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2zfcg03704
甘 肃 省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22zfcg03704
项目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中药科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委托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
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甘肃.兰州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对甘肃中医药大学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中药科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2022zfcg03704 二、招标内容:预算金额 299.53 万元
1、倒置荧光显微镜 2 台;2、偏光显微镜 1 台;3、二氧化碳培养箱 4 台;4、生物安全柜 6
台;5、超声波细胞破碎仪 6 台;6、组织破碎仪 1 台;7、医用冷藏箱 5 台;8、 -20℃冰箱 16 台;9、
-80℃冰箱 4 台;10、超净工作台(双) 7 台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自 2022 年 1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每天 00:00:00~23:59:59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 xxxxxx.xxxxx.xxx.xx)在线免费获得。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HASH 编码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 11:00 分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11 月 24 日 11:00 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四开标厅(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中医药大学联系人:xx长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甘肃中医药大学联系人:xx长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 xxx 电 话: 17693116088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中医药大学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中药科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4 | 采购文件编号 | 2022zfcg03704 |
5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资金 299.53 万元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8 | 交货时间、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
9 | 质量验收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依据合同条款验收标准执行 |
10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 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
11 | 分包履约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
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11:00 |
14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5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6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7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 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18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
19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20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1 | 其他事项 | 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
22 | 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 | 1.网络及软硬件设施 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安装好 360 安全浏览器、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 2.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 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说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固化投标文件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5.确认开标记录 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待开标组织人员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函由代理机构确认有效性),如果对保证金核验情况有异议,请加入“保证金到账异常信息查询”专用群解决。 6.开标完成 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 7.在线质疑 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 8.询标 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人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关闭专家摄像头图像)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 9.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添加 17693116088 钉钉号,添加 时请备注公司名称。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机构”是指: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2.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8“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2.9“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2.10“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1“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2.12“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1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5.1.1投标邀请;
5.1.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1.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1.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1.5招标项目及要求;
5.1.6评标办法;
5.1.7合同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
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6.5投标人在应当获取招标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可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投标货币
x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投标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知识产权
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
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乙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4)对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对其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扣除比例见第六章评标办法5.5 “综合评分明细表”。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13.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产品介绍;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
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1)-(3)项须提供得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则被视为无效投标,需要提供原件的,若原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2 | 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实质性条款 |
