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按照4.1- 4.9顺序及所列项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要求每一页原文件扫描在一页上,禁止两页或多页合并扫描在一页,扫描文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影响报名的审核,扫描文件格式为pd f格式,禁止采用压缩文件格式或图片格式,所有扫描文件都集成到1个pdf文档并设置目录)发送至邮箱:zhangyijin@sinotruk.com,并电话联系工...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招标公告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对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潜在投标方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4年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采购。
2、招标内容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需对厂区内所有厂房及附属设施、厂区道路、公共生活服务等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包括建筑类维修:办公楼、厂房屋面、墙面、门、窗等局部维修;构筑物维修:道路、雨污废水管网、车棚、停车场、围墙等维修及零星技改、技措工程(指仅限单项工程概算20万元以下的改造工程)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许可、项目授权。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能力,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信誉。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应有足够的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队伍。
3.5投标人具有较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3.6公司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信息平台中,无与招标项目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3.7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提供中文版本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地不在中国境内的投标方提供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文件。
3.8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3.9投标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3.10没有被中国重汽集团列入黑名单。
3.11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方的其他要求、规定。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按照4.1-4.9顺序及所列项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要求每一页原文件扫描在一页上,禁止两页或多页合并扫描在一页,扫描文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影响报名的审核,扫描文件格式为pdf格式,禁止采用压缩文件格式或图片格式,所有扫描文件都集成到1个pdf文档并设置目录)发送至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x,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查收(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邮件名格式为:***公司(五个字以内公司简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同时必须在邮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标单位全称、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4.1 投标方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2 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格式自定)及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不低于3份);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 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名单
4.5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提供中文版本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地不在中国境内的投标方提供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文件;
4.6 报名当日的信用中国截图。
4.7企业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
4.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4.9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以最终通过招标工作小组的审查为准。预审通过后招标方联系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方所提供的邮箱,招标方不对投标方能否通过电子邮件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方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方须知第D3项。
5.2 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在投标地点现场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重汽官方网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方: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技术)xxx、(商务)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技术)、(商务)13677683722
2024年3月 4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内 容 |
I |
说 明 |
Ⅱ |
招 标 人 名 称: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
Ⅲ |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采购 |
Ⅳ |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见本表第A条款内容 |
Ⅴ |
1)名 称: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地 址: xxxxxxxxxxxxx0x 0)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现场地址: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双福工厂 |
A 投 标 人 |
|
A1 |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许可、项目授权。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 1.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1.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能力,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信誉。 1.5投标人应有足够的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队伍。 1.6投标人具有较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1.7 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1.9项目骨干成员到会参加投标会。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若确需更换需征得甲方同意。 1.10投标人现场讲技术标人员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 |
A2 |
投标委托授权 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2.2 投标人代表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投标。 |
A3 |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此次投标而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
B 招 标 文 件 |
|
B1 |
|
B2 |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书(含资质证明文件和技术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含商务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函组成。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均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 |
B3 |
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24年3月18日17:30前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3.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2024年3月 20日17:30前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收到澄清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发出确认书。 |
B4 |
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改。 4.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收到澄清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发出确认书。 |
C 投 标 文 件 |
|
C.1
|
