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项目名称: 长安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2、采购编号: 441900027-2021-01125。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东莞市长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乙方: 苏州市居家乐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受甲方委托,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对长安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住经座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为441900027-2021-01125)进行采购, 于凶斗_年且月逞日通过公开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苏州市居家乐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旦为中标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 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项目
l、项目名称: 长安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2、采购编号: 441900027-2021-01125。
第二条合同组成
l、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
第三条服务内容、 标准及要求 l、服务内容:
(一)服务目 的
按照 “ 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行、社区监管” 的工作思路, 立足实际,逐步建立起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做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大力推进长安镇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篮, 构建和谐社会。
(二)服务群体
具有长安镇户籍且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 属于政府资助对象的年满 60周岁的老人按不同条件可分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三个等级不同服务金额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按照每人每月360元服务标准, 中度失能按照每人每月480元服务标准, 重度失能按照每人每月720元服务标准: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失能老人;
服务质量问题, 社区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同时, 东莞市长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13个社区及其居民代表有权对 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 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2.乙方 应与工作人员订合法的劳动协议。 乙方通过定期走访、服务抽查、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以推进养老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达到协议标准。
3. 乙方 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 培训、考核, 以促全工作人员业务
能力的不断提升。
5 、 月 六 八一、 、 P 八- 宝、 乙 �
诺条款及方案为准。第四条价格
l、合同总价包含: 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 包含各种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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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 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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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总价: (入民币)大写2488300 (¥ 贰伯肆拾桐万摒忏叁伯元整)第五条服务期限及地点
l、服务期: 1年, 合同生效之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止。
夕
2、服务地点: 长安镇。
第六条付款方式
、总产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 甲方根据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每月的服务评分单进行结觉服务费, 具体结算标准如下:
100分(含)以上
100%比例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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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分 结算标准
10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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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得分除以100的 比例拨付资金(如: 5分按照5分比例拨付资金)
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确认平台上一个月月度账单,在确认无误后将其导出 签字盖章后 提交给甲方并上传至平台, 甲方在每月10日前 完成上一个月月度服务账单审核并在签字盖章完成后回传至平台, 甲方每月 28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每季度服务完成后半个月 x组织考核验收,最后一次服务费 在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且手续办完后支付,每次付款乙方须提供给采购人合法的票据。以 实际服务量按实结算, 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鲜: 2,488,300.00元。
(2) 如若验收不合格, 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服务费. 乙方可以提出复议,在服务一定时间后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服务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费用, 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格发票。 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 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 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否则, 甲方按规定扣罚。 如果乙方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 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验收方式
l、 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下进行, 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以及投标文件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2、 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行业规范进行验收, 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入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第八条税和关税
l、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承担。
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承担。
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其它约定
l、 严禁转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2、 乙方全部工作人员, 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
3、 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 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 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 节假日和超
时加班补助费、 社会保险、住宿、 伙食等。
5、 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和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 并负责办理一切保险赔偿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l、 如在服务的过程中, 乙方造成服务对象(老人)人身或财产损失, 或因服务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 甲方、居委会均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 服务对象超出3次(含3次)投诉仍不改进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或社区居委会提出整改意见,仍不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乙方每季度需向甲方或社区居委会汇报项目服务情况, 居委会需为乙方
的项目实施提供便利。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工作人员或解除合同: (1)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2)居委会对 工作人员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
(3) 居委会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工作入员的;
(4)甲方拖欠服务购买费用 2 个月或以上。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甲方同意的;
(2) 服务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的; (3)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被发现3次的。
6、 服务提供过程中, 乙方应积极与居委会进行沟通达成共识,甲方或社区居委会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理。
7、 具体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甲 、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积极处
8 、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出现如下情形的可作相应
相关费用)。
处置:
(1)发现未按合同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或某一岗位人员连续3次考核不在岗的,以及在合同执行期间工作入员空缺的,按所在岗位的人员空缺情况,扣减乙方当月岗位空缺人员相应的一个月工资(包括员工薪酬、培训费、保险、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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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组织考核人员,不定期对任意20名服务对象或其照料人进行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调查采用0-100分综合得分考核。 平均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每减少l分, 扣除当月服务费的0.01%。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l、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 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 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东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
履行。
3、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 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 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
4、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l、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染后立即生效, 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递交)。第十三条其它
l、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账号:
开户银行:
电话:传真
地址:苏州市友新路 1088 号新郭创业大厦 2 号楼 501-1 室
传真:
电话: 00000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xxxxxxxxx:32250199753700000002
签约时间:均为纤 I,�1 B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