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JPH2020247G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
项目编号:CJPH2020247G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4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65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65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PH2020247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壹仟玖佰伍拾玖元贰角柒分
(¥2981959.27)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x玖拾捌万壹仟玖佰伍拾玖元贰角柒分
(¥2981959.27)
项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性能或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1. 运行工况: | ||||
冷冻水出水温度 7℃,冷冻水水流量 0.172m³/(h·kW),蒸 | ||||
发器水侧污垢系数为 0.018 ㎡·℃/kw; | ||||
冷却水进水温度 30℃,冷却水水流量 0.215m³/(h·kW), | ||||
1 |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 | 冷凝器水侧污垢系数为 0.044 ㎡·℃/kw。 2. 制冷量≥350.0kw。 3. 输入功率≤58.2KW。(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 台 | 2 |
4. 能效比 COP≥6.01。(大于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 | ||||
5. 机组综合部分负荷能效值 NPLV≥9.85。(大于为优,小 | ||||
于为负偏离) | ||||
…… | ||||
1、运行工况: | ||||
制冷时:冷冻水出水温度 7℃,环境温度 35℃; | ||||
2 | 模块式风冷热 泵机组 | 制热时:热水出水温度 45℃,环境干湿球温度 7/6℃。 2、单台模块制冷量 Q≥130.0kw。 | 台 | 3 |
3、单台模块制热量 Q≥136.0kw。 | ||||
4、单台模块制冷输入功率≤39.2kw。(小于为正偏离,大于 |
采购需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为负偏离) 5、单台模块制热输入功率≤41.0kw。(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 | ||||
3 | 方形横流式冷 却塔 | 1. 冷却水量:125m3/h 2. 电机功率:3kw | 台 | 2 |
4 | 冷冻水泵 | 1. 流量:90m3/h 2. 扬程:28m 3. 供电要求:电量:11kw、电压:380v | 台 | 3 |
5 | 冷却水泵 | 1. 流量:90m3/h 2. 扬程:19m 3. 供电要求:电量:7.5kw、电压:380v | 台 | 3 |
…… | …… | …… |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个系统保修期为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
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 00 xxx 000 x)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本工本费 250 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提供电子版,需提供电子标的投标人请预留邮箱,不代办邮寄。
因疫情期间,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需提前与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预约购买及领取时间,并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前往现场,预约电话:0000-000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 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 31 号xx
xxx 0 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国家税务总局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88 号联系方式:xx;0770-2881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湖南路 31 号三楼联系方式:xxx;18677183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18677183636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4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 项目编号:CJPH2020247G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壹仟玖佰伍拾玖元贰角柒分 (¥2981959.27) |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 无 ■ 有,金额:人民币贰x玖拾捌万壹仟玖佰伍拾玖元贰角柒分 (¥2981959.27) | |
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 项目,必填) |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第 1 项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 |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广西城建咨询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xx:0000-0000000 联系人:xx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 31 号三楼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771-5801477 联系人:xxx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 |
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其他: |
6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7 | 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 |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其他或不适用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 否 □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其他或不适用 |
10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印发)范围内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品目清单范围内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
本项目采购产品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 其他或不适用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印发)的产品类别(非强制类),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只选择其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0.5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其他或不适用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8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选择其中之一): ■1.在评标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0.5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其他或不适用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 |
支持监狱企业 |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 无 |
定或扶持政策 | ||
13 |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除投标文件要 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不 提供纸质材料。 |
14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
15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 31 号xx xxx 0 x)。 |
1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 31 号xx xxx 0 x)。 |
17 | 其他唱标内容 | 无 |
18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xxx整 (¥50000.00)(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收款人户名: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 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
