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石洲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承租方(下称乙方):
业主方(下称丙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上三台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了加快推进石洲村花卉种植配套设施用房使用,方便村民的生产生活。按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有关管理协议。由甲方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其范围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铺位所在位置、面积
石洲村花卉种植配套设施用房范围(含铺位、按台、厕所、办公室、停车场等),总面积约为 3.6 亩 。
二、租赁期限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 月 1 日止,共计十年。
(本合同所述时间为公历)。
三、租赁物的用途
1、乙方承租铺位用于商业经营(注:最少 4 卡铺位卖 特产,最少一卡铺位经营理发,中间档位最少一张台卖猪肉)。乙方必须合法、合理的使用租赁物,乙方的商业经营应当符 合规划、环保、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并应办妥各项登
记、审批、备案等手续。承租范围不能经营影响卫生、环境等的项目(如摩托车维修等)。
2、本租赁范围是花卉种植配套设施用房,如遇国家、上级政府部门认定本范围或部分范围为不符合土地使用有关要求的,需要清理的,甲方及丙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整个村花卉种植配套设施用房范围元/月,租金每三年递增 10%。
2.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签订合同时先交清第一年的租金: ,以后每年(即从 2024 年开始) 1 月 5 日前交清当年的租金,以此类推)。
4.①租金应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内[账户名:,账号:,开户行:],待租金入账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②租金甲方将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协议按比例划拨给丙方。
5.乙方应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的,除如数补交拖欠的租金外,乙方还应按逾期部分租金的日百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 30天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返还保证金。
五、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人民币 20000 元保证金给甲方。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遗留任何的风险和责任的,由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租赁物的装修和维修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为乙方的装修期。前述装修期外,乙方需装修租赁物的应经甲方同意。租赁期间所有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不得损害租赁物原有的基本结构;装修需要改变租赁物原有结构或布局的,须经甲方同意;装修需要报批报建的,乙方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报建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租赁期间,除基本结构外租赁物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负有维修义务的一方不及时维修造成租赁物损坏或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终止后,乙方在租赁期内拆改、扩建、增添的与租赁物融为一体的设施设备,无偿归丙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的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电话、宽带、数字电视、物业管理以及工商、消防、卫生、治安、环保、规划等一切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开展商业经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款及由此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主体的变更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
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铺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租赁物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将租赁物擅自拆改基本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超过 30 天的;
4.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害租赁物的;
6.未按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致租赁物严重损坏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应返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若乙方违约,则甲方可不退还保证金,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若一方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守约方可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交付租赁物时,甲方应明确告知租赁物范围内的全部财产及租赁物的瑕疵。
2.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致租赁物损坏或给乙方造成损 失的,由双方各自承担损失。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乙 方部分或全部不能使用租赁物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中途退租),乙方应在十日内
退还铺位,退还的铺位应当符合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乙方退还铺位时,应将损坏部分修理好;乙方拒不修理的,甲方可不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x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佛山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x合同经甲、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石洲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负责人: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丙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上三台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