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QZFCG-2024-1054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六包)
征集文件
2909392
编号:JQZFCG-2024-1054
采购单位: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 ( 酒泉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
代理机构: 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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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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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六包)
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六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4-1054
2909392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六包)
预算金额:¥0 元五包:餐具类
六包:甲醇燃料配送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征集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 (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老院区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供应(五包:餐具类;六包:
甲醇燃料配送。)。每包征集 2 家入围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1.2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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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一、二、三、四提供)
3.2 供应商须提供在职人员的健康证(一、二、三、四提供);
3.3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六包提供)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
四、提交征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09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09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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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册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交的有关资料须保证真实、准确、无误,且投标中介机构中,不得有同一人投资参股或有其他利益关系的关联机构。
《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本项目响应文件制作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供应商须登录甘肃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使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地 址:xxxxxxxxxxxx 00 x
联系方式:xxx 0937-698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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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X x 000 x
联系方式:15393470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
联系方式:15393470729/1808937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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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征集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 00 x |
2 | 代理机构: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 X x 000 x |
3 |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六包)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 |
4 | 采购内容:征集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老院区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供应(一包:蔬菜;二包:肉类;三包:米、面、油类;四包:副食调料;五包: 餐具类;六包:甲醇燃料配送。)。每包征集 2 家入围供应商。 |
5 | 采购预算:¥0 元一包:蔬菜类 二包:肉类 三包:米、面、油类四包:副食调料 五包:餐具类 六包:甲醇燃料配送 |
6 |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采购内容 |
7 | 供应商合格来源国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8 | 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满足征集文件的具体要求: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证件); 1.2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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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一、二、三、四包提供) 3.2 供应商须提供在职人员的健康证(一、二、三、四包提供); 3.3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六包提供) | |
9 | 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10 | 报价要求: 1.包括完成“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内容及项目相关税费、项目措施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包报价只能有一个折扣。 3.价格的构成: (1)商品到达项目现场完税价为标准,包括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2)服务及其他费用:包括人工费、验收、售后服务、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
11 | 投标报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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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不报总价及单价,只在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报出综合下浮率。(如下浮率为 20%,在填写报价时填写 20,则中标价格=最高限制单价 *(1-20%)) 2.分项报价表填写说明:分项报价表中必须填写品牌、生产厂家、规格,无法填写可打/代替; | |
12 | 投标语言:中文 |
13 |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4 |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09:00 时 |
15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
16 |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 |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
18 |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
19 | 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 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
20 | 入围供应商数量确定:本项目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选择 2 家供应商入围 |
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及相关专业专家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2 | 分包(转让) :不允许。 |
23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
24 | 投标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
25 | 构成征集文件的其他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征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6 | 入围信息的公示方式:在框架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成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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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 | |
27 | 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由采购人不定期进行考评,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评价,因供应商导致评价结果不满意的,供应商应当书面xx原因并提出整改措 施,年度累积三次不满意的,取消本次入围资格。 |
28 |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原则: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 行。 |
29 | 信用查询: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在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签订委托合同前应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 |
30 |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 (1)份数:电子(固化)响应文件壹份。(入围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与系统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完全一致) 。 (2)递交时间:开标前24 小时。 (3)递交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来固化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响应文件) ,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投标签到) 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酒泉市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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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 |
