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5 号)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x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4年10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1137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周期、利率、通货膨胀和信用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 言 1
二、 释 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9
六、基金的募集 6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6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70
九、基金的投资 83
十、基金的业绩 95
十一、基金的财产 9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98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10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9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10
十七、风险揭示 117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2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4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62
二十四、备查文件 165
一、x x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 0000-0000 xx 00 xxxxx:000000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xxx
x经理:xxx
xx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24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陆佰陆拾陆万陆仟柒佰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59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409%法国xx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xxxxx,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海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助教,国家海洋局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项目处、经济评价处干部、保险处保险主管,中海石油有限公司税收保险岗、代理融资岗位经理、资金部副总监、代理总监、总监,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xxxxx,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历任青岛华兴有限公司职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产管理岗主管、信息处长、信息经理、信息管理经理,中海石油
(中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管理经理、资本市场处处长兼媒体与公共关系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限机关投资者关系部(董事会办公室) 媒体与公共关系处处长,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信息师。
xxxxx,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裁秘书、托管部项目经理、自有资金及信息管理部综合业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代理督察长。
xxx先生,董事。清华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权益投资部和股权衍生品部行政负责人,党委委员、执委委员、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固定收益部行政负责人,党委委员、执委委员、财务总监和首席风险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xxx先生,董事。东南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
Xxxxxxxx XXXXXXX先生,董事。法国国籍。ESSEC管理研究生院硕士。现任xxxxxx尔(法国)执行委员、总干事。历任Mazars & Guerard审计咨询公司高级金融审计员,汇丰银行集团金融服务高级审计经理,汇丰
银行全球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总监,汇丰银行(法国)战略和计划主管,xxxxxx尔(巴黎)执行委员、财务及行政总监/xx蒙得洛希尔(南非)执行副总监/xxxxxx尔集团财务总监、xxxxxx尔(法国)执行副总监。
xxxxx,独立董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曾任中关村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
XXXX XXXXXXX(xxx)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国籍。芝加哥大学博士。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Sidley Austin(盛德律师事务所)芝加哥总部律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MBA项目访问教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xx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xx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经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2、监事会成员
xx女士,监事长。中国石油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合规总监。历任北京石油交易所交易部副经理,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计财部会计、企管部企业管理岗,中海石油总公司平湖生产项目计财部经理,中海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计财部岗位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稽核审计部经理、纪委副书记、合规总监、党办主任、信托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总稽核。
Xxxxxx XXXXXXX(xxx)先生,监事。法国国籍。法国埃夫里大学硕士、法国国立电信管理学院硕士。现任xxxxxx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执行总监、营运总监、第1类和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xxxxxx尔集团亚太区财务长以及xxxxxx尔(瑞士)业务发展经理。历任法国巴黎银行全球IT部门客户经理、法国巴黎银行新加坡分行
项目经理、xx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xx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营运总监、第1类和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xx蒙得洛希尔(瑞士)商务拓展部高级副总裁。
xx,职工监事。xx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人力资源高级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xx,职工监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xxx虏伯电梯有限公司中国区总部内审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高级内审经理、监察稽核部部门主管、监察稽核部部门总经理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xxxxx,总经理。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历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裁秘书、托管部项目经理、自有资金及信息管理部综合业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 0000x0xxxxxxxx,xxxxxxx,0000x8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期间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兼任本公司代理督察长),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xx先生,副总经理。东南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学士。历任华光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技术部运维经理、副总经理,联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0000x0xxxxxxxx,xxxxxxx,0000x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xxx先生,督察长。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历任北京近铁运通运输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职员、上海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0000x0xxxxxxxx,0000x3月至今任本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许定晴女士,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曾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04 年 3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研究总监、代理投资总监、投资副总监,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监。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中海医药健康
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9月任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中海魅力长三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xxx女士,北京大学药物化学专业硕士,历任上海普霖xx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分析部研究员、东北证券研究所医药研究员、安信证券研究中心医药研究员。2018 年 7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高级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兼基金经理助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历任基金经理
x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7日生效,历任基金经理如下表:
基金经理姓名 | 管理本基金时间 |
xx | 2014年12月17日-2017年11月7日 |
xxx | 2017年11月8日-2018年5月9日 |
xxx、易小金 | 2018年5月10日-2019年6月4日 |
易小金 | 2019年6月5日-2020年5月29日 |
许定晴 | 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10日 |
xxx、梁静静 | 2020年7月11日-至今 |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xxxxx,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xxx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代固定收
益部总经理、代固定收益投资总监,代资产管理一部总经理、代投资总监。xxx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权
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xxx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xx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体系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
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
(1)以最大程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己任。
(2)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3)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4)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5)制度建设是基础。
