的內容或其他資訊 (包括 Token)。
6.11 傳輸禁止的資料。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不得將任何禁止的資料傳輸、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給我們。 此外,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不得透過將您處理的資料與您向第三方來源取得之其他資料進行任何連結、組合或交叉比較來衍生個人詳細資訊。「禁止的資料」係指可讓本公司識別特定自然人 (而不是他們的裝置) 之身分的資料,例如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政府頒發的身分證號碼、姓名或郵寄地址。
6.12 隱私權。Adobe 隱私權原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 旨在說明 Adobe 服務和軟體的隱私權實踐 (定義詳見我們的一般使用條款)。
6.13 不妨礙 Adobe 開發。本公司得於現在或未來開發、取得、授權、維護或分發技術、產品,這些技術或產品與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具有相似或競爭性的設計或功能,並且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會限制本公司
這樣做的權利。針對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或關係企業或其客戶、代理商或承包商,於製造、使用、進口、授權、銷售或公開發售任何 Adobe 軟體、Adobe 服務或其他產品或技術時,您同意不對其主張您擁有的開發人員軟體智慧財產權。
6.14 支援。您應全權負責為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向一般使用者提供支援。
6.15 合規性。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不得使用開發人員工具鼓勵或促進非法活動或侵犯第三方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建立按正常用途或行銷之使用下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他人權利的開發人員軟體。
6.16 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中必須隨附自己的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您的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不得包含與本條款不一致的條文。
6.17 機器學習和人工智慧。您不會,也不會允許第三方使用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 (或從 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接收或衍生的任何內容、資料、輸出或其他資訊) 直接或間接地建立、訓練、測試或以其他方式改進任何機器學習演算法或人工智慧系統,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架構、模型或權重,或是用於專為辨識自然人所設計或預定之任何技術。
6.18 區域服務限制。除非Adobe 明確授權在受限國家/地區使用,否則您不得在任何受限國家/地區使用任何開發人員工具或允許受限國家/地區的使用者使用開發人員軟體。「受限國家/地區」係指中國大陸、俄羅斯和任何其他受當地法律限制或依照第 6.5 節 (貿易管控) 所限制存取或使用的國家/地區。
7. 費用、收益分成和付款處理。
7.1 本公司收取的費用。對於透過開發人員工具提供或啟用的任何功能、元件或處理功能,我們可能會設定價格或收取費用。
7.2 本公司支付的費用。如果本公司為透過 Adobe Exchange 或經本公司核准之其他管道所銷售的開發人
員軟體提供收益分成,則本公司將根據本條款和該等管道付款政策中的相關部分向您付費。本公司可能會隨時修改本公司付款政策,您有責任定期查看更新資訊。 一旦您繼續向我們提交「開發人員軟體」或未移除「開發人員軟體」,即表示您同意修訂之任何付款政策。 您可以將您的開發人員軟體指定為免費軟體、試用版軟體或測試版軟體,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得分發該開發人員軟體而無須承擔任何責任或向您付 款。除了本條款中的規定外,本公司對您並無付款義務。
7.3 Adobe 支付處理者。本公司得使用第三方支付處理者(每一個皆為「Adobe 支付處理者」) 以方便向您
