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SX【2024】-131
项目编号:WSX【2024】-131
乌什县疾控中心检验检查能力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13279806701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18200134647
2024年9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乌什县疾控中心检验检查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4】-131
项目名称:乌什县疾控中心检验检查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80000最高限价(元):1980000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什县疾控中心检验检查能力提升项目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8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30 天交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售后能力;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其他说明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5 供应商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2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 xxx.xxxxxx.xx)”。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 可通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 95763 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 址:xxxxxxx 00 x
联系方式:13279806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
号底商住宅楼 1 单元 1905 室 联系方式:18200134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可电 话:18200134647
(一)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乌什县疾控中心检验检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WSX【2024】-131 |
发布网址 | 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 |
2 | 采购内容 | 购置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 1 台、全自动免疫印记仪 1 台、解刨显微镜 2 台,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
采购人 | 采购人: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xx杨 联系方式:13279806701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可 |
4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交货日期 | 合同签订后 30 天交货 |
6 | 供应商产生方法 | □√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7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是否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5 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3.6 供应商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
8 | 项目现场勘察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 |
9 | 联合体 | □√ 不接受 □接受 |
10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 5 日前 |
11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
12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
13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
14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 |
15 | 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方式及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拟采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不对纸制版文件进行要求。 2.开标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排名前三的供应商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叁份)。响应文件须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文件一致;纸质文件开标截止后1个工作日递交)。 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 件接收回执。 |
16 | 信用查询 |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记录。 □供应商自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公诉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 534 号)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 2、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18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终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时,评标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
2.如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
19 | 特别说明:1.本项目采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 CA 锁,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须进行 CA 加密上传。各供应商须在开标时准时签到,及时对所上传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递交投标文件及未签到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相关评审点,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开标前需响应单位用 CA 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 30 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 CA 证书 PIN 码解密响应文件。在 30 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响应单位可能导致废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3.开标时各供应商需在线等待评标结果,及时回复对于投标文件中指出的需要澄清及确认的信息。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采购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如磋商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 |
20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的, 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二)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 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2 是否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4 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2.5 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3.2.6 供应商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项目现场勘察
