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国轩高科(唐山)“5G”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9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而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投资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正式协议的实施,尚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
3、本合作框架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与唐山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
甲方:唐山市人民政府
乙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国轩高科(唐山)“5G”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总投资:预计总投资 55 亿元人民币。
3、项目建设规划:本项目主要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新建动力锂电池产能
7GWh,建成后与先期项目合计形成总产能 10GWh。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 2 年左右,项目确保 2020 年一季度
正式开工,预计 2021 年第三季度全面建成并于四季度正式投产。
5、项目选址:本项目选址位于唐山市路北区,规划新增用地面积约 500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项目公司以法定方式取得规划用地,甲方积极支持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相关手续。
6、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将此项目作为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专门成立项目服务小组,为项目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
(2)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为项目公司提供无法律瑕疵的工业建设用地,协助项目依法按期完成本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7、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承诺负责向项目公司提供现有的经国家批准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技术,负责所有工艺设备、检验装备的投入并形成生产能力;
(2)乙方承诺,项目公司需经过环保验收后,各种废弃物由项目公司处理达到环保部门认可的标准后排放;
(3)乙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发展目标,以其专业能力、行业经验和优势快速推进项目进展。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视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合作框架协议的项目投资事宜旨在扩大公司产业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利益。同时,本项目有利于推进唐山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唐山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风险提示
1、本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而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投资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正式协议的实施,尚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
3、本合作框架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