3 | 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4 |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是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5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 他无效情形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13.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依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
17.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7.7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
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
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 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8.2 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 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 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9.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0.2 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20.3 确认开标记录
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待开标组织人员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函由代理机构确认有效性),如果对保证金核验情况有异议,请加入“保证金到账异常信息查询”专用群解决。
20.4 开标完成
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
20.5 在线质疑
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
21.评标
21.1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1.2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1.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4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5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1.8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的;
3) 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4)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5)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6)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的;
7)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8)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9)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采购方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的;
1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
1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14)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五、定标
22.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3.定标程序
23.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3.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3.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3.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5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4.中标通知书
2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玖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省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26.采购人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变更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履约保证金没收情形
27.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27.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8.履行合同
28.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废标
29.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
由。
八、投标纪律要求
30.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投标人报价出现不合理低价,恶意低价竞争;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资格审查
3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询问、质疑
32.综合说明
32.1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规定。
32.2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2.3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4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32.5 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3.询问
3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日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4.质疑与答复
34.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登记备案。质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质疑书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
34.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5.补充
35.1 第 34.1 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3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疑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x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号 | 内容 |
1 | 甲方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 |
2 | 中标人(乙方)名称、地址: |
3 |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甲方将该质量保证金无息支付乙方。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交付甲方,若乙方不向甲方 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
5 | 质量保证期:以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 |
6 | 如产品的配置和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除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 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
7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8 | 履约保证金形式:无 |
9 | 履约保证金期限: 无 |
10 | 招标文件中具体未尽事宜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
政府采购合同
注:本附件为本项目合同条款,在编制合同时除双方签署书面变更协议,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编号:2022zfcg03704-HT-001招标文件编号:2022zfcg03704
甲方:甘肃中医药大学乙方:
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甲 方:甘肃中医药大学乙 方:
合同编号:2022zfcg03704-HT-001
(甲方即“采购人、买方、需方”,乙方即“供应商、卖方、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中药科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货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RMB)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大写): | (小写): |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大写: (小写):元
