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M-00-20211011-1004
项目编号:SHXM-00-20211011-1004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xxxxxxxxxxxxxxxx
xx
x x:xx路 758 号
五里桥街道城运中心弱电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五里桥街道办事处代理单位: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10 月
目录
第一章 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五里桥街道城运中心弱电安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5)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
7)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 年五里桥精细化项目-五里桥街道城运中心弱电安装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83532.00 元
最高限价(元): 1980611 元采购需求:/
包名称:五里桥街道城运中心弱电安装项目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83532.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位于xx路 758 号 3 号楼,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根据街道的需求和后期的区城运中心平台接入的要求,按功能分为 LED 大屏显示系统、视频拼接控制系统、无线会议系
统和机房、服务器等其他配套设施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日历天):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止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
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在册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型企业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7:00 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10-12 至 2021-10-20,每天上午 09: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1000 元(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采购文件电子版免费提供,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 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09:30(北京时间)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 x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09:3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xx区xx路 801 号 515 室
六、磋商时间:
开启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10:00(北京时间)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 x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开标及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 3G 或 4G 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纸质标书一正二副。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路 801 号 515 室
4、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5、★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查询网址如下:“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6、清单详见附件
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采购文件电子版免费提供,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联系人:籍老师联系电话: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路 801 号 505 室
电话:00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63353221*8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附表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五里桥街道城运中心弱电安装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联系人:籍老师 |
2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路 801 号 505 室 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 传真:63353221*840 |
3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采购文件电子版免费提供,供应商如 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 1000 元/ 本,售后不退)。 |
5 | 项目基本情况: 五里桥街道城运中心弱电安装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xx路 758 号 3 号楼,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根据街道的需求和后期的区城运中心平台接入的要求,按功能分为 LED 大屏显示系统、视频拼接控制系统、无线会议系统和机房、服务器等其他配套设施等内容。施工工期(日历天):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
6 | 成交服务费:/ |
7 | 磋商有效期:90 日历天。 |
8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2 份,每份文件需清楚的表明“正本”、“副本”。 |
9 | 踏勘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自行踏勘踏勘地址:项目现场 投标单位递交需答疑问题:各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返回需澄清的以及踏勘现场后情况不明的问题,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务必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 10:00 前传真至采购代理单位。 补充文件发放时间:2021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投标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后至开标之日前予以充分关注,否 |
序号 | 内容 |
则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09:30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10:00 地点:xx区xx路 801 号 515 室 | |
10 | 评审方法:详见评审方法 |
11 | 工程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携带有关资料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单位将核对有关代表的身份证件(携带身份证原件)。竞争性磋商顺序原则上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确定,先到的先进行竞争性磋商,后到的后进行竞争性磋商。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 磋商程序
1、采购方式
x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磋商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标人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 就工程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合法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管理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
(1)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 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同一分包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投标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经过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2)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时,评审委员最多只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以最终排名顺序)为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
3.6、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
3.8、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4.磋商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二部分 磋商文件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
2.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
第三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投标人应对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能擅自调整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得出现“0”报价,不得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
1.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必须装订成一册;所有文件左侧装订,应牢固、美观,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所有内容均应采用不褪色的黑色墨粉材料双面打印,封皮可单面打印,不得采用硬封面。)
(1)投标人情况简介;
(2)报价函和磋商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质量、安全、xx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财务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与业绩);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5)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截止日当天或 3 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查询无在建项目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 xxx.xxxx.xx.xx 查询、打印、含条形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
(7)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对应位置用荧光笔标注);
(8)同类业绩(以证明文件为准)。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10)投标人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说明情况即可);