2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 Word,可多选)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 其他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 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
23 |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 □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 随机抽取 □ 其他 ■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 |
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随机抽取 ■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24 | 定标原则 | □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 ①最低评标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 ■ ②综合评分法: □ 随机抽取 ■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25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 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约定。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地点: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约定。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约定。 项目服务期限: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四章项目采购需 求约定。 |
26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 时间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项目需求约定。 |
27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3 %(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中标人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项目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质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且中标人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东兴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5001659587050501266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
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桂国税函〔2018〕179 号)的规定下浮 20%收取(以下费率未下浮 20%)。 注:招标代理服 务 收 费 按 差 额 定 率 累 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 代 理 业 务 中 标 金 额 为 6000 万元,计算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额 如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xxxxxx xxxx:0000 0160 4783 0000 0080 |
29 | 其他规定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 接收质疑函方式:接受现场递交或以邮递方式送达的书面质疑 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通讯地址:xxxxxxxxx 00 xxx广西城建咨 询有限公司 313 室 |
x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 务 招 标 | 工程招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25% | 0.1% | 0.2% |
1~5 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 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 “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6-1);
②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④投标人投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投标当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⑤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⑥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6-2-5);
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6-4);
⑨特定资格条件:无;
⑩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
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应当按上述规定密封,导致密封不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交款、退款函(见招标文件附件)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19.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 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在场的,视同放弃检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x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并列两个以上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7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
36.4 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函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其他规定。
37.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38.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9.文件解释权
39.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委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售后服务方案、信誉业绩、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二、评定方法
(一)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30 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
中同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监狱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即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4)某投标人价格分 = (评标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30 分 2. 技术分… 47 分
(1)性能及配置分(35 分)
①本项目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性能参数及要求负偏离大于 10 项(不含)的,不得分。
②本项目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性能参数及要求负偏离小于 10 项(含)的,得 7 分。
③本项目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性能参数及
要求没有负偏离,且没有正偏离的,得 14 分;
④本项目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性能参数及要求没有负偏离,正偏离小于 7 项(含),得 21 分;
⑤本项目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性能参数及要求没有负偏离,正偏离大于 7 项小于 14 项(含),得 28 分;
⑥本项目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性能参数及要求没有负偏离,正偏离大于 14 项的,得 35 分。
注:需提供生产厂家公开发行的样本或彩页。
(2)项目服务或实施方案(满分 12 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未提供项目服务或实施方案的,此项内容不得分;
②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或实施方案提供了项目的实施技术方案,描述投入设备名称、品牌、数量、产品到货和安装时间等情况,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得 4 分;
③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或实施方案在上述第②点的基础上,能针对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供常见故障处理响应应对措施的,得 8 分;
④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或实施方案在上述第③点的基础上,能提供项目核心产品原生产厂商产品授权函,且产品到货和安装时间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12 分。