(6)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3、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董事会负责控制公司整体运营风险;二、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领导及政策决定;三、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业务风险进行日常管理;四、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自业务活动中潜在的风险通过执行制度进行控制。
(1)董事会应充分重视风险控制。通过批准公司的风险控制战略、制度和工作计划,确保公司已具有了管理其面临的所有风险所需的必要系统、运作制度和控制环境,并通过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风险控制工作发挥更权威的监督作用。董事会通过控制公司治理结构风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议事规则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达到对风险的最终控制。
(2)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议事机构,负责对公司业务风险控制进行决策和协调,是公司日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具体职责主要有: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的
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并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议公司其他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
(3)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和基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控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中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得到贯彻和执行。
(5)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执行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规定,并督导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5、监督机构的合规检查作用
公司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组成,其主要作用是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控制。其中,审计与合规委员会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督察长工作报告和监察稽核报告,检查公司合规运作情况和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运作的监督工作,从而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监督。
督察长是董事会常设的执行监督职能的岗位,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性检查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中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得到贯彻和执行。
6、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8)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各部门职能与授权范围来完成;
(9)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财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财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公司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x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xx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21)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
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xx,男,196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xxx,男,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xx,男,196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9066.66 亿元,比去年末增加 50.53%。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二百六十一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 18 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鹏xxx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xxx财定开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xx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 REITs 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
x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xxx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xxx益货币基金、汇xxx混合基金、汇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xxx混合
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基金、鹏xxx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
兴业瑞丰 6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 4.0 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xx债券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xxx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xx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xxx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xxx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债 3-5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xxx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xxx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xxx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博时富永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xxx证 5 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嘉实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 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
券指数基金、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博时颐泽xx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农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泰康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xxx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 8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方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MSCI 中国 A 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
欣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元
39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xx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xxx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0-5 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xx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xxx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信用主体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xx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3-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xxx债
-0-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xx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鹏xxx六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兴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融通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太平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中欧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臻选两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鼎元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xxx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xx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xxx 8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
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xxx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通恒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 42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兴业稳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睿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永赢瑞宁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浦瑞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盛 7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丰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xxx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泰博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淳厚安裕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尊泰 8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聚禾灵活配置
混合型基金、德邦锐泽 8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xx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合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蜂巢添禧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xxx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久盈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
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免长途话费)或 021-38789788公司网址:xxx.xxxxxx.xxx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21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218负责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免长途话费)公司网站:xxx.xxxxxx.xxx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21-63604196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755—00000000传真:0755-83195049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xx客户服务电话:95555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 0000 0000传真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法定代表人:xx西