(1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成为会员供应商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12)申请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两年内无行政处罚承诺书、投标单位(供应商)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14)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其中应包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以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及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xxx.xxxx.xx.xxx.xx)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每个查询记录均需打印装订)
(1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A:财务报表;B:本单位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C:其他。
(16)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 3.报价
3.1 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提供本项目规定的全部管理、工程所发生的一切人工、管理等一切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采购的全面工程服务管理,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报价单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
3.2 投标人认为其他将会发生的费用。 4.保证金
4.1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有效期
5.1 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 投标人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6.4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标袋中。
1.2 所有标袋上均应:
(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2)投标单位名称
(3)XXXX 年 XX 月 XX 日之前不得启封
(4)在标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章
1.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 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1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xxx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4.比较与评价
4.1 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最终报价,对其服务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4.2 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人资信实力;
(2)服务总价的合理性;
(3)服务措施;
(4)商务响应;
4.3 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1)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打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的评分办法。
(2)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至授予成交投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2 在磋商评审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磋商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
一、项目背景
项目总体概况及相关设备要求
2020 年,xx区稳步推进“一网统管”,并明确三大方向:
着眼“高效处置一件事”,梳理编制涵盖城运管理、社会治理各个领域的事件、部件和工作职责目录,制定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事件处置标准化、规范化。建立跨部门、跨职能“多格合一”综合网格,整合管理力量下沉基层,打好城运管理“组合拳”。
建立完善城市运行“平、急、特”运行模式,明确“平时的工作流程、急时的应急预案、特时的专项责任”。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和管理创新,强化联勤联动,形成城区治理全域覆盖、分层分级、智能派单、依责承接、高效处置、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
研究制订xx区推进“一网统管”工作总体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街道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加快构建“1+10+N”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有针对性开发建设大客流监测、老旧小区房屋管理、店招店牌管理等“符合xx实际、满足xx需求、体现xx特点”的智能应用场景,实践xx做法、形成xx特色。
二、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单位需要负责项目范围内各系统建设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试验、加工制作、保管、运输、安装、测试、清洁、产品保护、系统集成、验收合格、保修、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负责本次招标范围的深化设计施工图、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等所有内容。
(2) 负责各系统的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整体联动调试等。
(3) 负责本项目的竣工资料的收集、编制和管理,提交各系统以及相关专用软件的联动测试和调试报告、系统操作规程、系统维修或保养手册、用户操作手册等。
(4)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技术规范等提供各系统设备的使用人员培训及后续维修保养服务。
(5) 施工期间,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管;服从业主通过工作指令单、设计变更单下达的其它相关工作内容。
(6) 建设单位认为需要施工的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的其它内容。
三、主要规范及技术标准
⮚ GB/T 50314-20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 SJ/T 11141—2012《LED 显示屏通用规范》
⮚ SJ/T 11281-2003《LED 显示屏测试方法》
⮚ GB 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 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 GB 50348-201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 GB 50606-201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 GB 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GB/T 50312-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GB 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 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GB 50526-2010《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GB/T 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
⮚ GB 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T 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 GB50799-2012《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GB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 GYJ125《厅堂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要求》
⮚ IEC268 公共广播系统技术规范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标准 GB 4943.1-2011
四、招标设计原则
按照系统设计目标,遵循系统设计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本项目。系统应体现以下设计原则:
先进性:应具备超前的意识、先进的设计思想,技术上应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系统先进性。
成熟性:设计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选用的产品须性能稳定可靠,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通过权威检测部门的质量检测,或者获得有关权威机构的认证。产品的性能可靠,能保证系统的良好运行和系统使用寿命。
实用性:设计应结合五里桥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充分了解系统的具体需求和一些特殊功能要求,以便应用起来非常方便实用。
开放性:设计应采用开放技术、开放结构、开放系统组件和开放用户接口,能兼容各种不同的拓扑结构,具有良好的网络互联性,要有良好的升级能力适应今后容量超高速传输的需要,以利于系统的维护、扩展升级。
可扩展性:满足五里桥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不断发展的要求,同时实现低成本扩展和升级的需求。
可靠性:具有容错功能,管理、维护方面,对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和分析,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经济性:应充分利用和保护现有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设备效益。投资合理,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
五、招标内容
根据五里桥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和后期的区城运中心平台接入的要求,初步将按功能将本项目分为四个区块,分别为视频显示、指挥调度、会商决策以及配套机房。整体完成后能实现监管指挥人员在实时监看大屏画面的同时能处理工作和同步指挥,同时配备会议室便于现场会议表决商讨,能与区中心进行视频会议连线。
因此五里桥城运中心弱电信息化系统招标分为以下几个系统:
1. LED 大屏显示系统
2. 视频拼接控制系统
3. 无线会议系统
4. 机房、服务器软件及其他配套设施
六、系统技术要求
★ 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予以否决。
★ 所有显示器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证书。
1. LED 大屏显示系统
⚫ 系统概述
通过大屏幕显示系统,可以轻松实现直观、实时、全方位地集中显示各个系统的信息,各系统信息在大屏幕上可根据需要以任意大小、任意位置和任意组合进行显示,并且对显示信息进行智能化管理,以便于指挥中枢准确、实时全面的观看和掌握各方面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决策,大大提高指挥调度决策的效率,增强了各信息显示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
⚫ 系统应用
x系统采用标准 LED 显示单元组成,像素间距为 1.25mm,单位像素为表贴三合一 LED 屏幕。小间距产品一体成型的压铸铝工艺,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屏幕安装拼接精度和耐久度, 并具有图像无拼缝,静音,轻薄等特点。LED 小间距屏幕物理像素间距小,单位面积内的像素密数量非常多,可以在很近距离观看并且没有颗粒感。
屏幕以现场需求为依据,保证屏表面平整均匀,不🎧现缝隙,具有近距离观看的高清晰显示性能,大屏显示比例为 32:9。
⚫ 设备清单及招标技术要求
