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600283.SH
股票简称: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000000.XX
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xxxxxxxxxxxxx 0 x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〇二四年六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钱江水利”)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89 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题的回答 | 宋体(不加粗)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年 3 月末,简称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保持一致。
5.关于存货 99
6.关于财务性投资 113
7.关于其他 128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171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173
根据申报材料, 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75,180.75 万元(含本数),主要投向 7 个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2)xxx厂工程(一期)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暂未取得土地权证;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属于 PPP 项目;4)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5)2022 年开始,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的关联交易金额大幅增加。本次募投项目部分由华东院总承包或进行工程初步设计。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发行人现有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能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2)募投项目未取得土地权证的具体情况,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和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3)募投项目涉及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是否根据实施进度及时履行现阶段所需的政府审批程序,并请披露未来需履行的政府审批手续;(4)由控股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其他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借款,说明增资价格或借款的主要条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5)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结合新增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规模等情况说明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发行人律师就第(2)至(5)项,申报会计师就第(5)项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现有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能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一)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合理水平,符合行业惯例
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用水需求和污水处理需求因季节和温度等因素变化会产生较明显的波动。地方政府及供水企业为保障供水安全,需要综合考虑用水量波动的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及城市建设规划配套,供水项目产能利用率一般不宜超过 80%。而污水处理业务考虑到水量及进水水质的波动及城市建设规划配套,产能同样需要保留余量。
根据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其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 | 业务类型 | 产能利用率(%) |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中原环保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兴蓉环境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渤海股份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中山公用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顺控发展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首创环保 | 供水 | 65.52 | 65.39 | 64.83 |
武汉控股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国中水务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洪城环境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创业环保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重庆水务 | 供水 | 61.69 | 64.38 | 66.75 |
江南水务 | 供水 | 65.20 | 66.70 | 70.60 |
绿城水务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联合水务 | 供水 | 未披露 | 71.09 | 74.10 |
海天股份 | 供水 | 70.45 | 58.95 | 67.14 |
海峡环保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祥龙电业 | 供水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平均值 | 供水 | 65.72 | 65.30 | 68.68 |
公司 | 供水 | 70.55 | 71.37 | 79.26 |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
注 2:可比公司均未披露 2023 年 1-3 月产能利用率数据;
注 3:联合水务仅披露 2022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其 2022 年度产能利用率采用 2022
年 1-6 月数据代替。
对于供水业务,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9.26%、71.37%
及 70.55%,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根据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其污水处理业务产能利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 | 业务类型 | 产能利用率(%) |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中原环保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兴蓉环境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渤海股份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中山公用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顺控发展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首创环保 | 污水处理 | 83.49 | 83.01 | 84.74 |
武汉控股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国中水务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洪城环境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创业环保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重庆水务 | 污水处理 | 92.06 | 86.35 | 93.79 |
江南水务 | 污水处理 | 62.58 | 57.54 | 61.57 |
绿城水务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联合水务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67.44 | 73.59 |
海天股份 | 污水处理 | 76.91 | 74.55 | 77.12 |
海峡环保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祥龙电业 | 污水处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平均值 | 污水处理 | 78.76 | 73.78 | 78.16 |
公司 | 污水处理 | 71.90 | 76.36 | 71.42 |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
注 2:可比公司均未披露 2023 年 1-3 月产能利用率数据;
注 3:联合水务仅披露 2022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其 2022 年度产能利用率采用 2022
年 1-6 月数据代替。
对于污水处理业务,公司 2022 年度的产能利用率为 76.36%,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1.42%及 71.90%,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当年存在部分新投产项目,该类项目系年中或
年末才开始实际运营,实际处理量计算未达到一整年。
整体而言,公司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污水处理业务产能利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二)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考虑到供水及污水处理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从目前城市供排水业务来看,特定水务项目只能在其供水管网或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较难做到跨区域开展业务,因此各项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等需要聚焦具体区域,具体如下:
1、xxx厂工程(一期)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丽水市中心城区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供排水下属天宁水厂和水阁水厂两座水厂供水。天宁水厂于 2002 年建成,供水水源来自黄村水库,现状供水规
模 10 万吨/日;水阁水厂 2007 年建成,供水水源来自玉溪水库,现状供水规模
10 万吨/日。
天宁水厂水源为黄村水库,库容较小,不具备扩容条件。随着城市用水量不断增长,天宁水厂供水量不能满足供水要求,2011 年起连续 10 年超设计供水能力运行,其中 2018 年最高日供水量已达到 13.92 万m3,属于长期超负荷运行状态。
水阁水厂水源为玉溪水库,随着水阁、南城等片区的大规模开发建设,玉溪引水渠道所经过的地形地貌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南城范围引水渠道上方已开发建设为工业用地,也存在对引水水质的安全隐患。同时,黄村水库、玉溪水库两个水源不能互为备用,水阁水厂由于地势较低,在现有管网敷设条件下无法加压供水至北城,无法减轻天宁水厂运行负荷。
最近三年,丽水供排水在丽水市中心城区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时间 | 业务类型 | 产能(万吨/日) | 供水量(万吨) | 产能利用率 |
2023 年 | 供水 | 20 | 6,941 | 95.08% |
时间 | 业务类型 | 产能(万吨/日) | 供水量(万吨) | 产能利用率 |
2022 年 | 供水 | 20 | 6,726 | 92.14% |
2021 年 | 供水 | 20 | 6,149 | 84.23% |
供水设施作为公用事业,为保障供水安全,需要综合考虑用水量波动的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及城市建设规划配套,产能利用率一般不宜超过 80%。丽水市中心城区现有水厂产能利用率逐年提高,2023 年超过 95%,已无法满足城市用水的正常需求。
(2)市场需求情况
依据《丽水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预计丽水市 2025 年城市需水量 32.5万吨/日,2030 年城市需水量 40 万吨/日;2025 年城市供水由xxx厂、天宁水厂、水阁水厂联合供水,2030 年城市供水由xxx厂、天宁水厂联合供水(水阁水厂调整为备用)。
为满足丽水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水需求,提高丽水市中心城区的供水安全,丽水市已着手建设滩坑引水工程(省重点工程、市重大民生工程),引水规模 42 万吨/日,包含市政原水供水及南城水系生态补水。而xxx厂系滩坑引水工程的重要配套工程。
综合丽水市城市实际供水需求的迫切性、给水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滩坑引水工程建设情况,丽水市政府要求丽水供排水投资建设xxx厂。
(3)市场竞争情况
2008 年 7 月,公司与丽水市人民政府签署《丽水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丽水市人民政府同意丽水供排水为丽水市居民生活和工业提供优质的供水、污水处理服务,根据丽水市发展所需要的新的水处理设施(包括制水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扩建及新建)的投资建设由丽水供排水负责。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丽水市中心城区现有水厂和拟建水厂均由丽水供排水负责,丽水供排水在其经营区域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xxx厂工程(一期)项目为自来水厂新建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供
排水投资建设,设计产能为 20 万吨/日。
自来水为日常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丽水供排水在丽水市中心城区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同时,随着丽水市中心城区供水需求持续增加,根据《丽水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预计丽水市 2025 年城市需水量 32.5 万吨/日;现有水厂天宁水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水阁水厂因地势、选址等原因未来将转入备用,已有产能将无法满足供水需求。丽水市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如不先行建设,将会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建设规模方面,xxx厂工程(一期)拟建设 20 万吨/日,远期 2030 年供
水规模 30 万吨/日。一期建设 20 吨的合理性在于:如果仅建设 10 万吨/日规模,
与现有天宁水厂、水阁水厂 20 万吨/日产能合计无法满足 2025 年规划预计城市
需水量 32.5 万吨,现状水厂、水源水库、原水管线等的大修检修需求也无法满
足;建设 20 万吨/日规模在满足日预计需水量 32.5 万吨时,对应的产能利用率在 80%左右,处于合理健康的区间,有利于尽快发挥滩坑引水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有利于满足现状水厂、水源水库、原水管线等的大修检修需求。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岱山县位于舟山群岛新区中部,是全国 12 个海岛县之一。公司间接控股子
公司岱山自来水运营的小高亭水厂,设计规模为 5 万吨/日,是岱山本岛地区目
前唯一的供水厂,设计规模为 5 万吨/日。最近三年,岱山自来水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时间 | 业务类型 | 产能(万吨/日) | 供水量(万吨) | 产能利用率 |
2023 年 | 供水 | 5 | 1,975 | 108.22% |
2022 年 | 供水 | 5 | 1,911 | 104.71% |
2021 年 | 供水 | 5 | 1,954 | 107.07% |
小高亭水厂作为岱山本岛唯一的供水厂,最近三年产能利用率均大于 100%,日常供水已经严重超负荷运营,亟需进行产能扩张。
(2)市场需求情况
岱山县中心城区包括岱山岛及江南山岛的陆域范围。根据《岱山县域总体规划
(2017-2035 年)概述》及《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5 年岱山岛总需水量预计达 8.94 万吨/日,2035 年岱山岛总需水量预计达 12.6 万吨/日。
岱山本岛地区目前由小高亭水厂单一供水,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 5 万吨/日,该水厂除了向岱山本岛区域供水外,同时承担着长涂岛和鱼山岛的输水任务。小高亭水厂最近三年产能利用率均大于 100%,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同时,小高亭水厂位于岱山岛南部,岱山岛北部没有水厂导致高峰时期北部地区供水存在低压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此外,若小高亭水厂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在短时间无法修复的情况下,本岛将处于停水或减压供水状态,供水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
(3)市场竞争情况
2008 年 12 月,舟山市自来水与岱山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收购岱山县自来水公司供水部分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协议》,岱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岱山自来水(钱江水利控股子公司舟山自来水全额出资)享有在岱山县行政区域内的供水服务经营优先,在岱山自来水供水区域范围内,岱山县人民政府不再建设新的经营性供水设施。
岱山本岛在 2015 年小高亭深度水处理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建成通水后,由岱山自来水运营的小高亭水厂单一供水,水厂除了向本岛区域供水外,同时承担着长涂岛和鱼山岛的输水任务。岱山自来水在岱山本岛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为自来水厂新建项目,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岱山自来水投资建设,按照 4 万吨/日建设,2035 年远期按照 10 万吨/日预留扩建。
自来水为日常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岱山自来水在岱山区域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同时,岱山岛近年来用水增速较快,目前唯一的小高亭水厂已超负荷供水
(2025 年岱山岛总需水量预计达 8.94 万吨/日,现有产能 5 万吨/日),且水厂位置无法完全满足北部地区的供水需求,高峰时期供水压力和安全隐患较大。建设岱北水厂能够缓解岱山本岛供水压力,满足岱山本岛未来供水需求,并进一步提高岱山本岛地区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也能够促进岱山工业园区发展。
因此,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兰溪市位于浙江省中西部,兰溪市供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水务负责,现有城市供水厂 2 座(钱塘垅水厂、新芝堰水厂)和工业水厂 1 座。兰溪市现状城市供水水厂和乡镇集中式供水水厂基本都是以本地水质较好的水库水为原水,而工业水厂是以过境的兰江水为原水;随着兰溪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区域用水量不断增加,优质的水库原水资源不足问题突显。为更合理分配优质水资源,兰溪市将优质水库水优先作为居民饮用水的原水,把水质稍差的兰江水作为工业用水,最终目的是把对水质要求较低的大工业用户从城市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中分离出来。
按照“优水优用”理念,兰溪市 2018 年 1 月实施完成工业水厂一期工程(登
胜水厂),现状规模 3 万吨/日。最近三年,登胜水厂供水业务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时间 | 业务类型 | 产能(万吨/日) | 供水量(万吨) | 产能利用率 |
2023 年 | 供水 | 3 | 1,041 | 95.06% |
2022 年 | 供水 | 3 | 864 | 78.87% |
2021 年 | 供水 | 3 | 562 | 51.30% |
2023 年度项目产能利用率已经接近 100%,日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难以满足区域工业用水快速增长的服务需求。
(2)市场需求情况
根据《兰溪市工业水厂管网延伸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兰溪市工业区预计 2025 年工业需水量将达到 7.9 万吨/日。而工业水厂现状一期建设规模为 3 万吨/日,日常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难以满足区域工业用水快速增长的服务需求。
(3)市场竞争情况
2010 年 1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兰溪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兰溪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兰溪市人民政府同意兰溪水务(由钱江水利控股)享有在现状和
今后拓展的供水区域内的供水、污水处理服务经许可的经营权。
2019 年 2 月,钱江水利与兰溪市人民政府签订《兰溪市水务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兰溪水务参与工业水厂未来的改扩建,不断扩大分质供水范围,为百姓置换出优质水资源,充分保障兰溪市的供水和水环境安全。
登胜水厂为兰溪市唯一的工业供水水厂,作为兰溪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排他性。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水务投资建设,设计产能为 5 万吨/日。
近年来兰溪市工业发展势头强劲,新工业企业的落户、现状工业企业的扩产均促进工业用水量逐年增长。根据《兰溪市工业水厂管网延伸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兰溪市工业区预计 2025 年工业需水量将达到 7.9 万吨/日。而工业
水厂现状一期建设规模为 3 万吨/日,日常现状平均供水量为 3.1 万吨/日,日常
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考虑产销差及供水日变化等因素,在现有 3 万吨/日基础
上增加 5 万吨/日产能,具备合理性。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4、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目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地区唯一的污水处理厂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水务运营,设计规模为 4 万吨/日。最近三年,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时间 | 业务类型 | 产能(万吨/日) | 污水处理量(万吨) | 产能利用率 |
2023 年 | 污水处理 | 4 | 1,402 | 96.06% |
2022 年 | 污水处理 | 4 | 1,246 | 85.33% |
2021 年 | 污水处理 | 4 | 1,313 | 89.96% |
福建水务运营的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作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唯一的污水处理厂,最近三年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已接近满负荷运行状态,
污水处理能力亟需提升。
(2)市场需求情况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位于福清市江阴半岛南端,总面积为 168.95 平方公里。根据《福州江阴港城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将打造成国内重要的化工新材料专区。预期 2025 年片区内总污水量将达到 9.14 万吨/日。
(3)市场竞争情况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钱水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新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工业区污水、福清出口加工区污水以及xx的江阴、新厝两镇部分村庄生活污水,并短期内负责东部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东部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因此,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内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在该区域内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域市场竞争优势。
(4)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根据《福州江阴港城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将打造成国内重要的化工新材料专区。预期 2025 年片区内总污水量将达到 9.14 万吨/日。
目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4 万吨/日,现状进厂水量高
峰期可达到 4.61 万吨/日,随着新企业的入驻和现有园区企业的扩建,新建项目
投产后将同步带来污水处理量的增加,现状 4 万吨/日处理规模无法满足污水处理需求。因此规划建设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 4 万吨/日,完善经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5、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常山华侨城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域南部,区域面积 113 平方公里。辖区内之前
已建设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1 万吨/日),主要处理常山华侨城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和水产品加工企业污水。由于园区内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一起混同由 1 期存量项目处理,进水水质超标导致设备损坏严重,较难发挥其效用,且污水处理量接近满负荷。
(2)市场需求情况
根据《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 2030 年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 0.8 万吨/日,工业废水处理规模
为 2 万吨/日。因此,项目规划 1 期规模为 1 万吨/日(已建成),主要处理生活
污水;新规划 2 期项目规模为 2 万吨/日,主要处理工业污水。
(3)市场竞争情况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与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签订《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针对项目设施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
漳州常山华侨城经济开发区仅有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一个污水处理厂,由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根据特许经营权相关条款具有独家性及排他性。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包括受让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 1 期(1 万吨/日)存量资产并实施技改工程,使其污水处理能力恢复,同时新建 2 期项目(2 万吨/日),以应对园区内企业发展及迁入带来的污水量排放的增加,实现工业废水的单独处理,提升常山华侨城园区的污水处理能力。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6、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目前永康市中心城区(除芝英外)规划有 1 座污水处理厂,为永康城市污水厂,由公司子公司永康水务运营。永康市污水处理厂历经一、二、三、四期建成,
每期规模均为 4 万吨/日,合计污水处理规模 16 万吨/日。最近三年,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时间 | 业务类型 | 产能(万吨/日) | 污水处理量(万吨) | 产能利用率 |
2023 年 | 污水处理 | 16 | 5,660 | 96.92% |
2022 年 | 污水处理 | 16 | 5,264 | 90.14% |
2021 年 | 污水处理 | 12 | 4,442 | 101.42% |
注:永康市污水处理厂 2021 年度仅建成 1-3 期,因此产能为 12 万吨/日。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产能利用率已经趋于饱和,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难以满足永康市中心城区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亟需进行产能扩张。
(2)市场需求情况
永康市位于浙江省中部,土地总面积 1,049 平方千米。根据《永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永康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2 年),预计永康市中心城区(除芝英外)2025 年近期日均污水量为 18.21 万吨/日,远期 2035 年日均污水量为 27.16 万吨/日。考虑一定的污水处理余量,以及流域上下
游污水韧性系统建设需要,确定中心城区(除芝英外)污水处理能力 2025 年近
期需求为 20 万吨/日,2035 年远期需求为 30 万吨/日。
(3)市场竞争情况
2006 年 7 月 31 日,永康市国资委与公司签署《浙江省永康市水务项目合作协议》,同意双方由各自指定的所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新的水务公司即永康水务,永康水务将拥有和经营永康市水务项目资产,享有在现状和今后拓展的供水区域内的供水、污水处理服务经许可的专营权。目前,永康市中心城区仅有永康水务运营的永康城市污水厂一家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扩建前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至四期合计污水处理规模为 16 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五
期)工程项目设计规模 4 万吨/日,项目建成后永康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
将达到 20 万吨/日,能够满足永康中心城区(除芝英外)污水处理能力 2025 年近期需求(20 万吨/日)。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1)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平湖市独山港区位于浙江省平湖市东南沿海,总规划面积 6,986.65 公顷,是平湖市的主要工业集中区。平湖市属于水质型缺水城市,优质饮用水资源有限,为实现优水优用,平湖市于 2010 年启动了独山港区工业水厂项目建设,由其供
应辖区内的工业生产、市政绿化及消防用水。至 2020 年独山港区工业水厂已完