支付開發人員軟體的銷售款項。「Adobe 支付處理者」可能要求您提供其他資訊或直接與他們簽訂獨立協議以使用其服務。如果「開發人員軟體」的銷售款項係由「Adobe 支付處理者」進行,則您確認並同意任何付款延遲或不準確,本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且您同意直接與「Adobe 支付處理者」解決費用處理或付款相關的任何爭議。此外,本公司得視需要將您的相關資訊與「Adobe 支付處理者」和其他 Adobe 服務
供應商分享,以便您使用「開發人員工具」。本公司無法存取或控制第三方可能採取之行動,且第三方網站之資訊處理慣例也不在「Adobe 隱私權政策」、本「條款」或任何其他本公司提供之適用條款與條件的涵蓋範圍內。
7.4 稅金和第三方費用。您必須支付所有應付稅金和第三方費用 (例如電話費、行動通話費、ISP 費用、數據方案費用、信用卡費用或外幣匯兌費用),我們並不負責。這些費用會因透過 Adobe Exchange 或本公司核准的其他管道授權您的開發人員軟體產生。如果本公司遭到他人計收任何該等費用,本公司得採取相關措施向您收取該等費用,且由我們產生的一切相關收取成本及費用,皆應由您負擔。
8. 商標。
8.1 Adobe 商標授權。
(A) 本公司茲將使用Adobe 商標之有限、非專屬、不可轉讓、可撤銷的授權授予您,您可將其用於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中、您的網站上以及紙本和電子通訊上,惟僅限於指明您的已核准之開發人員軟體可提供
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之連線、與其相互運作、相容或透過 Adobe Exchange 或經本公司核准之管道提供
使用,但前提是您此等 Adobe 商標使用應符合本條款、Adobe 網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提供的 Adobe 商標使用準則、品牌準則以及本公司提供之任何其他適用的準則或限制。本公司得隨時修改並更新此等準則,且您必須遵守此等準則之現行有效版本。
(B) 本條款並未授予您使用非 Adobe 商標的權利,也未授予您對未明文規定於本條款之任何Adobe 商標取得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所有權或利益。您茲此確認本公司對於「Adobe 商標」享有所有權,並明瞭
「Adobe 商標」相關商譽之價值,且確認該商譽之利益全歸本公司專屬享有,而該商譽為本公司所擁有。您同意您使用「Adobe 商標」的方式不會貶低本公司或任何「Adobe 服務」或「Adobe 軟體」、損害或干擾
x公司在「Adobe 商標」中的商譽、侵犯本公司的智慧財產權,或對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做出虛假或誤導性xx。
8.2 Adobe 商標限制。
(A) 您同意僅將 Adobe 商標用於與開發人員軟體相關的用途,並且 (1) 遵守本條款之規定;(2) 符合本公司
制定的品質標準,以及 (3) 遵守開發人員軟體製作或使用所在地一切相關法律之規定。如經要求,您必須將您使用「Adobe 商標」的所有地點告知本公司,將該等使用的代表性樣本提供給本公司,並協助監控和維
護「Adobe 商標」的使用品質和形式。對於「Adobe 商標」之任何使用,如經本公司單方認定有違上述商標授權許可的原意,您必須於接到通知時停止該使用行為。對於依本公司請求移除或修改您對於「Adobe 商標」的使用而產生之任何相關費用,一概由您負責承擔。
(B) 標章僅限用於行銷和推廣您的開發人員軟體。您不得在開發人員軟體的使用者介面中使用標章。
(C) 若您要以開發人員軟體識別、啟動或協助登入Adobe 服務,您必須使用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使用者介面中的 Adobe 登入 UI。若您要以開發人員軟體識別分離的 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功能、元件或處理功能,
您必須使用開發人員軟體之使用者介面中的功能圖示。您不得使用 Adobe 登入 UI 或功能圖示來行銷或推廣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任何其他未於本條款、Adobe 商標使用準則、品牌準則及本公司提供之任何其他適用的準則或限制列出的方式亦不可。
(D) 為遵守品牌準則,您不得在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名稱或產品圖示中使用任何 Adobe 商標、Adobe 文字或標誌標記,亦或任何近似的名稱或設計之全部、部分或其任何縮寫形式,或者註冊或尋求註冊含有或與前述任一項近似而足以混淆的網站域名或商標。
8.3 開發人員商標。您授予本公司非專屬、不可轉授權且免權利金的全球性授權,得就廣告或推廣 Adobe