一 | LED 大屏显示系统 | |||
1 | P1.2 LED 显示单元 | ㎡ | 15.21 | 1、采用表贴三合一 SMD1010 灯珠,物理点间距≤1.25mm |
2、显示面积:15.21 ㎡, 其中,长 7.04 m,高 2.16 m,长度偏差不超 过±2%,高度偏差不超过±2%; | ||||
3、对比度≥9500:1 | ||||
4、刷新频率≥3840Hz。 | ||||
5、亮度可调范围需高于 50-1300cd/㎡。 | ||||
6、像素密度≥640000(像素/㎡) | ||||
7、箱体材料:采用一体化压铸铝或压铸镁铝箱体,后面板非塑料材质 | ||||
▲8、为达到更好的防护性能,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提供国家机构 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 ||||
9、为保证大屏整体维护的便捷性,要求投标产品箱体支持完全前维护。 | ||||
10、为提高大屏的稳定性及可靠性,要求模组与箱体通过双边缘连接器 硬连接,电源信号一体式连接器,无需多余线缆。 | ||||
▲11、为保证观看的舒适度,投标产品需符合蓝光无危害标准, LB≤ 100W.m-2 .sr-1。(提供国家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并加盖 原厂商公章) | ||||
12、为保证大屏整体良好的散热性,要求投标产品电源跟机箱中间涂抹 导热硅脂,模组板背面有敷铜。 | ||||
13、为达到更好的防潮效果,延长大屏使用寿命,LED 灯板模组需具备纳 米镀膜。 | ||||
14、为方便后期大屏维护,设备需支持逐点校正参数存储。 | ||||
15、为更好的适应市电波动,LED 显示单元需采用宽压电源,电源波动在 100-240V 之间,设备可正常工作 | ||||
2 | LED 控制发送卡 | 台 | 8 | 1.支持 1 路HDMI 及 1 路 DVI 输入及 HDMI 信号 LOOP 输出 |
2.支持千兆网口输出≥4 路或光纤输出≥4 路; 支持上下、左右及混合型 任意拼接 | ||||
3.支持采用双USB 接口实现多卡级联; | ||||
4.支持最大带载分辨率:1920×1200,支持分辨率任意设置 | ||||
5.支持音频输入、通过网线同步传输 | ||||
6.单卡最大带载面积:230 万点,最宽可达 4096,最高可达 2560 点 | ||||
7.支持AC 100~240V 超宽工作电压,更强适应性 | ||||
8.支持亮度和色温调节 | ||||
3 | 室内 LED 显示屏支架 | ㎡ | 17.56 | 含钢结构,包边采用不锈钢材质装饰; |
内部框架采用镀锌钢管焊接,材料厚度≥2mm; | ||||
钢管焊点喷涂防锈油漆防止生锈; | ||||
底座封板,材质 201 不锈钢或铝塑板; | ||||
4 | 屏体镀膜 | ㎡ | 15.21 | 防水镀膜 |
5 | 控制软件 | 套 | 1 | 支持视频、音频、图像、文字、Flash、Gif 等形式的媒体文件播放; |
支持 Microsoft office 的 Word、Excel、PPT 显示; | ||||
支持时钟、计时、天气预报显示;支持外部视频信号播放; | ||||
支持多页面多分区节目编辑; | ||||
6 | 5 x HDMI 线 | x | 8 | 5 x HDMI 线缆 |
7 | 真空吸盘 | 个 | 1 | LED 前维护工具,操作面≤300mm*300mm |
8 | 网线 | 箱 | 1 | 室内六类非屏蔽网线 |
9 | 20KW 配电柜 | 台 | 1 | 总功率≥20 千瓦 |
支持远程开关机功能 | ||||
支持过载保护功能 | ||||
10 | 管道 | x | 100 | PVC25 |
11 | 施工辅材 | 批 | 1 | 安装辅料等 |
2. 视频拼接控制系统
⚫ 系统概述
图像处理系统是整个 LED 全彩屏显示系统的核心控制部分,负责对不同的前端信号做高品质的图像处理,并将信号输🎧至全彩显示屏进行显示。
前端多种类型的视频输入信号,通过视频拼接控制平台相应的视频输入板,实现信号的输入,通过输🎧板实现视频信号输🎧,支持拼接、分割、漫游等多种显示模式。LED 控制器接受 DVI 信号,驱动 LED 显示屏显示。
⚫ 系统应用
拼接控制系统的核心是视频拼接处理器,是一种高性能视频图像处理平台,要求支持模拟及数字视频的矩阵切换、音视频编解码、大屏拼控、实时预览等功能,同时要求配置集网络功能、日志管理、设备维护、系统管理于一体的视频综合应用平台,且显示图像质量🎧色,支持多屏图像拼接、控制上墙等功能。
本系统作为显示终端-LED 大屏与各视频信号源之间的桥梁,将来自大数据中心、社区监控、街道特色化应用管理平台,区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信号源通过视频综合平台进行信号的处理,再传输至 LED 大屏显示。
同时配置一台带鱼屏,利用五里桥街道原有的图形工作站,作为城运管理平台、街道特色化应用平台的操作台显示载体,与大屏同步进行平台界面的展示与操作。
⚫ 设备清单及招标技术要求
二 | 视频拼接控制系统 | |||
1 | 视频拼接处理器主机 | 台 | 1 | ▲1.为保证设备的兼容性,LED 控制设备需和 LED 显示屏为同一品牌。(提供国家机构或第 三方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
▲2.为应对客户不同数量画面的上墙需求,设备要求可开至少 32 个窗口。(提供国家机构 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 ||||
3.可对多种场景进行保存和调用,最多可保存 128 个场景 | ||||
4.为方便应对不同的屏幕需求,可自定义输出分辨率,可外接由 LED 显示屏组成的电视墙, 并进行显示 | ||||
5.为保证画面同步性效果,同一输入通道的视频图像在其他输出端口正常显示视频画面的 最大时间差应≤1ms。 | ||||
6.为保证画面显示效果,从视频信号正常输入,到视频画面正常显示时间应≤30ms。 | ||||
7.为保证设备不同的应用方式,应支持 1/2/3/4/5/6/7/8/9/10/13/16/25/32/36/64 分屏显 示 | ||||
8.为保障设备稳定性,设备应支持热插拔,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板卡插拔后,电视墙视频 可自动恢复 | ||||
9.为保护设备,应支持智能温控功能,当机箱内部温度超过阈值 1 时,告警灯应点亮,当 温度超过设定的阈值 2 时自动断电 | ||||
2 | 8 路 HDMI 输 入板 | 台 | 1 | 拼接处理器 8 路HDMI 1.3 输入板模块 |
3 | 8 路 HDMI 输 出板 | 台 | 1 | 拼接处理器 8 路HDMI 1.3 输出板模块 |
4 | 三显示器组合支架 | 套 | 2 | 支持桌面使用 |
支持 21-27 英寸显示器使用 | ||||
支持安装至少三台显示器 |
5 | 32:9 曲 面带鱼屏显示器 | 台 | 1 | 尺寸≥49 英寸 |
支持壁挂及桌面使用 | ||||
桌面底座要求支持升降 | ||||
显示比例 32:9 | ||||
显示亮度:350 cd/m2 | ||||
色数:10.7 亿 | ||||
接口:Type-C*1、HDMI*1、DP*2、USB 扩展/充电*1 | ||||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证书 | ||||
6 | 5 x HDMI 线 | x | 1 8 | 5 x HDMI 线缆 |
7 | HDMI 延 长器 | 套 | 4 | 传输接口:RJ45 |
传输距离大于等于 100 米 | ||||
分辨路≥1080P 60HZ | ||||
8 | 管道 | 米 | 1 0 0 | PVC25 |
9 | 施工辅 材 | 批 | 1 | 安装配件等 |
3. 无线会议系统
⚫ 系统概述
x系统以用户需求为目标,秉承xx、智能的设计理念,给您简单、灵活的安装方式。使用 WIFI覆盖模式,告别传统手拉手会议模式,不再受会场、空间、布线限制。
⚫ 系统应用
无线 WiFi 会议系统是针对大型会议场所需求而设计的专业会议系统。全套系统以用户需求为目标,秉承xx、智能的设计理念,以简单、灵活的安装方式。告别传统手拉手会议模式,不再受会场、空间、布线限制。大造方便、快捷的会议新概念。
会议系统要求具有四种会议模式:FFIO(先进先出模式);NORMAL(普通模式);FREE(自由模式);APPLY(申请发言)多种管理模式;
⚫ 设备清单及招标技术要求
三 | 无线会议系统 | |||
1 | 专业音箱 | 台 | 4 | 1. 阻抗:8Ω |
2. 频响:70Hz-20KHz | ||||
3. 额定功率:≥150W | ||||
4. 灵敏度:96dB/W/M | ||||
5. 覆盖角度:(H)100°(V)80° | ||||
6. 高音:3"锥形高音单元×2 | ||||
7. 低音:8"低音×1 | ||||
2 | 支架 | 套 | 4 | 固定面板固定孔尺寸(长*宽):≤34mm*34mm |
箱体固定面板固定孔尺寸:≤110mm | ||||
3 | 专业功放 | 台 | 2 | 1.工业造型钢面板,要求可拆卸清洗的散热通风口。 |
2.开机软启动,防止开机时向电网吸收大电流,干扰其它用电设备。 | ||||
3.要求输入灵敏度分多档可选:≥三挡 |
4.完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工作状态指示(短路、过载、直流和过热保护、变 压器过热保护) | ||||
5.智能削峰限幅器,控制功率模块及扬声器系统在安全范围内工作。 | ||||
6.高品质变压器和低阻大容量电解滤波,保证大动态工作应付自如。 | ||||
7.适应不同场合所需,可选立体声或桥接工作模式。 | ||||
8.输入座接地脚接地和悬浮控制。 | ||||
9.输出功率(20Hz-20KHz/THD≤1%):立体声/并联 8Ω×2:200W×2;立体声 /并联 4Ω×2:300W×2;桥接 8Ω:600W | ||||
4 | 音频处理器 | 套 | 1 | 1.数字音频处理器支持≥8 路xx式话筒/线路输入通道,采用裸线接口端子, xx接法;支持≥8 路xx式线路输出,采用裸线接口端子,xx接法。 |
2、输入通道支持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5 段参量均衡、AM 自动混音功能、AFC 自适应反馈消除、AEC 回声消除、ANC 噪声消除。 | ||||
3.输出通道支持 31 段参量均衡器、延时器、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 | ||||
4.支持 24bit/48KHz 卓越的高品质声音,支持输入通道 48V 幻象供电,频率响应: 20Hz-20KHz,总谐波失真<0.002% @1KHz ,4dBu,数/模动态范围(A-计权):120dB; 最大输出电平≥+24dBu,最大输入电平≥+24dBu。 | ||||
5.支持通过ipad 或 iPhone 或xx手机 APP 软件进行操作控制、切换 8 个不同场 景。面板具备 USB 接口,支持多媒体存储,可进行播放或存储录播。 | ||||
6.配置双向RS-232 接口,可用于控制外部设备;配置 RS-485 接口,可实现自动 摄像跟踪功能。配置 8 通道可编程 GPIO 控制接口(可自定义输入输出)。 | ||||
7.支持断电自动保护记忆功能。支持通道拷贝、粘贴、联控功能。 | ||||
5 | 调音台 | 台 | 1 | 1.支持≥8 路麦克风输入兼容 6 路线路输入接口,支持≥2 路立体声输入接口, ≥4 路 RCA 输入,话筒接口幻象电源:+48V。 |
2.具有≥2 组立体主输出、≥4 路编组输出、≥4 路辅助输出、≥1 组立体声监听输出、≥1 个耳机监听输出、≥2 个效果输出、≥1 组主混音断点插入、≥6 个断 点插入。 | ||||
3.内置 24 位 DSP 效果器,提供 100 种预设效果。 | ||||
4.具备 13 个 60mm 行程的高精密碳膜推子。 | ||||
5.内置USB 声卡模块,支持连接电脑进行音乐播放和声音录音;内置 MP3 播放器, 支持 1 个USB 接口接U 盘播放音乐。 | ||||
6.频率响应:20Hz-20kHz,±2dB;失真度:<0.03% at+0dB,22Hz-22KHz A-weighted;灵敏度;+21dB~-30dB;信噪比:<-100dBr A-weighted。 | ||||
6 | 无线话筒 | 套 | 2 | 1.频率指标:470-510M 540-590M 640-690M 740-790M 807-830MHz 五段(要求 满足或优于此性能),调制方式:宽带 FM,频道数目:500 个频道。 |
2.配套有 1 台接收主机和 2 个无线手持话筒。 | ||||
3.采用UHF 超高频段双真分集接收,并采用 PLL 锁相环多信道频率合成技术;V/A显示屏在任何角度观察字体清晰同时显示信道号与工作频率。红外对频功能,能方便、快捷的使发射机与接收机频率同步,超强的抗干扰能力,能有效抑制由外 部带来的噪音干扰及同频干扰。 | ||||
4.带 8 级射频电平显示,8 级音频电平显示,频道菜单显示,静音显示;具有 SCAN自动扫频功能,使用前按 SET 功能键自动找一个环境最干净的频点处停下来,此 频率作为接收机的使用频率。 | ||||
5.xx和非xx两种选择输出端口,适应不同的设备连接需求。 | ||||
6.接收机指标:采用二次变频超外差的接收机方式,灵敏度: 12dB μV (80dBS/N),灵敏度调节范围:12-32dB μV,频率响应:80Hz-18KHz(±3dB)。 | ||||
7.发射机指标:音头采用动圈式麦克风 | ||||
8.输出功率:3mW~30mW。 | ||||
7 | 话筒天线 | 套 | 1 | 1.采用专业UHF 频段无线真分集接收机用的 45 度极化宽频全向天线,支持 550MHz ~ 850MHz 频率范围频段,具有 8dBi 的高指向特性的增益。 |
2.最大功率支持 50W,半功率波瓣宽度:H:76°±5°,V:76°±5°,前后比≥ 23dB,。 | ||||
3.接头类型BNC,输入阻抗 50Ω,雷电保护:直流接地 DC。 | ||||
4.支持吸顶、壁挂、垂直安装方式。 | ||||
8 | 电源时序器 | 套 | 1 | 1.支持 8 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每路动作延时时间:1 秒,支持远程控制(上电+24V 直流信号)8 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当电源开关锁处于 off 位置时有 效。支持配置 CH1 和CH2 通道为受控或不受控状态。 |
