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 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
交易编号: 黔南公易采(2022)0298 号
项目名称: 瓮安县中医院门、急诊扩建工程项目(含传染病区)电子胃肠镜等 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0637-228102010279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
x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 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 格式)U 盘壹份(此 U 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 U 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 U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U 盘不能读取,或由于 U 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封装。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由项目业主、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共同商议决定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
(6)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投标企业 CA 锁参加开标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04
第二节 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05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09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16
第二节 评分标准 16
第三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 26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26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27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27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29
第四节 递交投标文件 29
第五节 开标 30
第六节 评标 31
第七节 发布成交公告 35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36
第九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38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50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范本(仅供参考)
第五章投 标文件编制
第一节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55
一、项目概述
x项目为瓮安县中医院门、急诊扩建工程项目(含传染病区)电子胃肠镜等设备采购。
二、资金来源
x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项目采购预算为 陆佰柒拾万 元整(¥6700000 )。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x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 购 人
名 称:瓮安县中医医院
地 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五、代理机构
名 称: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北京路 27 号鑫都财富大厦 16 楼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电子邮件:000000000@xx.xxxxxxx:
开户名: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 农行贵阳黔灵支行
账号(人民币): 23170001040008346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瓮安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 00000000000 详细地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瓮安县中医院门、急诊扩建工程项目(含传染病区)电子胃肠镜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瓮安县中医院门、急诊扩建工程项目(含传染病区)电子胃肠镜等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0637-228102010279
3、交易编号:黔南公易采(2022)0298 号
4、项目联系人: xxx
5、项目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瓮安县中医院门、急诊扩建工程项目(含传染病区)电子胃肠镜等设备采购,详见技术参数、清单及商务要求
(2)采购总预算: 6700000 元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
(5)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瓮安县中医医院
(6)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 年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 年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 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⑤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法人授权书。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交易中心系统导出名单中未推送反馈该信息,视为审查通过)。
二、特殊资格要求: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公告为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方式: 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xxxx://xxx.xxxxxx.xx)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
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 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包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以公告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以公告为准
12、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公告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电汇、保函、其他。
说明:转账汇款,须从投标人诚信库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与退还皆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注:在交易系统中从诚信库登记的基本户进行保证金缴纳,直接在交易系统中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用。如果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果自负。
保证金缴纳、收退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中公布的保证金代收待退管理办法执行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工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 号: 0000000000000000000
