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电子邮箱:793961298@qq.com
广元市中心医院 康复科医疗设备一批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510801202100174
采 购 人:广元市中心医院
招标机构: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5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6
xx自律承诺书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代理本项目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承诺: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规范代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确保代理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坚决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严守商业道德,悉心维护采购人和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遵纪守法,xx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
三、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防止规定特定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行为发生,防止泄露标底或透露对投标人的评审有关情况、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商业秘密、与投标人或采购人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
四、不接受投标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投标人处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五、不在投标人单位兼职和任职,与投标人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应该保密的相关内容和信息,在正常的业务交往中,不故意刁难投标人。
若有以上不良行为发生,敬请各采购人和供应商及时向四川鸿泰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为了共同营造好xx、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推动政府采购阳光、公正、公开,我们会自觉遵守以上承诺。
公司监督电话:00000000000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邀请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元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元市中心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一批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0801202100174
二、招标项目:广元市中心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一批三、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强制性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7.2 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
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 169 号五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人民币 150 元/份,自带电子 U 盘拷贝(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网络购买,人民币 150 元/份,投标人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和注意事项,如实填写完整后将所有报名资料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支付时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或简称)扫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000000000@xx.xxx。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所有资料原件至我公司办公室。
5.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根据疫情防控特殊要求,仅针对疫情严重的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供应商可接受邮寄。但供应商须保证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将本项目投标文件以邮寄的方式提前送达本项目开标地点,并保证密封完好无损并认可现场开标结果。
九、开标地点: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十、投标邀请方式: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以公告形式发
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中心医院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井巷子 16 号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 169 号五楼联 系 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271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271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供应商资格 审查方式 | 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注:资格审查后,合 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
6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实质性要求) | 否。 |
8 | 投标保证金 | x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 (川财采[2016]53 号)等规定,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 | ||
10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11 |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 1.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对记入诚信档 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废 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 | ||
12 | 优先、强制采购节 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以符合性不通过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计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 |
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计分。 三、CCC 认证产品: 如本项目有涉及 CCC 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 CCC 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 ||
13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实 质性要求)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
1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x项目所属行业为 制造业 。 注: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 |
15 | 招标文件咨询 |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6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人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7 | 供应商质疑 |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商务和资质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对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受理单位为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 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 x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 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0000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 现非法目的。 |
18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广元市财政局(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 x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 |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19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x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等相关文件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20 %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 纳。 |
21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我公司会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 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
22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川财采[2020]74 号文件“4:规范保证金管理”中规定原 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3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24 | 供应商融资需求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 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办理。 |