2.当远程控制有效时同时控制后板 ALARM(报警)端口导通—起到级联控制 ALARM (报警)功能。 | ||||
3.单个通道最大负载功率 2200W,所有通道负载总功率达 6000W。输出连接器: 多用途电源插座。 | ||||
9 | 无线会议系统主机 | 台 | 1 | 1.采用 5GHz 的通信频段,拥有更强的抗干扰能力,提供更大的带宽和传输速度,并不受移动电话和其他蓝牙设备干扰,确保实现最佳的信号接收。采用 128 位 AES 加密技术,支持 WPA/WPA2 无线安全技术,防止窃听和非授权访问,提供更 高的会议系统机密性。 |
2.内置高性能双CPU 处理器,支持 8KHz 至 96KHz 范围内的采样速率,并支持数 字音量控制。 | ||||
3.具有≥4.3 英寸触摸屏,具有 WIFI 网络接口,可以通过连接 POE 网络交换机扩充无线 AP 数量,提供更大的无线覆盖范围。具有 1-4 路会议单元输出接口,具有超大系统容量,系统最大支持≥4096 台有线会议单元,≥300 台无线会议单 元。系统最大支持同时开≥8 个有线话筒和≥6 个无线话筒。 | ||||
4、支持 WiFi 会议系统和全数字会议系统同时使用(有线会议单元和 WiFi 会议 单元同时使用)。 | ||||
▲5.具有一键关机所有无线单元功能。具有 1 路 USB 接口,支持插入 U 盘设备进行录音功能,支持播放背景音乐功能。具有≥两路功放输出接口,可接驳两个定阻音箱。(需提供满足此功能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并盖设备生产 厂商公章) | ||||
6.遵循规范:IEC60914,兼容 GBT15381-94 标准;支持同声传译功能,支持四种 话筒管理模式:FIFO/ NORMAL/VOICE(声控)/APPLY。具有 1 路 EXTENSION 口,可用于连接扩展主机。 | ||||
7.具有≥1 路 RS-485 接口,支持一台摄像机实现摄像跟踪。具有≥1 路消防报警联动触发接口,在消防紧急状况下可为会议主机面板触摸屏、单元机屏、PC 软件提供火灾报警信息。具有≥1 路xx信号和≥1 路非xx信号输入接口,≥1 路xx信号和≥1 路非xx信号输出接口。 | ||||
8.PC 软件端可查看无线单元的电池电量、WiFi 信号等信息状态。具有一键关机 所有无线单元功能。支持中英文语言界面切换 | ||||
9.支持投票表决功能、会议签到功能、5 段 EQ 调节功能、广播短消息、茶水申 请服务等,支持会议信息导出,满足日常会议应用所需。 | ||||
10.支持同声传译功能,系统支持传输 15+1 的有线同声传译。 | ||||
10 | 无线会议主席单元 | 台 | 1 | 1.桌面式话筒支持 5.15GHz~5.85GHz 通信频段,48KHz 采样率,要求内部具有 DSP 音频处理,没有“噗噗”的低频冲击声,内部具有反馈抑制功能,可有效地防止啸叫 |
2.采用 128 位AES 加密技术,支持 WPA/WPA2 无线安全技术,防止窃听和非授权 访问,提供更高的会议系统机密性;遵循规范:IEC60914。 | ||||
3.支持触摸按键签到功能。具备优先权功能,可关闭正在发言的所有代表话筒。 具有声控功能,可智能打开话筒。具有发言计时和定时发言功能。 | ||||
4.具备TYPE-C 口,可进行升级程序和在线充电,内置容量锂电池,电池容量≥ 5200mAh,可持续≥15 小时发言。 | ||||
5.支持后台 5 段EQ 调节功能,可针对发言者的声音特点调节不同的音效,直至 达到完美的效果。 | ||||
6.采用心型指向性驻极体麦克风,频率响应:80Hz~16KHz,灵敏度等于或优于 -46 dBV/Pa,信噪比>80dB(A),动态范围>80dB,THD<0.1%。 | ||||
▲7.具备 4.3 英寸全视角IPS 电容触摸显示屏,支持触屏签到。(需提供证明满 足此功能第三方检测结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盖生产厂商公章) | ||||
11 | 无线会议代表单元 | 台 | 8 | 1.桌面式话筒支持 5.15GHz~5.85GHz 通信频段,48KHz 采样率,要求内部具有 DSP音频处理,没有“噗噗”的低频冲击声,内部具有反馈抑制功能,可有效地防止 啸叫。 |
2.采用 128 位AES 加密技术,支持 WPA/WPA2 无线安全技术,防止窃听和非授权 访问,提供更高的会议系统机密性;遵循规范:IEC60914。 | ||||
3.支持触摸按键签到功能。具有声控功能,可智能打开话筒。具有发言计时和定 时发言功能。 | ||||
4.具备TYPE-C 口,可进行升级程序和在线充电,内置容量锂电池,电池容量≥ 5200mAh,可持续≥15 小时发言。 | ||||
5.支持后台 5 段EQ 调节功能,可针对发言者的声音特点调节不同的音效,直至 达到完美的效果。 |
6.采用心型指向性驻极体麦克风,频率响应:80Hz~16KHz,灵敏度等于或优于 -46 dBV/Pa,信噪比>80dB(A),动态范围>80dB,THD<0.1%。 | ||||
12 | 抑制器 | 台 | 1 | 1.48kHz 采样频率,32-bit DPS 处理器(300 兆主频),24-bitA/D 及 D/A 转换。 |
2.5 档全自动移频模式选择,适用于各种场景及麦克风类型。 | ||||
3.采用 2 英寸IPS 真彩显示屏,分辨率 320*240。支持中/英文菜单显示。 | ||||
4.48 个陷波器状态LED 指示灯实时显示,每通道 12 个静态+12 个动态陷波器。 | ||||
5.采用单键飞梭快捷操作,快速实现模式、直通、锁定及中英文选择功能。 | ||||
6.移频器±10Hz 可调(1Hz 步进),陷波器增益、Q 值、数量可调。 | ||||
7.独立每通道增益、噪声门、压限器、移频、陷波、高低通、7 段 PEQ 功能设置。 | ||||
8.提供USB 和RS-485 通讯接口,连接 PC 上位机及中控设备。 | ||||
13 | 信号发射器 | 台 | 2 | 1.支持 802.11ac、支持接入无线单元≥50 个。 |
2.支持PoE 供电便。 | ||||
3.支持802.11n 和802.11ac 双频双空间流技术,提供最高约1.2Gbps 的千兆WiFi 接入,满足室内大容量,高吞吐量的应用需求。 | ||||
4.无线AP 支持包括 OPEN,WEP, WPA,WPA2,WPA-PSK,WPA2-PSK,802.11i 在内 的多种认证加密标准。 | ||||
14 | 充电箱 | 台 | 1 | 1.具备≥10 个USB 接口,支持使用 USB 线充电,提供 5V 供电。一端连接充电器 一端连接会议单元。支持同时插满所有 USB 接口,供设备批量充电。 |
2.根据设备的耐受电流大小充电器会自动匹配合适的电流大小给设备充电,同时 有过流保护功能,保证被充电单元的安全。 | ||||
3.智能自动电路保护,所有USB 插口均具有短路保护功能和自恢复功能。 | ||||
15 | 8 口千兆 POE交换机 | 台 | 1 | 1、固化千兆电接口≥8 个,xxx接口≥2 个 |
2、交换容量≥3.36Tbps;转发速率≥102Mpps | ||||
3、MAC 地址表≥16K,路由表容量≥512(支持 OSPF),ACL≥1K; | ||||
4、支持 OPENFLOW1.3 标准 | ||||
5、可提供 Telnet、RMONI/II、SNMPv1/v2c/v3 网络管理能力; | ||||
6、支持虚拟化技术,可通过xxx口及千兆电口进行虚拟化 | ||||
7、支持对接云平台; | ||||
8、交换机内置网管功能,无需外加管理软件即可实现对整网的可视化运维管理; | ||||
9、快速生成树协议(RSTP)和多实例生成树协议(MSTP); | ||||
10、支持端口节能功能; | ||||
11、支持 802.3at/POE+供电,本机支持 POE 供电≥125W; | ||||
16 | 音频连接线 | 条 | 2 | 1.8 米音频连接线:卡侬头(母)-卡侬头(公) |
17 | 音频连接线 | 条 | 2 | 1.8 米音频连接线:6.35 话筒插头-卡侬头(公) |
18 | 音频连接线 | 条 | 2 | 1.8 米音频连接线:莲花(RCA)-6.35 话筒插头 |
19 | 信号线 | x | 300 | RVVP2*1.0 |
20 | 管道 | x | 100 | PVC25 |
21 | 多媒体线缆 | 批 | 1 | 金银线、电源线、话筒线、卡农头、莲花头等 |
4. 机房、服务器软件及其他配套设施
⚫ 系统概述
各系统的后端设备均放置于机房,同时预留区中心的接入平台使用的视频管理平台软件、流媒体转发平台软件及光纤、网络设备,还要承担本项目各系统的基础网络设施及视频接入的安全管理功能。
⚫ 系统应用
通过接入政务网为城运中心提供来自城运管理平台、大数据中心、区城运视频会议、防台防汛视频会议等数据及信号的接入。
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为城运中心提供来自大数据中心的监控平台的对接;同时建设流媒体转发平台,方便街道自行建立的城运管理平台转发调用监控数据,多元化展现街道的城运管理特色。
视频管理平台前置安全准入设备,形成以前端准入、平台准入、客户端准入、入侵防御、病毒防护、安全审计为完整闭环为城运中心的视频接入提供安全保障。
UPS 为街道城运中心提供用电保护,对所有后台设备,包括网络、大屏控制、服务器等提供 24小时不间断的保护,UPS 供电的时长为一小时。
⚫ 设备清单及招标技术要求
四 | 机房、服务器软件 及其他配套设施 | |||
1 | 标准机柜 | 台 | 1 | 600*600*2000 |
2 | 服务器机柜 | 台 | 1 | 600*800*2000 |
3 | 24 口光纤配线架 | 个 | 1 | 24 口 |
4 | 耦合器 | 个 | 24 | SC |
5 | 光纤尾纤 | x | 24 | SC 1 x |
6 | 光纤跳线 | x | 4 | SC-SC 2 x |
7 | 光纤熔接 | 个 | 24 | 热熔接 |
8 | 24 口六类非屏蔽 配线架 | 条 | 2 | 24 口 六类配架 |
9 | 六类非屏蔽跳线 | x | 24 | 2 米六类非屏蔽跳线 |
10 | 室内六类非屏蔽 双绞线 | 箱 | 4 | 室内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
11 | 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1、为达到更高的机房空间利用率,节约空间成本,机箱高度≤1U; |
2、交换容量≥7.36Tbps、包转发率≥396Mpps; | ||||
3、24 个 10/100/1000BASE-T 端口(其中 8 个combo 口),4 个 10G/1G BASE-X SFP+端口,1 个端口扩展槽位,2 个风扇模块槽位,2 个电源模块槽位; | ||||
4、支持 VxLAN,可实现不同交换机的二层或三层互通,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 第三方测试报告; | ||||
5、支持 MACsec 硬件加密功能 | ||||
6、支持 OPENFLOW 1.3 标准; | ||||
7、支持静态路由、支持 RIPv1/v2,RIPng、支持OSPFv1/v2,OSPFv3、支持 BGP4,BGP4+ for IPv6,支持SNMP V1/V2/V3、RMON、SSHV2; | ||||
8、配置要求:配置冗余双电源、模块化双风扇 | ||||
12 | xxx模块 | 块 | 2 | SFP+ 万兆模块(1310nm,10km,LC) |
13 | 24 口千兆网络交换机 | 台 | 2 | 1、24 个 10/100/1000Base-T 自适应以太网端口,4 个千兆 SFP 口(2combo 口); |
2、交换容量≥3.36Tbps;转发速率≥126Mpps; | ||||
3、MAC 地址表≥16K,路由表容量≥512,ACL≥1K; | ||||
4、支持 OPENFLOW1.3 标准; | ||||
5、支持虚拟化技术,可通过xxx口及千兆电口进行虚拟化; | ||||
6、生成树:快速生成树协议(RSTP)和多实例生成树协议(MSTP); | ||||
7、支持对接云平台; | ||||
8、交换机内置网管功能,无需外加管理软件即可实现对整网的可视化运维管 理; | ||||
9、防雷:支持业务端口 10KV 防雷功能; | ||||
10、端口节能:支持端口节能功能; | ||||
14 | 视频管理服务器软件 | 台 | 1 | 支持对系统中所有服务器、终端设备和业界主流的 IPC 进行统一配置和业务 管理 |
支持国标、ONVIF 标准前端的接入 |
支持设备自动发现,自动添加 | ||||
支持软硬解实况、软硬解轮切,并支持硬解轮切计划 | ||||
支持组显示和组轮巡功能,能够根据显示需要实时改变播放窗格布局 | ||||
支持电视墙功能,能在页面上模拟电视墙,从而实现对电视墙的直接操作 | ||||
支持客户端解码数字放大显示 | ||||
支持图像后端处理优化 | ||||
支持全景图像拼接功能 | ||||
为第三方提供 SDK 接口,合作厂家可以通过 SDK 开发各种个性化的应用功能 | ||||
支持第三方设备的报警上报和报警联动 | ||||
支持业界主流的 IPC 接入,支持海康、大华等主流 NVR 的接入 | ||||
通过 ONVIF、国标接入摄像机可实现秒级检索和回放 | ||||
支持多种网络协议:TCP、RTSP、UDP、HTTP、IGMP、Telnet、ICMP、DHCP、 NTP、SIP、SNMP、FTP、TFTP | ||||
支持 IP 协议的单播(Unicast)、组播(Multicast)传输方式 | ||||
支持 UNP,能够适应在各种组网环境中部署 | ||||
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及服务器 | ||||
15 | 流媒体服务器软件 | 台 | 1 | 支持音视频单播流的复制分发 |
支持音视频组播流转单播复制分发 | ||||
支持对跨域媒体流进行复制分发 | ||||
支持对回放媒体流的转发 | ||||
支持多种网络协议:TCP/IP、RTSP、UDP、HTTP、IGMP、Telnet、ICMP、ARP, SIP、SNMP、FTP、TFTP | ||||
支持 VPN 的部署方式 | ||||
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及服务器 | ||||
16 | 安全准入设备 | 台 | 1 | ▲1.对在白名单中的设备发出的数据报文进行转发,拒绝非白名单中的设备 发出的数据报文的转发。(需提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 |
