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1% Y≥30 天 0%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开 |
基金主代码 | 013115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年 9 月 15 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24 年 6 月 17 日 |
赎回起始日 | 2024 年 6 月 17 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24 年 6 月 17 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24 年 6 月 17 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个月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下同)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
超过 20 个工作日。
2、自2024年6月17日起(含该日)至2024年7月12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 万元 | 0.6% |
100 万元≤M<500 万元 | 0.4% |
M≥500 万元 | 1000 元/笔 |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0.01 份。
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 0.0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Y) | 赎回费率 |
Y<7 天 | 1.5% |
7 天≤Y<30 天 | 0.1% |
Y≥30 天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但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 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 为货币基金份额的未支付收益(如有,具体参见公司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规则);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
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
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特定投资者)持有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 10,000 份,假设转出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A 类(没有未支付收益),转换为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日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净值为 1.0100 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6%,则可得到的转换的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
转出金额=10,000×1.0000=10000 元
补差费=[10,000/(1+0.6%)]×0.6%=59.64 元转入金额=10000-59.64=9940.36 元
转入份额=9940.36/1.0100=9841.94 份
5、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和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赎回费。基金原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享有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 | 000483 |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B 类份额 | 000484 |
鑫xxx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0578 |
鑫xxx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0579 |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655 |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0694 |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0814 |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0815 |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0896 |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0897 |
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0910 |
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0911 |
鑫xxx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 | 001526 |
鑫xxx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份额 | 001527 |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1601 |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1602 |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2632 |
本基金可与我司以下基金开展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并予以公告。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2633 |
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4944 |
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4948 |
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5262 |
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5263 |
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5493 |
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5494 |
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5949 |
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5950 |
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006142 |
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006838 |
鑫元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7092 |
鑫元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7093 |
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7324 |
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7325 |
鑫元xx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7551 |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8139 |
鑫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8864 |
鑫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08865 |
鑫xxx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09395 |
鑫元鑫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2096 |
鑫元鑫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2097 |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 类份额 | 013875 |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 类份额 | 014005 |
鑫元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4263 |
鑫元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4264 |
鑫元健康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4285 |
鑫元健康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4286 |
鑫元清洁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4574 |
鑫元清洁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4575 |
鑫元悦享 6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4882 |
鑫元悦享 6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4883 |
鑫元专精特新企业精选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5071 |
鑫元专精特新企业精选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5072 |
鑫xxx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15910 |
鑫xxx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6259 |
鑫x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6438 |
鑫x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6439 |
鑫元欣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6902 |
鑫元欣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6903 |
鑫元璟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17180 |
鑫元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7190 |
鑫元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7191 |
鑫元消费甄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7467 |
鑫元消费甄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7468 |
鑫xxx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D 类份额 | 017583 |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D 类份额 | 017584 |
鑫xxx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7619 |
鑫xxx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7620 |
鑫元成长驱动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7726 |
鑫元成长驱动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7727 |
鑫元慧享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8575 |
鑫元慧享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8576 |
鑫元国证 2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8579 |
鑫元国证 2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8580 |
鑫元浩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8682 |
鑫元浩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8683 |
鑫元乐享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8761 |
鑫元乐享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8762 |
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8818 |
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8819 |
鑫元科技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018827 |
鑫元科技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8828 |
鑫xxx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 类份额 | 018849 |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E 类份额 | 019050 |
鑫元xx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19533 |
鑫元稳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19724 |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 020974 |
鑫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 类份额 | 021163 |
注:同一只基金不同类型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1.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转换出的基金份额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
的相关原则处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6.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7.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8. 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00 x 0 x直销电话:000-00000000
直销传真:000-00000000客服电话:000-000-0000
6.1.2 场外代销机构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 x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 xx 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凤凰和睿 1002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3)京东xx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xx)0 xx 0 x 1-7-2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xx)0 xx 0 x 1-7-2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网址:xxxxxxxx.xx.xxx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0 xxx X xx 0 x楼小邮局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5)南京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74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0 x 0 x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8)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 x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xx 00 xx 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 x 0000 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0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0 x 0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0 x 0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址: xxx.00xxxxx.xxx
(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 0 x(xxxx 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 00 x 09 单元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网址:xxx.xxxxxxx.xxx
(16)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00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00x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 X x
法定代表人:xxx客服电话:95511
(1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 x X x 000 x(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xx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00 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 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0 x XXXX xxxxxx 00-00 x办公地址:xxxxxxxxx Xxxx xx 0 x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21)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0-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2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电话:95561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68 号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86-591-38507869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2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2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4000-211-768
(2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冠捷大厦 307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2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021-54509977
(2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021-20700800
(3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法定代表人:李抱
客服电话:0574-87082011
(3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021-20691869
(3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 1 号楼 1203、120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东航滨江中心 1 号楼 1203-1204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021-33768132
(33)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712 室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8032
(3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010-86325713
(3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号 10 层 101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 109 号院 11 号楼 3 层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服电话:010-65060227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10-56251471
(3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010-61840600
(3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 号西楼 6 层 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网址:www.myfund.com
(3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899-100网址:www.yibaijin.com
(4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9-20 楼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鑫元金融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2、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