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简述:2017 年 10 月 11 日,启迪桑德全资子公司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签署完成《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 BOT 特许经营协议》,重庆合川工业园区天顶组团管理委员会授予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 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 BOT 特许经营许可业务。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11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2017 年 10 月 11 日,启迪桑德全资子公司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签署完成《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 BOT 特许经营协议》,重庆合川工业园区天顶组团管理委员会授予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 BOT 特许经营许可业务。
2、本项特许经营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项目尚需经过行政审批许可后方可正式开工建设,同时协议履约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重要风险提示。
3、本项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权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立项报批相关手续,本协议执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权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将由公司在重庆市依法设立的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将视该项目实施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7 年 10 月 11 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注(以下简称“重庆启盛”)与重庆合川工业园区天顶组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在重庆市签署了《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 BOT 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
经营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授予重庆启盛特许经营权,由重庆启盛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在特许经营期内重庆启盛独家拥有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不含建设期)。
注:重庆启盛系公司为实施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BOT项目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启盛于2017年5月15日取得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 BOT 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近期处理能力为 2 万吨/日,远期处理能力为 4 万吨/日,配套截污干管网 5.4 千米,
污水处理项目一期用地为 53 亩,项目总投资约为 13,515.11 万元(项目实施投资额以政府批准的可研报告为准)。在特许经营期内重庆启盛负责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内全部工作和配套截污干管网建设工作,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负责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外的全部工作,负责完成污水处理厂厂区三通一平,道路、水、电通至厂区红线边界。合作期内,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按照协议规定的水质和水量向重庆启盛提供污水;重庆启盛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并向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于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
二、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甲方:重庆合川工业园区天顶组团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xx维
法定地址:xxxxxxxxx 000 x电信大楼 9 楼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乙方: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MA5UKQW07U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00-0xx代表人:向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及污水的再生利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
业);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河道整治;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重庆启盛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重庆启盛未与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发生交易事项。
2、履约能力分析: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为政府机构,具备协议约定履约能力。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重庆启盛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特许经营权:
(1)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在此授予重庆启盛在特许期内对项目的独家权利,包括资金筹措、设计、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项目;按协议的规定使用项目用地;按协议规定向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重庆启盛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2)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在此授予重庆启盛的特许经营权为重庆启盛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合法拥有、不受干扰、持续有效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除非依据本协议终止条款,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不得再将特许经营权以任何形式将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网工程授予其他实体。
本协议特许经营期应为 30 年,不含建设期。 2、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重庆启盛具体从事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许可业务,同时应当依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履行以 下责任及义务:
(1)xxxx对其所做出的设计承担全部责任。
(2)xxxx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3)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起,重庆启盛应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4)重庆启盛应建立健全数值检测和检测制度,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档;
(5)重庆启盛应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系统管理;
(6)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重庆启盛应向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无偿移交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应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在建设期内协助重庆启盛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2)给予属于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批准权限内的重庆启盛合理、合法要求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3)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应确保在项目建设期内协助重庆启盛获得所有与项目相关的生效批复、核准等;
(4)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应确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项目交付点,如期达到本协议规定的保底水量和进水水质。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应督促重庆启盛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出水水质标准;
(5)由于进水水质不满足本协议要求导致的出水水质超标,由政府主管部门追究工业园区内产生污水的相应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
(6)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应自试运行期开始,根据重庆启盛实际污水量,向重庆启盛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BOT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项目未来建设实施将对公司在西南地区的项目实施及拓展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取得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BOT项目特许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BOT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及立项等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存在建设期风险。
采取的措施:xxxx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合作,充分利用
现有内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加快项目前期立项及报批节奏,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2、污水处理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目前全国各地污水处理尚未形成成熟的收费体系,并且收费较低。
采取的措施: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本项目污水服务费由重庆天顶组团管委会支付,以确保按时足额向重庆启盛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3、其他风险因素:由于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BOT项目为公用事业类项目,在未来投资运营中通货膨胀可能使公用事业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将致使重庆启盛的成本上升。
采取的措施:重庆启盛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控各项成本及开支,当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变化以及在物价变化导致运营成本变化时,重庆启盛有权依约要求对污水处理费价格进行调整。
六、关于本特许经营协议所涉及后续事项及承诺
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述项目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微车配件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污干管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