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NJMUZB3012019056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库房净化通风改造
项目编号: NJMUZB3012019056
目 录
货到正常运行后以 30 天为验收期限,中标价小于等于 20 万元的设备,验收期满或验收合格后,经审计,一周内支付审定价的100%(审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中标价大于 20 万元的设备,验收期满或验收合格后,经审计,一周内支付审定价的90%(审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余10%尾款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息支付。 21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2
招标公告
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库房净化通风改造项目公开招标,相应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库房净化通风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NJMUZB3012019056
二、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进口设备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包干价),其他币种报价不予接受,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注:分别提供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2018年度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专业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其中包括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级以上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3级以上
2、IS09001 ISO14001 证书 (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
公告期限:20自然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 10 月 09 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09 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xxxxxxxxxx000x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德馨楼B323室
(二)开标时间: 2019 年 10 月 09 日上午 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xxx000x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德馨楼B323室
投标文件接收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标书封面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需要现场澄清的问题,投标商代表未到场书面澄清确认的,后果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法人或者授权代表未签字;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
(三)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
(四)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五)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仲为国 电话:000-00000000
邮政编码:210000
地址: xxxxxxxxxxxxx000x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德馨楼B207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xxxx://xxx.xxxx.xxx.xx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部分。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样品、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和投标货物说明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4.3培训计划;
14.4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16.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8.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0.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未现场参加的授权代表视为同意开标,如有需要现场澄清而未到场的授权代表后果自负。
22.2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
22.4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2.5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3、评标
23.1开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3.2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3.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4.投标的澄清
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5.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5.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定标
26、确定中标单位
26.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确定中标人;
26.2采购人将在 xxxx://xxx.xxxx.xxx.xx 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6.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向采购人、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质疑处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8、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项目需求
项目一般情况:
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库房,项目地址位于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内,为三间联排房间,每间面积约为95平方米,新安装净化通风管道、风机、过滤装置等,装置安装后应至少达到相关项目环评要求,能够保证通过相应环保评估验收,具体见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
排风技术要求
见《排风技术要求》
验收标准
增补通风及控制系统必须能够提供每个房间合适的排风量,并且不影响原局部排风设备的状态及房间环境,这些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几点:
1.通风及控制系统必须能够提供每个排风设备及房间环境一个足够与正确的排风
2.保证新增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及效果;
3.定风量排风设备一旦投入使用,即按额定风量排风;
4.设备排风量:根据相关国际及国标要求,各设备排风量设计原则见《排风技术要求》
三、服务要求
(1)技术培训:卖方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进行集中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仪器的各项性能(包括硬件和软件),时间不少于三天。在仪器使用集中培训以后,若买方仍有技术问题,卖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在48小时以内提供详细技术方案并予以解决。
(2)保修期:免费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算,并提供相关承诺书。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设备损坏,所需要的维修费用(包括零部件费用、维修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维修响应时间:卖方应在国内有专门负责的维修工程师或技术支持工程师。卖方应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在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提出解决方案,经确认如有需要,技术人员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4)卖方免费提供由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的移机服务,并安装、调试。
四、安装要求
1、按照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安装,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制造商标准。
2、设备安装调试:到货后,卖方在接到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负责该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直至达到各项验收指标合格。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
