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表(加盖公章)含PDF和文档版;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角膜内皮细胞计等一批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议价采购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23 年8月22日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函 3
采购项目需求 5
议价评审规则 17
供应商须知 1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2
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 2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
议价产品开标一览表 26
议价最终报价表 27
设备生命周期维护成本 28
技术参数条款响应一览表 30
售后服务承诺 34
议价资格声明函 35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十一)有效业绩 39
(十二)履约承诺函 40
(十三)签约承诺函 41
(十四)彩页 42
(十五)合同文本 43
采购邀请函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角膜内皮细胞计等一批设备项目拟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议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角膜内皮细胞计等一批设备项目
2.项目类别:医疗设备
3.采购方式:议价
4.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使用科室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允许进口/国产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是否需要注册证/备案证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1 |
眼科 |
ZCB-2023-YS-158 |
角膜内皮细胞计 |
国产 |
1 |
套 |
18 |
18 |
是 |
否 |
2 |
临床心理科 |
ZCB-2023-YS-161 |
经颅电刺激仪 |
国产 |
1 |
台 |
13 |
13 |
是 |
否 |
3 |
病理科 |
ZCB-2023-YS-162 |
生物显微镜(带成像) |
国产 |
1 |
套 |
17.6 |
17.6 |
是 |
否 |
报名方式:拟参与议价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发至邮箱进行报名zdbycgb@163.com.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 + **设备项目
(1)报名表(加盖公章)含PDF和文档版;
(2)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需)(有附页的,必须提供完整附页)
(3)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
(4)如报名供应商为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不在厂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地销售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如报名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及议价被授权人身份证。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微) 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格式见采购文件模板)
注:本批项目共3项,报名人可选择一项或多项进行报名,若报名多项,请根据要求每个采购项目单独提供一份完整的报名资料(即报几项交几份)。
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报名表禁止报价) 报名项目编号: |
||||||
序号 |
设备名称 (列明配置清单) |
进口/国产 |
数量 |
单位 |
品牌及型号 |
注册证/备案证号 |
1 |
|
|
|
|
|
|
1.1 |
|
|
|
|
|
|
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沟通邮箱: |
9、采购地点:行政楼307会议室
10.响应文件应于议价当天带至议价现场,需作密封处理(一正5副),请热熔装订。
11.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00x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行政楼302
联系人: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23年9月8日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议价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议价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议价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与本项目议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议价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结果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可显示公司完整法人、股东、高管人员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响应文件要求按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顺序装订,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1正本5副本。在响应文件首页标明正本、副本。需提供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现场带U盘与响应文件同步上交(独立包装,包装上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批项目各设备相互独立,允许兼投兼中。
角膜内皮细胞计、生物显微镜、经颅电刺激仪、生物显微镜(带成像)项目纳入医疗器械目录管理,需提供对应类别的有效证件:
(1)若议价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议价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2)议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复印件(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12.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一)角膜内皮细胞计
1、★配置清单(响应方案应当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
货物名称 |
进口/国产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是否需要注册证/备案证 |
|
角膜内皮细胞计 |
国产 |
1 |
套 |
18 |
18 |
是 |
1 |
内皮测量主机 |
国产 |
1 |
台 |
/ |
||
2 |
工作站 |
国产 |
1 |
个 |
/ |
||
3 |
电动操作台 |
国产 |
1 |
台 |
/ |
技术参数
说明: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议价小组成员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标注 |
1 |
角膜内皮细胞计 |
一、主机参数(按照配置清单逐一描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经颅电刺激仪
1、★配置清单(响应方案应当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
配置 |
进口/国产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是否需要注册证/备案证 |
1 |
经颅电刺激仪主机 |
国产 |
1 |
台 |
|
|
是 |
2 |
电极线 |
国产 |
4 |
x |
|
||
3 |
电极片 |
国产 |
20 |
片 |
是 |
||
4 |
定位帽 |
国产 |
2 |
顶 |
|
||
5 |
绑带 |
国产 |
2 |
x |
|
2、技术参数
说明: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议价小组成员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标注 |
1 |
经颅电刺激仪 |
一、主机参数(按照配置清单逐一描述) |
|
1.通道数:单通道,可治疗1名患者。 |
|
||
2.电流输出 2.1刺激模式:经颅直流电刺激模式(tDCS模式)。 |
|
||
2.2输出参数: 2.2.1tDCS输出电流:0mA~2.5mA范围,可连续调节输出强度,每单位0.05mA可调,误差小于等于±5%。 |
▲ |
||
