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YC-JC2020C0312
规范 专业 高效
项目编号:JSYC-JC2020C0312
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网络安全整改项目
采 购 人: 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代 理机构: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网络安全整改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网络安全整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xxxxxxxxxxx000xxxxx00xXx(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YC-JC2020C0312
1.2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网络安全整改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76万元;
1.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6万元;
1.6采购需求:网络安全整改
1.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由潜在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xxxxxxxxx00@xx.xxx(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一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3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158899474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凤凰西街支行
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4时整(北京时间)
4.3地点:xxxxxxxxxx00xXx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0年11月16日14时整(北京时间)
5.2地点:xxxxxxxxxx00xXx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电子文件(word格式,U盘)1份
7.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地址:xxxxxx00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00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如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则须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采购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用。采购文件工本费具体收取办法详见采购公告。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如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则按5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7、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7.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7.3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8.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9.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9.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0、磋商响应报价表
10.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0.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10.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参与磋商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所响应服务费用、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代理服务费、项目评审费(本项目预算已包含评审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将评审费用计入报价)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0.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10.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或万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0.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11、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11.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11.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11.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2、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
12.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12.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12.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2.5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2.6.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12.6.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12.6.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12.6.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2.6.5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12.6.6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6.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磋商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3.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3.2.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13.2.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13.2.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4.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4.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
15.2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16.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16.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8、磋商仪式
18.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9、磋商小组
19.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9.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0、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0.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0.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22.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22.3.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果收取);
22.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2.3.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2.3.4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2.3.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3.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22.3.7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3.8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2.3.9如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
22.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2.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3、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23.1磋商程序
23.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3.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3.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
23.2 评审方法和标准