2. 交货方式:中标人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 交货地点:
六、其他技术服务需求:
1、供应商须保证本次投标产品系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新出厂的产品,且完全与投标文件所述相符。
2、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产品硬件损坏和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在质保期前三个月内发生的产品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理者外,亦应退换新品。
七、货款支付
货到正常运行后以 30 天为验收期限,中标价小于等于 20 万元的设备,验收期满或验收合格后,经审计,一周内支付审定价的100%(审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中标价大于 20 万元的设备,验收期满或验收合格后,经审计,一周内支付审定价的90%(审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余10%尾款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息支付。
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有关结算审计,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以自己的名义单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本工程作决算审计。双方就下列标准承担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审计核减率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发包人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下同);审计核减率在8%—10%(含10%)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0%,施工单位承担80%;审计核减率在5%—8%(含8%)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0%,发包人承担80%;审计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需满足工程备案要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价格 (30分) |
本次招标,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A/该投标人评标价)×30。(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
30 |
2 |
技术能力 (35分) |
根据各投标产品的先进性、匹配性、可靠性、稳定性以及质量、性能酌情打分,较好4-5分,一般2-3分,其他0-1分。 |
5 |
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减4分,负偏离≥4项的不得分;) 2、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经评委会认可的加3分,最多加6分。 |
30 |
||
3 |
服务 (24分) |
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范围和收费情况、备品备件的承诺。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9-11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可行的得5-8分;方案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4分 |
11 |
培训: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
2 |
||
|
免费质保期1年不得分,每多一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 |
2 |
|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投标货物运输、包装、安装、装卸方案是否完备,统筹是否得力;对甲方施工现场已有设施,装备的保护,成品的加固方案;提供的安全防护xx施工,安全施工措施得力,防护周全等方面的施工方案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分0-9分,最高分9分 |
9 |
||
4 |
业绩(6分) |
投标人2016年01月0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请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
6 |
5 |
投标人财务与信誉状况(3分) |
对投标人财务、经营状况等进行评审。 |
3 |
6 |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2分) |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要求的响应程度评审。 |
2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库房净化通风改造
招标编号:NJMUZB3012019056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投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我公司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名称:
投标人名称:
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签字):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投标、合同签订等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货物品牌及型号 |
|
质保期限 |
|
其他优惠承诺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供货一览表
货物名称 |
型 号 |
产地 |
数量 |
交货期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商务条款偏差表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差)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原因 |
1 |
营业执照 |
|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
3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
|
|
|
4 |
法人授权书 |
|
|
|
5 |
财务报表 |
|
|
|
6
|
缴税及社保证明 |
|
|
|
7 |
无重大违法说明 |
|
|
|
8 |
“信用中国”查询证明 |
|
|
|
9 |
供货期限要求 |
|
|
|
10 |
支付方式要求 |
|
|
|
11 |
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数量及金额
编号 |
货物名称 |
规 格 型 号(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
|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合计(小写): 元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以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
二、结算方式
2.1结算方式:货物交付且安装、调试后,并通过验收后,经审计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审定价的100%(审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付款之前需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相应全额发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有关结算审计,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以自己的名义单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本工程作决算审计。双方就下列标准承担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审计核减率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发包人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下同);审计核减率在8%—10%(含10%)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0%,施工单位承担80%;审计核减率在5%—8%(含8%)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0%,发包人承担80%;审计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需满足工程备案要求。
2.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3乙方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________ __
户名: _________ 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3.1交付方式: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收货人书面签收,则为完成交付
