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临近丽康路,西侧临近西丽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招标范围: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
一、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1、水土流失监测:包括施工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2、水土保持工程的监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种类、数量、质量监测。
3、水土流失防治效益监测:包括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的水土流失控制和景观影响度改善效果监测。
4、其他监测内容按国家水利部及水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每次监测完成后出具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内容
1、编制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水土保持监测季(月)度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相关图件、数据表(册)、影响资料等。
2、由投标人委派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要求,达到水务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3、在本项目提供完整基础资料及工程现场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后三个月内,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
三、投标人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2、承担并完成合同期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3、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1)施工期监测:
①施工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每月监测1次;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
②正在使用的土方转运场,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至少每10天监测记录1次;
③遇暴雨、大风等情况时,根据项目要求及时加测;
④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完成监测;
⑤巡查监测次数一年3次以上,巡查时间安排在汛期、降雨高峰期增加巡查2到3次;
⑥定位监测在监测点布设后监测期内每年汛前2次,汛期过后1次,汛期每月监测一次,降雨高峰期相应增加监测次数,每年监测频次控制在8~10次。
(2)自然恢复期监测:施工完工后植被自然恢复期每半年监测1次,共2次。投标人根据水务主管部门规定,按汛期、非汛期向招标人提交水土保持月报、季报,该报告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投标人负责将其提交水务主管部门。
4、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时,投标人负责提供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5、由投标人委派的专项水土保持监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出整改意见。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进场及收取编制监测方案的资料,10个工作日出监测方案,并交付招标人及水务主管部门。
工期:
建设期监测时段为合同签订起至工程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预计时间为2022年8月底至 2024年12月底(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自然恢复期监测为工程完工后1年。(预计时间为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从实际竣工验收通过后1年))
3、以上时间仅为预估工期,实际工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时间相应调整。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9日10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地址:xxxxxxxxxx0x)
xx(xx)xxxxx:
0000年9月9日10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地址:xxxxxxxxxx0x)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低价法(第二低价)
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1家则进行重新招标。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投标上限价:27.619743万元。
计价依据:
(1)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
(3)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概算批复(深发改﹝2022﹞0177号)。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该合同价为投标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住宿费、差旅费、保险费、资料费、杂费、税金等,以及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全部费用。
由于工程分批验收可能导致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分批进行,多次出具报告等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总结报告或反复办理验收及备案等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检测内容或频次,投标人按调整要求执行,不调整合同价款。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高于本次招标的实施要求,投标人应按高标准执行,造成检测内容、频次或点数的调整,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情况。
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结论为准。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工程,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服务费,占本合同总价的80%;第二部分为绩效服务费,占本合同总价的20%,绩效服务费按照履约评价的结果进行支付。
招标人根据工作进度向投标人支付进度款,至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且投标人提供所有监测和验收报告后,招标人最高支付至合同价的85%(该情况为投标人履约评价结果都为良好及以上的情况,若存在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累计支付费用将不足以达到85%,按照履约评价情况实际支付)。剩余款项待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1、合同价的支付
(1)本项目桩基施工完成后并提交阶段履约评价报告,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20%;
(2)本项目±0.00施工完成后并提交阶段履约评价报告,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45%;
(3)本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并提交阶段履约评价报告,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60%;
(4)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且投标人提供所有监测和验收报告以及阶段履约评价报告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5%。
履约评价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绩效服务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5、其他:
⑴投标人应按付款进度之规定及本合同项下的其它相关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出具附有工作进度报告和相关工作成果的付款申请。
⑵每次付款申请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
⑶上述费用均须政府部门财政或发改划拨款项到位后支付,发包人不承担因财政或发改审批或拨款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1星级(含1星级)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小型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2018)》、《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0]60号)及深建市场【2018】19号文的有关规定,服务类项目小于100万元,可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
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服务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10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果为准,请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价投标报价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员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原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两正本、一副本),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疫情期间,请投标人代表前往参与截标及开标等活动时,按照属地防疫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执行防疫政策的,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任何关于招投标活动或疫情防控等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
附件1:《投标报价书》格式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合同》格式
附件1:
投标报价书
编号 |
工程名称 |
投标上限价(万元) |
投标报价(万元) |
1 |
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 |
27.619743 |
|