14、PPP 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 瓮安县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项目联系人: 段老师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xxxxxx 00 xxxxxxx 00 x
项目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采购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设备类型 | 预算金额(元) |
A | 电子胃镜 | 套 | 1 | 进口 | 3000000 |
B | 电子肠镜 | 套 | 1 | 进口 | 2500000 |
C | 超声内镜 | 套 | 1 | 进口 | 1200000 |
A、电子胃镜 技术参数要求
一、主机
(一)电子图像处理器 数量:1 台
1、整体设计理念:光源主机分体设计,以数字化理念为先导,致力于尖端图像处理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集先进的光学技术和数码技术于一体,是一套真正实现全数字化处理和全数字化输出的内窥镜电子影像系统,。
2、电压:100-240V±10%
3、CMOS 设计:高画质效果,超强的图像分辨率和色彩还原性,为消化道早期癌症的筛查及微小病变的判别提供了更有效的诊断工具。
4、自动测光模式:平均测光/峰值测光/全自动测光
5、冻结模式:冻结内窥镜图像
6、快门调节:可获得清晰的静态图像
7、图像处理方式:全数字化
8、构造强调功能:SE4 级,DH-4-+9,DL-4-+9
9、色彩强调功能:ON/OFF
10、色彩调节:共 9 档调节
*11、图像放大功能:电子放大 2 倍,0.05 级逐级放大,共 20 级,有利于早期癌的诊断。
*12、配电子染色技术:通过电子分光技术达到电子染色的效果,10 波段组合对于发现早期癌症,微小病灶具有很重要的临床意义。
*13、特殊光模式:BLI、BLI-bright、LCI
14、图像信号输出方式:高清数字接口 HD-SDI:2 DVI-D:2
数字/模拟 HDTV:DVI-I:1
模拟 SDTV:RGB TV:1,S-VIDEO:1,VIDEO:1
15、图像存储功能:TIFF:840、JPEG1/20:21690、JPEG1/10:16270、JPEG1/5:5910
*16 存储介质:USB 接口
17、图像尺寸的选择:通过菜单可以选择内镜图像的大小和形状。
18、待机热插拔功能:可以在不关闭图像处理器电源的情况下安装和脱卸内镜,保护主机电源、延长主机寿命、提高操作效率。
*19、双画面模式:可将白光图像和特殊光图像同时显示,双画面对比观察。
20、快门速度:正常 1/60-1/200,高 1/100-1/400,高(放大镜)1/100-1/800。
21、内镜自动识别:内镜和主机连接后,能够自动设置与该内镜最匹配的参数。
22、具有 DICOM 通用输出接口:可实现与医院的数字网络连接,实现数字化影像管理。
23、患者数据输入:患者 ID、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生日,评论,医院名称,医生姓名
24、兼容性:可兼容胃镜、超声内镜、经鼻内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双气囊小肠镜等。
*25、画中画功能:冻结图像与运动图像同时出现在画面上,且在此状态下可启动电子分光观察模式,提高手术安全性。
(二)医用内窥镜用冷光源 数量:1 台
1、光源:4 色 LED 光源
2、光量调节:17 档可调
3、气泵:隔膜式气泵
4、气泵压力:高/中/低/关闭
*5、特殊光观察模式:BLI、BLI-bright、LCI
6、自动调光显示:根据视频信号输出自动调节亮度,也可手动调整
二、电子上消化道内镜(光学放大型) 数量: 1 条
1、观察方向:0°(直视)
2、视野角度:正常≥140°,近距离≥56°
*3、观察景深≥1.5~100mm
*4、头端部外径Ф≤9.9mm
5、插入最大部外径Ф≤9.8mm
6、有效长度≥1100mm
7、全长≥1400mm
8、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00°、右:≥100°;
*9、钳道直径Ф≥2.8mm
*10、图像传感器:百万像素 CMOS 图像传感器
*11、先端部有和活检孔并列的向前射水口,以便在活检钳道被器械占用时还能射水冲洗创面。
12、兼容高频治疗设备:可兼容高频电刀治疗设备
*13、有光学近焦观察功能。近焦观察可以做到低倍放大观察,使医生更易检出微小病变,有光学放大控制键,放大倍率最高可达到 135 倍以上。
三、电子上消化道内镜 数量:1 条
1、观察方向:0°(直视)
2、视野角度≥140°
*3、观察景深≥2~100mm
*4、头端部外径Ф≤9.2mm
5、插入最大部外径Ф≤9.3mm
6、有效长度≥1100mm
7、全长≥1400mm
8、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00°、右≥100°
*9、钳道直径Ф≥2.8mm
*10、图像传感器:百万像素 CMOS 图像传感器
*11、附送水:具备附送水方便医生操作
12、兼容高频治疗设备:可兼容高频电刀治疗设备
四、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 数量:1 条
1、观察方向:0°(直视)
2、视野角度≥140°
*3、观察景深≥3~100mm
*4、头端部外径Ф≤9.8mm
5、插入最大部外径Ф≤9.8mm
6、有效长度≥1100mm
7、全长≥1400mm
8、弯曲角度:上≥210°、下≥120°、左≥100°、右≥100°
*9、钳道直径Ф≥3.2mm
*10、图像传感器:新一代彩色 SuperCCD
*11、附送水:具备附送水方便医生操作
12、兼容高频治疗设备:可兼容高频电刀治疗设备五、彩色液晶监视器
1、可视尺寸必须在 24 寸或以上
2、分辨率必须在 1920×1200 或以上
3、最大亮度:400cd/平方毫米
4、对比度:1000:1
5、响应时间:5-12ms
6、可视角度:≥178°(水平和垂直)
7、有 DVI、HD-SDI、VGA、RGB、S-Video 等接口
8、显示器上必须有内镜生产厂家的 LOGO,以示是厂家认可的显示器
六、仪器车
1、台车美观大方,方便移动。
2、台车连接显示器的支臂必须是万向自由臂,以方便医生在任何位置观看内镜图像。
配置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子图像处理器 | 台 | 1 |
2 | 医用内窥镜用冷光源 | 台 | 1 |
3 |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光学放大型) | 条 | 1 |
4 |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 条 | 1 |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 | 条 | 1 | |
5 | 液晶显示器 | 台 | 1 |
6 | 仪器车 | 台 | 1 |
B、电子肠镜 技术参数要求
一、主机
(一)电子图像处理器 数量:1 台
1、整体设计理念:光源主机分体设计,以数字化理念为先导,致力于尖端图像处理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集先进的光学技术和数码技术于一体,是一套真正实现全数字化处理和全数字化输出的内窥镜电子影像系统。
2、电压:100-240V±10%
3、CMOS 设计:高画质效果,超强的图像分辨率和色彩还原性,为消化道早期癌症的筛查及微小病变的判别提供了更有效的诊断工具。
4、自动测光模式:平均测光/峰值测光/全自动测光
5、冻结模式:冻结内窥镜图像
6、快门调节:可获得清晰的静态图像
7、图像处理方式:全数字化
8、构造强调功能:SE4 级,DH-4-+9,DL-4-+9
9、色彩强调功能:ON/OFF
10、色彩调节:共 9 档调节
*11、图像放大功能:电子放大 2 倍,0.05 级逐级放大,共 20 级,有利于早期癌的诊断。
*12、配电子染色技术:通过电子分光技术达到电子染色的效果,10 波段组合对于发现早期癌症,微小病灶具有很重要的临床意义。
*13、特殊光模式:BLI、BLI-bright、LCI
14、图像信号输出方式:高清数字接口 HD-SDI:2 DVI-D:2 数字/模拟 HDTV:DVI-I:1
模拟 SDTV:RGB TV:1,S-VIDEO:1,VIDEO:1
15、图像存储功能:TIFF:840、JPEG1/20:21690、JPEG1/10:16270、JPEG1/5:5910
*16 存储介质:USB 接口
17、图像尺寸的选择:通过菜单可以选择内镜图像的大小和形状。
18、待机热插拔功能:可以在不关闭图像处理器电源的情况下安装和脱卸内镜,保护主机电源、延长主机寿命、提高操作效率。
*19、双画面模式:可将白光图像和特殊光图像同时显示,双画面对比观察。
20、快门速度:正常 1/60-1/200,高 1/100-1/400,高(放大镜)1/100-1/800。
21、内镜自动识别:内镜和主机连接后,能够自动设置与该内镜最匹配的参数。
22、具有 DICOM 通用输出接口:可实现与医院的数字网络连接,实现数字化影像管理。
23、患者数据输入:患者 ID、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生日,评论,医院名称,医生姓名