▲2.允许携带自定义特征字段的报文传输,未携带自定义特征字段的报文被 阻断,并产生告警日志。(需提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 | ||||
▲3.当监控平台通过标准协议向前端设备发起媒体流请求后,对应的媒体流 可正常进行通信,其余媒体流的通信应被拒绝(需提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 | ||||
4.支持将检测到的终端设备上报至后端监控平台,并对该设备状态进行更新 和显示 | ||||
▲5.支持Bypass(旁路)断电功能。当设备断电或重启时,系统业务不中断。 (需提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 | ||||
6.支持对未授权外联的终端进行告警,并阻断其通信。 | ||||
7.支持强制身份认证 | ||||
8.支持超过 3000 种预定义攻击特征的入侵防御功能 | ||||
9.支持检测并显示接入前端网络的终端设备 | ||||
10.可根据接入网络的设备状态的变化,生成设备接入记录和离开记录 | ||||
11.未在白名单中的设备接入后,产生报警提示并生成相关日志 | ||||
12.支持对指定 MAC 地址的设备进行访问权限控制 | ||||
13.支持对要访问监控平台的客户端进行身份认证,只有认证通过后的客户端 才可正常通信 | ||||
14.支持通过设备编码、行政区域、监控点位类型、设备厂商、摄像机功能类 型、补光属性、摄像机编码格式、设备名称等条件查询设备信息 | ||||
17 | UPS 主机(延时 1小时) | 台 | 1 | 宽输入电压范围:满载时 160-280VAC 的宽输入电压范围意味电池工作时间的 减少,从而保存电池能量用于断电期间。半载时,输入电压最低可至 100VAC而无需转电池。 |
持续调节电压和频率:为敏感负载提供校准的正弦波电源,可与发电机兼容 | ||||
同时支持 1:1、3:1 的输入输出方式 | ||||
多种输入电压:缺省 230VAC,可设置为 220 或者 240VAC | ||||
自感应或可设置频率:Smart-UPS 对 50 或 60Hz 频率自适应。用户还可安需 设置输出频率 |
支持闪电、浪涌保护 | ||||
额定功率≥6000VA/4200W | ||||
THD/线性负载≤3% | ||||
效率/满载≥92% | ||||
18 | 电池 | 节 | 16 | 38AH |
19 | 电池柜及电池连 接线 | 个 | 1 | 含连接线、保护件等 |
20 | 施工辅材 | 批 | 1 | 管线、配件、安装辅料等 |
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评审细则
评审小组
磋商评审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 1 名建设单位代表,2 名由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审前抽取)。
评审步骤
(一)资格及符合性检查
根据“资格及符合性检查”条款,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及符合性检查,通过检查的报价单位进入下一步磋商程序。
(二)谈判
1、磋商先后顺序由政府采购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随机产生。
2、磋商小组与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投标队伍)进行谈判。包括投标单位(供应商)代表对项目进行xx。
3、磋商结束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将作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下浮的,投标单位(供应商)需承诺其总价下浮率并计算相应的总价,作为 结算时的依据。
建议投标单位(供应商)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对项目有足够的了 解和认识,并能够代表投标单位(供应商)全面完成磋商的所有工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评分
1、商务标评分,由“系统”进行打分。
2、技术标详细评审,由评审专家各自在“系统”上进行打分。
3、“系统”自动汇总,产生各家单位的总得分。
(四)确定中标单位
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
评审细则
(一)资格及符合性检查
投标单位(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登记的;
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的,或虽提供了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但系伪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委托书、投标单位资质资格证明等;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未按以下要求签署的:必须签署的张页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格式要求签署(含投标函、磋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等);
5、未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两年内无行政处罚承诺书、投标单位(供应商)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8、安全防护、xx施工费低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最低费率 1%的 90%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质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0、未提供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的(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月);
11、未提供投标企业纳税证明的(提供近三月任意一月);
12、未提供投标企业的财务报表的(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
13、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的;
14、其他未实质性相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
15、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
符合性要求
(二)评分细则
1、商务部分(投标报价)总分 30 分
依据财库【2014】214 号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的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最终报价)*3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中相关规定。
2、技术部分总分 70 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技术标编制整体水平,包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应急预案等. 磋商响应文件中如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酌情扣分。 | 0-30 分 |
2 | 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 | 0-10 分 |
3 | 安全xx施工及保证措施 | 0-10 分 |
4 |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计划保证措施 | 0-10 分 |
5 | 三年内相关项目或类似项目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0-5 分 |
6 | 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社会信誉及综合实力 | 0-5 分 |
最小评分单位为 0.5 分(如有缺项的,则该项得“0”分)。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2.工程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主体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以中标文件内施工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元)[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以中标文件为准。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上海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生效。[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图纸会审纪 要、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会议纪要、施工签证等其他有关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详见监理合同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详见监理合同 ;联系电话: 详见监理合同 ;电子信箱: 详见监理合同 ;
通信地址: 详见监理合同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详见设计合同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详见设计合同 ;
联系电话: 详见设计合同 ;电子信箱: 详见设计合同 ;通信地址: 详见设计合同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海市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 范、规程等关法律、法规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海市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 规范、规程等关法律、法规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按通用条款 1.5 款执行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通知载明日期前 14 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3 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本工程全部施工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 7 天应提 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 25 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通知的 3 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按发包人要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文件、电子文件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 7 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14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发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 1.11 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 1.11 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 1.11 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 1.11 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超出或减少清单工程量 15%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职 务: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本工程一切事宜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通知载明日期的前 3 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接至施工现场及场地内接水、接电、 用水、用电、工程四周安全防护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 档,并符合《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3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提交竣工报告前 7 天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文件、电子文件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因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需修筑便道的,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可协助办理租(借)用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对损坏原通行道路的修复,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并负责对影响范围内水、电、通讯等管线的保护和修复;2、在土石方外运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沿线政策处理及道路维护、清扫、通行安全等事项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3、在未交付给项目业主之前,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场地内的日常维护(费用自理);4、承包人若需搭建临时办公用房必须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时临时占用的场地(含硬化层)及临时搭建的办公房、工棚、围墙等,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0 天内必须拆除并清理干净(费用自理)。