联系人:xxx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或 95551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0000-000-000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xx、xxx客户服务电话:95553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权唐、xxx
电话:95587/000-0000-00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00-0000-000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14)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xx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xx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0000000000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21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21 层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0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8676666
联系人:xx镇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95521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
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或 000-000-0000 (2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2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4890208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xxx
xx服务电话:000-000-0000 (2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经纪业务总部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xxx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xxx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25)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xx置地广场 F 座 18、19 楼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20-00000000
联系人:xx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00-0000-000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26)xxx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xx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xx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830002)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2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2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6、16、17 楼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热线:95360邮编:130119
联系人:xx岩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431-85096795
(3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 xxxxx X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3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 xxxx:xxxxxxxxxxxx 00 x X x 0 x法定代表人:xx相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3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 xxxxxxx 0 x
xxxx:xx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法定代表人:xxx
xx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548
(35)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0000000000
(3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xxxxxxx 0 xxxxxxx(xx)xx 00x 0000-0000 x、00 x
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00
x 0000-0000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3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xxxx:四川省成都市xx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和 0000-000-000 (3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x 00 x
xxxx: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3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40)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 23A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4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 x 0 x
xxxx:xxxxxxxxxx 000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xx人:xxx
xx服务电话:000-000000 (4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法人代表: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xx、xx客户服务电话:95328
(4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00 x、00 x
xxxx:xx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xxx客户服务电话:95396
(4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服电话:95319
(4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4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xxxx 0000 x 0 x 000 x
xxxx: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xxxxxxxxxxxxxx 0 x
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4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 x 0 x 000 x
xxxx:xxxxxxxxxx 0000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业务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4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 0 x 0000 xxxxx:xxxxxxxxxx 00 x x 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400-821-5399
(5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 xxxxx 00 x
xxxx: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
(5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 0 xx 0 x
xxxx:xxxxxxxxxx 00 x金座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52)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 xx X x 0 x 000 x
xxxx:xxxxxxxxxxxx X x 0 x 00-00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5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 00 xx 0 x 00 x
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000x000x
法定代表人:xxxxx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5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 00 xx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56)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 0 x 00 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xxx 0
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5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00 x
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 0 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58)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 x 0 x 0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0
(59)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xx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xxxxxx 000 xxxxxxxx 0 x X0 xxxxxxxxx 0 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0
(6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00 x 00 x 00 xx
xxxx:xx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 0 xxxxx X xxxxx
x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 X xxxxx法定代表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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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000000000
(62)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xx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xxxxxxxxxxx 0 xxxxxxxxx 00 x X0000-1203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64)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xxxxxx X x 0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5)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00 x
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00 x(xx)法定代表人:朱中文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6)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7)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xxxx00 x
xxxx: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6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 0 x