24、兼容性:可兼容胃镜、超声内镜、经鼻内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双气囊小肠镜等。
*25、画中画功能:冻结图像与运动图像同时出现在画面上,且在此状态下可启动电子分光观察模式,提高手术安全性。
(二)医用内窥镜用冷光源 数量:1 台
1、光源:4 色 LED 光源
2、光量调节:17 档可调
3、气泵:隔膜式气泵
4、气泵压力:高/中/低/关闭
*5、特殊光观察模式:BLI、BLI-bright、LCI
6、自动调光显示:根据视频信号输出自动调节亮度,也可手动调整
二、电子大肠内窥镜(光学放大型) 数量: 1 条
1、先端摄像头为 COMS。
2、有效长度:≥1330mm
3、观察方向:直视
4、观察距离:≥1.5—100mm
5、视野角:正常≥140°近距离≥56°
*6、头端直径≤11.7mm
7、镜身直径≤11.8mm
8、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 右≥160°
9、钳道直径≥3.2mm
*10、有向前射水功能,肠镜头端有和活检钳道口并列的向前射水口,随时冲洗污物,方便检查及治疗。
*11、有光学放大功能及光学放大键,最大光学放大倍数在 135 倍或以上。
12、手柄有 4 档以上的多段变焦控制键:正常模式、中倍放大模式、高倍放大档模式、连续放大模式。
三、电子下消化道内镜 数量:2 条
1、观察方向:0°(直视)
2、视野角度≥170°
*3、观察景深≥2~100mm
*4、头端部外径:≤12.0mm
5、插入最大部外径:≤12.0mm
6、有效长度:≥1330mm
7、全长:≥1650mm
8、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9、钳道直径:≥3.8mm
*10、图像传感器:百万像素的 CMOS 图像传感器生产超高清图像
*11、辅助送水功能:具有前送水功能,以方便治疗时冲洗创面
12、兼容高频治疗设备:可兼容高频电刀治疗设备
13、具有硬度可调
14、具有精准传导
15、具有顺应弯曲
四、彩色液晶监视器
1、可视尺寸必须在 24 寸或以上
2、分辨率必须在 1920×1200 或以上
3、最大亮度:400cd/平方毫米
4、对比度:1000:1
5、响应时间:5-12ms
6、可视角度:≥178°(水平和垂直)
7、有 DVI、HD-SDI、VGA、RGB、S-Video 等接口
8、显示器上必须有内镜生产厂家的 LOGO,以示是厂家认可的显示器
五、仪器车
1、台车美观大方,方便移动。
2、台车连接显示器的支臂必须是万向自由臂,以方便医生在任何位置观看内镜图像。
肠镜配置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子图像处理器 | 台 | 1 |
2 | 医用内窥镜用冷光源 | 台 | 1 |
3 | 电子大肠内窥镜(光学放大镜) | 条 | 1 |
4 | 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 | 条 | 2 |
5 | 彩色液晶显示器 | 台 | 1 |
6 | 仪器车 | 台 | 1 |
C、超声内镜 技术参数要求
一、超声发生器:数量:1 台 1、超声扫描模式:B 模式
2、扫描图像功能:具有连续扫描图像功能
3、图像显示:具有垂直于插入方向的图像显示
4、扫描方式:360°机械环扫
*5、超声频率可调:7.5MHz、12MHz、15MHz、20MHz、25MHz 五档宽频扫描可调,便于观察近场和远场图像
*6、超声分辨率≤0.5mm
7、扫描范围:20mm~120mm,360°环扫
8、扫描显示:环形、全图、上半圆、下半圆、移动显示
9、脚踏开关:可通过连接脚踏开关同步截图
10、操作控制(键盘):内置轨迹球的键盘控制操作
11、带有图像镜像功能:可将超声图像进行左右翻转,适应供不同医生使用。
12、图像对比度调整:可对图像对比度进行 3 档调整
13、距离测量:可测量 2 处 2 点间的距离
14、增益调整功能:64 级增益调整
15、STC 增强:STC 局部增强/减弱,圆形分成 16 级
16、图像显示范围:图像的显示范围可按 6 档调节
17、图像回放功能:具有图像回放功能
18、图像旋转功能:可对图像进行旋转调节功能,可将需要观察的部位旋转至医生视野合适的位置
*19、探头兼容性:可兼容 12MHz、15MHz、20MHz 探头
*20、兼容小肠探头兼容 2 种长度探头:标准探头 2120mm、小肠探头 2620mm
21、独立的超声探头专用主机:独立的超声探头专用主机,与其他内镜下超声设备独立区分,不重复
22、体积:≤377×80×480mm(便于移动)
23、重量:≤8kg(便于移动)
二、超声探头:数量 2 把
探头一:12MHz 超声探头
1、超声中心频率:12MHz
*2、超声探头分辨率≤0.5mm
*3、长度≥2620mm
*4、外径≤2.5mm
5、头端硬性部长度≤12mm
探头二:20MHz 超声探头
1、超声中心频率:20MHz
*2、超声探头分辨率≤0.5mm
*3、长度≥2620mm
*4、外径≤2.5mm
5、头端硬性部长度≤12mm
三、高清医用监视器:数量:1 台 1、分辨率:1024×768
*2、高清视频接口:DVI,HD-SDI,RGBS,VGA,S-VIDEO 3、监视器类型:LCD PANEL
4、可视尺寸≥19 寸
配置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1 | 内镜超声系统 | 1 台 |
2 | 内镜超声探头 | 1 条 |
3 | 内镜超声探头 | 1 条 |
4 | 医用液晶显示器 | 1 台 |
5 | 台车 | 1 台 |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
(1)交货地点:瓮安县中医医院
(2)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 90 日内
(3)质保期:三年二、验收标准和方式:
(1)以相应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为准,如需进行验证的中标人须积极配合。
(2)采购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如需第三方机构介入,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只对安全到达指定地点的合格产品进行验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损坏、数量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售后服务:
1、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计划,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体系;产品保质期内的服务承诺。
2、投标人必须提供后援支持,为产品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的方式包括: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免费技术保障及升级服务等。
3、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 2 小时内必须响应,24 小时到达现场。
4、付款方式:一年内付清
5、投标有效期:90天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x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小组由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4 人 和业主代表 1 人 共 5 人组成。
注意:投标单位的报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该报价未低于成本。如递交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原材料成本、专利费、运输费、人工工资、税金等,并结合公司历年财务报表,盈亏情况, 债务抵押情况等足以说明的书面报告)经评审不足以说明或未递交证明材料,则该投标单位的报价视为低于成本报价,该投标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且评审得分为 0 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
1 | 一般资格审查 |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 年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 年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 相关材料 | |
4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 |
5 |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 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
6 | 法人授权书 | |
7 |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交易中心系统导出名单中未推送反馈该信息,视为审查通过)。 | |