2.合同总额包括货物清单及其所有产品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费用、运输保险、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
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天。四、货物产地及验收标准
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现场核查,双方对符合验收标准的产品签署相关交接单据。
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若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
5.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6.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其它资料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7.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或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无法履约的,除《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执行外,甲方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乙方质保金,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索赔相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
五、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30 日历日内将所有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六、包装
1.产品生产日期应为合格产品日期,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2.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3.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乙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
七、付款方式
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甲方将该质量保证金无息支付乙方。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交付甲方,若乙方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上门服务,因乙方提供货物故障需要维修、更新、更换所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须及时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解决问题,若货物问题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并赔偿甲方因此设备问题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货物或工程,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 5‰的数额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但违约金缴纳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如果超过最高限额,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5‰累计,但滞纳金缴纳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
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 10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经甲乙双方确认与乙方责任无关的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约定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质量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承担。十四、合同生效
x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十五、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
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由乙方编制、打印胶装,并承担制作费用。
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件
附件 1.开标一览表附件 2.报价明细表
附件 3.技术响应/偏离表附件 4.商务响应/偏离表
附件 5.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 6.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以上附件内容须与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内容一致,双方未签订变更协议一律不得更改。
合同签署页
签署各方充分知悉且已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于本页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各方均保证,本签字页之签名者已获有效授权并足以代表各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 甘肃中医药大学 | 乙方(公章): | ||||||
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 电话:0000-0000000邮编:730101 | 地址: 电话: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项目负责人: |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使用部门: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开户行: 账 号: | |||
代理机构(章)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签字): 详细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 xx 0000 xxxxx: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买方、需方(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卖方、供方(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投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
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
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招标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 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乙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货物到达现场后,由甲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日期应视为是货物的交货期。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初步开箱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代理机构、非本单位相关行业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货物由乙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买方可提供存放地点。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透露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
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法律适用
2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1.通知
21.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1.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2.附则
22.1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甘肃中医药大学: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的所有相关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
4、我方于开标后为本项目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1 份。
5、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如签订合同后一年内采购的货物数量未能达到招标时的计划数量,我方对此将无任何异议,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按照采购人的订单要求及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我方为本次招标中标后,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支付给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并承担开标费用。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甘肃中医药大学: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包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国徽图案)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背面人脸图案) |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国徽图案) |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背面人脸图案) |