否则,业主将安排其他单位拆除清理,相关费用从承包人计量款或履约保证中扣除,且按工期延误处罚。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2 天或按投标文件承诺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任:项目经理无权履 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投标文件自报承诺条款执行。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罚款 1 万元/次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承包人完成竣工备案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罚款 10 万元/ 人向发包人赔偿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相关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收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按5000元/ 次,其它人员按3000 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 后方可离开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按2000元/次,其它人员 按1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按1000元/天,其它人 员按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分包的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按法律、法规规定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进场日期起至竣工验收
合格截止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银行保函;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一次性通过,且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经备案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承包人提供风险担保金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不提供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详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详见监理合同;
(2)详见监理合同;
(3)详见监理合同;
(4)详见监理合同。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达不到自报质量要求按不小雨 结算价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有 关规定执行 。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参照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
6.1.3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JGJ146-2004、J375-2004)规定。
6.1.4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备案完成后一次性支付100%安全x x措施费(措施费总价包干)。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及其他内容: 按招标文件约定为准,招标文件无 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协商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14天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文件的 7 天 x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文件的 7 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的 17 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 天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3 天内。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
工前 7 天内。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 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待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待定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另行协商 ;
(2) ∕ ;
(3) ∕ 。
7.9 提前竣工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7.9.3 经发包人认可的承包人提出的提前竣工的建议应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应办理缩短工期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如缩短后工期压缩幅度超过原确定工期标准 15%(含 15%)的,承包人应当组织专家对施工工期进行评估,并出具专家评审认可的施工工期评估报告。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发包人、 监管部门、检测单位要求报送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双方协商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需满足质量检测检验要求以及相关行业规范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需满足质量检测检验要求以及相关行业规范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需满足质量检测检验要求以及相关行业规范,本项目材料 检测费由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项目实施工程中,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建议的 7 天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建议的 7 天内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约定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
x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合同履行期间物价上涨(本合同专用条款11.1 条规定范围内)、 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 款〔市场价格 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②因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和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按通用条款11.1 款执行。
③因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 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通用条款11.1 款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的30%(抵作工程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收到预付款申请的10天内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银行保函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 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进度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进度计量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第一次:开工后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项目审计完成后支付至 审定总价的100%,承包人将工程审定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汇入建设单位资金专户,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并退还,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不计利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第一次:开工后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项目审计完成后 支付至审定总价的100%,承包人将工程审定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汇入建设单位资金专户,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并退还,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不计利息。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 执行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发包人自应当接收 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一天按 2000 元/天支付违约金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15 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 28 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28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 的竣工付款 。