投标文件(正本1份)的组成: 1.1商务部分包括: 1.1.1“2024年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项目----投标函” (附件一),用A4幅面按统一格式填写、统一规范。 1.1.2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二) 1.1.3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个,含商务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和技术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 1.2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2.1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原件) 1.2.3投标确认书(原件) 1.2.4企业简介 1.2.5投标单位业绩、项目案例介绍(复印件盖公章) 1.2.6投标方近3年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盖公章) 1.2.7报名当日的信用中国截图 1.2.8企业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 1.2.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1.2.10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1.3技术文件包括: 1.3.1技术方案 1.3.2技术要求偏离表(附件五); |
C2 |
投标人须全面响应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如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有偏离,必须真实地在技术要求和商务偏离表中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逐项对应详细列出,不得漏项和空项。 |
C.3
|
投标报价 3.1.本项目执行标准:(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3.2.取费标准按建筑工程类别为三类;装饰、安装工程类别均为三类。 3.3.人工费按重庆市当期的市场人工信息价结算。 3.4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填写具体金额,采用填报“下浮比例”的方式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材料价格经招标人审核确定的,不参与总价下浮)。 |
C.4
|
付款方式、周期 4.1付款方式:半年期商业汇票。 4.2付款进度:季度付款,按季度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计完成后中标人开具增值税税率为9%的合格发票至招标人财务挂账,挂账次月支付至当期审定结算金额的97%,从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满1年质保期后支付3%质保金。 4.3审计费用:施工完成后,由投标人组织签署《工程量签证单》(格式见附件七)→投标人每季度按照上述标准编制结算书→招标人审核后报送第三方审计→投标人配合第三方审计进行结算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核定单。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支付,审计费用取费标准为:(送审金额*95%-审定金额)*5%。 |
C.5 |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自开标日起18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C.6 |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C1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6.2 投标人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6.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人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6.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C7 |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7.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于2024年3 月22日12:00 时前汇入招标人账户,是否到账以招标人到银行查实的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坪支行 户 名: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帐 号:50001073600050240330 投标人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2024年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采购 投标保证金”。 7.4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收据(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 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发出中标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落标人不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6、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围标、陪标的。 |
C8 |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D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
|
D.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商务文件(含正本1份)密封袋(U盘含商务文件、技术电子文件、企业资质资格证明电子文件)、企业资质资格证明(含正本1份)密封袋、技术文件(含正本1份)密封袋,如一个袋装不下可扩展,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授权人等相关信息。 1.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同时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
D.2 |
投标文件的修改 2.1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项目)”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
D 3 |
投标截止期:2024年3月 26 日(星期二)9:00 时 |
D.4 |
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至: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双福工厂会议室 |
E 开 标 及 评 标 |
|
E.1 |
开标时间:2024年3月 26日(星期二)9:00 时 开标地点: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双福工厂H208会议室(暂定) |
E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3授权委托人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E 3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 3.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投标人方案有重大漏、缺项、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 3.3资质、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4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有效授权的; 3.5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 3.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 3.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9其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其投标无效的情形。 |
E 4 |
开标 4.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4.2 招标人视项目情况可请监标人员参加开标过程的监督。 4.3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 4.4开标时展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拆封。 4.5招标人在开标时,做好开标记录。 |
E5 |
5.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5.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信息,投标人均不得向其他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也不得打听。 5.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或打听与招标相关的保密信息,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F 授 予 合 同 |
|
F1 |
定标 1.1招标方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查。 1. 2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3通过对中标候选人的最终审查确定中标人。 |
F2 |
中标通知 2. 1确定中标结果后,招标方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如投标人中标后悔标,招标方将取消该投标人本次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
F3 |
合同签订 3.1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0天内,在重庆市xx区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合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版本为准。 |
终止招标 |
|
G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
废标 |
|
H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1.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1.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1.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1.5投标人串通投标; 1.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7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1.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9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方查实无误的; 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施工技术、管理要求:
1、相关土建钢结构及公用动力、电器的技术要求须根据零星改造工程或维修工程的具体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技术参数组织采购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施工规范实施。
2、施工车辆应按公司规定的施工路线通行,严禁超载车辆进入厂区。
3、开挖土方,应办理动土证,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应遵守甲方要求的《对施工方施工现场考核管理办法》(附件七)。
5、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方EHS协议(A类)》规定及签订相关协议(附件八)
二、工程质量要求:
严格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对于常见维修问题,维修质量要求如下:
1、屋面漏水:漏水处理方案须合理有效、现场处理采用的材料及工艺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处理后,5年内同一位置不得出现漏水。
2、墙面掉皮:处理方案须合理有效,处理后表面应光滑平整,2年内不得脱落、不得有裂纹。
3、路面维修:路面修补材料须与周围材料良好契合,维修后2年内不得出现补料脱落现象。
4、管道维修:更换、新增的管道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埋地管道必须用软土回填,严禁采用大块碎石回填,室外管道须做好防腐处理。
5、钢构件锈蚀处理:除锈必须彻底,防锈漆颜色须与xx协调、厚度须遮蔽底色,室外防锈材料必须耐日晒、雨淋等恶劣环境,在3年内不得出现再次出现锈蚀。
零星维修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将列入合同条款,如不能满足质量标准,则不予结算。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原则以下浮比例最高的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当使用本册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示可以按同样的格式进行扩展。如果投标人未按此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投标内容欠缺或不完整的,有可能被评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而被拒绝。
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齐全,每份正、副本投标文件,均应包含完整的全套内容。
(正 本)
投 标 文 件
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姓名、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料目录(资质、资格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2.1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原件);
1.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原件);
1.2.4企业简介;
1.2.5投标单位业绩、项目案例介绍(复印件盖公章);
1.2.6投标人近三年连续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公章)
1.2.7报名当日的信用中国截图
1.2.8企业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
1.2.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1.2.10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正 本)
投 标 文 件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姓名、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附件格式
附件一 2024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项目----投标函
附件二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 技术要求偏离表
附件六 工程量签证单
附件七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附件一 2024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项目----投标函
投标函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4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取费标准按建筑工程类别为三类,装饰、安装工程类别均为三类,人工费按重庆市当期的人工信息价结算,在结算总价的基础上进行总价下浮 %(其中由招标人审核的材料价格不参与总价下浮,材料费按招标人审定的价格结算)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相应工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商务参数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如下: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全称):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2024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项目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对其在交流、报价、评价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如下(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附件五 技术要求偏离表
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
分项目内容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项技术要求承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 工程量签证单
工 程 量 签 证 单
GR/B210100201 A2
编号:合同编号 + □ □ □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
施工单位 |
全称 |
签证类别 |
□土建 □公用 □电气 □设备安装 □其它 |
签证部位 |
|
签证依据 |
□变更审批单 □现场实测实量 |
||
签证原因 |
(因工艺变更或设计变更或者现场实际情况及其他原因) |
||
签证内容:(签证内容指发生的工程量变动字面描述、预算书、估算造价、附图等)
|
|||
施工单位:
现场负责人: |
|||
使用单位:(或需求部门/使用部门业务员工):
参与人员: |
|||
建设单位:
现场施工员: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
附件七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2024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此页一式2份、1份装订、1份单独递交、打印时删除括号及内容)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2024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 项目”投标的有关活动,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本次投标已经结束后,请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我公司以下账号。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特此说明!
第五部分:维修项目采购合同
编号: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维修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承包人:
发包人(全称):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年度维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施工范围:
1.1 厂区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工程;
1.2 厂区内所有公用动力及管网设施的维修工程;
1.3 厂区内所有零星改造工程:指仅限单项工程概算20万元以下的改造工程;
1.4 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及设备(根据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在施工前确定)。
2、发包人根据自身情况随时提出施工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施工。
二、结算(具体见附件1)
1、日常零星维修项目按照重庆市定额组价税前整体让利加税金(税率9%)方式进行结算:让利系数为 。
2、专项维修项目让利系数不得低于日常零星维修项目,让利系数双方另行签署合同。
3、定额缺项部分由承包人事前提出书面报价,由发包人确认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4、工程量依据图纸、工程变更、签证等原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办理完成图纸、工程变更、签证的工程量确认手续。
5、材料审定价格是由承包人报送后,经发包人批准,审计机构复核确定的价格。
6、维修施工中所发生的水电费不再计取扣除。
7、工程结算审计,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计或自行审计,每季度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由承包人组织签署《工程量签证单》→承包人每季度按工程量签证单编制结算书→发包人审核后报送第三方审计→承包人配合第三方审计进行结算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核定单。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支付,审计费用取费标准为:(送审金额*95%-审定金额)*5%。审计完成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至当期结算金额的97%,从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满1年后支付3%质保金。
三、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半年期商业汇票。