服務、Adobe 軟體與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之目的,而重製和使用您的名稱、商標、服務標章、商品名稱、標誌以及其他標章和描述性資料,並得公開引述您或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包括透過 Adobe Exchange 或經本公司核准的其他管道發佈的開發人員軟體清單。
9. 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
9.1 評估授權。若本公司提供了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即表示將有限、非專屬、不可轉讓、免權利金的授權授予您,可在測試期使用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評估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並向我們提供意見回應。
9.2 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的其他要求和限制。
(A) 禁止輸出。您不得公開使用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包括但不限於分發、公開顯示或展示或公開引用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除非 Adobe 明確允許,否則您不得共享任何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使用者介面的螢幕擷圖或引用任何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的名稱。
(B) 字型的特定限制。如果在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列出
的任何字型包含在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中,您只能將該字型與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一起使 用。您不得在任何除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外的任何軟體應用程式、程式或檔案中複製、移動、啟用或使用 (或允許任何字型管理工具來複製、移動、啟用或使用) 任何此類字型。
9.3 意見回應。您同意在測試期間向我們提供意見回應,而且您可以選擇一般性地向我們提供意見回應。
您授予本公司全球性、不可撤銷、可轉授權、可移轉、無權利金且完全付清之授權,同意本公司製作、使用、銷售、逕行提供、提議銷售、匯入、匯出、重製、分發、修改、公開執行、公開展示、轉授權及依據意見回應製作衍生作品。您聲明並保證您擁有向本公司提供意見回應的所有必要權利。本公司沒有義務整合、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認可您提供的任何意見回應。
10. 保密資訊。
10.1 非公開資訊。您同意嚴格保護保密資訊,不向任何其他方揭露,除非您的員工和授權代表需要了解
保密資訊,並且在接觸保密資訊之前,至少要受到與本條款之保密條文同樣嚴格的保密義務之約束。您對任何代表違反此保密條款的行為負責。除本條款中明確允許的情況外,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
對以保密資訊形式提供或揭露的任何軟體程式進行逆向工程或反彙編,以修改、建立其他作品。您同意以對待您自己的機密、非公開資料同等程度的謹慎來對待「保密資訊」,但謹慎態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否則您一經要求即須立即停止使用並退還或銷毀所有有形「保密資訊」以及任何副本。您可以在以下情況下揭露「保密資訊」:(A) 經本公司簽署的書面文件核准,或 (B) 為了回
應有效的法院或其他政府機構命令,或根據法律要求,或是使各方權利生效的必要行動,只要您必須在收到揭露命令後立即通知本公司,並要求對任何受影響的「保密資訊」進行保密處理。如果本節條款與您已經對本公司承擔的任何非公開或保密義務之間有任何不一致,則以這些現行義務為準。
10.2 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您對任何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的保密義務會在該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的第一個通用商業版本發布時終止。但是,任何預發行版本的登入識別碼、密碼和 API 金鑰僅供您使用,不得與其他任何人共享。
11. 您的擔保與賠償義務。
