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人:上海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1-12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XXX00000000-DV110)
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预算金额(元):2460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
包名称: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600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 1 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内容全部完成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为网上采购,供应商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需的相关手续、CA 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2-22 至 2023-12-29,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元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方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12 10:0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开标时间 2024-01-12 10:00:00
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CA 证书;笔记本电脑;上网设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装订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
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
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科技大学 地 址:xxxx 000 x
联系方式:x老师 021-2068517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xx 000 x 0 x
联系方式:余大为 021-53087656-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大为
电 话:021-53087656-105
序 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XXXX00000000-DV110 | |||||||
2. | 采购内容 |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 1 个月,由采购人 (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 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 |||||||
3. | 采购预算 | 预算金额:2460000.00元最高限价:无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
4. | 项目类别 | 服务采购 | |||||||
5. | 疑问 | 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 | |||||||
6. | 质疑 | 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 |||||||
7.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 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户名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 49000 | 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 有限公司 | 3100665640 1815002778 0 | 在线转账 | ||||
交通银行西 | 上海健生教 | 3100665640 | 线下转账 |
藏南路支行 | 育配置招标 有限公司 | 1815002778 0 | |||||||
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 上海健生教 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 3100665640 1815002778 0 | 支票 | ||||||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递交信息。 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汇款摘要注明项目编号“XXXX00000000-DV110 保证金” | |||||||||
8.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9. | 投标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10:0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xxx000x0xxxx)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 | |||||||
10. | 报价方式 | 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 |||||||
11. |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1) 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 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
12. | 转让分包 | 1.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
13. | 信用记录 | 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必须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招标方对投标方以上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和证据留存,列入以上名单的供 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14. | 转让分包 | 1.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
15.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招标方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 |
16. | 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 000 x 0 x 联 系 人:余大为 电 话:021-53087656-105 |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相关服务的采购。
1.2 本次招标为网上采购,投标方应自行办理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所需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投标方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失败等,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定义
2.1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2.2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人组织本次采购的预算单位。
2.3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3. 合格的投标方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方须知
(3)项目需求
(4)合同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可要求澄清,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方,招标方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更正,投标方可以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网上下载,以确认其已阅知该澄清或更正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3 为使投标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招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6.5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澄清或更正公告、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结果通知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 zfcg. xx.xxx.xx)云平台发布或发送。投标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投标方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6 采购人若有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方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7. 踏勘现场(若有)
7.1 招标方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方应按《投标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投标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7.3 招标方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仅供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方不对投标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
9. 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文件声明;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技术方案
(5)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投标方简介和业绩情况;
(8)资格证明文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1.2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投标。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中分别列出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及总价。投标方对每项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 报价货币
13.1 投标文件中所有价格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 货物合格性和投标方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方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
14.2 投标方应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履行“合同条款”和/或“项目需求”所规定的卖方所应承担的维护、修理和备件储存义务,并且该机构须提供投标方对其履行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售后服务的充分授权。