14.3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 付款证书后7 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发包人、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 终结清申请单后 14 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28 天内完成支付 。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否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3%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书后的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予以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 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另行协商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工期予以顺延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予以顺延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
(7)其他: 双方另行确定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56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违约导致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另行确定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由气象台发布的连续 48 小时以上 10 级以上大风大雨,里氏 6 级以上地震以及市政府宣布已形成自然灾害的雨、雪、x 等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56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是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9. 争议解决
19.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19.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9.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19.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上海市xx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节合同附件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 1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附件 1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 14:xx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 1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附件 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年月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年月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 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 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 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传真:
年月日
附件 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附件 12:廉政责任书格式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x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
x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单位公章) 承包人:(单位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 1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
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xx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xx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500 至 5000 元,对未按要求
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1 万至 5 万元。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见附件)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 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
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 2000 年
10 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 50 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 2 至 3 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xx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承包方应该接受发包方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
十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单位公章)承包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附件 14:xx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
xx施工责任协议书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xx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xx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xx施工和xx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xx施工。
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xx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xx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xx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xx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
三、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xx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每年 5-8 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发包人备案。
8、如发现承包人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发包人代为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
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xx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以承包人责任违约,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500 至 5000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1 万至 5 万元不等,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最高上限为 10 万元。
六、因承包人违反xx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xx)承包人:(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附件 1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后附)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发包人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 至 1000 元/次)。
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
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后附)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承包人进行 2000 至 50000 元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发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认可。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
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
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6. 承包人应该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
三、其他
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xx)承包人:(xx)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1、项目名称:五里桥街道城运中心弱电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1983532 元
4、施工工期:9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6、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xx路 758 号 3 号楼,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根据街道的需求和后期的区城运中心平台接入的要求,按功能分为 LED 大屏显示系统、视频拼接控制系统、无线会议系统和机房、服务器等其他配套设施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日历天):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7、投标报价说明
7.1 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3)国家或本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企业定额,国家或本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标准(定额); (5)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其他的相关资料。
7.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7.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费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按照《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其附件《最高投标限价相关费率取费标准(增值税)》和《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19〕19 号文)执行。
7.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适用总价合同)。
7.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增
值税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7.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7.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7.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 3.3.2 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增值税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7.6.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中列出的材料和设备,其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计入投标报价(可以考虑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7.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主要分部分项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勾选的项目),投标报价中必须给出详细的综合单价组价分析,且组价内容必须包含完整的项目工作内容。