11.1 您的擔保。選擇使用開發人員工具後,您即聲明並保證:(A) 您擁有使用所有出現在開發人員軟體中或包含在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中之內容的所有必要授權、權利和權限、並授與本條款的授權;以及 (B) 開發人員軟體不侵犯任何本公司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
11.2 賠償。若因您 (A) 違反本條款,包括您的開發人員軟體違反或疑似違反任何您所提出之表述與保證;
(B) 使用開發人員工具;(C) 疑似或確實違反保障任何第三方隱私權的義務;(D) 收到有關開發人員軟體的一般使用者索賠,包括但不限於依據產品責任索賠的任何指控;以及 (D) 與一般使用者的任何協議或關係而導
致任何索賠、要求、損失或損害,包括合理的律師費,您將賠償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關係企業、主管、代理商、員工、合作夥伴及授權人。我們有權透過本公司自行選擇之律師,控制由您承擔賠償之任何索賠、訴訟或事宜的辯護,且您將全力配合本公司進行任何此等索賠、訴訟或事宜之辯護。
12. 擔保免責聲明。開發人員工具依「現狀」提供,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拒絕承擔一切明示或默示的相關擔保,包括未侵權、適銷性及特定用途適用性的默示擔保。本公司對開發人員工具效能 不提供任何承諾亦不保證:(A) 開發人員工具將符合您的要求或是將穩定提供、無中斷、及時、安全或無錯誤;(B) 使用開發人員工具所產生的結果將有效、正確或可信;(C) 開發人員工具的品質將符合您的期望;或 (D) 開發人員工具的任何錯誤或缺陷將獲得改正。本公司明確聲明,對任何因您使用開發人員工具所引發的任何訴訟概不負責。您使用和存取開發人員工具係由您全權決定並應自行承擔其風險,若因使 用和存取服務或開發人員工具而損壞電腦系統或遺失資料,所有責任由您自行承擔。
13. 責任限制。除非本條款另有規定,否則無論原因為何,對於您任何特殊、附帶性、間接、衍生性、道德性、懲戒性或懲罰性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包括因下列情況產生的損失及損害:(A) 因使用、資
料、聲譽、營收或利潤所產生之損失;(B) 基於任何責任理論,包括違反合約或擔保、過失或其他惡意行動;或 (C) 因您使用或存取開發人員工具所導致或相關事項所造成。本公司對於本條款產生或相關的任何
事物所負擔的最大責任限度,僅限於 (A) 100 美元或 (B) 在導致責任產生之事件發生前三個月期間,您對於存取開發人員工具而向 Adobe 所支付的金額總和,以金額較高者為準。
14. 終止和移除。
14.1 您自行終止。您可隨時終止使用開發人員工具,或透過開發人員軟體存取 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即使終止,您仍有義務支付終止前的費用,包括任何積欠的費用。
14.2 本公司主動終止。本公司可能隨時出於任何原因終止您在本條款下的權利、拒絕您使用開發人員工 具或透過開發人員軟體存取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或撤銷指派給您的API 金鑰。對於預發行版本的開發
人員工具,您根據本條款享有的權利將在 (A) 測試期結束或 (B) 本公司的書面通知送達後結束,依較早者為準。
14.3 終止之效力。終止後,您必須立即 (A) 停止分發您的開發人員軟體;(B) 停止使用開發人員工具和 Adobe 商標;(C) 停止透過開發人員軟體存取 Adobe 服務、Adobe 軟體及 Adobe Stock 著作物;(D) 停止廣告與任何 Adobe 服務或 Adobe 軟體的相容性;(E) 停止使用並退還或銷毀所有保密資訊,包括您持有的任何版本之預發行版本的開發人員工具。
14.4 存續。所有就其性質而言應在本條款終止後仍有效的條款,皆在該等終止後仍有效。此外,在不限制前句所述之一般情況下,第 1 節 (您與 Adobe 間的協議)、第 2 節 (定義)、第 4.3 節 (所有權)、第 4.5 節 (第三方條款)、第 6 節 (規定與限制條件)、第 11 節 (您的保證與賠償義務)、第 12 節 (擔保免責聲明)、第 13 節 (責任限制)、第 14.3 節 (終止之效力)、第 15 節 (一般) 和第 17.10 節 (終止對 Adobe Stock 著作物的影響) 在本條款終止後仍有效。
15. 一般條款。
15.1 非代理關係。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會構成您與本公司之間建立信託、代理、合資企業,員工/雇主、合夥關係或信託關係。您和本公司皆不得以任何方式拘束對方。
15.2 英文版本。解釋或詮釋本條款時,以本條款的英文版本為準。
15.3 不得轉讓。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您不得整個或部分轉讓或移轉本條款或依本條款賦予您的權利和義務,且任何此類企圖一律無效。本公司可將本條款賦予的本公司權利移轉給第三方。
15.4 標題。本條款中使用的標題僅為了方便而提供,將不用於詮釋意義或意圖。