8 | 特殊资格 审查 | 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签字):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商务要求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供应商 4 | |
1 | 交货期 | |||||
2 | 投标有效期 | |||||
3 | 质保期 | |||||
4 | 保证金 |
评审专家(签字):
评分表
评分标准、评价内容 | |
价格部分 30 分 | 投标供应商报价分=(有效投标供应商最低报价/有效投标供应商报价) X 30 |
技术部分 55 分 | 设备技术参数的全部满足招标参数的得 55 分。(0-55 分)非*负偏离一项扣 2.5 分,*负偏离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 |
1.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优惠条件、售后服务进行横向对比(0-6 分) | |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打分:包括提供设备的运输及安装、如何验收、 | |
安装、组织人员培训、备品备件等方案,出具以上所有方案得 2 分, | |
缺项不得分(0-2 分) | |
商务部分 | 3.供应商提供省内的售后服务维修点或办事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 |
15 分 | 业执照或租赁合同等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 24 小时内响应。 全部满足的得 2 分,有一项不满足 0 分。(0-2 分) |
4.进口设备须具备货物制造商(或区域授权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提供原 | |
件)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满足以上条件的得 5 分,有一样设备不满 | |
足得 0 分。 |
评审总得分计算方法:
评审总得分=(F1+F2+F3+……+Fn)/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n 为磋商小组成员人数
注:以上打分均为整数,计算最终得分保留小数两位。
排序原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成交原则:由评标小组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排名向采购人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原则上由采购人现场依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需载明的政策法规: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
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当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产品清单”之外采购。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对于同时列入“环保产品清单”和“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节能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按类别确定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并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形式公布。节能清单中新增节能认证产品,将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形式
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
(xxxx://xxx.xxxx.xxx.xx/)为节能清单公告媒体。
投标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 0.2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
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如果所有投标商都不具备加分条件的,本项不进行计算。
注: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在以上两个清单中,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
2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分的基础上加 3 分。
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时不予考虑。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1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须附有相关主管部门(如中小企业局或工信部门开出的证明材料)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营业执照直接注明等(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 室 2022.X.X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 价(元) | 中小企业给予 X%价格扣除后报价 (元) | 评标基准价(元) | 价格分值 | 得分 |
1 | 0.00 | |||||
2 | 0.00 | |||||
3 | 0.00 | |||||
4 | 0.00 |
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审专家(签字):
5.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 室 2022.X.X
专 家 | 专家姓名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供应商 4 |
采购人 代 表 | |||||
总 分 | |||||
平均分 | |||||
排 序 |
评审专家(签名):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一、公告发布媒体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 ) 、 贵 州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黔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xxxx://xxx.xxxxxx.xx)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更正公告
x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供应商须关注上述相关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获取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
二、获取方式
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进行获取。
三、文件售价
人民币 0 元整/品目。获取采购文件的发票待项目开标后到 贵州鹏业国际机 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具,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鑫都财富大厦 16 楼 ,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
四、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和更正
(一)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期内不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更正的所有内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
(代理机构名称),一份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鑫都财富大厦 16 楼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后,需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将答复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
