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稳 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股票简称:立华股份 股票代码:300761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00 x)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报x)
xxxx(xxxx)
(xxx市中区经七路86号)
2021 年 6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如果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满足上述第 3 项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现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
(2)公司应当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股东回报规划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3、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具体回报规划
(1)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如果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3)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董事会拟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除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外,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随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于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发表意见。
(4)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应当作为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附件提交股东大会。
6、《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 | 48,465.60 | 129,969.30 | 37.29% |
2019 | 40,388.00 | 196,425.14 | 20.56% |
2020 | 6,058.20 | 25,407.57 | 23.84% |
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 117,267.34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比例 | 80.94% |
公司最近三年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公司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
五、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重点关注的风险:
1、动物疫病风险
动物疫病是畜牧业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公司xx鸡养殖业务面临的疫病主要是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沙门氏菌病及传染性喉气管炎等,生猪养殖业务所面临的主要疫病是蓝耳病、猪瘟、传染性肠胃炎等。
动物疫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疫病将导致鸡只、生猪养殖效率下降甚至死亡,直接导致公司产能下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2)疫情开始传播后为控制疫情发展,公司需要增加防疫投入,包括应政府对疫区及xx规定区域实施强制疫苗接种、隔离甚至扑杀等防疫要求导致的支出或损失;(3)疫病的发生与流行将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甚至滞销,最终导致公司收入下降甚至出现亏损。
若未来公司xx地区或全国范围内发生较为严重的动物疫情,公司将面临疫情扩散所带来的产量及销售价格下降、生产成本上升,甚至产生亏损的风险。
2、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类自然和市场风险,部分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如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等,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2020 年,受新冠疫情管控及其对消费的抑制影响,xx鸡的流通和消费亦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加之行业产能高企,公司商品肉鸡全年销售均价为 11.54 元/千克,较 2019 年下降 20.74%;2021 年第一季度,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显著提高,其中玉米、豆粕和小麦的采购单价分别增长 26.19%、9.68%和 7.01%。
未来肉鸡、肉猪的市场行情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的销售价格可能存在大幅波动,相应的盈利水平亦可能随之大幅波动,公司可能面临盈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同时,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可能继续上涨,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无法妥善应对营业成本的快速上涨,公司亦可
能面临盈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3、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在养商品鸡、商品猪,其中商品鸡的养殖周期为 45-120 天,商品猪的养殖周期为
160-200 天,公司商品鸡、商品猪的可变现净值易受到xx鸡、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若未来由于政策影响或动物疫病等因素导致养殖行业进入低谷期,xx鸡、生猪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可能导致公司计提较多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当年经营业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屠宰类项目、养鸡类项目、总部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均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项目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疫病防控体系不完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宏观经济波动、消费者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消费心理的变化等,都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风险。
5、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本次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本次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目 录
五、重大风险提示 7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3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或正在履行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50
九、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99
十、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130
十一、发行人上市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47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147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147
十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148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149
三、同业竞争 153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162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162
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表 174
五、最近三年一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176
六、财务状况分析 181
七、经营成果分析 200
八、现金流量分析 213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216
十、技术创新分析 216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218
十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9
第七节 x次募集资金运用 22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227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的影响 263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265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65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267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268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68
八、其他差异说明 269
九、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269
第九节 相关声明 27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7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27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7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76
六、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277
第十节 备查文件 280
一、备查文件内容 28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280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立华股份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 |
x次发行、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 指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 集说明书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农业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国家版权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税务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回报规划》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独立董事制度》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
三会 | 指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立华有限 | 指 | 江苏立xxx有限公司,为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前 身,曾用名武进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常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合肥立华 | 指 | 合肥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徐州立华 | 指 | 徐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指 | 常州市四季禽业有限公司 | |
嘉兴立华 | 指 | 嘉兴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江苏兴牧 | 指 | 江苏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阜阳立华 | 指 | 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泰安立华 | 指 | 泰安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惠州立华 | 指 | 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 |
常州天牧 | 指 | 常州市天牧家禽有限公司 |
宿迁立华 | 指 | 宿迁市立xxx有限公司 |
洛阳立华 | 指 | 洛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扬州立华 | 指 | 扬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潍坊立华 | 指 | 潍坊市立xxx有限公司 |
安庆立华 | 指 | 安庆市立xxx有限公司 |
台州立华 | 指 | 台州立xxx有限公司 |
立华食品 | 指 | 江苏立华食品有限公司 |
连云港立华 | 指 | 连云港立xxx有限公司 |
指 | 自贡市立xxx有限公司 | |
指 | ||
鼎华投资 | 指 | 江苏鼎华投资有限公司 |
丰县立华 | 指 | 丰县立xxx有限公司 |
指 | 韶关立xxx有限公司 | |
指 | ||
仓实商贸 | 指 | 常州仓实商贸有限公司 |
指 | ||
指 | ||
指 | 扬州市兴xxx有限公司 | |
指 | 常州市兴xxx有限公司 | |
宿迁立华 | 指 | 宿州市立xxx有限公司 |
扬州阳雪 | 指 | 扬州阳雪食品有限公司 |
指 | 常州市志xxx有限公司 | |
高邮立华 | 指 | 高邮市立xxx有限公司 |
安庆阳雪 | 指 | 安庆市阳雪食品有限公司 |
南京兴华 | 指 | 南京市兴xxx有限公司 |
菏泽立华 | 指 | 菏泽市立xxx有限公司 |
指 | 常州市年华牧业有限公司 | |
泰安阳雪 | 指 | 泰安市阳雪食品有限公司 |
合肥兴华 | 指 | 合肥市兴xxx有限公司 |
亳州立华 | 指 | 亳州市立xxx有限公司 |
潍坊阳雪 | 指 | 潍坊市阳雪食品有限公司 |
指 | ||
宿迁三利 | 指 | 宿迁市三利养殖有限公司 |
江苏三瑞 | 指 | 江苏三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宜兴德瑞 | 指 | 宜兴市德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永康 | 指 | 江苏省永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德顺 | 指 | 江苏德顺畜禽有限公司 |
赣州阳雪 | 指 | 赣州市阳雪食品有限公司 |
立华研究院 | 指 | 立华南京农业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指 | ||
奔腾牧业 | 指 | 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天鸣农业 | 指 | 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指 |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x成牧业 | 指 | 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沧石投资 | 指 | 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xxxx | 指 | 艾伯艾桂有限公司(Able Agrima Limited) |
君联资本 | 指 |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银展翼 | 指 | 深圳市招银展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常州机械 | 指 | 常州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3 月末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业术语
商品代肉鸡、商品鸡 | 指 | 由父母代肉种鸡产蛋孵化成的商品代苗鸡养成后的肉鸡,是 公司xx鸡业务的主要产品 |
父母代肉种鸡 | 指 | 经育雏育成后产蛋,其蛋孵化出的苗鸡即商品代肉苗鸡,具 有良好的肉用遗传特征 |
x代肉种鸡 | 指 | 经育雏育成后产蛋,其蛋孵化出父母代肉苗鸡 |
曾祖代肉种鸡 | 指 | 是在原种鸡和祖代种鸡之间的一个代次,专门用于生产祖代种鸡的生产群,不再进行原种鸡繁育,为获得最佳的杂交优 势而按照设计进行杂交生产,提供祖代种鸡 |
淘汰种鸡、淘汰鸡 | 指 | 因繁殖性能低下导致失去种用价值的种鸡 |
销售平台/平台 | 指 | 公司自建具有简易钢结构顶棚的钢筋混凝土平台,主要用途 为公司回收其委托农户养殖的商品代xx鸡,并经分拣员分拣、过磅后,交付公司xx鸡客户并结算价款。 |
指 | ||
存栏量 | 指 | 某一时点实际存养的畜、禽数量 |
xx肉鸡 | 指 | 主要指我国地方品种,具有生长周期长、饲料转化率低等特 点,主要品种有岭南黄鸡、新广黄鸡、雪山草鸡等,主要适用于中式烹饪 |
xx肉鸡 | 指 | 从国外引进的xx肉鸡,具有生长快、体型大、饲料报酬高等特点,主要品种有艾维茵、AA+、xx 308、科宝等,主要 适用于西式烹饪 |
商品肉猪、商品猪 | 指 | 由父母代种猪繁育的商品代仔猪养成后的肉猪 |
生猪业务 | 指 | 生猪业务的产品包括商品猪、淘汰种猪、仔猪等 |
淘汰种猪、淘汰猪 | 指 | 因繁殖性能低下导致失去种用价值的种猪 |
HACCP | 指 | 危害分析的关键控制点,是国际上共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 全保证体系,主要是对食品中微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进行安全控制 |
注: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总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该等差异均为采用四舍五入运算法则所造成。
第二节 x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XXXXXX XXXXX ANIMAL HUSBANDRY CO., LTD.
注册资本:40,388.00 万元股票简称:立华股份
股票代码:300761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1997 年 6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19-86350676
邮政编码:213168
办公地址:江苏省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25219448Q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粮食收购;活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况
x次发行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已经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x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0 万元(含 210,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5、债券利率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担保事项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限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3、回售条款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2条赎回条款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
被证监会、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2条赎回条款相关内容)。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x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③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发行人偿付可转债本息;
④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发行人股份;
⑤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⑦依照法律、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发行人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发行人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利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时;
8)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时;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之“(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机构或人员,为当次会议召集人。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x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10,000.00 万元
(含 21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以募集资金投入 |
(一) | 屠宰类项目 | 72,150.00 | 51,907.05 |
1 | 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 20,000.00 | 12,641.67 |
2 | 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 12,000.00 | 9,258.07 |
3 | 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 13,000.00 | 9,248.8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以募集资金投入 |
4 | 安庆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 11,820.00 | 9,408.56 |