15.5 可分割性。如果本條款的任何條文因任何原因而視為無效或無法執行,本條款其餘部分仍具有完整效力。
15.6 不棄權。本公司未能實施或行使本條款之任何規定並不代表抛棄該條文所述之權利。
15.7 救濟。無論本條款之任何其他條文為何,您違反本條款可能會導致本公司無法挽回的損失,而金錢賠償對這些損失並不夠,因此本公司將有權尋求及時禁制令救濟,保護本公司在本條款下的權利,以及尋求任何和所有法律上適用的救濟。如果為了執行本條款而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勝訴方除有權獲得任何其他救濟,亦有權收取其律師費、法院費用和其他收取費用。
15.8 完整協議和優先順序。除 Adobe 一般使用條款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中的任何適用條款或您與 Adobe 的企業協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內適用
的任何條款外,本條款構成雙方之間對本協議主題的完整協議,並且效力凌駕於所有先前或目前的書面或口頭協議、理解和溝通若本條款與您和 Adobe 達成的任何其他協議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或衝突,則以本條款為準。
16. Adobe InDesign SDK 和 API 的附加條款
16.1 您可以使用唯一外掛程式ID 對 InDesign SDK 和 API 中的範例程式進行編譯。若您分發「範例程式碼」的修改或合併版本,即表示您必須將任何「範例程式碼」中所含的任何插件 ID,替換成您個人專用的唯一插件 ID。請在本公司的網站上,查閱申請唯一插件ID 的相關說明。
16.2 用於 World Ready Composer 的 InDesign Server SDK,其中所包含的 API 是針對與InDesign Server 一起運作之專門設計的軟體進行內部開發所建立。若軟體乃是使用 World Ready Composer API 而設計用於與 InDesign 及/或 InCopy 共同運作者,本公司並不提供該等軟體內部開發的任何支援。
17. Adobe Stock SDK 和 API 的附加條款
17.1 名詞定義。
(A) 「Adobe Stock 關係企業合作夥伴」係指根據與本公司達成的個別書面協議、參與推廣Adobe Stock 的關係企業、推薦或類似合作夥伴計劃的第三方。
(B) 「資產管理服務」係指由 Adobe Stock 客戶直接或透過第三方服務部署的解決方案,允許使用者搜尋和授權Adobe Stock 著作物以及組織、選擇和維護與Adobe Stock 著作物相關的記錄,包括透過系統將授權的 Adobe Stock 著作物和客戶的內部平台連結 (例如數位資產管理和內容管理系統)。
(C) 「行銷平台」係指將Adobe Stock 著作物整合到內容創作工具的產品和服務 (例如網站和廣告製作商、電子郵件、內容行銷和社群媒體),以推廣或銷售第三方產品或服務。
(D) 「隨選列印」係指提供一般使用者將 Adobe Stock 著作物專門用於建立下列項目的服務:(1) 專供一般使用者進行行銷和推廣目的之印刷物;和(2) 專供銷售給單一一般使用者之實體商品。
(E) 「第三方軟體整合」係指是為了將對 Adobe Stock 著作物之存取整合至自訂應用程式,而使用 Adobe Stock SDK 或 API 的數位產品或服務。
17.2 登入、搜尋和授權服務。如果您的開發人員軟體是用於資產管理服務、隨選列印、第三方軟體整合 或行銷平台,則您僅可以使用Adobe Stock SDK 和 API 來使 Adobe 客戶:(A) 透過您的開發人員軟體登入適用
的 Adobe Stock 客戶帳戶,但前提是您先獲得 Adobe 客戶的明示授權才能存取適用的客戶帳戶;以及 (B) 根據您與本公司達成的客戶協議,透過您的開發人員軟體登入Adobe Stock 來搜尋和授權Adobe Stock 著作物。
17.3 關係企業合作夥伴。如果您的開發人員軟體適用於 Adobe Stock 關係企業合作夥伴,則可以使用 Adobe Stock SDK 和 API,且 Adobe Stock 著作物僅為推廣 Adobe Stock,但必須遵守 Adobe Stock 關係企業合作夥伴與本公司的個別書面協議之規範。
17.4 Adobe Stock 著作物的使用。
(A) 您必須與 Adobe 單獨達成協議方能使用Adobe Stock 著作物。如果本公司授予您對Adobe Stock 著作物的存取權限,則只能將其用於 Adobe Stock 關係企業合作夥伴、資產管理服務、行銷平台、隨選列印和第三
方軟體整合,以開發和部署開發人員軟體。Adobe Stock 著作物不得複製、分發、更改或展示,但經本條款許可者除外。您不得將Adobe Stock 著作物以單獨檔案的方式從開發人員軟體中下載,但Adobe Stock 有對一
般使用者授權者不在此限。如果您的開發人員軟體適用於資產管理服務、行銷平台、隨選列印或第三方軟體整合,則您可以允許第三方查看帶有浮水印的縮圖或未經授權之Adobe Stock 著作物的縮圖版本。
