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M-CGB-2023050004
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甲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LM-CGB-2023050004
招 标 人: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5 月
目 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六章 招标人需求 47
招标编号:HLM-CGB-2023050004
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利民”)对甲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内容为甲醇采购。招标文件提出了甲醇采购的技术标准、包装和运输、标识、贮存、验收和使用、企业执行标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资料,负责供货、运输、贮存、检验等,并保证供货后不影响甲醇采购各项技术指标达到预计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招标人需求。
2、供货时间、地点与方式: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自行安排运输送货,具体的供货时间以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要求的计划供货时间通知为准,供货地点为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呼兰大道 3 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和入围期限:择优选择 2 家以上供应商组建甲醇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
围),入围期限为 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全年,全年采购量约 700 吨,约 200 万元。 4、付款方式:货到票到付款。
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二、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是甲醇采购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经销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如合同、发票、框架协议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
单份合同在 50 吨(含)以上的甲醇采购供货业绩。如果合同为原材料框架合同,未标明
甲醇采购,则还须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甲醇采购的具体供货数量,否则不符合该项要求。
(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及相关发票复印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批量稳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甲醇采购的供应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纳税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或检测机构出具的甲醇采购检测报告(报告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均符合招标人甲醇采购技术标准的要求。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 年 05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2、获取地点:投标人登陆哈利民官网网址:http://www.fongqiu.com;江山股份官网网址http://www.jsac.com.cn/toubiao.html 招投标信息处自行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其它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招标雷达商机网- 招投标|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专业平台 (bidradar.com.cn)、
哈利民官网网址:http://www.fongqiu.com 发布
4.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入开标区七、其他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呼兰大道 3 号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636098551
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及名称 | 内容 |
1、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人: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甲醇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交货时间 | 具体的供货时间以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计划供货时间通知为准。 |
3、交付地点 | 供货地点为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呼兰大道 3 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
4、招标内容及范围 | 甲醇采购,详见招标公告。 |
5、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强制标准及招标人对所供产品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
6、质保期 | / |
7、招标文件组成 | (1)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细则; (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第六章:招标人需求。 |
8、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9、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 (1)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 |
(2)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后 1 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 |
10、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其他 |
11、踏勘现场 |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 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一切费用及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
12、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地点: |
13、投标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5)开标一览表; (6)商务、技术偏离表; (7)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8)投标人简介; (9)技术方案; (10)近三年企业承接的类似业绩表; (11)项目负责人简历; (12)其他材料。 |
14、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 |
15、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但延期最长不超过 30 天。投标人应以于 24 小时内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要求,表明投标人已放弃投标,但可在原定的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 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
16、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收款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呼兰支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08000201040001764 开户行联行行号: 103261000029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17、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
18、封套上应载明的 | 招标人名称: |
信息 |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19、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电子档 1 份(word 版及PDF 版拷贝在U 盘内,PDF 版须与书面投标 文件正本(盖章版)内容一致),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和提供电子版本,否则投标可能被否决。 |
20、投标文件标记 | ☑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标明“修改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等字样; ☑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21、投标截止时间 | 截止至:2023 年 06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22、投标文件递交 | (1)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退还,时间: |
23、开标 | (1)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
24、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 1 人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 |
25、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最低价中标法 □其他 |
26、是否允许偏差 | □不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范围:允许正偏差 |
