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4-02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产品区域经销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甲方”)与福州金海药业有限公司(“福州金海”、“乙方”)就公司产品(包括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在福建、江西、浙江、湖北、四川地区(“经销区域”)的合作事宜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互守信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协议经销期限为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协议为2014年产品区域经销协议(协议销售金额均为含税价),具体货品的数量按双方签署的经销协议履行。
二、协议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金海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园48#楼第2层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11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生物制品及福建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成立时间:2007年6月19日
公司简介:福州金海药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定位于药品代理推广、本土区域配送的综合性医药商业公司,隶属于四川华海国药集团有限公
司。
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2007年6月8日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2012年重新换发了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公司经营方式为药品及器械批发,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及医疗器械批发,目前经营的品种约有1900个,业务覆盖以福州市区、八县为主,并辐射全省至全国。
福州金海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公司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福州金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2013年向福州金海销售货品约
2,174.66万元(含税)。
三、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福州金海药业有限公司
2、经销区域与经销期限
1)乙方作为经销区域的独家经销商,只能在本协议界定的区域即福建、江西、浙江、湖北、四川内进行销售。
2)本协议经销期限为自2014年04月0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协议到期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协议并有能力实现下一年度销量增长不低于30%的,则甲方同意与乙方签署下一年度协议。并确定下一年度供货计划中安普莱士的供货数量。
3、经销产品
产品名称:护固莱士、xxxx、xxxx、法xx士、海莫莱士。
4、产品供应计划
1)协议期间公司将根据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供应产品。
2)甲乙双方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确定下一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数量。
3)乙方同意甲方供应货品的数量按其实际生产、放行情况及市场情况上下
浮动10%。
5、价格及货款支付方式:
1)本协议期间甲方供应产品货款总金额共计人民币205,600,000元(含税)。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重大变化、原辅材料价格较大变动的情况以及政府
物价主管部门对本协议约定货品的最高零售价调整,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供应价格的调整。
2)货款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按该季度甲方发货计划数量的货款总金额,向甲方开出期限不超过二个月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兑汇票。
6、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上述区域经销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福州金海有着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销售团队,区域经销方面丰富的经验,完全有能力完成协议规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工作。
公司选择福州金海作为独家区域经销商,不仅能够拓展销售渠道、更能提高产品在相关区域的市场占有率。
2、由于目前血液制品仍处于需求旺盛的状态,公司与福州金海签订的上述经销协议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结果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3、上述区域经销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