本次服务具体要求: 一、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1、水土流失监测:包括施工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2、水土保持工程的监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种类、数量、质量监测。 3、水土流失防治效益监测:包括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的水土流失控制和景观影响度改善效果监测。 4、其他监测内容按国家水利部及水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每次监测完成后出具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内容 1、编制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水土保持监测季(月)度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相关图件、数据表(册)、影响资料等。 2、由投标人委派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要求,达到水务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3、在本项目提供完整基础资料及工程现场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后三个月内,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 三、投标人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2、承担并完成合同期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3、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1)施工期监测: ①施工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每月监测1次;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 ②正在使用的土方转运场,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至少每10天监测记录1次; ③遇暴雨、大风等情况时,根据项目要求及时加测; ④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完成监测; ⑤巡查监测次数一年3次以上,巡查时间安排在汛期、降雨高峰期增加巡查2到3次; ⑥定位监测在监测点布设后监测期内每年汛前2次,汛期过后1次,汛期每月监测一次,降雨高峰期相应增加监测次数,每年监测频次控制在8~10次。 (2)自然恢复期监测:施工完工后植被自然恢复期每半年监测1次,共2次。投标人根据水务主管部门规定,按汛期、非汛期向招标人提交水土保持月报、季报,该报告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投标人负责将其提交水务主管部门。 4、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时,投标人负责提供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5、由投标人委派的专项水土保持监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出整改意见。 6、自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进场及收取编制监测方案的资料,10个工作日出监测方案,并交付招标人及水务主管部门。 工期: 1、建设期监测时段为合同签订起至工程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预计时间为2022年8月底至 2024年12月底(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自然恢复期监测为工程完工后1年。(预计时间为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从实际竣工验收通过后1年)) 3、以上时间仅为预估工期,实际工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时间相应调整。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x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该合同价为投标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住宿费、差旅费、保险费、资料费、杂费、税金等,以及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全部费用。 由于工程分批验收可能导致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分批进行,多次出具报告等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总结报告或反复办理验收及备案等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检测内容或频次,投标人按调整要求执行,不调整合同价款。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高于本次招标的实施要求,投标人应按高标准执行,造成检测内容、频次或点数的调整,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情况。 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结论为准。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工程,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员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原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两正本、一副本),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疫情期间,请投标人代表前往参与截标及开标等活动时,按照属地防疫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执行防疫政策的,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任何关于招投标活动或疫情防控等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 |
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署名并盖章):
日期: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
合同名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合同
发 包 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承 包 人:
日 期: 二0二二年八月
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合同
发包人(甲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文)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
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北部
工程规模:本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约106031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9519㎡,总建筑面积102487㎡,其中,地上87487㎡,地下14959㎡
二、工作内容
1、水土保持监测时间:合同签订起至工程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1)水土流失监测:包括施工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2)水土保持工程的监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种类、数量、质量监测。
(3)水土流失防治效益监测:包括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的水土流失控制和景观影响度改善效果监测。
(4)其他监测内容按国家水利部及水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每次监测完成后出具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3、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内容
(1)编制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水土保持监测季(月)度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相关图件、数据表(册)、影响资料等。
(2)由乙方委派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要求,达到水务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3)在本项目提供完整基础资料及工程现场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后三个月内,负责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工作,对乙方的工作实行监督。
2、甲乙双方相互支持配合,以保证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现场和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关系。
四、乙方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2、承担并完成合同期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3、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1)施工期监测:
①施工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每月监测1次;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
②正在使用的土方转运场,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至少每10天监测记录1次;
③遇暴雨、大风等情况时,根据项目要求及时加测;
④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完成监测;
⑤巡查监测次数一年3次以上,巡查时间安排在汛期、降雨高峰期增加巡查2到3次;
⑥定位监测在监测点布设后监测期内每年汛前2次,汛期过后1次,汛期每月监测一次,降雨高峰期相应增加监测次数,每年监测频次控制在8~10次。
(2)自然恢复期监测:施工完工后植被自然恢复期每半年监测1次,共2次。
乙方根据水务主管部门规定,按汛期、非汛期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月报、季报,该报告得到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将其提交水务主管部门。
4、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时,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5、由乙方委派的专项水土保持监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在整个监测过程中,乙方若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整改意见。
6、自签订合同日之起5个工作日进场及收取编制监测方案的资料,10个工作日出监测方案,并交付甲方及水务主管部门。
五、资料的管理与处置
乙方需对监测和验收工作的文件、资料、监测成果报告、验收工作总结等进行归档管理和登记入册,监测和验收工作资料应满足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当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时,乙方除保留一份存档外,应将所有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移交甲方处置。
六、合同价款
x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本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该合同价为投标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住宿费、差旅费、保险费、资料费、杂费、税金等,以及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全部费用。
由于工程分批验收可能导致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分批进行,多次出具报告等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总结报告或反复办理验收及备案等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检测内容或频次,投标人按调整要求执行,不调整合同价款。
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结论为准。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工程,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七、付款进度及付款方式
(一)付款进度
x项目合同价款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服务费,占本合同总价的80%;第二部分为绩效服务费,占本合同总价的20%,绩效服务费按照履约评价的结果进行支付。
甲方根据工作进度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至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且乙方提供所有监测和验收报告后,甲方最高支付至合同价的85%(该情况为乙方履约评价结果都为良好及以上的情况,若存在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累计支付费用将不足以达到85%,按照履约评价情况实际支付)。剩余款项待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1、合同价的支付
(1)本项目桩基施工完成后并提交阶段履约评价报告,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20%;
