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SMWJ-SYFC-2024-
合同编号:SMWJ-SYFC-2024-
出租方:厦门思明文化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UXT7C0W)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送达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代管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代厦门思明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座落在xxx00-0-0、18-7-2、18-7-3号店面房产按现状出租给乙方在规划用途内按 使用,经营范围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双方共同确认:若实际面积与载明面积误差在绝对值5%范围内的,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不影响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仍按本合同约定数额计算而不做调整。租赁期限自2024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止。乙方对上述房产已作了充分的了解,乙方明确知悉租赁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属性质、产权情况,在此基础上乙方自愿承租、自愿投入装饰装修并自愿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损失)。
乙方认可甲方按现状交付房产,确认该房产符合其要求,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房产使用功能不满足经营项目目的的风险与责任,并承诺不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条 租金、物业费、履约保证金及缴交方式
1.租金及支付方式:月租金标准按以下表格所列方式计收,租金按季度(三个自然月)支付。
-
租金计算周期
月租金标准(元)
2.乙方原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扣除乙方应缴的产权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余额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转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从该款项中扣除乙方首期应缴交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足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乙方应缴交厦门产权中心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部分价款,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超出部分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10个工作日内退给乙方。
首期租金人民币(大写) (¥ )涵盖期间: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月 日。除首期租金外,乙方应在每个自然季度(每年的1月至3月、4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分别为一个自然季度,下同)开始的前一个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本自然季度的租金。
特别地:双方同意,给予乙方 免租期(免租期间: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此期间免除租金支付义务,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等)仍应当支付。
3.履约保证金: 2 个月租金人民币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履约保证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本合同终止时,倘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欠付费用,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由按本协议约定的实际款项收取方负责退还)。
4.装修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装修押金用以保证乙方在装修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若因乙方违反装修期约定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的,甲方有权在装修押金中直接扣除。装修完成后,xxx无任何违约行为或应付费用,则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装修押金。
5.甲方收款账户:户名:厦门思明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厦门思明支行,账号:426080539039
第三条 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约定于租赁期限起始日期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应主动配合。
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全部费用。
4.乙方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商业保险。
5.该租赁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公维金、卫生费、水、电、下水管道(含化粪池、排污等)、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的维修、维护、保养、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乙方应自行负责其租赁房屋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或报建,并自行承担费用。本合同终止时,若甲方要求,则乙方应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终止配套设施供应或使用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终止或变更供水、供电合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予以配合。
6.乙方应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规定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甲方无法提供工商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乙方一切债权债务自负,若因违法违纪或债权债务导致租赁场所被查封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完全责任,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8.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xx城市创建、社会治安、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乙方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不得从事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等的不良行业。
9.乙方承租房屋的户外广告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或发布广告。若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甲方有权拆除,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因乙方违规出租、违规发布广告致使甲方遭受相关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应保持房屋完好,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乙方保证租赁该房屋后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乙方承诺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不从事产生噪音、污染、有毒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业,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11.乙方应遵守该房屋区域的服务管理规约,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12.如若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因房屋产生纠纷的,乙方应自行解决并承担因解决该等纠纷所需支出之一切款项。甲方因该等纠纷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3.本协议所指的乙方应承担款项及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为处理该等纠纷所需支出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函费)、律师服务费、向第三方支付的全部款项等。
第四条 关于装修的特别约定
装修方案、装修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应事先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装修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等相关报备材料。乙方装修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应指定现场的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及时做好装修垃圾清运工作,严禁随意抛撒垃圾。乙方应承担房屋装修过程、租赁物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的经济、法律、安全等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并可提前终止合同。
4.乙方在装修前自行向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等了解审批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租赁标的经营及二次装修需要的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审批手续。如出现无法通过消防验收等审批情形,导致无法营业,乙方放弃租赁或拖欠房租,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不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恢复房屋原状。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装饰行为进行检查、管理,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保证其装修行为不会对甲方或他人造成影响,否则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的装修存在不符合约定、未按已经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等,则可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修理、拆除、改建、赔偿损失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双方共同确认,乙方装修行为引发的一切责任仍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或有关部门同意乙方的装修方案、施工图纸、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监督等行为均不视为对乙方的装修行为负责,也不得以此为由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第五条 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及政策性规定
