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M-00-20240115-1030
项目编号:SHXM-00-20240115-1030
2024 年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盖章):上海市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机构(盖章):上海嘉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 年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
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2-0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40115-1030
项目名称:2024 年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编号:1424-00055252
预算金额:2372000.00 元
最高限价:包 1-2372000.00 元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 年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数量:1
预算金额:23720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肺炎支原体试剂、大肠杆菌试剂、脑膜炎试剂、百日咳试剂、霍乱试剂等)采购及配送,数量:1 批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1-17 至 2024-01-24,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2-07 0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4-02-07 09:30:00
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0 x 000。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和可无线上网并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xxxxxxxxx 000 x
电话号码:000-00000000
联系人:xx
2.代理机构:上海嘉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 0000 x 000电话号码:000-00000000
传真号码:021-69526391
联系人:x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本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说明,与“投标人须知”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务请各投标人注意。
序号 | 内容提要 | 内容规定 |
1. | 投标项目 | 项目名称:2024 年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240115-1030 项目预算:2372000.00 元 |
2. |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地址 | 下载时间:2024-01-17 至 2024-01-24,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
3. | 询问与质疑 |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
4. | 投标截止/开标日期、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7 09:30:00 开标时间:2024-02-07 09:30:00 投标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开标地址:xxxxxxxxx 0000 x 000。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和可无线上网并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 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
5.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包 1-2372000.00 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否则按废标处理 | ||
6.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7.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8. | 质保期 | 试剂出厂有效期≥6 个月,到货有效期≥6 个月,特殊试剂除外 |
9. | 答疑会 | 不召开 |
10.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12. | 投标保证金 | 不缴纳 |
13. |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百分比 | 10% |
14.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 | 工业行业 |
15. | 推荐中标(成交) 候选供应商数量 | 3 |
16. | 投标注意事项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甲方”系指采购人。
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8“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2.9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以采取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等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按照本项目责任分工,质疑事项涉及招标组织程序、中标结果等的,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对象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事项涉及项目采购需求的,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对象为采购人;投标人提出质疑但无法区分质疑对象的,先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梳理区分再行使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获得招标文件之日(以电子采购平台上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规程》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7.3 条和第 7.4 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书的递交可采取传真、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7.6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7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投标
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招标需求
5)合同协议
6)格式附件
7)评标办法与程序
8)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9)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
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
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5.2 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6.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2)《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3)《投标函》;