(B) 您必須確保投稿人的姓名列在開發人員軟體中展示的各項 Adobe Stock 著作物之上或其相鄰處,並應按下列格式列出:「投稿人姓名/Adobe Stock」。
(C) 您必須採取任何與侵害任何個人或實體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 Adobe Stock 著作物相關的行動,例如 Adobe Stock 著作物創作者的人格權,以及出現在Adobe Stock 著作物中之任何人的權利,或其財產出現在 Adobe Stock 著作物中之任何人的權利。
(D) 您不得將使用「Adobe Stock 著作物」(全部或部分) 的商標、設計商標、交易名稱、標誌或服務商標進行登記或申請登記,或主張所有權試圖阻止任何第三方使用「Adobe Stock 著作物」。
(E) 您不得以色情、誹謗或其他非法方式使用Adobe Stock 著作物。
(F) 您不得以一名理性的人可能會感到不舒服、不道德或有爭議之主題相關的方式來描述 Adobe Stock 著作物中的模特兒和/或財產。
(G) 您不得移除、隱匿或變更與 Adobe Stock 著作物相關的任何所有權聲明,或者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進行不符實情的xx來聲明您或其他第三方是任何Adobe Stock 著作物的創作者或著作權持有者。
17.5 可編輯的 Adobe Stock 著作物。如果您的開發人員軟體適用於 (A) 未獲得 Adobe 明確書面授權的
Adobe Stock 關係企業合作夥伴、行銷平台、隨選列印或第三方軟體整合,則您不能存取、使用或展示任何
檔案名稱或中繼資料內包括「可編輯的」Adobe Stock 著作物;如果是適用於(B) 資產管理服務或授權之第三方軟體整合,則您必須確保Adobe Stock 著作物之附近有顯示「僅供編輯使用」(包含「可編輯」之檔案名稱或中繼資料)。
17.6 權利歸屬和免責聲明。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必須以下列格式清楚明顯地標示 Adobe Stock 歸屬權:
「Powered by Adobe Stock」,並超連結至 xxxx://xxxxx.xxxxx.xxx [或後續 URL],且須置放於您開發人員軟體的一般使用者可輕易看見之處;而且您必須在開發人員軟體上放置以下免責聲明:「本產品使用 Adobe Stock [SDK 和/或 API],但未經 Adobe 認證、背書或贊助。[您的名稱] 並不附屬於Adobe 或與之相關。」
17.7 交易和廣告。除了第 6.5 節(貿易管控) 規定的義務外,您展示Adobe Stock 著作物的行為還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交易和廣告法規。
17.8 快取。您在非合理時段內且已無需操作開發人員軟體時,不得快取或儲存經由Adobe Stock SDK 或 API而獲取的任何Adobe Stock 著作物或其他資料。您必須經由Adobe Stock SDK 或 API 重新整理「Adobe Stock 著作物」和其他資料之組合,每天至少一次。由於您未能更新「Adobe Stock 著作物」的組合而引起的任何索賠,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17.9 機器學習和人工智慧。您不得將 Adobe Stock SDK、API、Adobe Stock 著作物或任何與 Adobe Stock 著作物相關之標題、說明資訊、關鍵字或中繼資料使用於 (a) 機器學習或人工智慧訓練目的;或 (b) 專為辨識自然人所設計或預定用於辨識自然人之技術。
17.10 終止對 Adobe Stock 著作物的影響。在不限制第 14.3 節 (終止之效力) 的情況下,本條款結束或是經本
公司要求時 (依較早者為準),您必須立即停止使用開發人員軟體的所有版本,並刪除其中所有未經本公司授權之Adobe Stock 著作物版本。本公司對您使用本機儲存之Adobe Stock 著作物所產生的索賠不承擔任何責任。
17.11 保留。本公司可以隨時修改或中止Adobe Stock SDK 或 API 或任何 Adobe Stock 著作物之授權或下載。
18. Adobe Typekit API 的附加條款
18.1 已發布網站的網路專案。您必須使用網路專案 (且不得使用 Web Font Preview API 或 Web Open Font
Format (WOFF)) 才能針對已發布的網站載入 Adobe Fonts。「網路專案」係指您透過 Adobe Fonts 建立的軟體套件,其中包含您的慣用設定、字型選擇、格式、樣式表及其他軟體程式碼,以及任何用於封裝和識別各種字型的編碼。
18.2 網頁編寫。Adobe Fonts 只能用於發布為 HTML 且包括網路專案之內容的網頁編寫。您不得將 Adobe Fonts 提供的網頁字體轉換或點陣化為任何其他格式,例如 PDF 或任何圖形格式。