25 | 特别说明 |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 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
为: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 标准金额为准。 | ||
26 | 其他 |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递交资料人员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前 14 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投标公司代表参与投标文件的递交活动。参加本项目现场投标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全程佩戴好口罩并积极配合代理机构进行体温检测,未正确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 37.3℃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将被拒绝 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广元市中心医院 。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5 本招标文件由 广元市中心医院 和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完成。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1.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终端,2.气压弹道式体外 冲击波治疗仪,3.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4.表面肌电分析反馈仪,5 红外偏振光治疗,6.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除非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产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优先采购国产产品。在采购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不得以没有看到澄清或更正公告为由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8.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在开标 7 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x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联合体投标
x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知识产权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未按要求分册装订的投标文件无效)。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5.1 资格部分(用于资格性审查);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要求进行响应,单独装订密封。
15.2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5.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实质性要求)
15.2.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本项目技术部分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或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如涉及);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如涉及);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如涉及);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制造商);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商务应答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的投标文件包括:
(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电子文件需用 U 盘拷贝,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 A4 纸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若因字迹模糊不清的内容将不予认定),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密封
(1)开标一览表(含电子 U 盘)单独密封;
(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单独密封;
(3)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单独密封。
19.2 标注
(1)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 “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室)。开标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开标会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3)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主持人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密封情况确认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 “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记录人员做好开标记录。主持人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
有明显错误的,应立即现场核实,经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记录人员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23.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汇总情况、评标报告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中标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的领取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21 项。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两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室。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严禁中标人将合同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川财采[2020]74 号文件“4:规范保证金管理”中规定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标准
34.1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文件的规定验收。
34.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35.1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如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列明的,双方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约定。
35.2 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6.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6.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一、总则、二、评标方法、五、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
39.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于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发送至 000000000@xx.xxx,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采购活动。(格式见报名资料附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xx):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承诺函(实质性)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若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xxx.xxxx.xxx.xx)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显示我方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我方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政府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 期:
二、(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为 )投标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编号
为 )的(项目名称为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我公司特此承诺,本次所委派授权代表为我方合法、在职员工,且我方已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属于我公司人员证明材料附后)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xx)日 期:
注:1.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投标人,现xxxx: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
、主要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xx)日 期:
四、营业执照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六、纳税证明材料
七、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xx):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实质性)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份和电子 U 盘 份。