(4)《开标一览表》(以电子采购平台设定为准); (5)《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6)《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7)《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招标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1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12)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
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报价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
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9.2 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采购内容、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9.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响应表》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响应表》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投标。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2《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0 条“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规定处理。
22.技术响应文件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22.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3.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投标无效。
23.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xx、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4.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4.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投标截止时间
25.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5.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7.开标
27.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7.2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
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7.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7.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六、评标
28.评标委员会
28.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9.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9.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9.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9.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9.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30.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30.1 投标文件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除外),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1.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1.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31.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2.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2.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3.评标的有关要求
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
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3.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3.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七、定标
34.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7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5.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5.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5.2 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7.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8.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9.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其他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中的“在线服务”专栏。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41.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执行。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收费。
41.1 中标人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1.2 本项目另外收取专家评审费。
41.3 服务费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收款人 | 上海嘉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银行账号 | 601426369 |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福利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利企业应当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福利企业证书。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试剂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 位 | 数量 | 参数 | 特殊需求 |
一、微检科实验室 | ||||||
1 | 沙门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1-9为同一品牌产品 |
2 | 伤寒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 | 志贺氏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 | 副溶血弧菌核酸检测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 | 副溶血性弧菌(TDH)核酸 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 | 副溶血性弧菌(TRH)核酸 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7 | 副溶血性弧菌(TLH)核酸 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8 | 创伤弧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9 | 溶藻弧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0 | 河弧菌实时荧光 PCR 检测 试剂盒 | 50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1 | 副溶血性弧菌 tlh/tdh/trh 三重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2 | 霍乱弧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12-21 为同一品牌产品 |
13 | 霍乱弧菌 CTX 基因核酸检 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4 | 霍乱弧菌 O139 核酸检测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5 | 霍乱弧菌 O1 群核酸检测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6 | EAEC 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7 | EHEC 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8 | EIEC 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19 | EPEC 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20 | ETEC 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21 | 大肠杆菌 O157:H7 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22 | 五种致泻性大肠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 50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22 提供两种不同品牌产 品,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 性 |
23 | 五种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核酸多重 PCR 检测试剂盒 (冻干型) | 50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23 提供两种不同品牌产 品,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 性 |
24 | 脑膜炎奈瑟菌定量 PCR 试 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24-26 为同一品 牌产品 |
25 | 脑膜炎奈瑟菌 A 群 PCR 诊断试剂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26 | 脑膜炎奈瑟菌 W135 群 PCR 诊断试剂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27 | 脑膜炎奈瑟菌 ABC 群 PCR 诊断试剂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28 | A 组链球菌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28-39 为同一品牌产品 |
29 | B 组链球菌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0 | 猩红热链球菌定量 PCR 试 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1 | 猪链球菌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2 | 流感嗜血杆菌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3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定量试 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4 | 肺炎链球菌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5 | 肺炎衣原体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6 | 肺炎支原体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7 | 肺炎克雷伯菌定量 PCR 试 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8 | 百日咳鲍特菌荧光 PCR 试 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39 | 嗜肺军团菌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0 | 支原体及耐药突变位点检 测试剂盒 | 1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1 | 绿脓杆菌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41-45 提 |
42 | 白喉杆菌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供两种不同品牌试剂,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性 |
43 | 变形杆菌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4 | 布鲁氏菌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5 | 艰难梭菌实时荧光 PCR 检 测试剂盒 | 50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6 | 鲍曼不动杆菌核酸检测试 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7 | 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8 |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 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49 | 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 A 基 因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50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49-35 为同一品牌产品 |
50 | 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 B 基 因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50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1 | 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 C 基 因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50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2 | 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 D 基因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 盒 | 50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3 | 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 E 基 因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50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5 | 产气荚膜梭菌核酸实时荧 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25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6 |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7 |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种属及毒力基因多重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12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57 和 58 提供两种不同品牌试剂,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性 |