5 | 惠州立华肉鸡屠宰项目 | 7,300.00 | 5,519.07 |
6 | 湘潭立华肉鸡屠宰项目 | 8,030.00 | 5,830.85 |
(二) | 养鸡类项目 | 139,567.74 | 88,201.00 |
1 | 一体化项目 | 85,351.74 | 45,766.84 |
1.1 | 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xx一体化 养鸡建设项目 | 28,874.77 | 14,957.97 |
1.2 | 湘潭立华年出栏 3,500 xx一体化 养鸡建设项目 | 25,979.22 | 13,965.10 |
1.3 | 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xx一体化 养鸡建设项目 | 30,497.75 | 16,843.77 |
2 | 子项目 | 42,216.00 | 31,014.27 |
2.1 | 韶关立华饲料厂项目 | 15,000.00 | 8,825.41 |
2.2 | 安远立华饲料厂项目 | 10,000.00 | 7,932.56 |
2.3 | 惠州立华孵化厂项目 | 5,915.00 | 5,102.22 |
2.4 | 扬州立华孵化厂项目 | 4,330.00 | 3,125.13 |
2.5 | 洛阳立华种鸡场项目 | 6,971.00 | 6,028.95 |
3 | 安徽立华茗南育种场项目 | 12,000.00 | 11,419.89 |
(三) | 立华股份总部基地项目 | 38,941.00 | 24,635.75 |
(四) | 补充流动资金 | 50,487.62 | 45,256.21 |
合 计 | 301,146.36 | 210,000.00 |
注:上述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5,231.41 万元后的金额。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未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x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x次发行费用预计总额为【】万元,具体包括: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发行手续费 | 【】 |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x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以及停复牌安排如下表所示:
日期 | 事项 | 停牌时间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网上 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
T-1 日(【】月【】日) |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申购日网下机构投资者在 17:00 前提交网下申购表 等相关全套申购文件,并确保在 17:00 前申报保 证金到达指定账户 | 正常交易 |
刊登《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日 (缴付足额资金),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 | 正常交易 |
日期 | 事项 | 停牌时间 |
金),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 ||
T+1 日(【】月【】日) |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发 行摇号抽签 | 正常交易 |
T+2 日(【】月【】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金额缴款 (如网下申购保证金小于网下配售金额) | 正常交易 |
T+3 日(【】月【】日)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 正常交易 |
T+4 日(【】月【】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正常交易 |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x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江苏省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19-86350676
联系人:xx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31-81283755
保荐代表人:仓勇、孙志伟项目协办人:xxx
项目组成员:苑亚朝、郭佳鑫、xxx
负责人:xxx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5681022
经办律师:xxx、xxx
执行事务合伙人:xxx
x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国际xx广场 5 层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5665320
经办会计师: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5679228
经办评级人员:xxx、xxx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82083295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189900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济南市中支行户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71611000018170130778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风险
动物疫病是畜牧业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公司xx鸡养殖业务面临的疫病主要是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沙门氏菌病及传染性喉气管炎等,生猪养殖业务所面临的主要疫病是蓝耳病、猪瘟、传染性肠胃炎等。
动物疫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疫病将导致鸡只、生猪养殖效率下降甚至死亡,直接导致公司产能下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2)疫情开始传播后为控制疫情发展,公司需要增加防疫投入,包括应政府对疫区及xx规定区域实施强制疫苗接种、隔离甚至扑杀等防疫要求导致的支出或损失;(3)疫病的发生与流行将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甚至滞销,最终导致公司收入下降甚至出现亏损。
若未来公司xx地区或全国范围内发生较为严重的动物疫情,公司将面临疫情扩散所带来的产量及销售价格下降、生产成本上升,甚至产生亏损的风险。
当前公司xx鸡和生猪养殖业务分布横跨多个省份,如果部分养殖场所遭遇洪水、冰雪、酷暑等恶劣气候,公司的生物资产、养殖场所及生产设备有可能遭受损失,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产出降低、蒙受经济损失。同时,若国内主要粮食产区遭受自然灾害,公司饲料生产所需玉米、小麦、豆粕等饲料原料价格也有可能出现上涨,从而导致公司xx鸡、生猪及鹅养殖业务成本上升,最终也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经营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主要是xx鸡活鸡、活猪、活鹅等,其中xx鸡活鸡、活猪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5%以上。xx鸡活鸡、活猪等产品的市场价格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出现波动或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2020年,受新冠疫情管控及其对消费的抑制影响,xx鸡的流通和消费亦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加之行业产能高企,公司商品肉鸡全年销售均价为 11.54 元/千克,较
2019 年下降 20.74%。
xx鸡、生猪的价格变化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同时价格的涨跌也会影响xx鸡、生猪养殖户或养殖企业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供求关系,使得商品价格发生变化,因此xx鸡、生猪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且由于我国xx鸡与生猪市场目前集中度水平仍相对较低,大量散养农户及小规模养殖企业存在“价高进入、价贱退出”的经营现象,容易造成市场供给水平的大幅波动,因此产品价格波动较大。
公司xx鸡及生猪饲料的主要原料为玉米、豆粕、小麦等。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玉米、豆粕等原材料的采购量还将继续增加。玉米、豆粕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受国家农产品政策、国际贸易往来、市场供求状况、运输条件、气候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2021 年第一季度,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显著提高,其中玉米、豆粕和小麦的采购单价分别增长 26.19%、9.68%和 7.01%。若未来玉米、豆粕等农产品因国内外粮食播种面积减少或产地气候反常导致减产,或受国家政策、市场供求状况、运输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市价大幅上升,将增加公司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管理难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xx鸡及肉鹅养殖业务上推行紧密型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其中公司负责指导农户搭建xx鸡、鹅棚舍等,并向农户统一提供饲料、苗鸡、苗鹅、药品、疫苗及相关技术指导,在养殖周期结束后按照约定的内部价格回收农户合作养殖的产品、结算农户养殖收入,并通过计提风险基金的形式承担大部分风险;农户负责按照公司要求进行xx鸡及鹅的养殖,并在养殖周
期结束将产品交付给公司;合作社作为农户的自治组织,负责开展苗鸡、饲料、产品等的运输工作,并协助农户开展防疫及管理风险基金。
公司在生猪养殖业务上主要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即公司统一进行饲料生产、仔猪繁育、猪舍建设等工作,将商品猪仔猪交予农户在公司自建养殖场进行封闭式养殖;农户按公司养殖流程接受饲料供应、防疫、技术指导和封闭管理;养殖周期结束,公司按农户养殖成果结算农户养殖收入。
未来可能因各级政府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爆发、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政策宣传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公司新增合作农户数量增加速度放缓或原有合作农户不再信任公司、退出合作,从而使得公司合作农户数量难以持续增长甚至出现萎缩,将使公司面临产能不足的局面,对公司业务扩张和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并且随着合作农户数量的增加,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某些农户对合同相关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潜在的纠纷和诉讼,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部分合作农户出现未按协议约定喂养或未按要求免疫、保健、治疗等违规养殖情形,导致活禽产品不达标,公司还将面临资产损失及产品质量问题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持续稳步发展,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养殖规模的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冰鲜禽肉销售区域进一步扩大,公司人员规模和合作农户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在实施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合作农户管理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人员数量的迅速上升及合作农户规模的不断增长,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产品质量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消费者及国家监管机构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食品安全事件会严重降低消费者对公司的信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对公司形象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食品安全要求公司从饲料生产、禽畜养殖等多个环节进行保障。如果未来国家进一步提高相关标准要求,则公司有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各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与检测投入,进而增加生产成本和质量控制费用。另外,公司一旦出现产品质量检测或农户管理不到位,并最终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公司品牌及生产经营将受到直接影响。
同时,行业内其他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间接影响。如果行业内其他养殖企业的产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损害行业整体形象和口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公司相关产品的恐慌及信心不足,造成产品需求量下降,公司也将面临由此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肉鸡和肉猪的养殖和销售,此次新冠疫情爆发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虽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本次疫情恶化,持续时间更长、范围更广,可能增加公司员工染病的风险,导致公司因为疫情停产,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疫情导致大量活禽交易被迫取消,同时下游餐饮业生产经营也受到较大打击,导致肉鸡、肉猪需求下降等,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畜禽养殖的过程中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废弃物,且部分养殖场所尚未办理环评或环保验收手续。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和生态xx建设意识的增强,国家和各地政府未来将可能颁布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xx鸡养殖和屠宰生产规模扩大,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挑战。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但仍不排除因操作失误或偶然性生态环境事故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而被生态环境有关部门处罚的风险。
受行业特点及土地资源稀缺的影响,公司开展养殖业务需要大规模租用土地和房屋等经营资产。虽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必要手续,但仍存在少数租赁程序瑕疵或设施农用地建设手续瑕疵,或因租赁到期或出租方租赁意愿改变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继续承租相关土地和房屋等经营资产的风险。如公司不能及时重新选择替代经营资产或完善相关手续,则与该等租赁资产相关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形,主要包括:正在协调或推进产权证书或相关前置手续的办理、因建设过程中报建手续存在缺失而暂时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等。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因上述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而被处罚的风险及需要重新确定经营场所的风险。
xx鸡、生猪养殖及屠宰加工企业根据其产业链覆盖程度,在种畜禽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等环节均需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包括饲料生产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业务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资质,但仍存在部分种畜禽场未办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形,存在因上述瑕疵而被处罚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xx肉鸡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以及商品肉猪及肉鹅的养殖和销售。目前,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规范进行日常管理,相关生产流程也建立了严格的标准操作规范,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因人为操作失误或意外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财务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类自然和市场风险,部分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如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
动风险等,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2020 年,受新冠疫情管控及其对消费的抑制影响,xx鸡的流通和消费亦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加之行业产能高企,公司商品肉鸡全年销售均价为 11.54 元/千克,较 2019 年下降 20.74%;2021 年第一季度,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显著提高,其中玉米、豆粕和小麦的采购单价分别增长 26.19%、9.68%和 7.01%。
未来肉鸡、肉猪的市场行情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的销售价格可能存在大幅波动,相应的盈利水平亦可能随之大幅波动,公司可能面临盈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同时,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可能继续上涨,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无法妥善应对营业成本的快速上涨,公司亦可能面临盈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在养商品鸡、商品猪,其中商品鸡的养殖周期为 45-120 天,商品猪的养殖周期为
160-200 天,公司商品鸡、商品猪的可变现净值易受到xx鸡、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若未来由于政策影响或动物疫病等因素导致养殖行业进入低谷期,xx鸡、生猪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可能导致公司计提较多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当年经营业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生产、销售的肉禽、种禽、蛋品、生猪等自产农产品收入免缴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生产、销售的肉禽、种禽、蛋品、生猪等农产品收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若未来主管部门关于农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国家为促进畜牧业发展,为畜禽养殖企业提供各类补助。公司是国内xx鸡
养殖企业中规模第二大的龙头企业,公司持续经营不依赖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若未来政府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政府补助的变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政策变化风险
首先,公司所处的畜牧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属于国家重点扶持产业,规模化农业企业在农民增收、食品安全等方面一直发挥着无法替代的支柱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级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能力、加快推进标准化养殖,逐步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生产体系。公司所经营的xx鸡、生猪规模化养殖业务直接或间接得到了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扶持,若未来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
其次,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我国农业生产迈向现代化,因此近年来得到了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提倡。公司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中充分鼓励合作社这一新型农户生产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如若未来国家对于公司所采取的合作养殖模式支持政策发生变化,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再次,由于受到历史上 H7N9 等流感病毒影响,国内多地出台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法规,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活禽交易区域范围,并鼓励或强制执行活禽定点屠宰、冰鲜上市等措施。由于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以活鸡、活猪及活鹅的形式进行销售,因此若各地政府加强对于活禽交易的限制规定,且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各地政策趋势并调整销售渠道,则有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虽然公司从事的xx鸡、生猪及鹅养殖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在实际生产中仍会产生禽畜粪便、尸体及污水等污染物。近年来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国家相关部门对禽类养殖企业环保监管要求更加严格。2014 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畜禽养殖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禽畜粪便、尸体及污水等废弃物进
