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二手车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证件号:
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买方): ,证件号:
代理人: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已对交易标的车辆基本情况进行现场实物全面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标的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 车辆厂牌型号: ,原车牌号码: ,发动机
号 ,初次登记日期: ,车架号/VIN 码(后六位): ,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其他 ,钥匙 把。
3. 车辆表显里程 KM,甲方 (填“确保”或“不确保”)未对此进行任何蓄意改动;甲方 (填“确保”或“不确保”)车身骨架无维修记录;甲方 (填“确保”或“不确保”)车辆无发动机涉水维修记录。
本条所述具体车况可以由交易日(含之前)的“第三方专业二手车检测报告”或“车辆维修记录”或“车辆出险记录”(以上如有)等相关文件予以说明,该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 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过户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过户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2. 支付时间、方式
□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 合同签订之日,付定金(不超过总车款的 20%) 元(大写: 元),
余款 元(大写: 元)于 日内付清;
□ 其他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同形另行约定。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支付及风险承担
1.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另一方付有配合义务。
2.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日内在 (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3.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及违章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及违章由乙方承担。
4. 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送车、代驾等服务,双方另行约定在其过程中的风险承担方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合法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乙方知悉甲方已披露其知晓的全部车辆维修信息和出险信息,甲方不存在隐瞒或虚假告知。
3. 乙方应按约定交车时间、地点接收车辆并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 甲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6. 本协议车辆中所涉及的车身结构性损失事故、火烧、水泡等情况,均按照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T/CADA 18-2021标准为参考依据,甲方在其能力范围内尽全力告知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工作失误导致的车辆重要车况或核心价值描述偏差,造成的乙方的车辆购买价值损失,甲方承诺按照高于市场的合理价格进行回购,其回购标准上限价格=车辆购买价格 -(车辆使用天数×该车辆市场租赁价格×50%)。
2.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相关凭证交付乙方,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金,按照车价款总额的 ‰ /日计算。(最高不超过定金总额或车辆价款的 20%中数值较低者)。
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车辆另作处理且不须通知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4.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 1 款约定或其他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并致使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返还车辆或价款同时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市场监管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约定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