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 B 股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 B 股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 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上海市xx区南浦地块旧城区改建,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26日做出《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17]2号)。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尚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海公司”)拥有的外马路1218号房屋属于上述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
● 根据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海市xx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xx区房管局”)委托上海市xx区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实施本次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工作。根据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尚海公司与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经协商约定,外马路1218号房屋征收的各项补偿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141,897,091.85元。
● 2020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下属公司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尚海公司与xx区房管局及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签订关于外马路1218号房屋有关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操作有关事宜。2020年12月24日,双方正式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xx区南浦地块(单位)结算单》。
●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因素影响,xx区房管局及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本次土地征收资金将分批次到位,并将根据其资金情况及土地征收进度安排,来确定公司外马路1218号房屋的实际动迁进度,尚海公司将按照双方商定的征收动迁进度情况来确定房屋交付进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征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的征收补偿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
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尚海公司年底前预计移交建筑 9,230.57平方米,对应的补偿金额约为人民币3.5亿元。预计该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26,000万元,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 本次外马路1218号房屋征收系政府征收行为,其征收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一、外马路1218号房屋征收补偿情况概述
因上海市xx区南浦地块旧城区改建,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17]2号)。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尚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海公司”)拥有的外马路1218号房屋属于上述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简称“xx区房管局”)委托上海市xx区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实施本次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工作。根据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以及尚海公司与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经协商约定,外马路1218号房屋征收的各项补偿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141,897,091.85元。
2020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下属公司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尚海公司与xx区房管局及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签订关于外马路1218号房屋有关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操作有关事宜。2020年12月24日,双方正式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xx区南浦地块(单位)结算单》。
本次外马路1218号房屋征收系政府征收行为,其征收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外马路1218号房屋及征收补偿的基本情况
外马路1218号房屋位于南浦地块,为尚海公司所有。房地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黄字2016第003335号”,房地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28,200.91平方米,房屋性质为系统,房屋类型为工厂,房屋用途为厂房,由尚海公司自用及部分出租。经
尚海公司与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认定的征收补偿面积为房地产权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28,200.91平方米。
根据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沪房地师估[2017]房字第0545号003),外马路1218号房屋市场评估单价为人民币34,393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为人民币 969,913,897.63元。双方约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装潢补偿,以及其他各类补贴费用等人民币171,983,194.22元。上述各类补偿合计为人民币1,141,897,091.85元(大写:壹拾壹亿肆仟壹佰捌拾玖万柒仟零玖拾壹元捌角伍分)。
三、《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xx区南浦地块(单位)结算单》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
甲方:xx区房管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乙方:尚海公司
xx区房管局和xx区第三房屋征收公司非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被征收房屋
尚海公司坐落于外马路1218号的全幢房屋,认定建筑面积为28,200.91平方米。
(三)补偿金额及方式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为人民币969,913,897.63元。双方约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装潢补偿,以及其他各类补贴费用等人民币171,983,194.22元。上述各类补偿合计为人民币1,141,897,091.85元(大写:壹拾壹亿肆仟壹佰捌拾玖万柒仟零玖拾壹元捌角伍分)。
(四)未尽事宜
x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订,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约后,视为本协议的组成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生效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外马路1218号房屋被征收后,尚海公司将择地搬迁。尚海公司2017年、2018 年、2019年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约人民币261万元、281万元、121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净利润分别为约人民币-706万元、2169万元、-760 万元,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此次征收所获得的补偿将产生税收,税收金额尚未经有关税务机关的最后核定。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因素影响,x x区房管局及xx第三房屋征收公司本次土地征收资金的将分批次到位,并将根 据其资金情况及土地征收进度安排,来确定公司外马路1218号房屋的实际动迁进 度,尚海公司将按照双方商定的征收动迁进度情况来确定房屋交付进度。公司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征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的征收补偿费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根据双方商定的动迁进度,尚海公司年底前预计移交建筑9,230.57平方米,对应 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预计该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约为 人民币26,000万元,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17]2号)
3、《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4、《xx区南浦地块(单位)结算单》。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