行科学处置。若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公司环保支出将进一步增加,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近年来,国家开始划分禁养区,如果公司的部分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而被关停,公司养殖业务发展将受到一定限制,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屠宰类项目、养鸡类项目、总部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均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项目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疫病防控体系不完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宏观经济波动、消费者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消费心理的变化等,都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x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随之增加,将导致相关折旧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释放及经济效益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建成投产的初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取得部分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或环评手续。如该部分项目用地或环评手续未能顺利完成,会对前述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x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经营
积累、银行贷款、寻求其他融资渠道等方式解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但采取其他途径解决项目所需资金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周期或者承担较高融资成本,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或者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可转债本身的风险
x次可转债发行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本次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本次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进入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后,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本次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本次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不仅取决于可转债相关发行条款,还取决于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等多种因素。因此可转债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市场价格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使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发行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将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若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将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本次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
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x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在满足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388.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4,118,825.00 | 70.35% |
高管锁定股 | 8,493,825.00 | 2.10% |
首发前限售股 | 275,625,000.00 | 68.2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9,761,175.00 | 29.65% |
403,880,000.00 |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总数(股) | 持有限售 股数(股) |
1 | xxx | 境内自然人 | 23.31% | 94,150,000 | 94,150,000 |
2 | 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公司 | 21.66% | 87,500,000 | 87,500,000 |
3 | 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公司 | 10.49% | 42,350,000 | 42,350,000 |
4 | 艾伯艾桂有限公司 | 境外公司 | 4.74% | 19,134,901 | - |
5 | 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公司 | 4.33% | 17,500,000 | 17,500,000 |
6 |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公司 | 4.33% | 17,500,000 | 17,500,000 |
7 | 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公司 | 2.60% | 10,500,000 | 10,500,000 |
8 | xxx | 境内自然人 | 2.12% | 8,563,600 | 6,422,700 |
9 |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公司 | 1.90% | 7,682,394 | - |
10 | xxx | 境内自然人 | 1.80% | 7,270,700 | - |
合计 | - | 77.28% | 312,151,595 | 275,922,700 |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总 裁
副总裁
副总裁
副总裁
副总裁
x
审部
证
券部
行
政部
人
资部
工
程部
财
务部
信息
管理部
技
术部
养
猪部
生
产部
营
销部
采
购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子公司共 16 家(此处主要子公司系指报告期内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的比例超过 5%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子公司概况
序 号 | 公司 名称 | 成立时 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股权结 构 | 主要生产 经营地 | 主要业务 |
1 | 2003/4/ 28 | 1,000 | 1,000 | 立华股份 100%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 畜禽养殖、销售;家禽父母代养殖、商品代养殖、销售;粮食收购;饲料生产、销售;畜禽饲养技术服务咨询;禽类屠宰、加工;鲜禽批发(含互联网批发);鲜禽零售(含互联网零售);食品经营(散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 | 2005/5/ 23 | 1,000 | 1,000 | 立华股份 100% | 邳州市戴庄镇戴庄村 310 国 道北 100米经七路西侧 | 雪山鸡养殖;雪山鸡父母代孵化、雪山鸡父母代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配合饲料加工;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兽药(不包括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饲料、雪山鸡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家禽屠宰;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3 | 2005/9/ 16 | 1,000 | 1,000 | 立华股份 100% |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兴河东路 011号 | 家禽饲养、销售;苗禽孵化、销售;家禽养殖技术咨询服务;配合饲料的生产、销售;兽药经营;父母代雪山鸡养殖;商品代雪山鸡销售(限分支机构);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4 | 常州天牧 | 2010/7/ 14 | 2,600 | 2,600 | 常州四季 100% |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工业集中区 8 号 | 肉鸡饲养、销售;饲养技术咨询与服务;配合饲料(畜禽)生产和销售;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父母代雪山鸡养殖,商品代雪山鸡销售(限分支机构);畜牧用药(生物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家禽屠宰(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序 号 | 公司 名称 | 成立时 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股权结 构 | 主要生产 经营地 | 主要业务 |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5 | 嘉兴立华 | 2008/2/ 26 | 3,000 | 3,000 | 立华股份 100% | xxxxxxxxxxxx 00 x | 许可项目:家禽饲养;活禽销售;种畜禽生产;家禽屠宰;饲料生产;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6 | 江苏兴牧 | 2009/6/ 17 | 20,000 | 20,000 | 立华股份 100% |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茅东村 委会 | 农作物种植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雪山草鸡父母代的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7 | 阜阳立华 | 2009/7/ 3 | 20,000 | 20,000 | 江苏兴牧 100% | xxxxxxxxxxx 00x |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活禽销售;种畜禽经营;兽药经营;饲料生产;粮食收购;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家禽屠宰;动物无害化处理;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种畜禽生产;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牲畜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薯类种植;谷物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水果种植;豆类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8 | 2009/7/ 10 | 3,000 | 3,000 | 江苏兴牧 100% | 肥城市桃园镇屯头村 | 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鲜肉批发;鲜肉零 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
序 号 | 公司 名称 | 成立时 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股权结 构 | 主要生产 经营地 | 主要业务 |
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粮食收购;饲料生产;兽药经营;家禽屠宰;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9 | 2010/7/ 14 | 5,000 | 5,000 | 立华股份 100% | 博罗县杨村镇塘角村金杨路西首 | 肉鸡饲养、销售;饲料生产、销售;兽药及兽用器械销售;粮食收购;种鸡饲养、销售;苗鸡孵化;畜禽饲养技术咨询服务;家禽屠宰、加工;蛋销售;家禽副产品销售;鲜禽批发、零售(含互联网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0 | 2011/3/ 25 | 13,000 | 13,000 | 立华股份 100% | 沭阳县汤涧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 生猪、肉鹅饲养、销售;粮食收购;配合饲料(畜禽)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销售;饲养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农作物和果树种植技术及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1 | 2011/7/ 27 | 1,000 | 1,000 | 立华股份 100% | 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 (水寨镇上天院 村) | 鸡的饲养、销售,畜禽饲养技术咨询服务;粮食收购;配合饲料生产;种鸡养殖、销售;农副产品、兽用化学药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中药制剂购销;鸡类屠宰、销售及利用互联网销售以上产品;普通冷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2 | 2012/3/ 27 | 10,000 | 10,000 | 立华股份 100% | 高邮市三垛镇工业集中区 | 商品鸡、鹅饲养,商品鸡、鹅销售,兽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饲料销售,家禽饲养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3 | 2012/8/ 1 | 2,000 | 2,000 | 立华股份 100% | xxxxxxxxxxxxxx | 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鲜肉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饲料生产;家禽饲养;家禽屠宰;粮食收购;活禽销售;兽药经营;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 |
14 | 安庆 | 2012/10 | 10,000 | 10,000 | 立华股 | 太湖县徐 | 畜禽养殖、销售;粮食收购;饲料生 |
序 号 | 公司 名称 | 成立时 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股权结 构 | 主要生产 经营地 | 主要业务 |
立华 | /30 | 份 100% | 桥镇工业聚集区创业大道 | 产、销售;畜禽养殖技术咨询服务;种畜禽生产、销售;家禽屠宰;鲜禽批发、零售(含互联网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5 | 2015/11 /16 | 7,000 | 7,000 | 立华股份 100% | 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何家场社区 4 组何家场街 271 号 | 家禽养殖、销售;配合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加工、销售;粮食收购;种鸡养殖、销售;家禽饲养技术咨询服务;农产品、食品批发;农产品配送;禽类屠宰、销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普通冷库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6 | 2016/12 /21 | 10,000 | 10,000 | 立华股份 100% |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家巷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并购重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主要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度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合肥立华 | 54,688.10 | 39,427.18 | 57,295.45 | 2,168.73 |
2 | 徐州立华 | 51,155.31 | 37,053.23 | 56,165.73 | 1,584.04 |
3 | 常州四季 | 41,438.85 | 36,390.78 | 24,938.40 | 3,247.86 |
4 | 常州天牧 | 64,063.88 | 43,280.89 | 91,436.56 | 7,868.14 |
5 | 嘉兴立华 | 63,777.11 | 50,139.27 | 64,115.04 | 7,042.27 |
6 | 江苏兴牧 | 63,726.05 | 59,931.74 | 5,033.37 | 3,790.43 |
7 | 阜阳立华 | 155,675.28 | 78,912.98 | 83,309.72 | 6,494.60 |
8 | 泰安立华 | 28,574.84 | 19,413.79 | 51,166.04 | 2,382.01 |
9 | 惠州立华 | 28,626.50 | 15,179.04 | 59,827.83 | -5,441.30 |
10 | 宿迁立华 | 111,268.76 | 26,862.88 | 70,710.66 | 4,820.68 |
11 | 洛阳立华 | 23,936.77 | 15,655.88 | 43,848.57 | 1,777.31 |
12 | 扬州立华 | 40,667.70 | 29,848.86 | 51,343.11 | 3,844.94 |
13 | 潍坊立华 | 25,735.52 | 16,941.26 | 56,215.04 | 4,059.22 |
14 | 安庆立华 | 34,865.64 | 26,133.49 | 47,220.12 | 1,028.93 |
15 | 自贡立华 | 31,372.50 | 15,461.61 | 43,981.21 | 1,678.40 |
16 | 鼎华投资 | 15,031.66 | 6,940.42 | - | 1,982.65 |
注:上表主要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388 万股,其中xxx直接持有公司 9,415 万股股权,占总股本 23.31%;此外,xxx为公司股东天鸣农业(直接持有公司 10.49%股份)、聚益农业(直接持有公司 4.33%股份)、昊成牧业(直接持有公司 4.33%股份)、沧石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2.60%股份)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xxx夫人xx为公司股东奔腾牧业(直接持有公司 21.66%股份)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xxx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 45.06%,系公司控股股东。xxx及xx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 66.72%,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xxx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专业硕士。公司创始人,曾供职于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现任立华股份董事长、总裁。
xx女士,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句容卫校妇幼专业毕业。曾供职于江苏省扬州市xx中心医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中医院。现任立华股份采购部总经理。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的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控制权结构 | 主营业务 |
1 | 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 5,000 万元 | xxx持有 62.04%股份,xx持有 6.40%股份,xx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除持有立华股份股权外,没有其他业务发生 |
2 | 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 1,210 万元 | xxx持有 38.12%股份,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除持有立华股份股权外,没有其他业务发生 |
3 |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 500 万元 | xxx持有 69.60%股份,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除持有立华股份股权外,没有其他业务发生 |
4 | 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 500 万元 | xxx持有 62.75%股份,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除持有立华股份股权外,没有其他业务发生 |
5 | 深圳市沧石投资 | 15,000 万元 | xxx持有 49.00%股份,为普 | 除持有立华股份股权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 外,没有其他业务发生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或正在履行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或正在履行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或正在履行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xxx、xx、xx、xxx、奔腾牧业、昊成牧业、聚益农业、天鸣农业、沧石投资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 2019 年 2 月 18 日 | 2022 年 2 月 17 日 | 正常履行中 |
xxxx、九洲投资、招银展翼、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 2019 年 2 月 18 日 | 2020 年 2 月 17 日 | 截至 2020 年 2 月 17日,已履行完毕 | ||
xxx、xx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5%,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拟减持具体信息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 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 2019 年 2 月 18 日 | 2024 年 2 月 17 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 | ||||||