(2)本项目±0.00施工完成后并提交阶段履约评价报告,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45%;
(3)本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并提交阶段履约评价报告,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60%;
(4)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且投标人提供所有监测和验收报告以及阶段履约评价报告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85%。
履约评价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绩效服务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应按付款进度之规定及本合同项下的其它相关条款的规定,向甲方出具附有工作进度报告和相关工作成果的付款申请。
2、每次付款申请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
3、上述费用均须政府部门财政或发改划拨款项到位后支付,甲方不承担因财政或发改审批或拨款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即开始履行各自的职责。
2、本合同自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任何一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方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3、因非甲、乙双方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4、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九、争议条款
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诉讼费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涉诉的,乙方应承担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应诉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车旅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与乙方有合同关系的分包单位、雇佣人员或其他合作单位、个人对甲方提起诉讼、仲裁或将甲方列为第三人的;
(2)与乙方无合同关系,但作为本项目的实际参建单位或参建个人对甲方提起诉讼、仲裁或将甲方列为第三人的;
(3)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相关单位或个人对甲方提起诉讼、仲裁或将甲方列为第三人的。
上述律师x以受诉法院或仲裁院所在地物价部门和(或)司法部门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为依据计取,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依据计取。乙方应承担的上述合理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单位。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 12 份,甲方执 8 份、乙方执 4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序号 |
分项 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一 |
人员配备 |
10 |
|
|
1 |
人员数量要求 |
2 |
优秀 2 分:配备人员的数量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不合格 0 分:配备人员的数量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
2 |
专业配置要求 |
3 |
优秀 3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稳定; 良好 2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比较稳定; 合格 1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基本稳定; 不合格 0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各专业人员不够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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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5 |
优秀 5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良好 4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具有高度责任心、比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比较专业的业务水平; 合格 2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具有高度责任心、基本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基本专业的业务水平; 不合格 0 分: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固定或该负责人不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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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履约质量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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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测质量 |
35 |
优秀 32-35 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等开展监测工作,监测项目全面,监测结果都能第一时间反馈设计、业主及施工等方,主动指导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良好 28-31 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监测工作,监测项目全面,监测结果都能尽快反馈设计、业主及施工等方,用于指导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合格 21-27 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监测工作,监测项目合格,监测结果有反馈设计、业主及施工等方; 不合格0-20 分: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监测工作,监测项目不合格,监测结果不及时反馈设计、业主及施工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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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果文件 |
5 |
优秀 5 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监测成果文件; 不合格 0 分:不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监测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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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履约时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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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监测进度控制 |
10 |
优秀10 分:能够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监测工作; 良好 8 分:能够比较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监测工作; 合格 5 分:能够基本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监测工作; 不合格 0 分:不能够及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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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履约配合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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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配合情况 |
30 |
优秀 27-30 分: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能够认真主动地协助解决监测有关事宜、参加相关会议、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与监测有关的工作; 良好 24-26 分: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按合同要求协助解决监测有关事宜、参加相关会议、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与监测有关的工作; 合格 18-23 分: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基本能够按合同要求协助解决监测有关事宜、参加相关会议、配合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与监测有关的工作; 不合格0-27 分: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不能够按合同要求协助解决监测有关事宜、不参加相关会议、不配合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工作、不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与监测有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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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保密工作 |
5 |
优秀 5 分: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不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 不合格 0 分: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并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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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诚信情况 |
5 |
优秀 5 分:无串通其他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不合格 0 分:有串通其他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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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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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履约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 90%时为优秀;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 80%,小于 90%时为良好;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 70%,小于 80%时为中等;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 60%,小于 70%时为合格;当得分率低于 60%时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