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內容 現行內容 說明 第5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5.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暫停給付估驗計價款至情 形消滅為止:(1)履約實際進度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落後預定進度達_%(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巨額之工程為10%,未達 巨額之工程為20%)以上,且經 機關通知限期改善未積極改善者。但廠商如提報趕工計畫經機關核可並據以實施後,其進度落後情形經機關認定已有改善者,機關得恢復核發估驗計價款;如因廠商實施趕工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