(三)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充文件或更正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更正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更正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四)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 瓮安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 00000000000
详细地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一、交纳金额;以公告为准二、交纳方式:以公告为准三、交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须于 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交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缴纳凭证作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品目进行交纳。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第四节 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 屏
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原农机校内。
三、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电子文档 一 份(U 盘上须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不加密)。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方。修改或撤回须得到投标人法人授权。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递交要求重新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 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原农机校内。
三、开标流程
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
2.宣读纪律: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宣读开标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3.投标供应商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被授权代表到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身份验证,未提供验证资料的,视为验证不通过,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4.密封检查:由供应商现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盖章等情况。
5.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并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由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确认。
一、评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评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流程
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初步审查:招标人依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招标人根据《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情况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等符合,不高于采购预算价。
3.无效标检查:依照无效标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
(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
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对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货物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依此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
(四)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推荐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
(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投标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
(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
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织。
(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四、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五、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
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
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公告发布媒体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 ) 、 贵 州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黔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xxxx://xxx.xxxxxx.xx)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中标结果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若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瓮安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0000000000 详细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中标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办《黔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取得《黔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
发生法律效力,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收费标准
按照双方商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相关收费执行标准收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一、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合同内容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退还方式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网上发起退还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5 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 10 日内,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三、提交资料