成一、二期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设计供水规模 9.9 万吨/日。最近三年,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供水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数据如下:
时间 | 业务类型 | 产能(万吨/日) | 供水量(万吨) | 产能利用率 |
2023 年 | 供水 | 9.9 | 2,849 | 78.84% |
2022 年 | 供水 | 9.9 | 2,770 | 76.66% |
2021 年 | 供水 | 9.9 | 2,773 | 76.74% |
供水设施设计产能需考虑用水量日变化系数以满足最高日用水量。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一期及二期项目日变化系数要求不低于 1.30,稳定运行后平均日用水量为设计规模的 76.92%。项目产能利用率已超过水厂设计时考虑的用水量日变化系数,整体保持较高负荷状态运行。
(2)市场需求情况
近年来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发展势头强劲,工业用水量逐年增长。近期浙江独山能源、浙江卫星石化等主要用水企业分别提出了未来工业用水计划,预计 2025 年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供水规模将达到 14.9 万吨/日,2030 年扩建规模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一步确定。
(3)市场竞争情况
2015 年 7 月 3 日,平湖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平湖市水务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共同出资组建新的水务公司即平湖水务。平湖市人民政府同意平湖水务在独山港区现有和今后允许拓展的供水区域内享有经许可的工业供水专营权,并且保证原水供应。目前,平湖市独山港区仅有平湖水务运营的平
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一家工业水厂,不存在其他竞争对手。
(4)水厂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近年来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发展势头强劲,工业用水量逐年增长。预计 2025
年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供水规模将达到 14.9 万吨/日,现有设计供水规模 9.9 万吨/日无法满足需求,因此规划建设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项目设计规模为 5 万吨/日。
综上,项目市场需求明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较为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合理水平,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二、募投项目未取得土地权证的具体情况,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和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xxx厂工程(一期)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暂未取得土地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xxx厂工程(一期)项目
根据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31151202100006 号):xxx厂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2104-331100-04-01-861885)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项目位于丽水市南城山根老村西侧,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拟用地面积为 79,083 平方米(其中一期
用地面积 54,714 平方米)。
2022 年 3 月 15 日,本项目取得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3311012022A21206 号),根据上述文件,xxx厂工程
(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为丽水市南明山街道山根沙旺村西北侧,项目拟新增用地 54,714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正在该土地上进行建设,待该等工程建设完毕后将一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等权属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等供水设施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城市基础设施,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331151202200012 号),上述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综上,xxx厂工程(一期)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低。
(二)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位于现有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用地红线内。该污水处理厂系钱江水利收购取得,收购时污水处理厂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未办理权属证书系政府原因,不影响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2006 年 7 月 31 日,永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永康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署《永康市水务项目合作协议》,永康市人民政府承诺确保永康水务以协议出让的形式取得污水厂厂区土地的使用权。
2013 年 12 月 17 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确认函》,确认永康市人民政府将协调各有关部门尽快办理永康水务污水处理厂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的同时,协助永康水务办理地上建筑物的权属证书;确认在《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期限内,如因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事宜发生任何纠纷、争议,由永康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确保永康水务正常运营。
2015 年 12 月 14 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等有关问题的确认函》,基于污水处理厂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办理过户到永康水务名下的现实情况,确认永康水务可以在《永康市水务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水务合作经营范围内继续使用现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如因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发生任何纠纷、争议,由永康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处理;如因该原因造成永康水务无法正常使用有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或导致其他问题产生,
永康人民政府将负责予以协调,确保永康水务正常运营;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
《永康市水务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内相应水厂和污水厂搬迁,永康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相关用地和政策处理,并给与适当补偿,确保永康水务正常运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建设。根据 2024 年 1 月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谈纪要,“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自设立并承接承继南山水厂及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水务项目资产至今,南山水厂、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未因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发生过纠纷或争议。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合作协议》继续占有、使用、建设该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未因该等事项受过政府部门的处罚。南山水厂、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多次扩建。”
综上,因政府方面原因,永康水务尚未取得污水处理厂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但根据永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钱江水利签署的协议、永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函、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谈纪要,上述土地不影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等供水设施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城市基础设施,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02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永土国建地证字[2002]068 号)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浙土字(2002)B2016号金土字(2002)供 153 号永土字(2002)B1-511 号),项目土地位于西城街道办事处章店村,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批准面积 120,347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污水处理项目。
根据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建字第 330784202360035 号),上述建设工程占地面积 4,062.40 平方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综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
及城市规划,上述土地不影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
三、募投项目涉及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是否根据实施进度及时履行现阶段所需的政府审批程序,并请披露未来需履行的政府审批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适用 PPP模式,但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2021〕1 号)要求,需参考 PPP 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回复问题 7.1 之“五、报告期内公司开展 PPP 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账务核算及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之“(二) 关于上述项目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判断”。
对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政府方在其招标文件或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会对该项目采取何种运行模式做出明确约定,一般包括 PPP、BOT、TOT、ROT等模式,公司以政府方在招标文件或特许经营协议中相关规定作为依据选择对应的运行模式。
根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协议,该项目采用 BOT 模式,未适用 PPP 模式,未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进行管理。2024 年 5 月 27 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出具证明,确认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属于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6 部委 2015 年第 25号令)界定的特许经营项目,不属于《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2014]2724 号)界定的 PPP 项目。
根据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该项目采用 TOT+ROT 模式,未适用 PPP 模式,未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进行管理。2024 年 5 月 30 日,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属于 PPP 项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项目已取得的政府审批程序如下:
项目名称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 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 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政府审批/备案程序 | 发改委批复 | 《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融发改审批 [2021]625 号) |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审[2022]9 号) |
环评批复 | 《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榕融环评[2023]50 号) | 《关于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漳常环审书[2023]1 号) | |
土地规划及建设 | 《不动产权证书》(闽(2020)福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6879 号)、《不动产权证书》(闽(2023)福清市不动 产权第 0038996 号) | 《不动产权证书》(漳常国用(2013)第 00049 号)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50181202300193 号(建筑类))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50622202300063 号)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501812023070702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50694202308310202)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项目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后续尚需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手续。
四、由控股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其他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借款,说明增资价格或借款的主要条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一)xxx厂工程(一期)项目
xxx厂工程(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供排水,公司持股比例为 70.00%。公司已履行对丽水供排水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丽水供排水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岱山自来水,公司控股比例为 78.01%。公司已履行对岱山自来水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岱山自来水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水务,公司控股比例为 85.00%。公司已履行对兰溪水务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兰溪水
务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钱水,公司控股比例为 95.90%。公司已履行对福州钱水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福州钱水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钱水,公司控股比例为 99.96%。公司已履行对漳州钱水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漳州钱水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康水务,公司控股比例为 51.00%。公司已履行对永康水务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永康水务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水务,公司控股比例为 70.00%。公司已履行对平湖水务的资本金出资义务,后续拟通过向平湖水务提供借款方式实施项目,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
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结合新增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规模等情况说明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华东院的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 00 x |
法定代表人 | 时雷鸣 |
注册资本 | 257,463.2376 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1993-07-17 |
经营范围 | 工程项目总承包,国内外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检验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海洋工程勘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程施工,境外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部门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人员,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大中型水电水利项目规划勘测设计及施工业务 |
华东院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旗下中国最早成立的勘测设计院之一,为国家大型综合性甲级勘测设计研究单位,业务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城乡建设、生态与环境等领域,在自来水厂、污水厂等项目建设上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及技术优势,且与上市公司所在地均在浙江,双方拥有较强的业务协同优势及地域协同优势。双方在自来水厂及污水厂的项目建设上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行业惯例,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经营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1、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1)报告期内向华东院关联采购的交易内容及采购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采购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 |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华东院 | 工程安装 | 2,143.75 | 29,535.61 | 9,869.78 | 12,181.64 |
注:2023 年 3 月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由此电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判定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上述事实发生的过去 12 个月内,华东院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在 2022 年度将华东院认定为关联方,但
在 2021 年度不认定其为关联方,故 2021 年度公司向华东院的采购不认定为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水务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及设计、咨询服务,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 | 合同签署日期 | 采购内容 | 采购方式 | 合同金额 (万元) | 设计规 模(万吨/日) | 单位产能 造价(元/吨/日) |
1 | 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四 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 2020 年 4 月 | EPC 工程 总承包 | 公开 招标 | 18,443.89 | 3.00 | 6,147.96 |
2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 项目(一期) | 2022 年 9 月 | EPC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6,503.08 | 4.00 | 6,625.77 |
3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初步 设计 | 2022 年 11 月 | 工程设计 | 公开 招标 | 170.20 | / | / |
4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 三期工程初步设计 | 2022 年 11 月 | 工程设计 | 公开 招标 | 113.50 | / | / |
5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 营项目 | 2023 年 4 月 | EPC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15,700.37 | 3.00 | 5,233.46 |
6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2023 年 7 月 | EPC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14,363.73 | 5.00 | 2,872.75 |
7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 建(五期)工程项目 | 2023 年 9 月 | EPC 工程 总承包 | 公开 招标 | 26,323.63 | 4.00 | 6,580.91 |
8 | 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 设工程咨询项目 | 2023 年 11 月 | 工程咨询 | 询价 采购 | 28.00 | / | / |
注:单位产能造价=合同金额/设计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采购的交易方式包括公开招标、询价采购,其中,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的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以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必须履行招标程序的项目,因此公司采用了询价采购的方式确认供应商;其余七项公司均采用了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公司与华东院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开招标
公司向华东院采购的所有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及合同单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服务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其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系公司牵头与华东院在内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公开投标,并在中标后按照投标前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向华东院等单位采购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上述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标过程均由政府单位组织,整体过程透明、公开,且均在公司公告中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12)等。
除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外,由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的参与单位及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 | 参标单位 | 最终报价 (万元) | 华东院中标价格与其他单位平均报 价差异率 |
1 | 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 工程 | 华东院 | 18,443.89 | 0.30%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8,647.47 | |||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18,628.0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8,681.17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7,785.84 |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201.81 | |||
2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初步设计 | 华东院 | 170.20 | 0.31% |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169.66 |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69.70 | |||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69.68 | |||
华瀚设计顾问(苏州)有限公司 | 169.65 | |||
3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初步设计 | 华东院 | 113.50 | 0.45% |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14.50 |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5.80 | |||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114.72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参标单位 | 最终报价 (万元) | 华东院中标价格与其他单位平均报 价差异率 |
浙江xx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13.00 | |||
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4.98 | |||
华翰设计顾问(苏州)有限公司 | 114.95 | |||
4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 包项目 | 华东院 | 14,363.73 | 0.34% |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14,299.61 | |||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4,331.90 | |||
5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五期)工程项目 | 华东院 | 26,323.63 | 0.31% |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6,200.00 | |||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6,346.41 |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6,177.52 |
注:华东院中标价格与其他单位报价差异率=(华东院最终报价-其他投标单位平均最终报价)/华东院最终报价
上述公开招标项目中,华东院中标价格与其他单位平均最终报价差异率在 0.30%-0.45%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采购价格公允。在工程类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报价方案并非唯一决定因素,公司会综合考虑施工建设单位的报价方案、项目经验、资信条件、技术方案、施工组织管理、付款方式等方面,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在参与单位报价差异较小的情况下,考虑到华东院在水厂工程建设方面丰富的施工经验及深耕浙江区域的经营优势,华东院在上述项目中未以最低价报价中标具有合理性。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向华东院采购的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供水厂及污水处理厂两种类型,其具体设计规模、工程费用及单位产能造价与近年来同行业相似项目的比较情况如下:
① 供水厂对比
序号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EPC 合同金额 /工程费用 (万元) | 设计规模 (万吨/日) | 单位产能造价 (元/吨/日) |
1 | 重庆水务 |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 26,218.70 | 20.00 | 1,310.94 |
2 | 绿城水务 | 南宁市xxx厂三期工程 | 26,002.00 | 20.00 | 1,300.10 |
3 | 城发环境 | 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 工程建设项目 | 51,123.52 | 20.00 | 2,556.18 |
序号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EPC 合同金额 /工程费用 (万元) | 设计规模 (万吨/日) | 单位产能造价 (元/吨/日) |
4 | 深水海纳 | 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 工程项目 | 17,350.54 | 8.00 | 2,168.82 |
平均值 | 1,834.01 | ||||
1 | 钱江水利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 14,363.73 | 5.00 | 2,872.75 |