3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8 月09 日上午 09:00 时 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并进行 签到。 |
32 |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具体付款方式以入围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
33 | 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 |
3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
35 | 签字和盖章要求: 1.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在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所有的签字盖章是指合法有效的签字、盖单位鲜章或电 子签章、电子签字章均可。 |
36 |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入围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5000.00 元(交易中心场地费由所有入围供应商均摊承担) 五包代理服务:¥2300.00 元(由该标包入围供应商均摊承担) 六包代理服务:¥1800.00 元(由该标包入围供应商均摊承担) |
37 |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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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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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本项目服务供应商。本征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并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征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 适用范围
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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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 六包) 招标采购。
3. 定义
3.1 “征集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 府采购的征集人名称、地址、 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3 “供应商、投标单位、投标人”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 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4 “征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 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3.5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征集文件》 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6 “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征集文件、响应文件、
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3.7 “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八款的基本条件;
4.2 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或代理商。
4.3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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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供应商未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征集文件》并进行投标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6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征集文件》的规定。
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费用
6.1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电汇、现金方式支付。
7. 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7.1 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7.2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所有领取了征集文件的拟供应商。
7.3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4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5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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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文件》的组成
征集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1) 投标邀请函
2)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 采购内容
4) 评标办法
5)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6) 《响应文件》格式 2.《征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征集文件》有任何疑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如
认为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 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该答复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征集文件》 同样的约束作用。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征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3.《征集文件》的修改
3.1 投标截止期 15 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征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
3.2《征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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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供应商须自行登陆该系统下载,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 (加盖公章) 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征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3.3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征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相关内容。
3.4 供应商在应当获取征集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可对征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征集文件》 的“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排有序,并按要求编制文件目录和页码,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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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3 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4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征集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2.投标语言:
2.1 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响应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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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5.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知识产权
6.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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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6.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 (包括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应、服务方案等)、投标报价及其它部分组成。按如下顺序编制:
目录
(一) 投标函;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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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 开标一览表
(五)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六) 商务支持材料
(七) 技术支持材料
(八) 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措施
(九) 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8.响应文件格式
8.1 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征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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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9.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27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0.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0.2 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在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应位置
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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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所有的签字盖章是指合法有效的签字、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 电子签字章均可。
