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xxxxxxxx
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五月
附件:
投标人承诺书
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重庆市铜梁区相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开标活动。本公司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投标人员积极配合开标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场所。
2.参加投标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开标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公司所派投标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 (省、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公司保证做好投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开标活动结束后,本公司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若我公司委派人员属市外人员承诺开标结束后立即离铜,不在铜逗留。
6. 如果所派人员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视为放弃派员参加。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随投标文件单独递交,不需封装,无承诺书或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公告
第二篇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第三篇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 采购公告
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铜卫复审[2022]33号批准采购,根据采购单位委托,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询价采购”方式,为采购人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项目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 |
1 |
批 |
190269.06 |
3000.00 |
工业/批发业/零售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性质
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经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2022年5月19日起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 5月27日09:30—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xxxxxxxxxx。
(x)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27日10: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xxxx。
(x)详细地址:xxxxxxxxxxxx0x。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次采购公告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19112435385
地 址:xxxxxxxxxxxx0x
(x)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老师
电 话:18716258666
地 址:xxxxxxxxxxxxxx00x0x00-0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
2、项目业主: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
二、采购内容
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预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采购、安装、维护普通窗帘及医用窗帘等。
三、项目技术要求及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普通窗帘 |
[项目特征] 1.窗帘材质:房间布料:100%涤纶;径纬密度数:≥128×68;洗涤方式:手洗/机洗;产品等级:A级;PH值:4.0-7.0;耐水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耐酸汗渍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耐碱汗渍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耐干摩擦色牢度(级):变色4-5,沾色4-5;无异味。 2.窗帘高度、宽度:高度按甲方要求,宽度按甲方要求(不含褶皱度) 3.窗帘层数:一层 4.轨道:GL-101走珠,承重超滑中方轨。外观:采用电泳烤漆处理,表面呈米白色,吊环在轨道上滑动顺滑无卡阻;承重≥20kg(内码安装固定后,70公分轨道,承重20kg,1h,应无破坏) 5.褶皱度:1:2 6.遮光度:80% 7.其他:满足业主使用要求 8.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项目措施费(含安全施工费)、规范、税金等所有费用 [工作内容] 1.制作、运输 2.安装 |
m2 |
2448.9 |
58.07 |
142207.62 |
2 |
医用窗帘 |
[项目特征] 1.窗帘材质:医用帘材质 涤纶麻料混纺,加厚带阻燃,医院专用病床隔帘布。 2.窗帘高度、宽度:按甲方要求 3.窗帘层数:一层 4.医用轨道:铝合金材质,U型轨道,不易变形,收拉轻巧流畅,安全稳固。2.3M+1.5M,壁厚1MM 5.褶皱度:1:2 6.遮光度:60% 7.其他:满足业主使用要求 8.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项目措施费(含安全施工费)、规范、税金等所有费用 [工作内容] 1.制作、运输 2.安装 |
m2 |
1008 |
47.68 |
48061.44 |
第三篇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实施)时间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采购、安装等工作(采购人要求延期的除外)。
(二)交货(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及要求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
2、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成交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在质保期内如有设备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质保期相应延长。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或其他可控技术处理,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2.3供货商提供产品的相关技术升级、工艺指导的终身免费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三、投标报价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190269.06元。超过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成交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施工、材料的总承包,并最终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投标人填制的《投标报价表》以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为准,并按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定标。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因投标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4.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模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所有设施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向成交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且不得擅自更改《投标报价表》以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已有的任何项目。
四、付款方式
x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70%,审计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至结算审核金额的100%,乙方支付3%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收取,由项目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或者保函非现金形式提交。
2.若成交人不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其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将按采购法规及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成交人按项目合同完成后,由采购人在30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其他
1.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
2.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成交人不得将成交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可随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给采购人和成交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全部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定义
x项目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成交人或者成交成交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一)投标报价的确认
1.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七篇)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为准。
2.所投项目中超过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3.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标办法
1.询价小组分别将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以此顺序确定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
2.若2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代表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排名顺序。
3.若第一成交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可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并类推至第三成交候选人,但具体的成交事项必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递补成交候选人四方达成一致意见。
三、无效投标条款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废标条款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成交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成交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询价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采购文件由采购公告;项目技术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交纳方式:现场缴纳(采用信封密封包装,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除第一候选人外的所有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4.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经济标”和“商务标”的构成内容和顺序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文件目录;“经济标”和“商务标”应分别独立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份数。“经济标”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各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内容除资质、证书、合同、标题、签署、各种复印件外,其他内容原则上要求采用四号宋体、A4纸打印,技术方案可采用A3纸打印,并做到字迹清楚,密封完好。
