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生效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版本号:v1.0
用户服务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版本号:v1.0
欢迎您使用有货的服务!
为使用有货的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有货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等,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或规则。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有货服务。或您使用有货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签署本协议。本协议即在您与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如果您因年龄、智力等因素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在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如果您是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用户,您订立或履行本协议还需要同时遵守您所属和/或所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第一条 协议的范围
1.1 本协议是用户与有货之间关于其使用有货的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有货"是指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和/或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有货的服务的使用人,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1.2 有货的服务是指有货向用户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车辆信息、新建运单信
息、运单追踪信息、会员认证信息及/或接受其他物流信息服务/物流增值服务的软件/网站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有货软件/网站等产品及服务,具体服务以有货实际提供的为准(以下简称"本服务")。
第二条 账号与密码安全
2.1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需要联系有货客服人员注册一个账号。关于您使用账号的具体规则,请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单独协议。
2.2 有货特别提醒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和密码。当您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因您保管不善可能导致遭受被盗号或密码失窃,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2.3 为增强用户体验和/或技术便利,本服务的账号以手机号码形式,在您登录时输入获取的验证码即可。
2.4 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可以为您使用的账号设置昵称、头像、签名、留言等信息,也可能为您建立或者管理、参与的 QQ 群、微信群等设置名称、图片、简介等信息。您应当保证这些信息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本协议中的"法律法规"指用户所属/所处地区、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下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有货平台规则,且不会侵害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
2.5 部分第三方网站或者服务可能可以用 QQ 账号、微信账号等作为其登录途径之一。您知晓,除非有货特别说明外,这些网站或者服务并非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运营,您应自行判断此类第三方网站或者服务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第三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有货的一项基本原则。有货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
3.2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若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您需要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 一般情况下,您可根据相关产品规则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号码申诉服务等)的考虑,您需要联系有货客服人员进行注册账号修改。
3.4 有货将尽可能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5 有货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
(1)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求。
(2)为完成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让而转移。
(3)为提供您要求的服务所必需。
3.6 有货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使用有货的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的监护人的同意。
第四条 使用本服务的方式
4.1 本服务仅为您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除非您与有货另有约定。
4.2 您依本协议条款所取得的权利不可转让。
4.3 您不得使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对本服务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4.4 您应当通过有货提供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不得通过任何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登录或使用本服务。
4.5 任何人未经有货授权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等查看、获取本服务中所包含的有货、有货合作伙伴或用户的任何相关信息、数据等内容,同时,应当严格遵守有货发布的 Robots 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
第五条 按现状提供服务您理解并同意:
5.1 本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有货会尽最大努力保障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有货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有货对此类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 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
5.2 因经营策略安排或调整等原因,不同地区的用户可使用的具体服务的内容可能会存在差异,具体以有货实际提供的为准。
第六条 自备设备
6.1 您应当理解,您使用本服务需自行准备与相关服务有关的终端设备(如电脑、移动终端和必要的网络接入设备等装置),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电话费、上网费等费用)。
6.2 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时会耗用您的终端设备和带宽等资源。第七条 服务费用
7.1 有货的部分服务可能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如您使用收费服务,请遵守相关的协议。
7.2 有货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有货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有货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7.3 在有货降低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或者将收费服务改为免费服务提供时,有货保留不对原付费用户提供退费或者费用调整之权利。
第八条 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8.1 您在有货平台上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有货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
第九条 基于软件提供服务
若有货依托"软件"向您提供服务,您还应遵守以下约定:
9.1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下载软件,对于这些软件,有货给予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您仅可为使用本服务的目的而使用这些软件。
9.2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保障服务的安全性及产品功能的一致性等目的,有货可能会对软件进行更新。您应该将相关软件更新到最新版本,否则有货并不保证软件或服务能正常使用。
9.3 有货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不同的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您可以直接从有货平台上获取软件,也可以从得到有货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如果您从未经好快路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软件或与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有货无法保证该软件或服务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9.4 除非有货书面许可,您不得从事下列任一行为:
(1)删除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软件的源代码。
(3)对有货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软件或者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有货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软件和相关系统。
(5)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等任何方式,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通过非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任何方式,登录或使用好运宝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非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开发、授权的用于登录或使用有货软件及服务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
等。
第十条 知识产权声明
10.1 有货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计算机软件等)的知识产权归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除非您与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另有约定。
10.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有货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10.3 有货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 "有货"商业标识,其著作权、商标权归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10.4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法规保护,未经有货、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第十一条 用户违法违规行为
11.1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从事相关行为,也不得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从事相关行为提供便利: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七条底线"要求的。
(10)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相关协议、规则等禁止的。
11.2 如果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相关国家机关或机构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要求有货给予协助。因此给您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您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有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有货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等。同时,有货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限制、中止、冻结或终止您对有货帐号的使用,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11.4 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任何主体损失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有货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第十二条 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12.1 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您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12.2 您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有货违反法律法规或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有货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
第十三条 用户发送、传播的内容与投诉处理
13.1 您通过本服务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均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13.2 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应有合法来源,相关内容为您所有或您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13.3 如果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权利的,好运宝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
13.4 如您被他人投诉或您投诉他人,有货有权将争议中相关方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必要信息提供给相关当事方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13.5 您保证对您在投诉处理程序中提供的信息、材料、证据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14.1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受到影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 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有货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争取及时进行处理,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有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14.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货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用户或有货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通过非有货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4)程序版本过时、设备的老化和/或其兼容性问题。
(5)其他有货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4.3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有货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14.4 有货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有货的义务或承诺,有货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14.5 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好运宝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第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5.1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15.2 有货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15.3 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有货提供的软件或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第十六条 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16.1 您理解并同意,有货基于经营策略的调整,可能会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
16.2 在有货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时,有货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相关资产;有货也可在单方通知您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有货通知的为准。
16.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货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您应提交真实信息,而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2)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司法机关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16.4 有货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收费。若您未按时足额付费,有货有权中断、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
16.5 您有责任自行备份存储在本服务中的数据。如果您的服务被终止,有货有权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服务中止或终止后,有货没有义务向您提供或返还数据。
16.6 有货有权根据您的风险程度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需要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调整本协议项下业务有关的规则。
16.7 因您违反本协议及/或有货其他平台规则,有货有权根据相应规则对您违约发布的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对您的服务,查封您的账户,并有权通知合作机构,暂停对您提供有关服务。有货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有货平台上予以公示。
16.8 用户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责任的终止,您仍应对使用有货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有货仍可保有用户的相关信息。
16.9 因您违反本协议及/或有货其他平台规则约定造成有货损失的,您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如您的行为使好运宝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有货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有货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其他善意第三方保护目的,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您的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
第十七条 管辖与法律适用
17.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相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7.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17.3 若您和有货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即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7.4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7.5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7.6 若本协议有中文、英文等多个语言版本,相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中文版的内容为准。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如果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与有货客户运营部门联系,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18.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8.3 有货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修改后的协议会在有货网站上公布。用户可随时通过有货网站浏览最新服务协议条款。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如果不同意有货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有货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8.4 有货在法律允许最大范围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浙江百世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