3.治疗时间范围:1min~60min范围内可调,0.5min可调 |
|
||
4.阻抗监测:具有电极阻抗监测功能,可实时显示真实的阻抗值,在(5kΩ~40kΩ)范围内,阻抗检测误差±10%;并有自检功能,阻抗超过50KΩ则无法输出,治疗期间超过50KΩ会自动切断输出。 |
▲ |
||
5.工作电压:25V±2.5V,远低于人体安全电压36V,确保安全。 |
|
||
6.电极片:应配备专用盐水电极片(电极片应提供生物相容性检测报告),确保患者安全。 |
|
||
7.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成人及儿童的运动功能障碍、认知障碍、抑郁、焦虑、失眠症状的治疗或缓解。 |
|
||
|
|
二、软件参数(按照配置清单逐一描述) |
|
|
|
1.电子处方:刺激仪应配备电子处方及部位示意图(需提供软件截图加以证明)。 |
|
(三)生物显微镜(带成像)
1、★配置清单(响应方案应当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
货物名称 |
进口/国产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是否需要注册证/备案证 |
一 |
研究级显微镜 |
国产 |
1 |
台 |
17.6 |
17.6 |
是 |
1 |
显微镜主机 |
/ |
1 |
台 |
/ |
/ |
/ |
2 |
超宽视野三目观察筒 |
/ |
1 |
个 |
/ |
/ |
/ |
3 |
超宽视野10X目镜 |
/ |
2 |
个 |
/ |
/ |
/ |
4 |
6孔位物镜转换器 |
/ |
1 |
个 |
/ |
/ |
/ |
5 |
机械式载物台 |
/ |
1 |
个 |
/ |
/ |
/ |
6 |
左手样品夹 |
/ |
1 |
个 |
/ |
/ |
/ |
7 |
LED灯室 |
/ |
1 |
个 |
/ |
/ |
/ |
8 |
色温校正滤色片 |
/ |
1 |
片 |
/ |
/ |
/ |
9 |
电源线 |
/ |
1 |
条 |
/ |
/ |
/ |
10 |
防尘罩 |
/ |
1 |
个 |
/ |
/ |
/ |
11 |
摇摆式聚光镜 |
/ |
1 |
个 |
/ |
/ |
/ |
12 |
2X全复消色差物镜 |
/ |
1 |
个 |
/ |
/ |
/ |
13 |
4X全复消色差物镜 |
/ |
1 |
个 |
/ |
/ |
/ |
14 |
10X全复消色差物镜 |
/ |
1 |
个 |
/ |
/ |
/ |
15 |
20X全复消色差物镜 |
/ |
1 |
个 |
/ |
/ |
/ |
16 |
40X全复消色差物镜 |
/ |
1 |
个 |
/ |
/ |
/ |
17 |
60X平场半复消色差物镜 |
/ |
1 |
个 |
/ |
/ |
/ |
18 |
标准1XC型接口 |
/ |
1 |
个 |
/ |
/ |
/ |
19 |
≥890万像素彩色摄像头 |
/ |
1 |
个 |
/ |
/ |
/ |
20 |
配套工作站 |
/ |
1 |
个 |
/ |
/ |
/ |
2、技术参数
说明: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议价小组成员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标注 |
1 |
生物显微镜(带成像) |
一、主机参数(按照配置清单逐一描述) |
|
1、光学系统:万能无限远光学系统,齐焦距离≤45mm |
▲ |
||
2、调焦机构:载物台垂直运动,旋钮高灵敏度;载物台行程≥25mm;带有粗调限位器;粗调旋钮可以调节扭力矩;微调精度≤1微米 |
|
||
3、光源系统:内置透射光柯勒照明器,高功率版≥14W长寿命LED照明装置,照明亮度≥12V100W卤素灯泡;能支持共览光强亮度≥26人;智能光强追踪管理功能,转换任意物镜自动切换至预设光强。 |
▲ |
||
4、聚光镜:支持1.25X-100X物镜 |
|
||
5、物镜转盘:智能编码物镜转盘,转盘孔位≥6孔,带偏光\微分干涉扩展槽 |
|
||
6、物镜 |
▲ |
||
2x(NA≥0.08,W.D.≥6.2mm,视场数≥26.5mm) |
|
||
|
|
4X(NA≥0.16, W.D.≥13mm),视场数≥26.5mm) |
|
|
|
10X(NA≥0.40, W.D.≥3.1mm),视场数≥26.5mm) |
|
|
|
20X(NA≥0.8, W.D.≥0.6mm,带弹簧,视场数≥26.5mm) |
|
|
|
40X(NA≥0.95, W.D.≥0.18mm,带弹簧,带校正环,视场数≥26.5mm) |
|
|
|
60x(NA≥0.90,W.D.≥0.2mm,带弹簧,带调节环c.c. 0.11-0.23;视场数≥26.5mm) |
|
|
|
7、载物台: |
|
|
|
7.1:高抗磨损性陶瓷涂层同轴载物台,必需钢丝传动确保精准性 |
|
|
|
7.2:配有左手或右手低位传输控制装置,可扩展人机工程学低位手柄 |
|
|
|
7.3:配有旋转机构以及扭矩调节机构,安装位置可旋转角度≥259度 |
|
|
|
7.4:双片标本夹,可同时放置两块玻片标本观察。 |
|
|
|
8、观察镜筒及目镜: |
|
|
|
8.1:超宽视野三目观察筒,视场数支持≥26mm;支持双眼观察及外接照相系统 |
|
|
|
8.2:屈光度可调;观察筒倾角≤30度,瞳间距调节范围涵盖50-76mm |
|
|
|
8.3:三档分光,分光比为双目/摄像:100%/0、20%/80%、0/100% |
|
|
|
8.4:目镜:宽视野10X目镜两个;视野数≥26mm;均带屈光调焦较正环 |
▲ |
|
|
9、升级平台:必需可升级≥8孔位荧光滤块转盘荧光系统,≥26人多人共览。 |
|
|
|
10、必需与显微镜同品牌显微数码成像系统 |
▲ |
|
|
10.1:芯片尺寸≥1英寸彩色CMOS,像素大小≥3.45μm×3.45μm |
|
|
|
10.2:分辨率≥4104×2174(全分辨率/890万相素) |
|
|
|
10.4:实时图像显示(帧率)≥64 fps |
|
|
|
10.3:曝光模式:手动、自动;测光区尺寸:全图像,30%,1.0%,0.1%;曝光时间≥27 µs–15 s |
|
|
|
11、与显微镜同品牌软件:图像显示、图像拍摄、录相,多种测量功能 |
|
|
|
12、工作站:12代I5处理器、内存≥16G、硬盘≥500G固态;USB3.0接口、≥1080P高清显示器 |
|
★三、商务要求
一、到货时间 |
(1)角膜内皮细胞计、经颅电刺激仪项目:合同签订后并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日内; (2)生物显微镜(带成像):合同签订后并接采购人通知60日历日内。 |
二、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报价要求: |
报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
四、付款方式 |
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采购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30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中标人指定账户。 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中标人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至中标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事项之内未发生中标人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在中标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事项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 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中标人出具全额发票,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30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中标人指定账户。 |
五、交货要求 |
5.1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原厂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护手册(含维修密码及接口数据)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所有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译本。文件应随货物一并交付至采购人指点地点。 5.2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物,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如需要计量检定的应提供相关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法检定报告。其中,进口设备必须具有报关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概不接收。如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验收前中标人必须附上计量检定合格报告。 5.3 采购人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发现所交货物与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不符或存在质量、技术缺陷等,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中标人应在 7 日历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4中标人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中标人应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一周内开始安装调试,并在 7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5货物安装需施工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安装施工图纸,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字确定安装场地施工方案。并承担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商检及计量检测、关税、增值税和进口代理等费用。 |