23.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3.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23.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23.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3.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3除本磋商文件第23.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24、确定成交单位
24.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3.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4.3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磋商响应函”中的通讯信息,并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信息,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4.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4.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4.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4.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24.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4.4.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4.4.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5、质疑处理
25.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5.1.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5.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5.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5.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个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的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5.3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5.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5.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5.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5.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5.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5.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5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25.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5.6.4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5.7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5.8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5.9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5.10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26、签订合同
26.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6.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其他
27、样品
27.1如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及时退还。
27.2代理机构不接收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样品。
27.3未中标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退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供应商应在接到退还通知后1天内将样品搬离样品递交现场,超过时间未退还的样品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置。
27.4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移交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将样品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封存。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产品内容:。
1.2 补充条款:。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圆(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2.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6.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七、质保期/服务期
7.1 质保/服务期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八、交付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交付期:。
8.2 交付方式:。
8.3 交付地点:。
九、合同款支付
9.1 付款方式:。
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税费
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或服务。
11.2 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xx其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1.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1.4 在质保(服务)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二、验收
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
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2.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内容的交付
13.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
13.3 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
13.4 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3.5 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
十四、违约责任
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如逾期交付合同标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
十七、补充条款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需求列表 |
数量 |
单位 |
1 |
SSL加密认证网关 |
2 |
套 |
2 |
密钥管理系统 |
1 |
套 |
3 |
高级持续型攻击及新型网络攻击行为分析防御系统 |
1 |
套 |
4 |
防病毒系统 |
1 |
套 |
二、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
1、SSL加密认证网关
·项目 |
指标 |
参数要求 |
基本要求 |
硬件规格 |
设备高度≥2U;标配6个千兆电口;2个USB接口。 |
性能参数 |
吞吐量≥20000 Mbps; 并发连接数≥200万; |
|
SM2密码算法性能 |
SM2新建≥15000 CPS, SM2 TPS≥20000 TPS。 |
|
功能指标 |
PKI证书认证功能 |
支持单双向SSL认证,网关支持设置是否需要用户提交数字证书;(需提供截图) |
证书格式支持标准 X509V3 证书格式,支持国密标准签名证书和加密证书的双证书认证体系; |
||
支持动态认证功能,支持OCSP自动查询证书可用状态,支持LDAP、手工上传等多种方式更新CRL黑名单; (需提供截图) |
||
RSA/SM2 证书自适应:系统可以在同一个服务实例中,配置 RSA 和 SM2 两张站点证书,并同时启用,根据客户端的算法能力进行自动适应;(需提供截图) |
||
支持多个站点证书,不同的业务服务可以使用不同的证书; |
||
支持多证书链功能,在SSL服务中可配置信任证书链,验证不同CA签发的用户证书;(需提供截图) |
||
支持多种证书来源,支持第三方签发证书,也支持自生成数字证书。 |
||
应用支持 |
支持HTTP应用保护; |
|
支持TCP应用保护; |
||
支持UDP应用保护; |
||
支持国密与国际SSL算法套件及协议 ;(需提供截图) |
||
支持应用的URL映射管理; |
||
支持细粒度的访问控制策略; |
||
支持应用加速功能,支持WEB缓存、连接服用、HTTP压缩等加速功能; |
||
支持创建多个SSL服务,保护不同的应用服务; |
||
应用负载均衡 |
提供L4-L7层内容交换应用负载功能,单一设备上支持128个应用和服务器群组,可根据多种算法和要求调度用户的访问请求; |
|
提供服务器负载均衡算法包括:轮询算法、比率算法、随机算法、源地址哈希算法、最小连接算法、加权最小连接算法、最快响应算法、观察者算法、首个有效算法等; |
||
服务器健康检查采用主动健康检查和被动健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
连接限制,可以针对虚拟服务、源地址、目的地址条件或者组合条件进行限制; |
||
支持以单机、服务、组方式统计业务信息,包括并发、吞吐量等;(需提供截图) |
||
客户端IP透传, 支持客户端IP透传,通过HEADER、URL、COOKIE方式透传用户客户端IP; |
||
系统管理 |
提供管理员三权分立功能,不同的管理员负责不同的功能配置; |
|
支持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UKey方式进行系统管理; |
||
支持以短信、邮件及日志方式对系统问题进行告警; |
||
支持记录系统日志、访问日志、管理日志和错误日志,支持配置日志输出格式,支持Syslog方式输出日志; |
||
高可用性 |
支持双机部署,可部署为主备或双活模式; |
|
资质 |
资质证书 |
具有《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资质复印件) 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
