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130 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附加xxx责任保险
(保监会备案编号:xx[2009]N130 号)
总则
第一条 x附加保险合同为《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保险合同。
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交纳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下列责任负责赔偿:在保险单中列明的物业管理区域内,被保险人经营的xxx因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寄存于保管柜中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
第三条 因下列情形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xxx正常开放时间内没有合格救生员执勤,
(二)游泳者在游泳场所内感染传染性疾病;
(三)游泳者的故意行为;
(四)非游泳人员放入保险柜中的财产损失。
赔偿限额
第四条 x附加保险合同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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