注: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对应项目的工程施工形式及签署的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如有),此处采用各公司公开披露的项目工程费用进行替代。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单位产能造价高于同行业相似项目平均值,主要系:(1)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除新建水厂外,还包括一期工程的局部升级改造;(2)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新建水厂部分除常规水厂设施建设外还包括了水务运营调度中心及安装公司仓储用房的建设,此部分估算造价合计为 4,400.40 万元,在扣除此部分工程建设费用后,预计兰溪市登胜水厂的单位产能
造价为 1,992.67 万元/吨/日。因此,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的单位产能造价较高具有合理性。
② 污水厂对比
序号 | 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EPC 合同金额 /工程费用 (万元) | 设计规模 (万吨/日) | 单位产能造价 (元/吨/日) |
1 | 创业环保 | 安徽阜阳界首xx区田营科技 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15,764.85 | 2.50 | 6,305.94 |
2 | 洪城环境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工程 | 35,389.59 | 6.00 | 5,898.27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及扩容工程 | 8,070.71 | 1.50 | 5,380.47 | ||
3 | 联合水务 |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 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16,836.36 | 2.20 | 7,652.89 |
平均值 | 6,309.39 | ||||
11 | 钱江水利 | 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四期扩 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 18,443.89 | 3.00 | 6,147.96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 (五期)工程项目 | 26,323.63 | 4.00 | 6,580.91 |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 | 26,503.08 | 4.00 | 6,625.77 |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 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15,700.37 | 3.00 | 5,233.46 |
注: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对应项目的工程施工形式及签署的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如有),此处采用各公司公开披露的项目工程费用进行替代。
如上表所示,向华东院采购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涉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与
同行业相似项目单位产能造价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2)询价采购
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的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以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必须履行招标程序的项目,公司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确认供应商,并向包括华东院在内的三家供应商发送了邀请询价函。本次询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项目 | 参标单位 | 最终报价 (万元) |
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 华东院 | 28.00 |
中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8.60 | |
中科瑞成设计有限公司 | 28.80 |
在供应商均满足准入要求的前提下,询价采购通常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最终中标单位,因此,华东院以 28.00 万元的最低报价成功中标,具有合理性且采购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向华东院进行关联采购具有合理性,且关联采购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2、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销售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交易内容 | 销售金额 |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华东院 | 材料销售及工 程安装 | - | 4,780.61 | 3,935.41 | - |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东院销售的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及技术服务及工程安装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签署 日期 | 销售内容 | 合同金额(含 税,万元) | 销售 毛利率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 |||||
1 | 中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非标类 (高密度沉淀池)、磁悬浮鼓风机、 芬顿系统、脱水系统、生物除臭、 | 2023 年 3 月 | 污水处理设备及技术服务 | 3,350.00 | 20.90% |
化验室及机修间成套设备供货与 |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签署 日期 | 销售内容 | 合同金额(含 税,万元) | 销售 毛利率 |
技术服务合同 | |||||
2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水泵类、潜水搅拌器、潜水推流器、高效浅层气浮、转盘式微过滤器、磁悬浮鼓风机、加药系统、脱水机房成套系统、化验室机修及称重成套设备 供货与技术服务合同 | 2023 年 8 月 | 污水处理设备及技术服务 | 3,050.00 | 32.40% |
3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 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 2020 年 1 月 | 工程安装服务 | 4,795.65 | 4.37% |
报告期内,华东院为执行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向公司采购成套的污水处理设备及技术服务。报告期各期,公司材料和设备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 34.30%、40.12%、20.70%和 56.30%,毛利率区间为 20.70%-56.30%。公司在报告期各期的材料和设备销售产品差异较大,导致报告期内材料和设备销售业务的毛利率区间较大,且不存在向非关联方销售类似产品的可比项目。总体上,公司向华东院销售污水处理设备及技术服务的销售毛利率处于报告期内公司材料和设备销售毛利率区间内,销售价格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钱水建设作为分包商在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中为华东院提供工程安装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配水井、反应沉淀清水池(含三期桩基)、滤池(含三期桩基)等土建类的基础工作,因此项目毛利率偏低(项目毛利率为 4.37%)。钱水建设同期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以土建工作为主的可比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名称 | 合同对手方 | 合同签 署日期 | 销售内容 | 合同金额(含 税,万元) | 销售毛 利率 |
1 | 都市区西部联网供水工 程兰溪段 | 兰溪市丰源原水 有限责任公司 | 2019 年 12 月 | 工程安装 服务 | 2,177.03 | 9.92% |
2 | 金华婺城区2020 年农饮水达标提标Ⅸ标段工程 | 婺城区水务局、婺 城区沙畈乡人民政府 | 2020 年 8 月 | 工程安装服务 | 2,428.68 | 4.28% |
3 | 檀香新村燃气管道路面 修复等零星附属工程 | 舟山市xx燃气 有限公司 | 2021 年 12 月 | 工程安装 服务 | 38.75 | 2.52% |
上述钱水建设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的以土建工作为主的工程安装服务的可比项目毛利率区间为 2.52%-9.92%。因此,钱水建设向华东院提供平湖市独山港
区工业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工程安装服务毛利率处于正常区间,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三)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结合新增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规模等情况说明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可分为工程建设与项目建成后投产运营两个阶段,其中工程建设阶段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投产后运营阶段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具体如下:
(1)工程建设阶段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募投项目建设向华东院采购了工程总承包、工程初步设计等建筑服务。华东院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勘测设计院之一,为国家大型综合性甲级勘测设计研究单位,业务范围包括水电与新能源、城乡建设、生态与环境等领域。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xxx厂工程(一期)项目、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及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除xxx厂工程(一期)项目及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以外,其他 5 个募投项目均因项目建设与华东院产生了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 | 合同签署时间 | 因募投项目建设与华东院产生的关联 采购金额 |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1 | 兰溪市登胜水厂 工程项目 | 工程总 承包 | 公开招标 | 2023 年 8 月 | - | 835.36 | - | - |
2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 营项目(一期) |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022 年 9 月 | - | 14,942.05 | 8,118.90 | - |
3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 经营项目 |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023 年 4 月 | 697.37 | 13,422.90 | - | - |
4 | 永康市城市污水 处理厂(五期)工 | 工程总 承包 | 公开招标 | 2023 年 9 月 | 1,446.38 | 313.88 | -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 | 合同签署时间 | 因募投项目建设与华东院产生的关联 采购金额 |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程项目 | ||||||||
5 | 平湖市独山港区 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 工程初步设计 | 公开招标 | 2022 年 11 月 | - | 21.42 | - | - |
合计 | - | - | - | 2,143.75 | 29,535.61 | 8,118.90 | - |
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系公司牵头与华东院在内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公开投标,并在中标后按照投标前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向华东院等单位采购的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
上述交易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且签署了正式合同,交易价格公允,不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尚未开工建设,预计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工程的总承包商。公司在后续相关工程服务采购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交易对象及交易价格,若华东院或其他关联方在后续招投标过程中中标,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2)投产后运营阶段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均投向供水厂或污水厂建设,在建设完成后,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复合碳源等净水材料,相关原材料计划自行供应或从无关联第三方进行采购,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3)相关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募投项目关联采购金额 | 2,143.75 | 29,535.61 | 8,118.90 | - |
营业成本 | 27,926.48 | 151,586.31 | 113,252.77 | 92,332.96 |
占比 | 7.68% | 19.48% | 7.17% | - |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0 万元、8,118.90 万元、
29,535.61 万元和2,143.75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7.17%、19.48%和 7.68%。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占 2023 年度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各募投项目主要于 2022 年下半年及 2023 年度陆续开工,在同期其他在建工程陆续完工的情况下,2023 年度确认的工程总承包服务采购金额较大,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构建长期资产而采购的工程服务,非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司构建的长期资产入账后,将通过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形式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占后续年度的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华东院采购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及工程设计服务。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及工程设计服务为充分竞争市场,市场上能够提供该服务的企业数量较多。公司通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工程类服务的供应商,若除华东院以外的其他参标单位在价格、资质、方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较高,公司亦将选择与其他参标单位合作。因此公司向华东院采购工程类服务不构成业务依赖。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管理人员,实地走访募投项目现场,了解各项目背景、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能规划及产能消化措施情况;
2、查阅《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年)》等政府文件资料,了解行业产能利用率、各项目的市场需求、产能消化措施情况,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情况;
3、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了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将其与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进行对比分析;
4、获取了本次募投项目已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针对部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募投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访谈了相关人员,了解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原因及进度;
5、查询了xxx厂工程(一期)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政府文件,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项目用地的具体安排、进展;
6、获取了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和已履行的政府审批文件,确认了上述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具体运营模式。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报告期内与华东院的关联交易明细表及相关合同,了解公司与华东院主要关联交易的背景,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查阅向华东院进行关联采购项目的全套招投标文件或询价文件,对比华东院最终中标价格与其他参标单位投标价格的差异;
3、获取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产品销售或采购价格、市场价格、公司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或采购相似产品价格等,对比分析公司与华东院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处于合理水平,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中,xxx厂工程(一期)项目的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低;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不影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及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
3、本次募投项目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适用 PPP 模式,上述项目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后续尚需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手续。
4、本次募投项目均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实施,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东院关联交易出于发行人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商业背景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类服务,非持续性关联交易。本次募投新增的关联采购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关联采购定价公允。本次募投新增关联采购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陆续开工所致,在构建的长期资产入账后,将通过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形式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服务不构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中,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的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风险较低;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项目用地落实不影响永康水务正常生产经营及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的实施。
2、本次募投项目中,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不适用 PPP 模式,上述项目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后续尚需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手续。
3、本次募投项目均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实施,其他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借款,借款利率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东院关联交易出于发行人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商
业背景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类服务,非持续性关联交易。本次募投新增的关联采购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关联采购定价公允。本次募投新增关联采购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陆续开工所致,在构建的长期资产入账后,将通过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形式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服务不构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东院关联交易出于发行人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商业背景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类服务,非持续性关联交易。本次募投新增的关联采购均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关联采购定价公允。本次募投新增关联采购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陆续开工所致,在构建的长期资产入账后,将通过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形式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发行人向华东院采购工程服务不构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规定。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75,180.75万元(含本数),主要投资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及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各个项目的具体用途、金额;(2)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3)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当地情况;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各个项目的具体用途、金额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58,102.09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规模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 44,269.24 | 15,000.00 |
2 |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 18,999.96 | 8,500.00 |
3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 17,788.93 | 10,100.00 |
4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 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 31,544.67 | 8,700.00 |
5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 程特许经营项目 | 24,820.76 | 4,100.00 |
6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 31,972.21 | 8,902.09 |
7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 9,454.02 | 2,8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规模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合计 | 178,849.79 | 58,102.09 |
(一)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44,269.2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000.00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 性支出 |
1 | 工程费用 | 30,229.86 | 15,000.00 | 是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567.23 | - | 是 |
3 | 工程预备费 | 1,939.85 | - | 否 |
4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2,498.41 | - | 否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1,033.89 | - | 否 |
合计 | 44,269.24 | 15,000.00 |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购置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Ⅰ | 工程费用 | |||||
1 | 总图 | 5,629.84 | 32.10 | 1,505.28 | - | 7,167.22 |
2 | 稳压配水井及仪表间 | 138.76 | 28.77 | 28.77 | - | 196.31 |
3 | 混凝沉淀池及清水池 | 5,347.70 | 933.40 | 280.02 | - | 6,561.12 |
4 | V 型滤池 | 1,954.94 | 1,297.37 | 134.84 | - | 3,387.14 |
5 | 反洗、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 | 829.97 | 802.97 | 197.59 | - | 1,830.53 |
6 | 综合加药间 | 420.00 | 781.20 | - | - | 1,201.20 |
7 | 回用水及排泥水调节池 | 314.02 | 197.63 | 20.61 | - | 532.26 |
8 | 污泥浓缩及平衡池 | 464.52 | 165.40 | 16.54 | - | 646.46 |
9 | 污泥脱水机房 | 310.20 | 378.06 | 37.81 | - | 726.07 |
10 | 机修间及仓库 | 100.00 | - | 2.13 | - | 102.13 |
11 | 管理用房 | 630.00 | - | 63.00 | - | 693.00 |
12 | 食堂 | 380.00 | - | 42.75 | - | 422.75 |
13 | 门卫 2 座 | 49.50 | 20.00 | 0.77 | - | 70.27 |
14 | 车库 | 150.00 | - | - | - | 150.00 |
15 | 地基处理 | 1,000.00 | - | - | - | 1,000.00 |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购置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16 | 化验设备 | - | 260.00 | - | - | 260.00 |
17 | 机修设备 | - | 50.00 | - | - | 50.00 |
18 | 运输车辆 | - | 100.00 | - | - | 100.00 |
19 | 仪表 | - | 775.50 | 186.12 | - | 961.62 |
20 | 自控 | - | 634.26 | 76.11 | - | 710.38 |
21 | 周界安防及监控 | - | 72.74 | 21.82 | - | 94.57 |
22 | 电气设备 | - | 1,417.27 | 652.38 | - | 2,069.66 |
23 | 厂外排水渠恢复 | 279.72 | - | 75.73 | - | 355.45 |
24 | 厂外进场道路 | 325.92 | - | - | - | 325.92 |
25 | 通村道路 | 350.00 | - | - | - | 350.00 |
26 | 进厂管线钢管DN2000 | 49.82 | - | 66.00 | - | 115.82 |
27 | 供电外线费 | 150.00 | - | - | - | 150.00 |
工程费用合计 | 18,874.90 | 7,946.68 | 3,408.27 | - | 30,229.86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 | - | 371.46 | 371.46 |
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 | - | - | 220.96 | 220.96 |
3 | 工程监理费 | - | - | - | 408.06 | 408.06 |
4 | 征地费(不含拆迁) | - | - | - | 4,677.99 | 4,677.99 |
5 | 电杆等管线迁移费 | - | - | - | 650.00 | 650.00 |
6 | 古樟树保护费 | - | - | - | 80.00 | 80.00 |
7 | 工程设计费 | - | - | - | 798.06 | 798.06 |
8 | 工程勘测费(工程费用 *0.8%) | - | - | - | 241.84 | 241.84 |
9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 - | - | 13.11 | 13.11 |
10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 费用*0.5%) | - | - | - | 151.15 | 151.15 |
11 | 工程保险费(工程费用 *0.5%) | - | - | - | 151.15 | 151.15 |
12 | 联合试运转费(工程费用 *0.5%) | - | - | - | 151.15 | 151.15 |
13 | 市政公用设施费 | - | - | - | 50.00 | 50.00 |
14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工程费 用*1.0%) | - | - | - | 302.30 | 302.30 |
15 | 水土保持费 | - | - | - | 200.00 | 200.00 |
16 | 安全评估费 | - | - | - | 50.00 | 50.00 |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购置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17 | 节能评估、审查费 | - | - | - | 50.00 | 50.00 |