14.3 投标方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可通过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等形式提交证明其货物和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14.4 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14.5 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釆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14.6 投标方按上述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招标方在项目需求中给出货物或服务要求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方可以选用代替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代替要以不影响需求功能实现为前提。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方应提交“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投标方须知”第15.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递交信息。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保
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15.3 投标截止时,对没有递交并在云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系统均将视为无效投标。
15.4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15.5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支付服务费及按投标方须知第33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6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方未根据投标方须知第33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方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方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投标方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1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方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16.3 若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方应按照“投标方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7.2 投标文件由投标方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方有约束力的代表用不退色墨水签字。由被授权人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规定。
17.3 除投标方对错漏之处作必要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方或其被授权人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D 招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上传
18.1 投标方应将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胶装成册并密封。
18.2 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密封件均应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8.3 如果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和加写标注,招标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8.4 投标方应按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的要求使用专用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8.5 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有内容不一致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
19.2 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方的纸质投标文件。
19.3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方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送达开标地点。
19.4 投标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用密钥加密,保证在投标文件开启时成功解密。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投标截止时间后,云平台将不再接受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代理机构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投标文件,可自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如电子投标文件已被代理机构签收,可联系代理机构撤销签收后撤回。
21.2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方不能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E 开标和评标
22. 签到解密
22.1 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2.2 开标程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22.3 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宣布开启标室。
22.4 投标方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云平台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后30分钟。
22.5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并进行解密。
22.6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
22.7 采购代理机构唱标。
22.8 投标方对开标结果确认、签名。
22.9 若投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解密成功,招标方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3. 评标
23.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方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3.2 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方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方和(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为有助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方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方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对于存在歧义、错漏之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方的情形进行评审。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开标后,招标方依法对投标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5.2 在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
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方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招标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报价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25.5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25.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方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方的相关名次排列。
26. 无效投标情形
26.1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资格检查不通过,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未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信息,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方不符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方不符合本须知中“合格的投标方”要求,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不全。
(5)投标文件无投标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章。
(6)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7)投标有效期不足。
(8)投标方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
常秩序的行为。
26.2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符合性检查不通过,为无效投标:
(1)被评标委员会判定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标准、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加注星号(“★”)的要求(如有)。
(4)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虚假材料。
26.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方的投标或招标方取消采购活动:
(1)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不足三家的;
(2)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27.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方须知”第25条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 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方面、技术商务方面予以评审。
27.3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和质保期;
(2)货物的技术水平和供货能力;
(3)货物的质量和适用性;
(4)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5)其它相关费用;
(6)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及版权等)。
28. 评标原则
28.1 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评议,评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
29. 评标办法
29.1 评标委员会:政府采购专家、采购方代表(成员由5名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9.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方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依据各项评分结果汇总后,对各投标方的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
29.3 非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方若为中小微型企业的,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评标委员会将给予小型和微型企
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9.4 评标细则如下:
序号 | 类别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价格 | 价格评分 | 10 | 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理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打分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10) ×100,分值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点。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计分依据。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 | 商务部分 (23分) | 服务信誉 | 8 | 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信誉资质、行业资质情况评审。 ⯎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行业资质齐备的得 5-8 分; ⯎ 企业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良好的得 1-4 分; ⯎ 企业经营近三年(2021-2023)有亏损情况、信誉较差的得 0 分。 |
3 | 业绩证明 | 10 | 根据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类似维护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 1 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中须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交付日期、联系方式等合同 要素的相关内容)得 2 分,满分 10 分,不满足不得分。 | |
4 | 厂商授权 | 5 | 授权函(厂务设备、各种阀门、泵体、风机、气柜、尾气处理等)及服务承诺函: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维保设备厂商授权函及服务承诺函情况进行评审。 每提供 1 份证明材料(授权函及服务承诺函均可,需加盖原厂公章)得 1 分,满分 5 分,不满足不得分。 | |
5 | 技术方案部分 (67分) | 服务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依据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服务人员的资质、服务经验等进行打分,主要关注原厂认证资质、原厂培训人员资质(参加过原厂培训的)、驻场人员情况 (有厂务动力设备原厂协助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提供盖厂商公章的证明文件)。 ⯎ 技术服务方案完整、具体,提供原厂培训过的人员资质齐备、服务经验丰富,驻场人员配置充分的得 8-10 分; ⯎ 技术服务方案符合项目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团队,人员资质齐备,服务经验丰富,驻场人员配置合理的得 5-7 分; ⯎ 技术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提供得服务团队基本符合要求, |
服务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及服务经验,驻场人员配置基本符合要求的得 1-5 分; 无服务方案或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服务团队及人员不满足项目基本需 求的得 0 分。 | ||||
6 | 维护方案 | 22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维护方案、综合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 方案针对性强,专业能力高,贴合学校特点程度高的得 19-22 分; ⯎ 方案有一定针对性,专业能力高,能符合学校特点的得 16-18 分; ⯎ 方案针对性强,专业能力一般,贴合学校特点程度高的得 11-15 分; ⯎ 方案有一定针对性,专业能力一般,能符合学校特点的得 6-10 分; ⯎ 有维护方案,基本符合学校要求的得 1-5 分; 无维护方案的得 0 分。 | |
7 | 培训方案 | 5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计划中提供的培训次数、培训规模和培训课程内容的专业性进行综合评审。 ⯎ 培训方案先进、科学,培训次数、培训规模和培训课程内容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 4-5 分; ⯎ 培训方案完整,培训次数、培训规模和培训课程内容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 2-3 分; ⯎ 有培训方案,培训次数、培训规模和培训课程内容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 1 分; 无培训方案的得 0 分。 | |
8 | 隐患排查及故障响应 | 20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内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时提供的响应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 响应方案科学、完整,并承诺故障处理人员 1 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故障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在 4 小时内解决或 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且通过公司本身承担后期解决得 19-20 分; ⯎ 响应方案合理,并承诺故障处理人员 2 小时内到达现场,4 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故障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在 12 小时内解决或提出 明确解决方案且通过公司自身本身承担后期解决得 16-18 分; ⯎ 响应方案基本合理,并承诺故障处理人员 4 小时内到达现场,8 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故障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在 24 小时内解决或 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且通过公司本身承担后期解决得 13-15 分; ⯎ 响应方案科学、完整,并承诺故障处理人员 1 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故障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在 4 小时内解决或 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且需要借助第三方能力解决得 9-12 分; |
⯎ 响应方案合理,并承诺故障处理人员 2 小时内到达现场,4 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故障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在 12 小时内解决或提出 明确解决方案且且需要借助第三方后期解决得 5-8 分; ⯎ 响应方案基本合理,并承诺故障处理人员 4 小时内到达现场,8 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故障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在 24 小时内解决或 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且需要借助第三方后期解决得 1-5 分; 无故障响应方案的得 0 分。 | ||||
9 | 管理制度 | 5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服务的各项制度保障、报告表式规划、奖惩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 ⯎ 提出的相关制度有针对性、可行性强,科学完善的得 4-5 分; ⯎ 提出的相关制度有一定可行性,较合理得 2-3 分; ⯎ 有简单制度的得 1 分; ⯎ 无改进建议得 0 分。 | |
10 | 人员配备 | 5 | 根据投标人配备的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及维保人员的专业能力、资质 (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和履历等综合评分。 ⯎ 项目组人员能力有针对性、经验丰富的,得 4-5 分; ⯎ 人员有相关经验,具有相关能力证明的,得 1-3 分。 ⯎ 无描述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1、以上评审内容如有缺项则该项 0 分; 2、评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0.1 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方。
30.2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30.3 为保证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之外。
30.4 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方退还投标文件。
F 授予合同
31.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方。
31.2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2.1 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与采购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签订合同。
33.2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3 如果中标方没有按照投标方须知第33.1款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原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评审得分次高的投标方或重新采购。
33.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G 其 他
34.1 中标方应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20%收取年度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 服务采购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00-500 万元 | 0.80% |
500-1000 万元 | 0.45% |
1000-5000 万元 | 0.25% |
(3)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直接交纳。
(4)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一周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项目要求
1.基本框架
为保障甲方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和物质学院软纳米微纳加工平台两个净化实验室【洁净面积分别是 1600 平米、600 平米】高质量和持续高效安全运行等,对净化室和外围配套厂务动力供应保障和日常安全运行与维护保养等工作委托专业组织开展运维服务,相关委托主要框架内容如下:
1.1 项目内容: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和物质学院软纳米微纳加工平台两个平台净化实验室和配套厂务动力设施管理、日常安全运行与维护保障等。
1.2 业主单位:上海科技大学,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督导、协调和监察。
1.3 执行单位:专业厂务服务公司(按照上海科技大学相关招标程序,由中标单位承接)
1.4 职责范围:
1.4.1 负责承担和执行净化室和外围配套厂务动力管理、日常安全运行与维护保障服务,接受业主指挥和监督;
1.4.2 负责实施洁净室运维,全力配合业主方涉及厂务动力(设施设备:压力罐、管道、供水供气动力等)局部改造和工艺设备动力安装的工作。
1.4.3 负责协调和办理净化室厂务动力设备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保养、零部件采购与更换等。若在本合同服务期内实验室新增其他动力设备,中标单位应承诺对所有新增设备提供运行维护工作,不增加额外服务费。
1.4.4 协助业主化学品的规范存储,短驳运输及废弃处置、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规章规定的合规性检查等。
1.4.5 负责厂务动力应急处置,开展洁净室的日常安全检查及问题反馈整改等。
1.4.6 负责的厂务动力备品备件和耗材管理,配备和维护厂务运维相关必要的水电气常用工具。