58 |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毒力基因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59 | 空肠弯曲菌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0 | 结肠弯曲菌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1 | 蜡样芽胞杆菌定量 PCR 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61 提供两种不同品牌试 剂,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 性 |
62 | 蜡样芽孢杆菌毒力基因 三重实时荧光 PCR 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3 | 五种致病弯曲菌多重 PCR 检测试剂盒 | 50T/套 | 套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4 | 阪崎肠杆菌定量 PCR 试剂 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5 | 艰难梭菌实时荧光 PCR 检 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6 | 疟原虫(疟原虫属、恶性疟原虫、间日疟原虫、卵形疟原虫、三日疟原虫) 核酸检测预分装试剂盒 | 24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7 | 疟原虫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 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67-71 为同一品牌产品 |
68 | 间日疟原虫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69 | 三日疟原虫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70 | 卵形疟原虫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71 | 恶性疟原虫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可在 ABI、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 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
72 | 猴痘病毒 RNA 检测试剂盒 | 50T/盒 | 盒 | 3 | 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荧光实时定量核酸检测 | 72 提供三种不同品牌产 品,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 性 |
73 | 病毒类单重实时荧光检测 试剂盒 | 1T | 1T | 2 | 用于样本中病毒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74 | 病毒类双重实时荧光检测 试剂盒 | 1T | 1T | 2 | 用于样本中病毒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75 | 病毒类三重实时荧光检测 试剂盒 | 1T | 1T | 2 | 用于样本中病毒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76 | 病毒类四重实时荧光检测 试剂盒 | 1T | 1T | 2 | 用于样本中病毒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77 | 细菌类单重实时荧光检测 试剂盒 | 1T | 1T | 2 | 用于样本中细菌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78 | 细菌类双重实时荧光检测 试剂盒 | 1T | 1T | 2 | 用于样本中细菌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79 | 细菌类三重实时荧光检测 试剂盒 | 1T | 1T | 2 | 用于样本中细菌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80 | 病毒类四重实时荧光检测 试剂盒 | 1T | 1T | 2 | 用于样本中细菌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81 | 病毒类和细菌类多重实时荧光检测试剂盒 | 1T | 1T | 3 | 用于样本中细菌的核酸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81 提供三种不同品牌产 品,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 性 |
82 | 沙门菌属诊断血清(60瓶) | 60 瓶/盒 | 盒 | 2 | 内有血清 60 瓶,供常见沙门氏菌诊断分型用。包括: O:A-F、Vi、O:2、O:4、O:5、O:7、O:8、 O:9、O:10、O:11、O:14、O:15、O:19、O:20、 O:27、O:34、O:46、O:4,12、O:9,12、O:3,19、 H:a、H:b、H:c、H:d、H:f、H:g、H:h、H:i、 H:k、H:m、H:n、H:p、H:r、H:s、H:t、H:u、 H:v、H:w、H:x、H:y、H:z、H:z6、H:z10、H:z13、 H:z15、H:z28、H:z29、H:2、H:5、H:6、H:7、 H:e,h、H:e,n,x、H:l,v、H:g,p、H:1,2,3,5、 H 多价 1 (a、b、c、d、i)、H 多价 2 (e,h、 e,n,x、f,g、g,m,s、g,p、m,t)、H 多价 3(k、 l,v、r、y、z、z10)、H 多价 4(1,2、1,5、1,6、 1,7、z6);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82-86 为同一品牌产品 |
83 | 志贺菌属诊断血清(22种) | 26 瓶/盒 | 盒 | 2 | 内有血清 26 瓶,其中多价血清(9 种):四种多价(A1, A2, B1-6, D1, D2)、A1-4、A5-8、 A9-12、福氏多价(B1-6、X、y)、C1-5、C6-10、 C11-14、C15-18;单价血清(13 种):痢疾志贺氏菌 A1、A2;福氏志贺氏菌 B1、B2、B3、 B4、B5、B6、Group3,4、Group6、Group7;宋 内氏志贺氏菌 D1、D2 | |
84 | 肠道产毒素性大肠埃希菌诊断血清(10 种) | 10 瓶/盒 | 盒 | 2 | 内有 10 种诊断血清:OK 多价血清:OK 多价 1, OK 多价 2;OK 单价血清:O6:K15; O7:K1(L); O8:K40(A),K47(A); O9:K9; O15:K; O20:K17(L); O25:K19(L); O78:K80(B) | |
85 | 致病性大肠埃希菌诊断血 清 (15 种) | 18 瓶/盒 | 盒 | 2 | 用于致病性大肠埃希菌血清学诊断 | |
86 | 大肠艾希氏菌诊断血清 (40 种) | 47 瓶/盒 | 盒 | 2 | 用于大肠艾希氏菌血清学诊断 | |
87 | 沙门菌属诊断血清(59种) | 60 瓶/盒 | 盒 | 2 | 内含诊断血清 59 种,分别为O1、O2、O4、O5、 O7、O8、O9、O10、O11、O14、O15、O19、O20、 O27、O34、O46、O3,19、Ha、Hb、Hc、Hd、Hf、 Hp、Hr、Hs、Hg、HtHu、Hh、Hv、Hi、Hk、Hm、 Hn、Hy、Hw、Hx、Hz、Hz6、Hz10、Hz13、Hz15、 Hz28、Hz29、H2、H5、H6、H7、Heh、Hgp、Hlv、 HA、HB、HC、HD、Vi、A-F 群 多价 O、Henx、 H1.2.3.5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87-91 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