27、入围供应商 | (1)择优选择 2 家以上供应商组建哈利民甲醇采购供应商储备库 (入围)。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排名前 3 名且综合分数达到 80 分(含)以上的的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提供 200 克甲醇样品(与哈尔滨利民农化签订过购销合同的无需提供),经检测、小试结果合格即为本次入围项目招标的中标人。如中标人甲醇采购样品检测不合格、放弃或丧失中标人资格的,招标人有权选择要求顺延排序后一名中标候选人替补提供样品,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样品并且检测结果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本次甲醇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招标的中标人。 (2)样品数据无论是否符合招标人的要求,该样本均不退换,其 中的风险及费用均有潜在投标人承担。 (3)潜在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人对样品检测结果的判定。 |
28、履约担保 | / |
29、其它 1 | (1)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甲醇采购供货协议》。协议签署后,按照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制度,中标人须办理招标人的招标采购中标供应商准入流程审批手续。审核通过后,作为甲醇采购供应商,在协议期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实际采购需求,中标人可参与招标人在自有招标平台上组织的竞价采购、询比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磋商等方式的甲醇采购项目。每个项目按照招标人内部程序确定最终的甲醇采购供货单位、供货量及供货价格,双方签订供货合同,不保证所有的甲醇采购合格供应商均可获得供货机会。 |
(2)潜在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人对招标采购中标供应商准入流程审批结果的判定。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2.1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3.1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第 1.3.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1.4 费用承担
1.4.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5 保密
1.5.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1.6.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可使用其他语言,但均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1.7.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踏勘现场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2 无论是否由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如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
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第六章:招标人需求。
2.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2.1.3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使澄清文件发出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为 15 天。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使修改文件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为 15天。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 获取本招标书的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5)开标一览表;
(6)商务、技术偏离表;
(7)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8)投标人简介;
(9)技术方案;
(10)近三年企业承接的类似业绩表;
(11)项目负责人简历;
(12)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对每一投标人仅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最高限价要求,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3.2.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中有关内容。
3.2.3 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产品的生产、运输、验收及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对各种影响报价的现场因素和项目对象情况等已有充分了解,故任何因忽视、误解或服务时间延长等导致的费用追加的申请都将不被接受。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须符合本关于投标文件签署、装订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限期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否则将被否决投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网银转账)形式转出。
3.4.3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4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5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履约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胶装、并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
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允许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写,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规定进行标记,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给招标人。修改的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否则将为否决投标。
4.3.4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及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3)由开标工作人员和开标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2.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并存档备查。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6.1.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原则。
6.3 评标及定标方法
6.3.1 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附件一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在完成评分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对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人数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前 3 名且综合分数达到 80 分(含)以上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3.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须选择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3.3 采用其他方式评标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6.3.4 如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或经评审的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自主确定中标人。
6.4 否决投标的判定
6.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4.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4.3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6.4.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虽密封,但未按规定,或有明显拆封现象;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
(3)如有授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7)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6.4.5 否决投标的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6.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参 与评标。
6.5.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5.5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5.6 并非每个投标人都会被询标。
6.6 价格计算错误的确定
6.6.1 评标过程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6.2 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7 评标过程保密
6.7.1 在宣布中标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6.7.2 投标人不得探听 6.7.1 条所述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过程。
6.7.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指定联络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6.8 中标无效
6.8.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6.8.2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8.3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订立过程中,投 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6.9 否决所有投标