三、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 2011 年 6 月 18 日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单位的 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证明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币种: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数量 | 投标单价 (万元) | 投标总价 (万元) | 投标保 证金 | 备注 |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六、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类似项目) | 合同金额 (万元) | 已结算金额 (万元) | 完成日期 |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 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注:1. 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视为无效投标。
2. 对于已完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验收证书。
七、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包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付款方式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 ||||
投标货币 | ||||
合同条款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性 条款 |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包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对货物 (设备)性能的影响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盖章):
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特别是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简历介绍),并填写下表:
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
代理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简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从事与本次采购相关项目的售后服务技术工作经历。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序号 | 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倒置荧光显微镜 | 1.技术参数: *1.1 光学系统:无限远系统 齐焦距离≥ 50mm; 1.2 调焦机构:粗调每转 37.3mm 微调每转 0.2mm; 1.3 目镜筒:铰链式三目镜筒(光量分布:双目观察/照相=100/0,或 0/100),瞳距:50~ 75mm,眼点高度:由桌面向上 400mm,水平倾角:45°; *1.4 物镜转换器:物镜转换器≥5 孔。 1.5 载物平台:台面大小:170×225mm,台面高度:由桌面向上 195mm,提供聚丙烯窗板; 1.6 照明:LED 光源; 1.7 滑板:预定心相差滑板 1.8 附加机械载物台: 行程:126×80mm,可安放载物托板; 1.9 载物托板: 载玻片托板; 1.10 目镜: 10x(视场数为 22mm); 1.11 物镜: 4X 平场荧光相差物镜 ≥N.A. 0.13, W.D. ≥16.4 mm, PhL 10X 平场荧光相差物镜 N.A. ≥ 0.30, W.D. ≥15.2mm, PH-1 20X 超级荧光盖玻片修正物镜 (长工作距离):数值孔径≥ 0.45, 工作距离 ≥ 8.2 mm 40X 超级荧光盖玻片修正物镜 (长工作距离):数值孔径≥0.6, 工作距离≥ 3.6 mm 1.12 聚光器: 超长工作距离聚光器:N.A. 0.3(工作距离≥75mm); *1.1 3 荧光光源:三色 LED 荧光光源; 1.14 荧光转盘≥4 工位; 1.15 滤光块:蓝色滤光快 EX 390/38nm、 BA475/90;绿色滤光快 EX 470/40、BA 534/55;红色滤光快 EX 525/50、597/58; 2.专业数码成像系统技术参数指标: | 台 | 2 | 核心产品 |
*2.1 成像系统:彩色 COMS 相机,1/1.8 英寸芯片,总像素数:≥590 万像素真实物理像素 (非插值),与显微镜为同一品牌; 2.2 感光度:2400 lx, F5.6 或以上; 2.3 模数转位:12 位; 2.4 曝光控制:程序自动曝光、快门速度优先自动曝光、对焦自动曝光、手动曝光,带自动曝光锁功能; *2.5 像素尺寸:2.4×2.4um; 2.6 数字变焦:最高 16 倍(8 级); 2.7 间隔拍摄:10 秒~6 小时间隔; 2.8 测光方式:平均测光、峰值保持测光; 2.9 补偿:白xx、伽码补偿; 2.10 色彩效果:彩色; 2.11 图像旋转:垂直与水平旋转; 2.12 外部监视器输出:模拟 RGB: SXGA (1280 ×1024, 60Hz), XGA (1024×768, 60Hz); 2.13 图像大小:最大输出像素为 2880× 2048; 2.14 存储格式:TIFF,BMP, JPEG (4 级压缩); 2.15 工作环境:0~40℃, 最大相对湿度 60% (无结露); 2.16 成像软件 •支持 Tiff,jpg,jp2 等文件格式; •可自定义标尺位置及横、竖格式,软件内置了各物镜倍数标尺及字体调节; •用户可以自定义拍摄信息表,自动记录拍摄数据和实验信息; •标注功能(箭头、文字、各种形状); •图像和通道的对比度,亮度,Gamma 调节; •白xx矫正; •RGB,色调,饱和度调节; •通道融合,可做多通道荧光叠加; •图像平滑,锐化,中值滤镜; •图像缩放,画布尺寸缩放,图像旋转/翻转; 3.电脑:主流品牌计算机 商用机,CPU: Inte1 酷睿 I7 处理器 6 核,主频≥3.O GHz;主板 Intel 300 系列以上芯片组支持 1 个 PCI-E×16,≥2 个 PCI-E×13)内存 ≥8GB DDR4,提供双内存槽位;硬盘为固态+ 机械双硬盘,固态≥128GB,机械硬盘≥7200转≥1T;≥2x 独立显卡;DVD 刻录机,集成声 |
卡,集成千兆网卡,串口接口,支持 USB2.0及 3.0,并口接口,PCI 插槽;光电鼠标,防水抗菌键盘鼠标;标准 MATX 立式机箱,强力散热风扇,操作平台 WindowXP 及以上版本。 *4.必须提供针对此次项目该产品的厂家授权 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 |||||
2 | 偏光显微镜 | 1. 光学系统:无限远光学系统,齐焦距离≥ 50mm; 2.观察功能:明场,简易偏光模块化设计可升级至相差、 暗场、荧光等高级模式; 3.三目三路分光镜筒,10x 目镜,视场 22mm,双目屈光度可独立调节; *4.照明装置:白色 LED 照明器(≥6 万小时以上); *5.物镜:偏光物镜 4X 偏光物镜 N.A. ≥0.1, W.D. ≥30.0 mm 2. 10X 偏光物镜 N.A. ≥0.25, W.D. ≥ 7.0mm 3. 40X 偏光物镜 N.A. ≥0.65, W.D. ≥ 0.64 mm 4. 100X Oil 偏光物镜 N.A. ≥1.25, W.D. ≥0.22mm 6.物镜转换器:六孔物镜转盘; 7.聚光镜:消色差聚光器,调焦行程≥27mm; *8.粗/微调焦:微调焦:每转 0.1mm;粗调焦:每转 9.33 mm;粗移动扭力矩手轮可调,行程≥30mm; 9.载物台:超硬防蚀铝涂层表面,长方形载物台,78mm×54mm 的横向行程(x-y 运动),带游标校准,载物台的载物台手柄高度和扭矩可调,右手柄夹片载物台,可以同时夹 2 块切片; 10.简易偏光装置:起偏器,检偏器; 11.成像系统: 11.1 感光面尺寸: 1/1.8" CMOS 彩色; 11.2 辨率和帧率:3072×2048:30FPS; 11.3 像素尺寸:2.4μm×2.4μm; 11.4 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11.5 快门类型:电子卷帘快门; 11.6 曝光时间:41μs ~16s; 11.7 数据格式:8 bit /12 bit 可选; 11.8 灵敏度: 280mV-1/30s Accumulation; | 台 | 1 |
11.9 光谱响应:380~650nm(with IR-filter) ; 11.10 曝光控制:自动曝光 / 手动曝光 / 区域曝光; 11.11 白xx: 自动白xx、手动白xx(一次白xx/区域白xx); 11.12 固件更新:支持远程更新; 11.13 拍照格式:RAW / BMP / JPG / PNG; 11.14 可编程控制:相机工作速度 / 图像尺寸 / 拍照格式 / 图像亮度 / 曝光时间 / 增益 /消频闪 / GAMMA / 对比度 / 黑电平 /锐度 / RGB 增益 / 饱和度; 11.15 支持系统:Windows XP、 Win7/Win8/win10 (32/64 位); 11.16 软件接口:TWAIN / DirectShow; 11.17 数据接口:USB 3.0 B 型接口; 11.18 LED 指示:LED 上电和待机常亮 / 工作闪烁; 11.19 额定功率:工作小于 2.5W; 5. 额定电压:USB5V 供电(无外部供电电路); 6. 工作温度:0~50℃; 存储温度:-20℃~60℃; 7. 工作湿度:10%~90%RH(无凝结);存储湿度:10%~60%RH; 12.品牌电脑 商用机,CPU: Inte1 酷睿 I7 处理器 6 核,主频≥3.O GHz;主板 Intel 300 系列以上芯片组支持 1 个 PCI-E×16,≥2 个 PCI-E×13)内存 ≥8GB DDR4,提供双内存槽位;硬盘为固态+机械双硬盘,固态≥128GB,机械硬盘≥7200转≥1T;≥2x 独立显卡;DVD 刻录机,集成声卡,集成千兆网卡,串口接口,支持 USB2.0及 3.0,并口接口,PCI 插槽;光电鼠标,防水抗菌键盘鼠标;标准 MATX 立式机箱,强力散热风扇,操作平台 WindowXP 及以上版本。 打印机:微压电式 1440 喷嘴,打印色彩 6 色,智能双向打印,平面打印物体最大厚度 200mm以上,打印精度 5760DPI×1440DPI 及以上,墨水系统≧150ml×6。110-220V 50-60HZ、 75W,接口方式 USB2.0 及 3.0,操作平台 WindowXP 及以上版本。 |