六、验收: |
6.1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6.2 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采购方接受: 1)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2)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 3)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 4)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5)按照招标书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 6)中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采购人对产品的技术数据置疑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7)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质保文件。 |
七、售后服务要求:
|
7.1
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整机免费原厂保修期(按照优于上文要求填写)年,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应不少于 2 次并留存维护记录。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免工时费。 7.24小时内响应,24 小时维修到位(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质保期内及外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备用机给采购人使用直至设备修复完好投入使用。 7.3质保期满以后,中标人对设备终身负责维修、安装、升级软件服务,长期以优惠价提供零配件(中标供应商提供主要零配件报价单)。设备使用期间中标人每季度至少回访采购方使用科室一次并对设备进行维护并留存维护记录。 7.4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并免费开放设备接口,无偿派人配合与医院各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包括院内各信息系统接口费与二次开发费),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在设备保修期内,当医院信息系统变更并需要与该设备连接时,需无偿派人配合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 7.5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率】≤【 5 】%。【设备故障率】未达要求的,每升高【1】%,质保期顺延【30 】天。当【设备故障率】≥【 10 】%时,响应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提出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无条件更换新机,并按该设备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赔偿。中标人维修的指定邮箱,采购人维修通知的邮件发出后,视为采购人的维修通知送达中标人。 7.6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签订合同时填写合同模板中的《设备配套消耗材料报价单》和《设备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就优惠价进行谈判,但优惠价不得高于签订合同时承诺的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报价。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价格最高的前5项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明细必须填写于《合同报价清单》中。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就优惠价进行谈判,但优惠价不得高于中标人在响应文件的《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报价清单》中承诺的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 |
八、培训要求 |
需针对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设计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床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直至能独立操作并附培训方案。 |
九、违约责任 |
9.1中标人所交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9.2中标人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货物逾期通过验收的,中标人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另行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于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解除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此条款与9.1条同时执行。 |
十、其他 |
10.1如有设备相关耗材、试剂或易损器械,设备及主要维修配件,请提供并分别列出它们的优惠价格。 10.2设备电源插头符合使用科室现有的插座,如不符合提供相应的插头转换接口。 10.3如涉及工程类需提供相关的电路图、施工图,安装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费、旧设备拆装费、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安装如涉及外接电源、网络、给排水、排风等必须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或增加管线、材料及人工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电源电线插座、长度和用电等需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所供设备均需妥善安装确保采购人可正常使用。 10.4中标人所交付货物、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响应承诺的,或在响应阶段为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不予验收,并交主管部门遵照相关规定处理,所有责任由中标人一力承担。 |
第三章 议价评审规则
一、开标
1、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公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开标时,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将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响应供应商确认密封情况后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下面几点并做好唱标记录。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2)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二、议价参与人员
1、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将根据采购标的的特点组建议价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的专家及医院管理职能科室组成。议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答辩。
三、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议价小组就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认定其响应无效。
2、议价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4、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议价小组将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响应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将被拒绝。