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69)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 Xx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6920530
联系人:xxx
xx服务电话:000-000-0000
(70)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 x X xxx 000 x
xxxx: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 传真:010-82055860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71)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0 x 000 x
xxxx:xxxxxxxxxx 000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72)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00 x
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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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0x X x
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6700688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7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xxxxxxxxx)
xxxx:xxxxxxxxx 000 x A1002 室法定代表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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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75)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0 xxxxxxxx 0 xx 1119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7649620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7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 x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 x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00(00)00000000传真:x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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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77) 南京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xxxx 0-0 x
xxxx:南京市玄武区xx大道 1-5 号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25-66996699-887226传真:025-66008800-887226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7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 xx 0 xx 0 xx 00 x 222507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 xx 0 xx 0 xx 00 x 222507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79) 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0 x华能联合大厦 402k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402k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
传真:61621602*819
联系人:xxx
xx服务电话:00000000
(8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0 x X x 0000 x
xxxx:xxxxxxxxxxx 00 x X x 1108 室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熊小满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81)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 0 xxxxx 00 x
xxxx:xx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 楼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592-3122701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82)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 0 xxxxxx X x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2676582
联系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83)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xxxxxxxxx X xxx000-0x
xxx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xxxxx:xxx
xx:000-00000000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4)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
xxxx:上海市xx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 20 楼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8776977-8427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85)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0
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法定代表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86)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 0 xx 0 x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20538999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87) 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8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9) 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 0000 x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 楼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90)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 xx 0 xx 000 x-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1) 北京xx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0 x 0 xx 00 x 00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xx赛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118
(92)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 000 x 0 x X x 000 x
xxxx:xxxxxxxxxx 000 x 0 xx 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3)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 x 0 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 X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4)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 x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5)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xxxxxxxxxxxxxxxxx XXXX x(xx)xxx 00 x 0 x 0 x
xxxx:xxx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9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郑州市xx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法定代表人:xxx
xx人:罗聪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0
(97)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xxxxxx 000 x 0 xx 0、0、0 x,0 xx 0、0 xxxx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0 xx 0、0x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98)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
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99)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xxx 000 x 0 x 00、00、00x
xxxx:xx(xx)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
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00)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xxx 000 x 0 xx 0000 xx
xxxx:xx(xx)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01)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xxx
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 404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102)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 00 x
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 00 x&00 xxxxxx:xx
联系人:xxx/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103)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0 xx 000 x 00 x
xxxx:xxxxxxxxxxx 00 xx 000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104)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0 xx 0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0 xx 0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105)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0-0000 x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0
(106) 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xx南十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 11栋 A 座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
(107)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xxxxx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357
(108)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路 707 号 1105 室法定代表人:xx谙
联系人:xx藤
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9)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xxx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0)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百度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科技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055-4
