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Sales Cloud and SAP Service Cloud Version 2
SAP Sales Cloud and SAP Service Cloud Version 2
補充條款與條件
x補充條款係 SAP 與客戶之間 SAP 雲端服務協議之一部分,僅適用於客戶訂閱之 SAP Sales Cloud and SAP Service Cloud Version 2 (以下簡稱「雲端服務」)。
1. 雲端服務
1.1. 針對具 100 位以上使用者的客戶,雲端服務將包含 SAP AppGyver 基本套件之使用,用於建立擴充功能。容量一旦超過規定,就須額外授權。在此授權之下,AppGyver 僅能用於擴充雲端服務的物件。具 100 位以下使用者的客戶須額外授權以建立擴充功能。
1.2. 雲端服務包括「SAP Analytics Cloud (適用於商務智慧) (內嵌版):公開選項」,其僅得用於報告雲端服務之資料。
1.3. 客戶得訂閱本文件所述之測試租用戶 (各為「測試租用戶」),但僅得用於非正式運作目的。一個測試租用戶不得有超過 50 位使用者進行存取。
1.4. SAP 將針對雲端服務,為每位使用者提供高達 10 GB 的磁碟儲存空間,其中包含資料儲存及檔案儲存,但不超過 (a) 所有使用者共 10 TB 的儲存空間量,或 (b) 所有使用者共 2 億 5,000 萬筆的資料記錄 (以較早發生者為準)。客戶應合理配合 SAP 以最佳化其對雲端服務之使用,包含將客戶資料儲存於雲端服務中。可以額外費用購買超出識別限制的額外儲存容量。
1.5. 若客戶整合雲端服務與授權的 SAP 內部部署軟體,客戶只能透過雲端服務存取該授權的 SAP 內部部署軟體產品,以在使用雲端服務時搭配執行功能,在此情況下不需取得該 SAP 內部部署軟體產品額外的 SAP 指定用戶授權。
1.6. 每 24 小時期間關於雲端服務的 API 和活動呼叫總數量限於 150,000 件,每一位授權使用者有額外 1,500 件。除標準雲端服務使用者介面的呼叫外,此包含針對雲端服務的所有 API 呼叫。一次僅得執行資料匯入和匯出之其中一項,無法批次處理。每區塊的每筆匯入或匯出不得超過 50,000 筆記錄。一旦超過限制,就須額外授權。
2. 使用度量
2.1. 雲端服務的使用度量為使用者。使用者係指任何獲得授權,得存取雲端服務的個人。
3. 備份和還原點:
3.1. 所有正式運作客戶的資料備份將在 14 天完成。
3.2. 資料備份不得由客戶控制。
3.3. 客戶可隨時要求正式運作租用戶的快照。這是客戶租用戶的實際副本,可用以還原客戶的租用戶。快照會保存
14 天,之後將自動刪除。這是客戶要使用快照服務的唯一可用選項。
4. 資料中心間移動:
4.1. 不支援客戶執行個體 (租用戶) 的資料中心間移動。
5. 選購服務
當事人得根據以下使用度量和要件,在雲端服務訂閱中增加下列服務,並須額外付費。
5.1 SAP Service Cloud Version 2,公用事業 Add-on。SAP Service Cloud Version 2,公用事業 Add-on 的使用度量為使用者數量。
6. 其他條款。
6.1. 整合元件。SAP 提供的雲端服務整合元件在下載後,僅得搭配雲端服務使用。客戶須負責整合元件的安全性,且不適用於系統可用性 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