10.4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0.5 《响应文件》应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1.2 投标截止时间为《征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未按征集文件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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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开评标系统中上传或签到的供应商少于 2 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 3.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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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将其记入黑名单。
1.开标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检查供应商身份和《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被提前开启。
3) 开标时,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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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文件》不予开启,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签到的顺序公开宣读有效供应商名单,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4 )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 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2.开标程序:
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七) 评标
1.1 评标委员会
1.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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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
1.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征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详见 “评标办法”内容。
1.4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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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1.6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投标是响应文件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评审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是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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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征集文件的评审标准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
1.1 定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
高。
1.2 定标方法:质量优先法。 2.定标程序
2.1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2.2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2.3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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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 2 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本项目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 2 家供应商入围。
3.入围信息的公示方式:
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入围供应商公告,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征集人应当在框架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
1.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
1.1 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协议价格确定合同总价的,合同中应当列明实际采购数量或者计量方式,包括服务项目用于计算合同价的工日数、服务工作量等详细工作量清单。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者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作为验收资料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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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1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
1.主管预算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2.违反规定,经责令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入围结果或者成交结果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 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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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 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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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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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采购。二、采购期限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一年。三、采购需求
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110 号令)文件要求,征集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老院区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供应(一包:蔬菜;二包:肉类;三包:米、面、油类;四包:副食调料;五包:餐具类;六包:甲醇燃料配送。)。每包征集 2 家入围供应商。
四、采购预算、清单及最高限制单价
(一)采购预算金额:¥0 元一包:蔬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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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肉类
三包:米、面、油类四包:副食调料
五包:餐具类
六包:甲醇燃料配送
(二)采购清单及最高限制单价:
一包:蔬菜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1 | 扒皮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 | 白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 | 扁豆芽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 | 菠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 | 菜花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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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菜心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7 | 大葱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8 | 大辣子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9 | 大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0 | 冬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1 | 豆腐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2 | 豆腐皮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3 | 甘蓝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4 | 海带皮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5 | 海鲜菇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6 | 红椒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7 | 红萝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8 | 红皮南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19 | 红薯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0 | 红心萝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1 | 葫芦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2 | 黄白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3 | 黄豆腐干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4 | 黄豆芽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5 | 黄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6 | 金针菇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7 | 韭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8 | 韭黄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29 | 空心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0 | 苦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1 | 