1.4.7 负责洁净室出入门禁及更衣室安全和规范管理,并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临时工作。
1.5 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服务内容:
1.5.1 洁净室区域:洁净室区域内保洁和工况安全巡查、保障与管理;进出的物料台账管理;净化室内厂务部分的动力设备或部件的常规维护与保养;门禁与人员进出管理及其它需要配合的管理与保养维护工作;一更与二更的净化套装的管理(含定期服装和净化鞋的清洁服务),配合业主开展净化室门禁卡和权限规范管理。
1.5.2 外围厂务区域:整个平台区域(包括净化室内外、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等)保洁和整理、工况安全巡查、保障与管理、厂务物料更换与协助采购、厂务设备与设施保养维护、厂务施工管理及其它需要协助、配合业主实施与落实的厂务相关工作。
1.5.3 领取业主物流货物至指定地点、短驳实验室产生的危废物料及化学品至指定地点,维持门口非机动车的停放秩序。
1.5.4 项目服务费所包含的内容(指以下产生的费用已在项目服务费中打包,实际费用由项目承接单位支付):除 1.5.1 和 1.5.2 所包含的服务内容外,还包括厂务系统每周 7X24 小时人
员现场值守的运维服务,后文(二、其他要求条目中的第 1 项描述)中所列出的维护保养必备工具,定期更换厂务各系统耗材、易损件的零星施工,紧急状态下的零星维修,各种电柜、各种表头的定期校准、特种设备的定期送检费用,以及紧急情况下发生的单次不超过 2000 元以下(年度多次累积不超过 5 万元,超出部分由业主按厂务耗材费用列支)的耗材和易损件更换;不包含系统内的单台专业设备(由品牌厂商生产的冰机、空压机、泵、风机、DCC、MAU、AHU、GDS、特气柜、现场尾气处理设备)的年度维保与大件维修费用,但包含设备连接出来的管道、阀门、现场定制的容器、以及运行厂务设备和设施必须的定期整理清扫等。
2:厂务与洁净室运维具体的服务内容与规范要求
2.1 厂务系统与洁净室管理目标:
保障洁净室及厂务系统专业的每周 7X24 小时人员现场值守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为甲方微纳工艺研发和生产过程提供可靠和优质的后勤厂务服务。
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和物质学院软纳米微纳加工平台两个净化室厂务系统相关管理及运行维护。
2.3 厂务系统与洁净室管理内容及细则(职责、权限和规定):
2.3.1 工作内容、岗位职责
负责厂务系统和洁净室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维护和保养,厂务动力系统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厂务系统和洁净室相关的办公及研发的正常进行,主要工作内 容如下:
1) 厂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版本更新;
2) 厂务所有系统(机、电、水、气、化等)SOP 制定与版本更新;
3) 气体钢瓶更换(惰性、腐蚀、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等);
4) 液氮的定期接收与数据台账管理与记录;
5) 厂务各个子系统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的更换;
6) 厂务所有系统(机、电、水、气、化)PM 工作表拟定;
7) 厂务所有系统 PM(周、月、季、年)依照 PM 计划进行;
8) 所有厂务系统抄表(每班二次),巡检(2 小时一次);
9) 厂务所有系统的耗量统计(每月上报一次);
10) 厂务所有系统每日用量统计以及月用量统计;
11) 厂务所有系统设备与设施异常处理(机、电、水、气、化等系统);
12) 厂务所有系统设备维护保养;
13) 净化室室内的通风橱化学品及时补充以及废液收集桶的每日检查与废液转运;
14) 危废(固废、废液)委外运台账记录与管理以及废水系统的达标排放;
15) 负责制定甲方厂务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经审核后按 6S 目标执行;开展厂务设施区域、洁净室内区域、大楼整体公共区域、值班室办公区域卫生清洁以及外围区域的保洁,并进行洁净服、鞋等超净室用品的定期清洗和整理等;
16) 紧急、异常、临时情况应第一时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17) 日常其他事宜(灯管更换以及各项水阀、气阀的拆装和其他日常事宜);
18) 优化和改进厂务各个子系统;
19) 配合甲方协助开展洁净室进出人员审查等安全与规范进出工作,协助开展用户注册、门禁卡办理、综合培训、临时人员来访登记与审批、进出规范性审核、净化室和工艺设备使用规范检查与处分等工作;
20) 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净化室、厂务、办公室等各类软装、展示、设计工作等;
21) 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汇报,包括每日厂务总结、每周厂务关键指标周报、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2) 遵守甲方的规则制度以及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人员配备要求:
⯎ 量子器件中心:现场项目经理 1 人(需有至少 10 年以上本行业厂务管理及技术工作经验),
不少于 3 名资深专业工程师(气化资深工程师至少 1 名、纯废水资深工程师至少 1 人、暖通机电资深工程师至少 1 名)、以及工程技术员 2 名(每位都可独立更换各个系统备品备件的能力),净化室管理助理 1 名,洁净室清洁工 2 名,以及保证每日 24 小时值班的技术人员数量。
⯎ 软纳米平台—现场项目经理 1 名,运行技术人员 4 名,洁净室清洁工 1 名,以及保证每日 2
名值班技术人员。
⯎ 所有技术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操作证、压力容器操作证、危险化学品管理证、压力容器管理证、低压电工操作证、高压电工操作证等);
⯎ 资深专业工程师、项目管理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等必须甲方同意后才能上岗,其他人员调岗必须提前告知甲方;
2.3.2 项目承接单位之行为规范
1) 本项目承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上海科技大学以及所服务平台(量子器件中心和物质学院软纳米微纳加工平台)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 遵守规定的值班安排,事病假需向所服务平台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请假,不得擅离职守,否则视为缺勤。请假时,应将自己的本职工作交于另一名同事;
3)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上班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影像,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打瞌睡,不得吃零食等。
2.3.3 项目承接单位与甲方业主单位合作之通用规范
1) 项目承接单位按照甲方要求,例行参加客户单位的相关定期会议。
2) 项目承接单位在项目组的员工每天早上举行保安和值班人员的工作交接,回顾当班系统状况,并安排当天的工作。
3) 项目承接单位现场项目经理每周五之前需编制相应的厂务报告,交由甲方相应的平台负责人审查。
4) 甲方派人参加承接方项目组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具有提出评优人选和不合格人员的建议权,乙方应充分吸收相关建议,如未采纳建议应与甲方提前沟通。
5) 承接单位每年年末应组织一次年度总结会议,由甲方两个平台各自对其服务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如整体服务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或下一次的合同总额将直接扣减 20%。
2.3.4 厂务系统与洁净室运行管理内容及执行之规范
1) 每个月底,项目承接单位驻厂项目经理排定下月值班表。
2) 值班制度及上班时间:
—【量子器件中心】项目经理、项目助理、洁净室清洁工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 到 17:00;运行技术人员采用倒班方式,白班从 8:00 到 20:00,夜班从 20:00 到第二日的 8:00;周末和节假日不停班。
—【软纳米平台】项目经理、项目助理、洁净室清洁工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到 17:00;运行技术人员采用早晚班方式,早班从 7:00 到 19:00,晚班从 10:00 到第二日的 22:00;周末和节假日不停班。
3) 运行人员需建立交接班记录制度,上班人员需等待下一班接班人员到岗,并且接班方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4) 各系统应建立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技工对系统的了解和操作。作业指导书应力求图文并茂,简洁易懂。
5) 运行人员应按照巡检的内容和频率进行系统的现场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表格记录。
6) 巡检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看、听、闻的方式去判断系统是否存在故障或者故障隐患。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使其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并立即启动系统异常处理和通报流程。
2.3.5 厂务与洁净室之系统维护保养和零备件管理规定
1) 各系统的各设备应建立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包含详细的保养项目和保养周期,保养周期超过 1 个月的,应明确是在哪个月份实施保养,每月底 制定下月的保养计划。
2) 各系统的设备根据保养计划制定维护保养表,并落实维护保养记录档案电子化,建立规范、可查询的设备维护保养电子档案。
3) 每台设备的保养计划实施应落实责任到具体的工作人员。
4) 责任人根据维护保养表上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实施保养,并在维护保养表上做好记录。
5) 若设备因故无法按时进行保养,保养周期小于等于一个月的,推迟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保养周期大于一个月的,推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6) 各系统的保养责任人应在每月初将上一月的维护保养表收集起来统一存档,并更换新表。
7) 保养人员需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8) 设备维护保养时,设备应停机,并切断设备电源。设备上锁挂牌:设备保养中,电力开
关上挂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9) 维护保养工作需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起到互相的安全监护作用。
10) 设备维护保养完成后,应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将产生的污染彻底清除。
11) 特殊岗位,如电力系统的维护等,需持证上岗,不得无证作业,且应遵守相关的安全作业规范。
12) 制定各系统的保养计划的同时,应对保养需要使用到的零备件建立库存计划,并每月进行盘点一次,不满足最低库存要求时立即申购补充。
13) 厂务各个子系统耗材点检,每月最后一天盘点,下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发给甲方确认审核。
14) 对于第三方厂商实施的厂务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行为,厂务人员应全程进行监督管理,确认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与合同的一致性,对于更换的零备件及耗材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完成后,厂务人员与第三方厂商人员做好设备的交接工作,服务验收单双方签名存档。
2.3.6 6S 管理规定(含门禁及人员进出管理)
1) 参照甲方单位管理规定,细化 6S 执行规范细节,包括门禁及人员进出管理;
2) 每天及时整理更衣间净化工作服的衣架、鞋架、头套、口罩、手套等内容;
3) 复用的工作服、工作鞋每周定期清洗清洁;
4) 新用户进入净化室,负责指导穿戴净化服顺序;
5) 安排净化室门口值班,处理各种类型进出人员登记程序;
6) 负责实验室监控监督,及时对违规操作人员制止,落实惩罚规定,向管理人员报送相关惩罚公告建议。
2.3.7 固定资产和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1) 对于耗材,应建立物料管理登记表。
2) 耗材应每月清点一次,比较安全库存后,决定是否需要采购补充。
3) 应建立需要定期计量的计量仪器仪表台帐。
4) 按照规定时间对计量器具送外计量。
2.3.8 节能降耗管理
1) 严格执行甲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使设备的性能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2) 各系统的运行参数除了保证必要的技术需求外,应力求节能。