88 | 沙门氏菌属 A-F 群"O"多 价诊断血清 | 1ml/瓶 | 瓶 | 2 | 用于沙门氏菌属 A-F 群"O"多价的血清诊断 | |
89 | 志贺菌属诊断血清(20种) | 24 瓶/盒 | 盒 | 2 | 内含诊断血清 20 种,分别为痢疾志贺氏菌 1 型、痢疾志贺氏菌 2 型、福氏志贺氏菌 1 型、 福氏志贺氏菌 2 型、福氏志贺氏菌 3 型、福氏 志贺氏菌 4 型、福氏志贺氏菌 5 型、福氏志贺氏菌 6 型、福氏志贺氏菌型 3,4、福氏志贺氏菌群 6、福氏志贺氏菌群 7、宋内志贺氏菌、 痢疾 3-7 型多价血清、痢疾 8-12 型多价血清、 福氏志贺氏菌、鲍氏 1-6 型多价血清、鲍氏 711 型多价血清、鲍氏 1215 型多价血清、鲍氏 16-18 型多价血清、志贺氏菌属四种多价 |
90 | 志贺菌属诊断血清(48种) | 48 种/盒 | 盒 | 2 | 内含诊断血清 48 种,分别为痢疾志贺氏菌 1 型、痢疾志贺氏菌 2 型、痢疾志贺氏菌 3 型、 痢疾志贺氏菌 4 型、痢疾志贺氏菌 5 型、痢疾 志贺氏菌 6 型、痢疾志贺氏菌 7 型、痢疾志贺 氏菌 8 型、痢疾志贺氏菌 9 型、痢疾志贺氏菌 10 型、痢疾志贺氏菌 11 型、痢疾志贺氏菌 12 型、福氏志贺氏菌 1 型、福氏志贺氏菌 2 型、 福氏志贺氏菌 3 型、福氏志贺氏菌 4 型、福氏 志贺氏菌 5 型、福氏志贺氏菌 6 型、鲍氏志贺 氏菌 1 型、鲍氏志贺氏菌 2 型、鲍氏志贺氏菌 3 型、鲍氏志贺氏菌 4 型、鲍氏志贺氏菌 5 型、 鲍氏志贺氏菌 6 型、鲍氏志贺氏菌 7 型、鲍氏 志贺氏菌 8 型、鲍氏志贺氏菌 9 型、鲍氏志贺 氏菌 10 型、鲍氏志贺氏菌 11 型、鲍氏志贺氏 菌 12 型、鲍氏志贺氏菌 13 型、鲍氏志贺氏菌 14 型、鲍氏志贺氏菌 15 型、鲍氏志贺氏菌 16 型、鲍氏志贺氏菌 17 型、鲍氏志贺氏菌 18 型、福氏志贺氏菌 34 型、福氏志贺氏菌群 6、福氏志贺氏菌群 7、宋内志贺氏菌、A 群 3 至 7 型 多价血清、A 群 8 至 12 型多价血清、B 群多价血清、C 群 1 至 6 型多价血清、C 群 7 至 11 型 多价血清、C 群 12 至 15 型多价血清、C 群 16 至 18 型多价血清、志贺氏菌属四种多价 | |
91 | 致病性大肠埃希菌诊断血清(15 种) | 15 种/套 | 盒 | 2 | 内含诊断血清 15 种 18 瓶,分别为 O26:K60、 O44:K74、O55:K59、O86:K61、O111:K58、 O114:K90、O119:K69、O124:K72、O125: K70、O126:K71、O127:K63、O128:K67、OK 多价 1、OK 多价 2、OK 多价 3 | |
92 | 肠出血性大肠埃希菌 O157 诊断血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肠出血性大肠埃希菌 O157 血清学诊断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 92-101 为同一品牌产品 |
93 | 肠出血性大肠埃希菌 H7 诊断血清 | 5ml/瓶 | 瓶 | 1 | 用于肠出血性大肠埃希菌 H7 血清学诊断 | |
94 | 沙门菌属 Hv 抗原诊断血 清 | 5ml/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菌属Hv 抗原血清学诊断 | |
95 | 沙门菌属 Hw 抗原诊断血 清 | 5ml/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菌属Hw 抗原血清学诊断 | |
96 | 沙门菌属 Hz13 抗原诊断 血清 | 5ml/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菌属 Hz13 抗原血清学诊断 | |
97 | 沙门菌属 Hz28 抗原诊断 血清 | 5ml/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菌属 Hz28 抗原血清学诊断 | |
98 | 沙门菌属 O6 抗原诊断血 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菌属O6 抗原血清学诊断 | |
99 | 沙门菌属 O39 抗原诊断血 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菌属 O39 抗原血清学诊断 | |
100 | 沙门菌属 O28 抗原诊断血 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菌属 O28 抗原血清学诊断 | |
101 | 沙门菌属 O1 多价抗原诊 断血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菌属O1 抗原血清学诊断 | |
102 | 沙门氏菌属诊断血清套装 | 60 瓶/盒 | 盒 | 1 | 内有血清 60 瓶,丹麦生产,用于沙门菌属血清 学诊断 | |
103 | O1 群霍乱弧菌诊断学清 (3 种) | 1ml*11 瓶 /套 | 套 | 1 | 用于 O1 群霍乱弧菌血清学诊断,含有 O1 多价诊断学清 5 瓶,小川型诊断学清 3 瓶,稻叶型 诊断血清 3 瓶 |
104 | 霍乱弧菌诊断血清 (3 种) | 3 支/盒 | 盒 | 1 | 含混合血清 1 支和型血清 2 支,可区分 稻叶 型和小川型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 104-108 为同一品牌产品 |
105 | 霍乱弧菌 O1 群诊断学清 | 1ml /瓶 | 瓶 | 1 | 用于 O1 群霍乱弧菌血清学诊断 | |
106 | 霍乱弧菌 O139 群诊断学 清 | 1ml /瓶 | 瓶 | 1 | 用于 O139 群霍乱弧菌血清学诊断 | |
107 | 霍乱弧菌 O1 群小川型诊 断学清 | 1ml /瓶 | 瓶 | 1 | 用于 O1 群霍乱弧菌小川型血清学诊断 | |
108 | 霍乱弧菌 O1 群稻叶型诊 断学清 | 1ml /瓶 | 瓶 | 1 | 用于 O1 群霍乱弧菌稻叶型血清学诊断 | |
109 | 肠杆菌科细菌属种鉴定噬 菌体(7 支装) | 7 支/套 | 套 | 1 | 用于肠杆菌科细菌检测 | |
110 | 沙门菌快速鉴定噬菌体 (三滴法、9 支装) | 9 支/套 | 套 | 1 | 用于沙门氏菌检测 | |
111 | 军团菌诊断血清 | 2ml*10 支 /盒 | 盒 | 1 | 含诊断血清 10 瓶,包括的单价血清有 pneumophila 1·2·3·4·5·6 bozemanii, dumoffii,gormanii, micdadei | |
112 | 脑膜炎奈瑟菌 A 群诊断血 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脑膜炎奈瑟菌 A 群诊断 | 为保证实验的连续性和均一性, 112-115 为同一品牌产品 |
113 | 脑膜炎奈瑟菌 B 群诊断血 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脑膜炎奈瑟菌 B 群诊断 | |
114 | 脑膜炎奈瑟菌 C 群诊断血 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脑膜炎奈瑟菌 C 群诊断 | |
115 | 脑膜炎奈瑟菌 W135 群诊 断血清 | 2ml/瓶 | 瓶 | 1 | 用于脑膜炎奈瑟菌 W135 群诊断 | |
116 | 微生物质朴鉴定仪用校准 品 | 80 测试/ 盒 | 盒 | 1 | 用于质谱仪的菌种鉴定 | |
117 | 质谱样本预处理试剂 | 100 测试/ 盒 | 盒 | 1 | 用于质谱仪的菌种鉴定 | |
118 | 质谱样品处理基质溶液 | 0.5mL*4 瓶/盒 | 盒 | 1 | 用于质谱仪的菌种鉴定 | |
119 | 质谱丝状真菌预处理试剂 | 120 测试/ 盒 | 盒 | 1 | 用于质谱仪的菌种鉴定 | |
120 | 质谱用血培养微生物预处 理试剂 | 60 测试/ 盒 | 盒 | 1 | 用于质谱仪的菌种鉴定 | |
121 | 葡萄球菌、微球菌和相关 菌属鉴定试剂盒(API Staph) | 25T/盒 | 盒 | 1 | 用于葡萄球菌、微球菌和相关菌的相关生化 鉴定;每个试条含干燥底物小管;具有配套培养基安瓿 | |
122 | 链球菌及相关微生物鉴定试剂盒(API 20 Strep) | 25T/盒 | 盒 | 1 | 用于链球菌及相关微生物的相关生化鉴定;每个试条含干燥底物小管;具有配套培养基安 瓿 | |
123 | 肠杆菌和其它革兰阴性杆菌鉴定试剂盒(API 20E) | 25T/盒 | 盒 | 1 | 用于肠杆菌和其它革兰阴性杆菌的相关生化鉴定;每个试条含干燥底物小管;具有配套培 养基安瓿 | |
124 | 非肠道革兰氏阴性杆菌鉴定试剂盒(API 20NE) | 25T/盒 | 盒 | 1 | 用于非肠道革兰氏阴性杆菌的相关生化鉴定;每个试条含干燥底物小管;具有配套培养 基安瓿 | |
125 | 弯曲菌属鉴定试剂盒(API CAMPY) | 10T/盒 | 盒 | 1 | 用于弯曲菌属的相关生化鉴定;每个试条含 干燥底物小管;具有配套培养基安瓿 | |