3. 售后服务方案分… 13 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从整个项目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式、备品备件、故障响应、故障处理方案(包括常见故障和紧急情况处理)、定期保养与维护(注明时间)、免费技术培训方案、缺陷产品更换、质量保障要求及保修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独立进行打分,此项内容满分 13 分。
(1)投标产品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生产企业服务体系健全,对采购项目现场响应服务措施针对性强,能提供不少于
2 名专业售后技术人员且具备原生产厂商依法缴纳的售后技术人员近三个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社保缴费相关证明,售后技术人员须同时持有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电工证,得 4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分,此项满分 9 分。
①投标人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②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其中售后服务方式、备品备件、故障响应、故障处理方案(包括常见故障和紧急情况处理)、定期保养与维护(注明时间)、免费技术培训方案、缺陷产品更换、质量保障要求及保修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均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③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在上述第②点的基础上,故障响应、定期保养与维护均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④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在上述第③点的基础上,能提供项目核心产品原生产厂商产品售后服务授权函,且产品质量保修期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9 分。
4. 信誉业绩分… 6 分
(1)投标人提供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原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的,每项得 1 分,满分 2 分。
(2)投入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证明文件,得 1 分。
(3)投入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获得《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工程在役跟踪检查合格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得 1 分。
(4)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为新国标(GB19577-2015)二级或以上能效产品,以中国能效标识网公开数据为准,提供该产品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结果截图,得 2 分。
5.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分… 2 分
根据类似项目进行评价:根据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该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采购合同文本复印
件(同一个项目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每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完整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6. 政策功能分… 2 分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每有一项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采购内容中的强制产品不加分。
(2)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有一项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注释: 以上评分因素中,类似项目是指为政府部门提供中央空调安装、维修改造项目。
7.总得分=1+2+3+4+5+6。(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四、特别说明
(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以上评审内容需要提供材料的,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货物类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年度 )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合同前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x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5.合同生效
x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2 | 甲方名称: |
甲方地址: |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
3 | 乙方名称: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
4 | 合同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5 |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或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 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详细地址: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88 号) |
6 | 质量保证期: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及 规范,双方到场共同验收。 |
8 |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30%为预付款;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到货且经鉴定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 60%;安装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 85%, 经评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 100%。 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将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 延付款。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3 %,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_元(¥ )(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中标人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签订合同后,乙方缴付的 3 %履约保证金可转为质量保证金(根据实际情况)。合同约定履约期或质量保证期满,如乙方完全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申请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甲方如逾期退还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乙方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不予退还。 |
10 |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金。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 |
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 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3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 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 (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x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货物”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部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
1.5 “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货物有关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6 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 合同标的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 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
3. 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