3) 厂务技术人员随时注意检查各种阀门、管道、接头等处是否有异常泄露等,如有应立即安排维修处理。
4) 随手关闭不必要的照明,随手关闭水龙头。
2.3.9 人员培训制度
1) 外包单位所有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 建立项目组人员培训制度和考核机制,上岗人员应参加乙方组织的甲方及项目组各项规
章制度和流程培训,明确各项工作职责与流程,并经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并参加甲方组织的综合培训(含安全培训);每年应组织项目组全员进行不少于 2 次的消防、应急演练培训。
3) 应根据具体的岗位,整理出各岗位应培训的具体内容,并制定培训计划。
4) 根据各培训内容应建立相应的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应力求图文并茂,简洁明了。
5) 培训时,讲师应准备培训签到表,由参加培训的人签到。讲师应对培训签到表的真实性负责。
6) 应建立各岗位、各人员的培训档案。
2.3.10 文档管理规定
1) 厂务各系统抄表记录、各设备维修和保养记录、耗材出入库和管理应实行电子化档案记录,方便定期追踪设备维护与保养的效果,便于分析设备运行状态;
2.3.11 紧急应变规定
1) 因系统不可预料的停机或者异常,导致整个研发秩序或者某个生产工序的生产秩序受到影响的情况称之为紧急事故。
24) 发生紧急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和甲方,并按照制定的应急流程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部门、用户和人员,并让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如是超净 间发生紧急事故,必须以人身安全为重,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序撤离人员,保证人员安全。
2) 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马上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如需书面报告的,需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或解决问题方案,不可只报告问题和事项而不提出专业建议和解决方案。
3) 事故若超出技术人员能处理的能力范围,技术人应立即寻求有能力的人相助,其他应无条件的给予配合;若现场厂务技术团队无法解决,项目承接单位应在 48 小时内派技术专家远程指导。
4) 事故处理完毕,系统恢复正常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系统已恢复正常。
5) 事后应填写《报告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6) 应急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回顾有效性。
2.3.12 施工管理:
1) 所有外围区域及洁净室内连到机台设备所有线管必须有客户部分现场指导。
2) 必须对业主设备作防护措施。
3) 必须注意现场材料的保护,留意包装上的警示标语未经允许严禁触碰。
4) 所有施工包商,避免经由客户主要动线。
5) 上午 8:30am 至下午 17:30pm,严禁打冲击钻等有噪音作业。
6) 有重要访客来访时,大堂,参观走道及相关区域禁止作业。
7) 任何区域作业时,须配备防尘罩和吸尘器,做到落手清。
8) 该项工作是否产生异味,如电焊,油漆,环氧,打胶等。
9) 重要场所施工,如参观走道、大厅请务必在双休日或非工作时间内完成。
10) 如发现有不明液体,严禁触碰,并立即向上汇报。
11) 如用 IPA,酒精,丙酮等清洁物品时,需有专人全时监督,严禁进入气体探测头的敏感区域而触发误报信号。
12) 电气施工必须出示低压电工证,同时作业时必须有 2 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3) 严禁带电操作,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14) 所有化学品试剂都要经过业主确认才可以使用。
15) 内外墙,壁板做好相应的保护。
16) 进入洁净室施工严禁带手机,相机等电子产品。
17) 未经批准,严禁在净化室内任何地方拍照。
18)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9) 施工过程中涉及特殊作业人员需持证,涉及危险作业(动火、登高、临时用电、密闭空间等)需提前知会并做好防护措施。
20) 第三方厂商进入净化室施工前,厂务应验证该方工作人员操作证是否齐全,并对其进行安全施工宣导。整个施中过程应有厂务人员在旁监督,做好防火,防尘工作。
2.3.13 禁止行为的处罚条款
1) 严禁办公室内吸烟、吵架、与甲方发生冲突等不文明行为,情节较严重的,由甲方提出,每次按合同金额的 0.5%扣款。;
2) 因项目承接方工作人员人操作影响设备宕机、或人为失误、或其他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原因导致的紧急事故、设备宕机、环境损坏等,情节较轻的,每次按合同金额的 0.5%扣款,并追加经济损失责任;设备故障未及时处理或隐瞒,未影响机台,每次按合同金额的 2%扣款;情节严重的,例如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和维修等情况,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按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扣款。
3) 项目组团队员工流动、调动率全年高于 30%的,按合同总金额 10%扣款,个人离职和考核不合格被乙方解聘的情况除外;
4) 由甲方商乙方,选择以下两种扣款方式之一:(1)扣款直接抵扣甲方的厂务运维消耗成本;(2)当年度扣款总额在第二年或下一次合同付款时,予以抵扣。
2.3.14 应用表格及附件(投标单位在标书中自行拟定):
1) 周工作总结
2) 厂务系统运行记录表
3) 厂务材料更换及维护(PM)总计划
4) 厂务值班表
5) 事故报告
6) 系统投运前检查表
7) 厂务耗材月度盘点清单
8) 施工申请单
9) 气体送气前检查确认表
10) 电力系统送电前检查确认表
11) 洁净室设备
12) 其他甲方单位要求的文本
2.3.15 其他特定的服务项目(分两个区域)
2.3.15.1 上科大量子器件中心
1) 项目承接单位应在日常运维工作中承担量子器件中心的净化室主要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与巡检等工作(在服务方案中应明确包含此项)
2) 现场动力设施日常备品备件定期耗材的更换(在服务方案中应明确包含此项)。
3) 具体备品备件清单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小计 | 备注 |
1 | 初效过滤器 | 三同环保 | 592*592*46-G4 | 块 | 114 | 空调 |
2 | 初效过滤器 | 三同环保 | 287*592*46-G4 | 块 | 12 | 空调 |
3 | 中效过滤器 | 三同环保 | 592*592*550-10P-F8 | 块 | 76 | 空调 |
4 | 中效过滤器 | 三同环保 | 287*592*550-5P-F8 | 块 | 8 | 空调 |
5 | 高效过滤器 | 三同环保 | 610*610*292-4V-H13 | 块 | 18 | 空调 |
6 | PCW 过滤袋 SAM -2P | 三同环保 | 20 微米 180*810mm | 个 | 12 | PCW |
7 | 精质石英砂 | 1-2-3-4 号 | 吨 | 1.5 | 纯水 | |
8 | 椰壳活性碳 | 活性碳4-24 目 | 吨 | 0.5 | 纯水 | |
9 | 一级RO反渗透膜 | 美国陶氏 | RO-8040 | 支 | 6 | 纯水 |
10 | 二级RO反渗透膜 | 美国陶氏 | RO-8040 | 支 | 4 | 纯水 |
11 | 一级抛光树脂 | 美国陶氏 | DOW-6150 | L | 150 | 纯水 |
12 | 二级抛光树脂 | 美国陶氏 | DOW-6040 | L | 150 | 纯水 |
13 | RO精密过滤芯 | 40 寸5um | 支 | 7 | 纯水 | |
14 | EDI精密过滤芯 | 40寸0.45um | 支 | 5 | 纯水 | |
15 | 终端供水折叠滤芯 | 30寸0.1um | 支 | 5 | 纯水 | |
16 | EDI 杀菌灯 | Aquafine | 波长254nm | 支 | 2 | 纯水 |
17 | TOC灯管 | Aquafine | 波长 185nm | 支 | 8 | 纯水 |
18 | 絮凝剂 | BD-120 | 纯水 |
19 | 还原剂 | BD-90 | 纯水 | |||
20 | 阻垢剂 | BD-200 | 纯水 | |||
21 | NAOH(PH 调节) | 纯水 | ||||
22 | 空气过滤芯 | 英格索兰 | 24262784 | 件 | 4 | 空压机 |
23 | 补充油脂杯 | 英格索兰 | 24262677 | 件 | 4 | 空压机 |
24 | 止逆阀 | 英格索兰 | 24642290 | 个 | 12 | 空压机 |
25 | 皮带 | 英格索兰 | 24642027 | 根 | 24 | 空压机 |
26 | 叶顶密封 | 英格索兰 | 24262487 | 套 | 6 | 空压机 |
27 | 缓蚀剂 | 钜迈工业 | ZC-202 | 桶 | 8 | 空调密闭水 |
28 | 非氧化杀菌剂 | 钜迈工业 | CH-27 | 桶 | 8 | 空调密闭水 |
29 | 冷冻机油 | 日立 | 桶 | |||
30 | 油过滤网 | 日立 | 只 | |||
31 | N2 | 伟创 | 40L | 瓶 | 5 | 气体 |
32 | He | 伟创 | 40L | 瓶 | 3 | 气体 |
33 | O2 | 伟创 | 40L | 瓶 | 2 | 气体 |
34 | Ar | 伟创 | 40L | 瓶 | 3 | 气体 |
35 | CHF3 | 太阳日酸 | 47L | 瓶 | 1 | 气体 |
36 | CL2 | 太阳日酸 | 47L | 瓶 | 1 | 气体 |
37 | BCL3 | 太阳日酸 | 47L | 瓶 | 1 | 气体 |
38 | HBR | 太阳日酸 | 47L | 瓶 | 1 | 气体 |
39 | CH4 | 太阳日酸 | 47L | 瓶 | 1 | 气体 |
40 | C4F8 | 液空 | 47L | 瓶 | 1 | 气体 |
41 | CF4 | 液空 | 44L | 瓶 | 1 | 气体 |
42 | N2O | 液空 | 47L | 瓶 | 1 | 气体 |
43 | SF6 | 液空 | 47L | 瓶 | 1 | 气体 |
44 | H2 | 液空 | 50L | 瓶 | 1 | 气体 |
45 | SiH4 | 液空 | 47L | 瓶 | 1 | 气体 |
46 | NH3 | 液空 | 44L | 瓶 | 1 | 气体 |
47 | HF | 盛麟 | 2.8L | 瓶 | 1 | 气体 |
48 | 气体侦测器过滤器 | 理研 | 个 | 92 | 气体 | |
59 | 安全阀校验 | 次 | 2 | 气体 | ||
50 | 压力表校验 | 次 | 4 | 气体 |
51 | 侦测器校准 | 理研 | 次 | 1 | 气体 | |
52 | LN2 充填 | 氯闵 | 次 | 50 | 气体 | |
53 | 洗涤塔喷嘴清洗 | 次 | 3 | 废气 | ||
54 | 洗涤塔填料清洗 | 次 | 1 | 废气 | ||
55 | 有机排风活性炭更换 | 次 | 1 | 废气 | ||
56 | 洗涤塔内填料更换 | 次 | 1 | 废气 | ||
57 | 冷媒 | R22 | 桶 | 5 |
4)上科大量子器件中心设施设备清单
实验室动力设备包含暖通系统(含风冷热泵、MAU、DCC、FFU、排风等)、PCW 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大宗气体及特气系统、给排水、消防系统、电气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表:实验室动力系统设备一览表
系统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厂家 | 备注 |
暖通空调系统 | 风冷热泵机组(制冷) | 制冷量 645KW | 1 | 日立 | 室外冷热机站 |
风冷热泵机组(冷热) | 制冷量 631KW | 2 | 日立 | 室外冷热机站 | |
精密空调 | TCD-1003WTC | 2 | 斯频德 | 洁净室 | |
精密空调 | TCD-1003WTC-M | 1 | 斯频德 | ||
新风空调机组 MAU | 风量 25000m³/h 加湿量 214kg/h | 2 | 爱迪空调 | 南、北空调机房 | |
普通新风 OAHU | 风量 2000m³/h 送风机 1.1KW 机外余压 300Pa G4 F8 | 1 | 爱迪空调 | 1F 空调机房 | |
干盘管 | 12/18℃ 处理风量 11664CMH 迎面风速<2.5m/s 外框尺寸 1200*1500 | 20 | 1F 空调机房 | ||
风机过滤单元(FFU) | 送风量 2330CMH 1200*1200 噪音<54dB H13 | 192 | 美埃 | 洁净室 1F 及 B1 | |
风机盘管 FCU-008 | 风量 800CMH 冷量 8.2KW 功率 0.2KW | 4 | 南京天加 | UPS 间 | |
风机盘管 FCU-008 | 风量 800CMH 冷量 8.2KW 热量 11.5KW 功率 0.2KW | 5 | 南京天加 | 参观走道 | |
分体空调 FRG-50 | 制冷量 5KW 制热量 6.65KW | 1 | 奥克斯 | 中控室 | |
分体空调 FRG-50 | 制冷量 5KW 制热量 6.65KW | 1 | 奥克斯 | 动力机房 | |
板式换热器 | 每组换热量 170Kw | 2 | 埃森哲 | 动力站 | |
冷热水循环泵 | 流量:95m³/h 扬程:37m | 6 | 滨特尔 | 室外冷热机站 | |
工艺冷却水箱 | 2m³ | 1 | 非标 | 动力站 | |
PCW 循环水泵 | 流量:18m³/h 扬程:75m | 2 | LOWARA | ||
DCC 中温水泵 | 流量 68m³/h 扬程:25m | 2 | 莱默 | ||
