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名称为誉禧阳光雅园,由汕头市龙光骏沣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号为 粤汕房开证明 0400003,资质证书等级为二级,营业执照号为 91440500MA570FK192。
汕头市商品房销售方案
项目名称: 誉禧阳光雅园
开发企业: 汕头市xxx沣房地产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案机关:
备案日期:
备案证号:
目 录
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二、商品房建筑配套情况
三、商品房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四、商品房项目销售计划
五、项目分成、赔偿情况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七、商品房销售质量投诉渠道
八、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十、企业承诺书十一、附件:
附件一:《建设项目(幢)地址示意图》附件二:《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三:《物业管理方案》
附件四:《临时物业管理规约》
附件五:《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商品房认购书》
附件六:《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附件七:《商品房销售面积表》
附件八:《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本项目名称为誉禧阳光雅园,由汕头市xxx沣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号为 粤汕房开证明 0400003,资质证书等级为二级,营业执照号为 91440500MA570FK192。
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名核准名称:誉禧阳光雅园
(二)项目坐落:xxxxxxxxxx 0 x誉禧阳光雅园
(三)项目土地使用及规划情况:
土地使用权证号 | 土地出让用途 | 使用年限 | 涉及的楼宇栋号 | 规划许可证证号 |
粤(2021)汕头市不动产权第 0073078 号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 70 年,零 售商业用地 40 年, 均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起计。 | 第 1-5 幢 | 建 字 第 440507202111030 6601 号 |
(四)本项目规划建设 1 栋 26 层住宅、1 栋 29 层住宅、1 栋 30 层住宅、
2 栋 32 层住宅,2 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227581.48 平方米。规划住宅户数
1564 套,商业 209 套与独立产权车位 1327 个。独立产权车位配比率约为
1:0.74。
四至范围 | 对应规划楼号 | 规划建筑面积 | 备注 |
东北至:汕头弘城投资有限公司用地, 西南至: 规划学校用地, 东南至:鄱阳湖路, 西北至: 保利(汕头)房地产有限公司用地。 | 第 1-5 幢 | 227581.48 ㎡ |
(五)项目物业情况: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该项目要求投标物业管理公司拥有国家一级资质,项目至少设立项目经理 1 人和客户服务部、维修部、安防部、环境部等四个职能部门。物业管理服务内容需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协助维修公共秩序、保洁服务、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等(具体项目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三)。 3、物业服务用房
建筑面积:300.45 ㎡(含业委会 21.79 ㎡),位于第 3 幢首层。 4、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5 、《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规划总平图许可证号为:建字第
4405072021110306601 号。
公建及配套设施一览表 | 设施名称 | 建筑面积 (㎡) | 所在(楼 宇)位置 | 数量 | 产权归属 |
物业管理用房 (含业委会 21.79 ㎡) | 300.45 | 3 栋一层 | 2 | 全体业主 | |
社区办公 | 83.83 | 5 栋一层 | 1 | 当地政府所有 |
文体设施用房 | 310.12 | 4 栋一层 | 1 | 全体业主 |
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 313.18 | 5 栋一层 | 1 | 当地政府所有 |
配电房 | 511.72 | 2 栋、5 栋一层 | 3 | 全体业主 |
消控室 | 40.26 | 5 栋一层 | 1 | 全体业主 |
架空层 | 4131.11 | 1-5 栋一层 | 全体业主 |
二、商品房建筑配套情况
(一)建筑标准 1.建筑结构:
(1)建筑结构:按照最新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建筑桩基技术规程》等进行结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
(2)建筑层高:第 1 栋与 2 栋为带商铺的高层住宅楼。首层架空层层高 7.3m, 标准层层高 2.9m, 群房商业层高 5.75m 建筑高度为 98.85m,1 栋建筑海拔高度 110.00m,2 栋建筑海拔高度为 103.30m。3 栋、
4 栋、5 栋,首层架空层层高 4.2m,标准品层层高 2.9m,建筑高度 3 栋为
87.05m,4 栋为 89.95m,5 栋为 78.35m,建筑海拔高度 3 栋为 96.55m,
4 栋为 99.45m,5 栋为 87.85m。
(二)装饰标准
(1)外墙面:高层住宅主要墙面为涂料。
(2)内墙:只做分户墙,无内隔墙,仅砌筑分户墙体面层为抹灰。
(3)室内地面:原浆混凝土楼板
(4)顶棚:原浆混凝土楼板
(5)门窗:建筑外立面门窗为铝合金窗;住宅的入户门为普通钢板门。
(6)阳台:顶棚刷白色乳胶漆或原浆混凝土楼板底面,地面为混凝土面随捣随抹,墙面为抹灰(局部墙面为涂料);
(7)卫生间:沉斗做防水处理。
注:露台、阳台不设防护罩,不设隐形防护网,业主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外观(如业主需要自行安装阳台防护设施的,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统一样式采用隐形防护网进行安装)。
(三)配套项目 1、电梯:品牌电梯;(具体平拍在买卖合同中约定)
2、管道:室内给水管道采用PPR 管,排水管采用PVC 管道;
3、门窗:建筑外立面门窗主要为单层普通玻璃铝合金门窗,避难间为钢质单层防火玻璃窗,入户门为钢板门;
4、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管线接至进户(由住户自行向运营商申请开通);
5、供电:小区住宅供电配套入户线进户,其中住户供电计量电表由住户自行向当地运营商申报开通(具体规格以汕头供电局配置审批为准);
供水:小区住宅统一采用二次供水;
燃气:小区住宅安装燃气管道接至进户(由住户自行向运营商申请开通); 6、小区配套闭路监控、停车场“一卡通”管理系统及可视对讲系统。
及可视对讲系统。
具体的建筑配套按发展商与客户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四)安防系统:
(1)消防系统:根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汕龙建消审
(2021)25 号。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业务编号:202111090005)。经审查,结论如下:
1、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2、设计单位为广东现代建筑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消防设计文件已由汕头市建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合格。