5.我方同意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8.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
行。
9.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失信行为的有
次。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次(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 货物(设备) 名称 | 品牌及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小计 (万元) | 备注 |
报价合计(大写): | |||||||
交货时间: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一致。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小计 (万元)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大写):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注:1.投标人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 商务要求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说明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 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情况说明 |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第六章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详细标注“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本项目中带★参数有资料佐证的请注释清楚对应参数所在资料的具体页码号和序号并用下横线勾选标注。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仅限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注:1.此声明函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如投标人以及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家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此声明函。
5.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注: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参与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十一、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参与投标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十二、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实质性)
致: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决定参加你公司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现xxxx:
1.我公司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依法履约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2.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承诺函
致: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中若获中标供应商,保证在中标公告公示两个工作日内按您方要求,以支票、汇票、银行转账、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其中一种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若因我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本项目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十四、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件表
(仅用于中标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行政区域 | |||
*供应商规模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 |||
* 单位联系方式 | *单位联系人 | *单位电话 | ||
*单位邮箱 | ||||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 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负责自行承担。 | ||||
供应商应答“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制造商等” 的主 要内容 | 1、...... | |||
2、...... | ||||
3、...... | ||||
注: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自拟,如技术、信誉、履约能力、售后及质量保障措施等资料)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强制性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7.2 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
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其中一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
3.①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②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的必须提供);
5.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6.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6.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强制性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别提醒: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同时,以上材料应逐一审查通过。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单项控制价 (万元) |
1 | 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终端 | 套 | 1 | 42.8 |
2 | 电脑中频治疗仪 | 套 | 1 | 0.28 |
3 | 红外偏振光治疗 | 套 | 1 | 13.3 |
4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套 | 1 | 7.6 |
5 |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 套 | 1 | 3.322 |
6 |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套 | 1 | 30.8 |
7 | 膝关节治疗仪 | 套 | 1 | 13.3 |
8 | 微波治疗仪 | 套 | 1 | 4.37 |
9 | 超声波治疗仪 | 套 | 1 | 2.375 |
10 | 多功能牵引床 | 套 | 1 | 7.885 |
11 | 智能上下肢康复训练系统(上下肢) | 套 | 1 | 8.05 |
12 | 智能上下肢康复训练系统(床旁上肢) | 套 | 1 | 8.04 |
13 | 智能上下肢康复训练系统(床旁下肢) | 套 | 1 | 8.04 |
14 | 智能助行仪 | 套 | 1 | 6.65 |
15 | 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 | 套 | 1 | 31.35 |
16 | 角度尺 | 套 | 1 | 0.0257 |
17 | 多功能关节活动测量表 | 套 | 1 | 0.0213 |
18 | 握力计(电子显示) | 套 | 1 | 0.1188 |
19 | 秒表 | 套 | 1 | 0.0136 |
20 | 万步计 | 套 | 1 | 0.0105 |
21 | 微电脑关节被动训练器(上肢) | 套 | 1 | 0.71 |
22 | 微电脑关节被动训练器(下肢) | 套 | 1 | 0.8123 |
23 | 电动减重步态训练架(含医用慢速跑台) | 套 | 1 | 9.975 |
24 | 训练用阶梯(三向) | 套 | 1 | 0.2755 |
25 | 平行杠 | 套 | 1 | 0.228 |
26 | 下肢功率自行车 | 套 | 1 | 0.1596 |
27 | 股四头肌训练椅 | 套 | 1 | 0.1615 |
28 | 踝关节训练器(坐式) | 套 | 1 | 0.2425 |
29 | 髋关节训练器(重锤式) | 套 | 1 | 0.2071 |
30 | 矫正镜 | 套 | 1 | 0.1016 |
31 | 系列沙袋(绑式) | 套 | 1 | 0.1269 |
32 | 系列沙袋(提式) | 套 | 1 | 0.1045 |
33 | 肌力训练弹力带 | 套 | 1 | 0.0152 |
34 | 组合软垫 | 套 | 1 | 0.0665 |
35 | 电动直立床 | 套 | 1 | 2.185 |
36 | 多体位治疗床 | 套 | 1 | 1.957 |
37 | PT 训练床 | 套 | 1 | 0.0903 |
38 | PT 凳 | 套 | 1 | 0.0428 |
39 | 滑轮吊环训练器 | 套 | 1 | 0.0475 |
40 | 四轮助行器(带刹、带座) | 套 | 1 | 0.3387 |
41 | 四脚拐 | 套 | 1 | 0.0095 |
42 | 上肢协调功能练习器(腕) | 套 | 1 | 0.1224 |
43 | 体操棒与抛接球 | 套 | 1 | 0.1003 |
44 | 上肢悬挂架 | 套 | 1 | 0.247 |
45 | 可调式沙磨板及附件 | 套 | 1 | 0.1436 |
46 | 滚桶 | 套 | 1 | 0.0542 |
47 | 手功能组合训练箱 | 套 | 1 | 0.1606 |
48 | xx板(带扶手) | 套 | 1 | 0.0832 |
49 | 上肢推举训练器 | 套 | 1 | 0.415 |
50 | OT 桌(可调试) | 套 | 1 | 0.1131 |
51 | OT 综合训练工作台 | 套 | 1 | 0.7752 |
52 | 智能熏蒸仪 | 套 | 1 | 2.5555 |
53 | 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 | 套 | 1 | 17.1 |
54 | 表面肌电分析反馈仪 | 套 | 1 | 33.25 |
55 | 超短波治疗机 | 套 | 1 | 1.881 |
56 | 全自动蜡疗机 | 套 | 1 | 7.6 |
57 | 按摩床 | 套 | 1 | 0.19 |
合计 | 57 | 271 |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终端
1.康复评定工作站
1.1.支持康复评定新建方案时,可根据患者病种快捷推荐预设方案、可根据患者病种快捷推荐专家方案;也可引用患者历史方案和建议方案功能。