*13.必须提供针对此次项目该产品的厂家授 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 |||||
3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1.输入功率≥1000W; 2.加热方式 气套式; 3.控温范围 RT+5~65℃; 4.温度分辨率≤ 0.1℃; 5.温度波动度≤ ±0.1℃(37℃稳定工作时) *6.CO2 控制方式 CO2 采用非分散红外线 (NDIR)技术控制; 7.CO2 控制范围 0~20%; 8.高效过滤器 针对粒径≥0.3um 粒子,过滤效率≥99.99%; 9.CO2 控制精度≤1000ppm; 10.CO2 恢复时间 (开门 30 秒恢复到 5%)≤ 3 分钟; 11.温度恢复 (开门 30 秒恢复到 37℃)≤ 8min; 12.相对湿度 自然蒸发(配水盘); 13.湿度范围 大于 95%RH(+37℃稳定工作时); 14.消毒方式 UV 紫外消毒; 15.工作时间 0~999h59min 或连续; 16.工作环境温度 RT+5~30℃; 17.载物托架≥3 块; 18.容 积≥160L 19.安装时厂家自带换气阀和气钢瓶。 | 台 | 4 | |
4 | 生物安全柜 | 1.型别:Ⅱ级 A2 垂直层流负压机型,气幕式隔离设计,防止内外交叉感染;70%气体循环、30%排气的层流方式; 2.内部有效尺寸(宽×深×高)≥1250mm× 575mm×625mm; 外形尺寸(宽×深×高):≥1340mm×790mm× 2130mm; *3.过滤技术:采用 HEPA 高效过滤技术,AAF高效滤膜,过滤效率 99.9995%(≥ 0.12μm颗粒); *4.洁净度:10 级以上; 5.气流xx生物防护: 人员防护:通过严格的 KI-Discus 法人员保护测试; 受试产品防护:(1-8×106/ml 浓度枯草杆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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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芽孢液喷雾试验,连续三次):菌落总数≤ 5 CFU/每次; 交叉感染防护(1-8×104/ml 浓度枯草杆菌芽孢液喷雾试验,连续三次):菌落总数≤2 CFU/每次; 6.噪音 ≤63dB(A); 7.前口风速(工作窗口吸入风速)≥0.53± 0.025m/s; 8.下降风速 0.35±0.025m/s; 9.振动半峰值 ≤3μm; 10.照度 ≥1000Lux; 11.结构:外箱体:冷轧钢板;工作区:SUS304不锈钢,圆弧角内胆一次成型,四面双层结构;工作台面:SUS304 不锈钢,可移动; 12.集液槽≥4000mL,下设排污阀门; 13.安全玻璃移门,8 度倾斜角设计; 14.独立主机与支架分体设计,能调节安全柜的水平度和稳定性; 15.紫外线杀菌灯,当风机、荧光灯关闭时,紫外灯才能运行;开门断紫外灯,紫外灯开启 0.5 小时(可调)自动关闭,且具有紫外预约功能; 16.配置 :微风速传感器,双插座设计。带荧光灯、紫外灯,可通水、气,带支架; *17.工作状态监测与显示 :LCD 液晶屏显示,可显示工作区温度、气流流速、时间、过滤膜使用寿命条形码显示等系统参数,过滤器寿命条形码显示,能明确知道过滤器衰减状态,保障安全性(可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 过滤器寿命监测与故障报警; 工作窗开启超过规定高度报警; 实时监测与显示下降风速,吸入口风速;机组运行时间累计与显示; 18.风机系统:采用自感应风机系统,风机与玻璃前窗联动; 19.提供微生物验证测试和噪声测试报告。 | |||||
5 | 超声波细胞破碎仪 | 1.频率:20~25KHz 频率自动跟踪; 2.功率:≥1000W(1%~99%); 3.显示方式:≥7 寸 TFT 触摸屏; 4.显示内容:时间,功率,温度; 5.破碎容量:0.5~600ml; | 台 | 6 |
6.占空比:0.1~99.9%; 7.随机变幅杆:Φ2mm、Φ3mm、Φ6mm; 8.可选配变幅杆:Φ10mm、Φ15 mm; 9.存储数据:≥20 组; 10.温度报警:0~99℃; 11.报警:超温、过载、时间; 12.定时:0~999 分钟; 13.工作模式:间隙、连续; 14.标准配置:超声发生器(主机)一台,密封钛合金换能器一支,Φ2mm、Φ3mm、Φ6mm变幅杆各一支,光照自动升降隔音箱一台,二合一电源线一根,说明书一本; 15.电源:220/110V 50Hz/60Hz; 16.电源箱+换能器重量:≤14.3kg; 17.电源机箱尺寸及净重:≥400×280×220 (mm);≤12.2kg; 18.隔音箱:一次注塑成型,主材料为 ABS,电源 220V,光照功率≥13W;内有电动升降装置。 | |||||
6 | 组织破碎仪 | 技术参数: 1.时间设定:1(秒)~9999(秒); 2.频率设定:10~70Hz,即振荡 300~2100次/min; 3.可存储数据:可储存≥20 组数据; 4.夹具行程:34mm(垂直); 5 温度设置:-50℃~0℃; 6.保护:开盖保护,紧急制动功能; 7.样品容量:随机标配:铝合金适配器 5ml 12 孔,2ml 48 孔; 8.电源需求:220V 单相交流,<2.5A; 9.主机标配:主机一台,5ml 12 孔,2ml 24 孔适配器各 1 个,3mm 与 6mm 不锈钢球各 500颗,电源线 1 根; | 台 | 1 | |
7 | 医用冷藏箱 | 1.样式:立式; 2.容积:≥416L; 3.额定功率:≥280W; 4.耗电量:≤3.2kW.h/24h; 5.噪音值:≤50dB; 6.气候类型:SN/N; 7.制冷方式:风冷; 8.箱内温度:2℃~8℃; | 台 | 5 |
9.工作条件:环境温度 10~32℃,电源 220V/50Hz; 10.隔热层:无 CFC 高密度聚氨酯发泡; 11.门体数量:1 扇; 12.门体结构:双层中空保温 LOW-E 钢化玻璃门; 13.网架:5 层,可调高度,浸塑材质,带标识条; 14.脚轮:4 个脚轮;2 个定向轮,2 个万向轮带锁止设计;具备 2 个调平脚,可固定箱体; 15.测试孔:1 个,方便安装温湿度记录仪; 16.温度控制:微电脑控制系统,LED 数码显示;精准的电子温度控制,精度≤±0.1℃; 17.显示方式:LED 数码显示屏,可显示箱内温度及各种报警信息; 18.报警系统: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开关门异常报警; 19.报警方式:声音xx、灯光闪烁。 | |||||
8 | -20℃冰箱 | 1.样式:立式; 2.容积≥278L; 3.额定功率≥180W; 4.耗电量≤1.94kW.h/24h; 5.噪音值≤46dB; 6.气候类型:SN/N; 7.制冷方式:直冷; 8.温度范围:-10℃~-25℃; 9.工作条件:环境温度 10~32℃,电源 220V/50Hz; 10.隔热层:无 CFC 高密度聚氨酯发泡; 11.外门:1 扇; 12.抽屉:数量 7 个,材质为 PS; 13.脚轮:4 个;其中 2 个万向脚轮带锁止设计; 14.压缩机:品牌压缩机; 15.制冷剂:采用碳氢制冷剂; 16.制冷系统:品牌压缩机、冷凝风机,内藏式盘管式蒸发器,丝管式冷凝器; 17.显示方式:LED 数码显示屏; 18.温度控制:微电脑控制系统,精度达到± ≤0.1℃; 19.报警系统: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 | 台 | 16 |
开门异常报警; 20.报警方式:声音xx、灯光闪烁。 | |||||
9 | -80℃冰箱 | 1.微电脑控制,温度数字显示,调节单位为 0.1℃,箱内温度-50℃~-90℃可调;宽气候带设计,适合 10~30℃环境使用;使用 PT1000温度探头; 2.复叠式制冷系统,25℃环境,降至-80℃时间≤270min ; 3.标配膨胀罐; 4.有效容积≥330L; 5.内门数量 2 扇(均附带锁扣),白钢框架+树脂材料内门,内门厚度≥30mm,鹰嘴锁结构;外门数量 1 扇(附带锁扣,可配挂锁)电镀锌钢板,聚氨酯发泡+VIP 真空隔热结构; 6.立体门封条,整体 4 层门封条分布于不同平面; 7.一体式门锁手把、紧凑式脚轮,可外加挂锁; 8.真空隔热发泡技术,厚度≥130mm,箱体宽度≤750mm; 9.检测孔:17mm(背部、左下角等); 10.高性能压缩机; 11.制冷剂:碳氢制冷剂; 12.冷却方式:直冷式。温度均匀性≤±3℃,温度波动度≤±3℃; 13.安全装置:多种故障报警,包括高低温报警、环温高温报警、压缩机保护报警、传感器异常报警、断电报警、远程报警输出。两种报警方式(声音蜂鸣报警、报警代码显示报警);所有独立部件安全接地,带有漏电保护; 14.标准配置:搁架 3 层,除霜铲 1 个,钥匙 1 套,说明书 1 本; 15.电源(V/Hz):单相 220V/50Hz; 16.PLC 编程控制器; 17.控制器功能:带有延迟启动功能,可设定 0~30min 错峰启动;显示屏密码保护机制,可对不同操作人员进行不同权限分配;MODBUS通信输出温度数据; 18.配备脚轮以及止动支撑底角; 19.配冻存盒; 20.冷凝器通风挡板可以从箱体前部打开。 | 台 | 4 | |
10 | 超净工作 | 1. 垂直流洁净台,双人单面操作,工作区台 | 台 | 7 |
台(双) | 面宽度≥1400mm; 2. 风速范围:0.30~0.60m/s,具有三档或三档以上不同风速模式可选; 3.工作台面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 4. 整体式 HEPA 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过滤效率≥99.99%;洁净度等级:≥ISO 5 级; 5. 具有预过滤器,配有紫外消毒灯; 6.5°倾斜角设计的钢化玻璃门; 7. 玻璃门采用配重块升降方式; 8. 标配玻璃门锁; 9.预留标准电源插座; 10. 标配移动脚轮; 11. 噪音 ≤65dB(A); 12. 振动半峰值 ≤5μm; 13. 照度 ≥300Lu; 14.外尺寸(宽×深×高)≥ 1500mm×730mm× 1660mm; 工作区尺寸(宽×深×高) ≥1400mm× 650mm×510mm。 | ||||
11 | 超净工作台(单) | 1.垂直流洁净台,双人单面操作,工作区台面宽度≥1400mm; 2.风速范围:0.30~0.60m/s,具有三档或三档以上不同风速模式可选; 3.工作台面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 4. 整体式 HEPA 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过滤效率≥99.99%;洁净度等级:ISO≥5 级; 5. 具有预过滤器; 6. 5°倾斜角设计的钢化玻璃门,配有紫外消毒灯; 7. 玻璃门采用配重块升降方式; 8.标配玻璃门锁; 9. 预留有标准电源插座; 1.标配移动脚轮; 11.噪音 ≤65dB(A); 12.振动半峰值 ≤5μm; 13.照度 ≥300Lu; 14.外尺寸(宽×深×高) ≥1050mm×730mm× 1640mm; 工作区尺寸(宽×深×高)≥ 950mm× 650mm×510mm。 | 台 | 3 | |
12 | 全自动细 | 1.技术参数: | 台 | 4 |