(111)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法定代表人:xx锋
联系人:xxxxx藤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法定代表人:xxx
x经理:x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xx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xx、xx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8153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xx、xxx
x、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的依据
x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 10月29日证监许可〔2014〕113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的类别
x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
(七)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x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向社会公开募集。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募集目标
x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本基金的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视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十)基金份额的认购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x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是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单笔认购金额 (M) | 费率 |
M<100万元 | 1.20% |
100万元≤M<300万元 | 0.80% |
300万元≤M<500万元 | 0.40%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单笔认购金额 (M) | 费率 |
M<100万元 | 0.48% |
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100万元≤M<300万元 | 0.24% |
300万元≤M<500万元 | 0.08%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投资人重复认购 A 类基金份额,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认购份额的计算
x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方式,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A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1.20%,假定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3.00 元,则该投资者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 元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9,881.42+3.00)/1.00=9,884.42 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 3.00 元,则其可得到 9,884.42份 A 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
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3.00 元,则该投资者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为:认购份额=(10,000+3.00)/1.00=10003.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如果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 3.00 元,则其可得到 10003.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2、认购的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人可在募集期内前往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办理基金份额认购手续,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
2)认购确认
对于 T 日(此处,特指发售募集期内的工作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同上)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
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结果。
(4)认购数量限制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通过销售机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及追加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直销平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十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x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基金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时,《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x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销售机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直销平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
币 1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1 份
(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若某笔赎
回或转换导致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剩余部分
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即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为 1 份。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是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所示:
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 万元 | 1.50% |
100 万元≤M<300 万元 | 1.00% |
300 万元≤M<500 万元 | 0.60% |
M≥500 万元 | 每笔 1000 元 |
单笔申购金额 (M) | 费率 |
M<100万元 | 0.60% |
100万元≤M<300万元 | 0.30% |
300万元≤M<500万元 | 0.12%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1)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 比例 |
Y<7 日 | 1.50% | 100% |
7 日≤Y<30 日 | 0.75% | 100% |
30 日≤Y<90 日 | 0.50% | 75% |
90 日≤Y<180 日 | 0.50% | 50% |
180 日≤Y<365 日 | 0.50% | 25% |
365 日≤Y<730 日 | 0.25% | 25% |
Y≥730 日 | 0 | 25% |
2)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 率 | 赎回费计入基 金资产比例 |
Y<7 日 | 1.50% | 100% |
7 日≤Y<30 日 | 0.75% | 100% |
30 日≤Y<365 日 | 0.50% | 25% |
365 日≤Y<730 日 | 0.25% | 25% |
Y≥730 日 | 0 | 25% |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参见法律法规和自律组织的规定,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1.50%,假定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则可申购 A 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 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 元申购份额=9,852.22/1.050=9,383.07 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则其可得到 9,383.07 份 A 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申购份额 = 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则可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1.050=9,523.81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则其可得到 9,523.81 份 C 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5 天,对应赎回费率为 1.50%,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100=11,000.00 元赎回费用=11,000.00×1.50%=165.00 元
净赎回金额=11,000.00-165.00=10,835.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5 天,假设赎回当日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可得到 10,835.00 元赎回金额。
例:某投资人赎回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5 天,对应赎回费率为 0.75%,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100=11,000.00 元赎回费用=11,000.00×0.75%=82.50 元
净赎回金额=11,000.00-82.50=10,917.50 元
即:投资人赎回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5 天,假设赎回当日的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可得到 10,917.50 元赎回金额。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A 类基金份额净值=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总额/A 类基金份额总
数;
C 类基金份额净值=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总额/C 类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
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9、10 项之一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定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x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 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者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
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起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详见基金转换公告。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
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x基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基金定投的数额限制、业务规则等请参见基金定投相关公告。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x基金主要投资于医药健康产业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x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医药健康产业证券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三)投资策略 1、一级资产配置
一级资产配置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
本基金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财政货币政策分析、医药健康行业发展趋势等分析判断判断,采取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
和金融产品的收益及风险特征,动态确定基金资产在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医药健康产业的界定
x基金所称医药健康产业具体包括以下两类公司:
1)主营业务从事医药健康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制药、中药、生物制品、医药商业、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的公司;
2)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医药健康产业,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公司。
当未来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升级,从事或受益于上述投资主题的外延也将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医药健康产业的识别及认定。
(2)医药健康产业股票的投资策略
x基金投资于医药健康产业证券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对医药健康产业的个股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其中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定量方式
x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本基金考察的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本基金考察的估值指标主要包括:市盈率和市盈率/净利增长率。
本基金考察的成长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本基金将结合市场形势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在各项指标的综合得分,按照
总分的高低在各行业内进行排序,选取各行业内排名靠前的股票。 2)定性方式
x基金主要通过实地调研等方法,综合考察评估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重点投资具有较高进入壁垒、在行业中具备比较优势的公司,并坚决规避那些公司治理混乱、管理效率低下的公司,以确保最大程度地规避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重点考察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包括:公司管理竞争优势、技术或产品竞争优势、品牌竞争优势、规模优势等方面。
3、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基于宏观经济趋势性变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利用宏观经济分析模型,确定宏观经济的周期变化,主要是中长期的变
化趋势,由此确定利率变动的方向和趋势。根据不同大类资产在宏观经济周期的属性,即货币市场顺周期、债券市场逆周期的特点,确定债券资产配置的基本方向和特征。结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分析,根据收益率模型为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进行风险评估,最终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
(2)期限结构配置:基于数量化模型,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模型对各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骑乘收益进行分析。通过优化资产配置模型选择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期限段进行配比组合,从而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子弹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尽量集中分布; 杠铃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尽量呈两极分布;
梯形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在投资期内尽可能平均分布。
(3)债券类别配置/个券选择:主要依据信用利差分析,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利率债券和信用债券之间的相对价值,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特定类别收益品种的基本面分析,综合分析各个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化。在信用利差水平较高时持有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
资券、可分离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在信用利差水平较低时持有国债等利率债券,从而确定整个债券组合中各类别债券投资比例。
个券选择:基于各个投资品种具体情况,自下而上的资产配置。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对价值原则:同等风险中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同等收益率风险较低的
品种。
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x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将运用期权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正股价格走势,并结合本基金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权证投资。
(四) 投资决策依据
1、依据投资研究人员对国内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和上市公司的综合分析研究进行决策;
2、依据对国内证券市场的阶段表现、活跃程度和发展趋势的判断进行决策;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决策;
4、风险控制贯穿投资过程各环节。
(五) 投资决策流程
为明确投资各环节的业务职责,防范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规范的投资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确定股票/债券资产投资比例,形成基金投资的投资决议。
2、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等提出个股、行业选择、数量化投资方案,为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投资参考依据。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在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等提出的方案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执行交易,交易进行过程中,交易员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5、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跟踪、评估、控制,对投资组合的绩效进行分析。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6)、(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七)业绩比较基准
x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从长期看,本基金股票资产平均配置比例为50%,债券资产的平均配置比例为50%。因此,业绩
比较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可反映出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为反映沪深 A 股医药卫生行业的整体表现,将中证 800 指数 800 只样本股中的全部医药卫生行业成份股编制而成,综合反映了 A 股市场的医药卫生行业整体表现。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风险收益特征
x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
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5、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报告期末的第三季度报告数据,其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资产净值为 745,701,400.51 元,基金份额净值为 2.345 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 2.807 元;C 类资产净值为 285,346,458.10 元,基金份
额净值为 2.231 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 2.693 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922,552,309.98 | 89.04 |
其中:股票 | 922,552,309.98 | 89.04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x合计 | 111,666,541.16 | 10.78 |
8 | 其他资产 | 1,840,209.50 | 0.18 |
9 | 合计 | 1,036,059,060.64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680,921,730.00 | 66.04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13,029.12 | 0.00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60,292,479.05 | 5.85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5,415.90 | 0.00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 1,424,463.05 | 0.14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1,064,813.40 | 6.89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 15,348.36 | 0.00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8,775,031.10 | 10.55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922,552,309.98 | 89.4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0763 | 通策医疗 | 455,782 | 97,400,613.40 | 9.45 |
2 | 603259 | 药明康德 | 700,000 | 71,050,000.00 | 6.89 |
3 | 300760 | 迈瑞医疗 | 170,000 | 59,160,000.00 | 5.74 |
4 | 000661 | 长春xx | 154,900 | 57,257,236.00 | 5.55 |
5 | 600079 | 人福医药 | 1,734,813 | 55,895,674.86 | 5.42 |
6 | 600276 | 恒瑞医药 | 581,975 | 52,272,994.50 | 5.07 |
7 | 600161 | 天坛生物 | 1,292,512 | 51,377,352.00 | 4.98 |
8 | 300463 | xx生物 | 963,989 | 51,072,137.22 | 4.95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9 | 688139 | 海尔生物 | 718,078 | 50,315,725.46 | 4.88 |
10 | 600521 | 华海药业 | 1,500,400 | 48,117,828.00 | 4.67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35,045.0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5,155.41 |
5 | 应收申购款 | 1,380,009.00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1,840,209.50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x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2014.12.17-2014.12.31 | 1.50% | 0.43% | -2.58% | 0.67% | 4.08% | -0.24% |
2015.01.01-2015.12.31 | 25.52% | 2.47% | 27.68% | 1.30% | -2.16% | 1.17% |
2016.01.01-2016.12.31 | -14.84% | 1.58% | -4.15% | 0.83% | -10.69% | 0.75% |
2017.01.01-2017.12.31 | 33.18% | 0.91% | 7.14% | 0.39% | 26.04% | 0.52% |
2018.01.01-2018.12.31 | -9.62% | 1.99% | -9.42% | 0.84% | -0.20% | 1.15% |
2019.1.1-2019.12.31 | 58.45% | 1.35% | 17.57% | 0.70% | 40.88% | 0.65% |
2020.1.1-2020.6.30 | 38.12% | 1.87% | 19.77% | 0.82% | 18.35% | 1.05% |
2020.7.1-2020.9.30 | 4.22% | 2.00% | 1.25% | 1.04% | 2.97% | 0.96%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03.06% | 1.76% | 63.02% | 0.87% | 40.04% | 0.89% |
本基金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止日期 2020 年 9 月 30 日):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 ①-③ | ②- ④ |
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止日期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