凉粉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2 | 陇椒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3 | xx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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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毛山药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5 | 面筋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6 | 蘑菇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7 | 千页豆腐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8 | 茄子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39 | 青椒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0 | 青萝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1 | 青笋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2 | 乳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3 | 沙葱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4 | 上海青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5 | 生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6 | 水萝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7 | 四季豆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8 | 蒜苗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49 | 蒜苔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0 | 笋根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1 | 土豆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2 | 娃娃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3 | 西红柿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4 | 西兰花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5 | 西芹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6 | 香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7 | 小葱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8 | 小米辣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59 | 杏鲍菇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60 | 洋葱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61 | 油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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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油麦菜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63 | 紫甘蓝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注:在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报出综合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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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肉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1 | 草鱼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2 | 带鱼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3 | 鸡米花 | 1GK | 袋 | 1 | 15 |
4 | 鸡脯肉 | 20 斤 | 件 | 1 | 150 |
5 | 鸡腿 | 20 斤 | 件 | 1 | 170 |
6 | 里脊肉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7 | 牛肉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8 | 牛丸 | 5 斤 | 袋 | 1 | 30 |
9 | 培根 | 1.5KG | 袋 | 1 | 20 |
10 | 亲亲肠 | 5 斤 | 袋 | 1 | 30 |
11 | 青虾 | 4 斤 | 件 | 1 | 130 |
12 | 肉沫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13 | 三黄鸡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14 | 土鸡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15 | 五花肉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16 | 虾丸 | 5 斤 | 袋 | 1 | 24 |
17 | 小酥肉 | 2 斤 | 袋 | 1 | 15.5 |
18 | 雪花排条 | 2 斤 | 袋 | 1 | 15 |
19 | 燕饺 | 5 斤 | 袋 | 1 | 36.1 |
20 | 羊肉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21 | 鱼豆腐 | 5 斤 | 袋 | 1 | 28 |
22 | 鱼丸 | 5 斤 | 袋 | 1 | 28 |
23 | 猪肝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24 | 猪后腿肉片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25 | 猪排骨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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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报出综合下浮率。
三包:米、面、油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1 | 面粉 | 25kg | 袋 | 116.00 |
2 | 大米 | 25kg | 袋 | 168.00 |
3 | 小米 | 25kg | 袋 | 220.00 |
4 | 面粉 | 25kg | 袋 | 110.00 |
4 | 菜籽油 | 5l | 桶 | 72.00 |
6 | 胡麻油 | 5l | 桶 | 95.00 |
7 | 大豆油 | 20l | 桶 | 228.00 |
8 | 大米 | 10kg | 袋 | 109.00 |
注:在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报出综合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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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副食调料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1 | 白醋 | 450 毫升 | 瓶 | 1 | 2.3 |
2 | 白糖 | 100 斤 | 袋 | 1 | 340 |
3 | 白芝麻 | 斤 | 1 | 10 | |
4 | 草果 | 散装 | 斤 | 1 | 18 |
5 | 草扣 | 散装 | 斤 | 1 | 20 |
6 | 粗辣面 | 5GK | 袋 | 1 | 70 |
7 | 大红袍 | 300 克 | 袋 | 1 | 10 |
8 | 大块腐乳 | 340 克 | 瓶 | 1 | 7.5 |
9 | 大香 | 散装 | 斤 | 1 | 20 |
10 | 大香粉 | 斤 | 1 | 21 | |
11 | 地卷皮 | 斤 | 1 | 18 | |
12 | 淀粉 | 25KG | 袋 | 1 | 186 |
13 | 丁香 | 散装 | 斤 | 1 | 33 |
14 | 东古酱油 | 500 毫升 | 瓶 | 1 | 7.5 |
15 | 豆瓣酱 | 18 斤 | 瓶 | 1 | 75 |
16 | 二锅头 | 500ml | 瓶 | 1 | 5.3 |
17 | 番茄酱调味料 | 850 克 | 桶 | 1 | 8.4 |
18 | 福美烤肠 | 450 克 | 袋 | 1 | 16 |
19 | 腐竹 | 计量销售 | 袋 | 1 | 18 |
20 | 鹿兴红烧调味酱料 | 2.8 千克 | 桶 | 1 | 9.8 |
21 | 干锅味香料油 | 380 克 | 瓶 | 1 | 16 |
22 | 干姜 | 散装 | 斤 | 1 | 13.5 |
23 | 高活性干酵母 | 500 克 | 包 | 1 | 18.3 |
24 | 桂皮 | 散装 | 斤 | 1 | 10 |
25 | 海鲜酱 | 7 千克 | 桶 | 1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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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蚝油 | 6 千克 | 桶 | 1 | 26 |
27 | 黑米 | 斤 | 1 | 3 | |
28 | 红扣 | 散装 | 斤 | 1 | 10 |
29 | 红曲米 | 斤 | 1 | 6 | |
30 | 红薯粉 | 斤 | 1 | 3.8 | |
31 | 红腰豆 | 400 克 | 罐 | 1 | 3.5 |
32 | 胡椒 | 散装 | 斤 | 1 | 18 |
33 | 糊锅料 | 斤 | 1 | 45 | |
34 | 花椒粉 | 斤 | 1 | 22 | |
35 | 黄豆酱 | 800 克 | 瓶 | 1 | 10 |
36 | 茴香 | 散装 | 斤 | 1 | 14 |
37 | 鸡蛋 | 斤 | 1 | 按市场零售价 | |
38 | 鸡精 | 2.5 千克 | 包 | 1 | 85 |
39 | 吉士粉 | 3KG | 袋 | 1 | 32 |
40 | 精致料酒 | 1.9 升 | 桶 | 1 | 10 |
41 | 韭叶粉 | 斤 | 1 | 5 | |
42 | 宽粉 | 斤 | 1 | 4 | |
43 | 辣椒段 | 2.5 斤 | 袋 | 1 | 27 |
44 | 辣椒酱 | 920 克 | 罐 | 1 | 10.5 |
45 | 莲藕 | 500 克 | 包 | 1 | 3.5 |
46 | 良姜 | 散装 | 斤 | 1 | 18 |
47 | 萝卜干 | 斤 | 1 | 12 | |
48 | 麻辣佐料 | 908 克 | 桶 | 1 | 20 |
49 | 米酒 | 900 克 | 瓶 | 1 | 5.5 |
50 | 排骨酱 | 260 克 | 瓶 | 1 | 6.5 |
51 | 肉扣 | 散装 | 斤 | 1 | 36 |
52 | 三奈 | 散装 | 斤 | 1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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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生抽酱油 | 1.9 升 | 桶 | 1 | 13 |
54 | 生粉 | 25KG | 袋 | 1 | 300 |
55 | 十三香 | 45 克 | 包 | 1 | 3.5 |
56 | 食用碱 | 250 克 | 包 | 1 | 1.2 |
57 | 手工粉皮 | 250 克 | 包 | 1 | 4.6 |
58 | 藤椒油 | 500 毫升 | 瓶 | 1 | 28.4 |
59 | 天然木耳 | 斤 | 1 | 36 | |
60 | 味精 | 2.25 千克 | 包 | 1 | 32 |
61 | 午餐肉 | 350 克 | 块 | 1 | 8 |
62 | 细辣面 | 5GK | 袋 | 1 | 65 |
63 | 香醋 | 4.5 升 | 桶 | 1 | 8.5 |
64 | xx辣鲜露 | 530 克 | 瓶 | 1 | 12 |