3.2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3 如果服务和交付物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4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5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6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1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7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8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4.2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
4.3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5.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5.2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
5.3 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相关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他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工程。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6.权利瑕疵担保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保密义务
7.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8.履约保证金
8.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8.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8.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
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8.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交货与验收
9.1 交货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9.2 交货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9.3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9.4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时进行记录。
9.5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6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履行验收手续。
9.7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
10.违约责任
10.1 质量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
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0.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2.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诉讼应由交货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合同修改或变更
13.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3.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4.合同中止
14.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若出现如下情形,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出现两次服务达不到承诺标准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5.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xxx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6.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其他终止合同情况
17.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9.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0.合同语言
2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20.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1.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2.合同效力
22.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3.检查和审计
23.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3.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一)供货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一)供货一览表(乙方填制)
序 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及 厂家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金额 (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要求(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1 | ||||||||||
2 | ||||||||||
合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 | ||
验收具体内容 |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 |||||||||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供应商申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 |
采购人意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5-1)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5-2-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提供材料要求附后);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 5-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二、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条款需要提供材料的,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或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可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姓名、职务)授权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 (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_ ( 姓 名 ) 系自 然 人 , 现 授 权 委 托 _ ( 姓 名 ) 以 本 人 名 义 参 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货物类项目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
2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
3 | 供货期限 | |||
4 | 质保期 | |||
5 | … | |||
备注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货物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中小企业 |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 号 |
1 | |||||||||
2 | |||||||||
3 | |||||||||
⋮ | |||||||||
备品备件(包括 专用工具等) | |||||||||
耗材 | |||||||||
货物费合计 | |||||||||
包装运输费 | 包装费 | 安装调试费 | 安装费 | ||||||
运输费 | 调试费 | ||||||||
装卸费 | … | ||||||||
保险费 | 小计 | ||||||||
… | 售后服务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技术服务费 | ||||||||
其他费用 | 代理费 | … | |||||||
… | |||||||||
小计 | 小计 |
说明:
1.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投标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此表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一致。
3.本表中的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是指产品在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投标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请将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贴于下面 | ||||