126 | 奈瑟菌属鉴定试剂盒(API NH) | 10T/盒 | 盒 | 1 | 用于奈瑟菌属的相关生化鉴定;每个试条含 干燥底物小管;具有配套培养基安瓿 | |
127 | 李斯特菌鉴定试剂盒 (API) | 10T/盒 | 盒 | 1 | 用于李斯特菌属的相关生化鉴定;每个试条 含干燥底物小管;具有配套培养基安瓿 | |
128 | API Nacl 0.85%培基 | 100T/盒 | 盒 | 1 | 3ml/支, 配套使用梅里埃电子比浊仪 |
DENSIMAT | ||||||
129 | Vitek2 革兰氏阴性细菌 鉴定卡 | 20T/盒 | 盒 | 1 | 可在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 Vitek2 中使用 | |
130 | Vitek2 革兰氏阳性细菌 鉴定卡 | 20T/盒 | 盒 | 1 | 可在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 Vitek2 中使用 | |
131 | Vitek2 厌氧菌及棒状杆 菌鉴定卡 | 20T/盒 | 盒 | 1 | 可在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 Vitek2 中使用 | |
132 | Vitek2 芽孢菌鉴定卡 | 20T/盒 | 盒 | 1 | 可在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 Vitek2 中使用 | |
133 | Vitek2 奈瑟菌、嗜血杆菌 及弯曲菌鉴定卡 | 20T/盒 | 盒 | 1 | 可在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 Vitek2 中使用 | |
134 | TDA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35 | JAMES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36 | VP1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37 | VP2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38 | NIT1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39 | NIT2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40 | ZYMA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41 | ZYMB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42 | NIN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43 | FB 试剂 | 5ml/瓶 | 瓶 | 1 | 配套相应细菌鉴定试剂盒使用 | |
144 | 限制性内切酶 XbaI | 1500u/包 | 包 | 1 | 用于沙门氏菌、副溶血型弧菌等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45 | 限制性内切酶 NotI | 500U/包 | 包 | 1 | 用于沙门氏菌、副溶血型弧菌等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46 | 限制性内切酶 SfiI | 500U/包 | 包 | 1 | 用于副溶血型弧菌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 (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 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47 | 限制性内切酶 SmaI | 2000U/包 | 包 | 1 | 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空肠弯曲菌等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 步骤 | |
148 | 限制性内切酶 BlnI | 400U/包 | 包 | 1 | 用于沙门氏菌、O157 等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PusleNet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49 | 限制性内切酶 ApaI | 2000 U/ 包 | 包 | 1 | 用于鲍曼不动杆菌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 (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 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0 | 限制性内切酶 SpeI | 150 U/包 | 包 | 1 | 用于铜绿假单胞菌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 (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 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1 | 限制性内切酶 AscI | 250 U/包 | 包 | 1 | 用于单增李斯特菌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 (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 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152 | Lysostaphin 溶葡球菌酶 | 1mg/支 | 支 | 1 | 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防治所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3 | 金胶 | 25g/瓶 | 瓶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4 | 核酸荧光染料 | 6 支/盒 | 盒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5 | 溶金黄色葡萄球菌酶 | 包 | 包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6 | 蛋白酶K | 2 支/包 | 包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7 | Tris Buffer (1mol/L,pH8.0,Sterile) | 500mL/瓶 | 瓶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8 | 0.5mol/L EDTA(pH8.0) | 500mL/瓶 | 瓶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59 | TBE 溶液(5X) | 瓶 | 瓶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60 | EC 缓冲液 | 500mL/瓶 | 瓶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61 | TNE 缓冲液 | 500mL/瓶 | 瓶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62 | CLB 裂解液 | 500mL/瓶 | 瓶 | 1 | 用于脉冲场凝胶电泳实验,符合 PusleNet China 技术手册之脉冲场凝胶电泳(PFGE)操作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 等编)中的操作步骤 | |
163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定制药 敏板 | 10 块/盒 | 盒 | 1 | 所含药物种类可用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药敏实验 | |
164 | 致病菌识别网定制药敏板 | 10 块/盒 | 盒 | 1 | 所含药物种类可用于国致病菌识别网药敏实验,可在全自动药敏试验菌液接种仪 BIOFOSUN Ⅱ 中使用 | |
165 | O157 显色培养基 | 1000mL/ 瓶 | 瓶 | 1 | 用于细菌选择性培养 | |
166 | 阪崎肠杆菌显色培养基 | 1000mL/ 瓶 | 瓶 | 1 | 用于细菌选择性培养 |
167 | 弧菌显色培养基 | 1000mL/ 瓶 | 瓶 | 1 | 用于细菌选择性培养 | |
168 | 李斯特菌鉴定培养基 | 1000mL/ 瓶 | 瓶 | 1 | 用于细菌选择性培养 | |