6.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6.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6.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7.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 应商承担。
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偏离
9.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9.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 “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0.一般要求
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0.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0.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0.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1.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1.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5)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上一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6)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7)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
(10)监狱企业声明函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9-11)项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11.1.2 技术部分
(1) 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
(2) 备品、备件清单
(3)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4) 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5) 供货方案及培训方案
(6) 售后服务方案
(7) 售后服务承诺书
(8) 供应商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
11.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3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2.磋商保证金
12.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响应有效期
13.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将生成的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若未按规定的方式编制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6.2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磋商与评审
18.磋商仪式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须知前附表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 时间)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 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 CA 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 均被
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9.磋商小组
19.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19.2 初步审查
19.2.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20.澄清
20.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磋商
21.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1.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两轮,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21.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1.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2.综合评审
22.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2.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3.提出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3.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大程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综合得分最高为成交供应商。
24.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25.磋商终止
2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1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重新评审
26.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27.保密
27.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8.禁止行为
28.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29.成交信息的公布
29.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29.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29.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0.成交通知
30.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2.签订合同
32.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文件、履约包含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2.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3.采购代理服务费
33.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4.询问、质疑、投诉
3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4.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6.其他规定
36.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7.未尽事宜
37.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8.文件解释权
38.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新疆准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一)、资格审查标准
序 号 | 标 准 |
1 | 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是否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 |
3 | 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 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
5 | 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
6 | 供应商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 (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