5、议价小组可以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根据实际需要作出改变或提出新的要求,但需做好评审记录并告知所有供应商,并要求所有参与议价的供应商根据新的要求作出最终报价。
6、议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议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议价评审记录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议价评审记录。
四、响应文件的澄清
1、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议价小组应当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评审方法和评审规则
1、议价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审的基础为采购文件、各响应人响应文件、议价现场的评审记录。
3、评审规则:
评审时,议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响应人响应文件、议价现场的评审记录中的各项因素,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可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多次谈判。。
4、推荐中标候选人:议价小组结合最终方案的报价及报价是否与市场价格相匹配、质量、服务方案、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判,共同择优推荐成交供应商或形成其他意见。
5、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医院内控流程,汇报并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六、议价评审记录
议价评审记录是议价小组根据全体议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议价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议价评审记录由议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议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议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议价评审记录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议价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七、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审是议价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议价小组内独立进行。议价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响应供应商。
2、评审期间,议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响应供应商进行询问。各响应供应商应予以认真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的答复需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不得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响应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议价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5、议价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报名及报名的撤销
(1)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和要求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供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料审核。如需补充资料,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补齐资料。
(2)报名后应当按照公示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如无法到场的,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经办人,并递交书面弃标函需写明弃标原因,开标当天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及时告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经办人,突发事件消除后应当及时补交弃标函。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
1、响应语言及计量单位
(1)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和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就响应交换的文件和往来的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2)除在采购文件的设计思路和方案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的组成
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响应文件》、《开标一栏表》、《最终报价表》等采购文件和价现场议价小组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
3、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必须毫无遗漏地包括采购文件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没有相应格式的,由响应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编制。
4、响应报价
(1) 响应报价应为到指定地点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2) 响应供应商应分别在采购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报价表”上写明响应货物的单价和响应总价。响应供应商对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此报价作为议价小组评标标准,但不能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4)报价需与同类产品、服务市场成交价格相匹配,如未提供有效成交业绩,需根据招采办查询的同类产品、服务的成交价进行报价,如被评审小组认定为脱离市场价格虚高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内容,评审小组有权不接受该报价,视为报价无效。
5、响应报价有效期:至项目完成所有履约义务之日。
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数量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应当一致,一旦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2)为了便于响应文件保存,需提交一份响应文件U盘。
(3)响应文件正本及开标一览表须打印,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
(4)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遗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6)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须在每一份响应文件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并应在封套上载明以下信息:
a. 项目编号;
b. 项目名称;
c. 响应供应商名称;
d. 注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U盘”单独密封并注明项目编号)
e. 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相同。
(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公示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送至议价地点。
(3)出现因采购文件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响应截止时,则按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4)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3、迟交的响应文件: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议价开始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正本。
(2)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本规定进行.
