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打印栏 客户填写栏 产品性质 □ 东莞银行发行产品 □ 东莞银行代理销售产品 客户姓名 手机号码 交易类型 □ 购买 □ 赎回 □ 撤单 □ 签约 □ 解约 □ 其他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购买金额 赎回份额 客户评级 □ 保守型 □ 稳健型 □ 平衡型 □ 进取型 □ 投机型 销售适应性 □产品内部评级为R1 ,适合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投机型客户购买;□产品内部评级为R2,适合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投机型客户购买;□产品内部评级为R3,适合平衡型、进取...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东莞银行理财计划交易类业务协议书
银行打印栏 | |||||||||||||
客户填写栏 | |||||||||||||
产品性质 | □ 东莞银行发行产品 □ 东莞银行代理销售产品 | ||||||||||||
客户姓名 | 手机号码 | ||||||||||||
交易类型 | □ 购买 □ 赎回 □ 撤单 □ 签约 □ 解约 □ 其他 | ||||||||||||
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 | ||||||||||||
购买金额 | 赎回份额 | ||||||||||||
客户评级 | □ 保守型 □ 稳健型 □ xx型 □ 进取型 □ 投机型 | ||||||||||||
销售适应性 | □产品内部评级为R1,适合保守型、稳健型、xx型、进取型、投机型客户购买; □产品内部评级为R2,适合稳健型、xx型、进取型、投机型客户购买; □产品内部评级为R3,适合xx型、进取型、投机型客户购买; □产品内部评级为R4,适合进取型、投机型客户购买; □产品内部评级为R5,适合投机型客户购买。 | ||||||||||||
客户签名/盖章: 银行经办人员签章: 银行复核人员签章: 银行业务章: |
(温馨提示:请认真阅读背面的协议条款和风险揭示书,本协议一式两联,第一联银行传票联,装订传票;第二联客户联,由客户留存)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东莞银行理财计划协议条款
甲方:投资者(客户) 乙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委托代理关系
1、甲方签署本协议,即授权乙方或代理销售方在理财产品合同约定的时间从甲方交易账户扣划本协议项下的理财款项,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管理。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有权根据相关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合同等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管理费和销售费等费用,具体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以理财产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3、东莞银行代理销售产品是由我行产品合作机构发行与管理,我行
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二、 税收规定
理财计划中乙方不承担代甲方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三、 资金和账户管理
1、甲方购买理财计划,需要在乙方属下营业网点开设账户,存入足够的资金,双方签订理财合同,由乙方扣划理财资金,理财本金的金额以乙方成功扣划的为准。甲方赎回理财计划或理财计划实际到期日后,由乙方按照理财产品合同约定将本金及收益划转至甲方在理财合同中指定的账户。除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外,甲方不能在实际到期日之前提前全部或部分赎回理财计划。
2、交易日至认购期结束日期间理财本金将按活期储蓄利率及活期储蓄存款的计息方式计算应得利息,并代扣利息税。
3、成立日及清算期期间将不计付任何利息或收益;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日至支取日之间按活期储蓄利率及活期储蓄存款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并代扣利息税。
4、在本协议终止前,甲方应保证甲方理财账户的状态正常,因任何原因造成该账户销户或状态不正常,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作出合理说明,并书面申请变更,但乙方有权根据理财账户操作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变更;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准确入账,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理财计划的信息以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方式进行披露,乙方有权不再单独为甲方提供有关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的账单。
四、 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分别向对方声明并保证本方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及履行理财合同。
2、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根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
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尽职调查。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主动配合我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按规定提供身份证件和基本身份信息,并在基础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留存我行的身份信息,如甲方在我行留存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且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或提出合理理由的,我行有权限制、暂停使用该业务或终止该
协议,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承诺本人、甲方授权使用人及甲方受益所有人不存在涉嫌洗钱罪及其上游犯罪等行为。如果甲方不配合我行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或者客户存在涉嫌洗钱行为的,我行有权限制、暂停使用该业务或终止该协议,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 不可抗力和免责事由
1、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投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理财合同中的账户和理财本金及收益被司法机关要求冻结、扣划,或者甲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造成划款不成功,则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全额终止理财交易,并停止向甲方支付理财本金及投资收益。由于提前终止交易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将此损失从甲方的账户或理财本金以及收益中扣除。
六、 追索条款
x因理财计划投向的产品说明书投资计划发生违约事件导致甲方的损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其向相关责任人追偿其理财本金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责任人发出催收函,提起诉讼等方式,乙方代理期限为一年(诉讼或强制执行时间不计算在内)。乙方在行使代理权过程中产生的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由甲方承担。
七、 争议解决
1、因履行理财合同而引致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八、 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甲方如通过线下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经甲方在本协议书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且在乙方按签约金额成功从甲方在本协议《银行打印栏》记载的卡或账户扣划相应的理财资金并经产品管理人登记系统确认份额后生效。甲方如通过乙方电子渠道签署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甲方勾选“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东莞银行理财计划协议条款》及相关协议,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相关电子渠道页面显示投资者已成功购买并确认份额后生效。
2、本协议的终止日为乙方按照理财产品合同约定将本金及收益划转至甲方在理财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之日。
3、甲方可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等渠道(具体以产品说明书记载为准)办理理财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交易,则甲乙双方有关理财计划的理财合同以最近一个交易日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以产品说明书的内容为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