胞计数仪 | 1.1 计数模式:非染色计数+染色计数+人工比对; 1.2 不加台盼蓝也可以计总细胞数量、活细胞数量及活率、死细胞数量及死率和聚团率; 1.3 体积:小型台式一体机; 1.4 显示:≥7 英寸液晶显示屏,支持多点触控,可选配外接大尺寸触屏; 1.5 自动对焦:自动智能对焦; 1.6 全自动载物台:可实现载物台自动运动,符合显微镜计数标准; 1.7 计数取图模式:配有标准的 4 个计数区 域、快速、3×3、3×5 和 3×7 五种取图模式; 1.8 计数方法:每个取图计数区域均为标准计数面积,计数公式与血细胞计数板人工计数公式相同; 1.9 光路放大倍数≥10X; 1.10 相机像素≥1000 万; 1.11 可检测细胞直径范围:1~200μm ; 1.12 测量细胞浓度范围: 0.25×104~ 3× 107 个/mL; 1.13 上样体积:10μL,符合血细胞计数板人工计数标准; 1.14 耗材:一次性计数片,计数池高度 0.1mm,与血细胞计数板相同; *1.15 可兼容标准的血细胞计数板,既能重复使用,也可人工比对仪器结果的准确性; 1.16 可使用仿细胞校准计数板对仪器进行标定; *1.17“人工比对”功能; 1.18 识别分析功能:细胞活率分析、细胞碎片排除分析、成簇细胞计数、不规则细胞计数;提供的数据分析图表包括但不限于:细胞直径分析;细胞直径均值分析;细胞大小直方图;细胞直径-亮度散点图;细胞直径-亮度等高线图;生长曲线图;聚团分布图;区域细胞原始图;区域细胞死活识别标识图;区域拼接图;提供拼图看图工具,所有计数历史数据均可随时调出查看及追溯; 1.19 浓度稀释换算功能: 自动根据计数结果计算样本稀释所需的配比; 1.20 操作语言:中英文; 1.21 数据保存:计数结束后自动保存数据; |
1.22 数据刷新功能:可辅助用户判读计数结果; 1.23 数据导出:U 盘导出,实验数据以 PDF、 JPEG、EXCEL、TIFF 形式保存; 1.24 可通过WIFI或USB 外接打印机打印细胞计数报告; 1.25 企业版用户管理权限:四级管理,密码登录,电子签名计数报告, 审计追踪,支持满足 FDA 21 CFR Part 11; 1.26 存储:≥4G 内存,标配 120G 数字硬盘; 1.27 输出端口:2 个 USB 3.0 接口,标配 1拖四 USB 扩展器,1 个 HDMI 接口; 1.28 尺寸:外部尺寸≥200 mm×220 mm×350 mm; 2.标准配置: 2.1 全自动细胞计数仪主机 1 台 2.2 一次性细胞计数片 1 盒(50 片/盒) 2.3 台盼蓝染料 1 瓶(1.8ml) 2.4 适配器电源 1 套 2.5 鼠标 1 个 2.6 USB 扩展器 1 个 2.7 防尘罩 1 个 2.8 屏幕固定架 1 个 2.9 血球计数板 1 个 2.10 配置打印机 1 台,x 330mm×480mm,微压电式 1440 喷嘴,打印色彩 6 色,智能双向打印,平面打印物体最大厚度 200mm 以上,打印精度 5760DPI×1440DPI 及以上,墨水系统 ≧150ml×6。110-220V 50-60HZ、75W,接口 方式 USB2.0(高速),操作平台 WindowXP 及以上版本。 | |||||
13 | 普通 PCR仪 | 1.技术指标: 1.1 提篮式模块设计; 1.2 主机样本容量为 96×0.2ml+77×0.5ml、 96×0.2ml、54×0.5ml、384well 三种模块可供选择; 1.3 镀金模块; 1.4 反应体系:5~100μl; 1.5 模块控温范围:0~100℃; 1.6 控温模式:管内 Tube 模式、基座 Block模式; | 台 | 2 |
1.7 具有温度梯度功能,一次可实现 12 个梯度温度; 1.8.梯度温度宽度 1~30℃; 1.9.梯度温度范围:30~99℃; 1.10 热盖温度范围:20~110℃; 1.11 模块温度均匀性:±0.2℃,单列梯度温度均一性≤0.2℃; 1.12 控温精度:±0.1℃; 1.13 温度准确度:±0.1℃; 1.14 温度显示分辨率:0.1℃; 1.15 最大升/降温速率:5℃/s; 1.16 ARM9 微处理器,windows CE 操作系统; 1.17 软件功能:Tm 计算功能; 1.18 支持实验预约设定和 TM 值计算,配备闹钟提醒功能; 1.19 无极热盖压力调节; 1.20 具有时间和温度的 touch down 和 touch up 功能; 1.21 ≥7 寸彩色液晶触屏,具有触屏校准功能; 1.22 半导体制冷技术,品牌制冷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3 主机标配程序存储量≥2000; 1.24 最大循环数达到 999; 1.25 具备断电保护功能,自动存储,来电自动恢复实验; 1.26 热盖升降控制机构,可任意角度定位热盖系统; 1.27 支持实验预约设定和 TM 值计算,配备闹钟提醒功能; 1.28 主机可直接连接互联网,可实现远程故障判断; 1.29 可连接 PC 机,一机多控; 1.30 具有环境温度感应系统; 1.31 具有不同用户权限密码功能,可设定双重个人密码; 2.配置: PCR 主机 1 台; 10A /250V 熔断器 2 只;电源线 10A 一根; 鼠标 1 个; 数据线 1 根; |
U 盘 1 个。 | |||||
14 |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 1. ≥7 寸电容触摸屏,APP 软件; 2. 最小样本量:0.5μl~2μl 的微量样品即可进行纯度与浓度测量,样品可回收; *3. 光程:1mm/0.2mm/0.05mm/0.02mm 自动切换; 4. 波长范围:185~910nm; 5. 波长精度:±1 nm; 6. 波长分辨率:≤3nm(FWHM 在 Hg 253.7nm); 7. 核酸检测范围 :0-38800ng/ul(dsDNA); 8. 精密步进电机升降臂; 9. 吸光率分辨精度:0.002Abs(1mm 光程); 10.吸光率范围:0.02~300 (等效10mm 光程); 11.比色皿模式(oD600 测量):0~4A ; 12.检测器:≥3648 像素线性 CCD 阵列; 13.全息凹面光栅光谱仪; 14.光源:品牌氙气闪光灯系统(寿命≥10年); 15.测量时间:≤5 秒; 16.样本检测平台材质:304 不锈钢和xx; 17.内置≥6800mA 移动便携锂电池); 18.内置热敏打印机; *19.荧光检测:激发波长≥460nm,发射波长≥ 525nm; 20.外观尺寸(mm):≥270×210×196;软件功能: 1.机器表面左侧有空白、测试摁键设置; 2.实时数据备份,内置各种分析模板,一键生成相应数据,可以使用 USB 闪存作为数据传输媒介,可将检测结果导入个人电脑中进行分析,每测一次样品机器自动保存检测结果; 3.中英文界面切换,同一次实验中可随时进行模块切换; 4.多条曲线叠加显示,可实现三维图谱模式。 | 台 | 1 | |
15 | ▲荧光定量 PCR 仪 | 1.样本容量:96 孔×0.2ml; 2.四通道荧光检测系统:预留一个通道备用; 3.光源:LED; 4.感光系统:CCD; 5.所有样品均在同一时刻采集荧光信号,确保荧光采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 台 | 1 | 核心产品 |
6.基于 Linux 的操作系统,配备 A8 处理器,保证机器运行的流畅性和体验感; 7.全封闭样品座; 8.加热冷却方式,半导体; 9.标配镀金模块; 10.最大升降温速度≥5℃/s; 11.具有两种温度控制模式,模块温控、模拟管控; *12.温控范围为 0~100℃,温控均一性为± 0.2℃(45℃~75℃时); 13.全中文向导式操作界面,直观、清晰、功能全面;快捷进行中英文切换; 14.涵盖多种分析模式:相对定量、绝对定量、终点定量、溶解曲线分析等; 15.内置统计分析工具和自定义公式编辑工 具,数据无需导出,直接在仪器软件中分析完成; 16.具有梯度设置功能,梯度范围为 30~ 100℃,具有 touch down PCR、long PCR、具有温度/时间,递增/递减等高级编程功能; *17.电脑通过 WIFI、LAN 连接主机; 18.滑动轨道式热盖设计,配备热盖保护; 19.支持单节升降温速率可设和梯度设; 20.支持程序运行后实时修改功能; 21.具有“实验数据丢失找回”功能,即使在电脑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仪器也能继续按照预定程序完成工作,并存储原始数据供后续 分析。 | |||||
16 | 低速离心机 | 1.最高转速:5000 rpm,以 1rpm 递增,最大离心力(rcf):3437×g,以 1g 递增; 2.水平转子最大容量(ml):4×50ml+16× 15ml; 3.时间控制:1s~99min/瞬时离心/定时离心; 4.转速精度:±20r/min; 5.噪音:<60dB; 6.电源要求:220V/50~60Hz;功率:≤200W; 7.外形尺寸:≤360×440×280mm; 8.重量:≤25kg; 9.有缩短启动与刹车时间的功能,10 档加减速; 10.安全性能:电子门锁,全钢制内腔保护套; | 台 | 2 |
紧急开盖口在仪器侧面; 11.≥5 寸液晶屏显示:转速、离心力、时间与加减速等参数,触摸屏操作,运行中可随时更改参数,无需停机; 12.具有梯度离心功能:可以自由设定 1~10个梯度的转速和离心时间; 13.具有差时离心功能:可以自由设定升降速具体时间,升降速时间 5s 至 30min 任意设定; 14.水平转子配置: 16×15ml+4×50ml,转速 4000 rpm,离心力 2810 ×g。 | |||||
17 | 冷冻离心机 | 1.直流无刷电机驱动; 2.最高转速:16500rpm 最大离心力:21890× g,转速精度:±10rpm; 3.转速最小增量 1rpm, 离心力最小增量 1× g; 4.转子最大容量(ml):≥18×5ml、满载 15000rpm 升降速时间≤10s; 5.温控范围 :-20~40℃,温度每 0.1℃可调; 6.定时范围:0~99H99min59s/瞬时离心/定时离心; 7.噪音:<50dB; 8.功率:≤1200W、电源要求:220V/50~60Hz; 9.NCP 材料转子:≥密度 1.16g/cm³; 10.≥5 寸触摸液晶屏,快速设置:转速、离心力、时间、温度、梯度离心等参数。运行中可随时观察和更改参数,无需停机; 11.十五档加减速控制,有缩短启动与刹车时间的功能倒计时小于一分钟计时以秒显示; 12.电子门锁,门打开状态仪器不能启动。不锈钢内腔,四层钢结构;有门盖保护、超速及不xx保护、设有紧急开盖; 13.高效制冷机组,最高转速时转子温度≤ 4℃;有预制冷功能;快速制冷功能,8 分钟从室温降至 4℃; 14.具有差时离心功能:可以自由设定升降速具体时间(5s~30min); 15.具有梯度离心功能:可以自由设定 1~10个梯度的转速和离心时间; 16.具有点动离心功能:可以设定转速后瞬时离心; 17.外形尺寸(长×宽×高):≤320×520× | 台 | 3 |
230(mm); 18.转子配置: 24×1.5/2ml,转速 ≥15000 rpm;18×5ml,转速 ≥15000 rpm,离心力 ≥ 21890 ×g。 | |||||
18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最高转速:100~21000 rpm,以 1rpm 递增、最大离心力(rcf):1~29200×g,以 1×g递增; 2.最大容量(ml):≥4×750ml;转速精度:± 20rpm/min 3.温控范围 :-20~40℃、控温精度:±1℃。 4.时间控制:1s~99min59s/1min~99h59min两种模式可切换; 5.噪音:<65dB; 6.电源要求:220V/50~60Hz;功率:1500W; 7.重量:≤85kg,外形尺寸:≤640×610× 340(mm); 8.可一次离心 120 支 2/5/7ml 采血管、96 支 10ml 采血管、28 支 50ml 离心管、56 支 15ml离心管; 9.具有差时离心功能:可以自由设定升降速具体时间(5s~30min); 10.具有梯度离心功能:可以自由设定 1~10个梯度的转速和离心时间; 11.采用品牌制冷机组 R404 制冷剂,品牌电磁阀。最高转速时转子温度≤4℃;有预制冷功能、快速制冷功能、8 分钟从室温 25℃降至 4℃; 12.NCP 材料转子:≥密度 1.16g/cm³; 13.有缩短启动与刹车时间的功能,10 档加减速,具有停机防回荡功能。 14.安全性能:整机四层采用电子门锁,全钢制内腔保护套;紧急开盖口在仪器侧面。 15.≥5 寸大触摸屏设置参数,大屏幕显示转速、离心力、时间与加减速等参数,运行中可随时更改参数,无需停机; 16.转子配置:定角转头:≥36×1.5/2ml,最高转速:15000rpm ,最大离心力:22380×g ; 定角转头:≥6×50ml,最高转速:12000rpm ,最大离心力:16980×g ;(配 15 和 10ml 适配器各一套); 17.水平转子配置:≥4×750ml(圆杯),转 | 台 | 2 |