1.2.支持新建方案时,可指定评估师与预估评估所用时长功能。
1.3.支持根据不同治疗区填写各自治疗区报告功能。
1.4.支持执行过程中根据权限范围进行量表/项目的增加、删除功能。
1.5.支持根据评估结果自动汇总生成报告并可以进行调整功能。
1.6.支持普通评估师下达的评估建议推送给医生引用下达医嘱功能。
1.7.支持在评估列表对当次评估直接发起对比功能,可直接定位到此次评估功能。
1.8.支持历次评估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功能(包含量表/报告数值、量表视频的对比)并可将对比结果进行导出、打印。
1.9.支持其他角色用户对评估结果、报告的查看功能。
1.10.支持评估完成后自动向治疗区负责人推送消息功能。
★1.11.支持对历次评估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功能(包括数值对比和视频对比)。 1.12.支持自定义选择历史住院初期方案、中期方案并可进行对比分析功能。
1.13.支持对历次评估结果数据变化进行箭头提示功能。
★1.14.支持展示同一量表数据前后对比的趋势图功能(需提供产品截图证明材料具备此功能)。
1.15.支持按评估时间对患者评估方案进行统计。
2.治疗工作站
2.1.支持根据临床医生开具治疗医嘱,接口自动读取功能。
★2.2.支持中医针灸项目根据病症、症候推荐治疗穴位,并可快速引用患者历史穴位方案功能。
★2.3.支持执行时可根据实际执行部位数量进行执行、收费功能(可根据需要进行参数配置选择)。
2.4.支持显示治疗项目对应医嘱嘱托内容功能 。
2.5.支持批量治疗每条执行信息可不相同,也可一键应用执行信息功能功能。
2.6.支持根据患者病种,推荐预设病种方案进行引用添加功能。
2.7.具备建议医嘱下达指定治建议治疗区、建议治疗师、建议治疗设备等信息功能。
2.8.支持由患者责任治疗师或责任评估师发送建议医嘱后,对接 HIS 下达治疗医嘱功能。
2.9.支持治疗时查看操作指导功能。
2.10.支持治疗列表中限次次数提醒、执行截止提醒、医嘱停止提醒功能。
2.11.支持治疗中模式功能,从而精准管理治疗时长(可根据需求进行参数配置选择)。
2.12.支持治疗执行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情况再调用 HIS 接口完成计费的功能。
2.13.支持治疗执行时在治疗备注中填写治疗结论功能,利用填写治疗备注,形成治疗记录单。
2.14.支持治疗记录进行视频上传功能。
2.15.支持对治疗中的记录进行批量完成功能。
2.16.支持查看、编辑、移除康复患者的责任治疗师功能。
2.17.支持绑定收费医嘱功能;支持查看治疗师治疗执行情况及收费情况功能。
★2.18.支持可选配置治疗排班方式功能(包括治疗区、治疗师、治疗设备排班方式)。
2.19.具备直接执行、批量执行功能;支持打印执行清单功能。
2.20.支持患者异常情况提示功能。
2.21.具备与 HIS 计费接口集成功能(支持执行计费)。
★2.22.支持以治疗项目和医嘱两种方式进行治疗登记功能,且在以医嘱方式进行登记时支持根据需要写入治疗次数,简化治疗执行操作同时提升执行准确性
(需提供产品截图证明材料具备此功能)。
2.23.支持已执行的项目,可进行项目撤销执行及批量撤销功能。
2.24.具备按照治疗师来统计治疗工作量功能。
3.康复医生工作站
3.1.支持展示展本人/本科/会诊患者及以患者为中心进行康复业务。
★3.2.支持引用预设方案、历史方案、推荐方案、建议方案、绑定收费医嘱、支持指定治疗区、指定治疗师、录入操作指导、打印治疗单。
★3.3.支持执行患者康复评估方案,支持查看操作指导、填写量表、录制音频、上传设备报告、量表签名,支持查看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对比。
3.4.支持查看、编辑患者xx随访方案。
3.5.支持发起、确认、在线参加康复团队会议及填写相关意见及会议报告。
4.康复护士工作站
支持查看康复患者及本人患者;支持发起、确认、参加康复团队会议及填写相关意见;支持康复医嘱核对。
5.病人管理
5.1.支持以卡片方式、列表方式展示本人患者;支持住院患者、门诊患者、新入患者区别展示。
5.2.支持根据关键词、治疗区、就诊科室、患者姓名等方式搜索患者。
5.3.支持展示患者康复项目安排情况;支持打印患者日程单。
5.4.支持对患者健康档案管理功能;针对患者健康档案,进行增删改新查等操作。
5.5.支持患者对治疗过的治疗师提交星级评价。通过多个患者的评价平均值,计算用户的评价得分。
6.智能排班排队
6.1.支持根据治疗区、治疗师、治疗设备等多个维护进行排班,且在某一种模式下,可同时安排治疗区、治疗师、设备等信息。
6.2.支持每日排班、每周排班,合并项目打包排班功能。
6.3.支持患者请假功能。
★6.4.支持自定义治疗项目排班时长,根据排班时长显示排班占用时段。
★6.5.支持对特殊患者(特需、军人、残联)进行筛选排序,实现优先排班(需提供产品截图证明材料)。
6.6.支持排队管理功能,可智能计算队列的等待时间,自动给病人优先安排排队时间较少队列;支持排队过号功能。
6.7.支持将系统排班\排队信息转换到大屏进行展示;支持按照排班\排队信息呼叫患者;
6.8.支持通过日期、治疗区、治疗师查询条件快速检索;
7.康复团队会议
7.1.支持治疗团队针对患者组建团队会议,根据参会人团队会议建议,自动生成团队会议报告。
7.2.支持会议安排,自定义团队会议时间及地点及相关安排提示。
7.3.支持在线直接调用患者病例夹,参会人员在线交流患者病情。
7.4.支持参会人员撰写针对每个病人独立的参会建议及建议医嘱。
7.5.支持历史团队会议沟通记录、会议建议、会议报告等信息查询。
8.康复看板
8.1.支持通过看板了解患者的医嘱信息、护理信息、康复治疗信息,可快速调取患者的评定量表及报告进行查阅。
8.2.支持根据患者情况增删康复标签并打印。
8.3.支持医治护留言功能,并能按时间顺序展示。
9.康复病历夹
9.1.病历夹功能可支持治疗师对病人的治疗全过程管理和了解,通过时间轴的方式展示患者治疗全过程。
9.2.支持通过病历夹查询患者临床信息,包括:病案首页、病程记录。(由 HIS 提供相应的临床数据方可展示)
10. 会话中心
10.1.支持医生、治疗师等医务人员实时沟通。
10.2.支持自动生成团队会议参会成员的群组会话。
10.3.留言消息支持两种类型管理,包含紧急发送和一般发送两种类型。
11. 任务中心
支持任务配置;支持查看本人当前任务与延期任务;支持任务列表进入相关任务。
12. 康复质控管理
★12.1.支持质控点选择及时间配置,可设置以下内容:是否入院评估,是否组建治疗团队,是否开具建议医嘱,是否召开康复评价会,是否书写康复文书,是否安排责任治疗师,是否排班,是否完成治疗,是否完成计费。
12.2.支持超时任务统计,可统计以下内容:个人超时任务清单明细,个人超时任务统计,治疗组超时任务清单明细,治疗组超时任务统计。
13. 报表中心
13.1.统计科室的所有项目,设备使用率、治疗人次、治疗费用、工作量统计、量表统计、绩效统计,患者治疗情况统计。
13.2.依据管理的需要可形成日报、周报、月报等。
13.3.统计康复评定率、住院患者评估完成情况、住院患者评估超时完成情况等质控分析,并支持以图文形式展现。
13.4.其他自定义统计。
14. 工作日志:支持医治护人员创建工作日志,并记录工作时长;支持查询一周的工作记录;支持创建功能、管理、其他类型的工作记录。
15. 个人中心:支持登录用户修改密码、头像、锁定与注销账号;支持查看或发起相关会话;支持直接查看当前未读消息数量。
16. 消息中心:支持消息数字展示、速览展示、强制展示等展示方式;支持根据关键字、消息状态、搜索消息列表;支持消息查看及进入相关任务。
17. 系统登录:支持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支持密码错误多次后,限制登录;支持生成移动端登录的二维码;支持查看帮助中心。
18. 家庭训练管理:制定家庭训练方案;打印家庭训练方案;支持训练方案和随访绑定。
19. 随访管理:回顾历史随访情况;对当前病人进行随访计划设定,定时提醒随访内容和注意事项,巩固病人疗效。
20. 系统设置
20.1.支持角色相应的功能权限设置。
20.2.支持评估业务的参数控制,包含收费模式设置、评估报告展示分组模式设置、评估完成自动推送消息等。
20.3.支持医生工作站业务的参数控制,包含已停用或临时医嘱有效时限设置、治疗医嘱的安排限制设置、医嘱与项目对应的设置等。
20.4.支持治疗文书业务的参数控制,包含是否允许同治疗区用户编辑文书设置、文书前后编辑设置、文书书写提醒等。
20.5.支持全局业务的参数控制,包含是否启用 CA 签名、是否展示中医诊断、治疗团队更新条件设置、今日排班查询范围设置等。
★20.6.支持对系统操作界面颜色进行统一更换。
(2)电脑中频治疗仪
1.工作频率:1KHz-12KHz
2.输出电流:80mA±10%(工作频率≤1.5KHz,标准负载 500 欧姆)
100mA±10%(工作频率>1.5KHz,标准负载 500 欧姆)
3.调制频率范围:不窄于 0Hz-150Hz
4.调 幅 度:0%、33%、60%、100%四种调幅度,调幅度允差±5%。
5.调制波形:xx、尖波、三角波等波形。
6.治疗时间:1-99 分钟(到达预定时间发出声音信号并自动停止输出)
7.输出通道:
7.1 具有两个输出通道,输出电流独立可调。
7.2 温热电极:温度三档可调(25℃~41℃) 8.治疗处方:≥50 个专家治疗处方。
9.电源电压:220V/50Hz;输入功率:≥90VA
10.工作条件:环境温度 5℃-40℃,相对湿度≤80%
11.处方选择按键:彩色触摸式,具备“循环”和“加减”双重功能。
(3)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1.供电电源:100-240VAC,50/60Hz;
2.额定功率:≤200VA;
★3.波长范围:具有红外直线偏振光特性,有效光谱波长范围 500-1800nm,中心峰值波长约 1100nm;
★4.偏振度:波长 1200nm≥99%;
5.光源:≥150W 宽光谱金卤灯(高分子碘光源);
★6.光传导系统:采用高传导直线光纤(x 4 xxx纤维线编织而成)将光能量
高效率地传导到病患部位;
7.控制方式:单路控制,使用单一输出的光纤,每路接一个治疗头;
8.人机交互界面:≥4.3 寸高清彩色显示,中文导航式操作指引;
9.治疗模式:安全、连续、间隔、功率优先、时间优先等 5 种模式;其中间隔模
式下,可产生 100 多种组合;
10. 光输出强度范围:10-100%,调节步长 1%;
11. 定时时间:1-10 分钟,调节步长 1 分钟;
12. 治疗头种类:
SG 型,焦点直径 7mm,最大输出功率 1.4W; B 型,焦点直径 13mm,最大输出功率 3.3W; C 型,焦点直径 78mm,最大输出功率 5.6W; D 型,焦点直径 55mm,最大输出功率 5.6W;
13. 患者紧急停止保护:通过自控开关实现患者自主的紧急停止保护;
14. 安全保护:具有声光提示及光源保护装置;
15. 预防性维护自主提示:具有灯泡寿命提示和除尘提示功能;
★16.患者治疗信息存储:采用 SD 卡装置,无限量存储患者处方等信息;
17. 治疗万向臂:360 度旋转,任意角度稳定悬停;配置强力磁性夹头;支持手持照射及固定照射;
(4)生物刺激反馈仪
1.硬件参数:
★1.1. 独立≥4 通道设备;
★0.0.XX 采样率:≥8192 Hz;AD 采样位数:≥16;
★1.3.刺激强度:0-100mA;刺激频率:0.5-999Hz;
★1.4.脉冲宽度:10μs~1000μs; 1.5.上升下降时间:0-10s;
1.6. 内置放大器带宽:20Hz~500Hz(-3dB) ;内置放大器测量范围:1-999 μV(r.m.s); 内置放大器最高分辨率:≤2μV(r.m.s) ;内置放大器输入噪声:
<1μV(r.m.s);
1.7. 刺激波形:双相xx波;物理调节:外置电流调节旋钮; 1.8.彩色液晶触摸屏;
2.软件参数:
★2.1. 内置嵌入式软件:具有功能康复、基础康复和评估反馈三大工作模块,根据患者需求编辑个性化治疗方案;
★2.2. 内置多种治疗方案,包括:垂腕、垂足、吞咽、肩关节半脱位、促醒、镇痛等方案,支持自定义治疗方案并可储存;
2.3. 具有神经肌肉电刺激功能;
2.4. 具有肌电触发电刺激功能;强化正反馈,根据肌电信号实时改变电刺激强度;
★2.5. 具有对侧控制性功能电刺激功能:以健侧肌电信号控制患侧进行对称性运动,提供双侧的皮质驱动,重塑中枢;促进患者主动再学习,恢复其对患侧的控制能力,激发患者康复的信心;
2.6.神经肌肉电刺激方案实现多人,多通道,多方案,随时开始。
2.7.具有时序模式和独立刺激模式。
★2.8.支持编辑个性化治疗方案,自定义临床方案刺激时间、间歇时间、波升时间、波降时间、刺激频率、脉宽可调,且推荐临床常用的治疗参数;提供常规刺激、载波调制和变频电刺激三种刺激形式选择,方案通道可自定义。
2.9.具备表面肌电评估功能,实时评估患者肌力情况,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可存储及导出。
2.10. 具备多媒体生物反馈训练功能,5 大类动画反馈;
(5)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1.≥5.7 英寸液晶触摸显示屏,显示直观,操作简便;