EBL 中温水泵 | 流量 47m³/h 扬程:37m | 2 | 格兰富 |
轴流风机 SKD-01-GH-EF-01/02 | 风量 924CMH 全压 200Pa | 2 | 聚英 | 特气间 | |
轴流风机 SKD-01-GH-EF-03/04 | 风量 363CMH 全压 200Pa | 2 | 聚英 | 腐蚀有毒气体间 | |
轴流风机 SKD-01-GH-EF-05/06 | 风量 627CMH 全压 200Pa | 2 | 惰性气体间 | 惰性气体间 | |
轴流风机 SKD-01-GH-EF-07 | 风量 2145CMH 全压 200Pa | 1 | 聚英 | 男&女一更 | |
轴流风机 SKD-01-GH-EF-08 | 风量 572CMH 全压 200Pa | 1 | 聚英 | 男&女二更 | |
轴流风机 SKD-01-GH-EF-10 | 风量 10000CMH 全压 200Pa | 1 | 聚英 | B1 纯水站 | |
自力式压差控制阀 | 4 | 动力机房 | |||
PCW | 水泵 | WEA132S1-2 | 1 | LOWARA | |
板换 | AU5/447/PN16/304/N | 1 | 艾克森 | ||
空压系统 | 空压机 | 涡旋空压机 产品型号:VT22-8;额 定功率 3.7×6Mpa;公称进口容积流量 2.49m³/min | 2 | 英格索兰 | |
干燥机 | 无热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 产品型 号:D198Vli;额定工作压力 0.7Mpa;公称进口容积流量 3.3m³/min | 2 | 英格索兰 | ||
压空机储气罐 | 2m³ | 1 | 上海申江 | ||
大宗气 | 液氮氮储气罐 | 容量 20m³ | 1 个 | 杭州川空 | |
气化器 | 300NHm³/h | 2 个 | 杭州川空 | ||
纯化器 | 2 个 | 先普 | |||
易燃易爆气体 | GC-H2 | Safetron-40 | 1 | 至砾 | 易燃易爆气体间 |
GC-SiH4 | Safetron-40 | 1 | 至砾 | ||
GC-NH3 | Safetron-40 | 1 | 至砾 | ||
GC-CH4 | Safetron-40 | 1 | 至砾 | ||
GC-PH3 | SFC3000PLUS | 1 | 弗川 | ||
气体 有毒腐蚀性 | GC-CL2 | Safetron-40 | 1 | 至砾 | 有毒腐蚀性气体间 |
GC-HCL | Safetron-40 | 1 | 至砾 | ||
GC-BCL3 | Safetron-40 | 1 | 至砾 | ||
GC-HBr | Safetron-40 | 1 | 至砾 | ||
GC-DCS | SFC3000PLUS | 1 | 弗川 | 洁净室地下一层 | |
体 有毒腐蚀性气 | VMB-CL2 | Safetron-25 | 1 | 至砾 | 有毒腐蚀性气体间 |
VMB-HCL | Safetron-25 | 1 | 至砾 | ||
VMB-BCL3 | Safetron-25 | 1 | 至砾 | ||
VMB-HBr | Safetron-25 | 1 | 至砾 | ||
VMB-DCS | SFC3000PLUS | 1 | 弗川 | 洁净室地下一层 | |
易燃易爆气体 | VMB-H2 | Safetron-25 | 2 | 至砾 | 有毒腐蚀性气体间 |
VMB-SiH4 | Safetron-25 | 1 | 至砾 | ||
VMB-NH3 | Safetron-25 | 1 | 至砾 | ||
VMB-CH4 | Safetron-25 | 1 | 至砾 | ||
VMB-PH3 | SFC3000PLUS | 1 | 弗川 | 洁净室地下一层 | |
气 体 | GR-He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惰性气体间 |
GR-Ar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
GR-O2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
GR-C4F8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
GR-CHF3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
GR-CF4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
GR-4%H2N2 | SFC3000PLUS | 1 | 弗川 | ||
GR-SF6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
GR-N20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
GR-PN2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
GR-PN2 | Safetron-35 | 2 | 至砾 | 有毒腐蚀性气体 间 | |
GR-PN2 | Safetron-35 | 2 | 至砾 | 易燃易爆气体间 | |
GR-PN2 | Safetron-35 | 1 | 至砾 | 洁净室地下一层 | |
惰性气体(阀盘) | VMP-SF6 | Safetron-20 | 1 | 至砾 | 洁净室一层 |
VMP-N2O | Safetron-20 | 1 | 至砾 | ||
VMP-CHF3 | Safetron-20 | 1 | 至砾 | ||
VMP-C4F8 | Safetron-20 | 1 | 至砾 | ||
VMP-CF4 | Safetron-20 | 1 | 至砾 | ||
VMP-%4H2N2 | SFC3000PLUS | 1 | 弗川 | 洁净室地下一层 | |
尾气处理 | Scrubber | NSHN600 | 3 | GNBS | |
水洗 Scrubber | MS-WS051 | 2 | 茂竺 | ||
纯水系统 | 原水储存提升单元 | 1 套 | |||
原水箱 | PT-2000L,容积 2m3,PE | 2 台 | 上海亚星/ 福瑞 | ||
液位控制开关 | 上海正宝 | 1 台 | 上海思派/ 正宝 | ||
进水电动阀 | DN50,PN10 | 1 台 | BORAY/PN UTEC | ||
原水增压泵 | CM10-3,8m3/hr×42m,2.2kw | 2 台 | 格兰富 | ||
流量计 | 1.6-16T | 1 台 | 振兴 | ||
多介质过滤器 | BDSF-1000,8.0m3/h | 1 套 | 组装 | ||
过滤桶体 | Φ1000×H1860mm/FRP | 1 台 | PY | ||
操作屏 | DN50,PN10 | 1 套 | 台湾协羽 | ||
石英砂滤料 | 0.5mm-8mm | 1 吨 | 上海建达 | ||
活性炭过滤器 | BDCF-1000,8m3/h | 1 套 | 组装 | ||
过滤桶体 | Φ1000×H1860mm/FRP | 1 台 | PY | ||
自动控制阀 | F2850 | 1 台 | FLECK | ||
操作屏 | DN50,PN10 | 1 套 | 台湾协羽 | ||
活性炭滤料 | 10~24 目 | 450 Kg | 热河 | ||
絮凝/还原/阻垢剂 | BDZG-20.0 | 3 套 | 鑫普德 | ||
加药装置 | |||||
计量加药泵 | P056,6L/h,8bar,20w | 3 台 | LMI | ||
计量储药箱 | 120L,方形或圆形 | 3 台 | 上海亚星 | ||
保安过滤器 | LJMF-40''/7,8m3/h,精度 5μm | 1 套 | 组装 | ||
过滤桶体 | 40''7 芯 | 1 台 | 中国通用 |
精密过滤芯 | 40″,5μm | 7 支 | 华新 | ||
热交换器 | BDJF-10 | 1 套 | 组装 | ||
热交换器 | CP76-12 | 1 套 | 阿法拉伐 | ||
温度在线控制 | 0-100 度 | 1 套 | 国产 | ||
管阀管件 | DN65-50 | 1 套 | 台湾协羽 | ||
一级 RO 装置 | BDRO-5.0D,5 吨 m3/h,回收率 75% | 1 套 | 组装 | ||
一级 RO 高压泵 | CR5-29,7m3/h,130m,4kw | 2 台 | 格兰富 | ||
一级反渗透膜 | BW30-400,8040,低压抗污染 | 6 支 | DOW/Filmt ec | ||
一级 RO 膜壳 | 8040-2W,一段 3 支 3:1,300psi | 3 支 | REWORK | ||
在线电导率仪 | 9000 | 1 台 | 美国+GF+ | ||
高低压保护开关 | BD-A3/A30 | 2 台 | 台湾 BD | ||
纯水流量计 | LZS50,1.0~10m3/h | 1 台 | 浙江振兴 | ||
浓水流量计 | LZS50,0.6~6m3/h | 1 台 | 浙江振兴 | ||
1 级 RO 进水电磁阀 | PUM-50,DN50,PN25 | 1 台 | 永创 | ||
浓水电磁阀 | PUM-32,DN32,PN16 | 1 台 | 永创 | ||
二级 RO 装置 | BDRO-4.0D,4m3/h,回收率 85% | 1 套 | 组装 | ||
二级 RO 高压泵 | 5-20,5m3/h,110m,3kw | 2 台 | 格兰富 | ||
二级反渗透膜 | BW30-400,8040,低压抗污染 | 4 支 | DOW/Filmt ec | ||
二级 RO 膜壳 | 8040-2W,一段 1 支 1:1,300psi | 2 支 | REWORK | ||
在线电导率仪 | 9000 | 1 台 | 美国+GF+ | ||
高低压保护开关 | BD-A3/A30 | 2 台 | 台湾 BD | ||
纯水流量计 | LZS32,0.6~6m3/h | 1 台 | 浙江振兴 | ||
浓水流量计 | LZS32,0.6~6m3/h | 1 台 | 浙江振兴 | ||
浓水电磁阀 | PUM-25,DN25,PN16 | 1 台 | 永创 | ||
本体低压管阀件 | DN50/DN25/DN15,PN16 | 1 套 | 台湾协羽 | ||
本体高压管阀件 | DN50/DN40/DN25,PN25 | 1 套 | 温州富田 | ||
系统支架 | SS34 拉斯方钢焊接 | 1 套 | 制做 | ||
pH 调节装置 | 2 套 | 组装 | |||
PH 仪表 | PH-350,自动温度补偿 | 1 台 | 科瑞达 | ||
计量加药泵 | P056,6L/h,8bar,20w | 1 台 | LMI | ||
计量储药箱 | 120L,方形或圆形 | 1 台 | 上海亚星 | ||
反渗透清洗装置 | CIP-4.0 | 1 套 | 组装 | ||
清洗泵 | CM5-4,5m3/hr×30m,0.85kw | 1 台 | 格兰富 | ||
清洗水箱 | PT-500L,1000L | 1 台 | 亚星或同等 | ||
清洗过滤器 | 4m3/h,精度 5μm,30″/5 芯 | 1 台 | CHF | ||
RO 纯水储存提升单元 | 1 套 | 组装 | |||
1/2 级 RO 纯水箱 | PT-2000L,容积 2m3,PE | 4 台 | 上海亚星/ 福瑞 | ||
液位控制开关 | SL-PC-05L,电缆浮球式 | 4 台 | 上海思派 | ||
二级纯水输送泵 | CR5-7,4.0m3/h,40m,1.1kw | 1 台 | 格兰富 | ||
变频控制器 | ACS510-05A | 1 台 | ABB |
压力传感器 | UP15-316 | 1 台 | HONEYWE LL | ||
EDI 机组 | BDEDI-4.0,4m3/h | 1 套 | HPW 组装 | ||
EDI 给水泵 | CM5-5,4.5m3/hr×40m,1.5kw | 2 台 | 格兰富 | ||
脱气膜 | X-40 | 2 支 | LIQUI-CEL | ||
UV 杀菌器 | UV-4T,4m3/h,SUS304 | 1 台 | Aquafine | ||
精密过滤器 | 4m3/h,精度 0.22μm | 1 台 | 组装 | ||
过滤桶体 | 30 寸*5 芯 | 1 台 | 浙江通用 | ||
EDI 膜堆 | IP-LXM45Z,4m3/h | 1 台 | 西门子 | ||
EDI 整流电源 | MS-1000 | 1 台 | 上海萌欣 | ||
流量开关 | HFS-25 | 1 台 | 韩国 3S/ 台 湾 BD | ||
限位流量计 | DFM185,60~600L/H | 1 台 | 浙江振兴 | ||
纯水流量计 | 0.6~6m3/h | 1 台 | 浙江振兴 | ||
调节隔膜阀 | DN32,PN10 | 2 台 | 国产 | ||
产水比例阀 | DN32,PN10 | 1 台 | 美国江森 | ||
本体管阀件 | DN32/DN20,PN10 | 1 套 | 台湾协羽 | ||
产水回流电动阀 | DN40,PN10 | 2 台 | PNUTEC | ||
超纯水储存提升单元 | BDUPW-6.0,6m3/h | 1 套 | 组装 | ||
终端纯水箱 | FRP-2500L,容积 2.5m3 | 2 台 | 苏飞 | ||
水封槽 | 定制/自动控制 | 1 套 | Buder | ||
进氮阀 | DN25 | 1 套 | Buder | ||
氮封控制系统 | 控制水位波动高度须节约氮气设计 | 1 套 | Buder | ||
抛混系统 | BDUPW-4.0,4m3/h | 1 套 | 组装 | ||
一级抛光树脂桶 | Φ350×H1400mm | 1 台 | PY | ||
抛光核级树脂 | UP6150 | 150 L | 美国罗门哈 斯 | ||
二级抛光树脂桶 | Φ350×H1400mm | 1 台 | PY | ||
抛光核级树脂 | UP6040 | 150 L | 美国罗门哈 斯 | ||
电阻率仪 | 9000 | 1 台 | 美国+GF+ | ||
增压及杀菌系统 | BDPB-4.0,4m3/h | 1 套 | 组装 | ||
变频控制器 | ACS510-05A | 1 台 | ABB | ||
压力传感器 | UP15-316 | 1 台 | HONEYWE LL | ||
TOC 脱碳器 | TOC-4T,4m3/h,SUS316 | 1 台 | AQUAFINE | ||
UV 杀菌器 | UV-4T,4m3/h,SUS316 | 1 台 | AQUAFINE | ||
热交换器 | CP76-12 | 1 套 | 阿法拉伐 | ||
终端精密过滤器 | MF-4T,4m3/h,0.1μm | 1 台 | CHF | ||
电气控制柜 | L2000×W500×H2000mm | 1 台 | 美伊德 | ||
