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十月“重点建设项目宣传,献礼二十大”。二十大召开前,宣传交通运输局十九大以来在交通运输基层设施建设、交通便民服务等方式取得的成绩和亮点,重点宣传乌鲁木齐西 山路西延(原S105线)改扩建项目主线通车事宜,营造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的浓厚氛
合同
编号: 11N01019826820226412
采购单位(甲方):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服务单位(乙方): 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集团)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集团)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集团)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其他广告服务 | - | - | 设计类型:其他,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其他 | 1 | 件 | 180000.0 0 | 180000.0 0 |
合同总价(元) | 180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壹拾捌万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协议总价款为180000元(拾捌万元整)。
本协议通过转账结算,甲方在该项目进行前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三、服务条款
(一)委托项目
乌鲁木齐广播电视中心对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全年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二)委托时间
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1、五月“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广播电台、公众号推送、现场直播等方式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落实疫情防控宣传,包括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交通工具、站点消杀等规范操作内容,倡导交通运输行业同心抗疫(该项内容贯穿5-12月)。“最美出租汽车司机评选宣传”。充分展现我市广大出租汽车司机风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开展2022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扩大推选活动影响力和知晓率。“民族团结教育月”。选树“民族团结一家亲”先进典型,宣传交通运输系统民族团结动人事迹,结合民族团结教育主题,5个“访惠聚”工作队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2、六月“安全生产月”。结合国家2022年安全月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年相关活动。“爱心送考”。组织出租汽车企业开展高考季“爱心送考”活动。
3、七月“七一建党节”。“七一”前夕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落实“三亮三学三比”争当先锋行动,激励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建功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党员亮明身份,开展简化流程、岗位示范、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措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落地。“打击无证营运专项行动”。通过直播现场、微信推送,营造打击无证营运高压态势,引导市民远离非法营运,营造良好客运市场秩序。
4、八月“重点项目建设”。着重宣传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西线)工程推进情况,包括总体项目介绍、大干场面及本项目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丝路交通杯”“永远跟党走 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 聚力强交通”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情况。“民生实事之“提升市民出行便捷 度”。持续推进民生实事之“提升市民出行便捷度”,包括线路优化、公交盲区覆盖、精品公交线路打造、“定制巴士”线路开通、便捷支付、公交服务提升等工作。
5、九月“公民道德宣传”。围绕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客运企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货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诚实守信、xx驾驶、安全行车,联合宣传部为全市道德模范办理免费乘坐公交车“好人卡”,充分体现交通运输行业对各级各类道德模范的尊崇、礼遇,激励人人争当道德模范的氛围。“绿色出行宣 传”。结合交通运输部2022年绿色出行宣传月主题,组织开展我市绿色出行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低碳绿色出行环保理念,倡导绿色出行,促进生态xx。
6、十月“重点建设项目宣传,献礼二十大”。二十大召开前,宣传交通运输局十九大以来在交通运输基层设施建设、交通便民服务等方式取得的成绩和亮点,重点宣传乌鲁木齐西山路西延(原S105线)改扩建项目主线通车事宜,营造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的浓厚氛
围。“二十大精神学习与贯彻”。二十大召开后,宣传交通运输局立足实际,巩固拓展党史学习
教育成果,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围绕“强国复兴有我”这一主题展现新时代交通人的新气象、新作为、新业绩。
7、十一月“消防安全宣传”。邀请消防支队分批次为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结合行业特点,针对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组织公交企业、危货运输企 业、出租车队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建设项目宣传”。重点宣传天山野生动物园至石人沟至葛家沟公路路面工程完工通车事宜,该项目是我市旅游公路路网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建成后将进一步缩短乌鲁木齐市主城区与达坂城区各旅游景点之间的交通距离,为市民旅游出行提供更多便利。
8、十二月“诚信交通月”。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十一进”活动的通知》(乌诚办发﹝2022﹞3号)要求,结合12月份全国交通安全日“弘扬诚信理念,建设信用交通”主题,开展诚信文化进交通场站活动,集中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知识和诚
信先进典型,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年度总结”,系统性对2022年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作进行总结报道,重点宣传工作亮点、成果展示等。
以上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宣传时间
(四)宣传方式
1、日常动态宣传。以自治区、市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为主阵地,充分借助媒体资源,着力强化信息报送,全面及时宣传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为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2、专题宣传报道。以公交畅达工程、行业规范治理等工作为重点,精心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认识交通运输、关心交通运输、支持交通运输、建设交通运输的良好氛围。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宣传内容进行预先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为乙方宣传活动提供相关宣传素材及必要的联络方式,并协调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宣传。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双方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本次活动项目的策划及宣传报道工作并对宣传报道质量负责。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出现重大纰漏影响宣传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
(七)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尚未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得到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泄露上述内容及信息,或将上述内容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路支行
账号: 账号: 0000008221121900001275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