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为参考模版,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电话: 传真 :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根据 项目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过程技术咨询,对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维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和实施提供咨询意见,编制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或需求方案、政务信息化规划等),对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信息化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测评及验收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根据《广州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以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化规划》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编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或2024年计划外申报项目方案),包括:
(1)3个投资预估并不限于400万元以内的建设开发类项目方案;(2)1个主体实施内容投资预估并不限于2000万元以内的运维服务项目方案;(3)根据采购人需求,组织编制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有关文件1个(如信息化规划、商用密码管理制度等);(4)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可在(1)(2)基础上增加1个投资预估并不限于400万元以内的项目方案(或项目需求方案),或政务信息化规划等咨询类文件,不另收取编制服务费用。
根据业务工作实际,供应商可调整成果交付具体形式,经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第三方评估,不低于同等工作量的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类成果)可视同完成相应项目方案指标。
如因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要求有调整或采购人编制项目方案需求调整而使本项工作无法完全实施,未实施的项目方案编制服务费在合同尾款中相应核减。
2.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
① 辅助采购人进行项目决策并提供决策依据;
② 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技术文档评审;
③ 收集和整理项目数据,为采购人进行项目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或资料;
④ 为采购人提供涉及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⑤ 为采购人全方位地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及运作程序、标准和要求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相关文档资料;
⑥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提出优化管理的建议和参考制度,并对项目采购人和运维承担单位优化运维管理提出咨询意见;
⑦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情况整理绩效评估咨询意见,提供给采购人参考;
⑧ 解答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疑问或技术难题,为采购人采取合适的项目管理技术、管理工具提供建议方案;
⑨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维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提出需求和实施的咨询意见;
⑩ 根据本项目采购人要求,对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和指导的相关信息化工作(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验收、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测评)、技术研究工作、项目实施文档(包括并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过程、验收及测评文件)等提供咨询意见,配合采购人做好评估审核;
⑪ 协助采购人组织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阶段性评审会议;
⑫ 协助采购人组织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实行项目清单管理,以具体项目为单位,明确每一具体项目运维清单,梳理提出具体项目运维内容增减建议;
⑬ 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信息化项目方案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录入操作等工作;
⑭ 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协助收集社会面上的其他信息化相关资料;
⑮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涉密资质及经验的专家,对采购人涉密项目提供技术咨询;
⑯ 整理提供市面上最新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常用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书的基本信息,形成文档并定期更新,协助采购人在信息化项目采购设置评分条件时进行参考决策。
3.结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工作,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项目(或2024年计划外申报项目)方案备案及采购需求编制工作,提供运维技术咨询服务。
按照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或2024年计划外申报项目方案)审核的意见,及项目实施当年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对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项目申报单位拟备案的项目方案、采购需求进行审核,提供运维技术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开展项目方案备案、采购需求编制工作。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咨询人员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由此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在不耽误咨询工作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乙方能获取的、与咨询工作有关的一切资料。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
(四)甲方应当负责咨询工作涉及的与甲方有关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责任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乙方收集需要的信息。
(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咨询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场地及相关材料。
(六)甲方应当在五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可在甲方委托的咨询业务范围内,对本项目咨询范围内重要事项的建议权,但不得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
(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三)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
① 辅助甲方进行项目决策并提供决策依据;
② 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技术文档评审;
③ 收集和整理项目数据,为甲方进行项目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或资料;
④ 为甲方提供涉及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⑤ 为甲方全方位地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及运作程序、标准和要求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相关文档资料;
⑥ 根据甲方机房信息化系统资源和设备管理需求,提出优化管理的建议,并指导运维承担单位优化信息化系统资源和设备管理;
⑦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提出优化管理的建议和参考制度,并对项目甲方和运维承担单位优化运维管理提出咨询意见;
⑧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情况整理绩效评估咨询意见,提供给甲方单位参考;
⑨ 解答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疑问或技术难题,为甲方采取合适的项目管理技术、管理工具提供建议方案;
⑩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维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提出需求和实施的咨询意见;
⑪ 根据本项目甲方单位要求,对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和指导的相关信息化工作(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验收、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测评)、技术研究工作、项目实施文档(包括并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过程、验收及测评文件)等提供咨询意见,配合甲方单位做好评估审核;
⑫ 协助甲方组织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阶段性评审会议;
⑬ 协助甲方组织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实行项目清单管理,以具体项目为单位,明确每一具体项目运维清单,梳理提出具体项目运维内容增减建议。
⑭ 配合甲方单位开展相关信息化项目方案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录入操作等工作。
⑮ 根据甲方单位要求,安排人员协助收集社会面上的其他信息化相关资料。
(二)结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工作,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项目(或2024年计划外申报项目)方案备案及采购需求编制工作,提供运维技术咨询服务。
按照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或2024年计划外申报项目方案)审核的意见,及项目实施当年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对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项目申报单位拟备案的项目方案、采购需求进行审核,提供运维技术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开展项目方案备案、采购需求编制工作。
(四)项目咨询工作要求:
乙方在项目设计、招标、实施和验收阶段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以先进性、可扩展性、开放性、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易管理性为原则。从建设方案角度出发,全面、准确地理解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范围以及项目现状,为项目提供除决策之外的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根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咨询公司应:
1.“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技术咨询工作,维护甲方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2.按照咨询合同取得咨询收入;
3.不得承包信息系统工程;
4.不得与被咨询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5.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6.在咨询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项目立项阶段咨询要求
1.调研项目运维或建设需求;
2.按照《广州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开发类项目方案编写规范》《广州市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类项目方案编写规范》要求,编制下一年度的建设开发类和运维服务类项目方案;
3.协助组织对项目方案进行专家初审;
4.协助确定设计任务书;
5.提供涉及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6.跟踪设计进程;
7.根据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方案审核意见,按建设单位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8.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9.协助用户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工程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10.收集和整理项目数据,为项目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或资料。
11.根据市政数局要求,按甲方实际需要,乙方须安排1名专人协助甲方对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统一基础设施及桌面运维、网络安全等需求进行审核。
项目招标阶段咨询要求
1.协助确定用户需求;
2.协助编写招标文件。
(四)项目管理阶段咨询内容
1.根据机房信息化系统资源和设备管理需求,提出有关优化管理制度建议,并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实施项目建设、优化信息化系统资源和设备管理;
2.采取合适的项目管理技术、管理工具提供建议方案;
3.根据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提出优化管理的建议和参考制度,并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和项目承担单位优化项目实施管理;
4.解答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疑问或技术难题;
5.全方位地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及运作程序、标准和要求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相关文档资料。
(五)其他
对于咨询单位未按工作要求履职尽责的,或交付成果未达到预期目标并对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产生实际影响的,相关行为每出现一例,处1万元罚款(在合同尾款中核减)。
乙方借用甲方的资料,应当办理借用手续并妥善保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乙方未完成将借用资料归还给甲方,甲方可不办理付清咨询费手续。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与本项目和甲方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2025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按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通过项目合同验收,并完成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为止
五、验收要求
根据广州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的要求执行。
六、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为准)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