169 | 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 | 1000mL/ 瓶 | 瓶 | 1 | 用于细菌选择性培养 | |
170 |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显色 培养基 | 1000mL/ 瓶 | 瓶 | 1 | 用于细菌选择性培养 | |
171 | 亚硒酸盐亮绿磺胺增菌液 (SBG) | 500g/瓶 | 瓶 | 1 | 用于沙门氏菌的增菌培养 | |
172 | 沙门氏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12 种*2 套/盒*5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沙门氏菌鉴定 | |
173 | 志贺氏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16 种*1套/盒*10盒/套/包 装 | 包装 | 1 | 用于志贺氏菌鉴定 | |
174 | 副溶血性弧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16 种*1套/盒*5 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副溶血性弧菌鉴定 | |
175 | 创伤弧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9 种*2 套 /盒*5 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创伤弧菌鉴定 | |
176 |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10 种*2套/盒*5 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鉴定 | |
177 | 霍乱弧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21 种*1 套/盒*10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霍乱弧菌鉴定 | |
178 | 蜡样芽孢杆菌生化鉴定条 | 7 种*2 套 /盒*5 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蜡样芽孢杆菌鉴定 | |
179 | 单增李斯特氏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9 种*2 套 /盒*5 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单增李斯特氏菌鉴定 | |
180 | 大肠杆菌成套(新国标) | 4 种*4 套 /包装 | 包 装 | 1 | 用于大肠杆菌鉴定 | |
181 |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生化套装 | 6 种*2 套 /盒*5 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致泻大肠埃希氏菌鉴定 | |
182 | 肠杆菌科细菌生化鉴定管 | 16 种*10 盒 | 包 装 | 1 | 用于肠杆菌科细菌鉴定 | |
183 | O157 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11 种*1 套/盒*10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 O157 菌鉴定 | |
184 | 变形杆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BXWS) | 13 种*1套/盒*10 盒 | 包装 | 1 | 用于变形杆菌鉴定 | |
185 | 阪崎肠杆菌成套生化鉴定管 | 11 种*2套/盒*5 盒/包装 | 包装 | 1 | 用于阪崎肠杆菌鉴定 | |
186 | 含 225ml 磷酸盐缓冲液均 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葡菌,大肠杆菌 样品制备 |
187 | 含 225ml 缓冲蛋白胨水 (BPW)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沙门氏菌、阪崎杆菌制样和前增菌培养 | |
188 | 含 900ml 缓冲蛋白胨水 (BPW)均质袋 | 900ml/袋 *2 | 盒 | 1 | 用于阪崎杆菌的定量 | |
189 | 含 90ml 缓冲蛋白胨水 (BPW)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阪崎杆菌的定量 | |
190 | 含 100ml 缓冲蛋白胨水 (BPW)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阪崎杆菌的定量 | |
191 | 含 225ml3%氯化钠碱性蛋 白胨水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副溶血性弧菌的前增菌培养 | |
192 | 含 225mlmEC+n 肉汤均质 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大肠杆菌O157 菌前增菌培养 | |
193 | 含 225ml LB1 肉汤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李斯特氏菌制样和前增菌培养 | |
194 | 含 225mlGN 增菌液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志贺氏菌前增菌培养 | |
195 | 含 225ml 志贺氏菌増菌肉 汤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志贺氏菌前增菌培养 | |
196 | 含 225ml7.5%氯化钠肉汤 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金葡菌前增菌培养 | |
197 | 含 225ml 布氏肉汤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空肠弯曲菌的前增菌 | |
198 | 含 100mlBolton 肉汤均质 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空肠弯曲菌的增菌培养 | |
199 | 含 225mlBolton 肉汤均质 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样品稀释处理 | |
200 | 含 200ml 生理盐水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样品稀释处理 | |
201 | 含 225ml 生理盐水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样品稀释处理 | |
202 | 含 225ml 营养肉汤均质袋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常见细菌的增菌 | |
203 | 单料乳糖蛋白胨发酵管 (10ml 加导管) | 支 | 支 | 1 | 用于饮用水中大肠菌群的检测 | 203-204 提供两种不同品牌产品,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 比性 |
204 | 双料乳糖蛋白胨发酵管 (10ml 加导管) | 支 | 支 | 1 | 用于饮用水中大肠菌群的检测 | |
205 | 核酸抽提试剂 | 250T/盒 | 盒 | 1 | 配套核酸抽提仪 QIAcube 中使用 | |
206 | QIAcube HT 提取试剂 | 480T/盒 | 盒 | 1 | 可在核酸抽提仪 QIAcube HT 中使用 | |
207 | QIAcube HT 提取试剂 | 480T/盒 | 盒 | 1 | 可在核酸抽提仪 QIAcube HT 中使用 | |
208 | QIAcube HT 配套耗材包 | 480T/盒 | 盒 | 1 | 可在核酸抽提仪 QIAcube HT 中使用 | |
209 | 病毒核酸提取试剂盒(磁 珠法) | 48T/盒 | 盒 | 1 | 配套使用江苏硕世核酸抽提仪使用 | |
210 | 病毒核酸提取试剂盒(磁 珠法) | 96T/盒 | 盒 | 1 | 配套使用江苏硕世核酸抽提仪使用 | |
211 | 细菌基因组 DNA 提取试剂 盒 | 50T/盒 | 盒 | 1 | 用于手工抽提细菌核酸 | |
212 | RNaseA(100mg/ml) | 支 | 支 | 1 | 配套手工抽提细菌核酸 | |
213 | 溶菌酶溶液(50mg/ml) | 支 | 支 | 1 | 配套手工抽提细菌核酸 | |
214 | 一次性抽滤漏斗 (100 mL) | 50 个/盒 | 盒 | 1 | 用于医院污水中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的检测; 100 mL 无菌;具 0.45μm 膜 | |