2.≥8 种空气波充气模式,可根据患者病情选择不同的治疗模式;
3.支持同时连接 2 个 8 腔的治疗气囊;
4.空气波压强在 5-25kPa 范围内连续可调;
5.内置四通道神经肌肉电刺激;
6.F1 和 F2 两种电刺激模式;F1 肌肉泵模式,F2 锻炼骨骼肌模式;
7.空气波和电刺激既支持单独使用,亦支持联动治疗;
8.治疗时间 1-99min 连续可调;
9.特制的充气气泵,噪声低,振动小,充气速度快;
10.支持提供上肢气囊、下肢气囊等多种气囊选配;
11.叠加式≥四层结构气囊,无挤压死角造成的体液滞留;
12.封闭式气囊,气囊向内侧单向挤压;
13.断电保护功能:仪器在突然断电时自动泄压保护;
14.每腔压力监测系统,实时显示当前压力。
(6)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1. 气动弹道式放射状冲击波源;立式一体机;≥10.4 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设计;支持中、英、德、法等六种语言界面;大容量病例库,可保存 10000 个以上病例信息;
2.内置治疗处方及治疗图示,提供专业治疗方案建议;支持自由编辑并储存自定义处方;
3.支持 USB 接口一键升级,并可导出 PDF 格式病历;具备 M1-M5 五种自动变频输出;
4.内置治疗前后 VAS 疼痛评估系统,记录病程中疼痛的变化,绘制曲线图,并保存在患者个人病例库;
5.人体工程学手柄,开关具备保险装置,防止误操作;
6.治疗强度 1~5bar 可调,步长 0.1bar;治疗频率 1~22Hz 连续可调,步长
1Hz;
7.治疗手柄子弹、枪管等易耗件拆卸简便;
8.具有单次冲击模式,方便调试治疗强度及定位;
9.配置 R15,R20 两种治疗头(3 种治疗头可供选配)。
(7)膝关节治疗仪
1.适用于膝关节炎引起的疼痛、肿胀、关节活动受限的辅助治疗;
2.提供两种或以上的治疗头,治疗头可弯折,适合不同大小的关节;
★3.设备预设治疗模式≥25 种,可自行添加治疗模式≥15 种;
★4.根据治疗模式控制温度、振动、磁场等参数;
★5.治疗头安全半径 20CM 以外磁场强度低于 0.5mT;
6.产品出现异常故障时,有故障类型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故障提示类型:①通信异常、②温度检测异常、③磁场检测异常、④治疗头温度异常、⑤振动检测异常,并有报警提示界面和提示声音,方便检修;
7.多重保护机制,保证使用安全:输入过流保护装置,输出过流保护装置,
过温度保护装置,当治疗头温度超过 50℃时,设备强制停止运行;
8.热疗功能温控范围:30℃~40℃连续可调,步距 1℃、精度±5℃;
9.实际工作磁场强度与设定磁场强度偏差不大于±10%;
10.实际工作磁场频率与设定磁场频率偏差不大于±10%;
11.振动模式调节:振动持续时间: 0.6s ~ 1.8s,振动间歇时间 0.3s ~ 1.8s,调节步进 0.1s,振动幅度范围:0.025mm-0.065 产品出现异常故障时,有故障类型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故障提示类型:①通信异常、②温度检测异常、③磁场检测异常、④治疗头温度异常、⑤振动检测异常,并有报警提示界面和提示声音,方便检修;mm;振动模式可关闭。
★12.输出磁场强度:10 mT--30mT, 调节步进 1mT;
★13.输出磁场频率:10 Hz~30 Hz, 调节步进 1Hz;
14.支持单磁疗模式(无热、无振动)、磁+热模式、磁+振动模式;
15.定时功能:1-60min 连续可调,步进 1min、误差±5%;
★16.预留物联网接口;使用彩色触控屏操作;
(8)微波治疗仪 1.工作频率为 2450MHz±50 MHz。
2.功率控制设定、数字显示:微波输出功率:0-99W,连续可调。慢进、慢降,步进 1W,快进、快降,步进 10W。
3.时间控制设定、数字显示:时间设置键用于设置微波理疗机运行的时间
0~30 分,连续可调。慢进、慢降,步进 1 分,快进、快降,步进 10 分。并可循环调节;
4.显示方式:数码显示;
★5.微波理疗辐照器:圆形≥¢160mm、马鞍形≥360mm×140mm×60mm。
6.安全性:外壳泄露:≤0.5mW/cm2 ;无用辐射:≤0.5 mW/cm2;具有自动保护装置:过载、闭锁、误操作保护功能;超温报警,超xxx高,停止微波输出,机器回到开机初始状态。
7.具有功率调整自适应功能,输出功率稳定,大小不能随电网电压波动。
8.具有功率异常实时自检功能和故障代码显示;并采用加强保护,设备一旦出现异常,设备主机面板上可显示故障状态。
(9)超声波治疗仪
1.超声工作频率:1MHz~3MHz
2.脉冲调制频率:≤100Hz
3.占空比:10%~100%,每步调节 10%
4.治疗时间:1~30 分钟可调
5.输出功率:<15W
6.有效辐射面积:有 5cm2 和 1cm2 二种型号可选
7.有效声强(xx):x3.0W/cm2
8.波束不均匀性系数(RBN):<8.0
(10)多功能牵引床
★1.“内置式碳纤维”腰部加热器:安装在牵引床内的碳纤维;温热等级有 5级可调。
★2.颈部加热带:采用碳纤丝材料,可根据颈椎曲线自由弯曲;温热等级有 5级可调。
★3.双颈牵配置,灵活配置治疗资源。
4.传动装置:采用力矩电机,柔和牵引。
★5.牵引力精确:有自动检测功能、自动补偿功能。牵引力 1~99Kg 在牵引过程中可根据医生需要随时增减牵引力,无须停机。
6.床体采用优质阻尼器。
★7.牵引体位科学:膝下应用三角枕调节受力位置。 8.腰背部床体凹凸截面设计。
9.上身固定采用腋下摆臂和胸部两种固定方式。
10.安全设置:颈腰牵引都配有紧急停止开关。
11.设定值锁定功能:防止误操作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12.牵引绳采用柔软钢丝绳,外包耐磨 PU 防止钢丝毛刺扎手,固定轨道设计。
13.床面采用耐磨、耐拉、耐低温、抗菌、高级环保、阻燃皮革。
14.独有的双色数码管显示,主副模式由红、绿双色显示。
15.全数字设定显示,牵引力、牵引时间、治疗时间均数字设定,且有记忆功能。
16、自动故障检测,以不同代码指示故障,停止治疗,故障排除后方可正常使用。
17.颈椎牵引高度 209cm,患者治疗更舒适。
18.训练参数:牵引力:1-99Kg,牵引时间:0-99 秒,治疗时间:0-99 分
19.牵引模式:主副牵引、连续牵引、间歇牵引
20.电源:a.c.220V 50Hz,功率:≤110VA
(11)智能上下肢康复训练系统——上下肢
1.上下肢型主被动康复训练器,双电机设计,支持患者进行上肢或下肢肢体运动功能训练。
2.上肢训练工作臂≥180°旋转,方便进行上肢或下肢训练;
3.上肢训练器高度可调节:0~150mm 可调;
4.小腿支架长度可调:根据患者的小腿长,选择最佳固定位置,有效防止膝关节外倾;
5.显示屏:≥8 英寸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接近 360°旋转;
6.训练时间可调:1~120min 可调;
★7.四种训练模式:主动模式、被动模式、助动模式、等速模式四种训练模式选择;
8.主被动训练自动切换功能:设备智能检测患者肢体用力情况,并根据其用力程度,自动切换为主动模式或被动模式。
9.助动模式:帮助肌力极低患者做主动运动;
10.等速运动模式:支持做等速圆周运动,根据患者用力情况实时调节阻力大小,最大限度激发患者的残存功能;
11.肌xx显示:训练过程中患者肌xx实时显示;
12.智能痉挛识别与痉挛缓解:可开可关,开启后,设备可智能识别痉挛;
13.痉挛识别灵敏度:可开可关,关闭后即不识别痉挛;开启后,痉挛识别灵敏度 10 级可调,可根据患者的痉挛程度适当选择。
14.对称性训练功能:实时显示两侧肢体用力程度的比例,训练左右肢体对称性及协调性,可切换至游戏界面增加训练趣味性;
15.速度调节范围:被动运动中,运动速度 5~60r/min 可调;
16.阻力等级:主动模式与助力模式下,电机阻力 0~24 档可调;
★17.训练方向转换:训练过程中,具备方向转换功能;
18.训练结果分析:训练结束后,系统自动分析出总训练时间、训练里程、
功率、能量消耗等数据;
★19.设备自检功能:开机时,设备自动检测运行。
(12)智能上下肢康复训练系统——床旁上肢
1.适用于中风、偏瘫等肢体障碍卧床患者进行上肢肌力和关节活动度的康复训练;
2.设备应具有主动训练、被动训练、主被动训练、助力训练式;
3.设备动力控制:
3.1 阻力:在主动训练时,上肢阻力设定范围 0-20Nm,分≥20 档设定,档位间距≤1Nm;
3.2 转数:在被动训练时,上肢转数 0-60rpm,步距 1rpm;
3.3 定时时间:设定范围 0min-120min,步进可调,步距 1min; 4.设备操作控制:
4.1 高度调节:训练机高度调节范围 90-100cm;
4.2 彩色液晶触摸屏显示;通过方向键可改变运动方向;
4.3 左上肢和右上肢可进行对称训练;
4.4 能够智能探测痉挛并自动缓解痉挛;
4.5 主被动训练模式可自由转换或可手动选择; 5.设备功能:
5.1 具有训练时间、训练速度及运动阻力的设置功能;
5.2 具有显示高肌xx功能;
5.3 具有语音提示功能,即时播报运动状态;
5.4 具有显示运动里程、运动时间、各种动力供给及速率大小的功能;
5.5 上肢运动臂可折叠并支持左右伸展。
5.6 具有利用智能卡或 U 盘进行训练方案、病历档案管理及联机打印训练分析结果功(选配);
6.安全保障:具有异常声音控制和按键控制的急停功能。
(13)智能上下肢康复训练系统——床旁下肢 1.床旁型设计,方便移动,可用于卧床患者的康复治疗;
★2.电机控制横向及竖向支臂的伸缩,无需操作者手动搬动,方便省力;
3.训练器横向和竖向支臂可伸缩:0mm~160mm 可调,可根据需要调节至合
适的位置进行训练;
4.电机控制固定脚升降;
5.下肢松紧带可调:根据实际情况拉筋或放松松紧带;
6.显示屏:≥8 英寸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接近 360°旋转;
7.训练时间可调:1~120min 可调,满足不同患者的训练时长的需求;
★8.四种训练模式:主动模式、被动模式、助动模式、等速模式四种训练模式选择;
9.主被动训练自动切换功能:设备智能检测患者肢体用力情况,并根据其用力程度,自动切换为主动模式或被动模式。
10.助动模式:帮助肌力极低患者做主动运动;
11.等速运动模式:可做等速圆周运动,根据患者用力情况实时调节阻力大小,最大限度激发患者的残存功能;
12.肌xx显示:训练过程中患者肌xx实时显示;
13.智能痉挛识别与痉挛缓解:可开可关,开启后,设备可智能识别痉挛;
14.痉挛识别灵敏度:可开可关,关闭后即不识别痉挛;开启后,痉挛识别灵敏度 10 级可调,根据患者的痉挛程度适当选择。
15.对称性训练功能:实时显示两侧肢体用力程度的比例,训练左右肢体对称性及协调性,支持切换至游戏界面增加训练趣味性;
16.速度调节范围:被动运动中,运动速度 5~60r/min 可调;
★17.阻力等级:主动模式与助力模式下,电机阻力 0~24 档可调; 18.训练方向转换:训练过程中,具备方向转换功能;
19.训练结果分析:训练结束后,系统自动分析出总训练时间、训练里程、功率、能量消耗等数据;
★20.设备自检功能:开机时,设备自动检测运行。
(14)智能助行仪
1.刺激器采用脉冲形状双向矩形脉冲;采用步行模式和锻炼模式;
2.脉冲宽度范围分 100、200、300 us;
3.脉冲重复频率 20-60Hz 可调;
4.刺激触发源为倾角或足底传感器,最大刺激时间≤10s;
5.编程器电源采用锂聚合物电池;
6.遥控距离≥2M;绑带种类≥2 种;
7.电极片类型分布导电极片和自粘电极片两种;
8.电极片直径根据部位不同多种可选;
9.仪器定位具有同时定位神经电极和肌肉电极的位置功能;
10.具有行走和非行走两种模式;具有步行时自动分析步态采集功能;具有适应控制刺激的开始和停止步态控制功能;
11.无线手持式编程器,放在口袋随身携带,可遥控刺激器输出;
12.刺激波形采用双相波输出及等效双通道技术;
13.具有电池电量指示、电极脱落、低电压报警检测功能;
14.上升时间设置、下降时间设置、扩展时间设置、最长刺激时间设置;
15.具有联动功能(上下肢、膝踝配对联动);
16.配一个刺激器。
(15)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
★1.外骨骼机械臂设计,通过人体解剖结构设计,具有可独立活动的肩关节、肘关节、尺桡关节结构,可进行肩关节内收外展、肩关节的前屈、肘关节屈曲和尺桡关节的旋前旋后的活动训练。
2.传感器技术:采用无接触角度传感技术。
★3.采用橡胶空气型压力抓握装置,侦测灵敏,对抓握手型和位置无特别要求,供不同肌力状况患者进行抓握训练,还原患者真实握力体验。
4.外骨骼机械臂可进行左手或右手的切换,满足左/右上肢的训练需求。
5.软件识别功能:智能识别训练左/右手臂;
★6.评估功能:可评估上肢三大运动关节四大运动方向以及握力等活动范围,评估数据通过多种方式呈现并能够导出。
7.数据库功能:记录患者基本信息、评估结果及所有训练数据,方便治疗师后期查阅,形成数据库,作为科研数据支持,评估结果及训练数据可转换成 EXCEL文档方便打印;
8.显示界面:采用液晶电视显示,计算机虚拟操作界面;
9.视觉、语言智能反馈:系统具有动作的指引、声音提示、视觉的刺激等多种感知觉的生物反馈。
