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类型 描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木制综合类家具 办公桌CC-BGZ-037 16 张 700.00 11200.00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11200.00元。
办公家具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1149857624120200002
采购单位(甲方): 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
服务单位(乙方): 南宁市驰诚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南宁市南宁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办公家具入围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办公家具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需求类型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木制综合类家具 | 办公桌CC-BGZ-037 | 16 | 张 | 700.00 | 11200.00 |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11200.00元。 |
以上合同总价已包含办公家具本身价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所有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的家具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家具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2020】NCCJW470/1-001 | 木制台、桌类 | 不限 | 1.120000 | 其他资金 | 授权支付 |
注: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四、货款结算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五、货物包装与交付
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安装现场。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
2、乙方在交付货物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 技术资料(如有) 。
3、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
4、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
5、收货人: xxx ,联系方式: 15303792937 ,收货数量: 16 件
6、收货地址: xxxxxxxxx0x42中
六、安装与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另行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测。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1)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1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2)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七、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为【 1 】年,自【填写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1 】个小时内响应,【 4 】个
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 48 】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交货后【 1 】个月内,乙方提供免费更换服务。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
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八、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及/或逾期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 】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 】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办公家具入围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办公家具入围协议;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 乙方(公章):南宁市驰诚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兴宁区长堽路116号1-3-103号房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新阳支行
账号: 账号:0000 0000 0000 000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