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渭南市华州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BOT特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7-075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渭南市华州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BOT特许经营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xxxxxx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渭南市华州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BOT 特许经营合同》。
2、协议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协议类型:特许经营协议。
4、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同时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5、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签署的《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的公告》),为推动项目的落实,为加快当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在渭南市华州区投资建设运营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于近日签订了《渭南市华州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BOT 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公司将成立项目公司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营等相关工作。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盛运环保” 股票代码“300090”),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1,319,952,922.00 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理工程、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理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包;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甲方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方及上市公司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5、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x项目为渭南市华州区八个镇、一个街道办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本项目总投资额 29836.19 万元,处理污水处理总规模为每日 22500 吨,污水管网主
管网 76.5 公里,支管网 122.4 公里。
1、本项目实行 BOT 运作方式,即乙方负责本项目资金筹措、建设、经营、维护和债务偿还,甲方授予乙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作为乙方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和项目投资的回报,在本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将能够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及本项目设施以不作价的方式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2、本项目投资范围为华州区八个镇、一个街道办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具体范围为华州街道办、杏林镇、赤水镇、高塘镇、大明镇、莲花寺镇、柳枝镇、下庙镇、金堆镇。乙方将以无偿划拨的方式取得污水厂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3、特许权
甲方将授予乙方独家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拥有、调试、运营、收费、维护和移交的特许权利;在特许权经营期内xxxxxx,xxxxxxx,x方不得擅自就特许经营权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抵押或其它任何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一年),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特许权的期限可在必要时根据合同的规定并经双方书面达成合同后延长。
4、项目建设
项目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承担费用。项目建设施工由乙方负责污水厂厂区内及污水管网(合同约定里长)所有工程的建设并承担费用。在建设期内,甲方给予并维持应由甲方给予的批准;协调乙方与所有相关部门的联系,使乙方能免费并及时有效地获得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合理申请和许可,并使得该申请和许可持续有效。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和适用法律、规范、标准、程序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建设施工、组织调试与竣工验收,当污水处理设施经过试运行具有可靠稳定的性能后向渭南市华州区环境监测站申请验收监测,自检测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正式商业运营。
5、运营服务
甲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对污水厂区外的相关配套设施妥善进行管理和维护,以确保相关配套设施在特许经营期间能持续不间断地有效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进水水质标准的污水并在污水厂的出水交付点接收经污水厂处理后的出水;甲方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等。
乙方在整个运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并按照谨慎运营惯例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在进水水质符合设计标准的前提下,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等相关工作。
6、项目收益
项目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中标价格 1.1 元/吨,后期工程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启动建设,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另行确定,甲方每月按污水处理项目当月处理后出水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x合同的签署是公司在生活污水处理新领域里发展的重要一步。本公司通过此次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生活污水处理领域市场的开拓积累丰富的经验。未来随着项目的成功建设、运营,将增加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将使公司占领更为广阔、不同层次的环保领域市场,从而提高公司在环保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逐步把公司打造成城市环境治理综合运营商。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渭南市华州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BOT 特许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