★10.训练模式:具有三种维度训练模式:如一维游戏训练针对于单关节训练,
促进上肢分离运动的产生;二维游戏训练,侧重于关节协调性训练,更好的提供患者肢体运动控制能力;而三维训练,更加具有空间立体感,侧重于患者肢体运动的协调性。更好的改善和提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11.训练游戏数量:27 个不重复游戏;
一维游戏 13 个:煎鸡蛋、射击、装水、射箭、跳跃、接仙桃、金币、赛车、气球、捕鱼、鸡蛋、排球、行走;
二维游戏 13 个:摘苹果、飞机射击、跳跃、擦墙、几何图形、物品分类、智力找数、颜色识别、图片记忆、趣味拼图、雷电、麻将、斗地主;
三维游戏 1 个:击球。
★12.内置具有传统中医训练疗法——太极云手训练。 13.软件升级:软件界面及游戏数量升级;
14.上肢外骨骼硬件参数:
上臂长度调节范围:23~31 cm(即 0~8cm);前臂长度调节范围:19~28 cm(即 0~9cm);手臂水平调节范围:0~60 cm;
上臂重力补偿范围:0~10 Kg;前臂重力补偿范围:0~5 Kg;握力值范围:0~10 Kg;
15.上肢外骨骼活动评估范围:
肩关节内收外展度评估范围:0~150 °;肩关节前屈度评估范围:0~80 °;
肘关节屈曲度评估范围:0~135 °;
尺桡关节旋前旋后度评估范围:0~180 °;
16.手臂高度调节使用优质电机,调节范围为 89~127.5 cm(即 0~38.5cm);
17.配有安全绑带的专用座椅,保护患者训练安全和减少代偿发生;
18.治疗时间:1~1500 分钟。
(16)角度尺 1.箱体外形尺寸:≥345mm×180mm×55mm;
2.肢体角度尺(大)(折叠后):≥315mm×128mm×4mm;
3.肢体角度尺(中)(折叠后):≥210mm×90mm×4mm;
4.肢体角度尺(小)(折叠后):≥172mm×36mm×4mm;
5.脊椎角度尺(折叠后):≤192mm×44mm×5mm;
6.手指角度尺(折叠后):≤105mm×55mm×4mm。
(17)多功能关节活动测量表 1.规格(长×宽×高):≥200mm×80mm×90mm;
2.表盘直径:≥Φ65mm;
3.表盘的旋转角度:0°~360°。
(18)握力计(电子显示) 1.测量范围:0~99.9kg;
2.分度值:≤0.1kg;
3.示值误差:1%F.S;
4.电源:一节 9V 叠式电池(自备);
5.工作环境:0~40℃,<90%RH;
6.贮存温度:-10℃~50℃,<75%RH;
7.外形尺寸(长×宽×高):≥240 ㎜×140 ㎜×50 ㎜。
(19)秒表
1.外形尺寸(长×宽×高):≥80mm×60mm×20mm;
2.外壳材质:ABS。
(20)万步计
1.外形尺寸(长×宽×高):≥50mm×35mm×20mm。
(21)微电脑关节被动训练器(上肢) 1.肘关节活动范围:-5 度~160 度;
2.前臂支架长度调节范围:250mm~400mm;
3.角速度变化范围:0 度/秒~6 度/秒(无级可调);
4.电源:AC220V,50Hz;
5.功耗:≤70W;
6.主机净重:≥11Kg。
(22)微电脑关节被动训练器(下肢) 1.膝关节角度活动范围:0 度~120 度;
2.髋关节角度活动范围:10 度~120 度;
3.踝关节角度活动范围:-30 度~60 度;
4.角速度变化范围:0 度/秒~4 度/秒(无级可调);
5.机架长度调节范围:小腿 260mm~590mm,大腿 265mm~565mm;
6.电源:AC220V,50Hz;
7.功耗:≤50W;
8.净重:≥19Kg。
(23)电动减重步态训练架(含医用慢速跑台) 1.减重吊架升降行程:≥400mm;
2.扶手上下调节行程: ≥800mm;
3.扶手前后调节行程:≥180mm;
4.减重指示:5kg~75kg;
5.减重吊架正常载荷:≥75kg;
6.输入功率:200VA;
7.步行训练台速度:0.3km/h~7.0km/h;
8.步行训练台正常载荷:≥135kg;
9.步行训练台输入功率:≥350VA。
(24)训练用阶梯(三向)
1.外形尺寸(长×宽×高):≥3320mm×1350mm×(1340~1660)mm;
2.相邻台阶的距离分别为:100mm、110mm、120mm、200mm;
3.扶手杠高度调节范围:0mm~310mm;
4.扶手杠侧向额定承载:≥750N;
5.阶梯踏板额定承载:≥2000N。
(25)平行杠
1.外形尺寸(长×宽×高):≥3350mm×855mm×780mm;
2.扶手杆高度:最低 750mm,最高 1200mm,分 15 档可调,每档调节尺寸为 30 mm ;
3.两扶手杆中心调节范围:310mm~650mm;
4.扶手杆直径:≥φ38mm;
5.脚踏板安全工作载荷:≥100 kg;
6.矫正板踩踏面相对于水平面的夹角:≥15°。
(26)下肢功率自行车 1.外形尺寸:≥1125mm×505mm×1250mm;
2.座位上下调节范围:730mm~980mm(11 档);
3.阻尼调节档数:5-10 档;
4.座垫额定承载: ≥2000N。
(27)股四头肌训练椅
1.外形尺寸(长×宽×高):≥1128mm×1110mm×1070mm;
2.座面:高度≥620mm;深度≥480mm;宽度≥540mm;
3.升降支架可调距离:≥150mm;
4.小腿垫可调距离:≥435mm;
5.助力手柄可调距离:≥285mm;
6.手柄直径:≥Φ30mm;
7.小腿支架摆动角度:≥120°;
8.座垫额定承载:≥2000N;靠背垫额定承载:≥750N;
9.哑铃片质量及数量:1kg 2 件,2kg 4 件,5kg 2 件。
(28)踝关节训练器(备注:坐式) 1.外形尺寸(长×宽×高):≥1120mm×670mm×805mm;
2.座位:高度≥450mm,宽度≥500mm;
3.座垫前后可调距离:≥100mm;
4.脚踏板背屈跖屈转动角度:≥85°;
5.靠背垫额定承载:≥750N;
6.座位垫额定承载:≥2000N。
(29)髋关节训练器(备注:重锤式) 1.外形尺寸(长×宽×高):≥1440mm×750mm×880mm;
2.座位高度:高≥500mm,座位宽度≥550mm;
3.下肢支架长度:≥600mm;
4.下肢支架外展角度:≥45°;
5.哑铃片质量及数量:4 磅/块,共 10 块;
6.座位额定承载:≥2000N;
7.靠背垫额定承载:≥750N。
(30)矫正镜 1.外形尺寸:≥850mm×670mm×1900mm;
2.镜面玻璃厚度:≤5mm。
(31)系列沙袋(备注:绑式)
1.外形尺寸(长×宽×高):≥668mm×415mm×750mm(不含沙袋);
2.沙袋质量及数量:0.5kg/2 个、0.75kg/2 个、1.0kg/2 个、1.5kg/2 个、
2.0kg/2 个、2.5kg/2 个、3.0kg/2 个、3.5kg/2 个、4.0kg/2 个、5.0kg/2 个,共 20 个。
(32)系列沙袋(备注:提式)
1.外形尺寸(长×宽×高):≥668mm×415mm×750mm(不含沙袋);
2.沙袋质量及数量:1.0kg/2 个、1.5kg/2 个、2.0kg/2 个、2.5kg/2 个、3.0kg/2个、5.0kg/2 个,共 12 个。
(33)肌力训练弹力带 1.外形尺寸(长×宽):≥700mm×110mm;
2.每组肌力训练弹力带由六件组成,橡筋绳用不同颜色区分,橡筋绳的直径及阻力(拉长 100%时):浅绿:直径φ0.6cm,阻力 85N;黑:直径φ0.6cm,阻力 75N;红:直径φ0.6cm,阻力 55N;黄:直径φ0.6cm,阻力 45N;深绿:直径φ0.4cm,阻力 25N;蓝:直径φ0.4cm,阻力 15N。
(34)组合软垫
1. 外形尺寸:≥2000mm×1000mm×15mm;
2. 颜色:蓝色/白色,分带 LOGO 和不带 LOGO 两种。
(35)电动直立床 1.外形尺寸:≥1915mm×815mm×1050mm;
2.床面:高度≥500mm;宽度:600-650mm;
3.床面角度转动范围:0°~85°;
4.脚托板调节角度:0°~35°;
5.床板安全工作载荷/N:≥1700;
6.升降床架的安全工作载荷/N:≥2000;
7.输入功率:≥300VA。
(36)多体位治疗床(多体位康复训练床)
1. 外形尺寸:≥2020mm×650mm×490mm;
2. 床面高度调节范围:490mm~770mm;
3.头板翻转角度:-20°~40°;腿板翻转角度:0°~40°;
4.床板总尺寸:≥2020mm×620mm; 头板尺寸:≥360mm×620mm;背板尺寸:
≥530mm×620mm;腿板尺寸:≥1050mm×620mm;
5.床板安全工作载荷/N:1≥700N;升降床架的安全工作载荷/N:≥2200N;
6.床的质量:≥130kg;
7.输入功率:≥200VA。
(37)PT 训练床
1.外形尺寸(长×宽×高):≥2050mm×1230mm×480mm;
2.床面高度:≥480mm;
3.安全工作载荷:≥100kg。
(38)PT 凳
1.外形尺寸(直径×高):≥Φ600mm×(420~560)mm;
2.带液压油缸,360°旋转;
3.额定承载:≥2000N。
(39)滑轮吊环训练器
1.外形尺寸(长×宽×高):≥710mm×145mm×1500mm;
2.升降支架调节范围:0~470mm。
(40)四轮助行器 (带刹、带座)
1.外形尺寸(长×宽×高):≥1100mm×800mm×990mm;
2.台面垫高度调节距离:≥500mm;
3.手柄间调节距离:≥550mm;
4.座垫高度调节距离:≥190mm;
5.台面垫额定承载: ≥750N;
6.座垫额定承载: ≥2000N。
(41)四脚拐
1.高度:650mm~880mm;
2.手柄宽:25mm~50mm;
3.支脚垫底部直径:≥φ35mm;
4.高度调节最低时,手杖底座中心的垂直空间高度不小于 120mm;
5.调节分 10 档,每档高度可调节 25mm。
(42)上肢协调功能练习器(腕) 1.外形尺寸(长×宽×高):≥800mm×200mm×450mm。
(43)体操棒与抛接球
1.外形尺寸(长×宽×高):≥400mm×400mm×1020mm;
2.体操棒外形尺寸(直径×高度):≥φ28mm×995mm,数量 5 根;
3.抛接球直径及数量:≥φ250mm,4 个。
(44)上肢悬挂架
1.外形尺寸(长×宽×高):800mm×800mm×(1480mm~2150mm);
2.升降支架高度调节范围:1480mm~2150mm;
3.支架宽度调节高度:100mm~400mm;
4.承重带和拉簧额定承载:≥200N。
(45)可调式沙磨板及附件
1.外形尺寸(长×宽×高):≥1040mm×840mm×855mm(不含附件);
2.砂磨板可调角度:≥60°;
3.附件:xxx、摇磨具、单手推板、单手磨具,各 1 只。
(46)滚桶
1.外形尺寸(直径×高):≥Φ160mm×800mm;
2.额定承载:≥2000N。
(47)手功能组合训练箱
1.外形尺寸(长×宽×高):≥550mm×400mm×140mm;
2.木插棍外形尺寸及数量:(大:Φ26mm,3 根)、(中:Φ18mm,4 根)、(小: Φ13mm,5 根);
3.玻璃球数量:大(4 个)、中(5 个)、小(5 个);
4.铁插棍外形尺寸及数量:(大:Φ8mm×60mm)、(中:Φ6mm×60mm)、(小: Φ4mm×60mm),各 21 个;
5.螺栓外形尺寸及数量:M8×40(5 只)、M6×40(3 只);
6.螺母外形尺寸及数量:M8(6 只)、M6(6 只)。
(48)xx板(带扶手)
1.外形尺寸(长×宽×高):≥800mm×600mm×220mm;
2.面板摆动角度:-17°~+17°;
3.额定载荷:≥2000N。
(49)上肢推举训练器
1.外形尺寸(长×宽×高):≥845mm×480mm×515mm;
2.支架与底座可调角度:≥60°;
3.手柄推拉距离:≥410mm。
(50)OT 桌(可调式)
1.外形尺寸(长×宽×高):≥1200mm×800mm×605mm;
2.桌面升降范围:605~845mm;
3.桌面尺寸(长×宽):≥1200mm×800mm;
4.手柄转动力矩:≤10N•m。
(51)OT 综合训练工作台
1.侧板展开时外形尺寸(长×宽×高):≥1840mm×1035mm×910mm;
2.侧板高度调节范围:345mm~735mm;
3.侧板角度调节范围:0°~90°。
(52)智能熏蒸仪
1.技术参数
1.1 定时时间:1-99min 任意可调,连续工作时间≥8h;
1.2 温度显示范围:0℃-150℃,显示精度±1℃;
1.3 压力调节范围:20-35KPa;
1.4 输入功率:≥2000VA;
1.5 熏蒸锅容积:≥8L;
1.6 正常工作加药量 V:2.5L≤V≤5L。 2.性能描述
2.1 两种工作模式可任意设定(即常规模式、强弱模式);
2.2 采用广视角液晶屏显示仪器的工作参数,并具有实时状态提示功能; 2.3.熏蒸容器具有六重安全防护装置,如达到压力自动泄压、限压阀失效后
安全阀自动泄气等多重安全保护装置;
2.4 具有超温、超压、缺水保护并具有声响提示;
2.5 熏蒸容器内设置具有多节可拆卸的过滤蒸汽输出装置,防止药渣进入,堵塞蒸汽管道;蒸汽输出装置可拆卸,方便清洗药垢;
2.6 配备冷凝水收集系统,熏蒸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自动汇集至冷凝水收集器;
2.7 翻盖 0~90°范围内任意悬停;
2.8 箱体封闭式隔断处理,实现了液、汽、电分离;
2.9 熏蒸容器采用外置式一体成型加热器;