(3)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须在议价会议开始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不按照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求修改或撤销,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不接受其修改和撤销。
四、议价评审现场答辩
(1)现场答辩的人员需为被授权人,授权人可带本公司熟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了解所投产品性能的工作人员参与答辩。如因参与答辩人员不能有效答辩影响议价效率,议价小组可视情况记录在评审记录中,供应商将承担不利后果。
(2)响应供应商应当与议价小组进行有效的谈判,授权人不得拒绝议价小组提出的多次谈判要求。
五、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其投标无效的情况
(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资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被财政部门等其他主管部门认定为串标的其他情形。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纳入我院不诚信名单。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双面打印)
议 价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具体设备名称: 议价供应商: 公司地址: 公司法人: 联系人: 手机: 公司电话:
开标之前不得启封 |
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有效期 |
证书颁发机构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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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议价有效期相同。
附: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议价单位名称:
签发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议价地址) 的 (议价名称) 由(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议价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议价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重要要求】现场签到人需为被授权人,且熟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了解所投产品性能,能现场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专业答辩。
被授权人(议价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提供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请加盖骑缝章)
(四)议价产品开标一览表(双面打印!)
1、设备初次报价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议价报价 (人民币 元) |
品牌型号 |
生产地址 |
交货期 【优于商务需求】 |
(项目名称) |
1套 |
小写:RMB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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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配置分项报价【必须优于需求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注册证/备案证号 |
品牌 |
型号 |
单价 |
总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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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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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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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备注:
议价报价需为整数。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议价。
此表需做双份,一份为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递(双面打印!),一份为纸质报价表装订在标书内。
(五)议价最终报价表
设备报价表
**项目最终报价表(项目编号:**) 说明:双面打印!现场填写的最终报价、质保期、到货期均现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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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列明配置) |
数量 |
预算总价 (万) |
报价单价 (万) |
报价总价 (万) |
品牌型号 |
产地 |
注册证号 |
到货时间 |
原厂质保期 |
现场最终报价 (现场填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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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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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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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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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价现场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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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议价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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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章): |
|||||||||||
使用科室代表现场确认:
议价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最终报价表制作一份,与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交递,双面打印!。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六)设备生命周期维护成本
1、设备使用年限说明(承诺函)及证明文件(提供设备出厂标签或者使用说明书作为证明附件)
2、质保期后(质保期内整机质保)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医用耗材以外的消耗品)初步报价明细清单,下文未列维修零配件、消耗品报价的项目,如有易损件也可按以上格式进行初步报价。(该部分报价不包括在预算总价内)
(1)经颅电刺激仪项目填写: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商 |
原产地 |
单价(元) |
1 |
电极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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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极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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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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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延续保修初步报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价格(元) |
1 |
延续保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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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七)技术参数条款响应一览表
1、技术参数响应一览表
说明:议价必须对应采购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序号 |
采购技术需求条款 |
议价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一)带“★”的实质性技术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议价)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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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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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带“▲”的重要条款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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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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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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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参数条款响应列表(按照采购文件所列完整参数按顺序逐一列明,含“★”、“▲”条款,偏离情况需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彩页所载明的情况进行判断,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 |
||||
1 |
|
|
|
|
2 |
|
|
|
|
…… |
|
|
|
|
**项目合计:*条非“▲”号技术参数,本公司正偏离:*条;无偏离*条;负偏离*条。 |
备注:议价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2、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条款不响应将做废标处理)
商务要求 |
响应情况 |
|
一、到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并接甲方通知日历日内;(按照采购需求中对应项目的要求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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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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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要求 |
报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
|
四、付款方式 |
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采购合同总价5%(人民币 ,¥ )的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30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至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事项之内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在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事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 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30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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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货要求 |
5.1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原厂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护手册(含维修密码及接口数据)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所有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译本。文件应随货物一并交付至采购人指点地点。 5.2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物,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如需要计量检定的应提供相关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法检定报告。其中,进口设备必须具有报关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概不接收。如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验收前中标人必须附上计量检定合格报告。 5.3 采购人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发现所交货物与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不符或存在质量、技术缺陷等,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中标人应在 7 日历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4中标人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中标人应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一周内开始安装调试,并在 7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5货物安装需施工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安装施工图纸,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字确定安装场地施工方案。并承担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商检及计量检测、关税、增值税和进口代理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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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 |