6.9.1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6.9.2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任何投标,及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而没有向投标人解释原因的义务。
7.合同授予
7.1 中标通知
7.1.1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法律约束力。
7.2 履约担保
7.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2.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招标人认为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
8.2 不再招标
8.2.1 招标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于重新招标后仍无法选定中标人的项目不再进行招标,依法不符合不再招标情形的除外。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1.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4.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在详细评审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供应商。
2.初步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供货时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保证金 | 按规定提交 | |
技术方案 | 有 |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详细评审,并采取打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
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满分为 100 分。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打分经过算术平均后,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据此推荐综合得分 2 家以上且综合分数达到 80 分(含)以上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
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综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满分 40 分。 技术部分:满分 60 分。 | |
企业实力 (满分15分) | 投标人自成立时间达到 3 年的得 5 分,每增加 1 年加 2 分, 最多加 4 分;实缴资本达到 30 万元的得 4 分,每增加 10 万 元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 |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 ||
甲醇采购的供货总量达到 300 吨的得 6 分,每增加 100 吨加 | ||
商务部分评审 (满分 40分) | 企业业绩 (满分 20 分) | 2 分(不足 100 吨不加分),最多加 4 分; 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含)及以上的甲醇采购 业绩每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承揽过合同金额人民币 30 万 元(含)及以上的甲醇采购业绩,每个加 2 分,最多加 4 分;注:以上业绩不可兼得,只计取一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
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投标人具有连续 3 年以上直接向终端用户(非贸易类)甲醇 | ||
供应经验 | 采购供货经验的得基本分 3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年,加 | |
(满分 5 分) | 1 分,满分 5 分。(提供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原件备查。) | ||
技术部分评审(满分 60 分) | 供应方案 (满分 30 分) | 提供甲醇采购具体供应方案(包括企业经营供应能力、制造商主要生产设备及产能、生产及交货的主要流程、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用材等情况)合理可行,符合或优于招 标人实际需求,满分 10 分。 |
优(8-10)分;供应方案(包括企业经营供应能力、制造商 | ||
主要生产设备及产能、生产及交货的主要流程、产品的技术 | ||
参数、性能指标、用材等情况)整体合理可行,符合或优于 | ||
招标人实际需求。 | ||
良(5-7)分;供应方案(包括企业经营供应能力、制造商主 | ||
要生产设备及产能、生产及交货的主要流程、产品的技术参 | ||
数、性能指标、用材等情况)有 1-2 项存在瑕疵。 | ||
中(2-4)分;供应方案(包括企业经营供应能力、制造商主 | ||
要生产设备及产能、生产及交货的主要流程、产品的技术参 | ||
数、性能指标、用材等情况)有 3-4 项存在瑕疵。 | ||
差(0-1)分:供应方案(包括企业经营供应能力、制造商主 | ||
要生产设备及产能、生产及交货的主要流程、产品的技术参 | ||
数、性能指标、用材等情况)有 5 项(含)以上存在瑕疵。 | ||
物流运输方案(指送货车辆从生产基地到招标人指定送货地 | ||
点)合理可行。评委根据运输渠道的稳定性、运输保障能力 | ||
以及运输方案可行性对比综合评审,满 10 分。 | ||
优(8-10)分:运输渠道的稳定性、运输保障能力以及运输 | ||
方案可行性三者合理可行,能保障长期稳定的运输到货。 | ||
良(5-7)分;运输渠道的稳定性、运输保障能力以及运输方 | ||
案可行性三者有一项在保障长期稳定的运输到货方面存在瑕 | ||
疵。 | ||
中(2-4)分;运输渠道的稳定性、运输保障能力以及运输方 | ||
案可行性三者有二项在保障长期稳定的运输到货方面存在瑕 | ||
疵。 差(0-1)分;运输渠道的稳定性、运输保障能力以及运输方案可行性三者均在保障长期稳定的运输到货方面存在瑕疵。 | ||
运输安全防范措施(指从生产基地到招标人指定送货地点) | ||
合理可行,包括(运输车辆和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方案、安 |
全交付方案等三方面),评委横向比较打分,满分 10 分。优(8-10)分:运输车辆和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方案、安全交付方案三者合理可行,有效保障物资运输交付的安全。 良(5-7)分:运输车辆和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方案、安全交付方案三者有一项在保障运输交付安全方面存在瑕疵。 中(2-4)分:运输车辆和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方案、安全交付方案三者有二项在保障运输交付安全方面存在瑕疵。 差(0-1)分:运输车辆和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方案、安全交 付方案三者均在保障运输交付安全方面存在瑕疵。 | ||
产品质量 (满分 10 分) | 产品质量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货源渠道、货源品质、品质保证方案等。评委根据货源渠道的稳定性,货源品质的可靠性,以及品质保证方案的可行性对比综合评审:满 10 分。 优(8-10)分:货源渠道、货源品质、品质保证方案三者均切实保障了质量水平。 良(5-7)分:货源渠道、货源品质、品质保证方案三者有一项在保障质量水平方面存在瑕疵。 中(2-4 分:货源渠道、货源品质、品质保证方案三者有二项在保障质量水平方面存在瑕疵。 差(0-1)分:货源渠道、货源品质、品质保证方案三者均在 保障质量水平方面存在瑕疵。 | |
服务水平 (满分 15 分) | 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对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是否适应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评价),评委横向比较打分,满分 10 分。 优(9-10)分;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均适应采购人的要求。 良(6-8)分;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 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有一项存在瑕 |
疵。 中(3-5)分;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有二项存在瑕疵。 差(0-2)分: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 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有三项(含)以上存在瑕疵。 | ||
投标人愿意接受订单变更(交货时间、交货数量),且能满足紧急要货需求的,得 2 分;订单变更需要供需双方磋商后 才能接受,得 1 分;无法接受订单变更的,得 0 分。 | ||
货物供应及时性、交货准确等保障承诺以及货物出现问题后及时调换货的方案,满分 3 分。 优(3)分:货物供应及时性、交货准确等保障承诺以及货物出现问题后及时调换货的方案,三者均满足需求。 良(2)分:货物供应及时性、交货准确等保障承诺以及货物出现问题后及时调换货的方案,三者有一项未满足需求。 中(1)分:货物供应及时性、交货准确等保障承诺以及货物出现问题后及时调换货的方案,三者有二项未满足需求。 差(0)分:货物供应及时性、交货准确等保障承诺以及货物 出现问题后及时调换货的方案,三者均未满足需求。 | ||
用户评价 (满分 2 分) | 投标人能提供甲醇采购终端用户(非贸易类)评价意见,且用户评价意见优的,横向比较后,得 1-2 分;未提供或未满 足要求的,得 0 分。(提供终端用户评价意见表原件,加盖 终端用户公章) | |
其他承诺 (满分 3 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有利的切实可行的优惠条件承诺打分,满分 3 分。由评委评审打分。优:3 分,良:2 分,中:1 分,差:0 分 |
4. 计分办法
4.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投标文件评分。
4.2.各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4.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家以上且综合分数达到 80 分(含)以上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商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如果商务评审得分也相同, 由评标委员会举手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排序;如果依然无法确定排序,则 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排名 2 家以上且综合分数达到 80 分(含)以上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甲醇采购样品,招标人委托检测试验室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检测结果合格即为本次入围项目招标的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甲醇采购样品检测不合格、放弃或丧失中标候人资格的,招标人有权选择要求顺延排序后一名中标候选人替补提供样品,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样品并且检测结果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本次甲醇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招标的中标人。