交款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
保证金金额 | ¥ | |||||
退款信息 | 1. 若我单位不中标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该项 | |||||
户 名 | 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 | |||||
账 号 | 款人。 | |||||
2. 若我单位中标,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我 单位提交的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 | ||||||
汇入 地点 | 省 市(县) | |||||
人。 | ||||||
开户 | ||||||
银行 | 投标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
备注: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 ||||||
户 | 名: | |||||
开户行: | ||||||
帐 | 号: | |||||
是否为中标单位(该项由采购人填写) | ||||||
采购人签名: |
附: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注:1、此函一式两份,一份在参加开标时将此函交给工作人员,投标保证金退还帐户必须与交款帐户一致,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或退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原件备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
供)
(示例略,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原件备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示例略)
备注:
1.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应为投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x单位xxxx: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二、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1)投标人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投标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2)当投标文件响应的商务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注明“无偏离”;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如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可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或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货物说明一览表(货物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注 |
包号: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示例略)
服务或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规格 | 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说明:(1)投标人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结合自身投标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
(2)当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注明“无偏离”;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及职称 | 持何种资格证 书(证书 号)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近 X 年来承担类似项目名称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或指标、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中未标注“★”号的条款为一般条款或指标、要求,未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3、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若本项目拟采购的货物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录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
5、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6、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项号 | 产品名称 | 性能或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1 |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 (核心产品) | 1. 运行工况: 冷冻水出水温度 7℃,冷冻水水流量 0.172m³/(h·kW),蒸发器水侧污垢系数为 0.018 ㎡·℃/kw; 冷却水进水温度 30℃,冷却水水流量 0.215m³/(h·kW),冷凝器水侧污垢系数为 0.044 ㎡·℃/kw。 2. 制冷量≥350.0kw。 3. 输入功率≤58.2KW。(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4. 能效比 COP≥6.01。(大于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 | 台 | 2 |
9、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第 1 项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选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 机组综合部分负荷能效值 NPLV≥9.85。(大于为优,小于为负偏离) 6. ★压缩机形式为磁悬浮压缩机。 7. 电源:380V、三相、50 赫兹;可允许电压波动±10%。 8. 制冷剂:R134A 或R410A。 9. 冷媒节流控制方式:采用电子膨胀阀。 10. 蒸发器水压降≤30.0kPa,工作压力 1.0MPa。(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11. 冷凝器水压降≤52.0kPa,工作压力 1.0MPa。(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12. 换热器需具备多重压力保护措施,标配独立的双安全阀,互为备用,保证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同时方便用户后期维护。 13. 机组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的压力传感器,运行过程中不会因高温高湿环境或湿气而损坏,传感可靠性更高(投标文件需提供压力传感器防护等级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检测报告为负偏离)。 14.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采用全触摸摇臂式显示屏,为方便操作者使用,显示屏大小不应小于 12 寸。机组控制器能够详细的显示机组的各种运行数据、报警记录,并设定各项控制功能等,主要包括: (1)压缩机排气温度、压缩机吸气温度 (2)蒸发压力及饱和温度、冷凝压力及饱和温度 (3)蒸发器进出水温度、温差及流量 (4)压缩机吸气过热度、压缩机排气过热度 (5)冷凝器进出水温度、温差及流量 (6)实时电流、电压及功率 15.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冷凝器标配制冷剂存储功能,可在停机季节或保养期间,可将制冷剂抽入到冷凝器中进行储存,以减少制冷剂的泄露损失,并节省外部抽空装置的成本和占地。 16. 压缩机排气管和制冷剂供液管,标配制冷剂隔离阀,方便检修或停机时,将制冷剂隔离和存储在冷凝器中。 17. 提供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需出具 AHRI 认可的电脑选型报告单。 18.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换热器与主机为同一品牌厂家生产。 19. 由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单台机组的运行重量≤ 1650kg。(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20. 由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单台机组占地面积(外形尺寸:长×宽)≤1.60 ㎡。(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21、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蒸发器、冷凝器接管均为同侧接管设计,节省现场安装空间(采用异侧接管为负 偏离)。 |