守本承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进行减 | ||||||
持的,该等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 ||||||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 | ||||||
股份时,将遵循法律规定的减持公告 | ||||||
程序,并由发行人在本企业减持前三 | ||||||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所持公司 |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 | ||||||
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意向减持 | ||||||
为所持有数量的 100%。通过证券交 | ||||||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 | ||||||
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 | ||||||
奔腾牧业、天鸣农 | 的每股净资产的 1.2 倍(若公司股票 | 2019 年 2 | 2024 年 2 | 正常履行 | ||
业 |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月 18 日 | 月 17 日 | 中 | ||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 | ||||||
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 | ||||||
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 | ||||||
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 | ||||||
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 ||||||
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 | ||||||
持其所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 | ||||||
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 | ||||||
有。 | ||||||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 | ||||||
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 | ||||||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六 | ||||||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 ||||||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 ||||||
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 | ||||||
xxx、xx、沈 |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 2019 年 2 | 2024 年 2 | 正常履行 | ||
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 月 18 日 | 月 17 日 | ||||
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 | ||||||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 ||||||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 ||||||
格,则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 ||||||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 ||||||
六个月。 | ||||||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 | ||||||
股份时,将遵循法律规定的减持公告 | ||||||
程序,并由发行人在本企业减持前三 | ||||||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所持公司 | ||||||
xxxx有限公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 | 2019 年 2 | 2022 年 2 | 正常履行 | ||
司 | 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意向减持 | 月 18 日 | 月 17 日 | 中 | ||
为所持有数量的 100%。通过证券交 | ||||||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 | ||||||
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 | ||||||
的每股净资产的 1.2 倍(若公司股票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 有。 | ||||||
xxx、xxx |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六个月。 | 2019 年 2 月 18 日 | 2022 年 2 月 17 日 | 正常履行中 | ||
xxx、劳全林、xxx、xx、xxx、xx、xxx、xxx |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承诺。不得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 2019 年 2 月 1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 2019 年 1 月 29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章程(草案)》和《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涉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完善,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以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发行人承诺将遵 守并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政策。 |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xxx、劳全林、xx、xxx、xx、xxx | IPO 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承诺,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情形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上述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采用。 | 2019 年 2 月 18 日 | 2022 年 2 月 17 日 | 正常履行中 |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劳全林、xxx | 其他承诺 | 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②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③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重大遗漏或者信息严重滞后,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 2019 年 1 月 29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江苏立xxx股份有限公司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x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净资产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从开始实施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鉴于此,发行人承诺将通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 | 2019 年 1 月 29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劳全林、xxx |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4)本承诺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 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 2019 年 1 月 29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xxx、xx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①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②为避免未来双方及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作出如下承诺: 在双方单独或共同控制发行人期间, 双方及双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 | 2019 年 1 月 29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投资、收购、兼并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或帮助。 ③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还将采取以下措施: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如双方及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双方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发行人;如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双方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或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 ④如违反上述承诺,双方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1、关于填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填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多项措施,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和监督管理。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积极稳健推进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x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该项目经过董事会的充分论证,有利于解决公司开拓xx鸡市场,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服务半径,扩大公司养殖、屠宰业务收入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有序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
3)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
公司投资者,同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xxx及实际控制人xxx、xx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关于环保相关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xx已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未办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等环保手续,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
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相关场所的,本人承诺将为其提前寻找其他合适场所,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关于自有土地房屋相关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xx已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持有的自有土地或房屋,因需依法完善有关土地出让、房屋建设行政许可、权属登记或其他任何许可、批准或备案等手续,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占有使用相关场所的,本人承诺将为其提前寻找其他合适场所,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4、关于租赁承包土地相关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xx已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承租或承包的土地,因需依法完善有关土地流转、设施农用地备案等手续,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占有使用相关场所的,本人承诺将为其提前寻找其他合适场所,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关于业务资质相关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xx已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未办妥生产经营所需许可或备案等业务资质,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生产经营,本人承诺将承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现任董事共 9 名,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1 | xxx | 董事长 | 2018.7.16-2021.7.15 |
2 | xxx | 董事 | 2018.7.16-2021.7.15 |
3 | xx | 董事 | 2018.7.16-2021.7.15 |
4 | xxx | 董事 | 2018.7.16-2021.7.15 |
5 | xx | 董事 | 2018.7.16-2021.7.15 |
6 | xx | 董事 | 2018.7.16-2021.7.15 |
7 | xx | 独立董事 | 2018.7.16-2021.7.15 |
8 | xx | 独立董事 | 2018.7.16-2021.7.15 |
9 | xxx | 独立董事 | 2021.1.15-2021.7.15 |
发行人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xxx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专业硕士。公司创始人,曾供职于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现任立华股份董事长、总裁。
xxxxx,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农学院畜牧专业学士。曾供职于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现任立华股份董事、副总裁。
xx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安徽师范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曾供职于安徽蚌埠天原集团、常州市武进区新苑宾馆。现任立华股份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xxxxx,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曾供职于上海方正科技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现任立华股份董事、君联资本董事总经理、xxxx有限公司(Able Agrima Limited)董事、上海细胞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鑫荣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新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南通联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瑞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广州)有限公司监事等。
xxxx,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国际金融市场理学硕士。曾供职于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立华股份董事,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总监、风控合规负责人,信达建信(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芜湖信达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远海信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监事,信达财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大连东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大成汇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信达国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世纪海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新疆银隆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文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盐城汉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信达金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信达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监事,保利智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正信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等。
xx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曾供职于常xx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xx区管委会招商局、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现任立华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
xx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动物遗传育种专业博士。现任立华股份独立董事;中国农业大学畜禽育种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教授;世界家禽学会主席;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遗传育种学分会理事长。
xx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供职于淮海工学院。现任立华股份独立董事、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原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等。
xxx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高级经理,阳光 100 中国
控股有限公司 CFO、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小镇集团副总裁等职务,现任立华股份独立董事、xxx(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淘珠公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启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工、重庆梦xxx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德石门康富乐汽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科甸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2、监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会现任监事共 3 名,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1 | xxx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2018.7.16-2021.7.15 |
2 | xxx | 监事 | 2018.7.16-2021.7.15 |
3 | xxx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8.7.16-2021.7.15 |
发行人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xxx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农学院兽医专业学士。曾供职于镇江市畜牧兽医站、常州市畜牧兽医站。现任立华股份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生产部总经理。
xxx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金融专业学士。曾供职于交通银行常州分行、交通银行常州分行新区支行、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分公司。现任立华股份监事、江苏九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州市鑫盛规划用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宁波中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百xx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等。
xxxxx,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中农业大学预防兽医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常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现任立华股份职工代表监事、养猪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6 名,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1 | xxx | 总裁 | 2018.7.16-2021.7.15 |