原料采购合同
购方: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合同履行地:黑龙江哈尔滨 廉政举报:
第一条 产品、数量、金额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吨) | 单价 (元/吨) | 税率 % | 不含税金额 (元) | 税额 (元) | 价税合计 (元) |
甲醇 | |||||||
合计(人民元):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根据国家行业标准GB/338-2011 收,如有异议,货到后 15日内由需方出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作为依据。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承运司机(押运员)应严格遵守需方的相关安全环保要求。送货车辆需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第四条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前交货。具体送货时间甲乙双方提前沟通。第五条 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乙方向甲方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票到三十天向乙方结算。其中合同总额的 100%为现汇。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不低于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需方逾期付款应按逾期货款金额的每日 1%计算。
第七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结算数量按甲方实收数量为准,以甲方过磅数结算。
第八条 其他约定: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第九条 反腐败:甲乙双方承诺,为达成及/或履行本合同,其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不曾也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任何政府官员、本协议对方、任何相关第三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者顾问在内的任何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的提供资金、礼品或其他任何有价物品、服务、或者从事任何其他贿赂行为。甲乙双方确认,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都将给对方造成损害,并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 5%。廉政邮箱:lzjs@jsac.com.cn;廉政举报电话:0513-85967520。廉政举报链接二维码:详见合同右上角。第十条 知识产权条款(采购)乙方应保证基于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在使用、制造、销售、出口等经营活动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由于乙方产品或服务发生的产权争议或纠纷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在此同意,除非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之外目的,将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条款内容披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知晓的相对方的商业秘密,也均负有保密义务。
甲方: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 乙方: | (盖章) |
单位地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王利 | 法人代表: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开户银行:农行呼兰支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08000201040001764 | 帐号: | |
税号:91230100128059351L | 税号: | |
传真: | 传真: | |
签章日期: | 签章日期: |
致: (招标人)
在审阅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所有内容后,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的供货方案
我方决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开标一览表(见开标一览表)确定的内容参与投标并承诺:
1)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元。
2)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在完成项目。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5)我方同意本投标书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 90 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投标在有效期期满前均有可能被接受。如果我方中标,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书及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保证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7)我方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
投标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致: 公司
兹有, 同志,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单位名义参加 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进行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的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其他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同投标有限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此处请粘贴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数量 | 按实计量 |
供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 |
优惠条件承诺(如有) | |
保证金情况 (请在□内打√) | □有□无 |
注:
投标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偏离 | 说明 | ||
条目号 | 条款 | 条目号 | 条款 | |||
说明:报名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对所有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无偏离的,填写“无”,未列入上表的视作报名人完全接受。
投标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条)
承诺书(格式)
致(招标人):
为确保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在此承诺: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其它………
若经招标人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我公司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投标人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期: 年月日
投标人全称 | 企业类型 | ||||||
营业执照 | 1、主营业务: 2、编号 3、发照单位: | ||||||
企业资质(如有) | 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企业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现有职工总人数 (人) | |||||
法定代表人 | 1、姓名: 2、职称: 3、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1、姓名: 2、职称: 3、联系电话: | ||||||
财务负责人 | 1、姓名: 2、职称: 3、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1、姓名: 2、职称: 3、联系电话: | ||||||
企业地址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企业简介 | |||||||
经营范围 |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括但不限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物流方案、招标人配合方案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内容 | 合同额 (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备注 |
姓 名 | 年 龄 | 身份证号码 | |||
职 称 | 职 务 | 是否缴纳 养老保险 | |||
学历 | 所学专业 | ||||
类似项目工作经历: |
一,招标项目:哈利民生产技术部 2023 年原料采购
二,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根据国家行业标准 GB/338-2011 验收,如有异议,货到后 15 日内由需方出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作为依据。
三,交货地点、方式:送货至哈尔滨利民经济开发区呼兰大道 3 号,承运司机(押运员)应严格遵守需方的相关安全环保要求。送货车辆需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由我公司人员进行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的验收。(中标单位送货时需带好相应质保书、送货单。)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结算数量以需方实收数量为准,按需方过磅数算。五、交货日期:按指定日期交货。
六.价格:含 13%税价、含运费等费用,请各投标单位慎重报价。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货到票到三十天向乙方结算。其中合同总额的 100%为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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