售后服务 |
提供产品三年的售后及软件授权升级服务,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 |
2、密钥管理系统
项目 |
指标 |
参数要求 |
基本要求 |
硬件规格 |
设备高度≥2U;标配4个千兆电口;具有液晶显示屏;内存≥8G;硬盘≥500G; |
密钥存储数量 |
≥50万个 |
|
创建密钥 |
≥600TPS |
|
获取密钥 |
≥800TPS |
|
密码算法 |
支持国密SM1、SM2、SM3、SM4算法 |
|
密钥保护 |
密钥加密密钥存储在符合GM/T 0028的二级及以上密码模块中 |
|
性能指标 |
SM2密码算法速率 |
SM2签名速率≥30000Tps, SM2验签速率≥24000Tps, SM2加密速率≥6500Tps, SM2解密速率≥7200Tps; |
杂凑密码算法速率 |
SM3加密速率≥800Mbps; |
|
SM1密码算法速率 |
≥700Mbps |
|
SM4密码算法速率 |
≥800Mbps |
|
功能指标 |
密钥生命周期管理 |
实现对密钥生命周期的管理,具备密钥的导入、添加、查看、搜索、刷新、操作其它属性、链接、操作密钥、配置策略、查看历史版本等功能;(需提供截图) |
实现对密钥的用户、ID、类型、状态、算法、长度、是否归档、修改时间等内容的管理; |
||
实现对每个密钥的激活、撤销、翻新、销毁、存档、恢复;(需提供截图) |
||
具备对Hadoop key的管理功能; |
||
协议支持 |
★支持KMIP1.4协议;(需提供截图) |
|
支持#P11、JCE、国密算法;(需提供截图) |
||
支持公有云RESTFUL API;(需提供截图) |
||
加密接口 |
具备数据库透明加密接口,Oracle、DB2、Mysql、SQLsever、postgreSQL等; 以表空间/数据表/列为单位进行数据加密,加密后的数据在数据库中以密文格式存储。 不增加数据库的表及数据库视图,完全不更改数据库结构。 DB数据透明加密解密,相同数据密文不同。(需提供截图) 支持密文索引,加密后的数据库支持索引功能。 提供图形化的数据加密配置和快速恢复策略; |
|
具备大数据加密接口,HDFS、Hbase、Hive等; 具备HDFS、Hbase加密解决方案;支持Hive组件加密; HDFS无需替换原生模块即可实现与密钥管理系统的对接;(需提供截图) 利用KMIP实现Hbase的SM4、AES加解密功能; 实现对大数据加密的密钥自动化管理功能; |
||
具备文件透明加密接口,支持windows、liux; 所有数据都可以被自动加解密,用户无感知。 支持磁盘加密和文件加密两种方式。(需提供截图) 所有数据都可以被自动加解密,用户无感知; |
||
具备存储加密接口,实现存储加密拓展方案; 可以针对本地文件系统和NAS文件系统中每个文件或目录进行加解密 。 |
||
提供密钥服务功能 |
提供包括KMIP_TCP、KMIP_HTTP、Standard、REST、SOAP、HadoopKMS、REST_ALL等接口服务类型(需提供截图); |
|
可选择安全SSL保证通信安全; |
||
策略管理 |
提供对密钥开始时间、结束使用时间的策略管理; |
|
支持密钥服务IP白名单功能; |
||
用户管理 |
具备用户和用户组管理; |
|
KMS服务管理 |
一键服务的启停和关闭; |
|
扩展能力 |
可提供一定的加解密功能; |
|
资质 |
资质证书 |
★具有《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资质复印件) 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具有公安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
售后服务 |
提供产品三年的售后及软件授权升级服务,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 |
3、高级持续型攻击及新型未知攻击行为防御系统
项目 |
指标 |
设备 要求 |
★基于KVM架构防止攻击逃逸 |
系统稳定可靠,无需额外存储设备即可运行,系统采用B/S设计架构,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远程方便的对产品进行管理。 |
|
功能 要求 |
设备支持单台、多台、分布式部署模式,由一个云端管理多个客户端。 |
支持并识别攻击者IP地址,可自定义配置攻击者IP获取方式(包括ipv4地址和ipv6地址)。 |
|
★提供高交互攻击狩猎取证技术,进行虚拟执行做动态检测,可以基于攻击者在虚拟环境行为发现各种攻击者恶意入侵,包括零日攻击及APT攻击。 |
|
★支持多VLAN部署和VLAN信息的增删改查,实现跨VLAN分配IP ,实现网络横向感知覆盖。 |
|
支持不少于12种高交互攻击狩猎取证应用类型(wiki、bbs、zabbix、tomcat、oa、crm、mailbox、jboss、struts2、weblogic、jenkins、vpn等);支持不少于11种高交互攻击狩猎取证服务类型(ssh、ftp、samba、mailbox、mysql、redis、memcache、SQLserver,telnet等),请截图加原厂公章证明。 |
|
★支持不少于3种Windows系统虚拟执行环境系统类型(win7、win-xp、win2008-server),支持MS-08067等漏洞检测(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支持办公网诱饵,支持在windows pc上伪造登录凭据、RDP连接记录、文件等,欺骗并感知攻击者及其它威胁横向移动阶段行为,实现横向防护。(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支持文件诱饵,当黑客及僵木蠕访问word/excel/ppt文件时,捕获信息,实现办公网的横向感知。(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攻击狩猎取证系统支持配置多个IP地址,支持用户批量增删改查等管理操作及展示 |
|
自定义攻击狩猎取证系统支持模仿业务系统静态页面,并套取攻击者个人信息,例如对页面上填写的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记录;支持自定义高交互攻击狩猎取证系统。 |
|
支持扫描器识别;支持攻击者Mac地址识别记录。 |
|
支持命令执行记录,系统服务类攻击狩猎取证系统会记录其内部Bash执行的系统命令及其参数 |
|
支持Web攻击记录,攻击者对Web服务攻击狩猎取证系统发起的攻击请求,其会智能识别其payload攻击类型和威胁等级 |
|
★支持WindowsRDP回放功能,可支持攻击操作回访,以时间线的形式返回黑客入侵全过程,支持以视频的形式回放入侵者的命令行操作记录(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支持windows命令监控,支持对cmd/powershell命令监控; |
|
支持对可疑流量监控,可监控ICMP/TCP/UDP流量监控,支持攻击狩猎取证系统全流量pcap包全流量下载 |
|
支持消息告警页面,查看威胁等级,事件处理流程。 |
|
支持报表功能,可基于攻击源、时间段威胁、黑客画像、行为分析四个维度生成报表,支持excel/word/PDF/HTML格式,(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支持对黑客溯源功能,形成黑客溯源/黑客画像页面,溯源真人白名单标记,对溯源结果按照国内/国外/内网分类并展示,可提供增加备注功能,(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支持攻击反制,反制对象信息的收集功能,包含对设备信息、WiFi信息、网络配置、进程信息、账号信息、系统信息及桌面文件信息等的收集(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支持不少于3种以上社交类型检测 |
|
支持查看事件页面,攻击源IP的搜索框支持反向搜索(排除搜索)。 |
|
支持在不同节点部署流量转发节点,将攻击流量转发进攻击狩猎取证系统中,组合成感知网,全面发现恶意入侵,包括零日攻击及APT攻击(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支持鉴定攻击的手动攻击手法和工具攻击手法,并划分风险等级。 |
|
支持将威胁情报以邮件方式告知用户。 |
|
支持攻击狩猎取证系统逃逸检测的功能,并支持触发告警机制。 |
|
支持记录目前用户环境所面临的威胁情况。具体包括攻击事件统计、探测和入侵事件趋势、攻击的来源统计、攻击的资产统计、系统及攻击狩猎取证系统状态。 |
|
★支持分析黑客的身份信息和设备指纹信息,包括IP地址、地理位置、网络身份、设备指纹、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支持黑客身份信息自定义配置,实现黑客溯源(需提供截图并加原厂公章)。 |
|
支持设备指纹归并,同一台机器,更换代理ip,能归并到一起; |
|
对于攻击者伪造HOST的攻击行为,支持识别真实攻击的目标IP。 |
|
支持实时显示目前用户环境所面临的威胁情况,具体包括动态显示探测事件、入侵事件和入侵者的基本信息。 |
|
支持生成事件威胁情报,详细记录威胁事件攻击者、攻击源、攻击资产、记录开始攻击时间和最后攻击时间以及事件的风险等级。 |
|
支持实时管理所有攻击狩猎取证系统的分布情况、活动状况以及攻击狩猎取证系统的诱饵分发情况。 |
|
支持日志以syslog方式上传、与服务器联动共享情报以及告警以邮件形式定时发送给用户,将威胁情报以多种方式保存。 |
|
对同一攻击者的IP,支持多条攻击事件告警合并为一条事件 |
|
支持通过隧道的方式获取攻击流量, 且根据攻击流量能够记录攻击行为。 |
|
支持账号三权分立管理,提供管理员、普通用户和审计员角色; |
|
支持账号安全性配置,对登录次数限、密码长度以及更换密码时间进行限制。 |
|
提供开放的API接口,可输出攻击者行为、画像、攻击轨迹,可与企业防火墙、IPS、IDS、WAF进行联动。 |
|
★提供专业服务团队的APT及其它未知攻击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服务 1、定期对核心应用的高级威胁事件现场分析及处置。并积累形成知识库。 2、重保及重大事件时期的现场支撑服务。结合产品对核心应用服务器的安全状态分析处置。 3、定期对感知节点的部署形式(端口、服务、位置等)调整,增强对APT及其它未知威胁的感知能力和感知范围。 |
|
提供产品一年的硬件售后服务,软件升级服务,包括攻击狩猎取证系统资源池更新,其他系统新功能迭代的升级,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合同当年度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服务良好,双方无异议,按本项最终报价,续签次年维保合同,否则不再续签,有效期为三年。 |
4、防病毒系统
项目 |
指标 |
平台 功能 需求 |
产品采用B/S架构,支持通过HTTPS方式登录管理控制台,管理控制台访问需进行加密访问; |
服务器端支持多种安装方式,至少包括下载安装、MSI程序打包安装、共享安装、Web安装、脚本登录安装和域组策略安装,支持通过管理控制台方式进行远程安装,支持通过WEB方式进行远程安装; |
|
产品支持根据IP地址(包含IPv6)、操作系统、在线状态、处理器结构、病毒码版本、防火墙状态、等条件的组合搜索出符合条件的主机进行管理;(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为适应配置低的主机需求,不影响生产,主机在进行手动以及预设扫描时可以设置扫描时CPU占用比例,分高、中、低三个级别。(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可赋予客户端对“预设扫描”的控制权限,比如延迟扫描、跳过扫描、停止扫描等(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客户端提供本地语言自适应功能,可以根据客户端系统语言变更操作语言,支持中文、英文、日语、韩语等四种语言;(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本项目需求至少提供65个Windows Server客户端。 |
|