65 | 香水鱼调料 | 150 克 | 袋 | 1 | 5.5 |
66 | 香叶 | 散装 | 斤 | 1 | 16 |
67 | 盐 | 1 千克 | 包 | 1 | 3 |
68 | 油制辣椒 | 280 克 | 瓶 | 1 | 10 |
69 | 玉米羹罐头 | 380 克 | 瓶 | 1 | 5 |
70 | 玉米粒 | 380 克 | 罐 | 1 | 2 |
71 | 玉米面 | 25KG | 袋 | 1 | 95 |
72 | 珍珠粉 | 斤 | 1 | 3.5 | |
73 | 蒸鱼豉油 | 1.6 升 | 桶 | 1 | 25 |
74 | 芝麻调味油 | 5 升 | 桶 | 1 | 66 |
75 | 柱侯酱 | 6.5 千克 | 桶 | 1 | 70 |
76 | 孜然粉 | 斤 | 1 | 13 | |
77 | 孜然粒 | 斤 | 1 | 22 | |
78 | 紫菜 | 30 克 | 包 | 1 | 2.5 |
79 | 线椒 | 斤 | 1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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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扁豆 | 斤 | 1 | 4.2 | |
81 | 干香菇 | 斤 | 1 | 33.7 | |
82 | 红枣 | 斤 | 1 | 4.7 | |
83 | 冰糖 | 斤 | 1 | 4.7 | |
84 | 泡打粉 | 2.7kg | 罐 | 1 | 49.2 |
注:在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报出综合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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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包:餐具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价格 |
1 | 打包袋 | 1 号,50 个/包 | 包 | 1 | 1.00 |
2 | 2 号,50 个/包 | 1 | 1.60 | ||
3 | 3 号,50 个/包 | 1 | 2.80 | ||
4 | 4 号,50 个/包 | 1 | 3.50 | ||
5 | 特大号,50 个/包 | 1 | 5.00 | ||
6 | 保鲜盒 | 透明 201 | 个 | 1 | 18.00 |
7 | 透明 202 | 1 | 16.00 | ||
8 | 碗 | 55055 白色 | 个 | 1 | 5.00 |
9 | 55060 橘色 | 1 | 6.00 | ||
10 | 102 青花瓷 | 1 | 12.00 | ||
11 | 102 白色碗 | 1 | 12.00 | ||
12 | 菜筐 | 6112 塑料菜筐 | 个 | 1 | 12.00 |
13 | 黑色消毒筷子 | 10 双/把 | 把 | 1 | 5.00 |
14 | 保鲜膜 | 45cm 6 卷/件 | 件 | 1 | 240.00 |
15 | 盘子 | 4705 四方盘 | 个 | 1 | 5.00 |
16 | 9 寸浅盘 | 1 | 9.00 | ||
17 | 7 寸浅盘 | 1 | 7.00 | ||
18 | 12 寸浅盘 | 1 | 15.00 | ||
19 | 10 寸浅盘 | 1 | 10.00 | ||
20 | 小吃盘 | 1 | 3.00 | ||
21 | 竹子方盘 | 1 | 5.00 | ||
22 | 黄色托盘 | 1 | 12.00 | ||
23 | 九格方盘 | 1 | 6.00 | ||
24 | 漏盘 | 1 | 25.00 | ||
25 | 微波炉专用盘子 | 1 | 35.00 |
26 | 勺子 | 一次性勺子 | 包 | 1 | 10.00 |
27 | 16cm 分水勺 | 把 | 1 | 30.00 | |
28 | 大汤勺 | 个 | 1 | 6.00 | |
29 | 长把水勺 | 1 | 25.00 | ||
30 | 大水勺 | 1 | 25.00 | ||
31 | 刀具 | 快本刀 | 把 | 1 | 90.00 |
32 | 水果刀 | 1 | 30.00 | ||
33 | 打皮刀 | 1 | 3.00 | ||
34 | 一次性筷子 | 50*72 | 件 | 1 | 240.00 |
35 | 毛巾 | 小毛巾 | 条 | 1 | 3.00 |
36 | 白毛巾 | 1 | 5.00 | ||
37 | 醋壶 | 个 | 1 | 8.00 | |
38 | 1000ml 一次性餐盒 | 300 个/件 | 件 | 1 | 160.00 |
39 | 一次性矮厨师帽 | 50 个/包 | 包 | 1 | 8.00 |
40 | 餐车轱辘 | 个 | 1 | 30.00 | |
41 | 手套 | 防滑磨砂手套 | 双 | 1 | 12.00 |
42 | 黄色橡胶手套 | 1 | 5.00 | ||
43 | 红色保暖手套 | 1 | 15.00 | ||
44 | 线手套 10 双/把 | 把 | 1 | 15.00 | |
45 | 封口膜 | 卷 | 1 | 50.00 | |
46 | 钢丝球 | 6 个/袋 | 袋 | 1 | 5.00 |
47 | 袖套 | 防水袖套、布袖套 | 双 | 1 | 5.00 |
48 | 围裙 | 布围裙 | 个 | 1 | 10.00 |
49 | 皮围裙 | 1 | 10.00 | ||
50 | 吸管 | 50 包/件 | 件 | 1 | 68.00 |
51 | 牙签盒 | 不锈钢 | 个 | 1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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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甩干机 | 台 | 1 | 380.00 | |
53 | 洗洁精 | 20kg/桶 | 桶 | 1 | 50.00 |
54 | 烧碱 | 500g/袋 | 袋 | 1 | 7.00 |
55 | 锅 | 60 无磁不锈钢锅 | 个 | 1 | 160.00 |
56 | 送餐车 | 个 | 1 | 280.00 | |
57 | 牙签 | 板 | 1 | 5.00 | |
58 | 辣盒子 | 不锈钢 | 个 | 1 | 6.00 |
59 | 收碗车 | 灰色 | 个 | 1 | 290.00 |
60 | 切菜板 | 5 层 | 个 | 1 | 240.00 |
61 | 微波炉 | 九阳 | 个 | 1 | 360.00 |
62 | 水垢清洗剂 | 500g/包 | 包 | 1 | 10.00 |
63 | 调料缸子 | 19cm | 个 | 1 | 10.00 |
64 | 调料缸子 | 15.5cm | 个 | 1 | 5.00 |
64 | 擀面杖 | 46cm | 个 | 1 | 8.00 |
65 | 60cm | 1 | 10.00 | ||
66 | 80cm | 1 | 15.00 | ||
67 | 竹子洗锅刷 | 个 | 1 | 6.00 | |
68 | 全自动封口机 | 台 | 1 | 1550.00 | |
69 | 不锈钢调料盒 | 10cm | 套 | 1 | 100 |
70 | 圆形餐盒 | 150 个/件 | 件 | 1 | 190.00 |
71 | 长筷子 | 双 | 1 | 5.00 | |
72 | 60L 保温桶 | 60L | 个 | 1 | 240.00 |
73 | 手榴弹 | 10 对/件 | 件 | 1 | 130.00 |
74 | 防水雨靴 | 双 | 1 | 40.00 | |
75 | 筷子消毒机 | 台 | 1 | 240.00 | |
76 | 夹子 | 个 | 1 | 6.00 | |
77 | 奶茶杯 | 个 | 1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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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柳木菜墩 | 45cm | 个 | 1 | 60.00 |
79 | 硅胶菜墩 | 45cm | 个 | 1 | 110.00 |
80 | 硅胶菜板 | 50*35cm | 个 | 1 | 70.00 |
81 | 菜刀架 | 大号 | 个 | 1 | 28.00 |
82 | 剁骨刀 | 个 | 1 | 70.00 | |
83 | 灰刀 | 个 | 1 | 10.00 | |
84 | 面包铲 | 个 | 1 | 10.00 | |
85 | 剪刀 | 个 | 1 | 5.00 | |
86 | 不锈钢快餐盘 | 个 | 1 | 10.00 | |
87 | 高温手套 | 双 | 1 | 20.00 | |
88 | 汤勺 | 大 全钢 | 个 | 1 | 12.00 |
89 | 汤勺 | 中 全钢 | 个 | 1 | 8.00 |
90 | 汤勺 | 小 全钢 | 个 | 1 | 6.00 |
91 | 油缸 | 32cm 加厚 | 个 | 1 | 30.00 |
92 | 不锈钢马斗 | 加厚 16cm | 个 | 1 | 3.00 |
93 | 不锈钢马斗 | 加厚 18cm | 个 | 1 | 4.00 |
94 | 不锈钢麻斗 | 加厚 20cm | 个 | 1 | 5.00 |
95 | 炒勺 | 标准八两勺 | 个 | 1 | 15.00 |
96 | 炒勺 | 标准十两勺 | 个 | 1 | 18.00 |
97 | 不锈钢盆 | 80cm 全钢加厚 | 个 | 1 | 110.00 |
98 | 不锈钢盆 | 60cm 全钢加厚 | 个 | 1 | 75.00 |
99 | 不锈钢盆 | 50cm 全钢加厚 | 个 | 1 | 65.00 |
100 | 不锈钢盆 | 30cm 全钢加厚 | 个 | 1 | 30.00 |
101 | 调味勺 | 个 | 1 | 8.00 | |
102 | 不锈钢腰斗 | 大号 | 个 | 1 | 28.00 |
103 | 木把漏勺 | 30cm | 个 | 1 | 30.00 |
104 | 漏勺 | 30cm | 个 | 1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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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密网漏勺 | 26cm | 个 | 1 | 25.00 |
106 | 不锈钢汤桶 | 40cm 底厚 3.0mm | 个 | 1 | 120.00 |
107 | 不锈钢汤桶 | 50cm 底厚 3.0mm | 个 | 1 | 170.00 |
108 | 不锈钢汤桶 | 60cm 底厚 3.0mm | 个 | 1 | 240.00 |
109 | 保温桶 | 50cm | 个 | 1 | 220.00 |
110 | 高压锅 | 44cm | 个 | 1 | 620.00 |
111 | 高压锅 | 34cm | 个 | 1 | 360.00 |
112 | 双耳炒锅 | 50cm | 个 | 1 | 60.00 |
113 | 双耳炒锅 | 80cm | 个 | 1 | 120.00 |
114 | 厨师服 | 可刺字 | 套 | 1 | 30.00 |
115 | 150 公斤电子台秤 | 数字显示 | 个 | 1 | 200.00 |
116 | 破壁搅拌机 | 2L | 个 | 1 | 300.00 |
117 | 刨菜板 | 塑料 | 个 | 1 | 10.00 |
118 | 放锅架 | 不锈钢 | 个 | 1 | 15.00 |
119 | 炒铲 | 八两 | 个 | 1 | 15.00 |
120 | 炒铲 | 大锅炒铲 | 个 | 1 | 20.00 |
121 | 木铲 | 米饭 | 个 | 1 | 10.00 |
122 | 磨刀石 | 大 | 个 | 1 | 12.00 |
129 | 后堂垃圾桶 | 240L | 个 | 1 | 240.00 |
130 | 小垃圾桶 | 个 | 1 | 5.00 | |
131 | 计时器 | 个 | 1 | 65.00 | |
132 | 克称 | 个 | 1 | 60.00 | |
133 | 刮板 | 个 | 1 | 6.00 | |
134 | 点火枪 | 个 | 1 | 6.00 | |
135 | 除油粉 | 袋 | 1 | 15.00 | |
136 | 煲汤袋 | 包 | 1 | 15.00 | |
137 | 一次性小圆碗 | 件 | 1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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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报出综合下浮率。
六包:甲醇燃料配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1 | 甲醇 | 升 | 1 | 3.2 |
注:在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报出综合下浮率。 |
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主要采用二次竞价。六、其他事项