2 | xxx | 副总裁 | 2018.7.16-2021.7.15 |
3 | xx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2018.7.16-2021.7.15 |
4 | xxx | 副总裁 | 2018.7.16-2021.7.15 |
5 | 劳全林 | 副总裁 | 2018.7.16-2021.7.15 |
6 | xx | 董事会秘书 | 2018.7.16-2021.7.15 |
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xxx、xxx、xx、xx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简介。
xxxxx,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立华股份核心技术人员。曾供职于南京农业大学、宣城华大家禽育种公司、安徽芜湖家禽育种公司。现任立华股份副总裁兼技术部总经理、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家禽学分会理事、中国畜牧业协会鹅业工作委员会主席。
劳全林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供职于太仓广东温氏有限公司。现任立华股份副总裁。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兼职单位 | 担任职务 |
xxx | 董事长、总裁 | 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xxx | 董事 |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艾伯艾桂有限公司(Able Xxxxxx Xxxited) | 董事 | ||
上海细胞治疗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鑫荣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x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宁波新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南通联科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姓名 | 职务 | 兼职单位 | 担任职务 |
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 监事 | ||
xx | 董事 | 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业务总监、风控 合规负责人 |
信达建信(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 | ||
芜湖信达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 | ||
远海信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监事 | ||
信达财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大连东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珠海市大成汇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信达国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
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世纪海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新疆银隆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武汉文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 行董事、总经理 | ||
苏州摩维天然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
盐城汉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信达金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信达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监事 | ||
保利智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
北京正信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经 理、执行董事 | ||
xx | x立董事 | 中国农业大学 | 教授 |
世界家禽学会 | 主席 | ||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遗传育种学分会 | 理事长 | ||
xx | x立董事 | 南京大学 | 副教授 |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x | 独立董事 | x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淘珠公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北京中启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员工 | ||
重庆梦xxx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常德石门康富乐汽修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
科甸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 | ||
xxx | 监事 | 江苏九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常州市鑫盛规划用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
宁波中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姓名 | 职务 | 兼职单位 | 担任职务 |
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常州百xx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
张康宁 | 副总裁 |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家禽学分会 | 理事 |
中国畜牧业协会鹅业工作委员会 | 主席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xxx | 董事长、总裁 | 151.20 |
xxx | xx、x总裁 | 98.45 |
xx | x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91.17 |
xxx | 董事 | - |
xx | x事 | - |
xx | x事、董事会秘书 | 61.70 |
xxx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69.48 |
xxx | 监事 | - |
xxx | xxxx监事 | 67.44 |
xx | x立董事 | 8.00 |
xx | x立董事 | 8.00 |
xxx | 独立董事 | - |
张康宁 | 副总裁 | 92.71 |
劳全林 | 副总裁 | 91.96 |
注:xxx先生于 2021 年 1 月入职,2020 年未从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一期持有公司股票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2021 年 3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程立力 | 董事长、总裁 | 94,150,000 | 94,150,000 | 94,150,000 | 94,150,000 |
xxx | 董事、副总裁 | 8,563,600 | 8,563,600 | 8,750,000 | 8,750,000 |
xx | x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4,375,000 | 4,375,000 | 4,375,000 | 4,375,000 |
xxx | xx | - | - | - | - |
xx | x事 | - | - | - | - |
xx | x事、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xxx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 |
xxx | 监事 | - | - | - | - |
xxx | xxxx监事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2021 年 3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xx | x立董事 | - | - | - | - |
xx | x立董事 | - | - | - | - |
xxx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张康宁 | 副总裁 | 2,641,000 | 2,761,500 | 2,975,000 | 2,975,000 |
劳全林 | 副总裁 | - | - | - | - |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xx肉鸡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以及商品肉猪及肉鹅的养殖和销售。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畜牧业,行业代码为 A03。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公司饲料加工、家禽养殖和生猪养殖业务由农业农村部管理;xx肉鸡屠宰加工及冰鲜、冰冻品销售的行业准入、技术质量标准制定和卫生标准制定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地方农牧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禽类和生猪及相关肉产品的国内流通和国际贸易归商务部门管理。
饲料加工、家禽养殖和生猪养殖、xx肉鸡屠宰加工等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分别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畜牧业协会和中国肉类协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针对饲料加工业、畜牧业和食品加工业,我国经过多年立法建设,建立起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为基础的多层次法律法规体系,同时颁布了众多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法律、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订) | 主要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评估体系的建立、食品的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事故处置等方面作出 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 主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和标识、 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订) | 主要对动物疫病的预防、疫情的报告通报及公布、动物疾病 的控制和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诊疗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年修正) | 主要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 禽养殖、畜禽交易与运输、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等作出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2014年修订) | 明确规定“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防 治污染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12年修订) | 主要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及 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等做出概括性规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条例》(2017年修订) | 主要对新饲料及新饲料添加剂的审定和登记、生产、经营和 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
主要对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进出口及兽 药使用等作出了规定。 |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 | 对畜禽规模养殖的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 建设、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利用途径等作出了规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 制定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及补发的具体规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 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 办法》(2015年修订) | 规定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应取得《种 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 规范了饲料企业原材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 量控制、产品贮存与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等过程中的行为。 |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在生产前应当取得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 理部门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相关动物防 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主要对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产地认证及无 公害农产品认证等做出了规定。 |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畜牧业作为我国农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改善居民膳食结构、提升国民营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等重要社会任务。近年来,中共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与畜牧业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产业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中发﹝2021﹞1 号) | 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国家作物、畜禽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深入 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 |
产业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 号) | 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支持奶业、禽类、牛羊等生产,引导优化肉类消费结构。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 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 “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9﹞1 号) |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继续组织实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和推广优质草种。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 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 | 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做大做强民族奶业。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 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7﹞1号) | 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 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 号) | 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发展草食畜牧业,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 发﹝2015﹞1 号) | 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 控政策。 |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 见》(中发﹝2014﹞1号) | 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快推 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 48号) | 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 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 办发〔2015〕59号) | 提出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要求。 |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 |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 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 |
产业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 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 |
(2019年本)》 | 将“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列为鼓励类产业;将“年屠宰生猪15万头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列界定 为限制类产业 |
《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农计发﹝2016﹞90号) | 围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注重县乡村企联动、建管运行结合,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的有效治理模式。 |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 (2015-2030)》 | 综合治理养殖污染。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标 准化改造和建设,提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机械化水平,实施雨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 |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发 〔2015〕30号) | 扶持内容主要围绕完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展开,具体包括:养殖业涉及的种畜禽(包括水产)繁育、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包括水产)交易场所、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粪 污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加工等。 |
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主要为xx鸡养殖业和生猪养殖业两大领域,行业发展情况分析如下:
1、xx肉鸡养殖行业概况
xx肉鸡是我国自主培育的肉鸡品种。xx肉鸡具有品种繁多、生长周期长、价格较高的特点,其肉质口感鲜美,更适用于我国传统的烹调和饮食习惯。
xx鸡养殖体系依据所养殖肉鸡遗传性状及代次,可以分为曾祖代、祖代、父母代、商品代:曾祖代及祖代多为纯种,具有血统纯正、遗传性能良好等特点,主要用于优质种鸡的选育扩繁;父母代种鸡多为二元杂交品种,具有品种繁多、遗传性能良好等特点,主要用于杂交培育优质商品代鸡苗;商品代主要为三元杂交品种,具有生产性能良好、品种繁多等特点,主要用于鸡肉产品深加工及终端消费者消费。
公司xx鸡养殖业务所处行业产业链以“曾祖代种鸡——祖代种鸡——父母代种鸡——商品代肉鸡”的多元代次繁育体系为基础,自行培育优质xx鸡品种,通过合作养殖方式饲养商品代xx鸡,目前公司以xx鸡活鸡为主要最终产品,为应对禽流感不定期的发生,平滑市场周期波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公司已在布
局屠宰加工业,加强品牌营销策划,探索电商、门店销售渠道建设,通过网上商城下单、产品直配终端等方式,提高销售效益。
近年来,我国肉鸡养殖行业逐渐由散养向规模化养殖、一体化养殖等方向转变,行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禽流感疫情、环保拆迁禁养等因素影响,对养殖企业的生物防疫能力、养殖效率、成本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比散户及中小养殖企业,大型养殖企业拥有更严格的生物防疫措施、更高效的养殖效率,同时通过规模化采购有效降低原料成本。同时,散户在面对禽流感等突发事件时,抗风险能力较弱、亏损严重,而选择退出或加入“公司+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农户”模式。
2、生猪养殖行业概况
我国饲养生猪品种主要以国外引进的长白、大xx夏、杜洛克等品种为主。与xx鸡相近,我国生猪养殖体系也由曾祖代、祖代、父母代、商品代组成。其中曾祖代、祖代多为纯种或二元杂交品种,主要用于品种培育与扩繁;父母代多为二元或三元杂交品种,主要用于繁育商品代;商品代多为三元或多元杂交品种,主要用于猪肉产品加工及终端消费者消费。
公司生猪业务所处产业链以“祖代种猪——父母代种猪——商品猪”的多元代次繁育体系为基础,引入优质种源,自育自繁优质商品代猪苗,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养殖商品猪,以商品猪活猪为最终产品。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长期以散养为主,规模化程度较低,具有小农生产特点。近年来,随着对生猪养殖行业的环保要求越发严格,中小散户退出生猪养殖,加上生猪价格的波动性和周期性的影响,全国生猪出栏量略有下降。2019 年,受环保政策、规模化养殖趋势、“非洲猪瘟”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均出现较大幅度减少,分别同比下降 27.50%和 21.57%。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我国人口、居民收入的增长及消费结构的变化将拉动肉类消费的持续增长,近 20 年来,我国人口数量和居民收入均持续增长,从而拉动了消费者对动物蛋白需求量的增加。猪肉是符合我国居民传统饮食习惯的肉类产品,深受群众喜爱,