其他费用合计 | - | - | - | 8,567.23 | 8,567.23 | |
Ⅲ | 工程预备费 | - | - | - | 1,939.85 | 1,939.85 |
静态投资 | 18,874.90 | 7,946.68 | 3,408.27 | 10,507.08 | 40,736.94 | |
Ⅳ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 - | - | 2,498.41 | 2,498.41 |
Ⅴ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1,033.89 | 1,033.89 |
总计(Ⅰ-Ⅴ) | 18,874.90 | 7,946.68 | 3,408.27 | 14,039.38 | 44,269.24 |
(二)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18,999.9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8,500.00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 性支出 |
1 | 工程费用 | 14,221.34 | 8,500.00 | 是 |
2 | 其他工程及费用 | 3,614.74 | - | 是 |
3 | 工程预备费 | 802.06 | - | 否 |
4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303.34 | - | 否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58.48 | - | 否 |
合计 | 18,999.96 | 8,500.00 |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它 | 合计 | ||
Ⅰ | 工程费用 | |||||
一 | 净水厂工程 | |||||
1 | 预臭氧池接触池及配水井 | - | - | - | - | - |
土建 | 220.58 | - | - | - | 220.58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12.46 | - | - | 12.46 | |
2 | 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叠清水池 | |||||
土建 | 915.69 | - | - | - | 915.69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156.05 | - | - | 156.05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4.81 | 48.08 | - | 52.89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它 | 合计 | ||
3 | V 型滤池(含反冲洗) | |||||
滤池池体 | 221.97 | - | - | - | 221.97 | |
管廊下部 | 92.17 | - | - | - | 92.17 | |
管廊上部建筑 | 39.05 | - | - | - | 39.05 | |
鼓风机房及反冲洗水泵房下部 | 75.88 | - | - | - | 75.88 | |
泵房上部建筑 | 67.75 | - | - | - | 67.75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138.33 | - | - | 138.33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25.09 | 250.88 | - | 275.96 | |
4 | 二级泵房及吸水井 | |||||
吸水井 | 280.71 | - | - | - | 280.71 | |
泵房下部 | 319.44 | - | - | - | 319.44 | |
泵房上部 | 165.00 | - | - | - | 165.00 | |
配电间 | 270.00 | - | - | - | 270.00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30.04 | - | - | 30.04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12.35 | 123.51 | - | 135.86 | |
5 | 后置滤池 | |||||
土建 | 360.00 | - | - | - | 360.00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139.41 | - | - | 139.41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11.86 | 118.62 | - | 130.49 | |
6 | 加氯间 | |||||
土建 | 99.00 | - | - | - | 99.00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3.68 | - | - | 3.68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21.10 | 175.82 | - | 196.92 | |
7 | 加药间 | |||||
土建 | 117.00 | - | - | - | 117.00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3.32 | - | - | 3.32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40.33 | 336.12 | - | 376.45 | |
8 | 排泥水综合池 | |||||
排泥水调节池 | 102.00 | - | - | - | 102.00 | |
浓缩池 | 308.26 | - | - | - | 308.26 | |
平衡池及污泥泵房 | 112.38 | - | - | - | 112.38 | |
回用水池 | 109.44 | - | - | - | 109.44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它 | 合计 | ||
脱水机房 | 73.57 | - | - | - | 73.57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559.12 | - | - | 559.12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41.32 | 413.17 | - | 454.49 | |
污泥低温干化系统 | - | - | 262.69 | - | 262.69 | |
9 | 提升泵房、臭氧接触池与 活性炭滤池 | |||||
臭氧接触池 | 55.44 | - | - | - | 55.44 | |
活性炭滤池 | 227.88 | - | - | - | 227.88 | |
反冲洗水泵房下部结构 | 46.08 | - | - | - | 46.08 | |
反冲洗水泵房上部建筑 | 43.20 | - | - | - | 43.20 | |
中间提升泵房下部结构 | 43.20 | - | - | - | 43.20 | |
中间提升泵房上部建筑 | 27.00 | - | - | - | 27.00 | |
配电间 | 21.00 | - | - | - | 21.00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475.07 | - | - | 475.07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27.98 | 279.79 | - | 307.77 | |
10 | 臭氧制备车间 | |||||
土建 | 67.50 | - | - | - | 67.50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2.16 | - | - | 2.16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6.82 | 208.24 | - | 215.06 | |
11 | 电气设备及安装 | - | 661.65 | 843.57 | - | 1,505.22 |
12 | 自控仪表设备 | - | 163.91 | 1,172.74 | - | 1,336.65 |
13 | 智慧水务 | - | - | 250.00 | - | 250.00 |
14 | 化验机修运输设备 | - | - | 80.00 | - | 80.00 |
15 | 地基处理及基坑围护 | 500.00 | - | - | - | 500.00 |
16 | 氧气站 | 15.00 | - | - | - | 15.00 |
17 | 平面布置 | |||||
土建 | 700.00 | - | - | - | 700.00 | |
管配件及安装 | - | 170.45 | - | - | 170.45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16.54 | 165.41 | - | 181.95 | |
18 | 机修仓库 | 96.00 | - | - | - | 96.00 |
19 | 门卫 | 10.50 | - | - | - | 10.50 |
20 | 大门 | 2.00 | - | - | - | 2.00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它 | 合计 | ||
21 | 道路 | 277.52 | - | - | - | 277.52 |
22 | 围墙 | 69.60 | - | - | - | 69.60 |
23 | 绿化 | 100.00 | - | - | - | 100.00 |
24 | 厂区重力式挡土墙 | 60.00 | - | - | - | 60.00 |
小计 | 6,311.81 | 2,723.85 | 4,728.64 | - | 13,764.30 | |
二 | 出厂清水管线 | |||||
1 | 钢管DN800 大开挖埋管 | 176.00 | - | - | - | 176.00 |
2 | 钢管DN800 支护埋管 | 63.00 | - | - | - | 63.00 |
3 | 道路开挖及修复 | 175.05 | - | - | - | 175.05 |
4 | 穿越零星障碍 | 11.95 | - | - | - | 11.95 |
5 | 管配件及阀门 | 14.00 | 17.04 | - | - | 31.04 |
小计 | 440.00 | 17.04 | - | - | 457.04 | |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小计 | 6,751.81 | 2,740.89 | 4,728.64 | - | 14,221.34 | |
Ⅱ | 其它工程及费用 | |||||
1 | 征地费 | - | - | - | 1,760.00 | 1,760.00 |
2 |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 - | - | - | 75.94 | 75.94 |
3 | 建设管理费 | - | - | - | - | - |
①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 | - | 211.66 | 211.66 |
②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 | - | - | 144.13 | 144.13 |
③ | 工程监理费 | - | - | - | 234.51 | 234.51 |
4 | 联合试运转费 | - | - | - | 42.66 | 42.66 |
5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 - | - | - | 142.21 | 142.21 |
6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 | - | - | 10.59 | 10.59 |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 | - | 21.25 | 21.25 | |
7 | 勘察费 | - | - | - | 113.77 | 113.77 |
8 | 设计费 | - | - | - | 407.17 | 407.17 |
9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 - | - | 13.72 | 13.72 |
13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 | - | - | 33.87 | 33.87 |
14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 | - | - | 87.00 | 87.00 |
15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 报告编制费 | - | - | - | 16.93 | 16.93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它 | 合计 | ||
16 | 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 咨询服务费 | - | - | - | 1.95 | 1.95 |
17 | 工程保险费 | - | - | - | 42.66 | 42.66 |
18 | 供电外线 | - | - | - | 240.00 | 240.00 |
19 | 高可靠性供电费 | - | - | - | 10.00 | 10.00 |
20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 | - | - | 3.80 | 3.80 |
22 | 节能评估费 | - | - | - | 0.91 | 0.91 |
第二部分工程费用合计 | - | - | - | 3,614.74 | 3,614.74 | |
第一、二部分工程费用合计 | 6,751.81 | 2,740.89 | 4,728.64 | 3,614.74 | 17,836.08 | |
Ⅲ | 工程预备费 | - | - | - | 802.06 | 802.06 |
Ⅳ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 - | - | 303.34 | 303.34 |
Ⅴ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58.48 | 58.48 |
工程总投资 | 6,751.81 | 2,740.89 | 4,728.64 | 4,778.61 | 18,999.96 |
(三)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17,788.9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100.00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 性支出 |
1 | 建设工程费用 | 15,179.26 | 10,100.00 | 是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262.37 | - | 是 |
3 | 预备费 | 822.08 | - | 否 |
4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525.22 | - | 否 |
合计 | 17,788.93 | 10,100.00 |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工程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Ⅰ | 建安工程费用 | |||||
1 | 稳压配水井 | 106.07 | 17.05 | 4.26 | - | 127.38 |
2 | 混合絮凝沉淀池及清水池 | 1,530.72 | 386.53 | 96.63 | - | 2,013.88 |
3 | 2#V 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 | 882.32 | 493.19 | 123.30 | - | 1,498.81 |
4 | 2#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 | 359.11 | 571.77 | 142.94 | - | 1,073.82 |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工程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5 | 进水水质仪表间、机修间及 仓库 | 162.52 | 20.00 | 5.00 | - | 187.52 |
6 | 水厂物料堆场 | 228.00 | - | - | - | 228.00 |
7 | 水务公司办公营业用房 | 3,566.40 | - | - | - | 3,566.40 |
8 | 水务公司仓储用房 | 834.00 | - | - | - | 834.00 |
9 | 地下建筑 | 334.90 | - | - | - | 334.90 |
10 | 水务公司室外物资堆场 | 318.90 | - | - | - | 318.90 |
11 | 加药间(设备改造) | - | 59.40 | 14.85 | - | 74.25 |
12 | 回用水调节池(设备改造) | - | 26.40 | 6.60 | - | 33.00 |
13 | 污泥浓缩池(设备改造) | - | - | 6.35 | - | 6.35 |
14 | 污泥脱水机房(设备改造) | - | 162.25 | 40.56 | - | 202.81 |
15 | 水厂管理用房(建筑改造) | 46.80 | - | - | - | 46.80 |
16 | 电气、仪表及自控 | - | 2,605.82 | 239.52 | - | 2,845.35 |
17 | 厂区总平面 | 1,269.36 | 314.29 | 13.43 | - | 1,597.08 |
18 | 化验设备、运输车辆等 | - | 90.00 | - | - | 90.00 |
19 | 供电外线费 | - | - | - | 100.00 | 100.00 |
建安工程费用合计 | 9,639.10 | 4,746.71 | 693.45 | 100.00 | 15,179.26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1 | 建设管理费 | - | - | - | 340.89 | 340.89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 | - | - | 111.58 | 111.58 |
(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 | - | - | 56.20 | 56.20 |
(3) | 工程监理费 | - | - | - | 173.11 | 173.11 |
2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 | - | - | 7.82 | 7.82 |
3 | 编制可行性研究费 | - | - | - | 15.70 | 15.70 |
4 | 工程设计费 | - | - | - | 486.31 | 486.31 |
5 | 工程勘察费 | - | - | - | 36.47 | 36.47 |
6 |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 (含大纲) | - | - | - | 7.44 | 7.44 |
7 | 节能评估费审查 | - | - | - | 12.56 | 12.56 |
8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 | - | - | 48.20 | 48.20 |
9 | 工程保险费(工程费用 *0.5%) | - | - | - | 75.90 | 75.90 |
10 | 联合试运转费(工程费用 *0.5%) | - | - | - | 75.90 | 75.90 |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工程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费 | - | - | - | 84.00 | 84.00 |
(1) | 高可靠性供电费 | - | - | - | 64.00 | 64.00 |
(2) |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 - | - | - | 20.00 | 20.00 |
12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工程费 用*0.3%) | - | - | - | 45.54 | 45.54 |
13 | 管线迁移及保护费 | - | - | - | 20.00 | 20.00 |
14 | 水土保持费 | - | - | - | 5.66 | 5.66 |
合计 | - | - | - | 1,262.37 | 1,262.37 | |
Ⅲ | 预备费 | - | - | - | 822.08 | 822.08 |
静态投资 | 9,639.10 | 4,746.71 | 693.45 | 2,184.45 | 17,263.71 | |
Ⅳ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 - | - | 525.22 | 525.22 |
项目总投资 | 9,639.10 | 4,746.71 | 693.45 | 2,709.67 | 17,788.93 |
(四)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31,544.6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8,700.00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 性支出 |
1 | 建筑工程 | 17,585.77 | 8,700.00 | 是 |
2 | 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 | 9,284.70 | 是 |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172.07 | - | 是 |
4 | 工程预备费 | 1,502.13 | - | 否 |
合计 | 31,544.67 | 8,700.00 |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设备 | 安装工程 | 其它费用 | 小计 | ||
一 | 污水处理厂工程费用 | |||||
1 | 粗格栅池 | 324.11 | 119.58 | 16.09 | - | 459.77 |
2 | 细格栅池 | 32.24 | 126.52 | 17.74 | - | 176.49 |
3 | 配水井 | 41.60 | 10.58 | 1.48 | - | 53.66 |
4 | 调节+水解酸化池+初沉池 | 2220.00 | 392.81 | 55.07 | - | 2667.88 |
6 | 两级 AO 池 | 3150.00 | 1006.88 | 165.15 | - | 4322.03 |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设备 | 安装工程 | 其它费用 | 小计 | ||
8 | 配水井 | 47.75 | 10.58 | 1.48 | - | 59.81 |
9 | 二沉池 | 633.00 | 184.73 | 26.58 | - | 844.31 |
10 | 污泥泵房及提升泵房 | 277.26 | 148.78 | 16.69 | - | 442.72 |
11 | 芬顿高级氧化池池体 | 572.25 | 1226.46 | 145.49 | - | 1944.20 |
12 | 絮凝池 | 158.14 | 72.08 | 15.73 | - | 245.95 |
13 | 沉淀池 | 652.80 | 189.91 | 27.90 | - | 870.61 |
14 | 精密过滤池 | 85.72 | 350.73 | 32.78 | - | 469.23 |
15 | 接触消毒池 | 246.02 | - | - | - | 246.02 |
16 | 外排泵房 | 58.24 | 102.72 | 17.28 | - | 178.24 |
17 | 事故应急池 | 528.95 | 41.55 | 5.14 | - | 575.64 |
18 | 加药间 | 470.93 | 138.86 | 25.70 | - | 635.49 |
19 | 罐区 | 31.72 | 216.89 | 30.41 | - | 279.01 |
20 | 乙酸钠加药间 | 148.50 | 82.71 | 11.59 | - | 242.80 |
21 | 污泥浓缩池 | 272.00 | 81.07 | 11.37 | - | 364.44 |
22 | 污泥调理池 | 64.78 | 26.12 | 3.66 | - | 94.56 |
23 | 污泥脱水车间 | 280.00 | 626.96 | 90.17 | - | 997.13 |
24 | 变配电房及鼓风机房 | 239.40 | 708.87 | 99.37 | - | 1047.65 |
25 | 污泥堆棚 | 120.00 | - | - | - | 120.00 |
26 | 除臭系统 | 28.80 | 633.18 | 139.26 | - | 801.24 |
27 | 变配电间 | 141.41 | - | - | - | 141.41 |
28 | 综合楼 | 450.00 | - | - | - | 450.00 |
29 | 门卫 | 14.66 | - | - | - | 14.66 |
30 | 挖方 | 179.36 | - | - | - | 179.36 |
31 | 填方 | 53.30 | - | - | - | 53.30 |
32 | 渣土收纳费 | 341.80 | - | - | - | 341.80 |
33 | 基坑支护费 | 200.00 | - | - | - | 200.00 |
34 | 基础处理(预应力管桩) | 3,132.90 | - | - | - | 3,132.90 |
35 | 基础处理(水泥土搅拌桩) | 220.00 | - | - | - | 220.00 |
36 | 挡墙 | 639.00 | - | - | - | 639.00 |
37 | 围墙 | 264.00 | - | - | - | 264.00 |
38 | 厂区道路及广场 | 356.80 | - | - | - | 356.80 |
39 | 厂区绿化(含海绵城市设计 | 208.36 | - | - | - | 208.36 |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设备 | 安装工程 | 其它费用 | 小计 | ||
具体措施工程费用) | ||||||
40 | 厂区综合管线布置(含管廊) | 700.00 | - | 380.00 | - | 1,080.00 |
41 | 电气工程 | - | 700.00 | 250.00 | - | 950.00 |
42 | 自控工程 | - | - | 300.00 | - | 300.00 |
43 | 监控系统及其他配套 | - | - | 50.00 | - | 50.00 |
44 | 电源外线 | - | - | 150.00 | - | 150.00 |
工程费用合计 | 17,585.77 | 7,198.58 | 2,086.12 | - | 26,870.47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1 | 建设用地费 | - | - | - | 1,145.70 | 1,145.70 |
2 | 工程设计费 | - | - | - | 440.50 | 440.50 |
3 | 工程勘察费 | - | - | - | 177.35 | 177.35 |
4 | 工程监理费 | - | - | - | 501.54 | 501.54 |
5 | 设计前期工作费用 | - | - | - | 44.75 | 44.75 |
6 | 勘察及施工图审查费 | - | - | - | 17.72 | 17.72 |
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 | - | 26.77 | 26.77 |
8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 | - | 308.70 | 308.70 |
9 | 联合试车运转费 | - | - | - | 71.99 | 71.99 |
10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 - | - | 40.12 | 40.12 |
11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 | - | - | 40.31 | 40.31 |
12 | 水土保持评价费 | - | - | - | 4.24 | 4.24 |
13 | 消防检测费 | - | - | - | 5.00 | 5.00 |
14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 | - | - | 1.00 | 1.00 |
15 | 建设造价咨询费 | - | - | - | 72.55 | 72.55 |
16 | 工程保险费 | - | - | - | 107.48 | 107.48 |
17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 | - | - | 134.35 | 134.35 |
18 | 生活及办公家具购置费 | - | - | - | 5.00 | 5.00 |
19 | 生产准备费 | - | - | - | 27.00 | 27.00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小计 | - | - | - | 3,172.07 | 3,172.07 | |
(一+二)合计 | 17,585.77 | 7,198.58 | 2,086.12 | 3,172.07 | 30,042.54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 | - | - | 1,502.13 | 1,502.13 |
四 | 静态投资合计:(一+二+三) | 17,585.77 | 7,198.58 | 2,086.12 | 4,674.20 | 31,544.67 |
(五)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24,820.7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100.00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 本性支出 |
1 | 收购一期存量资产费用 | 7,342.52 | ||
1.1 | 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费用(已实施) | 1,880.00 | - | 是 |
1.2 | 存量资产转让费 | 3,670.03 | - | 是 |
1.3 | 一期利息 | 112.49 | - | 是 |
1.4 | 园区事故应急池(已实施) | 1,680.00 | - | 是 |
2 | 二期工程建设投资费用 | 17,478.24 | ||
2.1 | 建安工程费 | 8,609.61 | 4,100.00 | 是 |
2.2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6,571.14 | 是 | |
2.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21.78 | - | 是 |
2.4 | 预备费 | 631.46 | - | 否 |
2.5 | 建设期利息 | 244.25 | - | 否 |
合计 | 24,820.76 | 4,100.00 |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Ⅰ | 工程费用 | 10,174.24 | 1,995.37 | 6,571.14 | 3,782.52 | 22,523.27 |
一 | 一期工程 | 3,560.00 | - | - | 3,782.52 | 7,342.52 |
1 | 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 1,880.00 | - | - | - | 1,880.00 |
2 | 存量资产转让 | - | - | - | 3,670.03 | 3,670.03 |
3 | 一期利息 | - | - | - | 112.49 | 112.49 |
4 | 园区事故应急池 | 1,680.00 | - | - | - | 1,680.00 |
二 | 二期工程 | 6,614.24 | 1,995.37 | 6,571.14 | - | 15,180.75 |
1 |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 | 187.09 | 33.84 | 176.40 | - | 397.33 |
2 | 改造泵房 | 24.80 | 43.18 | 230.30 | - | 298.28 |
3 | 组合池 | 3,876.54 | 356.35 | 2,798.49 | - | 7,031.38 |
4 | 二沉池 | 321.08 | 23.63 | 79.68 | - | 424.39 |
5 | 粉碳吸附池 | 177.73 | 35.03 | 95.52 | - | 308.28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6 | 滤布滤池 | 23.42 | 13.41 | 254.80 | - | 291.62 |
7 | 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 | 66.07 | 8.42 | 14.88 | - | 89.37 |
8 | 污泥浓缩池 | 189.48 | 39.73 | 107.76 | - | 336.97 |
9 | 污泥调理池 | 79.96 | 25.61 | 145.39 | - | 250.96 |
10 | 污泥脱水机房 | 512.26 | 90.93 | 902.68 | - | 1,505.87 |
11 | 应急池(改造) | 83.08 | 75.87 | 51.60 | - | 210.55 |
12 | 废水收集池 | - | 12.40 | 30.80 | - | 43.20 |
13 | 进水在线监控房 | 22.54 | 0.99 | - | - | 23.54 |
14 | 机修间/仓库 | 38.97 | 0.15 | - | - | 39.11 |
15 | PAM 加药间 | 19.49 | 2.94 | 60.20 | - | 82.63 |
16 | 拆除工程 | 50.00 | - | - | - | 50.00 |
17 | 除臭系统 2 | 34.67 | 161.26 | 376.92 | - | 572.85 |
18 | 电气设备 | - | 563.84 | 293.37 | - | 857.21 |
19 | 自控设备 | - | 27.92 | 278.14 | - | 306.07 |
20 | 仪表设备 | - | 1.78 | 250.78 | - | 252.56 |
21 | 自控改造 | - | - | 406.56 | - | 406.56 |
22 | 中控室改造 | 18.00 | - | - | - | 18.00 |
23 | 厂区总图 | 872.22 | 457.06 | - | - | 1,329.28 |
24 | 其他工程 | 10.00 | - | - | - | 10.00 |
25 | 原高低压配电系统检测 | - | 19.03 | - | - | 19.03 |