速 ≥4000 rpm,离心力 ≥3580 ×g(配 56*15ml 适配器和 60*10ml 适配器和 28*50ml 适配器)。 | |||||
19 | 掌上离心机 | 1.双门锁设计; 2.宽电压技术; 3.运行安静,噪音≤45 Db; 4.直流电机,功率:AC110~ 240V/50Hz/60Hz20W; 5.尺寸(长×宽×高):≤150×150×117mm; 6.最高转速 7000rpm,最大相对离心力 2680 ×g; 7.翻盖开关功能,合盖即转,开盖即停; 8.可容纳过滤型离心管; 9.卡扣式转子; 10.转子容量:0.2/0.5/1.5/2.0mL×8;0.2mL ×16 PCR 排管或 0.2mL×2 PCR 8 排管;运行时间:连续运行。 | 台 | 1 | |
20 | 蛋白电泳仪 | 1.主机: 1.1 电泳仪:输出信息采用液晶显示,可同时显示电压、电流、功率、定时保护功能; 1.2 输出指标:5~600V、1~500mA、1~300W; 1.3 分辨率: 电压 1V, 电流 1mA, 电功率 1W ; 1.4 定时范围:1 分钟~99 小时 59 分钟 ; 1.5 显示:带背光的LCD 液晶屏( 128×64 像素) ; 1.6 控制功能:微处理器智能控制; 1.7 具有过载、空载等保护功能 ; 1.8 可存储≥10 个常用电泳方法 ; 1.9 自动记忆功能; 1.10 自动关断功能; 1.11 恒压、恒流、恒功率等智能提示; 1.12 一次成型机壳,触摸按键; 2.蛋白电泳槽: 2.1 复合材料注塑成型; 2.2 玻璃垫条一体化设计,确保不漏胶 ; 2.3 平板代替凹板; 2.4 专用制胶架; 2.5 高纯度铂金电极; 2.6 开盖断电设计; 2.7 上盖限位功能; | 台 | 3 |
2.8 可同时电泳两块胶板; 2.9 凝胶面积:83×73mm 凝胶厚度:0.75、1 、1.5mm 可选加样梳齿数:10、15 齿可选; 3.转印槽: 3.1 槽体采用聚碳酸脂材料注塑成型; 3.2 多重安全设计; 3.3 电丝相距 4 ㎝; 3.4 安全按钮式开盖设计; 3.5 专用开启式转移胶架; 3.6 纯铂金电丝; 3.7 可同时转印块 100×75mm 胶; 3.8 颜色标记的转印夹; 3.9 专用槽内制冰盒; 3.10 转印时间为 30~60min,也可选择低电压过夜; 3.11 可与 VE-180 垂直电泳槽配套使用; 4.技术参数: 4.1 大凝胶尺寸(W ×L) 100×75mm,凝胶容量 2 块; 4.2 缓冲液≥450 ml 4.3 1 小时内可同时转印2 块100×75mm 凝胶。 | |||||
21 | 垂直电泳 | 1.复合材料注塑成型; 2.玻璃垫条一体化设计,确保不漏胶; 3.平板代替凹板 ; 4.专用制胶架; 5.高纯度铂金电极; 6.开盖断电设计; 7.上盖限位功能; 8.可同时电泳两块胶板; 9.凝胶面积:83×73mm; 凝胶厚度:0.75、1 、1.5mm 可选;加样梳齿数:10、15 齿可选。 | 套 | 2 | |
22 | 数字显示稳压稳流电泳仪 | 1.输出信息采用液晶显示,可同时显示电压、电流、功率、定时保护功能; 2.输出指标:5~600V、1~500mA、1~300W; 3.分辨率: 电压 1V, 电流 1mA, 电功率 1W ; 4.定时范围:1 分钟~99 小时 59 分钟 ; 5.显示:带背光的 LCD 液晶屏( 128×64 像素); 6.控制功能:微处理器智能控制; | 台 | 3 |
7.具有过载、空载等保护功能; 8.可存储 10 个常用电泳方法; 9.自动记忆功能; 10.自动关断功能; 11.恒压、恒流、恒功率等智能提示; 12.一次成型机壳,触摸按键。; | |||||
23 | 水平电泳 | 1.适用于 DNA 的检测和分离,并且用于测试分子量; 2.模具一次成型,全槽透明合成材料; 3.可制作四种不规格凝胶,配有专用制胶槽 ; 4.可拆卸电极架; 5.限位功能; 6.可拆卸电极; 7.透明上盖,开盖自动断电; 8.缓冲容量充足,既可以起到良好的冷却效果,又可以使电泳过程中 PH 值保持稳定;(缓冲液≥5 瓶) 9.配备专用制胶槽,省去胶带封胶的繁琐操作; 10.凝胶面积:大胶 120×120 ㎜;宽胶 120× 60 ㎜;长胶 60×120 ㎜; 小胶 60×60 ㎜。 | 套 | 3 | |
24 | 垂直转印仪 | 1.性能特点: 1.1 槽体聚碳酸脂材料注塑成型; 1.2 多重安全设计; 1.3 电丝相距 4 ㎝; 1.4 安全按钮式开盖设计; 1.5 专用开启式转移胶架; 1.6 纯铂金电丝; 1.7 可同时转印块 100×75mm 胶; 1.8 颜色标记的转印夹; 1.9 专用槽内制冰盒; 1.10 转印时间为 30~60min,也可选择低电压过夜。 1.11 可与 VE-180 垂直电泳槽配套使用; 2.技术参数: 2.1 大凝胶尺寸(W × L) 100×75mm,凝胶容量 2 块; 2.2 缓冲液≥450 ml; 2.3 1 小时内可同时转印2 块100×75mm 凝胶。 | 套 | 2 | |
25 | 酶标仪 | 1.光源:卤素灯(寿命自动侦测功能); 2.波长范围 400~750nm; | 台 | 1 | 核心 产品 |
3.兼容板型 96 孔板; 4.OD 分辨率≤0.001; 5.OD 值检测范围读数: 0~4 OD; 6.检测: 0~3.5OD 黑白盘;Min OD>3.9OD准确度;0.000-2.000 OD ≤ ± (1.0% + 0.010 OD);2.000~3.000 OD ≤ ± (2.0% + 0.010 OD); *7.OD 线性度 0.000OD~2.500OD <1%; *8.OD 精确度 0.000OD~2.500OD <0.5%, 2.500OD-4.000OD <1.5%; *9.通道差异<1.5%, 1OD; 10.检测通道 8 channels; 11.测读模式终点法和动力学法; *12.振荡线性(高、中、低); 13.读板速度正常模式单波长: <16s 双波长:<30s; 14.快速模式单波长: <8s 双波长:<15s; *15.滤光片配置标配:405nm、450nm、492nm、 630nm、562nm、595nm; 16.数据通信方式 RS-232 和 USB;中文软件,兼容系统:Win7 、8、10; 17.曲线拟合:Linear, Semi-log,Log-log,4-PL; 18.配置: 18.1 酶标仪主机 1 台。 | |||||
26 | 三用紫外分析仪 | 1.相机支架; 2.卡片相机; 3.波长:245、365nm、可见光; 4.滤光片尺寸:200×50mm; 5.紫外灯管: 6W×2 支 6.可见光: 4W×1 支 7.暗箱: 左右两侧设活动操作口,防紫外观察口; 8.紫外灯角度:可调节; 9.紫外线强度:距离样品 20cm 紫外线强度达到 20uw/c ㎡。 | 台 | 6 | |
27 | 制冰机 | 1. 品牌压缩机; 2. 纯铜冰桶,不锈钢冰刀; 3. 微电脑自动控制系统; 4. 双螺旋挤压制冰方式,所制冰形为不定形颗粒状冰; | 台 | 1 |
5. 有冰满显示,缺水显示,制冷剂缺少显示,故障警告显示等保护性停机功能; 6. 电源开关和功能指示灯置于机器前部; 7. 主要零部件可拆卸; 8. 拉门式设计; 9. 不锈钢外 ABS 工程塑料装饰; 10.日产冰量(Kg/24h):≥50kg; 11.储冰量(Kg)x 15kg; 12.外型尺寸(mm)≥400×512×732; 13.功率≥285W。 | |||||
28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1.电源电压:220V 50Hz; 2.控温范围(℃):RT+5~65; 3.温度波动(℃):±0.5; 4.均匀度(℃):±1℃(37℃); 5.温度分辨率: 0.1℃; 6.消耗功率(W):≤300W; 7.工作室尺寸(mm):≥400×400×500; 8.外形尺寸(mm):≥500×560×760; 9.容积:≥80L; 10.载物托架:2 块; 11.定时:1~9999min。 | 台 | 3 | |
29 | 高压灭菌锅 | 1.容积:≥50L; 2.功率≥3.5kw; 3.电源:AC220V 50Hz; 4.额定工作压力:0.22MPa; 5.额定工作温度:134℃; 6.灭菌室有效容积 mm:≥φ350×525; 7.网篮尺寸(mm):≥φ320×240×2 个; 8.外形尺寸(mm):≥550×540×1100。 | 台 | 8 | |
30 | 热压灭菌机 | 灭菌室(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应符合 GB150.《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和国家法定的压力容器法规规定。 性能参数: 1.容量 100L,立式手轮快开结构,底部带万向轮,内可放入直径 42cm,高 62cm 灭菌架; *2.灭菌腔材料为 SUS304 不锈钢,且法兰选用 S304 不锈钢; 3.设定灭菌时间:4~120 分钟;设定干燥时间:5~240 分钟; 4.工作压力:0.22Mpa,工作温度:105℃~ 134℃,安全阀起跳压力≥0.24Mpa; | 台 | 1 |
5.功率电压:A.C,220V; 50HZ;4.5KW; 6.操作面板装有压力温度表及数码显示窗口, 4 位数温度显示,显示精度 0.1 度,且有对应指示灯显示水位、门控等状态; *7.具有自动进水功能。内置集气瓶,不锈钢废水箱,灭菌结束后经过冷凝器冷凝蒸汽排水至废水箱内(工作时,噪音不大于 65dB)、(全程蒸汽循环,无蒸汽泄露); 8.可选配打印机打印 F0 值、温度、压力等数据,前置 USB 接口;(中文操作显示) 9.安全装置:安全联锁装置,门控系统(门控开关),超温保护、干烧保护,过压、过流、短路、漏电保护装置,有防烫盖,自动故障检测系统; *10.三种模式控制:A.加热+灭菌+不排;B.加热+灭菌+内排;C.加热+灭菌+内排+干燥(且可设置任意参数,记忆功能保存上次灭菌设置,可使下次灭菌一键全自动); 11.配备两个不锈钢提篮(或配内桶),冷却风 扇一套。 | |||||
31 | 水浴恒温振荡器 | 1.加热功率(W)≥1800; 2.振荡方式:往复; 3.振荡频率:0~300 转/分; 4.温度波动度(℃):±0.5; 5.恒温范围(℃):室温~100; 6.定时范围(min):0~120; 7.振荡幅度(mm):≤20; 8.工作尺寸 mm:≥390×290; 9.外形尺寸 mm:≥71×55×52。 | 台 | 1 | |
32 | 水浴锅 | 1.水槽式,口径≥12cm,每孔四圈一盖,盖子硅胶材质; 2.箱体冷轧钢板; 3.内胆 316L 不锈钢; *4.LNB 芯片温控,数字显示,自动控温; 5.额定功率:≥600W; 6.温度均匀度:≤±1℃; 7.温度波动度:≤±0.5℃; 8.控温范围:Rt+10~99.9℃; 9.温度分辨率:≤0.1℃; 10.内部尺寸:≥300×160×100mm。 | 台 | 12 | |
33 | 数显恒温 | 1.水槽式,口面孔径≥12cm,每孔四圈一盖。 | 台 | 15 |
水浴锅 | 盖子材质:食品级硅胶; 2.箱体材质:冷轧钢板; 3.浸入式 U 型加热管; 4.工作室内胆材质:316L 不锈钢; 5.控温系统采用微电脑芯片处理器; 6.额定功率:≥1000W; 7.温度均匀度:≤±1℃; 8.温度波动度:≤±0.5℃; 9.控温范围:Rt+10~99.9℃; 10.温度分辨率:≤0.1℃; 11.内部尺寸:≥300×305×130mm。 | ||||