目前我国猪肉的人均消费量仍低于欧洲和美国,依旧存在一定增长空间;另外,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的健康属性将成为居民关注的重点问题,而鸡肉具有高蛋白、低胆固醇、低脂肪和低热量等特点,是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的减脂、健康食品。因此,预期下游需求量的增加将会推动肉鸡和生猪养殖行业规模的持续增长。
(2)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我国养殖业规模化经营起步相对较晚,规模化、标准化程度较低,体现在行业集中度较低、养殖设备及设施较差、育种设备落后等方面。近年来,随着 2013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 年新《环保法》、2016 年《“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规政策的颁布与实施、2018 年起环保税的征收、各地方禁养区与限养区的划定以及国家环保排查的逐渐深入,畜牧业逐渐进入环保高压期。大型规模化养殖企业相较于中小型养殖企业、养殖户具备资金、成本优势,可以投入充足的资金升级、改造环保设备设施、寻找适养的畜禽养殖土地、保持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在行业变革中处于竞争优势地位,随着中小型养殖企业(养殖户)将逐步退出行业竞争,行业集中度提升成为确定性趋势。
(3)注重全产业链发展
畜牧业的全产业链发展是指向上游的育种科技延伸、向下游的屠宰和食品加工行业发展。全产业链发展的畜牧养殖企业可以降低成本、平滑市场周期带来的利润波动、更好地把控质量标准,是行业发展的未来趋势。
畜禽的育种是畜牧业的源头,处于畜禽科技创新链的顶端,是决定畜禽产业发展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在畜禽产业链中的基础、核心地位,决定了畜禽育种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科技产业,对保障我国畜禽产品供给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十四五规划特别指出要瞄准生物育种在内的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畜禽育种也是各畜禽养殖企业经营发展的根基和保障,自主拥有先进育繁体系的企业更能保障自身的经营安全性和稳定性,其优质品种在成活率、料肉比等经济、性状指标上的领先可以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强市场竞争力。因此,近年来,具备畜禽育种能力的企业,越来越重视畜禽育种品种的知识产权。
随着市场前景持续向好以及行业快速发展,同时为了平滑市场周期波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国内实力较强的养殖企业逐渐向下游延伸至屠宰和食品加工业务,屠宰加工业也逐步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未来随着政府对养殖行业的环保要求、广大消费者对于产品品质和安全以及购买和食用便利性的要求将进一步提升,肉鸡养殖行业及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屠宰、以冰鲜或冷冻产品进行销售的占比将进一步上升。
1、肉鸡养殖行业
鸡肉具有高蛋白、低胆固醇、低脂肪和低热量等特点,是全球各地消费者普遍接受的优质动物蛋白质来源。2012 年之前,我国鸡肉年产量及消费量呈增长趋势;2013 年-2018 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禽流感疫情、环保拆迁禁养等因素影响,鸡肉年产量与销量略有下降;2019 年至 2020 年,受 2018 年下半年爆发的非洲猪瘟致使猪肉供给量大幅下降的影响,猪肉的供需缺口由鸡肉所替代,我国鸡肉的产量与消费量显著回升。
肉鸡养殖行业由于参与者多且分散,价格随供求关系的变化呈现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由于饲养时间较短、价格上涨带来补栏情绪的高涨,散户快速进入并实施非理性补栏,出栏量不受控制导致供给过剩,价格下跌,部分散户亏损退出行业,后续补栏情绪受到影响,供给减少,从而形成价格波动周期。
长期来看,我国的鸡肉需求量依旧呈上涨趋势。第一,我国人口、居民收入的增长及消费结构的变化将拉动鸡肉消费的持续增长,近 20 年来,我国人口数
量和居民收入均持续增长,2019 年我国人口数量为 14.00 亿,较 2000 年的 12.67亿增长了 10.50%;2020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 43,834 元和 17,131 元,较 2000 年的 6,280 元和 2,253 元大幅增长 597.99%和 660.36%。人口数量、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拉动消费者对包括鸡肉在内的动物蛋白需求量的增加。
第二,鸡肉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低热量的特点,更迎合现代消费者对减脂、健康等方面的要求,随着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鸡肉在肉类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0 年至 2020 年,禽肉的
产量占比逐年上升,从 2010 年的 20.90%增加到 2020 年的 30.91%,而猪牛羊肉等的产量占比则均有所下降,禽肉体现了对其他肉类产品的替代效应。
第三,据美国农业部统计,全球主要的鸡肉消费区有美国、中国、欧盟、巴西和墨西哥,2019 年上述主要消费区的消费量分别为 1,607 万吨、1,390 万吨、 1,174 万吨、988 万吨、447 万吨。我国鸡肉消费总量排名世界第二,但人均消费量相比其它鸡肉消费大国仍有较大差距,中国人均鸡肉消费量每年仅为 10 公
斤左右,而与大陆居民饮食结构最接近的台湾地区的人均鸡肉消费量已达 28 公
斤左右,美国、巴西人均鸡肉消费量超过每年 40 公斤,欧盟的人均鸡肉消费量
也是我国人均鸡肉消费量的 2 倍以上,因此预计我国鸡肉市场仍存在较大增长空间。
2、生猪养殖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生猪供给方面,全国生猪出栏量由 2008 年的 60,960
万头增长至 2014 年 73,510 万头,2016 年降至 68,502 万头,2017-2018 年全国生猪出栏量呈小幅上升趋势;2019 年度,受猪周期、非洲猪瘟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生猪出栏量出现较大幅度减少,同比下降 21.57%。2020 年,全国生猪出栏 52,704 万头,同比下降 3.15%。
生猪消费方面,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猪肉消费国,我国猪肉消费市场具备良好的发展趋势。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为主要的肉类食物,我国居民对猪肉消费的偏好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同时,虽然我国人口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人口数量仍处于增长状态,对猪肉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从消费能力上看,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均保持持续增长,随着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猪肉的需求量也将不断提升。
1、肉鸡养殖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肉鸡分为xx鸡和xx鸡两大类。xx肉鸡是我国自主培育的肉鸡品种,具有品种繁多、价格较高、更适于中式烹调等特点。xx鸡为进口品种,具有生长速度快、料肉比较低、产肉量多等特点,适合工业规模化生产,但是口感欠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肉鸡产品为商品代xx肉鸡。
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的统计,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xx肉鸡的出栏量分别为 39.63 亿只、45.59 亿只和 44.32 亿只,同期公司商品鸡出栏量分别为2.65 亿只、2.94 亿只和3.29 亿只,约占全国出栏总数的6.69%、6.45%和7.42%,出栏量及市场占比位居全国第二,公司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2、生猪养殖行业竞争格局
与肉鸡养殖业类似,我国生猪养殖业规模化经营起步相对较晚,以散户和中小养殖企业为主,养殖与育种设备设施投入不足,导致我国养殖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程度较低。
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相较于散户及中小型养殖企业具备资金、成本优势,可以投入充足的资金升级、改造环保设备设施、寻找适养的畜禽养殖土地、保持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同时其具备更完备的疾病防疫机制,可以更好地防范疫情风险,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因此,环保压力、防疫能力、土地、养殖成本和资金等因素均会不断倒逼着我国养殖业走向规模化、标准化,散户及中小型养殖企业将逐步退出行业竞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xx肉鸡、商品肉猪及肉鹅的养殖和销售;配套业务为xx肉鸡屠宰加工及冰鲜、冰冻品销售等。报告期内,公司以xx鸡类业务为主,xx鸡类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56%、95.13%、89.20%和 87.91%,生猪类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14%、3.77%、9.96%和 11.21%,鹅类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 1%左右,占比较小。
1、公司在xx鸡养殖行业的竞争地位
公司在xx鸡养殖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已经建立了包括饲料生产、祖代父母代育种、苗鸡孵化、疫病防治及技术研发等在内的一体化产业链体系,并逐渐向下游屠宰加工环节进行延伸。
自成立以来,公司先后获得了各级部门所授予的多项荣誉,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先后承担国家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优质高产肉鸡新品种选育”、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新品种优质雪山鸡的产业化开发及其配套技术应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项目“中国特色优质肉鸡品质性状分子标记辅助育种研究”等科技研发及推广项目,并在育种领域拥有“国家肉鸡核心育种场”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示范种禽场”。
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的统计,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xx肉鸡的出栏量分别为 39.63 亿只、45.59 亿只和 44.32 亿只,同期公司商品鸡出栏量分别为2.65 亿只、2.94 亿只和3.29 亿只,约占全国出栏总数的6.69%、6.45%和7.42%,出栏量及市场占比位居全国第二,公司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在生猪养殖行业的竞争地位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存在小规模、分散化特点。公司 2011 年以来积极发展生猪养殖业务,目前已经在黄淮地区设立了宿迁立华、连云港立华、阜阳立华、丰县立华、宿州立华等子公司,作为当前开展生猪养殖业务的主要基地,并在区域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及品牌。
1、公司在xx鸡养殖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
我国xx鸡养殖行业集中度较低,大规模的xx鸡养殖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且多为区域型公司。品种丰富、具有跨地区扩张实力的公司主要有温氏股份、立华股份及湘佳股份。同时,由于xx鸡养殖行业较为分散,国内消费市场容量巨大,优势企业之间尚未形成直接竞争。公司在肉鸡养殖行业中的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如下:
(1)温氏股份成立于 1993 年,于 2015 年 11 月于深交所挂牌上市。温氏股份以生猪、xx鸡养殖为主,以奶牛、肉鸭养殖为辅,以食品加工、农牧设备制造为产业链配套的大型畜禽养殖企业,为首批 151 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之一。温氏股份目前是全国规模最大的xx鸡养殖企业、xx肉鸡产业化供应基地和国家肉鸡 HACCP 生产示范基地,同时也是全国规模领先的种猪育种和生猪
养殖企业。
(2)湘佳股份成立于 2003 年,2020 年 4 月于深交所挂牌上市。湘佳股份主营业务为种禽繁育,家禽饲养及销售,禽类屠宰加工及销售,饲料、生物肥生产及销售。公司拥有 10 余年xx肉鸡养殖经验,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湖南省最大的优质家禽养殖、屠宰、销售全产业链供应商之一。湘佳股份已发展成为饲料生产及销售、种禽繁育、商品代家禽饲养及销售、禽类屠宰加工及销售、生物肥生产及销售的全产业链企业。
2、公司在生猪养殖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
与xx鸡养殖行业类似,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内的代表性企业包括温氏股份、牧原股份等,此外新希望、大北农、傲农生物等饲料加工企业也积极开拓生猪养殖业务。
1、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优势和可追溯的管理体系
公司在xx鸡业务上建立了集曾祖代、祖代与父母代种鸡繁育、饲料生产、商品代xx肉鸡养殖与屠宰加工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在生猪养殖业务上也基本覆盖了祖代与父母代种猪繁殖、商品代肉猪养殖、饲料生产等产业链,拥有纵向一体化经营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在xx鸡屠宰加工及冰鲜、冰冻品业务领域布局,积极扩大生鲜加工产能,全面推动xx鸡板块向屠宰加工、生鲜上市模式转型。公司通过与综合xx及盒xxx等新零售、电商平台建立合作,并在苏南、上海等中大城市探索生鲜门店模式,开拓线上线下生鲜销售渠道。公司加快向屠宰和食品端的延伸,有利于熨平鸡周期变化带来的行业波动影响,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的稳健性。
相对于仅覆盖单一或部分生产环节的畜禽养殖企业,公司的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有利于增强公司应对市场波动与风险的能力。通过有效整合分散的肉鸡生产环节,公司能够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对市场供求变化的预测,适度、及时调节存栏种鸡、商品代雏鸡、种蛋、饲料等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出数量,通过
统筹安排减弱了商品代肉鸡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造成的不利冲击。
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有利于增强公司异地扩张能力。由于xx鸡种蛋、苗鸡运输及农户发展具有较强的覆盖半径要求,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下,成熟子公司能够通过就近输送种蛋、苗鸡及饲料的方式,带动新设子公司尽快发展农户及占据市场,有助于缩短新设子公司投资回收期,实现生产规模的快速异地扩张。
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有助于公司搭建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体系,有利于公司产品质量与成本控制,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
2、紧密的合作养殖模式优势
公司针对不同业务,在传统的“公司+农户”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合作养殖模式,其中xx鸡业务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生猪业务主要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
(1)“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养殖模式竞争优势
公司通过农户结算管理等机制,保证了农户能够获得与其养殖能力、劳动投入相匹配的养殖收入,有效地激发了合作农户的养殖积极性与责任心,确保合作双方切实关注产品质量。
首先,农户合作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苗鸡、饲料、药品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公司商品鸡回收价格与销售价格并无对应关系,公司承担商品鸡销售环节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农户养殖收入与养殖成绩相关,与其场地、劳动力投入相匹配,与市场价格无关。同时,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与各子公司发展阶段,通过适时调整苗鸡、饲料及成鸡结算价格的形式,保持农户养殖收入维持在合理、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水平。即使在行业发生重大疫病、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期,公司仍然严格按照养殖合同约定与合作农户进行结算,兑现养殖收入。公司与合作农户之间合理稳定的收入分配机制有明显的扶贫、致富示范效应,使得双方形成了良好的相互信赖关系。
第二,公司在合作养殖过程中严格执行“八统一”的农户管理模式,即“统一鸡场规划、统一供应苗鸡、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
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回收、统一产品销售”。一方面,“八统一”的农户管理模式使公司能够对一体化养殖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控制苗鸡、饲料、药品及疫苗等物料的使用以及养殖全过程的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在“八统一”的农户管理模式下,公司能够及时调整农户养殖规模与品种,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第三,通过风险基金制度,公司与农户共同承担合作养殖过程中的养殖风险。公司向合作社计提一定标准的风险基金,由合作社补贴给受灾农户,从而承担大部分风险。风险基金制度保护了农户合作养殖的积极性,同时防止农户由于遭遇短期的养殖风险事件而退出合作养殖,为长期合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此外,合作社作为参与合作养殖农户的自治组织,也能为农户提供免疫、运输等服务,同时对农户养殖过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的违规风险,支持了公司对农户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在xx鸡养殖业务上所采用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公司+农户”模式,公司与农户的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同时凸显合作社在合作养殖中的纽带作用,对公司与农户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起到xx作用,是对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鼓励农民新型生产组织政策的积极响应与实际践行,符合我国实际国情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有利于推行我国农业生产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走向“再合作”。
(2)“公司+基地+农户”合作养殖模式竞争优势
公司通过自建商品猪养殖基地,对参与商品猪合作养殖的农户进行统一、集中封闭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养殖效率,同时保证了公司商品猪产品质量。公司根据农户养殖成绩,向农户支付与其养殖能力、人力劳动相匹配的养殖收入。由于农户不承担商品猪养殖的市场风险,该模式提高了农户参与合作养殖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同时,该模式也降低了农户合作养殖过程中的违规风险,最终达到公司与农户的共赢。
3、区位优势
我国xx鸡消费市场以两广、湖南、江西等南方地区以及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等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主。其中两广等华南地区以及云贵川等西南地区主要消
费慢速xx鸡,江浙沪地区以慢速和中速鸡为主,湖南、湖北等地慢速、中速和快速鸡消费相对均衡,安徽、河南、山东以中、快速鸡为主,慢速鸡市场在逐步发育中。近年来xx鸡市场呈现出传统市场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北方新兴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的格局。公司目前在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河南、山东、四川、湖南、江西、贵州等地设立多家子公司,根据各地消费习惯提供不同品种、不同日龄的xx肉鸡产品。子公司选址一般临近粮食产量高、人口密集的区域,有效地保证了饲料原料的供给与产品销售。
同时,受原料供给、消费习惯、消费水平及人口分布等因素影响,我国的生猪生产也呈现较明显的区域性分布。生猪生产主要集中在四川盆地、黄淮流域等玉米和小麦主产区、长江中下游水稻主产区,这三大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生猪生产区和调出区。公司在黄淮地区设立了宿迁立华、连云港立华、阜阳立华、丰县立华、宿州立华等子公司,作为当前开展生猪养殖业务的主要基地。
4、技术优势
公司多年来一直围绕养殖主业,持续在品种繁育、饲养管理、饲料配方、疫病防治等学科领域开展关键环节技术研发,推动新设施设备的引进,并逐步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在xx鸡育种领域,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育种体系,先后培育出了特有的“雪山”系列优质xx鸡和“江南白鹅”。“雪山”鸡已经在江浙沪等地建立了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基于育种学、生物学、动物营养学、微生态学、传染病学、微生物及免疫学、信息工程学等技术原理,公司在xx鸡肉质品质、早熟性选育技术、生态高效型鸡舍设计、母子一体化健康体系、优质鸡饲料控制等技术环节取得了国内领先水平。
同时,公司围绕生产管理和经营的实际需求,建立了多层次的技术研发与创新管理体系。一方面,公司依托扬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科院上海兽医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先后组建了江苏省优质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农科院立华家禽研究所、江苏省农科院立华农业产业研究院、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常州市现代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形成了“两所两站一院一中心一基地”七大研发平台。另一方面,公司内部搭建了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了本部技术部、子公司各生产相关条线、