(一)质量服务: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从合法、安全的渠道进货,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所有供应货物须经过相关部门检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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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将对货物的包装、质量、保质期、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且配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发现货物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规定和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且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食材补足供应。
3.货物包装应符合标准,没有标准的应分类包装、运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质保期:供应商不得配送已过期或将要过期(在剩余质保期内采购人无法完全消耗并使用完毕)的货物,生鲜类货物应保证外表鲜艳、无破损、无污染、无异味,需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售后服务
1.供货期限:一年,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
2.在酒泉市区具有经营网点,提供证明材料。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及配送且保持该电话全天畅通(须提供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少于两人);
3.供应商必须将所有商品按时、按需配送至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供货四个月后支付第一个月货款,以此类推。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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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并做出评价;
(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二、评标、定标组织
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主持整个评标工作,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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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
3.评标委员会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
定。
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的依据是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
5.评标将依据征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
6.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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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方法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 1) 评审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 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征集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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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2)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 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
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 2 家,本项目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
2 家供应商入围。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第二阶段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五、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至到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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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六、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向投标供应商质疑, 请供应商对有关情况作必要说明。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指派专人进行答疑。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解答。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解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供应商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予答复,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
1.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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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征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响应文件》 ;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 ,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
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
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 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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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八、评标程序及标准 1.初步评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1.2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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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一、二、三、四包提供)
2.2 供应商须提供在职人员的健康证(一、二、三、四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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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六包提供)
2 响应性审查:
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响应性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 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 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 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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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 3.详细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初审”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见《综合评分表》。
3.2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
3.3 综合评分表
3.3.1 本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采用质量优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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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质量因素评审,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
3.3.3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项目评分 | 评分标准 | |
报价 (40分) | / | 在所有的有效报价中,以最高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1-评标基准价)/(1-报价))×价格权值(40%)×100(四舍五 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业绩(10分) |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一份得2分,共10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 | |
商务部分 (43分) | 本地化服务及供 | 1. 投标单位在本地设有实体店经营场所及库房的得5分 ,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本地指酒泉市肃州区 ,证明材料指产权 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等,提供原件扫描件) |
货保障(15分) | 2.为保证供货能力,供应商需设有储存库房(一、二包库房须具有冷藏或冷冻功能 ),提供库房彩色照片及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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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经营场所及库房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的,得10分;面积大于等于300平方的,得5分;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的 ,得2分;面积小于100平方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原件扫描件) | ||
配送车辆(8分) | 供应商具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 ,配送车辆不少于1辆,(一、二包需具备冷链运输车辆),专职配送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车辆行驶证、配送人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配送车辆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其中专职配送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得1分。每增加一辆得2分 ,车辆最高得4分,每增加人员一人得1分 ,人员最高得3 分,(提供原件扫描件) | |
1.供应商承诺提供“三包(包退、包换、包配送)”服务者,得5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承诺(10 | ||