6.1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6.2 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采购方接受: 1)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2)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 3)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 4)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5)按照招标书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 6)中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采购人对产品的技术数据置疑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7)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质保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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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售后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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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整机免费原厂保修期(按照不低于采购需求中对应项目的要求填写)年,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应不少于 2 次并留存维护记录。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免工时费。 7.24小时内响应,24 小时维修到位(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质保期内及外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备用机给采购人使用直至设备修复完好投入使用。 7.3质保期满以后,中标人对设备终身负责维修、安装、升级软件服务,长期以优惠价提供零配件(中标供应商提供主要零配件报价单)。设备使用期间中标人每季度至少回访采购方使用科室一次并对设备进行维护并留存维护记录。 7.4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并免费开放设备接口,无偿派人配合与医院各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包括院内各信息系统接口费与二次开发费),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在设备保修期内,当医院信息系统变更并需要与该设备连接时,需无偿派人配合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 7.5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率】≤【 5 】%。【设备故障率】未达要求的,每升高【1】%,质保期顺延【30 】天。当【设备故障率】≥【 10 】%时,响应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提出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无条件更换新机,并按该设备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赔偿。中标人维修的指定邮箱,采购人维修通知的邮件发出后,视为采购人的维修通知送达中标人。 7.6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签订合同时填写合同模板中的《设备配套消耗材料报价单》和《设备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就优惠价进行谈判,但优惠价不得高于签订合同时承诺的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报价。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价格最高的前5项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明细必须填写于《合同报价清单》中。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就优惠价进行谈判,但优惠价不得高于中标人在响应文件的《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报价清单》中承诺的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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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培训要求 |
需针对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设计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床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直至能独立操作并附培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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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
9.1中标人所交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9.2中标人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货物逾期通过验收的,中标人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另行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于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解除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此条款与9.1条同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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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
10.1如有设备相关耗材、试剂或易损器械,设备及主要维修配件,请提供并分别列出它们的优惠价格。 10.2设备电源插头符合使用科室现有的插座,如不符合提供相应的插头转换接口。 10.3如涉及工程类需提供相关的电路图、施工图,安装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费、旧设备拆装费、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安装如涉及外接电源、网络、给排水、排风等必须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或增加管线、材料及人工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电源电线插座、长度和用电等需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所供设备均需妥善安装确保采购人可正常使用。 10.4中标人所交付货物、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响应承诺的,或在响应阶段为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不予验收,并交主管部门遵照相关规定处理,所有责任由中标人一力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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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八)售后服务承诺
1、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
采购编号: 议价单位名称(xx):
议价对所申报产品的配送时间等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2、售后服务承诺应包括的其它主要内容:
1、售后服务人员简介;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技术培训安排;
4、保修服务计划;
5、其它服务承诺;
6、….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九)议价资格声明函
致: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关于贵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招标,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议价,并声明:
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我公司保证我院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我公司参与该项目议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议价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议价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议价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议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议价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议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我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即我公司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即我公司不存在还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情形。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贵院带来的损失。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议价。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议价处理。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符合条件的需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 )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响应供应商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工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十一)有效业绩(2020年以来)
议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完成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所投品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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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同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发票)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十二)履约承诺函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我公司承诺:
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公司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议价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议价无效处理。
我公司参与该项目议价,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议价的竞争行为,不损害贵院或者其他议价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议价无效处理。
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议价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议价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将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议价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议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贵院带来的损失。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十三)签约承诺函
致: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议价已明确知悉:按照《深圳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贵院、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本议价承诺:提交本承诺函前已了解对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要求,对如若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不执异议,如因议价原因导致未能按上述时间要求签订合同的,议价同意按中标项目金额1‰/天的标准向贵院支付违约金,如超过法定期限不能签订合同的,我院可依法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承诺。
议价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
(十四)彩页
(十五)合同文本
注:【中标后及时按照采购通知书所载联系方式联系设备科完成合同签订】
设备采购合同(院内)