2.10 喷头配有安全隔离罩,使病人和喷嘴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11 配置自动、手动两种排废液方式;
2.12 多角度治疗:三维万向旋转臂杆,360°旋转喷头,针对于某个部位的熏蒸灵活性大;
2.13 具有浓度检测功能,可直观了解设备运行时的药物浓度。
(53)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
1.功能描述:
★1.1.子午流注纳甲法开穴查询;
★1.2.灵龟八法开穴查询;
★1.3.多种病症信息; 1.4.视频教学指导功能;
1.5.为便捷使用,应配备可移动仪器支架;
1.6.智能操作系统具备软件升级功能。
2.技术参数:
★2.1.多路治疗输出:≥20 路;
2.2.脉冲频率分多档可调:脉冲频率范围 1.25-1000hz,不大于 1000hz。频率误差为每档额定最高频率的正负 15%;
2.2.1.单一频率:任选一挡固定频率不变 ;
2.2.2.频率组合:多档频率顺序输出,15 档频率可调 (1.25hz 2.5hz 5hz 10hz 20hz 40hz 80hz 113hz 160hz 226hz 320hz 453hz 640hz 801hz 1000hz);
2.3.治疗输出幅度(额定负载 500Ω):输出电压有效值 1V-20V,输出电流
2ma-40ma。最大输出电压有效值不小于 17V,最大输出电流不小于 34MA;
★2.4.最高输出频率:不低于 1000hz,多档可调;
2.5.移动支架:配备可拆卸分离式支架。
(54)表面肌电分析系统
★1.功能:具有表面肌电评测、肌电触发生物反馈电刺激、FES、TENS、NMES等五大模块;
2.肌电采集功能:多通道采集,可进行 1-4 通道自由选择,也可通道复合或同时采集;
3.分辨率:≤0.1μV;
4.输入噪声:<1μV;
5.通频带:15Hz~1000Hz(-3dB);
6.共模抑制比:≥110dB;
7.时域分析:包括 AEMG 和 RMS 指标;
8.频域分析:包括 MF、MPF、MFs、MPFs 指标;
★9.非线性分析:包括 L-Z 复杂度非线性分析指标;
10. 肌电测评方案(专家库):丰富的专家测评方案;
★11.神经损伤: ≥53 个神经损伤评测方案:包括四肢、躯干、面部、吞咽等肌肉或肌群最大肌电值、耐力、痉挛的评测,此方案适用于所有神经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或截瘫、脑瘫、脑炎等中枢神经损伤,以及周围神经损伤等;
12.颈椎病:≥6 个颈椎病评测方案:包括椎旁肌和胸锁乳突肌的最大肌电值、耐力、协调及屈曲放松测试;
13.下腰痛: ≥2 个下腰痛评测方案:屈曲放松测试和 BST 测试;
14. 自定义方案:对上述专家方案未包括的肌肉或肌群进行功能评测;新输入方案可以储存供后续使用,满足各种评测需求;
15.肌电触发生物反馈电刺激:内置五种趣味化游戏,通过测试最大肌电值,设置触发阈值,使患者主动参与游戏,实现主被动训练;
16. 输出电流:0~60mA;刺激频率:10~100Hz;刺激波宽:100~1000us;波升和波降时间:0~15s;
17.刺激波形:xxx、双向波(对称/非对称波形);
★18.结构设计:集成式结构,xx易用,硬件仅由可移动一体化台车主机和电
极(医用导联线、电极片)2 个部分组成;
19.人机界面:全中文操作界面;海量患者数据储存;自动生成并打印报告。
(55)超短波治疗机
1.振荡频率:40.68MHz±1.5%;
2.输出功率:200W±20%;
3.输出模式:三种输出模式,即连续输出模式、断续输出模式、脉冲输出模式;
4.断续频率: 10~200Hz,步进 10 Hz;
5.脉冲脉宽:200~1000μs,步进 50 Hz;
6.电源条件:220V/50Hz;输入功率:≤1000VA;
7.电子定时:定时精准,0-99 分钟(结束治疗自动停机,并发出声音提示);
8.输出电缆:防辐射、耐高温、损耗小,两线交叉不打火。
(56)全自动蜡疗机
1.电源:AC220V 50Hz;
2.蜡饼厚度:10-20mm;
3.蜡液注满蜡盘时间:≤3min;
4.一次制作蜡饼数量:(5;10;15)个可设置;
5.过滤:熔蜡阶段 3 级过滤;杀菌:紫外线杀菌;
6.保温箱制冷方式:风道循环冷却;托盘层数:≥15 层;
7.观察窗尺寸: ≥高 800x 宽 150mm;熔蜡空间:≥76L;蜡饼制作空间:≥
183L;
★8.熔蜡温度控制范围:室温 60-95℃(默认 75℃);
★9.蜡饼温度设置范围:室温 35℃-62℃(默认 52℃); 10.采用彩色电容触摸屏,中文液晶图文显示;
★11.全自动,一键制作蜡饼,可设置自动启动、熔蜡、过滤、自动放蜡和制作蜡饼,无需人工接管;
★12.高产量,可同时制作 5、10、15 个蜡饼;
13.制饼时间:一小时快速制作蜡饼,根据蜡饼厚度和环境温度自动调整制饼时间;
14.防护保密,设置相关权限,防止非操作人员随意进入操作;
15.进度提示,制作蜡饼状态进度设置;
16. 应急预案,突然断电再来电时自动记忆识别切换既定程序,确保临床蜡饼正常使用;
17.SUS304 不锈钢内丹及托盘,外壳喷塑便于清洗消毒;
18.设有 LED 节能照明系统;
19.有超温自动报警系统,紧急停止装置、漏电保护等多重安全保护。
20.每组托盘有单独的出蜡系统;
21.可设置每天自动开机时间;
22.循环泵外置过热及低温保护功能防止蜡液堵塞;
23.移动脚轮便于移动;调整脚方便调整箱体水平保证蜡饼厚度均匀;
24.有防止过热的报警装置;上置风机避免蜡液溢入;
25.控制系统及原装温度采集模块保证长寿命精准运行;
26.温控技术可以使保温箱内任意蜡盘几何中心的温差不超过±2℃,且任意蜡盘几何中心的温度波动不超过±1℃,保证蜡饼品质不会外硬内软以及出现雪花状况等情形发生;
27.有记忆功能,记忆上次制作参数;
28.内置≥15 条加热管道,并有超温和低温保护功能;
29.整个流程的所有时间可任意设置;整个流程中所有温度可任意修改;
30.消毒间隔和消毒时间自动完成;
31.断电后重新开机具有取消任意中间流程的功能;
32.无水化蜡技术保证蜡饼内无水分烫伤;
(57)按摩床
1.规格:≥1900×620×650mm;
2.优质冷轧钢管经机械手自动焊接成型,整体框架式设计,确保整个床架结实、牢固,运行平稳,管壁厚度≥1.2mm,表面采用自动化喷涂设备进行喷涂,涂层均匀,具有抗菌,抗酸碱、耐腐蚀、耐褪色等特性。床面材料为优质皮革,内衬为高密度海绵及防火板,床面与床架连接采用自攻螺钉连接,床面损坏时可单独更换床面;
3.床面设计有脸形圆孔,方便使用;
4.分离式床脚,床脚与床框连接采用 U 型槽和≥δ3.0 厚扁铁固定,整体强度牢固,床脚带脚垫保证平稳放置且不损坏地面。
1.交货(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及服务要求
1.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1.2 交货地点: 广元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2.验收(实质性要求)
2.1 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
2.2 货物在中标人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7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30 天,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10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3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4 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安装或质量验收报告。
2.5 其他未尽事宜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3.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
由广元市中心医院统一支付。双方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发票支付合同金额 60%,设备正常运行满半年付合同金额 30%,设备运行满质保期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10%余款。
4.质保期
4.1 质保期:2 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4.2 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并在采购合同内进行约定。2 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决定,如电话无法解决问题,中标人维修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 1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修理和更换零件,费用(包括材料)
由中标人承担。在质保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4.3 质保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维护,除材料费由采购人按照成本价支付外,其余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即保证终身免费上门维修维护。售后服务部门在接到电话后 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最迟在 3 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无偿提供应急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中标人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
4.4 提供的技术及配套要求: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相关资料。
5.安装调试
5.1 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 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5.2 中标人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人员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6.售后服务
6.1 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2 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国内不超过 7 天。
6.3 中标人在省内应有 24 小时电话维修服务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 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件库证明材料,企业执照,和服务人员资质证书。
6.4 中标人保证全年开机使用率≥95%(按全年 365 天计算),若≤95%则相应延长保修期。
6.5 终身零配件供应,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停产后备件至少供应 10 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及相关维修服务。
6.6 设备后期使用如需配套耗材的供应商必须独立报价(须提供及其中标合同或同级销售发票或平台挂网价等佐证资料),若配套耗材不能通用(专机使用)则必须承诺不指定或限制供应商销售。
7.其他要求
7.1 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以及与医院信息系统无缝连接以及配套附件等验收检测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等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2 投标产品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包括配套设备及零部件),并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
8.违约责任
8.1 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8.2 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