外聘技术顾问组成的技术管理团队。该技术管理团队覆盖公司各生产单位,能够与外部市场环境、内部生产需求等多方面无缝对接,从而使得公司生产技术进步最终达到服务生产、指导生产的目的。
5、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在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方面,继续围绕降本增效、流程优化、数据监管三方面开展工作,更加注重数据过程管理和数据自动采集的研究,并启动了财务共享项目、人事系统和 OA 系统的迭代项目,同时在系统生态圈方面初步完成了农户、司机、客户、饲养员系统的开发和接入,实现了部分相关合作方的互联互通;在物联网建设方面,公司成立了物联网工作小组,主要方向是物联网云平台的建设,以及物联设备的自主研发,部分物联设备已成功应用于公司的生产业务环节;在人工智能建设方面,与外部第三方公司正在推进智慧养猪、智慧饲料厂方面的系统研发;在大数据平台建设方面,已在积极推进与外部第三方公司的合作,计划围绕生产、销售、经营三方面对内外部数据进行分析,以便为公司提供更好的决策支持。
6、人才优势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覆盖育种、孵化、养殖、疫病防治、饲料生产、销售等多个业务条线的多层次复合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既拥有具备丰富理论知识与操作经验的管理及研发团队,又拥有大批专业从事某一生产环节的熟练技术工人。公司每年引进优秀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外部人才,通过内部轮岗、不定期培训、委培及进修等培训制度,构建了成熟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
1、技术壁垒
规模化养殖涉及到饲料配方、遗传育种、疫病防治、养殖管理等专业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规模化养殖企业长期保持市场竞争力的立足之本,而核心技术的形成需要长久积累、摸索和改良,缺乏核心技术或核心技术落后的企业很难应对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规模化养殖存在明显的技术壁垒。
2、人才壁垒
规模化养殖需要拥有专业的、有经验的饲料生产、种畜禽繁育、肉鸡饲养、生猪饲养、疾病防疫、活禽生猪销售等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产业工人。而该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产业工人需依靠长年的培养、经验积累,从而构成行业的人才壁垒。
3、资金壁垒
xx鸡和生猪的规模化养殖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日常经营的xx及未来产能的扩张。近年来,随着环保趋严带来的环保投入增加、城镇化带来的土地成本上升和养殖用地稀缺、一体化经营带来的产业链条延伸、居民收入提高带来的人工成本上升、养殖规模扩张带来的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等,养殖企业的资金压力愈发增大,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规模化养殖存在资金壁垒。
4、养殖用地壁垒
规模化养殖需要适合的畜禽养殖用地支持。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以及各地区养殖禁养区的划分,可供畜禽养殖利用的农用地愈发紧张,畜禽养殖农用地紧缺形势更为xx。此外,规模化畜禽养殖由于饲养密度大、疫情风险较集中,养殖基地的选址必须选择有利于生物隔离和疫病防控的地区,适宜开展大规模畜禽养殖的农用地愈发稀缺。因此,规模化养殖存在养殖用地壁垒。
5、经营资质壁垒
畜牧业是国家重点监管的行业之一。达到一定畜禽养殖规模的养殖企业均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并须接受监督检查。对于行业新进的企业,需要拥有饲料生产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诸多生产经营资质要求。
(九)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畜禽养殖行业技术主要包括种畜禽养殖及孵化技术、商品代畜禽养殖技术、饲料配方及加工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
1、种畜禽养殖孵化技术
(1)xx鸡种鸡养殖及孵化技术
目前国内xx鸡种鸡养殖主要采取地面式、棚架式、笼养等三种养殖方式。其中笼养是国内同行业采取最多的方式。笼养方式优点在于能够有效增加种鸡饲养密度及受精率,减少饲料消耗,能够有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发生。同时,种鸡授精技术主要分为自然授精、人工授精两种,其中笼养方式下主要采取人工授精的方式。人工授精能够有效提高受精效率,提高种蛋质量,降低疾病传染的概率。目前公司在种鸡饲养环节采用笼养及人工授精技术,有效地保证了种鸡饲养效率。
另外,我国xx肉鸡品种资源丰富,因而其良种繁育技术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开始逐步建立xx肉鸡良种繁育体系,成功培育了一系列配套系。各地方品种的保护与发展进一步巩固了xx肉鸡的竞争优势,有效推动了我国xx肉鸡行业的发展。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xx鸡育种技术,在市场定位、品牌建设及育种素材方面均具有突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xx鸡品种储备丰富,能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品种组合。同时公司将特有的雪山系列等优质慢速鸡作为主要口碑品种进行推广,并在江苏、浙江等区域已经形成了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另外,公司具有特有的原种素材,能够保证公司维持主打品种的市场竞争力。
(2)种猪养殖及繁育技术
由于不同品种种猪和商品猪之间的遗传、生产性状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对于自繁自养模式生猪养殖企业而言,种猪养殖及繁育既是自身业务的基础环节之一,也是未来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我国生猪养殖多采用三元、五元杂交或配套技术,主要杂交品种包括“杜长大”、“杜洛克”等。目前公司引入种猪品种主要为杜长大、杜洛克、康xx 1040、康xx 1050、399 等,商品猪品种主要为杜长大三元杂交商品猪、PIC 配套系商品猪。
2、商品代畜禽养殖技术
(1)商品代xx鸡养殖技术
我国商品代xx鸡的饲养方式主要分为地面饲养和网式饲养两种方式。相对于网式饲养,地面饲养能够有效增大黄羽鸡的运动量,提高饲料转化率,有利于提升商品代xx鸡的成活率与鸡肉品质。
目前公司在xx鸡养殖行业率先推行了内环境控制技术等量化饲养指标管理,即将空气成分、温度、湿度、风速、光照等鸡舍环境指标进行量化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农户的饲养效率。
(2)商品猪饲养技术
规模化商品猪饲养一般采取棚舍圈养,其中机械化较高的养殖场多采用自动喂水、自动投料、机械刮粪等技术,有效地提高了饲养效率。
3、饲料配方技术
饲料配方优化设计技术是饲料生产的核心技术。饲料配方需要综合考虑畜禽营养需要、对饲料的消化能力以及饲养经济效益等因素,以最低的生产成本满足在特定生长阶段的动物营养需要。近年来,随着动物营养学的快速发展,饲料生产企业运用线性规划、动态规划等规划设计理论,通过确定畜禽产品的预期价格、畜禽品种特征、饲养条件等信息,设计出最优的饲料配方,提高了最佳饲料配方设计效率。
目前公司已经组建了横贯生产、采购等多条业务线的饲料配方一体化管理体系,能够综合考虑实际生产需要及成本等因素,兼顾饲料营养与成本要求。
4、疫病防控技术
畜禽疫情的爆发及蔓延将给畜牧养殖企业生产经营及整个行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企业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疫病防治技术,才能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降低企业损失。结合国家制定的特定疫病强制免疫措施,我国大型一体化畜禽养殖企业大多数已经建立了结合各区域、品种特点的疫病防治体系。主要疫病防治措施包括科学规划养殖场选址、合理调节养殖环境、监控畜禽健康状况、执行防疫措施及开展疫苗研发等。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疫病防治体系。例如针对种鸡白血病等传染疾病,公司形成了贯穿管理层决策、兽医技术以及后台支持的一系列应急机制。公司还建立了疫情监控体系,有助于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事先做好疫病防控工作,从而有效降低疫病防治成本。
我国xx鸡和生猪养殖业主要包括散养和规模养殖,规模养殖又可分为自养模式和代养模式。
散养模式主要是散养户利用自有劳动力和场地进行小规模养殖。该种模式主要以家庭为养殖单位,养殖量非常有限,受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大,疫病防治水平低、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自养模式是由企业自建、管理和运营标准化养殖基地,整个养殖过程均在企业养殖基地内完成。该模式具有土地利用率高、生物安全性好、养殖效率高、环保处理好等优势。但是,相应的具备资金需求大、土地征用难、疫病风险集中等问题,自养模式的肉鸡品质与口感相对较差。
代养模式下,养殖企业与养殖农户合作,凭借自身资金和技术优势,统一向农户提供鸡苗、仔猪、饲料、防疫、药品及养殖技术支持,农户按企业养殖要求接受饲料供应、防疫、技术指导等,出栏后由该企业以统一价格进行回收。目前,代养模式主要包括“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或家庭农场)”、“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具体代养模式。
目前公司在xx鸡及肉鹅业务中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在生猪养殖业务中主要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
1、周期性
养殖业行业集中度较低,散养户数量大,存在较为明显的强周期性,体现为 “供给不足—市场价格上涨—养殖规模扩大—供给过剩—市场价格下跌—养殖规模缩减—供给不足”的循环。近年来,受环保要求、禁养区划定、禽流感疫情、非洲猪瘟疫情、猪肉的供求关系、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肉鸡和生猪的市场
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亦受到重要影响。 2、季节性
传统家庭散养模式下,不同季节温度、湿度等外界环境的差异会对畜禽的生长、产蛋、产仔等产生一定影响,季节性因素对散户养殖影响相对较大;规模化养殖模式下,由于温度、湿度调节设备的运用,季节性影响相对较小。在下游消费方面,季节性因素对于养殖业的影响主要与消费者消费习惯有关,秋冬季节尤其是春节期间的鸡肉和猪肉消费需求相对较高。
3、区域性
肉鸡养殖业不同品种的生产、消费具有区域性特征。受历史渊源、饮食文化、消费习惯等影响,我国肉鸡的生产与消费呈现“北白鸡、南黄鸡”的现状,xx鸡养殖主要集中在两广、西南、两湖、华东等黄河以南地区。由于各地品种资源、饮食习惯和消费方式的差异,xx鸡各品种的主产区、主消费区也存在差异,例如两广地区以慢速鸡为主,长江中下游地区以中速及快速鸡为主。
生猪养殖行业由于受到饲料资源、劳动力资源以及消费市场的导向,主要集中于沿江沿海,分布长江沿线、华北沿海以及部分粮食主产区。2019 年,四川、湖南、河南、云南、湖北、山东、河北、广东、江西、广西为国内排名前十的生猪产区,合计产量达全国产量的 64.45%。
公司所处的畜牧业主要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玉米、大豆等饲料原料和疫苗兽药生产行业。畜牧业的发展将直接带动对上游饲料原料和疫苗兽药的需求。特别是在规模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畜牧业的发展也将引导上游行业走向规模化。同时,上游饲料原料和疫苗兽药行业的生产情况也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其发展速度、有序程度也将对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公司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屠宰加工、食品加工、餐饮等行业,最终的客户是终端消费者,鸡肉产品和猪肉产品的需求情况及价格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收入。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及消费者对健康重视程度的提高,蛋白产品的需求量逐年提升,对包括公司在内的畜牧业企业产生积极影响。下游行业对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日益重视,也有利于规模化、全产业链一体化的养殖企业的快速发展。
1、xx鸡养殖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xx鸡养殖业的利润水平呈周期性波动,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饲料原料成本,主要是玉米、豆粕等农产品的价格波动;二是供求关系变化导致市场价格的变动。其中,后者是影响行业利润水平变动的最主要因素。
未来,肉鸡养殖企业在产业链两端延伸将成为行业趋势。一方面部分国内企业正努力突破上游育种环节的国外技术垄断,自行培育部分品系,从而在成本上形成更明显的竞争优势,并由此带来养殖量、市场份额以及公司利润的提升;另一方面部分企业正向行业下游布局,开始重视食品业务、冰鲜产品的发展,将有助于平抑周期波动并打开企业盈利空间。
2、生猪养殖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从历史数据看,生猪价格及生猪养殖行业利润水平体现为较强的周期性波动,三年至四年约为一个完整市场波动周期。周期性波动的具体过程为:生猪饲养盈利增加——种猪存栏增加——生猪供应增加——生猪价格下跌——生猪饲养盈利下降——种猪存栏下降——生猪供应下降——生猪价格上涨——生猪饲养盈利增加。
生猪养殖行业利润水平周期性波动的原因主要包括:
(1)固有的养殖周期
从父母代种猪怀孕计算,到商品猪育成上市一般需要 9-10 个月,而若从祖
x种猪怀孕计算,到商品猪育成上市则需要约 21 个月。生猪价格的深度下跌及长期低位运行还可能会导致养殖户大量淘汰父母代种猪,从而进一步延长市场供给恢复时间,拉长价格波动周期。
(2)饲料成本变动
生猪养殖成本主要包括饲料成本、仔猪成本、人工成本及能源成本等,饲料成本占生猪养殖成本的比例较高,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价格的波动影响生猪的养殖成本。
(3)动物疫情的影响
生猪疫病可能导致生猪发病、死亡,也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恐慌情绪,进而导致猪肉需求下降、生猪价格下跌,给生猪养殖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生猪疫病打击养殖企业的补栏积极性,导致其弃养或缩减规模,引发下一轮的供给不足,导致价格上涨。
1、影响行业而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关键行业。为了稳定养殖业的发展、促进现代畜禽育种发展、保证居民的食物供应和改善居民的饮食结构,国家从 2006 年至 2020 年间 15 个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大力发展畜牧业,在养殖模式、育种创新、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出台了诸多政策,包括:免征畜禽养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鼓励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一体化的畜禽养殖生产经营,鼓励推进育种的自主创新和发展,要求各地区政策资金支持家禽养殖业发展等。
(2)消费市场广阔
我国全球第一人口大国的地位决定了我国肉类消费基数巨大。根据美国农业部的统计,2019 年我国鸡肉消费量位居世界第二、猪肉消费量世界第一,但人均消费量仍具有增长的空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全国人均消费水平稳步提升,畜禽产品消费总量将有望持续增长。
(3)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我国畜牧业长期以放养为主、规模化经营起步较晚,导致目前我国畜牧业的规模化程度、标准化程度较低。近年来,国家对养殖等行业的环保要求愈发严格,
养殖用地稀缺导致土地成本上升,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疫情频发,育种体系核心地位的上升,人工成本上升、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等因素,推动我国畜牧业走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中小型养殖企业(养殖户)逐步退出行业竞争,规模化养殖企业的养殖规模持续增长,且呈现加速转变的趋势,规模化养殖企业的竞争优势日益明显。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畜禽疫情
疫病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影响养殖企业效益:一方面,疫情会直接导致畜禽生产效率下降甚至死亡,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为防止疫病传播,企业需增加防疫费用,甚至对畜禽进行主动扑杀,从而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另一方面,严重的疫情还会造成消费者心理恐慌,从而减少短期内相关畜禽产品的消费,造成畜禽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从而使养殖企业蒙受损失。
(2)行业集中度、规范化程度较低
我国畜禽养殖长期以农户、小型养殖企业散养为主,生猪屠宰产业也较为分散,导致行业管理水平整体较低,不利于畜禽养殖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内规模化、一体化的养殖企业市场占有率较低,行业迫切需要培养一批管理规范、产业链完整的大型企业发挥龙头示范效应,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3)土地资源限制
规模化养殖需要适合的畜禽养殖用地支持,其选址需要考虑生物隔离、疫病防控和生产运输等诸多因素。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沿海发达地区可供畜禽养殖利用的农用地愈发稀缺,土地成本不断增加。即使是在土地审批相对宽松的内地山区,受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划定禁养区的影响,可供养殖业利用的土地也在减少,从而制约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扩张速度。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肉鸡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以及商品肉猪及肉鹅的养殖和销售。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xx商品鸡和商品猪,产品的销售客户群体为批发商、屠宰厂、食品加工企业等,最终通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xx、电商平台以及自营生鲜门店等途径供应给消费者。报告期内,公司xx鸡类业务及生猪类业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保持在 98%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xx鸡 | 240,308.19 | 87.91% | 768,107.32 | 89.20% | 843,459.61 | 95.13% | 660,213.03 | 91.56% |
其中:商品肉鸡 | 230,942.77 | 84.49% | 733,094.05 | 85.13% | 804,782.22 | 90.76% | 630,393.24 | 87.42% |
生猪 | 30,630.96 | 11.21% | 85,726.84 | 9.96% | 33,434.34 | 3.77% | 51,475.06 | 7.14% |
鹅 | 2,411.43 | 0.88% | 7,279.59 | 0.85% | 9,772.42 | 1.10% | 9,422.19 | 1.31% |
合 计 | 273,350.58 | 100.00% | 861,113.75 | 100.00% | 886,666.37 | 100.00% | 721,110.28 | 100.00% |
注:xx鸡产品包括商品肉鸡、冰鲜及冰冻品、淘汰鸡、蛋品等。
1、xx鸡养殖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在xx鸡养殖业务方面已经形成了涵盖育种、种鸡饲养与繁育、商品鸡孵化与养殖、饲料生产、商品鸡屠宰的完整产业链,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xx鸡养殖业务流程
2、生猪养殖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在生猪养殖业务方面已经形成了涵盖种猪自繁、商品猪养殖、饲料生产的完整产业链,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商品猪养殖业务流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以及药品疫苗,实行“本部集中采购,片区采购中心辅助”的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由主管采购的副总裁、采购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饲料生产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各生产部门、饲料部和各药品仓库每月度采购计划,制定总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交由总裁办公室审核,最终确定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统一采购工作。同时,为充分掌握各地原材料价格信息,公司成立了片区采购中心,由公司采购部统一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在饲料原料采购上紧盯国内外大宗原材料的行情走势,在药品疫苗采购上采用集中投标方式,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的成本优势,并有效保证了采购产品的质量。
2、生产模式
(1)xx鸡及鹅养殖业务
公司在商品鸡、商品鹅养殖业务上实行紧密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公司负责繁育、种苗和饲料生产、药品疫苗采购等养殖物料,全程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并负责成品鸡回收与销售;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地、养殖设施和劳动力。合作农户接受公司委托养鸡,应同时加入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专业合作社。公司出资设立风险基金,所有权归合作社,以此承担大部分自然
灾害或重大疫病风险造成的损失。商品鸡及商品鹅达到上市日龄后,公司回收进行统一销售,并按照公司结算与补贴政策计算农户养殖收入。
(2)生猪养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猪饲养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为主,即将农户集中在公司建设的大型养殖基地,公司对农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负责提供猪舍、猪苗、饲料、药品疫苗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管理,并负责制定商品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合作养殖农户负责提供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有利于公司培养专业农户,提高养殖效率,保证了公司商品猪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公司最终根据农户养殖成绩,向农户支付与其养殖能力、人力劳动相匹配的养殖收入。同时,公司自建的商品猪养殖基地远离人群密集区域与其他商品猪养殖场所,且公司对农户进行封闭管理,能够有效隔离疫病传播。此外,公司对农户的养殖操作能够实时监控,极大地降低了农户违规养殖的风险。