废气系统 | 碱性废气处理塔 | 风机: 30m³/min 处理风量 : 2000m³/h | 2 | 瑞风 | 屋顶 |
洗涤塔循环泵 120L/min 扬程:18m | 2 | 益宝 | |||
酸性废气处理塔 | 风 机 : 130 m³/min 处 理 风 量 : 13000m³/h | 2 | 瑞风 |
洗涤塔循环泵 400L/min | 2 | 益宝 | |||
有机废气处理塔 | 型号:SVG-200 处理风量:10500m³/h | 2 | 瑞风 | ||
一般排气系统 | 风机:130 m³/min | 2 | 聚英 | ||
电力系统 | 照明箱 | B1AL1-1(原) | 1 | B1 层风淋室旁, C5 | |
照明箱 | B1ALE1-1(原) | 1 | B1 层缓冲间 | ||
照明箱 | 1#APL1-1 | 强电间 | |||
照明箱 | 1#AP1-1APLE1 | 1 | 1F 缓冲间东侧墙 | ||
动力配电柜 | APEB11 | 1 | B1 层 B8 | ||
动力配电柜 | APEB11-1 | 1 | B1 EBL 机房外, B6 | ||
南空调机房电柜 | APEB11-2 | 1 | 南空调机房 | ||
风机控制箱电源 | 1#B1AC-FJ-3(原) | 1 | 南空调机房 | ||
北空调机房电柜 | APEB11-3 | 1 | 北空调机房 | ||
动力配电柜 | APTZ11 | 1 | 低压配电间,C3 与 D3 间 | ||
动力配电柜 | AP11 | 1 | 动力站 | ||
OAHU 机房电柜 | AP12 | 1 | 1F 空调机房 | ||
动力配电柜 | APUZ11 | 1 | 1 楼 UPS 间 | ||
动力配电柜 | APE12 | 1 | 1 楼 FUPS 间 | ||
动力配电柜 | APUR1 | 1 | 1 号楼楼顶强电 间 | ||
动力配电柜 | APS11 | 1 | 1 楼强电间 | ||
动力配电柜 | APSB1 | 1 | B1 楼强电间 | ||
纯水系统控制柜 | MB:B1-AA2-1 | 1 | 纯水站 | ||
动力配电柜 | 室外 2 号风冷热泵机组 | 1 | 室外动力站 | ||
动力配电柜 | 室外 3 号风冷热泵机组 | 1 | 室外动力站 | ||
动力配电柜 | 室外 1/2/3 号循环泵 | 1 | 室外动力站 | ||
废水处理系统 | 酸碱中和处理容器 | 容积:5m³ | 4 | 运河 | 废水站 |
酸碱废水收集桶 | 容积:2m³ | 2 | 运河 | ||
酸碱废水收集桶 | 容积:1m³ | 1 | 运河 | ||
气动隔膜泵 | 100 PSI-700 | 4 | VERDERA ER | ||
酸碱中和加药系统 | 1 | VERDERA ER | |||
含 F 废水收集桶 | 容积:2m³ | 2 | 超峰 | ||
含 F 废水收集桶 | 容积:1m³ | 1 | 超峰 | ||
气动隔膜泵 | VA15PP-PPTFTFT800 | 4 | VERDERA ER | ||
有机废水收集桶 | 容积:2m³ | 2 | 超峰 | ||
有机废水收集桶 | 容积:1m³ | 1 | 超峰 | ||
气动隔膜泵 | VA15PP-PPTFTFTX100 | 4 | VERDERA ER | ||
湿法区 | 酸排通风柜 1 | 1.5m | 1 | 无锡子索 | |
酸排通风柜 2 | 1.5m | 1 | 无锡子索 | ||
酸排通风柜 3 | 1.5m | 1 | 无锡子索 |
氮化物清洗槽 | 1.5m | 1 | 华林嘉业 | ||
有机清洗柜 | 1.5m | 1 | 苏州晶淼 | ||
Liftoff-不锈钢通风柜 | 2.0m | 1 | 苏州施密特 | ||
区 光 刻 区 灰 | 有机通风柜 1 | 1.5m | 1 | 无锡子索 | |
有机通风柜 2 | 1.5m | 1 | 无锡子索 | ||
显影通风柜 | 1.9m | 1 | 无锡子索 | ||
定影清洗台 | 1.5m | 1 | 苏州晶淼 | ||
地下室 | 有机通风柜-清洗 | 1.5m | 1 | 苏州晶淼 | |
有机通风柜-匀胶烘胶 | 1.5m | 1 | 苏州晶淼 | ||
有机通风柜-显影柜 | 1.5m | 1 | 苏州晶淼 | ||
地 下 室 灰区 | 抛光通风柜 | 1.5m | 1 | 苏州晶淼 |
2.3.15.2 上科大软纳米微纳加工中心
1) 项目承接单位应在日常运维工作中承担软纳米平台的净化室送风平衡调节、动力设备安装压力计或更换流量计、工艺冷却水平衡调节、水处理等工作(在服务方案中需明确包含此项)。
2) 软纳米平台现场动力设施日常备品备件定期耗材的更换(在服务方案中需明确包含此项)。
3) 具体备品备件清单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小计 |
1 | 空调过滤器 F8 | AAF | 592◊592◊381◊6P | 块 | 16 |
2 | 空调过滤器 F8 | AAF | 592◊592◊381◊6P | 块 | 36 |
3 | 空调过滤器 F8 | AAF | 490◊592◊381◊5P | 块 | 12 |
4 | 空调过滤器 G4 | AAF | 590◊590◊46 | 块 | 36 |
5 | 空调过滤器 G4 | AAF | 490◊590◊46 | 块 | 12 |
6 | 空调过滤器 F8 | AAF | 590◊490◊381◊6P | 块 | 36 |
7 | 空调过滤器 G4 | AAF | 590◊490◊46 | 块 | 36 |
8 | 空调过滤器 F8 | AAF | 490◊490◊381◊5P | 块 | 16 |
9 | 空调过滤器 G4 | AAF | 490◊490◊46 | 块 | 16 |
10 | 高效过滤器 H12 | AAF | 个 | 14 | |
11 | 高效过滤器 H14 | AAF | 个 | 30 | |
12 | 空调过滤器 G4 | 国产非标 | 690◊640◊46 | 块 | 96 |
13 | 空调过滤器 F8 | AAF | 490◊390◊381◊5P | 块 | 48 |
14 | 空调过滤器 G4 | AAF | 490◊390◊46 | 块 | 48 |
15 | 空调过滤器 G4 | 国产非标 | 595◊337◊23 | 块 | 4 |
16 | 安全阀校验 | 次 | 3 |
4) 软纳米平台动力设施设备清单
实验室动力设备包含暖通系统、PCW 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制氮机系统、大宗气体及特气系统、给
排水、消防系统、电气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PCW
表:实验室动力系统设备一览表
系统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厂家 |
暖通空调系统 | 模块式风冷冷水机组 | MAC840B4LC | 1 | 麦克维尔 |
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 | MAC230DR5-F | 1 | 麦克维尔 | |
冷热水泵 | IRG65-160(I)-7.5 | 2 | 开利 | |
冷冻水泵 | IRG80-160B-5.5 | 2 | 开利 | |
全自动软水器 | 1 | 常州瑞源 | ||
定压罐 | 2 | 常州瑞源 | ||
补水泵 | CDL1-9FSWPC | 4 | 南方泵业 | |
水处理加药装置 | 2 | 点亿 | ||
旁流水处理装置 | RY-100B/P 1210 | 2 | 常州瑞源 | |
净化新风空调(千级区) | MCM1012-C5 | 1 | 麦克维尔 | |
净化新风空调(万级区) | MCM1215-C5 | 1 | 麦克维尔 | |
净化新风空调(泵区) | MDM0607-C5 | 1 | 麦克维尔 | |
电热式加湿器 | SRD3-30K | 3 | 思探得 | |
风管电加热器 | SZK10 | 3 | 上海庄华 | |
转轮除湿机 | 1 | 荷迪思 | ||
系统 | 模块式风冷冷水机组 | MAC630B4LC | 1 | 麦克维尔 |
冷冻水泵 | IRG65-160(I)-5.5 | 2 | 开利 | |
定压罐 | 1 | 常州瑞源 | ||
补水泵 | CDL1-9FSWPC | 2 | 南方泵业 | |
水处理加药装置 | 1 | 点亿 | ||
旁流水处理装置 | RY-100B/P 1210 | 1 | 常州瑞源 | |
板式换热器 | JX18M/66H/E4-Y | 1 | 上海将星 | |
PCW 循环泵 | IRG50-200-5.5 | 2 | 开利 | |
水箱 | 1 | |||
空压系统 | 空压机 | SF15+ | 1 | 阿特拉斯 |
吸干机 | CD35+ | 1 | 阿特拉斯 | |
压空储罐 | 1 | 上海申江 | ||
制氮机系统 | 制氮机 | NGP80 | 1 | 阿特拉斯 |
压空储罐 | 2 | 上海申江 | ||
大宗气体 | 高纯氮气瓶 | 2 | 上海仁信 | |
高纯氩气瓶 | 2 | 上海仁信 | ||
高纯氦气瓶 | 2 | 上海仁信 | ||
高纯氧气瓶 | 2 | 上海仁信 | ||
高纯液态 CO2 罐 | 2 | 上海仁信 | ||
液氮罐 | 2 | 上海仁信 | ||
特种气体 | SiH4 气罐 | 1 | ||
CH4 气罐 | 1 | |||
H2 气罐 | 1 | |||
NH3 气罐 | 1 | |||
CHF3 气罐 | 1 | |||
C4F8 气罐 | 1 | |||
CF4 气罐 | 1 |
N2O 气罐 | 1 | |||
SF6 气罐 | 1 | |||
CO2 气罐 | 1 | |||
给排水 | 纯水设备 | 1 | 洁诚生物 | |
喷淋洗眼器 | 1 | |||
排气系统 | 离心排风机 | 8 | 江苏鑫和泰 | |
干式吸附塔 | 8 | 江苏鑫和泰 | ||
烟感、温感 | ||||
喷淋头 | ||||
消防排烟风机 | 5 | |||
风机过滤器 | 5 | |||
消火栓 | ||||
灭火器 | ||||
电力系统 | 变压器 | |||
照明盘 | LM | 1 | ||
动力盘 | PLF/PLX/PLS/AL | 9 | ||
工艺设备盘 | PL | 1 | ||
消防电源盘 | PLF | 1 | ||
自控盘 | 3 | |||
污水处理系统 | 设备箱体 | KUOSI MC-5000 | 1 | 上海阔思 |
提升泵 | CNP CHL-020 | 1 | 上海阔思 | |
PH 仪表 | SEKO RP-1500 | 1 | 上海阔思 | |
加药泵 | SEKO DMS200 | 3 | 上海阔思 | |
风机 | LT LT-120 | 1 | 上海阔思 | |
污泥泵 | WILDEN P1/PP/TF | 1 | 上海阔思 | |
PLC 主机 | SIEMENS S7-200 | 1 | 上海阔思 | |
模块 | SIEMENS EM232 | 1 | 上海阔思 | |
触摸屏 | MCGS TPC1062 | 1 | 上海阔思 | |
控制箱 | KUOSI AE800 | 1 | 上海阔思 | |
液位计 | KUOSI LY-800 | 1 | 上海阔思 |
七、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 本项目预算: 246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投标服务、人员、维修维保工具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招标确定后其他任何的费用;维修维保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小板车、灌油枪、清洁水枪、填缝胶器具、管丝钳、撬杠、榔头、通用开口和内六角扳手、套筒扳手及螺丝刀、厂务吸尘器、万用电表、电笔、手持氧气含量侦测器、扭力扳手、弯管器、用于不锈钢管的机械割管刀、热熔管焊机、热熔焊条机、手电钻、开孔器、小型割管机、手电筒、保洁用品等,以及办公用具(含存放工具的货架、工具箱、及文案资料所需的套件)。;
1. 服务地点:上海科技大学校区内;
2.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两周内,中标方向采购人提供金额为合同额 10%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为 12 个月;
2)采购人收到银行履约保函后一周内,向成交方支付合同金额 100%款项,且成交方须提供金额与之相
3)合同期满后一周内,得到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退回银行保函;
3. 服务时间: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招标三年延续有效,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 1 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
4. 提供详细报价的明细表,包括报价依据、人员、设备等;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姓名和资历等,投标书商务部分应包括:投标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投标报价清单;
6. 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备件服务方案、日常维护方案、驻场服务方案、培训方案、改进建议和风险应对方案等;
7. 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包括各项服务达标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服务响应及应急预案、本地
设有固定服务场所、备件仓储场所的证明等;
8. 投标方应具有承担类项目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提供 2021-2023 年内的项目成功案例(以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
9. ★ 投标文件另须提供:
1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
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注:标有“★”的要求为资格符合性检查项,若不满足资格符合检查作不通过处理,为无效投标。