注:1、以上审查项目中,凡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审查的,资格审查时以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2、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监督人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 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 标 准 |
1 | 供应商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2 | 供应商是否响应投标有效期; |
3 | 投标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未超过单价限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 |
4 | 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
5 | 供应商是否有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 |
注: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符合性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标。
(三)评分标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经济报价评分标准
1、经济标(投标报价)部分 30 分
项 目 | 评标内容 | 分值 |
A.投标价格评分30分 | ||
价格 | 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 30分 |
注:投标报价保留保留两位小数。
2、商务部分+技术部分=70 分
评 审 内 容 | 评分因素、分 值 | 内容 |
采购需求中列明参数,如不满足,按每项 1 分抵扣,扣完为止。 | ||
技术符合程 | 注:采购需求中列明技术参数,投标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第三方检 | |
度(35 分) | 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规格彩页),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 | |
将被视为负偏离。 | ||
技 术因素 ( 50 分) | 产品性能质 量及安全可靠性(6 分) | 所投产品性能稳定,在以往销售过的产品中未出现不良使用记录,运行良好,故障率小,返修率低,得 6 分。否则不得分。 |
可操作、可维护性(4 分) | 以利于医疗工作需要为前提,根据设备配置符合程度综合评判:所投产品①配置齐全,②便于用户使用,③操作简便,④便于维护。以上符合一项得 1 分,不符合不 得分。 | |
根据产品的维修维护成本、配套耗材价格(供应商需提供备品备件价目表,配套耗 | ||
投标设备的 | 材价目表等;未提供此项不得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 |
运行成本(5 | 所提供产品备品备件价目表,配套耗材项目齐全且维修维护成本低得 3 分,项目不 | |
分) | 全或产品的维修维护成本高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并承诺质保期后的维修仍然按 | |
照备品备件件表内价格收取费用(提供承诺函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9 月至今)以来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最多提供 6 个,提供 | ||
业绩(6 分) | 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 份业绩得 1 分,最高得分 | |
为 6 分。 | ||
商 务因素 ( 20 分) | 优惠条款 (2 分) | 有实质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如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完善可行的应 急措施等,每项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
售后服务体 | 具有专职维修工程师,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排除(3 分);附相应证明材料, 否则不得分。 | |
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2 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系(8 分) | ||
设有常驻专业维修工程师以提供技术服务支持(3 分);附提供技术职称等相应证 | ||
明材料,中级 2 分 高级 3 分,否则不得分。 | ||
设有备件仓库保证常规配件供应(1 分);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故障处理方案及培训计 划(2 分) | 由供应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每存在一处缺陷扣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综合因素 (2 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详细目录并且对应页码准确、产品宣传的客观、技术参数响应的真实性、投标报价合理的,得 2 分,上述情况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1 分,扣完 为止。 |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成交双方协定为准)
合同号: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内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质保期 | 备注 |
第二条:合同价格 l、货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整。
2、总价中包括货物金额、安装费、包装费、软件接口费、运输费及运输途中保险费、装卸费及税金。本合同价格一般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书, 乙方开具的发票, 甲方出具的验收结算书等。
2、货物验收合格, 甲方出具验收结算书后付款。
3、买方和卖方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的 ,交货验收合格后买方通过财政国库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 的货款,发放完成,无质量问题、无投诉后,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 :2024 年 月 日前
3、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货物在运输或邮
寄途中发生毁损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 乙方负责承担。
4、货物到达后,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安装后由甲方验货。并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共同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退货,预缴押金的要全额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 1、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
3、甲方出具的验货结算书。
4、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承诺。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千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5%的违约金。
2、乙方所提供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缴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产生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货款的违约金。
6、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 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7、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和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交 对方和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如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合同正常执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 履行或终止。