分) | 2.供应商承诺对所供货物出现问题时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3 小时内得5分;解决问题时间6小时内得2分;解决问题时间大于6小时不得分。 | |
实施方案(7分) | 投标人应按项目实际制定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包括货物配送方案 、配送能力、对采购人临时、应急需求的响应能力、货物送达时间 、仓储能力、赔付方案等(包含紧急情况处置措施 ,货物的包装 、运输装卸、派发等) ,方案具体、可行、 合理、完善、严谨得 7分;方案比较具体、可行、合理、完 善、严谨得4分;方案一般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 | |
质量安全承诺(5分) | 质量(一、二、三、四包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内容充实 、详细、完整的得5分,承诺内容比较充实、详细、完整的得3分,内容完整性一般的得1分,无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不得分。 | |
应急方案(5分) | 如遇采购人突发特殊紧急情况通知中标供应商供货时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应急方案完整可行得5分,应急方案比较完整,可行性 一般的得3分,应急方案一般得1分,无响应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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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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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办法详见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3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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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 )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查看有关资质原件、供应商解释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 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
(3) 在开标、评标期间, 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4 ) 采购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不退还响应文件。
(5) 在招标过程中如供应商有不正当行为时, 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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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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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xx)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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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响应文件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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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征集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 ”《征集文件》(项目 编号: 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招标。响应《征集文件》报价要求。同时履行《征集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以下情况若未完全履行,愿无条件接受我方投标被拒绝的后果:
1.我方完全接受《征集文件》要求的内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任务,并将履行《征集文件》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2.我方已全面研究了《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接受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接受 90 天的投标有效期(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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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我方中标,将按《征集文件》中的规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向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费。
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6.如我方中标,中标通知书将选择 方式领取(下列方式二选一):
(1)快递(提供详细准确的通讯信息)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自取(到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x 000 x
中标通知书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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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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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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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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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四、(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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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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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开立基本账户银行的开户行、账号: 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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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情况:
(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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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证件);
1.2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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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一、二、三、四包提供)
2.2 供应商须提供在职人员的健康证(一、二、三、四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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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六包提供)
六、商务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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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技术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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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 年原材料及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X 包)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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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征 集 人:
入围供应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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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
入围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框架协:一、协议事项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年原材料及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六包)
2.项目编号:
3.采购需求:征集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老院区2024年原材料及物资供应(一包:蔬菜;二包:肉类;三包:米、面、油类;四包:副食调料;五包:餐具类;六包
:甲醇燃料配送。)。每包征集2家入围供应商。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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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2024年原材料及物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包:蔬菜;二包:肉类;三包:米、面、油类
;四包:副食调料;五包:餐具类;六包:甲醇燃料配送。)。三、服务标准
满足征集文件相关要求。四、框架协议期限:一年
五、入围下浮率:
六、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供货四个月后支付第一个月货款,以此类推。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甘肃省酒泉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八、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主要采用二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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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清退规则: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 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 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 纠正或补救的;