19. Adobe Exchange 的附加條款.
19.1 費用和收益分成。對於提交給 Adobe Exchange 並透過 Adobe Exchange 分發的開發人員軟體,我們將根據本條款和目前公布於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policy.html (或後繼網站) 的付款政策 (以下統稱為「Adobe Exchange 付款政策」),在銷售金額減去任何取消、退貨和退款後向您付款。
19.2 提交您的開發人員軟體。您透過 Adobe Exchange 提交的開發人員軟體版本必須符合 Adobe Exchange
和品牌準則上的最新核准準則和標準政策,並且必須已經通過您自己的品質保證測試。第 5.1 節中的核准要求適用於您的「開發人員軟體」,本公司得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只有當本公司在 Adobe Exchange 中提供您的「開發人員軟體」時,您才有權行銷您已獲核准之軟體。Adobe 得隨時以任何理由從 Adobe Exchange 中移除「開發人員軟體」,而無須對您承擔任何責任。
20. Document Cloud 的附加條款。
20.1 Document Cloud 的一般條款。下列詞彙僅適用於 PDF Embed API、PDF Services API、Adobe Acrobat Sign API 和 Acrobat SDK (統稱為「Document Cloud SDK 或 API」):
(A) 使用限制。本公司針對您對Document Cloud SDK 或 API 的存取和使用制定並實施了使用限制。您同意且不會嘗試規避 Adobe I/O 網站 (xxxxx://xxx.xxxxx.xx) 所載明的此類限制。如果您想在這些限制範圍以外使
用任何 Document Cloud SDK 或 API,則必須徵得本公司的明示同意;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可能會拒絕您的此類請求或是需接受其他條款或收費 (或兩者皆是) 等有條件同意。如要提出此類的請求,請聯絡 Adobe Document Services 行銷與銷售團隊或Acrobat Sign 行銷與銷售團隊了解詳細資訊。
(B) 內容和使用情況追蹤。您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可能會收集有關您的內容及使用 Document Cloud SDK 或 API 的資訊,包括個人詳細資訊,並且可能會使用此類資訊維護安全、監視效能並以其他方式改善提供的 Document Cloud SDK 或 API 的品質。
(C) 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或服務條款。使用其他 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須遵守適用的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或該 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的服務條款,即使此類其他 Adobe 軟體或 Adobe 服務是透過本條款提供給您亦同。
20.2 PDF Embed API。以下詞彙僅適用於 PDF Embed API:
(A) 核准程序。您可以無須透過上列第 5.1 節所載之核准程序,即可將開發人員軟體用於商業用途。但是縱有此約定,您仍然必須在本公司的要求下提供開發人員軟體供審查,並且配合本公司協助該審查之進 行。
(B) PDF Embed API 使用情況追蹤。提供給您的 PDF Embed API 可能會預設啟用使用情況追蹤功能,並且
我們可能會對您的 PDF Embed API 使用情況進行整體追蹤 (例如,您在 API 中使用哪些 PDF Embed API 的功能
)。若您也是 Adobe Analytics 訂閱者,我們對其他使用情況資料的追蹤將受針對 Adobe Analytics 之適用協議的規範。
(C) 註明出處。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必須以下列格式清楚明顯地標示 Adobe Document Cloud 歸屬權:「 Powered by Adobe Document Cloud」並超連結至 xxxx://xxxxxxx.xxxxx.xxx,且須置放於您開發人員軟體的一般使用者可輕易看見之處。
20.3 PDF Services API。以下詞彙僅適用於PDF Services API:
(A) 核准程序。我們需要您的開發人員軟體的核准。在透過獨立的書面協議取得我們的生產授權之前,您不得出售、散佈、提供或以商業方式提供可搭配 PDF Services API 之 API 操作的開發人員軟體。
(B) 註明出處。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必須以下列格式清楚明顯地標示 Adobe Document Cloud 歸屬權:「 Powered by Adobe Document Cloud」並超連結至 xxxx://xxxxxxx.xxxxx.xxx,且須置放於您開發人員軟體的一般使用者可輕易看見之處。