22.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启动柜自带短路保护、相序保护、过流、过温、过压、欠压等故障保护功能。 23. 磁悬浮压缩机电机定子和转子均需采用冷媒液体冷却,保障工况变化时的冷却效果。 24. 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提供彩色样本。 25. 提供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同类型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2 | 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 | 1. 运行工况: 制冷时:冷冻水出水温度 7℃,环境温度 35℃; 制热时:热水出水温度 45℃,环境干湿球温度 7/6℃。 2. 单台模块制冷量 Q≥130.0kw。 3. 单台模块制热量 Q≥136.0kw。 4. 单台模块制冷输入功率≤39.2kw。(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5. 单台模块制热输入功率≤41.0kw。(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6. 制冷效率 EER≥3.31。(大于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 7. 制热效率 COP≥3.35。(大于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 8. 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4.20。(以中国能效标识网公开数据为准,提供该产品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结果截图)(大于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 9. 机组制冷运行时的环境范围:在 47℃~6℃之间。(宽于该范围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提供公开发行宣传样本证明,未提供证明或无相关指标体现的视为负偏离) 10. 制冷空调侧出水温度运行范围:在 20℃~6℃。(宽于该范围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提供公开发行宣传样本证明,未提供证明或无相关指标体现的视为负偏离) 11. 机组制热运行时的环境范围:在 28℃~-12℃之间。 (宽于该范围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提供公开发行宣传样本证明,未提供证明或无相关指标体现的视为负偏离) 12. 制热空调侧出水温度运行范围:54℃~31℃。(宽于该范围为正偏离、小于为负偏离;提供公开发行宣传样本证明,未提供证明或无相关指标体现的视为负偏离) 13. 电源:380V,三相,50 赫兹。 14. 制冷剂采用环保冷媒:R410A 或 R134A。 15. 机组形式:机组采用模块化设计。 16. 压缩机采用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 17. 单台机组采用四压缩机设计,最大可进行 4 级容量调节。 | 台 | 3 |
18. 模块组合时,机组具有分级启动功能,降低机组启动电流,减小对电网的冲击。 19. 模块组合时无需区分主、从机,安装便捷。 20. 风侧换热器铜管采用内螺纹铜管。 21. 水侧换热器采用真空钎焊板式换热器,材质不锈钢。 22. 蒸发器水压降(不含水过滤器):45kpa。(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23. 机组采用高效轴流式低噪声双速风机(高/低档风量),可根据机组运行状态及室外环境温度智能调节风量。 24. 机组采用≥478 步电子膨胀阀精确节流控制,动态匹配制冷系统,使机组始终保持在最优化的能效水平中运行。 25. 机组具备智能除霜功能,保障机组的正常运行。 26. 机组采用液晶控制屏幕,微电脑控制系统,能记录每台压缩机的历史运行时间,智能均衡调配压缩机运转,延长机组的整体寿命;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能够设置每天的定时开关机时间,使机组自动运行,实现无人监管功能;同时具备自诊断功能,当机组出现故障时,控制器迅速准确显示故障所在,协助快速排除故障,方便管理维护。 27. 机组具备以下保护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压缩机/风机过载保护、高低压保护、板换防冻保护、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保护、排气/回气温度过高保护、水流保护、电源保护、制冷剂泄漏报警。 28. 由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单台机组的运行重量≤ 1050kg。(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29. 由于现场条件的限制,单台机组占地面积(外形尺寸:宽×深)≤2.40 ㎡。(小于为正偏离,大于为负偏离) 30. 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须提彩色样本。 31. 为了便于操作、管理及维护保养,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采用同一品牌。(非同一品牌为负偏离) 32.提供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同类 型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3 | 方形横流式冷却 塔 | 1. 冷却水量:125m3/h 2. 电机功率:3kw | 台 | 2 |
4 | 冷冻水泵 | 1. 流量:90m3/h 2. 扬程:28m 3. 供电要求:电量:11kw、电压:380v | 台 | 3 |
5 | 冷却水泵 | 1. 流量:90m3/h | 台 | 3 |
2. 扬程:19m 3. 供电要求:电量:7.5kw、电压:380v | ||||
6 | 热水泵 | 1. 流量:90m3/h 2. 扬程:28m 3. 供电要求:电量:11kw、电压:380v | 台 | 2 |
7 | 镀锌钢管及管件 | DN25 公称压力:P=1.6Mpa | x | 24 |
8 | 镀锌钢管及管件 | DN40 公称压力:P=1.6Mpa | 米 | 29.60 |
9 | 镀锌钢管及管件 | DN65 公称压力:P=1.6Mpa | x | 24 |
10 | 镀锌钢管及管件 | DN100 公称压力:P=1.6Mpa | x | 30 |
11 | 镀锌钢管及管件 | DN125 公称压力:P=1.6Mpa | 米 | 55.20 |
12 | 镀锌钢管及管件 | DN150 公称压力:P=1.6Mpa | 米 | 76.20 |
13 | 无缝钢管及管件 | DN200 公称压力:P=1.6Mpa | 米 | 103.60 |
14 | 管道支架 | 采用各类型钢制作与安装 | kg | 419.33 |
15 | 管道支架刷油 | 除锈垢并刷防锈漆,刷调和漆二遍 | kg | 419.33 |
16 | B1 级难燃闭泡橡 塑保温板 | 1. 绝热厚度:30mm 2. 管道外径:DN40-DN100 | m³ | 0.24 |
17 | B1 级难燃闭泡橡 塑保温板 | 1. 绝热厚度:32mm 2. 管道外径:DN125-DN150 | m³ | 1.18 |
18 | B1 级难燃闭泡橡 塑保温板 | 1. 绝热厚度:40mm 2. 管道外径:DN200 | m³ | 2.15 |
19 | 带铝箔B1 级难燃 闭泡橡塑保温板 | 1. 绝热厚度:室外 50mm 2. 管道外径:DN65-DN200 | m³ | 4.55 |
20 | 全铜闸阀 | DN2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8 |
21 | 全铜闸阀 | DN40 | 个 | 9 |
公称压力:P=1.6Mpa | ||||
22 | 全铜自动排气阀 | DN2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4 |
23 | 蝶阀 | DN6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6 |
24 | 蝶阀 | DN10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11 |
25 | 蝶阀 | DN12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20 |
26 | 蝶阀 | DN15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9 |
27 | 蝶阀 | DN20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6 |
28 | 止回阀 | DN12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8 |
29 | Y型过滤器 | DN6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3 |
30 | Y型过滤器 | DN12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10 |
31 | Y型过滤器 | DN15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2 |
32 | 压差式旁通阀 | DN10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1 |
33 | 电动蝶阀 | DN15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1 |
34 | 电动蝶阀 | DN20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2 |
35 | 电子水处理器 | DN15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1 |
36 | 电子水处理器 | DN20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2 |
37 | 可曲挠橡胶接头 | DN6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6 |
38 | 可曲挠橡胶接头 | DN10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4 |
39 | 可曲挠橡胶接头 | DN125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20 |
40 | 可曲挠橡胶接头 | DN150 公称压力:P=1.6Mpa | 个 | 6 |
41 | 水流开关 | \ | 套 | 6 |
42 | 压力表 | \ | 个 | 36 |
43 | 温度计 | \ | 个 | 14 |
44 | 水表 | DN40 | 个 | 1 |
45 | 膨胀水箱 | V=1m3 | 个 | 1 |
46 | 空调工程系统调 试 | \ | kw | 309.7 |
47 | 空调设备混凝土 基础 | \ | m³ | 2.30 |
48 | 设备吊装 | \ | 项 | 1 |
49 | 挖沟槽土方 | \ | m³ | 5.12 |
50 | 回填土方 | \ | m³ | 5.12 |
51 | 路面恢复 | \ | ㎡ | 6.40 |
52 | 风机盘管 | 1. 制冷量:6.58kw、制热量:10.8kw、风量:1190m3/h 2. 功率:58w、电压:220v 3. 静压:30Pa | 台 | 5 |