(2)付款进度:季度支付,完工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中标方开具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发票进行挂账,挂账次月支付97%项目款,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满1年质保期后无息支付剩余3%质保金。。
四、工程质量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施工,以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五、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工作;
(2)发包人负责监督承包人施工质量和进度,负责工程签证;
(3)发包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工作。
2、承包人责任:
(1)服从发包人的进度安排和质量监督;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符合国家施工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配合发包人做好项目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
(2)承包人所有施工人员和车辆必须执行发包人有关安全、消防、门卫制度等管理规定,并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xx施工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承包人承担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人身安全责任。
(3) 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报审资料编制规范》报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500-3000元;承包人结算资料有重复报审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3000-10000 元;承包人报审竣工结算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10000-50000 元。
(4)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超期未报审竣工结算资料的,每拖期一个月发包人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 1000-5000 元。
(5)承包人未及时配合工程审计单位开展工作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3000-10000 元。
(6)审定工程造价与报审工程造价相比,审减率高于 25%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 10000-30000 元;审减率高于 35%的,发包人将视严重程度将承包人列入企业黑名单。
(7)承包人对所提报工程结算资料(图纸、材料审价单、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等)的完整性负责,发包人不接收后补单据、资料,因资料不全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承包人在施工地按照合同全部价款开具符合税法要求的发票;提供发票出现税务问题时,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相关的损失。
六、材料提供
如有发包人供材时,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更换、补齐或采取其它措施,相关增值税计算执行现行规定。
七、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发包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八、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延期一日,承包人按本工程结算金额的3‰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2、若承包人所购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并按本工程结算金额的5%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要求返工重做的,承包人应当无偿返工并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损失,迟延交付的承包人应根据本条款规定的迟延交付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4、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及时维修处理,如因承包人处理不及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全部损失。
九、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承包人免负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发包人住所地(重庆市xx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履行地为重庆市xx区。
2、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维修项目定额结算依据(让利)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安全xx施工协议
附件4:相关方EHS协议(A类)
发包人(xx): 承包方(xx):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维修项目定额结算依据(让利)
一、让利计价原则:
1、定额及价目表:
零星维修:(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2、工程类别: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修缮执行Ⅲ类取费,安装执行相应工业安装取费。
3、人工单价:人工费按重庆市当期的人工信息价结算。
4、税前让利:维修服务商在此定额结算基础上税前整体让利。
二、定额缺项部分由维修服务商事前提出书面报价,由发包人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确定单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工程量依据图纸、工程变更、签证等原则。维修服务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办理完成图纸、变更、签证工程量确认手续。
四、“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人书面确定的价格”中材料价格并非在年度合同中固定材料价格,而是每次审计时,施工单位报送材料价格,发包人批准,审计公司复核确定。
五、维修施工中所发生的水电费不再计取扣除。
六、工程结算审计,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计或自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支付,审计费用取费标准为:(送审金额*95%-审定金额)*5%。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3年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若施工合同中有其它保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 年;
3.装修工程为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1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1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1年质保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双倍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结算款的百分之叁(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100%。质量保修期延长的,返还质量保修金的期限同时顺延。
六、其它
1、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xx): 承包人(xx):
地 址: 重庆市xx区双福新区 地 址:
xxx0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3:
安全xx施工协议
为使本项目所签署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重汽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划定专区妥善保管之外,使用人员按规定使用操作,并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提供给任何其他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需质量监督部门检查检验的需有对应的在规定期限的检验合格证)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并明确人员职责,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立和完善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人员进出登记测温制度、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建立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现场清理、消毒制度;建立疫情防控宣传和人员入场教育制度;做到防疫物资储备齐全,满足使用需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档案;积极参与配合发包人及项目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工作。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承包人要建立每日进场人员台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场人员实名登记表》、填报《建筑工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每日检查情况汇总表》,落实做好项目现场场所消杀防疫记录。
三、责任承担及事故处理
1、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进场到完成工程交接竣工退场期间的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包括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及现场保卫的一切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承包人进行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四、其他约定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及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发包人要求签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配合发包人进行建设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以及对建设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验收。