1.因国家建设、土地被收储、甲方对租赁房产规划安排、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时本合同即行终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在此期间乙方仍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租赁相关费用)无条件将房屋腾空交还甲方,甲、乙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相关部门对该房屋的装修损失、经营损失的赔偿或补偿(若有)应归乙方所有,除此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十日期满乙方仍未搬迁或未全部搬迁的,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租赁物内所有剩余设施设备、装修等物品,甲方有权视为废弃物,自行处置前述物品,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并对相应管线、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如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以保证房屋的安全;乙方若遇到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或隐患,则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协调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并有权就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双方同意甲方这一权利不应解释为甲方对已出租的房屋承担检查或安全责任,已出租房屋的检查或安全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房屋如发生火灾、倒塌等安全事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若事故发生在乙方负责维修、维护、管理的部位和范围,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已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均不予以退还;同时乙方还需负责将房屋修复至原承租时状态或赔偿房屋修复的费用,若甲方因此向第三方赔偿或支付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若事故发生在甲方负责维修、维护、管理的部位和范围,则乙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要求退还已支付、未使用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等所有支付费用,同时甲方还应赔偿乙方装修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装修损失。。
5.甲方对该租赁房屋进行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或维修可能对乙方的装饰装修造成局部破损,也可能对乙方的经营使用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发生此种情形,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
6.甲方已经提醒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密切注意并有效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外来人口管理、卫生防疫等问题。若乙方在使用本房屋期间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合同终止的规定
1.合同因租期届满、提前解除等原因终止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恢复房产原状,如甲方同意乙方无需恢复原状的,则依附于该房屋的装修、增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添附或增扩的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补偿已形成附合装饰装修设施设备费用,亦不得毁损固定装修物(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外门面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费用。
2.本合同因租期届满、提前解除等原因终止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应在三日内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水电、物业管理费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签订房屋交接清单。该租赁房屋所注册的信息,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到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注销、变更或迁移。若乙方逾期未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可自行收回房屋并有权处置乙方滞留的物品,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收回房屋,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仓储费、律师费、诉讼及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通讯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异议。若处置遗留物品行为涉及第三人权益,因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乙方若逾期交还房屋或逾期办理租赁房屋所注册信息注销或变更的,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占有使用费直至乙方交还房屋并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及注册信息注销、变更或迁移,且乙方的占有使用费标准按本合同终止当月租金标准的2倍计算,若甲方届时对该房屋公开招租,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届时招租确定的承租价格的2倍支付占有使用费(二者以高者计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守法经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
(3)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超过十日(甲方无需催告)的;
(5)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含附件)的行为,经甲方一次警告后仍未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改正的。
2.若因乙方原因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包括装修期内),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已支付、但未使用完毕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欠缴的租金、因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及其他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甲方可以选择从履约保证金中受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5.乙方未将装修方案向甲方书面备案同意即开始装修或未严格按照备案方案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样,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没收履约保证金;若造成甲方损失或第三方受害的,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不可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以财物等行贿行为,否则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送达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租赁房屋地址及抬头列“有效送达地址”任一地址均为乙方有效送达地址(下统称“有效送达地址”),甲方按有效送达地址(择一)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寄出文件后满48小时,即视为已送达。本合同的履行、争议解决过程中相关法律文书(含法院、仲裁委的文书)按本合同有效送达地址(择一)即视为对乙方有效送达。若乙方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原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若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x、差旅费、保函保险费等维权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确认其已认真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的实质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并据此签署本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且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二:费用清单
附件三:平面图
附件四:乙方身份证
承租方确认:出租人已就合同内全部内容对进行充分解释和说明,特别对于合同内粗体字部分做了单独释明,本人/本公司完全清楚、了解并同意本协议所列内容。
确认人签章: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出租人(xx): 承租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xxxxxxxxx00x
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甲方:厦门思明文化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福建省、厦门市安全生产等法律及有关标准,接受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活动。在商铺租赁期间,甲方指定 xxx 为专(兼)职安全员,乙方指定 为项目联系人、专(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协调。
3、在甲、乙方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后,乙方租赁直至合同结束实现无违章违纪和安全无事故。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间内积极组织整改,否则按甲方管理制度加倍处罚。)
4、项目/服务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都具有管理职责。甲乙方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乙方各类作业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人员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工作。应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劳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6、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全面承租单元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任何作业都应规范操作。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积极整改,否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7、乙方如需搭接水、电、禁火区内动火、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大型设备吊装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办证手续,如擅自作业,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由此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负。
8、乙方在承租期间,故意违章、不听劝阻严重危及人身和设备财产安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乙方在承租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并及时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积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分析。乙方如因自身管理不善、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环境受到损坏等事故,由乙方自负责任。如上述因素造成甲方人员和设备设施损坏的,甲、乙双方应通过事故分析,确认责任。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后果,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11、本协议有效期与《店面租赁合同》相同,本协议作为《店面租赁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xxxx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费用清单
附件三:平面图
附件四:乙方身份证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