3.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根据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进行相应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全新货物,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如是进口商品,则需是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5.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更换后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上述货物的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5.4在质保期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者更换零部件。如未及时维修的,甲方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从合同款中扣除或由乙方承担。
5.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6 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甲方现场,免费帮助甲方排除故障、修复或者更换零部件;若需购买零部件,乙方可酌情收取成本费,但需免收上门费、人工费等费用。
六、调试和验收
6.1 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全面检查并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提交甲方,检验的结果亦应随货物交甲方。
6.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
6.3 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件、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甲方使用的时间。
6.4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
6.5 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结束,甲、乙双方派员共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则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6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作为甲方判断乙方的货物能否通过验收的条件之一,无论是否通过验收,相关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技术资料
7.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处置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若涉嫌侵权,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为提起或应付诉讼或仲裁而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安装条件,乙方交付时间顺延。
9.2 甲方无故迟延支付货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4 乙方供给甲方的设备、材料及乙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甲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和交通由乙方全权负责。
9.5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9.6 如未能通过验收,乙方所供货物应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验收后一个月内运离,视为乙方放弃该货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同时,乙方还需支付甲方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9.7 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制造及安装,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
9.8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货款,尾款不足10%的,乙方应当补足。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其他: 。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标排风技术要求
排风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及控制系统工程设备及安装
技术要求:
一.排风设备、材料及配套水电安装位置应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设计图要求。
1.排风设备、材料及配套水电安装应符合以下标准的要求: |
EN14175-3 FUME CUPBOARD TYPE TEST通风性能测试 ANSI/AIHA Z9.5: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for Laboratory Ventilation ANSI/ASHRAE110-95 Method of Testing Performance of Laboratory Fume Hoods 《排风柜/fume hood》(JG/T6412-199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xx通风设计手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
2.实验室通风及控制系统必须能够提供每个排风柜、抽气罩、排风试剂柜等实验室排风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一个足够与正确的排风量,这些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几点: |
3.维持排风设备捕捉及排除污染的能力; |
4.房间排风及控制系统必须能够提供每个排风柜等实验室排风设备及实验室环境一个足够与正确的排风量。 |
5.维持排风设备捕捉及排除污染的能力; |
6.定风量排风设备一旦投入使用,即按额定风量排风; |
7.排风柜一旦投入使用,即维持0.5m/s(±20%以内)面风速的相应风量; |
8.设备排风量:根据相关国际及国标要求 |
9. 主要设备性能、结构及材料的技术要求: |
10.排风机:(具体配置与有关参数,应参照相关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清单、技术条款和图纸所示) |
11.风机选用优质耐酸碱腐蚀的聚丙烯(PP)离心风机。风机性能曲线优良,满足风量、风压要求。风机其整体应为聚丙烯(PP)耐酸碱制作。其xx为翼型离心式,风机效率75%以上; |
12.风机全压效率与静压效率比值需小于10﹪内; |
13.选用的风机必须满足节能的需要,同时为了售后服务的延续性; 14.风机结构紧凑、噪声低、耐腐蚀、耐高温、强度高、使用寿命长;运行效率高、高效区平坦、性能稳定可靠,风速、风量稳定; |
15.每台排风机可独立操作及运行;并能在实验室内控制启停; |
16.每套系统配置活性炭过滤设备为聚丙烯(PP)材质,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
17.实验室排风机带变频装置需有自动调节排风量的功能; |
18.风机的选择应考虑楼顶承重要求。 |
19.屋顶风机安装后运转噪音距离10M处需小于65 dBa,短时极限不大于80 dBa; |
20.风机配有PVC排水口; |
21.除有特殊说明者外,风机含共同底座和减震器。 |
二.排风风管:
1.排风管道采用优质耐酸碱腐蚀的聚丙烯(PP)管道,热熔焊接技术加工制作而成。壁厚依管径及风量计算; |
||||||||||||||||||
2.除有特殊说明者外,聚丙烯(PP)管道各段衔接方式采用抱箍焊接式或法兰式; |
||||||||||||||||||
3.所有水平或垂直的风管,必须设置必要的支、吊或托架,其构造形式由安装单位在保证牢固、可靠的原则下根据现场情况选定,详见《国标风管支吊架》03K132,管架与楼板之间采用膨胀螺栓固定。风管和设备都应配置相应的支吊架和减震器,保证系统运行时不产生震动,确保实验室内的噪音满足要求(小于60分贝);风管水平支架安装间距不超过2.5米; 4.安装调节阀、蝶阀(聚丙烯)、70度常开防火阀等调节配件时,必须注意将操作手柄配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
||||||||||||||||||
5.软管连接。只适用主风管与屋顶排风设备间的连接。软管两端套在连接的管外,然后用特制管卡或不锈钢抱箍把软管箍紧; |
||||||||||||||||||
6.中、低压系统硬聚丙烯圆形、矩形风管板材厚度 (mm)
|
||||||||||||||||||
7.其他各项施工要求和未尽事宜,应严格遵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 |
三.废气处理系统
1.房间内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对废气进行净化,达到排放标准。 |
2.设计依据各个排风设备所需风量计算的废气产生量及相关数据。 3.治理方案:本案废气为有机废气。根据其废气特性,基本处理方法为活性碳吸附的废气处理方法。 |
4.净化系统工艺流程图如下:
活性碳吸附装置 风机 废气
主要设备选用:活性碳吸附设备采用抽梯式吸附装置(活性炭必须是颗粒状或蜂窝式块状),系统全部开启废气经过滤料面风速不超过2米/秒,滤料厚度不小于50mm。其阻力为:300~500帕。过滤机理:根据物理吸附的原理,空气中有害游离气体分子接触活性碳后,在微孔中凝聚发生降解改变为无害气体。 |
五. 说明:
1.未在《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参考品牌表》列出的设备、材料,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施工前提供产品样品,经招标人批准确认后方可使用。
2.中标人必须按其投标文件中说明的材料进行采购,招标人在建设过程中将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现场抽样检验,如发现不符合经确认后,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 完工性能要求:
4. 管路及控制系统
5. 噪声检测
开启排风机,并正常运转,用噪音检测仪放在房间中间离地一米高处测试,排除其他杂音干扰,全开时噪音应小于60分贝(A)。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