对于文件扫描方式支持三种扫描方式,包括所有文件统一措施、推荐扫描措施、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病毒/恶意软件提供不同扫描措施,同时不同病毒/恶意软件类型不少于7种分类(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扫描策略包含清除、隔离、删除处理措施,同时还具备对病毒/恶意软件的不予处理(锁定)、监控、更名等措施,以保证对于文件多种处理的可选择性;(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支持云安全扫描和传统病毒码扫描两种运行方式;(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支持检测全局可疑站点(C&C)识别,监控可疑站点的连接,并提供记录或者阻止的处理措施;(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产品支持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系统;(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产品支持防火功能,针对主机根据基于源IP(支持IPv6)、目的IP(支持IPv6)、源端口、目的端口、应用程序及注册表项,出站、入站等进行安全配置;(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具备Web信誉评估功能,包含HTTPS通信扫描,结合云安全架构自动识别并屏蔽恶意站点,阻止病毒自动更新(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具备病毒爆发防御功能。当最新病毒爆发时,可在病毒代码未完成之前自动对企业网络中的病毒传播端口、共享等进行关闭,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预防最新病毒的攻击;(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支持CVE漏洞弱点扫描功能,及时防护经由网页/电子邮件下载的文档漏洞利用(CVE) (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具备防勒索软件防护功能,能够恢复由勒索软件威胁加密的文件,阻止与勒索软件关联的进程,并防止遭受危害的可执行文件感染网络(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具备机器学习能力,可关联威胁信息并执行深入文件分析,从而通过数字DNA 指纹验证、API 映射及其他文件功能检测新兴未知安全风险。(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支持组件更新还原功能,支持扫描引擎和病毒码回滚机制(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具备将可疑文件提交沙盒设备的联动能力,可自动提交可疑恶意文件,以提高对未知安全威胁的防御能力(需提供功能证明截图) |
|
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网络版防病毒产品(一级品)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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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级证书(CMMI5)(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厂商通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二级资质(ITSS)(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提供产品一年的售后及软件授权升级服务,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合同当年度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服务良好,双方无异议,按本项最终报价,续签次年维保合同,否则不再续签,有效期为三年。 |
三、其他要求
(一)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指定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确保维保期电话10分钟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
(二)制订项目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服务方案,包括全部产品的安装部署、联合调试方案、供货及安装各节点时间进度、人员配置安排、服务响应时间、技术支持能力等。实施方案应做到完整全面、科学可行,并有针对性,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项目经理及技术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确保在规定的交付时限内完成;
三、商务要求
(一)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1、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设备的到货安装;
2、交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在买方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验收。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2、供应商完成产品的交付,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3、自采购人验收合格1个月后,采购人确认无质量安全和服务问题,支付合同尾款10%。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与成交原则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成交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响应报价(10分)
1.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分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二)项目需求响应情况(50分)
2.1参与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具体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磋商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得50分,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文件,打★有负偏离的每项减4分,其他有负偏离的每项减2分,扣完为止。(供应商在本磋商文件第六章的“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提供产品的参数及服务承诺,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磋商响应文件的页码位置,否则评审小组有权做负偏离处理)(50分)
(三)服务方案(15分)
3.1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产品的安装部署、联合调试方案、各节点的时间进度、人员配置安排、服务响应时间、技术支持能力等),方案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5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得5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
(四)响应供应商履约能力(25分)
4.1响应供应商获得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别证书、质量管理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SO20000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运行服务ITSS三级认证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0分)
4.2为降低Oracle生产库在国际密钥转换为国标密钥的过程中的风险,供应商提供Oracle OMC服务的(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得15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5分)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如参与多个分包,且各分包评分标准不同的,建议按分包制作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如有分包,需注明分包号)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评分索引表………………………………………………………………………………
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五、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六、附件……
一、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评审标准”中评分项依次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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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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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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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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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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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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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网页查询打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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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要求 (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中的“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逐条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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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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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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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人授权书(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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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磋商响应函(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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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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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提供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则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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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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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须逐条列出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的内容;若“项目需求”中无实质性要求,则无需填列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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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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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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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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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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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编号]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
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单位全称]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姓名]__代表我方__[磋商供应商的名称]____,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 [签字人姓名]___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同意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承担所有责任。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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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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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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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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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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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账户信息(如果收取保证金,需填报本项) |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 期:年月日
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产品、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单项 合计价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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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L加密认证网关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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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钥管理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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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持续型攻击及新型网络攻击行为分析防御系统 |
1 |
套 |
|
|
防病毒系统 |
1 |
套/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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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
备注: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需货物或服务逐项报价,每项单价应包括设备费、服务费、安装费、税费等;
3、对于主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如因分项报价不明确,而可能影响本项目实际结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重大偏离处理;
4、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所响应的分包分别列表。
五、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情况及承诺说明 |
符合/ 正偏离/ 负偏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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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磋商文件要求”栏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逐项填列,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2、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所响应的分包分别列表。
附件
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
(参考格式,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 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供应商单位2全称] 实施项目中 [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备注:联合体中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单位1名称(盖章):
供应商单位2名称(盖章):
……
日期:年 月 日
企业声明函
(非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供应商无需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填报“小型或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填报“小型或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 关于[项目编号] 号的[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填报“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由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的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响应供应商如提供其他中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则必须同时附上由该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盖章原件;非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需提供“小微企业产品分项报价清单”,且报价清单须和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相符,否则视为此声明函无效);
(2)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供应商无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响应供应商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则必须同时附上由该货物制造商参照本格式,针对该项产品出具的有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