26 | 地磅 | 6.85 | 1.98 | 16.80 | - | 25.63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 | - | - | 1,421.78 | 1,421.78 |
1 | 工程设计费 | - | - | - | 418.76 | 418.76 |
2 | 工程勘察费 | - | - | - | 30.00 | 30.00 |
3 | 工程监理费 | - | - | - | 101.18 | 101.18 |
4 | 造价咨询服务费 | - | - | - | 67.48 | 67.48 |
5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 | - | 251.98 | 251.98 |
6 | 生产职工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 | - | - | - | 14.40 | 14.40 |
7 | 生活及办公家具购置费 | - | - | - | 3.00 | 3.00 |
8 | 联合试运转费 | - | - | - | 65.81 | 65.81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 | - | 70.00 | 70.00 |
10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费 | - | - | - | 21.98 | 21.98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11 | 施工图审查费 | - | - | - | 10.00 | 10.00 |
12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 | - | - | 2.50 | 2.50 |
13 | 勘察文件审查费 | - | - | - | 1.12 | 1.12 |
14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 | - | - | 19.09 | 19.09 |
15 | 工程保险费 | - | - | - | 57.27 | 57.27 |
16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 | - | - | 63.19 | 63.19 |
17 |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 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 - | - | - | 30.00 | 30.00 |
18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 | - | 4.19 | 4.19 |
19 | 水土保持编制费、监测费 | - | - | - | 60.21 | 60.21 |
20 | 高可靠性供电费 | - | - | - | 52.50 | 52.50 |
21 | 节能报告编制费 | - | - | - | 10.00 | 10.00 |
22 | 节能报告评审费 | - | - | - | 2.00 | 2.00 |
23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 - | - | - | 17.80 | 17.80 |
24 | 实施方案费 | - | - | - | 17.80 | 17.80 |
25 | 基坑检测费 | - | - | - | 1.20 | 1.20 |
26 |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 - | - | - | 14.32 | 14.32 |
27 | 排污口论证费 | - | - | - | 14.00 | 14.00 |
Ⅲ | 基本预备费 | - | - | - | 631.46 | 631.46 |
Ⅳ | 静态投资 | 10,174.24 | 1,995.37 | 6,571.14 | 5,835.76 | 24,576.51 |
V | 建设期利息 | - | - | - | 244.25 | 244.25 |
VI | 动态投资合计 | 10,174.24 | 1,995.37 | 6,571.14 | 6,080.01 | 24,820.76 |
VII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 | - |
VIII | 工程总投资 | 10,174.24 | 1,995.37 | 6,571.14 | 6,080.01 | 24,820.76 |
(六)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31,972.2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8,902.09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 性支出 |
1 | 建安工程费 | 27,156.10 | 8,902.09 | 是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972.27 | - | 是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 性支出 |
3 | 预备费 | 903.85 | - | 否 |
4 | 建设期利息 | 939.98 | - | 否 |
合计 | 31,972.21 | 8,902.09 |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I | 工程费用 | 15,641.18 | 2,300.36 | 9,214.56 | - | 27,156.10 |
污水厂工程 | ||||||
1 |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 294.60 | - | - | - | 294.60 |
管配件 | - | 97.15 | - | - | 97.15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18.14 | 181.36 | - | 199.50 | |
2 | 固液秒分离设备间 | 87.36 | - | - | - | 87.36 |
管配件 | - | 61.38 | - | - | 61.38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46.56 | 465.56 | - | 512.12 | |
3 | 粗细格栅控制室、进水仪 表间 | 22.80 | - | - | - | 22.80 |
4 | 生物反应池 | 3,977.08 | - | - | - | 3,977.08 |
管配件 | - | 151.54 | - | - | 151.54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54.87 | 548.76 | - | 603.63 | |
5 | 二沉池 | 2,156.49 | - | - | - | 2,156.49 |
管配件 | - | 23.99 | - | - | 23.99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67.79 | 677.90 | - | 745.69 | |
6 | 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 沉淀池 | 936.06 | - | - | - | 936.06 |
管配件 | - | 21.58 | - | - | 21.58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42.24 | 422.37 | - | 464.61 | |
7 | V 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 | 845.77 | - | - | - | 845.77 |
管配件 | - | 38.81 | - | - | 38.81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46.31 | 463.10 | - | 509.41 | |
8 | 加氯消毒池及综合泵房 | 385.02 | - | - | - | 385.02 |
管配件 | - | 20.48 | - | - | 20.48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10.90 | 109.05 | - | 119.95 | |
9 | 放空泵房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管配件 | - | 9.60 | - | - | 9.60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9.76 | 97.60 | - | 107.36 | |
10 | 鼓风机房 | |||||
管配件 | - | 31.05 | - | - | 31.05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37.19 | 371.89 | - | 409.08 | |
11 | 除臭设施 | 50.26 | 75.97 | 713.79 | - | 840.02 |
12 | 综合车间 | 947.76 | - | - | - | 947.76 |
13 | 加药间改造 | 10.60 | - | - | - | 10.60 |
管配件 | - | 21.75 | - | - | 21.75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54.78 | 547.85 | - | 602.63 | |
14 | 污泥脱水机房改造 | 40.95 | - | - | - | 40.95 |
管配件 | - | 47.55 | - | - | 47.55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44.50 | 444.96 | - | 489.46 | |
15 | 储泥池 | 45.43 | - | - | - | 45.43 |
管配件 | - | 9.55 | - | - | 9.55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2.58 | 25.75 | - | 28.33 | |
16 | 土石方工程 | 1,547.26 | - | - | - | 1,547.26 |
17 | 基坑围护 | 1,718.53 | - | - | - | 1,718.53 |
18 | 地基处理 | 326.32 | - | - | - | 326.32 |
19 | 电气工程 | 50.00 | 797.67 | 1,278.70 | - | 2,126.37 |
20 | 自控仪表 | - | 376.35 | 2,572.70 | - | 2,949.05 |
21 | 暖通工程 | - | 55.60 | 46.02 | - | 101.62 |
22 | 平面布置 | 1,425.31 | 24.72 | 247.20 | - | 1,697.23 |
23 | 道路及道路翻新 | 233.60 | - | - | - | 233.60 |
24 | 绿化景观 | 240.00 | - | - | - | 240.00 |
25 | 供电外线 | 300.00 | - | - | - | 300.00 |
II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 | - | 2,972.27 | 2,972.27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 | - | - | 256.81 | 256.81 |
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 | - | - | 221.74 | 221.74 |
3 | 工程监理费 | - | - | - | 372.44 | 372.44 |
4 | 可行性研究费 | - | - | - | 46.39 | 46.39 |
5 | 工程勘察费 | - | - | - | 217.25 | 217.25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6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 - | - | 12.53 | 12.53 |
7 | 工程设计费 | - | - | - | 1,014.65 | 1,014.65 |
8 |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 - | - | - | 244.40 | 244.40 |
9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 - | - | - | 271.56 | 271.56 |
10 | 工程保险费 | - | - | - | 81.47 | 81.47 |
11 | 联合试运转费 | - | - | - | 135.78 | 135.78 |
12 | 节能评估费 | - | - | - | 2.45 | 2.45 |
13 | 防雷评估费 | - | - | - | 5.00 | 5.00 |
14 | 基坑评审及监测费 | - | - | - | 30.00 | 30.00 |
15 | 高可靠性供电费 | - | - | - | 59.80 | 59.80 |
III | 预备费 | - | - | - | 903.85 | 903.85 |
IV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 - | - | 939.98 | 939.98 |
建设项目总投资 | 15,641.18 | 2,300.36 | 9,214.56 | 4,816.10 | 31,972.21 |
(七)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9,454.0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800.00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 性支出 |
1 | 建安工程费 | 7,882.91 | 2,800.00 | 是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59.95 | - | 是 |
3 | 预备费 | 432.14 | - | 否 |
4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379.02 | - | 否 |
合计 | 9,454.02 | 2,800.00 |
具体用途及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购置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Ⅰ | 工程费用 | |||||
一 | 改造工程 | 8.00 | 784.58 | 196.15 | - | 988.73 |
1 | 取水泵房增加设备 | - | 80.32 | 20.08 | - | 100.40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80.32 | 8.03 | - | 88.36 |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购置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管配件 | - | - | 12.05 | - | 12.05 | |
2 | 送水泵房增加设备及中控室 改造 | 8.00 | 151.08 | 37.77 | - | 196.85 |
土建改造 | 8.00 | - | - | - | 8.00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151.08 | 15.11 | - | 166.19 | |
管配件 | - | - | 22.66 | - | 22.66 | |
3 | 加药间增加设备 | - | 60.17 | 15.04 | - | 75.22 |
工艺设备及改造 | - | 60.17 | 6.02 | - | 66.19 | |
管配件 | - | - | 9.03 | - | 9.03 | |
4 | 脱水机房增加设备 | - | 371.10 | 92.77 | - | 463.87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371.10 | 37.11 | - | 408.21 | |
管配件 | - | - | 55.66 | - | 55.66 | |
5 | 1#,2#浓缩池增加设备 | - | 60.48 | 15.12 | - | 75.60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60.48 | 6.05 | - | 66.53 | |
管配件 | - | - | 9.07 | - | 9.07 | |
6 | 污泥平衡池(由现状 1#浓缩池 1 格改建) | - | 61.42 | 15.36 | - | 76.78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61.42 | 6.14 | - | 67.57 | |
管配件 | - | - | 9.21 | - | 9.21 | |
二 | 新建工程 | 2,301.41 | 2,960.70 | 334.00 | - | 5,596.10 |
1 | 总图 | 497.02 | 573.30 | - | - | 1,070.32 |
2 | 反应沉淀池及清水池 | 1,262.44 | 438.95 | 109.74 | - | 1,811.13 |
构筑物 | 1,262.44 | - | - | - | 1,262.44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438.95 | 43.89 | - | 482.84 | |
管配件 | - | - | 65.84 | - | 65.84 | |
3 | V 型滤池 | 327.80 | 323.36 | 80.84 | - | 732.00 |
地下构筑物 | 327.80 | - | - | - | 327.80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323.36 | 32.34 | - | 355.70 | |
管配件 | - | - | 48.50 | - | 48.50 | |
4 | 污泥料仓 | 34.15 | 112.30 | 28.07 | - | 174.52 |
桩基工程 | 31.65 | - | - | - | 31.65 | |
设备基础 | 2.50 | - | - | - | 2.50 | |
工艺设备及安装 | - | 112.30 | 11.23 | - | 123.53 |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购置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管配件 | - | - | 16.84 | - | 16.84 | |
5 | 基坑围护 | 180.00 | - | - | - | 180.00 |
6 | 化验设备 | - | 20.00 | - | - | 20.00 |
7 | 机修设备 | - | 10.00 | - | - | 10.00 |
8 | 运输车辆 | - | 20.00 | - | - | 20.00 |
9 | 电气设备 | - | 256.10 | 20.49 | - | 276.58 |
10 | 自控仪表 | - | 1,206.69 | 94.86 | - | 1,301.55 |
三 | 厂外管线工程 | 1,298.08 | - | - | - | 1,298.08 |
1 | DN800 球铁管 | 1,298.08 | - | - | - | 1,298.08 |
工程费用合计 | 3,607.49 | 3,745.28 | 530.14 | - | 7,882.91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 | - | 26.27 | 26.27 |
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 | - | - | 14.77 | 14.77 |
3 | 工程监理费 | - | - | - | 100.04 | 100.04 |
4 | 可行性研究编制费 | - | - | - | 8.50 | 8.50 |
5 | 工程设计费 | - | - | - | 353.99 | 353.99 |
6 | 工程勘测费(工程设计费*5%) | - | - | - | 8.85 | 8.85 |
7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 - | - | 5.14 | 5.14 |
8 | 节能评估、审查费 | - | - | - | 8.50 | 8.50 |
9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 | - | - | - | 10.82 | 10.82 |
10 | 工程保险费(工程费用*0.5%) | - | - | - | 39.41 | 39.41 |
11 | 联合试运转费(工程费用 *0.2%) | - | - | - | 15.77 | 15.77 |
12 | 市政公用设施费 | - | - | - | 80.00 | 80.00 |
13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工程费用 *0.1%) | - | - | - | 7.88 | 7.88 |
14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 | - | - | 10.00 | 10.00 |
15 | 安全评估费 | - | - | - | 30.00 | 30.00 |
16 | 水资源评估费 | - | - | - | 20.00 | 20.00 |
17 | 管线迁移及保护费 | - | - | - | 20.00 | 20.00 |
其他费用合计 | - | - | - | 759.95 | 759.95 | |
Ⅲ | 工程预备费 | - | - | - | 432.14 | 432.14 |
静态投资 | 3,607.49 | 3,745.28 | 530.14 | 1,192.10 | 9,075.00 |
序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购置 | 安装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Ⅳ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 - | - | 379.02 | 379.02 |
Ⅴ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 | - |
总计(Ⅰ--Ⅴ) | 3,607.49 | 3,745.28 | 530.14 | 1,571.11 | 9,454.02 |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各个项目的具体用途及金额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目前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的日常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等因素,以 2023 年末为基准,基于谨慎性预测,预计未来三年,公司资金缺
口为 99,648.83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公式 | 金额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及交易性金融 资产余额 | ① | 53,320.80 |
其中:票据保证金、质押存款等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 ② | 568.09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③=①-② | 52,752.71 |
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 ④ | 161,820.26 |
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 | ⑤ | 28,293.97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⑥ | 31,648.37 |
本次募集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 ⑦ | 110,253.25 |
重大项目资金支出 | ⑧ | 126,142.98 |
未来期间偿还有息债务利息 | ⑨ | 17,883.23 |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 ⑩=⑤+⑥+⑦+⑧+⑨ | 314,221.80 |
未来三年资金缺口 | ⑪=⑩-③-④ | 99,648.83 |
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总体资金需求各项目的测算过程如下:
(一)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53,320.80 万元,无交易性金
融资产。其中,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568.09 万元,主要系保证金及其利息。除受
限资金外,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 52,752.71 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货币资金 | 53,320.80 |
受限资金 | 568.09 |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 | 52,752.71 |
(二)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营业收入 | 153,851.93 | 182,736.65 | 222,219.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5,895.39 | 96,541.94 | 39,826.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 36.33% | 52.83% | 17.92% |
2022 年度,因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丽水供排水代建管网工程项目,
丽水市财政局向丽水供排水预付了 40,000.00 万元的工程预付款,导致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异常增加。2023 年度,为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丽水市财政局出具《关于调剂专项债券结余资金的函》,要求丽水供排水将上述管网工程项目的 10,000.00 万元结余资金退还给丽水市财政局。上述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具有偶发性,在剔除上述事项导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后,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营业收入 | 153,851.93 | 182,736.65 | 222,219.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扣除后) | 55,895.39 | 56,541.94 | 49,826.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扣除后) | 36.33% | 30.94% | 22.42% |
2021-2023 年度,公司扣除偶发性业务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33%、30.94%、22.42%,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的管道安装业务营业收入占比逐年上升,此类业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所致。考虑到该比例在未来年度仍存在继续下降的可能,为使预计的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更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4-2026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按 20%进行计算。
2021-2023 年度,公司售水量同比增长分别为 7.35%、0.32%、1.30%,污水处理量同比增长分别为 10.24%、18.54%、7.09%。公司作为公用事业企业,现有业务的稳定性较强。虽然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供水厂及污水厂投资,持续拓展业务经营区域,但因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导致公司自来水售水量及污水处理量的增长有限。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公司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未来保持 10%的增长率增长(注:此处未来三年营业收入仅为测算资金缺口所需,不构成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
综合上述假设,公司 2024-2026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测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E | 2025E | 2026E |
预测营业收入 | 244,441.47 | 268,885.62 | 295,774.18 |
预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48,888.29 | 53,777.12 | 59,154.84 |
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合计 | 161,820.26 |
(三)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现金分红(含税) | 7,059.92 | 5,294.94 | 5,294.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556.18 | 17,242.46 | 15,075.76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 17,649.80 | ||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624.80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 100.14% |
注:2023 年度现金分红尚未实施完毕。
2021 至 2023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5,075.76 万元、
17,242.46 万元和 20,556.18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77%。假设 2024-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23 年基础上保持每年 16.77%的增长率进行测算,则预计公司未来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4,003.48 万元、
28,028.88 万元和 32,729.35 万元,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8,253.90
万元。
按照上表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以及未来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测算公司未来三年预
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为 28,293.97 万元。
(四)最低现金保有量
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最低现金保有量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① | 202,200.74 | 245,549.86 | 188,381.38 |
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②=①/12 | 16,850.06 | 20,462.49 | 15,698.45 |
报告期内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③ | 17,670.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④ | 162,374.41 | 149,007.92 | 132,485.99 |
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⑤=④/12 | 13,531.20 | 12,417.33 | 11,040.50 |
报告期内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⑥ | 12,329.68 | ||
最低现金保有量⑦=⑥*4-③ | 31,648.37 |
注 1: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12;注 2: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12;
注 3:报告期内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平均值;注 4:报告期内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平均值;
注 5:公司应收账款的收款期通常为 3 个月,综合考虑到日常经营所需,公司通常需维持一定的现金储备。假设按照 1 个月的现金流入和 4 个月的现金流出计算最低现金保有量的资金储备。
(五)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 178,849.7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
金额为 68,596.5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投项目需投资金额为
110,253.25 万元。
(六)其他重大项目资金需求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拟投资的其他重大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26,142.98 万元。
公司拟投资的其他重大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额 (万元) | 项目审批进度 | 预计未来三年投 入金额(万元) |
1 | 舟山市虾峙镇湖泥岛 海水淡化建设工程 | 10,900.00 | 已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投资审议 | 10,900.00 |