7.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7.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7.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
7.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应进行费用明细报价,其合计金额不得低于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最低费率 1.0%的 90%(即 0.9%)。(最低费率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 号))
7.7.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重要措施项目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7.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7.7.5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7.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7.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统一给定的。
7.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 3.3.2 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 3.3.3 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7.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其中:
(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7.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7.9 规费
7.9.1 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 20%计算。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费率固定统一。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填报。两项合计后列入评标总价参与评标。各类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计算(沪建市 管[2019]24 号文)。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险费取费和缴交核付办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17〕899 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施工总包单位按月凭缴纳社保凭证向建设单位申请核付,按实结算”,项目竣工结算时,社会保险费部分,以施工方按要求提交的相关凭证,按实结算。
7.9.2 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 20%计算。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土建部分)按该基数乘以 1.96%计算;安装工程按该基数乘以 1.59%计算; 修缮工程按该基数乘以 1.32%计算(沪建市管
〔2019〕24 号文)。
注:工程排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计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水费价格内。
7.10 增值税
7.10.1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 9%。
7.10.2 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7.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7.12 企业管理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费。企业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7.13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投标总价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外均应按规自主确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7.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工程量清单(详见*.ZBQD 电子文件)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报价函(格式)
致: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 (项目名称、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组织 项目(编号为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着重声明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鉴定评估服务。
a) 磋商报价为:元。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管理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9、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10、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11、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2、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13、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1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回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8、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商务主要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理
以采购金额5%发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2、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3、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
26、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a) 投标人全称(印章):
b) 地址:
c) 开户银行:
d) 帐号:
e) 电话:
f) 传真: 邮编:
授权代表:
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xx):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全称(xx):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先生/女士(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其在磋商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加盖公章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单位全称(xx):法定代表人(xx):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件3—1 磋商报价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
单位:元
单位工程名称 | 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备注 | |||||
总计 | 分部分项工 程量报价 | 措施费报 价 | 其他项 目报价 | 规费项 目报价 | 增值税项 目报价 | ||||
合计 | |||||||||
备注:○1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2 自报施工工期日历天,自报质量。质量、工期奖罚条款: ○3 安全xx措施费(元): ○4 项目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1) 若本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
(2) 各投标人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
(3) 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工作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 附详细费用表(详见谈判报价分项表(格式))。五里桥街道城运中心弱电安装项目包 1
分部分项工程量 报价 | 措施费报价 | 其他项目报价 | 规费项目报价 | 增值税项目报价 | 工期 | 质量承诺 | 最终报价(总价、 元) |
附件3—2 磋商报价分项表(格式自拟)附件4 投标人基本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附件5 公司近年承接与本需求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业主情况 | 合同金额 (万元)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1 | ||||||
2 | ||||||
3 | ||||||
4 |
1、 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项目名称:
附件 6 响应表有关格式 1、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
序号 | 投标资质、证书名称 | 数量 | 详细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3、主要人员简历表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负责人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 |||
姓名 | 年龄 | ||
性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等。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近年信誉情况(2016 年起)
指企业是否具备管理体系证书,行贿犯罪记录,企业信用情况,荣誉情况、履约情况,有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不良记录,是否处于破产清偿状态以及诉讼及仲裁等内容。其中诉讼及仲裁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应说明相关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已作出判决或裁决的,应附此类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就上述内容需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的,应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附件 7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
网址:xxx.xxxx.xx.xxx.xx→准入进程查询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成交服务费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由采购单位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成交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