1.评标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审前应该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评审委员会成员回避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采购组织单位知晓后,应当要求其回避。 3.评审原则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x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
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xx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四、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评标程序
1.熟悉理解招标文件
1.1 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3 出现本条 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代表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审查只依据第四章、第五章,即作为资格性审查事项,除此外不得作无效投标处理。
3.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1 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6)本项目第六章除明确有实质性要求外其他内容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依据,不满足只作扣分处理。
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的装订、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 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6.推荐中标候选名单
6.1 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由此顺序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1)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
(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7.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唱标时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9.4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纠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应当组织 2 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六、评标细则及标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
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2.评标委员会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35% | 35 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2.价格扣除和加成按照本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规定执行,用扣除和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经济类评分因素 |
1.带“★”技术要求得分=[(“★”条款数-负偏离条数)/“★”条款数]×权重分值(注:“★”条款数:共计 61 条) 2.非带“★”技术要求得分=[(非“★”条款数-负偏离条数)/非“★”条款数]×权重分值(注:非“★”条款数:共计 487 条) (注:★条款数与非★条款数分值权重比为 2:8。权重分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带“★”的参数 | |||
应提供产品彩页 | ||||
或白皮书或检测 | ||||
报告或重要功能 | ||||
2 | 技术指标及配置要 求 47% | 47 分 | 截图等佐证材 料,如无佐证材 料的,不予认定。 (若招标文件中 | |
有明确要求的按 | ||||
要求提供证明材 | ||||
料) |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 2019 年以来包括所有核心产 品在内的业绩数量评定:每有一份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该项目核心产品: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终端、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表面肌电分析反馈仪;红外偏振光治疗;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 | 提供合同或中标 | |||
(成交)通知书 | ||||
3 | 履约保障能力 5% | 5 分 | 或安装验收报告复印件。 | |
共同类评分因素 | ||||
4 | 售后服务保 | 10 分 | 1.投标人完全满足本项目商务要求中的安装调试、 | 序号 1:提供服务 |
障能力 10% | 售后服务、其他要求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得 8 分;每有 一项不满足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2.在采购人要求质保期的基础上,承诺所有投标产品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方案。 序号 2:提供承诺函。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5 | 扶持少数民族不发达地 区 1% | 1 分 | 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 分。 注: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含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区县),民族乡。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共同类评分因素 |
6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 | 2 分 | 供应商所投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2 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2 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产品的得 0.2 分。本项共 2 分。注:1.可重复计分;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 3.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 有效期内的为准。 | 共同类评分因素 |
注:评分的分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本评分表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定所提供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七、废 标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2.对废标项目的处理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八、定标
1.定标原则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定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3.中标公告
3.1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3.2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见《招标文件》技术 参数表及《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项目验收并移交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
5.若验收、检测时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
换货物,相关费用及延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xxxx 年 x 月 xx 日完成 xxx、xxx、xxx 的安装,x 月 xx 日完成 xxx 的安装、xxx 设备的安装调试。乙方最迟应在 xxxx 年 x 月 xx 日前完成项目所有系统的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试运行。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组织初步验收,进入 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则试运行期自修复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试运行期结束后,申报省局,审批通过后 日内组织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业主方、承建方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检测报告、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方式
1.由广元市中心医院统一支付。双方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发票支付合同金额 60%,设备正常运行满半年付合同金额 30%,设备运行满质保期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10%余款。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免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
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6)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含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操作手册)等质量证明文件),否则视为违约。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 1 款中对响应时间和维修、更换时间的约定,
视作乙方未提供合格货物,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 2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十、附件:XXX 采购项目进度计划表(附后)。
甲方: (xx)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 址: | 地 |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电 话: | 年 月 日 |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