3) 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
4) 入围供应商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采购人针对项目完成时限、质量有权提出要求,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项目完成时限超出委托时限或质量不合格的;
6) 入围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遇到争议问题时,不接受省、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调解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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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入围供应商违约情形下,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因入围供应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入围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正常计算酬金的 20%支付违约金。
8) 入围供应商提供服务时,需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将解除合同。
9) 入围供应商存在串通、欺骗采购人行为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入围供应商进行其它违规行为谋取非法利益,经查实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追缴非法所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1) 确定入围供应商后,采购人有权对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名单、注册证明、执业资格、人事关系、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则取消入围候选人的入围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2) 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
13) 本协议有效期 1 年,到期后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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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可以按照原方式继续征集。其余情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2.负责对入围单位进行项目绩效考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绩效考评,并对连续考评较差的供应商进行清退。
3.负责对乙方提供货物进行验收评价。
4.有权要求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协助配合货物验收相关工作。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成交项目建立档案,记录设备的执行情况资料,并及时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复印件;乙方须提供成交产品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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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执行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5.乙方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工作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期完成供货。
6.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xx纪律实行“一票否决”。
7.乙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供货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供货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本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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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甲方)单位名称:
地 址: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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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入围供应商(乙方)单 位 名称: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 话: | 电 | 话: | ||||||||
签 | 订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 | 订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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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审办法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细评审中投标单位(供应商)得分汇总方式: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单位(供应商)的商务或技术的评分,以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计算。
资格审查
表-资格审查标准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资格性评审 | 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
2 | 财务要求: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一、二、三、四包提供) | |
8 | 供应商须提供在职人员的健康证(一、二、三、四包提供) | |
9 |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六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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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表-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标准 |
响应性审查 | 1 | 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
3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4 | 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详细评审
表-详细评审标准( 100 分)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 | 1 | 业绩: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一份得2分,共10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 | 10 |
2 | 本地化服务及供货保障:1.投标单位在本地设有实体店经营场所及库房的得5分 ,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本地指酒泉市肃州区 ,证明材料指产权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等,提供原件扫描件)2.为保证供货能力,供应商需设有储存库房(一、二包库房须具有冷藏或冷冻功能 ),提供库房彩色照片及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 。经营场所及库房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的,得10分;面积大于等于300平方的,得5分;面积大于等于 100平方的 ,得2分;面积小于100平方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原件扫描件) | 15 | |
3 | 配送车辆:供应商具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 ,配送车辆不少于1辆,(一、二包需具备冷链运输车辆),专职配送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车辆行驶证、配送人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配送车辆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其中专职配送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 明),得1分。每增加一辆得2分 ,车辆最高得4分,每增加人员一人得1分 ,人员最高得3分,(提供原件扫描件) | 8 | |
4 | 售后服务承诺:1.供应商承诺提供“三包(包退、包换、包配 送)”服务者,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承诺对所供货物出现问题时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3小时内得5分;解决问题时间6小时内得2分;解决问题时间大于6小时不得分。 | 10 | |
技术部分 | 1 | 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按项目实际制定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包括货物配送方案、配送能力、对采购人临时、应急需求的响应能 力、货物送达时间、仓储能力、赔付方案等(包含紧急情况处置措施 ,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派发等) ,方案具体、可行、合理、完善、严谨得7分;方案比较具体、可行、合理、完 善、严谨得4分;方案一般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 | 7 |
2 | 质量安全承诺:质量(一、二、三、四包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内容充实、详细、完整的得5分,承诺内容比较充实、详细、完整的得3分,内容完整性一般的得1分,无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不得分。 | 5 | |
3 | 应急方案:如遇采购人突发特殊紧急情况通知中标供应商供货时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应急方案完整可行得5分,应急方案比较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应急方案一般得1分,无响应不得 分。 | 5 | |
报价 | 1 | 在所有的有效报价中,以最高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1-评标基准价)/(1-报价))×价格权值(4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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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审
表-价格折算分值的办法
序号 | 内容 | 规则 |
无 | 无 | 无 |
2. 办法说明
本办法是根据设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价设置的参数生成,转换文件时自动附加到招标文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