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是因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方在接到通知 15 日内书面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己同意。双方达成协议的,按新协议执行,并报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诉或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l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 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一式陆份 , 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政府采购办、招标代理公司各壹份。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 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交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账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二、报价一览表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4-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9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件 4-2)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4-2-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4-2-2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4-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4-2-4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附件 4-2-5 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
五、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上一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七、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
十、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九至十一)项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二、备品、备件清单
三、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四、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五、供货方案及培训方案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售后服务承诺书
八、供应商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
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 (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 姓名) 系自然人, 现授权委托 ( 姓名) 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报价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总报价(首次报价)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
3 | 交货期 | ||
4 | 响应有效期: |
注: 1、投标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中标人 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包装、装车、卸车、运输、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2、项目须附详细的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中金额和报价一览表金额一致。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 |||||||
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说明:供应商如需对各费用项目的构成进行分解说明,表格自行设计。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的内容 | 偏离内容 | 说明 |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注:凡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完成时间、付款、合同条款以及其它所有商务内容等)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未在本表中列明的偏差视同响应磋商文件规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4-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件 4-2
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9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完成时间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为:2021 年 9 月-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本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2-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4-2-2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 4-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2-4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2-5 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上一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 应 商 须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 未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记录,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其它(示例略)
七、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示例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 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 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 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评审时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价格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不予认定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
(若有,请如实填写)
报价货币种类:
1 | 2 | 3 | 4 | 5 | 6 | 7 |
标段(包) |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 | 数量 | 报价 (元) | 价格评审扣除金额 (元) | 品牌型号规格 | 制造商全称 |
本标段(包)报价总计:(元) | ||||||
本标段(包)价格评审扣除金额总计:(元) |
注:
1、当一个标段(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时,服务商应按序号详细填写。
2、栏目 5=栏目 4×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
3、若所供应的产品不具备此类评审优惠条件,本“中小价格扣除明细表”
不必填写。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注:附件九至十一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性能说明 | 供货厂(商) | 品牌及产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产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二、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 备品、备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 |
