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本基金会组织开 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无偿为本基金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