甲方(需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法定代表人:沈慧勇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4557440305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年月日【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 议价/谈判/跟标等 】采购结果),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及其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合同设备要求
1.1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设备及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等服务。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品牌 |
注册证名 |
注册证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使用科室 |
设备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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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配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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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填写临床设备或科研设备等 |
合计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0.00) |
1.2注册证名、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应与在行政部门登记的注册证描述一致并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在注册证号栏中分别填入注册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批号。合同设备如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内的,乙方需提供计量合格证,所有上述证照办理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由乙方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验收前乙方必须附上计量检定合格报告。
1.3进口设备手续(进口设备才使用该条款)。
乙方提供的进口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进口注册证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中国海关商检合格证明,并负责办理设备进口报关等手续。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其他合法证明,进口医疗设备还须取得国家进口医疗设备注册证。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00),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总价包含包装、设计、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保修期届满前备品备件费用以及与本合同设备及服务相关的税和费。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甲方采购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规范和要求,并提供设备的测验报告。
合同设备包装、交货、安装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符合产品标准关于包装的要求。凡由于包装问题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甲方通知后个日历日内。
5.2.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搬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安装调试时间:货到7个日历日内完成。
5.3.2乙方负责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5.3.3货物安装需施工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安装施工图纸,甲方与乙方共同签字确定安装场地施工方案,确保安装场地(包括消防、环保等)适合设备安装,如因乙方延迟提供材料或未及时签字确认方案等致设备无法如期安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安装前乙方通知甲方使用科室、设备科三方共同到场开箱,并填写开箱记录。乙方应提供与货物相符且完整的资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①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手册②中文版使用说明书③出厂合格证(进口产品提供进口报关单及检疫证明)④到货清单。
5.3.4乙方安装时须对安装场地及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场地或场地内其他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安装地点不适合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调换合适的地点,设备运送、安装调试以及计量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4设备的验收
5.4.1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后30个日历日内。
5.4.2验收日期前乙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甲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4.3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及时书面提请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乙方保证设备自全部货物到齐,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后30个日历日内通过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的风险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因乙方未及时书面提请验收造成付款延误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4.4验收按本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可作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换货、补充缺失、更换损坏部件和追责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甲方对产品的技术数据置疑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乙方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5.4.5验收发现货物短装、损坏或质量不符合本合同之规定,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在甲方提出换货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如期安装、通过验收。换货的相关费用和相应后果由乙方承担,验收时间不予顺延。
5.5设备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保证
5.5.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第三方对设备提出权利请求的,甲方不涉入任何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甲方涉入纠纷,则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涉入纠纷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纠纷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等。
5.5.2 如有关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下设备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设备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设备,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设备。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要求。
6.2质量保证期(即免费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开始起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每年 2 次定期保养。
6.2.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所有设备整机(含主机和所有配件,耗材除外)免费原厂保修期【叁】年。保修期内【设备故障率】≤【 5 】%。【设备故障率】未达要求的,每升高【1】%,保修期顺延【30 】天。当【设备故障率】≥【 10 】%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无条件更换新机,并按该设备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乙方维修的指定邮箱为,维修电话为,甲方维修通知的邮件发出后,视为甲方的维修通知送达乙方。
6.2.2免费保修期内,非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求另有规定除外),并在【24】小时内消除障碍。若乙方未能在【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每次;若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消除障碍,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消除障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3乙方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并免费开放设备接口,无偿派人配合与甲方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包括接口费与二次开发费),直至该设备与甲方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在设备整机免费保修期内,当甲方信息系统变更并需要与该设备连接时,需无偿派人配合直至该设备与甲方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
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设备终身负责维修、安装、升级软件服务,长期以优惠价提供零配件(乙方提供主要零配件报价单)。设备使用期间乙方每季度至少回访甲方使用科室一次并对设备进行维护并留存维护记录。
6.2.4保修期内及外,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提供备用机给甲方使用直至设备修复完好投入使用。
6.2.5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6.2.5.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致设备故障、损坏;
6.2.5.2甲方擅自改装设备。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难以界定设备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双方均有权请求广东省或深圳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预付,经鉴定设备符合合同要求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培训:乙方或设备所属生产厂商需针对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设计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临床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本合同已包含培训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收取。
6.5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如需专用消耗材料均已在合同附件中列出,合同附件未列的消耗材料视为乙方永久无偿向甲方提供。
6.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原厂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质保期内乙方必须进行质量“三包”:15天内无条件退货;3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更换;30天后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每次修理时间超过15 天的,应予退货。
7.院内设备付款方式 :
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采购合同总价5%(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30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至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事项之内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在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事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
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30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8.技术服务和合同执行进度
8.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派出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配合工作。
乙方应确保按甲方提出的其他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如有)有效、按期执行合同。
9.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1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0. 索赔
10.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应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要求退货,则乙方应在3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全额退还甲方,并将货物搬离甲方场所,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要求退货,则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甲方不要求退货,要求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2本合同项下的索赔金额、违约金额等,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合同款项中扣除,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