53 | 风机盘管 | 1. 制冷量:8.05kw、制热量:13.5kw、风量:1360m3/h 1. 功率:69w、电压:220v 2. 静压:30Pa | 台 | 5 |
54 | 风机盘管 | 1. 制冷量:11.23kw、制热量:18.6kw、风量:2040m3/h 2. 功率:120w、电压:220v 3. 静压:30Pa | 台 | 5 |
55 | 镀锌薄钢板矩形 风管 | δ=0.75mm | ㎡ | 139.40 |
56 | 镀锌薄钢板矩形 风管 | δ=1.0mm | ㎡ | 42.24 |
57 | B1 级难燃闭泡橡 塑保温板 | 绝热厚度:30mm | m³ | 5.72 |
58 | 柔性接口 | 帆布 | ㎡ | 7.50 |
59 | 方型散流器 | 300×300mm 铝合金 | 个 | 30 |
60 | 可开格栅式回风 口 | 800×400mm 铝合金 | 个 | 10 |
61 | 可开格栅式回风 口 | 1000×400mm 铝合金 | 个 | 5 |
62 | 闸阀 | DN20 公称压力=1.6mpa | 个 | 344 |
63 | 电动二通阀及温 控开关 | DN20 公称压力=1.6mpa | 个 | 15 |
64 | 不锈钢软接头 | DN20 公称压力=1.6mpa | 个 | 374 |
65 | PVC冷凝水管 | DN32 | 米 | 512.40 |
66 | B1 级难燃闭泡橡 塑保温板 | 绝热厚度:19mm | m³ | 1.56 |
67 | 磁悬浮变频离心 机组动力控制柜 | \ | 台 | 1 |
68 | 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热水泵动 力控制柜 | \ | 台 | 1 |
69 | 冷冻水泵、冷却 水泵动力控制柜 | \ | 台 | 1 |
70 | 冷却塔及电动阀 门动力控制柜 | \ | 台 | 1 |
71 | 梯式金属桥架 | CT-400*200 | 米 | 23.20 |
72 | 梯式金属桥架 | CT-200*150 | 米 | 43.10 |
73 | 桥架支架 | \ | kg | 158.17 |
74 | 桥架支架刷油 | \ | kg | 158.17 |
75 | 镀锌钢管 SC20 | \ | 米 | 183.18 |
76 | 镀锌钢管 SC25 | \ | 米 | 15.00 |
77 | 镀锌钢管 SC40 | \ | 米 | 34.50 |
78 | 镀锌钢管 SC50 | \ | 米 | 15.60 |
79 | 镀锌钢管 SC70 | \ | 米 | 9.00 |
80 | 铜芯电力电缆 | YJV-3*70+2*35mm2 | 米 | 50.53 |
81 | 铜芯电力电缆 | YJV-3*50+2*25mm2 | 米 | 147.00 |
82 | 铜芯电力电缆 | YJV-4*10mm2 | 米 | 145.05 |
83 | 铜芯电力电缆 | YJV-4*4mm2 | 米 | 101.58 |
84 | 铜芯电力电缆 | YJV-4*2.5mm2 | 米 | 35.68 |
85 | 铜芯电力电缆 | ZR-RVV-3*1.5mm2 | 米 | 38.23 |
86 | 铜芯屏蔽线 | RVVP-3*1.5mm2 | 米 | 35.68 |
87 | 铜芯屏蔽线 | RVVP-2*1.0mm2 | 米 | 140.00 |
88 | 水泵拆除 | \ | 台 | 6 |
89 | 螺杆式冷水机组 拆除 | \ | 台 | 2 |
90 | 冷却塔拆除 | \ | 台 | 2 |
91 | 拆除镀锌钢管 | DN32 | m | 560.00 |
92 | 拆除闸阀 | DN20 | 个 | 350 |
93 | 拆除闸阀 | DN40 | 个 | 12 |
94 | 拆除路面 | \ | ㎡ | 6.40 |
二、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 1.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 ★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质量及保修期要求 | 1.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终身维护。 2. ★要求整个系统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由卖方现场免费进行维修,人为因素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
(三)验收条件及标准 | 1. 供应商提供的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等主要设备均为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 空调设备验货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参数进行验货,供应商所供货物和配套说明资料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相符,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3. 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供应商必须按国家及地方资料归档要求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 4. 安装后保证整个系统安全、协调运行,验收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
(四)保修及售后服务要求 | 1. 免费送货上门,送至用户指定地点(含装卸一次),免费由厂家或供应商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所需工具、器材由中标供应商自理;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 2. 为用户设备建立档案,提供终身维保服务。 3. 保修期满前 1 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质保期满后,以优惠价格提供维修和备件更换,且免除一切手续费。 4. 设备交付使用后,在质保期如有关部件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应商必须提解决方案,直到最后调换,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5. 产品到货及验收时需提供的资料:①产品的使用手册;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6. 所供货设备不能涉及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纠纷。 7. 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广西区内设有办事处或维修服务点,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地址,维修联络点有充足的备品备件,中标人必须提供 5*8 小时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保证接到一般故障通知 1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紧急故障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若现场不能解决,最多不超过 3 个自然日将设备修好。 8. 为采购方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 小时),负责解答采购方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9. 投入使用后提供保养及相关服务。 10. 中标人必须为采购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人数为 2 人,不少于 8 小时),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双方协商安排,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1. 为了便于操作、管理及维护保养,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采用同一品牌。 12. 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保证继续为采购方提供货物维修服务,采购方应按供应商提供的优惠价格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供应商保证在合同货物使 用期内按不高于本项目选配件、耗材的竞标价格向采购方提供配品配件及耗 |
材。 13. 如因采购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设备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采购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设备或零部件,供应商无需负保修责任,供应商可以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费用由采购方负担。 14. 为更好的服务好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提供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产品专业售后技术人员,售后技术人员须同时持有制冷 与空调作业证、电工证。 | |
(五)质量保障要求 | 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委托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质量鉴定合格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产品质量鉴定不合 格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六)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30%为预付款;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到货且经鉴定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至合同总额 60%;安装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 85%, 经评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 100%。 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将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 顺延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