3、销售模式
公司商品肉鸡销售工作由公司营销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销售部具体执行,公司的毛鸡销售主要通过各子公司的销售平台进行。公司大部分商品肉鸡由批发商经屠宰后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xx等终端销售给消费者,一部分由全资子公司立华食品自行屠宰加工成冰鲜鸡和冰冻鸡肉产品后,经下游批发商、电商、xx或公司经营的生鲜门店进行线上线下销售。另外,各分子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合作进行生鲜鸡的加工,下沉拓展和建立零售渠道,扩大公司生鲜鸡品牌的直接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注册成立了多家冰鲜鸡加工企业,计划利用江苏立华食品积累的冰鲜鸡生产管理和销售经验,在各一体化养鸡子公司所在地加快建设xx鸡屠宰产能,布局全国各销售区域的生鲜鸡销售渠道。
公司商品猪销售工作由公司营销部统一管理,养猪公司销售部具体执行。商品猪直接销售给屠宰加工企业或通过批发商销售给屠宰加工企业。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玉米、豆粕、小麦等饲料原料,报告期内主要原料的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年度 | 类别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2021 年 1-3 月 | 玉米 | 23,021.33 | 12.52% | 83,320.50 | 2,762.99 |
豆粕 | 11,083.56 | 6.03% | 35,035.99 | 3,163.48 | |
小麦 | 50,892.72 | 27.67% | 202,559.63 | 2,512.48 | |
合计 | 84,997.61 | 46.21% | 320,916.12 | - | |
2020 年度 | 玉米 | 228,915.91 | 37.41% | 1,045,499.33 | 2,189.54 |
豆粕 | 84,614.54 | 13.83% | 293,368.11 | 2,884.24 | |
小麦 | 66,604.47 | 10.89% | 283,677.13 | 2,347.90 | |
合计 | 380,134.92 | 62.13% | 1,622,544.57 | - | |
2019 年度 | 玉米 | 211,782.48 | 46.99% | 1,088,021.26 | 1,946.49 |
豆粕 | 82,991.69 | 18.41% | 284,679.19 | 2,915.27 | |
小麦 | 5,996.32 | 1.33% | 28,923.06 | 2,073.20 | |
合计 | 300,770.49 | 66.73% | 1,401,623.51 | - | |
2018 年度 | 玉米 | 185,838.55 | 45.84% | 973,079.47 | 1,909.80 |
豆粕 | 66,619.62 | 16.43% | 204,563.63 | 3,256.67 | |
小麦 | 2,722.25 | 0.67% | 13,706.58 | 1,986.09 | |
合计 | 255,180.42 | 62.95% | 1,191,349.68 | - |
玉米、小麦、豆粕是主要的饲料原料成分,其中玉米、小麦为能量类原料且一定程度上可相互替代,豆粕为蛋白类原料,公司根据各种原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调整饲料配方。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电、煤、生物质燃料和天然气,公司生产所需电力从当地供电部门稳定取得;煤、生物质燃料主要从各子公司所在地就近采购,由于环保要求的提高,部分子公司采购天然气等其他燃料代替煤。报告期内,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电 | 1,596.89 | 6,722.79 | 5,119.34 | 5,146.42 |
煤 | 200.87 | 426.79 | 574.89 | 735.64 |
生物质燃料 | 107.73 | 440.71 | 481.84 | 777.51 |
天然气 | 686.90 | 1,981.12 | 1,499.57 | 1,104.37 |
合 计 | 2,592.39 | 9,571.40 | 7,675.65 | 7,763.95 |
营业成本 | 225,790.79 | 788,161.47 | 639,470.39 | 551,934.24 |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 1.15% | 1.21% | 1.20% | 1.41% |
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超过 50%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及其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具体如下:
年份 |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 内容 | 采购额 (万元) | 占当期采购 总额比例 |
2021年 1-3月 | 1 |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小麦 | 25,398.38 | 13.81% |
2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饲料、小麦 | 14,979.91 | 8.14% | |
3 | 中化粮谷(江苏)粮油有限公司 | 稻麦混合物 | 14,769.30 | 8.03% | |
4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饲料、玉米、 豆粕 | 12,020.45 | 6.54% | |
5 | 广州市华壬谷物贸易有限公司 | 小麦 | 5,030.64 | 2.74% | |
合计 | - | 72,198.66 | 39.26% | ||
2020年 度 | 1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玉米、豆粕 | 36,942.06 | 6.04% |
2 |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玉米、小麦 | 31,809.32 | 5.20% | |
3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玉米、豆粕 | 27,393.08 | 4.48% | |
4 | 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豆粕 | 20,081.86 | 3.28% | |
5 | XxxxxXxxxXxx.Xxx | 豆粕 | 18,111.64 | 2.96% | |
合计 | - | 134,337.95 | 21.95% | ||
2019年 度 | 1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玉米、豆粕 | 30,106.73 | 6.68% |
2 | 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豆粕 | 23,333.71 | 5.18% | |
3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玉米、豆粕 | 19,794.80 | 4.39% | |
4 | XxxxxXxxxXxx.Xxx | 豆粕 | 18,052.58 | 4.01% | |
5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玉米 | 13,808.51 | 3.06% | |
合计 | - | 105,096.33 | 23.32% | ||
2018年 度 | 1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玉米、豆粕 | 36,899.11 | 9.07% |
2 | 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豆粕 | 25,249.58 | 6.21% | |
3 | XxxxxXxxxXxx.Xxx | 豆粕 | 22,847.64 | 5.62% | |
4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玉米、豆粕 | 19,749.58 | 4.85% | |
5 | 山东金日植物油有限公司 | 花生粕 | 8,726.76 | 2.15% | |
合计 | - | 113,472.68 | 27.90% |
1、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与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与产量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商品鸡产能(万只) | 11,668.75 | 45,031.23 | 36,272.47 | 32,518.69 |
商品鸡产量(万只) | 8,238.99 | 32,934.21 | 29,374.26 | 26,522.36 |
商品鸡产能利用率 | 70.61% | 73.14% | 80.98% | 81.56% |
商品猪产能(万头) | 31.10 | 110.65 | 79.57 | 43.16 |
商品猪产量(万头) | 7.31 | 18.42 | 15.66 | 38.03 |
商品猪产能利用率 | 23.50% | 16.65% | 19.68% | 88.12% |
注 1:商品鸡产能为根据公司各年末合作农户饲养面积及平均存栏密度、平均饲养批次计算; 注 2:商品猪产能为根据公司各年末各基地平均饲养面积及平均存栏密度、平均饲养批次计算;注 3:产能利用率=商品鸡或猪产量/商品鸡或猪产能;
注 4:报告期内公司商品鸡产量包括xxx食品销售的属于合并范围内交易的商品鸡数量;注 5:上表 2021 年 1-3 月的产能系按照全年预测产能以第一季度进行折算。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鸡的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商品猪产能利用率在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较低,主要系受到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公司执行非常严格的生物安全防控措施,通过加大淘汰弱苗、降低生产密度等方式尽量降低风险,同时外购种猪运输受限等因素影响了公司母猪补栏,使得公司商品肉猪出栏减少所致。未来,随着非洲猪瘟的逐渐缓解,以及公司母猪存栏量的不断提升,公司商品猪产量及销量也将逐渐增加。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xx鸡 | 240,308.19 | 87.91% | 768,107.32 | 89.20% | 843,459.61 | 95.13% | 660,213.03 | 91.56% |
其中:商品肉鸡 | 230,942.77 | 84.49% | 733,094.05 | 85.13% | 804,782.22 | 90.76% | 630,393.24 | 87.42% |
生猪 | 30,630.96 | 11.21% | 85,726.84 | 9.96% | 33,434.34 | 3.77% | 51,475.06 | 7.14% |
鹅 | 2,411.43 | 0.88% | 7,279.59 | 0.85% | 9,772.42 | 1.10% | 9,422.19 | 1.31% |
合 计 | 273,350.58 | 100.00% | 861,113.75 | 100.00% | 886,666.37 | 100.00% | 721,110.28 | 100.00% |
注:xx鸡产品包括商品肉鸡、冰鲜及冰冻品、淘汰鸡、蛋品等。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华东地区 | 200,222.30 | 73.25% | 645,544.38 | 74.97% | 667,960.66 | 75.33% | 558,098.33 | 77.39% |
华南地区 | 34,010.27 | 12.44% | 101,323.13 | 11.77% | 100,386.45 | 11.32% | 84,984.95 | 11.79% |
华中地区 | 21,124.36 | 7.73% | 68,489.02 | 7.95% | 75,789.95 | 8.55% | 52,727.59 | 7.31% |
西南地区 | 17,993.65 | 6.58% | 45,757.22 | 5.31% | 42,529.32 | 4.80% | 25,299.41 | 3.51% |
合 计 | 273,350.58 | 100.00% | 861,113.75 | 100.00% | 886,666.37 | 100.00% | 721,110.28 | 100.00% |
4、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项 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销售单价 | 变化幅度 | 销售单价 | 变化幅度 | 销售单价 | 变化幅度 | 销售单价 | |
商品鸡 | 14.25 | 23.48% | 11.54 | -20.74% | 14.56 | 9.89% | 13.25 |
商品猪 | 31.03 | -3.74% | 32.24 | 112.81% | 15.15 | 24.08% | 12.21 |
注:2021 年 1-3 月商品鸡和商品猪销售单价变化幅度为 2021 年 1-3 月销售均价相对 2020 年度销售均价的变化幅度。
5、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总额比例超过 50%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如下:
年 份 | 序 号 | 客户名称 | 主要销售 内容 | 销售额(万 元) | 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例 |
2021年 1-3月 | 1 | 正大食品(徐州)有限公司 | 商品猪 | 7,721.73 | 2.82% |
2 | xxx | 商品猪 | 4,024.91 | 1.47% | |
3 | xx | 商品猪 | 3,168.43 | 1.16% | |
4 | xxx | 商品猪 | 2,153.51 | 0.79% | |
5 | xxx | 商品猪 | 2,057.64 | 0.75% | |
合 计 | 19,126.23 | 6.99% | |||
2020年 度 | 1 | xxx | 商品猪 | 15,972.40 | 1.85% |
2 | xxx | 商品猪 | 8,642.74 | 1.00% | |
3 | xxx | 商品猪 | 7,244.53 | 0.84% | |
4 | 正大食品(徐州)有限公司 | 商品猪 | 5,726.79 | 0.66% | |
5 | 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 商品猪 | 4,489.32 | 0.52% | |
合 计 | 42,075.77 | 4.88% | |||
2019年 度 | 1 | 扬州市鼎鑫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商品猪 | 5,322.39 | 0.60% |
2 | xxx | 商品鸡 | 4,039.40 | 0.46% | |
3 | xxx | 商品鸡 | 4,007.15 | 0.45% | |
4 | xxx | 商品鸡 | 3,932.05 | 0.44% | |
5 | xx | 商品鸡 | 3,893.06 | 0.44% | |
合 计 | 21,194.04 | 2.39% | |||
2018年 度 | 1 | 扬州市鼎鑫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商品猪 | 9,732.75 | 1.35% |
2 | xxx | 商品猪 | 5,141.32 | 0.71% | |
3 | 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 商品猪 | 4,305.59 | 0.60% | |
4 | xxx | 商品猪 | 4,255.24 | 0.59% | |
5 | xxx | 商品猪 | 3,915.01 | 0.54% | |
合 计 | 27,349.91 | 3.79% |
1、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制定、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并严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发行人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切实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2 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上述处罚的详细情况及分析详见“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一、合规经营情况”之“(一)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2、环境保护管理
发行人主要污染排放物为废水、固态污染物、废气、噪声等,公司严格按照
《环保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多措并举地解决畜禽粪便、污水、臭气等环境污染问题,确立了以“舍内源头减排、污水清洁回用、粪便资源化利用”为特色的养殖废弃物处理模式。发行人下属畜禽养殖场均按要求配置污染防治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做到达标运行,有效确保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的鸡、猪舍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在每个养殖场设立专门的环保区,以实现养殖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分区独立运行,新建设项目均严格遵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要求。同时,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种养结合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3 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上述处罚的详细情况及分析详见“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一、合规经营情况”之“(一)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八、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453.01 | 59.42% | 1,212.45 | 44.35% | 1,346.39 | 59.88% | 771.91 | 48.26% |
资产摊销及折旧 | 37.22 | 4.88% | 141.76 | 5.19% | 68.83 | 3.06% | 45.09 | 2.82% |
业务招待费 | 15.72 | 2.06% | 77.06 | 2.82% | 65.35 | 2.91% | 30.63 | 1.92% |
办公费 | 29.16 | 3.83% | 60.32 | 2.21% | 78.81 | 3.51% | 19.56 | 1.22% |
交通费 | 15.68 | 2.06% | 101.51 | 3.71% | 89.59 | 3.98% | 79.78 | 4.99% |
水电费 | 0.55 | 0.07% | 4.25 | 0.16% | 5.03 | 0.22% | 0.00 | 0.00% |
运杂费 | 6.00 | 0.79% | 27.48 | 1.01% | 10.66 | 0.47% | 4.94 | 0.31% |
研究经费 | 180.46 | 23.67% | 1,070.06 | 39.14% | 583.39 | 25.95% | 647.56 | 40.49% |
其他 | 24.61 | 3.23% | 38.72 | 1.42% | 0.27 | 0.01% | 0.00 | 0.00% |
合 计 | 762.41 | 100.00% | 2,733.61 | 100.00% | 2,248.32 | 100.00% | 1,599.4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 762.41 | 2,733.61 | 2,248.32 | 1,599.47 |
营业收入 | 273,575.38 | 862,096.62 | 887,046.66 | 721,432.9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8% | 0.32% | 0.25% | 0.22% |
1、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合作研发单位 |
1 | 祖代以上鸡群白痢控制 | 通过对公司各代次的种鸡和商品鸡的鸡白痢沙门菌进行分离鉴定,同时进行抗原匹配试验,筛选代表性菌株科学制备xx肉种鸡广谱凝集抗原,对现有祖代以上种鸡群的净化方案进行完善,制定出适合不同代次的鸡白痢净化方案并现场实 施。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合作研发单位 |
2 | 鹅料营养研究 | 通过研究商品鹅代谢能、粗纤维、粗蛋白、氨基酸营养需求等 18 个试验,修订完善鹅用饲料原料数据库 以及商品鹅、种鹅营养标准。 | 进一步完善了鹅用饲料原料数据库以及商品鹅、种鹅营养标准。 | |
3 | 雪山鸡饲养密度研究 | 通过设置不同的饲养密度,研究对雪山鸡生产性能、屠宰性能、肉品质和经济效益等指标的影响,建立 雪山鸡适宜的饲养密度。 | 能有效增加雪山鸡的饲养量和上市量,为养殖户创造更多的养殖利润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经 济效益。 | 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 |
4 | 乌鸡黑色素沉积规律及关键候选基因分子调控网络研究 | 利用乌骨鸡育种群体,探索乌骨鸡黑色素在不同杂交后代和不同组织间分离和沉积规律,通过鸡 RNA 测序技术定位影响黑色素的关键候选基因,并开发相应分子标记,为公 司后续育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 可以建立一个完整的以性状量化测定为基础,集分子标记辅助选择一体的配套系重要经济性状选育流程,有助于加快乌鸡新品系的选育进程,并为后续商业 化配套杂交提供可靠种质保障。 | 南京农业大学 |
5 | 专用特种光谱 LED灯对种鸡生产性能 影响 | 通过引进特种光谱 LED 灯,验证其在种鸡生产中实际效果。 | 为种鸡生产中选择何种LED 灯泡提供理论依据。 | |
6 | 采用全基因组关联分析技术鉴定鹅产蛋性能相关功能基因与遗传标记的研究 | 开发 3-4 个(经试用确定有效的、准确的)针对公司鹅产蛋性能选育的分子标记。 | 将影响鹅产蛋相关的分子标记与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对分子标记的技术环节和工艺流程也进行优化,鉴定产蛋相关功能基因。此成果将加快鹅产蛋性能的 选育、鹅的选种和选配。 | 南京农业大学 |
7 | 肉鸡无抗养殖技术探讨 | 立华公司与养鸡发达国家的无抗养殖公司一起合作饲养黄脚麻鸡,按照国外无抗养殖公司操作规范进行清场、消毒、疾病防控、饲养管理等一系列生物安全措施,在整个饲养周期过程中不添加抗生素,最终达成无抗饲养目标。 | 1.通过上游种鸡疾病净化,饲养过程生物安全的提升、肠道微生物菌群的调理、科学环控等系统措施(增加上述部分),有效降低饲养期鸡群感染压,进行全程无抗生素饲养,保证食品安全,意义重大;2.为公司实现无抗养殖或减抗养殖提供理论基础,可以开拓新的市场领域走高端市 场,提高公司的利润。 | |
8 | 适用xxx鸡舍环控器的研制 | 开发研制适合立华公司鸡舍的环控器,最大化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实现种鸡舍和商品鸡舍内环境自动控 制。 | 提高养殖效率,提升环控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水平,为物联网平台搭建及精准饲养奠定基 础。 | 常州纳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9 | 发酵豆渣或缬氨酸对哺乳母猪采食行为和生产性能的影响 | 开发研究生物饲料(发酵豆渣)或缬氨酸对哺乳母猪生产性能及乳品质的影响,探究发酵豆渣或缬氨酸是否能有效提高母猪采食量和乳品质,对哺乳母猪生产性能起积极促进作用,并确定出最佳添加量,对试验有效性数据收集同时,对投入 产出情况做综合分析。 | 发酵豆渣或缬氨酸适宜添加,能提高哺乳母猪和仔猪的性能,节约饲料成本,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 | 南京农业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