中标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
3. 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4. 违反投标承诺有关条款的;
5.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货物类)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交易编号: )的 (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清单
1.1 货物清单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1 | ||||
2 | ||||
3 | ||||
…… |
1.2 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2.2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
三、技术资料、协调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耽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
3.3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安装进度计划安排。
3.4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3 条第 3 款的约定处理。
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和质保金
6.1 质保期个月(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 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 甲方 接到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
八、货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按实际采购数量,中标人所供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60 日内付款。
8.2 当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超出招标范围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行计算。
8.3 招标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相关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活动,采购人将延期支付货款。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
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
9.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xxxx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9.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2 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
10.4 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十一、调试和验收
11.1 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
11.2 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1.3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4 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需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竣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五、诉讼
15.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6.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投 标 文 件
(正本 )
交易编号:项目名称:品 目 :采购方式:项目编号:供 应 商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2022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表二、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法人授权书。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交易中心系统导出名单中未推送反馈该
信息,视为审查通过)。
(二)特殊资格要求: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技术文件
(一)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型号、详细技术参数
(二)技术偏离表
(三)技术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
(二)商务偏离表
(三)商务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
注:投标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材料(以上目录内容仅供参考)
一、报价文件
(一)投 标 函
一、投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 的 品目号/名称 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零万零 千零百零拾 元人民币,小写: 元。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设备价、专利费、零备件和专用工具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价格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交 货 期: 。
3.交货地点: 。
4.投标有效期: 。
二、递交资料: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电子文档 一 份(U 盘)。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品牌产地 | 单价(元) | 数量 | 投标报价(元) |
1 | ||||||
2 |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
优惠及其它 | ||||||
投标报价合计 | 大写: 元 | |||||
小写: 元 | ||||||
投标xx: |
注:1.投标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 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采购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载明。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三)报价明细表(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投标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 (产地) | 数量(单位)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报价组成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
产品单价 | 特殊工具费 | 备品备件费 | 安装调试费 | 技术服务及培 训费 | 运输险费 | 其他费 用 | ||||||||
1 | ||||||||||||||
2 | ||||||||||||||
3 | ||||||||||||||
… | ||||||||||||||
全部投标产品总报价大写: | 小写: |
供应商还应提供以下附件(格式自拟):
1.产品主要部件分项价目表;2.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3.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4.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 | 应 商 名 称 | ||||||||