4.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询价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5.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x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参加询价会议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
(1)投标人按要求编制且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商务标、经济标);
(2)投标保证金。
2.凡符合本询价采购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处。
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作为采购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一)开标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采购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报价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
(二)定标程序
2.根据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本项目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成交人名单、询价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电话;
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变更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重新采购活动,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与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中明确的各项要求保持一致。
(二)合同至少一式叁份:采购人、成交人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九、其他
(一)若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本项目公示期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未在项目公示期内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则参加投标活动之后,不能再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三)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人,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询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询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如供方违约,则由采购人按合同价的20%向成交人收取违约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采购人(需方):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
成交人(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元)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 2、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成交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在质保期内如有设备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质保期相应延长。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或其他可控技术处理,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2.3供货商提供产品的相关技术升级、工艺指导的终身免费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
|
|||||||
二、交提货方式: (一)交货(实施)时间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采购、安装等工作(采购人要求延期的除外)即2022年 月 日完工。 (二)交货(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三、验收标准、方法: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如有异议,请于3日内提出。 |
||||||||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70%,审计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至结算审核金额的100%,乙方支付3%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
||||||||
五、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六、其他约定事项: 1.询价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_叁_份,供方_叁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若招标人与成交人双方约定采用其它合同格式的,按双方约定办理。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投 标 文 件
部
分
内
容
格
式
及
附
件
一、经济标文件
(一)经济文件
1.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七篇)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第七篇)
二、商务标文件
(一)商务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资料供询价小组审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七篇);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篇),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会议则该项不提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注:
A、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4.《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5.技术及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篇)。
6.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制)。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格式详见第七篇)。
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果有,格式详见第七篇)。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格式详见第七篇)。
投 标 文 件
部
分
内
容
格
式
及
附
件
投标报价表
-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
项目最高采购限价(元)
190269.06元
投标总报价(元)
小写:
大写:
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模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所有设施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向成交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填报说明:
1.投标报价的数字建议采用电脑打印填制,以保证清楚、明了,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人如有变更、修改本《投标报价表》中已有的任一内容,均视其为无效投标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投标单价 |
投标合价 |
||||
1 |
普通窗帘 |
m2 |
2448.9 |
|
|
2 |
医用窗帘 |
m2 |
1008 |
|
|
合计(元) |
|
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非小微企业无须填写)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投标产品品牌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小计(元) |
佐证资料页码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
1.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的,须提供自身为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小微企业制造的,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2.投标报价的数字建议采用电脑打印填制,以保证清楚、明了,投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品牌、规格型号则如实填报,无品牌、规格型号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制发的《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询价采购文件,经研究,决定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报价活动,并承诺同意和自觉遵守询价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1.我方根据询价采购文件的各项内容要求,对询价项目的投标报价以我方填制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为准。
2.我方完全同意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并按询价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愿意自行承担我方在参与投标报价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要求,如存在未响应或虚假响应,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保证满足询价采购项目质量及供货时间等各项要求。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单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公司的 (姓名+电话)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确认。
授权代理人无再委托权,特此授权。
被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技术及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制发的《铜梁区虎峰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窗帘及医用帘》询价采购文件,我方针对询价采购文件第二篇“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第三篇“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相关内容作出应答承诺如下:
我方完全同意此采购文件提出的各项技术、商务条款,并保证:我方的投标产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要求;若有不符,愿意被视为虚假投标,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承担不予退还保证金、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相应处罚。
结合我方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此次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我方特做出以下更优质技术、更优惠高质的商务承诺(如果有):
更优质技术承诺:
1、 ;
2、 ;
……
更优惠高质的商务承诺:
1、 ;
2、 ;
……
(如果有,请投标人逐条对照列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xxxxx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资产总额 (万元) |
|
|
|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三个行业外,其他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投标(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xx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
日 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