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 22 倍」(簡稱 DBR22 倍)規範之授信額度,借款人同意本行保留撥貸與否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