11. 违约责任
11.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安排收货,为乙方向福田区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货款。在无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不申请货款的,应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11.3验收发现问题的,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1.4如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时无法满足采购文件的星号(★)条款要求,甲方可随时退货并要求全额退还货款,并根据赔偿条款要求乙方赔偿;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功能与响应文件不符,或者发现虚假应标情况的,甲方有权选择退货或不予支付未付货款,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1.5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货物逾期通过验收的,乙方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于收到甲方发出的解除通知书后3日内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此条款可以与11.2、11.3、11.4条同时执行。
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条款,不履行保修、维修义务或履行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达3次或以上的,除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12. 合同生效、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八个,共页,一式伍份。
13. 争议的解决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争议事项的解决,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14. 其他
14.1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及授权代表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该指定联系人及授权代表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通知送达该联系人及授权代表时,即视为通知送达乙方。
14.2 乙方的指定联系人、授权代表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到甲方。否则相关送达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4.3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14.5 甲方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在委托、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行贿、受贿、索贿,违反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各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6 乙方承诺不从事商业贿赂行为。一旦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4.7如有设备相关耗材、试剂或易损器械,设备及主要维修配件,请提供并分别列出它们的优惠价格。
14.8乙方必须提供由设备生产原厂签署承诺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盖厂家公章),厂家签署承诺的保修期应与响应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期一致;必须由原厂工程师及技术人员直接提供保修、维修、免费技术培训服务。
14.9本合同附件
1.配置清单;
2.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3.每年二次的维护计划;
4.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
5. 技术偏离表/技术参数、含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
6. 三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7. 中标通知书/采购通知书
8. 廉洁协议
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乙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25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不可打印,必须签字或者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注意:清单中对设备的品牌、数量、质量、参数、功能等,要求交付的设备必须在报关、完税、商检等方面无瑕疵、具备合法文件,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任由乙方承担。
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注册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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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套消耗材料报价单(实际以相关部门议价结果为准,本价格为议价的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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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注册名称(中文) |
产品注册证号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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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实际以相关部门议价结果为准,本价格为议价的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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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配件名称(中文)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配件编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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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 诺 书1(临床医疗器械)
本设备厂家(XXX )就经销商( XXX公司)销售给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的XXX设备相关事宜(厂家和经销商)做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承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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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要求 |
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即18号令的第17条规定,厂家是需要提供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验收资料审核时递交) |
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即18号令的第15条规定,售后服务的内容必须规定:厂家或者供应商最少每年2次的上门走访检测、校准或者保养,并形成报告保存设备科存档(院方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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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即18号令的第18条规定,要明确质量要求、维修要求等,售后服务内容必须规定:厂家维修后,必须要有设备性能,或者电气安全方面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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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关键技术指标的校准及检测工作包括:(验收资料审核时递交) 1.临床技术员自行校准的官方要求(周期、方法步骤); 2.厂家定期提供专业设备的质量校准及检测(保外若需收费注明费用); 3.厂家或法规要求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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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成本要求 |
设备经销商及厂家必须提供400或维修热线电话支持,合同保修期期内,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按要求做出技术响应。停机设备,电话报修后,工程师必须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保修期后厂家的上门维修收费标准需提前报备。 |
保修期内设备出现如下质量问题,厂家、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整机更换、延保、更换相关零部件: 设备运行三个月内故障频发(三次以上); 同类故障频发(保修期内三次以上); 同类零部件故障频发(保修期内,同型号设备故障总和三件次以上); 整机故障率高(每年10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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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使用五年内,同类贵重零部件(人民币10000元以上)出现批量性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同类设备故障总和五件以上),厂家、供应商应免费给予更换配件或免费维修,或以成本价(低于市场价50%)提供全新原厂零部件予以更换。因此原因更换的零部件至少保修1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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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和厂家需共同提供设备的原厂保修的证明,保修内出现故障需提供原厂维修证明。厂家需提供设备年保修价格≤采购价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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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
厂家需主动告知并召回潜在故障设备及处理方法并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
厂家官方建议的设备报废年限,设备报废的官方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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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设备(大型设备、数量多、科室多)除设备验收时培训工作外,厂家需提供额外的大型培训及院方工程师的专业培训(不少于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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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厂家需协助经销商做好设备验收前期的资料准备,参照我院设备验收说明。 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物,出厂日期在甲方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
厂家/中国总代理: 中标代理商/经销商: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我们 (响应供应商单位名称) (制造商或者进口机电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址设在的(响应供应商单位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或进口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验收合格后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_ 年纯正的、专业化的保修和技术支持且在保修期内所有故障配件免费更换。
3. 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规格型号:;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成熟产品,且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可以预见的 360(天)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停产、淘汰的计划。
4. 我方承诺将及时提请贵方关注:相关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_ _
_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厂家/中国总代理: 中标代理商/经销商: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附件分页列明)
附件3.每年二次的维护计划;
附件4.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
附件5.技术偏离表/技术参数
附件6. 三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附件7. 采购通知书
附件8. 廉洁协议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
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乙方:
采购产品:
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我院医药产品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四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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