项目编号:投标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三、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规格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 |
项目编号:投标内容:
注:与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对应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四、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1)服务团队配备情况表(人员数量、专业种类、证书等)
(2)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岗位 | 从事该岗位时间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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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货方案及培训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供货计划和供货周期安排
2、质量保证
3、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4、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效性及预期培训结果等)
六、售后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团队及人员安排、售后服务机构装备配置、保修、服务响应时间、修复时间、应急处理等售后计划措施等
1、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等常设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
2、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等详述
3、投标人必须按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一、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
二、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八、供应商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
(如:荣誉证书、信用等级证书、相关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乌什县疾控中心检验检查能力提升项目二、采购人:乌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自动免疫印迹仪参数
一、技术要求:
1、全自动加样,样本位兼容原始采血管、微量样本杯等,膜条一次性处理容量≥50 条。
2、分配通道:8 个通道,蠕动泵分配试剂,加液效率更高。
3、加样体积:10-1500μL,1μL 为单位可调。
4、分配液量:0.1-5.0 ml,0.1 ml 为单位可调。
5、孵育温度:室温、25℃、37℃可调。
6、孵育时间:0-48 小时,1 分钟为单位连续可调。
7、孵育槽摆动频率:高、中、低三档可调。
8、内置样本条码扫描功能,自动获取样本信息。
9、支持多个项目同盘测试功能,提供与设备同品牌试剂的注册证。
10、样本针采用永久性钢针加样,无需 TIP 头,减少耗材成本。
11、样本针具备液面检测功能、堵针检测功能、液位报警功能、涌泉式内外壁高强度清洗加样针模式。
12、可以根据不同类型膜条灵活设置不同的反应流程且流程中的各个模块相关参数均可调整。
13、全封闭管路系统、独立的试剂瓶位及自动化操作。
14、可设置测试时孵育槽的起始位,孵育盘有效利用。
15、液量校准功能,可根据用户需要对蠕动泵液量进行校准。
16、具有管路清洗功能和剩余试剂回吸功能。
17、采用 CCD 成像技术扫描膜条,软件自动判读结果,并支持灰度值校准,提供证明文件。
18、数据存储:10 万个以上数据存储结果。
19、操作方式:外接电脑操控,标配电脑显示器。
20、储液瓶容量:清洗液瓶 1L/瓶,稀释液瓶 1L/瓶,废液瓶 2L/瓶。
21、检测平台:自定义检测流程,独特科研模式支持 HIV/HCV/TP 免疫印迹确诊检测并支持开放平台;同时还可开展过敏原特异性 IgE 抗体;ANA—15; ANCA—3;ALD—8 等适用免疫印迹膜条试剂盒。
22.产品通过欧盟 CE 认证。
二、售后服务
1.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三年,操作系统及临床应用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2.接到维修通知后,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实施维修服务;
3.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4.额外配置 100-1000ul 单道移液器 5 把;双列 8 孔数显电热恒温水浴锅 1台,涡旋振荡器 2 台,60 孔数显控温不锈钢石墨消解仪 1 台、18 孔台式高速离心机 1 台。
备注: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营范围: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要求。
3.设备免费质保详见参数;总价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培训等费用,以及其他与上述设备有关的网络接口等费用;定期开展售后服务及保养;设备出厂日期详见参数。
4.售后保障 7*24 小时提供技术协助,出现故障 48 小时内解决。
5.采购单位提供现场勘查。
6.投标人提供安装、调试。
解剖显微镜参数
一、技术参数
解剖显微镜采用扇形立柱式支架,底座配有压片和φ95mm 黑白工作板,立柱高 240mm,调焦机构手轮松紧可调,升降范围 50mm。底座尺寸:285x238mm 扇形
1、观察头:三目镜, 45 度倾斜,瞳距调节范围 55-75mm 双目视度可调,调整范围正负 5 屈光度
2、目 镜:使用高眼点大视野可调视度目镜,调整范围正负 5 屈光度,为佩戴眼睛的观察者提供方便,标配 WF10X/22,可以选配 WF15X/16 和 WF20X/12,目镜可选配安装刻度尺。
3、物 镜:0.67~4.5X,可选配增加辅助物镜 0.5X/1.5X/2X
4、变倍比:1:6.7
5 、倍 数: 6.7~160 倍( 倍数可根据要求增减, 放大倍数可扩展:
3.35X-270X)
6、工作距离:超长的工作距离达 105mm,为使用者提供更大的工作空间。
7、调焦机构:调焦手轮松紧可调,升降范围 50mm
8、照 明系统:可调光 LED 环形灯上光源照明,照明种类多样,可选配环形荧光灯、光纤冷光源等。
9、摄像系统:高清相机 HDMI 视频输出直连显示器,采用 HDMI/USB 双输出,支持 TF 卡拍照录像存储功能,USB 连接电脑可测量尺寸。
二、售后服务
1.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三年;
2.接到维修通知后,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实施维修服务;
3.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4.额外配置解剖针 3 个、外科剪 1 个、手术镊子 2 个、锋利手术刀 1 个、不锈钢器械盒 1 个等。
备注: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营范围: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要求。
3.设备免费质保详见参数;总价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培训等费用,以及其他与上述设备有关的网络接口等费用;定期开展售后服务及保养;设备出厂日期详见参数。
4.售后保障 7*24 小时提供技术协助,出现故障 48 小时内解决。
5.采购单位提供现场勘查。
6.投标人提供安装、调试。
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采购需求参数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一、自动化设备整体要求 | |||||||
设备须包括自动进出样单元、自动离心单元、自动去盖单元、条形码阅读器、机器视觉模块 | |||||||
和不同学科的样本分析系统、均由轨道连接实现全程自动化。 | |||||||
二、生化模块基本参数 | |||||||
1.处理能力:生化测试单、双试剂项目恒速≥4000 测试/小时;ISE 测试≥1200 测试/小时; | |||||||
生化+ISE 综合测试≥4400 测试/小时;生化分析方法:终点法,速率法,固定时间法;支持 | |||||||
单/双、三/四试剂测试和双波长; | |||||||
2.检测原理:包括比色法、比浊法、间接离子选择电极法; | |||||||
全自 | 3.试剂系统:≥280 个试剂位;具备 24 小时不间断冷藏功能,冷藏温度 2℃~8℃; | ||||||
动生 | 4.最小试剂量:≤10μL,0.5μL 递增,支持 30 分钟内补充试剂后样本自动再检测功能; | ||||||