2 | 浙能资产包项目 | 40,000.00 | 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 40,000.00 |
3 | 玉环污水处理厂二期 TOT 项目 | 25,000.00 | 已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投资审议 | 25,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额 (万元) | 项目审批进度 | 预计未来三年投 入金额(万元) |
4 | 浦城县城区污水处理 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 14,500.00 | 已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立项审议 | 14,500.00 |
5 | 永康市芝英镇水务合 作项目 | 625.00 | 已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投资审议 | 625.00 |
6 | 永康市南山水厂水质 提升工程 | 14,800.00 | 已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 14,800.00 |
7 | 岛北水厂二期扩建 工程 | 20,317.98 | 已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 20,317.98 |
合计 | 126,142.98 | - | 126,142.98 |
注:上述投资计划不构成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七)未来期间偿还有息债务利息
公司最近三年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 155,306.71 万元、126,966.85 万元和 182,295.88 万元,整体处于上升趋势。考虑公司资信良好,预计可以持续获得银行借款,此处假定未来几年公司有息负债本金不变,在考虑未来资金缺口时暂不考虑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仅考虑偿还利息部分,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息债务余额为基础,以公司近期融资成本 3.27%计算未来三年偿还有息债务利息为 17,883.23 万元。
综上,综合考虑公司的日常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等因素,预计公司未来三年资金缺口为 99,648.83 万元,为了给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本次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三、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当地情况;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一)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单价的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当地情况
1、供水厂
募投项目供水厂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量(万吨/日) | 单价(元/吨) |
1 |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 20.00 | 2.2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量(万吨/日) | 单价(元/吨) |
2 |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 4.00 | 4.04 |
3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 5.00 | 2.45 |
4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 5.00 | 1.83 |
其中水量的确定主要系依据项目所在地整体城市规划、人口规模、工业规模、供水规模、需水量预测以及水厂设计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确定依据详见本回复问题 1 之“一、结合发行人现有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能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之“(二)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单价的确定依据主要为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三类的用水比例,参考周边地区进行调整所最终确定。
根据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丽水市区污水处理费改革的通知》(丽发改价管[2016]470 号),丽水市区城市供水到户价格表中供水价格区间为 1.80 元/吨至 3.60 元/吨。
根据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调整岱山本岛供水价格的通知》(岱发改价格[2017]9 号),岱山本岛区域供水价格区间为 3.35 元/吨至 11.00 元/吨。
根据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建立兰溪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兰发改[2015]80 号),兰溪市区供水价格区间为
1.72 元/吨至 4.92 元/吨。
根据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湖市物价局出具的《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平湖市供水价格区间为 1.20 元/吨至 2.60 元/吨。
综上,上述募投效益测算中水量及单价的确定具备合理性,符合当地情况。
2、污水处理厂
募投项目污水处理厂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量(万吨/日) | 单价(元/吨) |
1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 4.00 | 4.3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量(万吨/日) | 单价(元/吨) |
2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 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一期:1.00 二期:2.00 | 一期:1.92 二期:5.68 |
3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 程项目 | 4.00 | 1 万吨/日以内:2.14 1 万吨/日及以上:2.10 |
其中水量的确定依据主要是依据项目所在地整体城市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规模、预估的处理量、业主方承诺的保底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确定依据详见本回复问题 1 之“一、结合发行人现有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市场需求、产能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之“(二)公司募投项目存在较为明确的市场需求,产能规划较为合理,产能消化措施较为明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单价的确定主要系项目公司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价格磋商等方式与甲方确定,具体会根据招标指导价或基础价结合项目竞争程度、水量的结算方式、出水水质要求、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等具体项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由于项目运营服务项目的处理工艺、业务类型等不同,不同项目之间结算单价会存在差异。最终价格的确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综上,上述募投效益测算中水量及单价的确定具备合理性,符合当地情况。
(二)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1、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
(1)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①项目计算期
基于本项目初期投资较大,财务收入较低,工程使用年限较长等特点,项目计算期按 22 年计算。
②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体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生产期初)物价总体水平为基础。
③税金及附加
根据国家现行会计制度,本项目应计收增值税,税率暂按 3%计入,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 7%和 3%计取;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免征,其余年份从利润中扣除所得税,税率为基本税率的 50%,即 12.5%。
④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算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行业的评价参数原则上采用“评价细则”测算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折旧率等
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年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和日常检修维护费率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给水行业分析统计资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取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为:给水工程不低于 5%。
B.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年限
按照“评价细则”,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从投资之年起,平均按 12.5 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 8%。
C.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根据近年来行业统计资料分析,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 90 天。
D.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 10%提取。
E.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
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财务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评价细则”,根据近几年给排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价格结构以及项目更能够稳定运行等因素,取定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不含通货膨胀率)为 6%;基准
投资回收期(自投产年开始算起)不小于 15 年。
2)收入测算
①水量及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的制水量为 20 万吨/日,项目的建设期为 3 年,投产期 5 年,项目计
算期共计 22 年。
②本工程相应综合水价的测定
供水收费价是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用水量计算的综合价,具体细则由经营企业根据以上三类的用水比例、参照周边地区等进行调整,用于整个供水系统进行经济评价。本工程综合各种因素测算收费为 2.20 元/吨。
3)成本测算
①成本计算参数
A.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水厂定员为 25 人,工资及福
利以 120,000 元/年/人计算;
B.综合电价:0.8 元/度;
C.原水费单价:1.0 元/吨;
D.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5.0%;其他摊销:12.5 年; E.大修理提存按固定资产原值-征地费的 1.95%计提; F.日常维检费按固定资产原值-征地费的 0.5%计提; G.其他成本费按 8%计提。
②成本计算结论
本项目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经营成本为 10,096.81 万元,年平均总成本为
12,517.92 万元。本项目单位水量平均经营成本为 1.38 元/吨,单位水量平均总成
本为 1.71 元/吨。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
下:
项目 | 投产期(第 1 至 5 年) 年平均 | 达产后(第 6 年及以后) 年平均 | 项目全程年平均 |
收入(万元) | 12,526.80 | 16,060.00 | 15,257.00 |
成本(万元) | 12,333.22 | 12,572.25 | 12,517.92 |
利润总额(万元) | -219.80 | 2,957.77 | 2,235.60 |
净利润(万元) | -219.80 | 2,596.13 | 1,956.15 |
毛利率 | 1.55% | 21.72% | 17.95% |
(2)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①项目计算期
基于本工程初期财务收入较低使用年限较长等特点,项目计算期按 20 年计
算,其中建设期 1 年,生产经营期 19 年。
②借款利息的计算
在财务分析中,对国内借款均简化按年计息,并假定借款发生当年均在年中支用,按半年计息;其后年份按全年计息,还款当年按年末偿还,按全年计息。
③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物价总水平为基础。
④税金及附加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从营运收入中直接扣除税金及附加的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从利润中扣除的有所得税。
⑤评价参数
行业的评价参数的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基本折旧费率
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本行业分析统计资
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取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费为 4.8%。
B.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和自有流动资金率
根据近年来行业统计分析资料,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取定为 90 天,自有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的 30%计算。
C.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 10%计取。 D.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
财务内部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分析细则”,根据近几年给排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和价格结构等因素,取定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为(不含通货膨胀率):6%,基准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15 年。
2)收入测算
项目计算期为 20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生产经营期 19 年。计算期内综合平均水价为 4.04 元/吨。水厂供水负荷前三年分别为 70%、80%及 90%,第四年及以后供水负荷达到 100%。
3)成本测算
①成本计算参数
A.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水厂定员为 15 人,工资及福
利以 100,000 元/年/人计算;
B.综合电价:0.67 元/度;
C.原水费单价:0.93 元/吨;
D.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4.8%;无形资产及其他摊销:5 年;
E.大修理费率:1.50%计提。
②成本计算结论
本项目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总成本为 3,047.86 万元。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投产期(第 1 至 3 年)年平均 | 达产后(第 4 年及以后)年平均 | 项目全程年平均 |
收入(万元) | 3,357.57 | 4,196.90 | 4,077.00 |
成本(万元) | 3,263.70 | 3,011.89 | 3,047.86 |
利润总额(万元) | -18.93 | 1,044.01 | 892.16 |
净利润(万元) | -18.93 | 795.90 | 679.50 |
毛利率 | 2.80% | 28.24% | 25.24% |
(3)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①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项目计算期 20 年。
②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体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生产期初)物价总体水平为基础。
③税金
本项目为公用事业项目,根据财税【2018】32 号文规定,本项目按简并增值税计税 3%计入,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 7%和 3%计取;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25%计入。
④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算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行业的评价参数原则上采用“评价细则”测算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折旧率等
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年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和日常检修维护费率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给水行业分析统计资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及当前国家金融等有关实际情况取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为:给水工程不低于 4.8%。
B.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年限
按照“评价细则”,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从投资之年起,平均按 12.5 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 8%。
C.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 10%提取。
D.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
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财务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评价细则”,根据近年给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价格结构及国家金融的有关政策、项目更能够稳定运行等因素,取定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不含通货膨胀率)为 6%;基准投资回收期(自投产年开始算起)为 15 年。
2)收入测算
①水量及项目计划各期的约定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规模为 5 万吨/日,项目的建设期为 2 年,项目计算期
共计 20 年。
②水价
本经济评价的给水收费价是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用水量计算的综合价;具体细则由经营企业根据以上三类的用水比例、参照周边地区等进行调整,经过平衡计算本工程综合水价为 2.45 元/吨。
3)成本测算
①成本计算参数
A.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定员为 29 人;工资及福利以
10 万元/年/人计算;
B.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4.8%;其他摊销:12.5 年;
C.原水水资源费:0.2 元/吨;
D.修理费提取率按 2%计提;
E.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率按 10%计提。
②成本计算结论
本次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经营成本为 1,663.10 万元;
年平均总成本为 2,691.69 万元。单位水量平均经营成本为 1.11 元/吨,单位水量
平均总成本为 1.80 元/吨。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投产期(第 1 至 3 年) 年平均 | 达产后(第 4 年及以后) 年平均 | 项目全程年平均 |
收入(万元) | 2,926.64 | 3,658.30 | 3,548.55 |
成本(万元) | 2,861.09 | 2,661.79 | 2,691.69 |
利润总额(万元) | -32.78 | 873.59 | 737.63 |
净利润(万元) | -32.78 | 655.19 | 552.00 |
毛利率 | 2.24% | 27.24% | 24.15% |
(4)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①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财务分析计算期按 25 年计,其中项目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4 年。
②评价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颁布的新的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以及闽政[2001]31 号文及相关补充政
策,估算项目的成本和效益,分析项目整体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
在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在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采用以建设期末物价总水平为基础,假定每年价格上涨指数和折现系数均按 6.00%计算。在考虑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确定基准投资收益率为 6.00%,并对项目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2)收入测算
本项目合作期限 25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4 年。
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4.83 元/吨,项目收益测算按
照 4.30 元/吨进行测算。
水量:运营期第 1、2、3-24 年的基本水量分别为 2 万吨/日、3 万吨/日、4万吨/日。
试运行期间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该期间实际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80%
正常运营期间服务费:
①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
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基本处理量-月无效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
②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
污水处理服务费=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
③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
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60%*绩效考核系数
3)成本测算
①工资及福利费:32 人,8.5 万元/人/年。
②大修及维护费:取项目总投资 31,544 万元的 1%,即 315 万元/年,其中,
运营期前 5 年减半计提。
③药剂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1.490
元/吨。
④电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0.290 元/吨。
⑤水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0.022 元/吨。
⑥污泥处置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0.296 元/吨。
⑦管理费及其他:取 50 万元/年。
⑧无形资产摊销:按项目按投资额分 24 年进行摊销。
⑨利率:3.2%,贷款期限 25 年。
⑩税费
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按 6%,城市维护建设税 7%,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所得税率:25%,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投产期(第 1 至 2 年) 年平均 | 达产后(第 3 年及以后) 年平均 | 项目全程年平均 |
收入(万元) | 3,923.75 | 6,278.00 | 6,081.81 |
成本(万元) | 4,252.57 | 5,158.57 | 5,083.07 |
利润总额(万元) | -550.92 | 764.07 | 654.49 |
净利润(万元) | -550.92 | 589.39 | 494.37 |
毛利率 | -8.38% | 17.83% | 16.42% |
(5)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①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财务分析计算期按 31 年计,项目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30 年。
②评价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颁布的新的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以及闽政[2001]31 号文及相关补充政策,估算项目的成本和效益,分析项目整体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
在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在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采用以建设期末物价总水平为基础,假定每年价格上涨指数和折现系数均按 6.00%计算。在考虑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确定基准投资收益率为 6.00%,并对项目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2)收入测算
本项目合作期限 31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30 年,期满无偿移交。项
目现状已建一期规模 1 万吨/日,拟新建二期规模为 2 万吨/日。项目一期项目污
水处理费单价按最低限价 1.92 元/吨测算,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费单价按最低限价
5.68 元/吨测算。此外,自开始运营日起,政府承诺运营期内各年度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水量如下:
序号 | 污水厂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至合作期结束 |
1 | 一期 | 6,000 | 7,000 | 8,000 | 9,000 | 10,000 |
2 | 二期 | 12,000 | 14,000 | 16,000 | 18,000 | 20,000 |
单位:吨/日
①当月日均实测水量低于基本水量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当月日均实测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基本水量
-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少进水量单价
少进水量单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按保证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保证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保证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可变成本)
②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大于基本水量,小于等于设计水量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当月日均实测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
③当月日均实测水量大于设计水量时且出水达标,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设计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当月日均实测水量
-设计水量)×超进水量单价
超进水量单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可变成本/(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固定成本+按设计水量计算的污水处理单位可变成本)
3)成本测算
①特许经营摊销费
项目投资形成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按运营年限 30 年摊销。
②运营成本
运营成本包括检测费、水费、燃料动力费、药剂费、工资福利、大修理费、日常检修维护费、污泥外运费及管理费用。
③检测费
检测费按 30 万元/年计算,包括第三方在线仪器维护费 20 万元/年,第三方
水质检测费 5 万元/年,危废处置检测费 5 万元/年。
④水费
水费按 2.7 元/吨计算,运营期年水费为 10 万元/年。
⑤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主要为电费,电费按 0.58 元/kwh 计算,运营期年电费 138 万元。
⑥药剂费
运营期年药剂费按 420.48 万元计算,其中:聚合硫单价 800 元/吨;次氯酸
钠(盐酸+氯酸钠制备消毒剂)单价 1,700 元/吨;碳源(乙酸钠)单价 3,200 元/吨;PAM 阴离子单价 14,000 元/吨;PAM 阳离子单价 25,000 元/吨;硫酸亚铁单价 700 元/吨;双氧水(27.5%)单价 1,300 元/吨;液碱(30%)单价 1,500 元/吨。
⑦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按 25 人考虑,年工资福利费总额 280 万元。
⑧大修理费
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总值的 1%计,年大修理费 248 万元。
⑨日常检修维护费
日常检修维护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5%计算,年日常检修维护费 124 万元。
⑩污泥外运费
污泥外运按 50km 考虑(按照招标文件,超出范围为业主承担)单价按 60
元/吨估算,年污泥外运费 17 万元。
⑪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按 120 万元/年计算。
⑫税费
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按 6%,城市维护建设税 7%,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 2%。所得税率:25%。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投产期(第 1 至 4 年) 年平均 | 达产后(第 5 年及以后) 年平均 | 项目全程年平均 |
收入(万元) | 2,590.77 | 3,266.02 | 3,175.99 |