(2)智能安防体系:实施小区封闭式物业管理,二十四小时保安服务,公共部位设置电子监控系统。地下停车场,车辆进出口设车牌识别道闸,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设一卡通可视对讲系统。
三、商品房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建设内容 | 建设计划 和进度安排 | 备注 |
项目包括 5 栋高层住宅,其中住宅 1、2 栋为 32 层,3 栋为 29 层、4 栋为 30 层,5 栋为 26 层,地下室 2 层。项目总 用地面积 42778 ㎡,总建筑面 积 227581.48 ㎡。 | 2021 年 10 月 12 日基坑开挖 2022 年 2 月 28 日完成地下室顶板封顶 2023 年 4 月 30 日完成设备安装 2023 年 5 月 30 日完成园林 2023 年 6 月 30 日完成专项验收和竣备 | 一期开发建设 |
预计建设周期为 2021 年至 2024 年,共计 3 年时间。各期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为:
四、商品房项目销售计划
(一)项目本期销售计划
幢号 | 暂定开盘时间 | 销售房屋套数 | 销售建筑面积(㎡) |
第 5 幢及地下室部分车位 | 2021 年 11 月 | 374 套(住宅 250 套、商铺 14、车位 110 个) | 25536.90 |
各期销售幢号、套数、面积等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汕头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为准。
(二)销售机构名称:
汕头市xxx沣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开盘现场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责分工 |
1 | xxx | x | 营销经理 | 营销管理 |
(四)销售方式:
√一次性付款
√银行按揭(含公积金贷款)
(五)交房时间
第 1-5 幢拟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交付使用,地下室拟定于 2024年2月 28 日前交付使用。
(具体交房时间在《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六)商品房的签约及购房款交纳流程
购房人有购房意向的,需先交纳定金 5 万元,并签订认购书,然后在约定时间内按 1或2 种方式付款并签订买卖合同。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后当日签订买
卖合同。
2、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应当在支付首期房价款当日签订买卖合同。
(七)销售价格及变动幅度
本项目商品房销售价格详见汕头市商品房网签系统实时公示价格。为了促进销售,我司将该商品房项目住房销售价格的调价幅度定正为 0,负 15﹪。我司严格按照本方案申报的价格范围,做到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在《商品房销售方案》申报的调价幅度范围内进行自行销售。
(八)本项目车位、车库的租售、附赠方式:产权车位出售,人防车位出租。
五、项目分成、赔偿房情况及配套廉租房情况本项目【无】分成、赔偿房。
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开 户 银 行 | 帐号 | 帐户名称 | 监管范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45775140970 | 汕头市xxx沣房地产有限公司 | 第 1-5 幢及地下室车位 |
七、商品房销售质量投诉渠道
购房人投诉销售质量的渠道、方式及投诉处理程序:
誉禧阳光雅园项目由汕头市xxx沣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对销售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致电本项目销售负责人xxxx
x投诉。
电话:00000000
手机:18025622336
邮箱:000000000@xx.xxxxxxxxxxx: 1、接待
2、处理
对投诉的处理事件进行投诉界定,考虑事件的确定性。对有效投诉,根据投诉事件情节、严重性决定投诉等级,不同级别的投诉采用不同的处理等级,界定后落实解决部门。
3、监督
接待受理部门在投诉处理完毕后,安排回访并界定是否解决完毕,未解决完的要再次进入界定和落实程序,直到和业主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处理方案。
八、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以广东省住建厅执行的《广东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广东省住宅使用说明书》,在项目交付业主使用同时签订两书,开发公司需认真按照《广东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有关规定做好保修服务工作。
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为:汕头市xxx沣房地产有限公司。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按照《广东省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的住宅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及要求,履行保修责任。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我们的设计依据是《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O1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当地实施细则,主要外墙材种类: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屋面主要隔热材料采用挤塑聚苯板隔热;门窗为普通铝合金门窗。
十、企业承诺书
一、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
二、在取得预售许可证 10 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三、按规定的公示方式及要求在销售现场清晰明示以下材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原件;
(二)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商品房销售方案、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商品房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五)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六)物业管理事项;
(七)以公示栏形式设置的商品房销售情况表(包含商品房的幢号、房号、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单价或者总价以及认购、销售状态等内容),并实时公示本商品房项目网上签约动态;
(八)商品房价格手册或者销售价目表;
(九)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商品房销售的,明示委托书、房地产经
纪机构的营业执照和资质备案证明。
四、遵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使用预售款专用帐户办理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支付手续;保证预售资金首先用于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设和缴交相关税费,确保预售商品房如期竣工交付。
五、保证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达到规定(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交付时并向购房人出示相关证明资料;不强制购房人收楼。
六、我司承诺在销售商品房时,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