1 | 化免 | 5.试剂针功能:具有液面检测、横/纵向防护、堵针检测、气泡检测和空吸检测功能; | |||||
疫流 | 6.具备独立可视化显示试剂在机信息单元; | ||||||
水线 | 7.具有试剂在线装载功能,即仪器在运行过程中可随时添加试剂,具有试剂添加量智能预估 | ||||||
功能; | |||||||
8.仪器可同时支持在线分析项目数:≥138 个项目,可支持 1~4 试剂项目,支持浓缩试剂自 | |||||||
动稀释,支持试剂扩容,同项目放置多瓶试剂; | |||||||
9.最小样本量:≤1.5μL,0.1μL 递增; | |||||||
10.样本针功能:具有液面检测、横/纵向防护、堵针检测、气泡检测和随量跟踪功能; | |||||||
11.样本质量分析:低成本血清指数干扰定量识别分析脂血、溶血、黄疸指数,并支持关联 | |||||||
到具体检测项目同时给出干扰方向提示; | |||||||
12.样本针清洗:机内三重清洗,避免微小凝块、纤维丝、蛋白/脂质、分离胶残留及附着, |
具有堵针检测、自动清洗与再尝试功能; 13.样本针携带污染率≤0.1ppm; 14.样本探针功能:具有动态液面检测、气泡检测、空吸检测及横、纵向保护功能,堵针检测、随量跟踪功能; 15.支持样本稀释重测,具有样本自动增量、减量及预稀释重测功能; 16.支持稀释重测时预设多档稀释倍数,针对不同样本智能选择不同稀释倍数; 17.最小反应体积:≤85ul,有效节省试剂成本; 18.反应时间:0~20min 内任意设定,满足不同项目开展需要; 19.反应色杯:单模块≥410 个永久玻璃比色杯,可重复使用; 20.支持单个比色杯更换,8 阶自动清洗,有效降低携带污染; 21.光学系统:光栅后分光,大于 15 个波长,340~850nm,光纤光路传输,抗干扰强; 22.吸光度线性范围 0-3.5Abs,确保高值异常样本检测; 23.温控系统:非水浴温控方式,温度控制在 37±0.1°C,无需添加抑菌剂等,免日常维护保养; 24.拓展功能:具有模块化拓展功能,可与同品牌化学发光分析仪组成级联,也可接入自动化流水线; 25.溯源性:生产厂家参考实验室通过 CNAS 认证,提供连续 5 年 RELA 比对结果和溯源性证明文件,保障结果具有准确性和溯源性(以国际溯源性证书为准),具有原厂家配套的校准品(提供注册证); 26.生化模块试剂全开放。 三、免疫分析模块参数 1.全自动随机任选分立式进样,急诊优先检测,根据单位需求,可分开独立运行; 2.测试速度:≥1000/小时; 3.进样轨道:前置式轨道三线多通道,随时连续进样,支持自动重测,急诊插入; 4.检测原理:ALP+AMPPD 标记的辉光型化学发光; |
5.分析方法:双抗体夹心法、间接法和竞争法; 6.进样轨道:前置式轨道三线多通道,随时连续进样,支持自动重测,急诊插入; 7.样本装载:样本放入区可同时装载≥300 个样本;盘式试剂盘,试剂位≥70 个; 8.样本提篮: 具有样本架自锁紧防倾倒和防脱落功能; 9.样本识别:能够自动识别不同的样本容器,对异常液面智能识别和报警,确保加样的准确性; 10.样本针清洗方式:瀑布式真空气吸清洗; 11.样本针携带污染率<0.2ppm; 12.样本管规格:能支持微量样本杯、原始采血管、塑料试管; 13.样本针设计:钢针加样,具有液面探测、随量跟踪、立体防撞、气泡检测等功能; 14 反应杯:反应单元为一次性反应杯,一次性加载 1200 个,料斗式散装反应杯进样; 15.反应温度控制在 37℃±0.1℃,试剂盘温度 2-8℃,24 小时制冷; 16.混匀方式:同时具备非接触式偏心涡旋混匀和超声混匀两种技术; 17.生物防风险设置,可进行反应后物质固体和液体分离技术; 18.磁分离机构布局:单独磁分离盘,4 重磁分离清洗,底物注入; 19.校准方式:内置主曲线,二维码识别,配套校准品校正; 20.质控规则:Westgard 多规则质控、Twin plot; 21.溯源性:符合国际量值溯源体系要求; 22.测试申请模式:支持三种测试申请模式(顺序模式、样本架号模式、条码模式),具有门诊样本优先功能; 23.拓展功能:具有模块化拓展功能,可以与同品牌全自动生化仪联机;也可以接入自动化流水线; 24.检测项目:具有甲状腺、性腺激素、肿瘤标记物、传染病、肝纤维、心标记、降钙素原、骨代谢等检测,全部检测项目要≥68 项; 25.试剂开瓶有效期≥25 天; |
26.TSH 满足功能灵敏度≤0.02μIU/mL,HIV 可进行抗原抗体联合检测; 27.仪器及试剂、相关耗品等都具有 NMPA 认证; 28.校准质控要求:采用原厂质控品和校准品,满足溯源性要求,并提供溯源性文件。要求提供原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注册证; 29.能够支持带条码的校准品和质控品上机直接检测; 30 急诊通道:具有独立急诊通道,并且有优先处理胸痛中心样本的急诊检测能力。 四、样本进出样单元 1.倾倒式进样单元,单元样本容量≥500 管; 2.进样单元样本处理速度≥800 样本/小时; 3.架式进出样单元,单元容量≥1000 管; 4.可识别急诊架进样,优先处理急诊标本,可按科室要求自行、灵活设置科研、高危、错误等特殊样本指定存放区、数量和位置; 5.能容纳不同规格的样本管进样。 五、离心单元 1.离心单元一套,配置低温离心机一台,样本处理速度≥450 管/小时(离心 7 分钟); 2.离心机支持的最大转速≥4000r/min,支持的最大离心力≥3200g; 3.离心机支持的最长离心时间≥20min; 4.离心机单次离心容量≥80; 5.具有智能自动平衡功能。 六、去盖单元 1.去盖单元一套,能对识别后的样本自动去盖,能去除多种类型的试管盖; 2.单套去盖单元去盖速度≥800 样本/小时; 3.单套去盖单元的废料桶容量≥3000。 七、轨道传输系统 1.主传输轨道≥四轨,可灵活超车,快速掉头; |
2.传输轨道为电机驱动,无气泵; 3.样品管在轨道上单管传输; 4.单条轨道传输速度≥3000 管/小时; 5.可实现与多台生化、免疫等样本分析系统直接连接,节省空间,提高传输效率; 6.吸样轨道≥三轨,具有独立优先进样轨道,可实现样本插队吸样功能。 八、操作系统参数 1.操作系统:27 寸液晶触摸显示屏,支持英文或中文语言; 2.操作软件:1 套操作软件,同时操作生化和免疫模块的测试; 3.软件功能:具备定时开机、项目遮蔽、模块遮蔽、水质检测、智能调度和交叉污染控制技术、敏感项目优先、酶线性扩展(生化项目)、血清指数、前带检查和远程诊断等功能,可汇总、存储、查询病人信息等。生化和免疫两个模块可独立运行,支持单独维护、单独开关机; 4.与单位信息系统(LIS)互联互通; 5.配备两套 LIS 系统操作电脑(CPU 型号:Intel i7 5 代以上;CPU 频率:3.6GHz;最高睿频 4000MHz。总线规格:DMI 5GT/s;缓存:L3 8MB;内存容量:16GB;硬盘容量:1TB;显存容量:2GB;显示器尺寸:≥23 英寸;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 6.配置 LIS 系统使用条码扫描平台; 7.配置两台多功能激光打印机。九、UPS 单元参数 1.技术参数:10KVA/10KW; 2.输入输出相数:单相三线; 3.输出频率范围:40~70Hz; 4.输入功率因数:≥0.99; 5.输入电压可变范围:110~176Vac(50%-100%负载线性降额),176~288Vac(不降额); 6.输出功率因数:1; |
7.过载能力:102%<负载≤110%,10 分钟后转旁路;110%<负载≤125%,1 分钟后转旁路;125%<负载≤150%,30 秒转旁路; 8.延时时间:停电供电时间不低于 2 小时; 9.通信接口:标配RS232;选配 USB、SNMP 卡、RS485、干接点、温度补偿; 10.LCD+LED 显示; 11.噪声:<50dB; 12.电池配置:16 节; 13.智能化电池管理:采用智能电池管理技术,使用三段式充电,有效的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减少电池维护次数;可定期的对电池进行自检,及时的发现电池问题;设有电池过压,过充等保护功能,最大限度保护电池不损坏; 14.系统效率:在线模式:94%@100%负载,95%@60%负载,EC0 模式:≥98%; 15.产品通过第三方权威认证:泰尔认证、CE 认证、节能认证、抗震认证等; 16.UPS 配套蓄电池为 100AH,采用 12V 免维护胶体蓄电池; 17.蓄电池需获得泰尔认证和检测报告; 18.超长的使用寿命:采用板栅和合金设计,有效抵抗极板腐蚀;卓越的大电流放电特性,可靠的快速充电性能,优越的深度放电恢复能力,确保电池的使用寿命; 19.免维护的专业设计:采用高可靠的专业阀控密封式设计,确保电池不漏(渗)液、无酸雾、不腐蚀,并在充电时产生的气体基本被吸收还原成电解液,在使用时无需加水、补液和测量电解液比重; 20.极小的自放电电流:用优质高纯度材料设计,自放电电流极小,自放电所造成的容量损失每月小于 3%,减轻电池存储时的维护工作; 21.标准 C-16 电池柜,可放置 12V100H 蓄电池 16 只,可移动底座。 十、售后服务 1.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五年,操作系统及临床应用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2.接到维修通知后,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实施维修服务; |
3.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4.额外配置一台 40 孔离心机。 | |||||||
合计(大写):元整 | 小写: | ||||||
备注: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营范围: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要求。 3.设备免费质保详见参数;总价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培训等费用,以及其他与上述设备有关的网络接口等费用;定期开展售后服务及保养;设备出厂日期详见参数。 4.售后保障 7*24 小时提供技术协助,出现故障 48 小时内解决。 5.采购单位提供现场勘查。 6.投标人提供安装、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