成本(万元) | 3,009.51 | 2,569.71 | 2,628.35 |
利润总额(万元) | -418.74 | 664.39 | 519.98 |
净利润(万元) | -419.69 | 501.61 | 378.77 |
毛利率 | -16.16% | 21.32% | 17.24% |
(6)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①项目计算期
基于本工程初期投资较大,财务收入较低,使用年限较长等特点,项目计算期按 27 年计算,其中建设期 2 年,生产经营期 25 年。
②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既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物价总水平为基础。
③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销项税率为 6%。根据财税[2015]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污水处理项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额为应纳增值税的 70%。
增值税附加税按应缴纳增值税额的 12%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
④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现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
主要评价参数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固定资产残值率及年修理费率。
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本行业分析统计资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取定: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为 3.8%
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5%
年修理费率为 2.0%
B.其他资产摊销期限
其他资产从投产之年起,平均按 5 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 20%。 C.流动资金及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估算表(见附表)计算。铺底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的
30%计算。
D.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 10%提取。 E.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
根据近几年给排水行业的统计资料,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和价格结构等因素,取定财务基准收益率(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为 5%,基准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为 18 年。
2)收入测算
①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 25 年。
②污水量
根据《永康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预测及分析,规划期限内城区平均日污水量近期(2025 年)为 17.48 万吨/日。2026 年按照 17 万吨/日起算,后续污水增长率按 2%考虑,直至满负荷运行。
③污水处理价格
永康市人民政府已通过污水处理费定价方案,污水价方案由原来的 1.62 元/吨(不含污泥处置费),调整为:当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含本项目在内总设计规模 20 万吨/日)实际处理量低于保底污水量 17 万吨/日(按负荷率为 85%)
时,污水处理单价为 2.14 元/吨,若实际处理量超出保底污水量,则整体污水处
理单价为 2.10 元/吨(此费用包含污泥处置费)。
3)成本测算
①药剂费:处理每吨污水消耗药剂 0.36 元;
②电费:处理每吨污水消耗电费 0.23 元;
③自来水费:处理每吨污水消耗自来水费 0.01 元;
④工资福利费:需新增职工 11 人,其中巡检人员 4 人,除臭设备操作人员
2 人,自动化操作人员 1 人,高配室操作人员 1 人,机修人员 1 人,仪表操作人
员 1 人,化验工 1 人。职工薪酬 18 万元/人/年,共 198 万元/年;
⑤污泥处置费:处理每吨污水需要污泥处置费 0.19 元;
⑥维修费:前 5 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5%计提;6-10 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1%计提;11 年后,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1.5%计提;
⑦固定资产折旧费:使用平均年限法按 25 年计提折旧;
⑧其他费用:依据生产经营经验预估 50 万元/年;
⑨财务费用:贷款利率按 5 年期以上 LPR 计算,年利率 4.2%。
⑩税费
本项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附加税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也相应减免。所得税:本项目所得税税率按 25%计取。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投产期(第 1 至 2 年)年平均 | 达产后(第 3 年及以后)年平均 | 项目全程年平均 |
收入(万元) | 4,342.50 | 4,964.00 | 4,914.28 |
成本(万元) | 4,303.00 | 3,615.26 | 3,670.28 |
利润总额(万元) | 39.50 | 1,172.65 | 1,082.00 |
净利润(万元) | 39.00 | 894.57 | 826.12 |
毛利率 | 0.91% | 27.17% | 25.31% |
(7)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①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项目运营期 20 年。
②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体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生产期初)物价总体水平为基础。
③税金
本项目为公用事业项目,根据财税【2018】32 号文规定,本项目按简并增值税计税 3%计入,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 7%和 3%计取;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25%计入。
④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算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行业的评价参数原则上采用“评价细则”测算确定如下:
A.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年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和日常检修维护费率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给水行业分析统计资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及当前国家金融等有关实际情况取定:
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为:给水工程不低于 4.8%; B.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年限
按照“评价细则”,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从投资之年起,平均按 12.5 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 8%。
C.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 10%提取。
D.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
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财务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评价细则”,根据近年给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价格结构及国家金融的有关政策、项目更能够稳定运行等因素,取定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不含通货膨胀率)为 6%;基准投资回收期(自投产年开始算起)为 18 年。
2)收入测算
①水量及项目计算期
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规模为 5 万吨/日,项目的建设期为 2 年,项目
计算期共计 20 年。
②水价
本经济评价的给水收费价是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用水量计算的综合价;具体细则由经营企业根据以上三类的用水比例、参照周边地区等进行调整,经过平衡计算本工程综合水价为 1.83 元/吨。
3)成本测算
①成本计算参数
A.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定员为 17 人;工资及福利以
16.5 万元/年人计算;
B.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4.8%;其他摊销:12.5 年;
C.原水水资源费:0.2 元/吨;
D.修理费提取率按 2%计提;
E.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率按 8%计提。
②成本计算结论
本次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运行成本为1,457.38万元;年平均总成本为 2,074.01 万元。单位水量平均运行成本为 1.02 元/吨,单
位水量平均总成本为 1.44 元/吨。
4)项目效益测算期内的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在效益测算期内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投产期(第 1 至 4 年) 年平均 | 达产后(第 5 年及以后) 年平均 | 项目全程年平均 |
收入(万元) | 1,882.00 | 2,641.40 | 2,489.52 |
成本(万元) | 2,068.76 | 2,075.32 | 2,074.01 |
利润总额(万元) | -250.00 | 477.33 | 331.86 |
净利润(万元) | -250.00 | 370.96 | 246.77 |
项目 | 投产期(第 1 至 4 年) 年平均 | 达产后(第 5 年及以后) 年平均 | 项目全程年平均 |
毛利率 | -9.92% | 21.43% | 16.69% |
2、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情况,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1)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效益测算对比
1)供水厂
序 号 | 同业可比 上市公司 | 项目时期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 益率 | 投资回收 期(年) |
1 | 重庆水务 | 2023 年可转债募 投项目 |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 6.45% | 12.16 |
2 | 绿城水务 | 2018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 | 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 | 6.86% | 未披露 |
3 | 城发环境 | 2017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 | 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 程建设项目 | 6.12% | 未披露 |
平均值 | 6.48% | 12.16 | |||
最大值 | 6.86% | 12.16 | |||
最小值 | 6.12% | 12.16 | |||
1 | 本次募投项目 |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 6.18% | 13.46 | |
2 |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 6.45% | 12.60 | ||
3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 6.03% | 13.34 | ||
4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 工程项目 | 6.06% | 13.38 | ||
平均值 | 6.18% | 13.20 |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项目选取了可比公司再融资项目的募投项目情况;
2、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内部收益率为在绿城水务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期当下水价测算下的数据。
2)污水处理厂
序 号 | 同业可比 上市公司 | 项目时期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 益率 | 投资回收 期(年) |
1 | 城发环境 | 2023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 | 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 | 4.80% | 未披露 |
2 | 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 厂工程 | 6.09% | 未披露 | ||
3 | 创业环保 | 2021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 | 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 处理厂建设项目 | 7.07% | 14.00 |
4 | 东江环保 | 2022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 | 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 (二期)项目 | 7.06% | 12.00 |
5 | 海峡环保 |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 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 工程项目 | 6.00% | 13.71 |
6 |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 厂 PPP 项目 | 6.13% | 未披露 |
序 号 | 同业可比 上市公司 | 项目时期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 益率 | 投资回收 期(年) |
7 | 2019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 | 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 改造项目 | 6.12% | 12.35 | |
8 |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项目 | 6.83% | 11.86 | ||
平均值 | 6.26% | 12.78 | |||
最大值 | 7.07% | 14.00 | |||
最小值 | 4.80% | 11.86 | |||
1 | 本次募投项目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 | 4.80% | 16.10 | |
2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 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6.07% | 16.80 | ||
3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 期)工程项目 | 6.43% | 16.47 | ||
平均值 | 5.77% | 16.46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项目选取了可比公司再融资项目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上表对比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中供水厂项目及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测算合理谨慎。
(2)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内可比项目的效益测算对比
1)供水厂
序 号 | 公司可比 项目时期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 投资回收期 (年) |
1 | 2019 年 | 平湖工业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8.75% | 13.50 |
2 | 2019 年 | 永康市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项目 | 8.12% | 未披露 |
3 | 2017 年 | 兰溪市溪西水厂迁建工程 | 6.20% | 未披露 |
平均值 | 7.69% | 13.50 | ||
最大值 | 8.75% | 13.50 | ||
最小值 | 6.20% | 13.50 | ||
1 | 本次募投项目 |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 6.18% | 13.46 |
2 |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 6.45% | 12.60 | |
3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 6.03% | 13.34 | |
4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 6.06% | 13.38 | |
平均值 | 6.18% | 13.20 |
2)污水处理厂
序 号 | 公司可比项 目时期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 投资回收期 (年) |
1 | 2020 年 | 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 | 8.39% | 未披露 |
2 | 2020 年 | 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一期 提标工程建 | 8.34% | 未披露 |
3 | 2019 年 | 宁海城北污水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 程建设 | 8.17% | 13.85 |
4 | 2018 年 | 丽水腊口污水处理厂工程 | 8.00% | 11.50 |
平均值 | 8.23% | 12.68 | ||
最大值 | 8.39% | 13.85 | ||
最小值 | 8.00% | 11.50 | ||
1 | 本次募投项目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 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 4.80% | 16.10 |
2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 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6.07% | 16.80 | |
3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 项目 | 6.43% | 16.47 | |
平均值 | 5.77% | 16.46 |
根据上表对比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中供水厂项目与公司内可比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测算合理谨慎;本次募投项目中污水处理厂项目内部收益率相较公司内可比项目偏低,主要系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及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为在浙江区域外新获取项目,公司内部测算整体更为谨慎,具有合理性,项目测算合理谨慎。
综上,通过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本次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较为合理谨慎。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测算参数、测算过程进行了核查;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获取发行人重点项目投资明细,结合公
司日常营运需要、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等情况进行资金缺口测算,分析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3、查阅了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了解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情况,将其与发行人募投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4、查阅了发行人过往公告文件,了解发行人过往可比项目的效益情况,将其与发行人募投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各个项目的具体用途及金额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未来三年资金缺口较大,本次融资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因此本次融资具备必要性。
3、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收入测算的水量及单价的确定具备合理性,符合当地情况;通过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效益对比,本次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较为合理谨慎。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水务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5%。2)2023 年 12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75,180.75 万元(含本数)。该募集资金规模在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4,300.00 万元基础上,扣减 19,119.25 万元。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了自动延期条款。
请发行人说明:(1)控股股东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情况,包括资金来源的具体构成,是否为自有资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请出具承诺并披露。(2)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3)调减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具体情况,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4)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自动延期情形是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10 条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第 10 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控股股东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情况,包括资金来源的具体构成,是否为自有资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一)控股股东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
中国水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同时为提振市场信心,因此作为发行对象参与本次认购,具体如下:
1、助力公司实施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公司浙江区域、福建区域等重点项目陆续建设,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充足的运营资金来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中国水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认购确定性更高,有利于助力扩大经营规模、实施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动力。
2、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提振市场信心
中国水务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参与本次认购,不仅彰显了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而且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中国水务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及具体构成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05,898,727 股(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5.00%,即不超过 26,474,681 股(含本数)。
中国水务是水利部联合央企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国家级专业水务环保投资和运营管理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运营区域最广的水务公司之一。中国水务定位于中国水务市场,专注于水务产业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要业务涵盖了原水、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水务产业链的各个领域,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与水务资产管理能力。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水务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来源等事项承诺如下:“中国水务的认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高比例质押风险的情况。”
根据上述中国水务出具的承诺,中国水务本次认购所需资金全部来自中国水务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上述认购资金具体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可变现资产以及银
行贷款等。
1、自有资金及可变现资产
根据中国水务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国水务资产总额 284.95 亿元,货币资
金余额 25.51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约 0.50 亿元,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可变现能力。
2、银行贷款
根据中国水务征信报告,中国水务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国水务已与多家银行开展银行贷款合作,相关银行贷款业务均在正常推进中,后续将综合衡量各机构银行贷款方案以确定最惠条件。
综上所述,中国水务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其自有资金、可变现资产及银行贷款能够覆盖本次认购资金规模。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票,同时也不存在任何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已就减持发行人股票计划事项出具承诺,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本公司直接及间接股东中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通过本次发行不当入股的情况;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本次认购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
本公司不存在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且承诺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特此说明与承诺。”
上述承诺已在《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之“三、中国水务关于资金来源等事项的承诺”中进行补充披露。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相关事项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6 号》第 9 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水务对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直接持有公司 118,436,629 股,
占比 33.55%,通过全资子公司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2,729,832 股,占比 6.44%,合计控制公司 141,166,461 股,占比 39.99%。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05,898,727 股(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5.00%。如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05,898,727 股计算,中国水务参与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为 26,474,681 股。发
行完成后,钱江水利总股本为 458,894,485 股,中国水务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167,641,142 股,权益占比稀释至 36.53%。
(二)本次发行对象股份锁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第五十九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国水务与钱江水利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对股份锁定期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中国水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综上所述,中国水务参与本次认购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三、调减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具体情况,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75,180.7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规模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 44,269.24 | 18,000.00 |
2 |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 18,999.96 | 11,500.00 |
3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 17,788.93 | 13,100.00 |
4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 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 31,544.67 | 10,700.00 |
5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 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24,820.76 | 6,100.00 |