注 | 册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
联 | 系 人 | 电 | 话 | ||||||
传 | 真 | 网 | 址 | ||||||
组 | 织 结 构 | ||||||||
法 | 定 代 表 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 | 术 负 责 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 | 立 时 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 | 目 | 经 | 理 | ||||
营 | 业 执 照 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 | 册 资 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 | 户 银 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 号 | 技 |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 | 注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 年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
障资金(2021 年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 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⑤供应商须承诺: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法人授权书。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交易中心系统导出名单中未推送反馈该信息,视为审查通过)。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公告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正反面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委托书需另行签署一份,在开标时验证被授权人身份时使用;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公告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1.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2.本委托书需另行签署一份,在开标时验证被授权人身份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专业资格
特殊资格要求: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技术文件
(一)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型号、详细技术参数
产品详细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生产厂商及产地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
(三)技术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如:产品注册证、产品质量认证书、产品质量监测报告、产品配置、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实施方案等)
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
1、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供货期、质保期
2、验收标准和方式
3、售后服务
(二)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
(三)商务材料
1.商务授权文件(生产厂商投标授权书、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生产厂商授权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 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产品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被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制造商名称(xx):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日期:
2. 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
业绩一览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业绩合同复印件(按业绩一览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合同复印件)
3.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情况
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职/兼职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 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人员 | |||||||||
拟投入人员证件复印件(按拟投入情况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人员证件复印件)
拟投入设备、机具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规格参数 | 生产日期 | 生产厂家 | 备注 |
4. 供货/服务进度计划、质保、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安全措施及保障
售后服务承诺书(货物类)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我们 (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址在 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关于 项目(交易编号: )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或代理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 年达产的成熟产品,且生产(完工)日期不早于 年 月;在可以预见的 (天)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升级、停产、淘汰的计划。
4.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或制造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作为设备供应商,我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厂家原厂原包装,符合国家质量认证和质量认证体系,并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包含安装说明书,产品装箱目录、产品口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保修凭证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
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
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x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金额 | 合同链接 |
(填写集中采 |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 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 企业的比例) | (填写合同在中国 | ||
购目录以内或 | 政府采购网公开的 | |||
者采购限额标 | 网址,合同中应当 | |||
准以上的采购 | (精确到万元) | 包含有关联合体协 | ||
项目) |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 |||
议) | ||||
…… | …… | ……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