20.4 Adobe Acrobat Sign API。 以下專有名詞僅適用於Acrobat Sign API:
(A) 簽名。若未事前取得本公司的書面核准,您將不會也不得允許任何第三方修改、替換或嘗試驗證任何數位簽名驗證功能或任何Adobe 電子簽名服務的功能。
(B) 您不得在「開發人員軟體」中整合 Bulk Sign 功能。
(C) 如果您希望出售、散佈或提供目的為與Acrobat Sign API 交互操作的開發人員軟體,則您必須另與本公司簽訂個別書面協議。
(D) 註明出處。 您的開發人員軟體必須以下列格式清楚明顯地標示Acrobat Sign API 歸屬權:「Powered by Adobe Acrobat Sign」並超連結至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且須置放於您開發人員軟體的一般使用者可輕易看見之處。
20.5 Acrobat SDK。以下詞彙僅適用於 Acrobat SDK:
(A) 您不得使用Acrobat SDK 來建立、開發或使用以下任何程式、軟體或服務:
(1) 與 Adobe Reader 產品進行通訊並修改或儲存 PDF 文件 (包括將此類文件的任何修改儲存至其他檔案);
(2) 公開標頭檔案資訊;
(3) 作為 Adobe Reader 產品的外掛程式使用 (除非獲得特別授權);
(4) 修改 PDF 文件中的權限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違反為 PDF 文件指定的存取權限,例如在沒有PDF 文件密碼的授權下打開加密的 PDF 文件;
(5) 未經 Adobe 書面核准即修改Adobe Acrobat 軟體功能,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電子簽名驗證功能;或
(6) 使 Adobe Acrobat 產品可以在伺服器上運作。
21. 授權字體的附加條款。
21.1 名詞定義。
(A) 「內嵌」係指授權字體以安全的方式和開發人員軟體整合,專司用於依照開發人員軟體之既定功用,讓一般使用者看到授權字體之顯示。
(B) 「授權字體」係指本公司授權給您專門用於設計、開發和散佈開發者軟體內使用者介面 (包括 Adobe Clean、Adobe Clean UX、Adobe Clean Variable、Adobe Clean UX Variable 和 Adobe Clean Xxx) 的字型。
21.2 有限授權。本公司授予您非專屬、全球性、不可轉讓之有限制授權,且使用目的僅為 (A) 使用未經修改之授權字體來設計和開發開發人員軟體,不含其他軟體;(B) 將未經修改的授權字體嵌入到開發人員軟體
中;以及 (C) 以嵌入至開發人員軟體之方式散佈和公開展示授權字體,讓一般使用者可以透握開發人員軟體使用者介面既定之方式檢視授權字體。
21.3 系統需求。如果本公司提供您 Web Open Font Format (以下稱為「WOFF」) 格式之授權字體,您必須在網頁式版本的開發人員軟體內使用該 WOFF 版本的授權字體,而不是 OpenType font format (以下稱為「 OTF」) 版本的授權字體。
21.4 限制與義務。
(A) 您不得以本條款內未明確許可的方式來使用授權字體。
(B) 您的開發人員軟體不得具有將授權字體匯出之功能。您不得以單獨或是其他可以讓任何人使用授權字體的方式來散佈授權字體的任何部分。
(C) 您不得對授權字體的 任何部分新增任何功能,或是對其進行變更、修改、改編、轉譯、轉換、改造、建立或製作或逕行提供任何衍生物。
(D) 您不得將本條款中授予您的授權指派、租賃、出租、借出、交易、再授權或以其他方式轉移。
(E) 您不得分享對授權字體之存取權,或是將授權字體放置在可供一台以上的電腦同時存取授權字體的伺服器上。
(F) 您不得以全部或部分之方式來呈現、製作或擷取字體,以做為字型或排版系統使用。
(G) 您不得對授權字體的原始碼進行反彙編、反編譯、逆向工程或是試圖探究其原始碼,或是對授權字體內之任何軟體保護機制進行破壞、略過或是其他方式規避,但是現行法律許可之範圍者不在此限。您不得為分發、轉移或轉售而拆分或重新打包授權字體的元件。
(H) 授權字體可能包含特定所有權聲明,包括專利、著作權及商標聲明。您必須在授權字體中依原樣保留
(且不得移除或更動) 所有該等所有權聲明。
21.5 持續存取授權字體。如需持續存取授權字體,可能必須持續透過網際網路連線使用授權字體,或需授權、續約或驗證您的授權字體存取權限。
22. 僅限 Substance SDK 的附加條款。
22.1 儘管有第 4.1(B) 節的規定,您分發 Substance SDK 的權利僅限於分發 Substance Engine。「Substance Engine」係指 Substance SDK 的「bin」資料夾中所含的動態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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