6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 31,972.21 | 10,980.75 |
7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 9,454.02 | 4,800.00 |
合计 | 178,849.79 | 75,180.75 |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的,须相应调减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要求,公司拟在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180.75 万元基础上,扣
减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在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占比超过
10%的部分(即 17,078.66 万元)。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58,102.09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规模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 44,269.24 | 15,000.00 |
2 | 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 | 18,999.96 | 8,500.00 |
3 | 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 | 17,788.93 | 10,100.00 |
4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 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 31,544.67 | 8,700.00 |
5 |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 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24,820.76 | 4,100.00 |
6 |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 | 31,972.21 | 8,902.09 |
7 |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 9,454.02 | 2,800.00 |
合计 | 178,849.79 | 58,102.09 |
本次方案调整部分事项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董事会已根据监管要求在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180.75 万元
基础上,调减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在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占比超过 10%的部分(即 17,078.66 万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 年 1 月 23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部分事项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自动延期情形是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10 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10 条,审议再融资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自动延期条款的,应当予以规范。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取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的自动延期条款。具体调整
情况如下:
调整前 | 调整后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 |
前述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对中国水务进行访谈,了解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主要背景及考虑;
2、查阅中国水务《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及相关事项的承诺》核实中国水务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减持计划等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的相关规定;
3、查阅中国水务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查阅中国水务征信报告等材料,了解中国水务资信情况及财务状况;
4、查阅中国水务与钱江水利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相关公告文件,核实中国水务本次认购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是否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监管规则的监管要求;
5、查阅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核实调减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具体情况,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6、查阅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文件,核实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规范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中国水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助力公司实施未来发展战略、看好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拟作为发行对象参与本次认购;中国水务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身资金实力充足,具备足额参与本次认购的能力;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水务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且已做出相关承诺并进行披露;
2、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05,898,727 股(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5.00%。如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05,898,727 股计算,中国水务参与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为 26,474,681 股,发行完成后,中国水务直接及间接所控制权益占比由发行前 39.99%稀释至 36.53%。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水务本次认购股份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3、发行人已按监管要求调减募集资金金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4、发行人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10 条的要求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有效期予以调整规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10 条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的规定
(1)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水务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并已出具承诺,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高比例质押风险的情况。
(2)中国水务已出具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本次认购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
(3)本次认购对象中,中国水务不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不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水务,无实际控制人。1)2021 年
12 月,电建集团拟通过股权转让及接受股东权利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中国水务控制权;2023 年 3 月,电建集团调整交易方案,改为增持购买部分中国水务股权。增持完成后,电建集团为中国水务第一大股东;2)2023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发布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电建集团终止对发行人的要约收购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电建集团不得再次对发行人进行收购;4)2023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公告与电建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请发行人说明:(1)电建集团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背景及原因,相关收购过程以及未来收购规划;(2)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控制权变更相关的信息披露情况及合规性,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3)结合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变化情况,实际控制权变更以来的公司运作情况等,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4)发行人控制权变更后,原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及相关安排,是否满足公开承诺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电建集团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背景及原因,相关收购过程以及未来收购规划
(一)电建集团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背景及原因
电建集团的经营范围中包括水利、水务工程总承包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咨询、监理、设备检修及相关设备的制造、修理、租赁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是国家级水务投资和运营管理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务行业投资运营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
2021 年 12 月,基于自身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考虑,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水务业务,电建集团拟通过系列股权转让及接受股东权利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
中国水务控制权,从而实现电建集团水务业务战略发展目标。由于中国水务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对中国水务的收购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相关收购过程及未来收购计划
2021 年 12 月 9 日,电建集团与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钢管”)签署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6%股权协议书》,江阴钢管向电建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6%股权,并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4%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以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的方式委托给电建集团行使。
2021 年 12 月 23 日,电建集团与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世诺金”)签署《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拓世诺金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7.0833%股权转让给电建集团。拓世诺金向电建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2.9167%股权除股东收益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委托给电建集团行使,并约定《承诺函》自《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生效。
若上述交易完成,电建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水务 44.50%股权,并通过接受股东权利委托,享有中国水务 6.92%表决权,合计控制中国水务 51.42%股权,成为中国水务的控股股东。同时,电建集团通过控股中国水务间接拥有钱江水利的权益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2022 年 2 月 17 日,电建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111 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对电建集团收购中国水务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2 年 6 月,因电建集团与江阴钢管约定的 180 个自然日届满,中国水务
6%股权无法按约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电建集团与江阴钢管经协商确认,双方签署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6%股权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按照约定自动解除。
2023 年 3 月,因预计短期内无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且鉴于当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中国水务、钱江水利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电建集团经审慎研究分析,并与中国水务其他股东沟通后决定调整交易方案。
2023 年 3 月 24 日,电建集团与拓世诺金签署了《关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二)》,拓世诺金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水务 7.0833%股权转让给电建集团,电建集团放弃拟受托享有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2.9167%股权除股东收益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电建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水务 38.50%股权,仍为中国水务的第一大股东,但不享有中国水务控制权,从而无法也无法取得钱江水利控制权。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通过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就本问询函中“电建集团未来收购规划”等问题向电建集团进行致函确认。根据电建集团复函,当前电建集团不涉及问询函中提及的关于对公司未来收购的明确计划。
二、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控制权变更相关的信息披露情况及合规性,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一)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电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 38.50%的股权,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合计持有中国水务 28.17%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中国水务 33.33%的股权。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董事会,无法决定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聘任,也无法决定重要经营决策。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水务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进而致使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定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依据如下:
1、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中国水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其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其他决议应由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电建集团持股比例为 38.50%,水利部综合事业局通过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6.67%,通过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持有 1.50%,合计持股比例为 28.17%,其他股东合计持有 33.33%。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2、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董事会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中国水务董事会共 11 席。电建集团与新华水利提名董事人数均不超过董事
会成员的半数。除 1 名职工董事外,中国水务的董事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虽然中国水务董事长由电建集团方委派,但任何单一股东因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从而无法决定中国水务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因此,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董事会。
3、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无法决定中国水务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聘任,也无法决定中国水务重要经营决策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聘请或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请或解聘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因无法控制董事会,因而无法决定中国水务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聘任,也无法决定中国水务重要经营决策。
4、中国水务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一致同意确认中国水务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023 年 3 月,中国水务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一致同意确认中国水务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电建集团承诺后续主要通过股权管理方式履行出资人职责,不直接干预中国水务日常经营。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在当前状态下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进而致使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二)控制权变更相关的信息披露情况及合规性,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自 2021 年 12 月公司收到其控股股东中国水务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化(可能
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通知后,公司披露了一系列与本次控制权变更相关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可能发生变更的停牌公告》;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钱江水利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补充说明的公告》;2022 年 6 月 24 日,披露《钱
江水利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钱江水利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3 年 5 月 18日,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结构变动的进展公告》。综上所述,公司已就其控制权变更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3 月 26 日、4 月 23 日、5 月 21 日、
6 月 15 日、6 月 24 日、7 月 23 日、8 月 11 日、9 月 10 日、9 月 30 日、10 月 28
日、11 月 26 日、12 月 24 日,以及 2023 年 1 月 18 日、2 月 18 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定期披露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终止要约收购的公告》。公司在上述历次进展公告中就公司可能涉及的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收购存在不确定性等事项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三、结合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变化情况,实际控制权变更以来的公司运作情况等,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
(一)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前,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除 3 名独
立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外,中国水务占据 3 席,浙江新能占据 2 席,水电实业占据
1 席。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后,为稳定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增加 1 名董事席位并由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提名。同时,为保证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会人数 1/3,独立董事增加 1 席。因此,变动后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成员组成,除 4 名独立董
事由董事会提名外,中国水务占据 4 席,浙江新能占据 2 席,水电实业占据 1 席。因此,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后,由于其控股股东仍为中国水务,其治理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中国水务依然占据公司董事会最多席位。
(二)实际控制权变更以来的公司运作情况
实际控制权变更以来,中国水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运作,经营情况正常稳定,未因实际控制权变更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有效性,公司控制权稳定。
四、公司控制权变更后,原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及相关安排,是否满足公开承诺相关规定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曾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再融资项目过程中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关于避免与钱江水利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系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受水利部委托,承担水利科技推广、人才资源开发、水资源管理、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利用外资、水利水电机电产品制造、水利多种经营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不具体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因此,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2)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将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公司开展业务的区域内,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 (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于公司。 4)若违反上述承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之日止。 |
关于保持 钱江水利独立性、减 | 综合事业局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钱江水利公司 章程等规定,促使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正确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证钱江水利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保障钱江水利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少及规范与钱江水利关联交易的承诺 |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综合事业局将善意的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钱江水利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在与钱江水利或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钱江水利或其控制的企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的履行与钱江水利或其控制的企业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钱江水利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综合事业局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综合事业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钱江水利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综合事业局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钱江水 利股份之日止。 |
上述承诺系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作出。2023 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原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未违反《关于避免与钱江水利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保持钱江水利独立性、减少及规范与钱江水利关联交易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钱江水利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了解电建集团拟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背景及原因;
2、查阅公司关于本次收购的相关公告,了解本次收购过程及电建集团未来收购计划;
3、查阅《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及中国水务的规章制度,了解认定发行人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依据;
4、通过公开信息查阅管理层任职关系,了解公司及中国水务本次控制权变动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
5、查阅公司相关公告,了解公司本次控制权转让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是否
充分;
6、查阅承诺文件,了解原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及相关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电建集团拟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控制权进而取得公司控制权,系基于自身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考虑。2023 年 3 月,因预计短期内无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电建集团决定调整交易方案。交易完成后电建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水务 38.50%股权,但不享有中国水务控制权,从而无法也无法取得钱江水利控制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根据电建集团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的复函,当前电建集团不涉及问询函中提及的关于对公司未来收购的明确计划。
2、认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3、公司及中国水务实际控制权变动后,中国水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运作,经营情况正常稳定,未因实际控制权变更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有效性,公司控制权稳定
4、2023 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后,原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未违反
《关于避免与钱江水利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保持钱江水利独立性、减少及规范与钱江水利关联交易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