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限时整改,如整改不达标或拒绝整改,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罚金在下期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5、本协议作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xx) 承包 人:(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附件4
相关方EHS协议(A类)
(本协议适用于外来施工类相关方,施工类相关方是指在厂区进行符合《施工及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所规定的施工及检修作业的相关方)
协议编号:
甲 方: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 915001167815678694
住所地: 重庆市xx区双福新区工业园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EHS(本协议所称EHS是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简称)的法律、法规、条例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EHS职责和权利,预防和控制各类EHS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与权利
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和相关文件,对乙方的EHS相关资质做出审核,审核中发现乙方不具备EHS相关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同乙方合作。
1.2甲方有权要求和督促乙方遵守EHS相关的法规、标准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的EHS管理工作、EHS防范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EHS措施的落实情况,调阅有关EHS资料,并落实为书面记录。
1.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甲方的所有作业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的危险、违法、违规活动,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排除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全权负责。
1.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甲方的危险、违法、违规活动,EHS隐患,管理不善,以及不服从和不配合甲方管理的行为按本协议及附件《相关方EHS行为准则及考核细则》给予经济考核,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损失不在本经济考核范围内抵消,应另行全部向甲方进行赔偿,签订本协议即视为乙方已知晓相关规定并同意该项规定。
1.5乙方在甲方发生事故时,甲方有权进行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以及按规定上报事故;乙方在甲方引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进行赔偿。
1.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EHS培训、向乙方人员传达甲方的各项规定,乙方应积极组织、配合参与。
1.7当乙方使用的物品中含有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对甲方职业安全健康有影响的产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产品的中文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化学性能参数表等文件。
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有关厂内交通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的车辆在甲方厂区内按照规定速度、规定路线安全驾驶、要求乙方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甲方的生产区域或其他无关区域、要求乙方完成工作任务后尽快离开甲方厂区等。
1.9甲方应告知乙方甲方相关的EHS管理规定,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乙方职责与权利
2.1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和相关文件,配合甲方开展EHS资质、能力审核工作,不得谎报、隐瞒相关内容。因乙方谎报、隐瞒EHS资质、能力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2.2乙方应确保其经营、人员、产品、服务符合国家相关的EHS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因未满足前述要求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2.3乙方承诺,根据承接工程项目建立公示栏,其内容不限于公司简介、项目简介、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日常隐患整治、每日安全日历、培训教育、危险作业审批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
2.4乙方承诺,不将承接的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因违规转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厂区,凡为乙方提供劳务的人员均视为乙方人员,乙方管理全部责任,甲方一律只追究乙方的责任。
2.5xxxx,乙方人员全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乙方为乙方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伤保险费的缴纳证明。
2.6乙方应在作业人员进入甲方场所前,如实向甲方报备,得到甲方许可后,方安排作业人员进入甲方场所。
2.7乙方人员在甲方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EHS相关的规章制度。
2.8乙方承诺对其作业人员进行EHS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许作业,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乙方承诺,乙方监管其作业人员严格执行EHS操作规程,落实EHS防范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因未满足本款前述规定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2.9xxxx指定专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EHS管理,负责与甲方进行EHS管理工作的对接,配合甲方统一协调管理。
2.10乙方承诺在开展作业前,联系甲方办理好临时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相关手续,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展作业;作业过程中,设置好安全警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做好监护工作。
2.11乙方在甲方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产品、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必须是经过检测且合格可靠的,各类设备设施、工具、产品、材料的合格证、检测证和安全防护装置等必须齐全、完好,否者甲方有权禁止使用。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备设施、工具进行作业。因未满足本款前述规定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2.1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为作业现场配备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负责为乙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需提供采购单位相应资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因未满足本款前述规定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2.13作业完成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并恢复作业前的正常环境。对于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废渣、建筑垃圾等,由乙方负责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
2.14乙方发生EHS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甲方报告。
2.1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进出登记,佩戴、出示证件。
2.16乙方应积极组织参与甲方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了解甲方相关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协调、管理。
2.17乙方应建立相关的EHS管理规定和应急处置流程,并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作业人员掌握。
2.18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以及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EHS事故、损失、影响(包括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以及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的经济考核,乙方未单独支付即视为同意甲方从乙方结算款项中进行扣除,结算款额不足的,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补足。
三、其他
3.1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
3.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安全管理部门一份、组织实施单位一份),乙方一份。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附件:《相关方EHS行为准则及考核细则》
(以下无正文)
盖章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相关方EHS行为准则及考核细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