34 | 三孔电热恒温水槽 | 1.功能要求: 1.1 不锈钢内胆、顶盖; 1.2 设有三组独立的水槽和相应的控温装置,可以分别设温和控温; 1.3 具有控温保护装置,且可互换的高精高控温仪控制; 1.4 工作温度任意设定,且有跟踪报警功能。 2.技术参数: 2.1 电源要求:220V,50HZ; 2.2 加热功率:≥800W; 2.3 温度范围:室温~99℃; 2.4 温控精度: ≤±0.5℃; 2.5 工作室尺寸: ≥(14×16.8×11.5)cm× 3; 2.6 外形尺寸: ≥50×30×31cm。 | 台 | 1 | |
35 | 酸度计 | 1.技术参数: 1.1 内置大容量存储可储存≥2000 套测量数据,数据可以通过 U 盘存储转移数据; 1.2 自动识别 pH 标准缓冲溶液,有三个系列的标准缓冲溶液可以选择:欧美系列、NIST系列和中国系列; 1.3 可智能判断电极状态; 1.4 仪器标配蓝牙模块,支持无线蓝牙打印;符合 IP54; 1.5 pH 测量范围:0.00~14.00 pH; 1.6 pH 分辨率:≤0.01pH; 1.7 pH 相对精度:≤±0.02pH; 1.8 输入电流 :≤2×10~12 A; 1.9 输入阻抗 :≥1×1012 Ω; 1.10 mV 测量范围:-1200.00~1999.00 mV; | 台 | 5 |
1.11 mV 分辨率:≤1mV; 1.12 mV 相对精度:±0.1%FS; 1.13 温度测量范围:0~60℃; 1.14 温度补偿:自动(0.0~60.0)℃; 1.15 校准:自动(两点校准)。 2.配置清单: 2.1 台式大屏幕酸度计(根据型号配置) 1台; 2.2 复合电极(根据型号配置不同电极) 1支; 2.3 万向电极架 1 个; 2.4 pH 校正缓冲剂(4.00、 6.86、 9.18) 1套; 2.5 9V 电源适配器(仪器配用) 1 个; 2.6 说明书 1 份。 | |||||
36 | 多功能酸度计 | 1. 仪器参数: 1.1 溶解氧测量模式具有自动温度补偿、自动盐度补偿和自动气压补偿的功能,新型结构的极谱式溶氧电极可同时测量温度、盐度和溶解氧,配以专用的溶氧电极校准套,电极极化只需 3~5 min; 2. 1.2 一点校准; 3. 1.3 可切换电导率、TDS、盐度和电阻率; 4. 1.4 自动识别 pH 标准缓冲溶液,有三个系列的标准缓冲溶液可以选择:欧美系列、NIST系列和中国系列; 5. 1.5 pH: 6. 1.5.1 测量范围:(-1.999 ~ 19.999)pH; 7. 1.5.2 分辨率:0.1/0.01/0.001pH; 8. 1.5.3 准确度:电计:±0.002 pH,配套: ±0.01 pH; 9. 1.5.4 输入电流: pH≤1×10-12 A; 10. 1.5.5 输入阻抗:≥3×10(12) Ω; 11. 1.5.6 稳定性:≤±0.002 pH/3h; 12. 1.5.7 温度补偿范围:0 ~ 100)℃(自动或手动); 13. 1.6 mV : 14. 1.6.1 测量范围(mV/ORP/EH): -1999.9mV ~ 0 ~1999.9mV; 15. 1.6.2 分辨率:≤0.1mV; 16. 1.6.3 准确度:≤±0.03% FS; | 台 | 1 |
17. 1.7 电导率: 18. 1.7.1 测量范围: 19. 电导率:(0.00~20.00)μS/cm (20.0~200.0)μS/cm 20. (200~2000)μS/cm (2.00~20.00)mS/cm 21. (20.0~200.0)mS/cm (200~2000)mS/cm(K=10); 22. 电阻率:(0 ~ 100)MΩ·cm; 23. TDS: (0 ~ 100)g/L; 24. 盐度:(0 ~100)ppt; 25. 1.7.2 分辨率:0.01/0.1/1μS/cm 0.01/0.1/1 mS/cm; 26. 1.7.3 精确度:电计:±0.5% FS,配套: ±0.80%FS; 27. 1.7.4 温度补偿范围:(0 ~50)℃(自动); 28. 1.7.5 电极常数:0.1 / 0.5 / 1 / 5 / 10 / 50 / 100 cm-1; 29. 1.7.6 参比温度:25℃、20℃和 18℃; 30. 1.8 溶解氧: 31. 1.8.1 测量范围:0 ~ 20.00)mg/L(ppm) (0 ~ 200.0)%; 32. 1.8.2 分辨率: 0.1/0.01 mg/L(ppm) 1/0.1 %; 33. 1.8.3 精确度:电计:±0.10 mg/L,配套:±0.40 mg/L; 34. 1.8.4 响应时间: ≤30 s(25℃, 90%响应); 35. 1.8.5 残余电流:≤0.1 mg/L; 36. 1.8.6 温度补偿范围:(0 ~ 45)℃(自动); 37. 1.8.7 盐度补偿范围:(0 ~45)ppt(自动); 38. 1.8.8 气压补偿范围:(80 ~105)kPa (自动); 39. 1.9 温度: 40. 1.9.1 测量范围: -10℃~110℃; 41. 1.9.2 分辨率:≤0.1℃; 42. 1.9.3 准确度:5~60℃范围:±0.4℃其余范围:±0.8℃; 43. 1.10 数据储存:≥2000 组; |
44. 2. 配置清单: 45. 2.1 主机 1 台 46. 2.2 复合电极 1 支 2.3 铂黑电极 1 支 2.4 温度电极 1 支 2.5 溶解氧电极 1 支 2.5 标准缓冲溶液(4.00,6.86,9.18) 1套 2.7 电源适配器 1 个 2.8 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 1 份 2.9 电极支架(含底座) 1 套 | |||||
37 | 磁力搅拌器 | 1. 铝合金喷塑表面封闭外壳,防护等级≥ IP42; 2. ≥5 寸铝合金加热盘面; 3. 最高加热温度 340℃,两个独立安全回路:超过 420℃自动停止加热;停止加热关机后盘面温度超过 50℃,屏幕提示“hot”; 4. 高清晰 LCD 显示屏可同时显示温度/转速的设定值和真实值; *5.PT1000 温度传感器,控温精度≤±0.2℃; 6.防爆直流无刷电机; 7. RS232 数据传输功能,可远程电脑操控仪器并记录转速和温度数据; 8. 最大搅拌量:≥20L; 9. 搅拌子最大尺寸:80mm; 10.尺寸(长×宽×高 mm):≥160×280×85; *11.三种加热模式可选:A 模式:加速升温; B 模式:稳定升温 C 模式:精准控温; 12. 可选配远程控制单元实现手机 APP 远程 控制磁力搅拌器的常规操作以及运行数据的保存和实时观察。 | 台 | 6 |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程序
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 4.评标方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
5.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3.1 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
(5)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7)售后服务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3.2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1)--(6)情形之一的,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5.5 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基础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 (30分) | 30分 |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2 | 商务部分 (13分) | 10分 | 供应商提供近3年与该采购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 共计10分。(需提供合同或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3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3分) | ||
3 | 技术部分 (48分) | 34分 | 投标产品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投标产品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扣1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非*项技术指标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支撑材料如质检报告、彩页、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实响应,供应商应充分理解虚假应标须承担的法律风 险。采购人将严格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
7分 | 投标商所投产品安装、调试、培训情况(针对所投项目能够提供科学详细合理的安装、调试、培训方案),方案内容科学、完善详尽,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内容有欠缺,但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2分。 注:不提供的不得分。 | ||
7分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比 较打分。方案内容完善详尽,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内容有欠缺,但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2分。 注:不提供的不得分。 | ||
4 | 质量与售后服务承诺 (9分) | 9分 | 针对招标项目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应包括服务方案,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服务方式(上门等),维修配件(易耗品)来源、品质等级、价格等。 1、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质保修期内调换,维修等),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详细得当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的得7分;质保期内服务内容较详细,措施基本得当的得4分;质保期内服务内容不全面,措施可行度不高的得1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共计7分) 2.质保期过后,如甲方需对仪器设备维修的,中标人只按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收取费用的得2分(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不提供者不得分。 |
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7.5 发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7.6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