第四部分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合同
包1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采购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合同中心-项目名称]
7.2.2 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后两周内,中标方向采购人提供金额为合同额 10%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为 12 个月;
2)采购人收到银行履约保函后一周内,向成交方支付合同金额 100%款项,且成交方须提供金额与之相等的商业发票;
3)合同期满后一周内,得到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退回银行保函。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
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的履约保证金(依照招标文件约定)。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文件须包含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并分别制作、上传。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编号:JSZB23110821-DV110
投标方(盖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页码 |
1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3 | 被授权人身份证 | 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法人须提交法人身份证) | |
4 | 投标方书面声明 | 包括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等(加盖公章) | |
5 |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加盖公章) | |
6 | “★”要求响应 | “项目需求”中加注星号(“★”)要求(如有)的响应 | |
…… |
与评分有关内容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所对应投标文件的内容名称 | 页码 |
1 | 服务信誉 | ||
2 | 业绩证明 | ||
3 | 厂商授权 | ||
4 | 服务方案 | ||
5 | 维护方案 | ||
6 | 培训方案 | ||
7 | 隐患排查及故障响应 | ||
8 | 管理制度 | ||
9 | 人员配备 | ||
…… |
附件一
致:上海科技大学
投标文件声明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为 ),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全名、职务)代表投标方 (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报价明细表;
3. 技术方案;
4. 实施方案;
5. 投标方简介和业绩情况;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7. 按投标方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8. 资格证明文件
9. 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10. 其它部分(投标人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据此函,签字代表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报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如有),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4. 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 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 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方及其招标货物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
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的辩解。
9.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方名称: 公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
投标方名称: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包 1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项目组成员数量 | 备注 | 最终报价( 总价、元) |
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明细表
(可以根据投标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序号 | 分类名称 | 费用(元) | 小计 | 备注 |
报价合计 |
注: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方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提供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支付上述费用为完全的费用,无须支付其他费用。
(4)价格应按照《投标方须知》的要求报价。
附件四
技术参数偏离表
招标文件条目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 | 偏离情况 |
注:提供完整的技术参数偏离表,按实际情况注明各项技术要求偏离情况(正偏离/满足/负偏离),技术 参数偏离表不能违背真实的参数和指标。
附件五
服务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整体方案策划、管理机制与考核标准、规章制度、人员安排、工作流程、驻场方案、质量标准、奖惩制度、培训计划、验收方案等
附件六
服务承诺与质量保障措施
(格式自定)
注:投标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
附件七
项目经理情况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和专业 | 从事本类项 目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聘任时间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职务 | 专业资格证书 |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
注:响应方应将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资历情况填写完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八
投标方简介
(1)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投标方名称 | ||||
纳税人登记号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电 话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地址 | (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投标方关联企业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方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方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奖项 | ||||
投标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
(2)业绩一览表
(2021 年至 2023 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委托时间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注:投标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
附件九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材料如有缺漏则资格检查不通过,投标无效。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兹授权_________(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______的公开招标采
购活动,被授权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工作部门:_______职务:___联
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投 标 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日 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方书面声明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非联合体等)
致招标方:
(公司名称),就参加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作出郑重说明:
一、本公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审小组行贿。三、本公司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投标,本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若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方(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方(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1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2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3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4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5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6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7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8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9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1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1)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二
保证金退还信息
项目编号 | JSZB23110821-DV110 |
项目名称 |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
保证金金额 | |
投标方名称 | |
纳税人登记号 | |
银行账号 | |
开户行名称 | |
开户行地址 | (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 |
注:
1、本表用于招标代理公司退还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内容务必填写清晰、正确。
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可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注明项目编号或名称。
3、投标截止时,对没有递交并录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云平台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上表信息退还未成交的投标保证金。
5、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按“投标方须知”规定与招标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签订合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