215 | 一次性抽滤漏斗 (200 mL) | 50 个/盒 | 盒 | 1 | 用于医院污水中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的检测; 200 mL 无菌;具 0.45μm 膜 | |
216 | 白色网格 MCE 滤膜(0.45 μm,100 mL) | 48 个/包 | 包 | 1 | 用于医院污水中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的检测; 100 mL 无菌;具 0.45μm 膜 ,配套 Milliflex Oasis 使用 |
217 | 白色网格 MCE 滤膜(0.45 μm,250 mL) | 48 个/包 | 包 | 1 | 用于医院污水中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的检测; 100 mL 无菌;具 0.45μm 膜 ,配套 Milliflex Oasis 使用 | |
218 | 无菌网格滤膜,0.45µm 47mm | 4 组/盒 | 盒 | 1 | 用于细菌过滤,白色,孔径为 0.45µm,直径 47mm ,适用弯曲菌培养前处理 | |
219 | 一次性定量接种环 10ul 10 支/包 | 10 支× 100 包/盒 | 盒 | 1 | 无菌,塑料材质,细菌培养的接种 | |
220 | 一次性定量接种环 1ul 10 支/包 | 10 支× 100 包/盒 | 盒 | 1 | 无菌,塑料材质,细菌培养的接种 | |
221 | /包 | 10 支× 100 包/盒 | 盒 | 1 | 无菌,塑料材质,细菌培养的接种 | |
222 | 一次性无菌 L 型涂布棒 | 10 支× 100 包/盒 | 盒 | 1 | 无菌,塑料材质,细菌培养的接种 | |
223 | 一次性使用运送培养基 | 100 支/盒 800 支/箱 | 箱 | 1 | 用于肠道致病菌标本的采集和转运;组成成分 为 Cary-Blair 氏培养基,附带灭菌棉签和试管塞 | |
224 | 卡里-布莱尔运送培养管 | 20mL*15/ 盒 | 1 | 用于肠道致病菌标本的采集和转运;组成成分 为 Cary-Blair 氏培养基 | ||
225 | 5ml 圆底试管 | 500 支/箱 | 箱 | 1 | 体积为 5mL,规格为 12*75mm,锁扣帽,配套 BD 仪器使用 | |
226 | 一次性使用培养皿(9cm) | 500 只/箱 | 箱 | 1 | 环氧乙烷灭菌;塑料培养皿;每 10 个为一独 立小包装;颜色为透明 | |
227 | 病毒采样管 | 50T/盒 | 盒 | 1 | 用于病毒样品采集;内含采样液 5ml,配套采样 拭子 2 个 | |
228 | 冷冻盒 | 个 | 盒 | 1 | 用于样本保存,可提供 5x10、9x9、10x10 规 格 | |
229 | 标本采样管 | 500 个/箱 | 箱 | 1 | 由植绒拭子和 1 毫升经改良的液体Amies 培养 基组成,用于采样 | |
230 | 一次性使用无菌棉签 | 20 支*40/包 | 包 | 1 | 用于细菌的检测;长度 20cm;无菌;棒头采用 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脱脂棉为原材料;棉头不松散,牢固地粘在棒端头 | |
231 | 一次性使用标本杯 | 35 只*12/ 箱 | 箱 | 1 | 无菌 ,塑料材质,容积为 60ML | |
232 | 室温保菌管 | 100 支/盒 | 盒 | 1 | 用于菌株的保存 | |
233 | 通用苛氧 I 型菌种保藏管 | 100 支/盒 | 盒 | 1 | 用于苛养菌株的保存 | |
234 | 通用苛氧Ⅱ型菌种保藏管 | 100 支/盒 | 盒 | 1 | 用于苛养菌株的保存 | |
235 | 0.85%生理盐水采样管(含 中和剂)内含棉签 | 10ml*20 支/盒 | 盒 | 1 | 用于样品采集 | |
236 | 0.85%无菌生理盐水(9ml/ 支) | 9ml*20 支 /盒 | 盒 | 1 | 用于样品稀释处理 | |
237 | 无菌生理盐水管(内附采 样棉签) | 10ml*20 支/盒 | 盒 | 1 | 用于样品的采集 | |
238 | 无菌生理盐水管(50ml) | 50ML*20 瓶/箱 | 箱 | 1 | 用于样品稀释 | |
239 | 无菌均质袋/采样袋(可立 式) | 100 个/包 | 包 | 1 | 用于样品的前处理 | |
240 | 2.5L 圆底立式厌氧培养 袋 | 10 个/包 | 包 | 1 | 用于厌氧微生物的培养 | |
241 | 无菌水样采样袋 | 个 | 个 | 1 | 用于液体样本的采集 | |
242 | 50 个/包 | 包 | 1 | 用于食品均质用,大小为 45cm*55cm | ||
243 | 全幅微孔过滤均质袋 | 25 个/包 | 包 装 | 1 | 用于食品均质用 | |
244 | 2.5L 微需氧产气包 | 10 个/包 | 包 | 1 | 用于弯曲菌的培养 |
245 | 2.5L 厌氧产气包 | 10 个/包 | 包 | 1 | 用于厌氧菌的培养 | |
246 | 高压蒸汽灭菌指示带 | 卷 | 卷 | 1 | 用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化学指示胶带;使用于棉 织物、无纺布、纸和纸塑包装等多种包装材料 | |
247 | 环氧乙烷用生物指示剂 (枯草芽孢杆菌) | 50 支/盒 | 盒 | 1 | 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监测 | |
248 | 一次性使用橡胶医用手套 (无粉) | 100 只/盒 10 盒/箱 | 盒 | 10 | 用于防护;中号、无粉、有弹性、不易破损 | |
249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挂 耳式) | 10 只/包 | 只 | 100 | 用于防护,无菌,弹力线耳挂,正反面颜色不 同,有鼻条,10 只/包 | |
250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单 只 挂耳式) | 1 只/包 | 只 | 100 | 用于防护,无菌,绑带式耳挂,正反面颜色不 同,有鼻条,单只包装 | |
251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单 只 绑带式) | 只 | 只 | 100 | 用于防护,无菌,绑带式耳挂,正反面颜色不 同,有鼻条,单只包装 | |
252 | 一次性医用帽子 | 只 | 只 | 100 | 用于防护,无菌,无纺布面料 | |
253 | 一次性使用隔离衣 | 50 件/箱 | 箱 | 90 | 用于防护,无菌,医用防粘无纺布,防水、耐 磨、抗皱、抗静电,袖口为螺纹袖口 | |
254 | 微生物 DNA 提取试剂盒 | 96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可以从多种样本例如拭子、血清、血浆、组织液、尿液、痰液、单菌培养液中分离提取高质量的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 菌、真菌、酵母、病毒等的 DNA;提取得到的 DNA 产品可以适用于酶切、PCR, 荧光定量PCR, 测序等应用。 | |
255 | 微生物快速 RNA 文库制备套装 )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制备套装配合去除试剂盒,可对肺泡灌洗液、咽拭子和痰液等样本中的 RNA 进行宏转录组文库构建,从而进行微生 物 RNA 的检测。 | |
256 | 磁珠 TQ01 | 100mL/瓶 | 瓶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是一款单分散的微米级磁性微球,表面修饰有大量的羧基基团。该磁珠粒径高度均一, 批次间差异小,稳定性好;比表面积大,具有极佳的核酸吸附能力;同时具有磁响应快、易于分散与重悬、 体系兼容 性好等优点非常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样本中提 取微量核酸。 | |
257 | 磁珠 TQ01 | 1000mL/ 瓶 | 瓶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是一款单分散的微米级磁性微球,表面修饰有大量的羧基基团。该磁珠粒径高度均一, 批次间差异小,稳定性好;比表面积大,具有极佳的核酸吸附能力;同时具有磁响应快、易于分散与重悬、 体系兼容 性好等优点非常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样本中提 取微量核酸。 | |
258 | 硅羟基磁珠 NEOH400Ⅲ | 100 mL/ 瓶 | 瓶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从血浆、血清、尿液 等体液中快速、高效提取游离 DNA | |
259 | 硅羟基磁珠 NEOH400Ⅲ | 1000 mL/ 瓶 | 瓶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从血浆、血清、尿液 等体液中快速、高效提取游离 DNA | |
260 | 硅羟基磁珠 NEOH3000Ⅰ | 100 mL/瓶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是一款专门用于核酸提取和纯化的磁珠,属于多分散磁珠,表面修饰有大量的硅羟基基团,具有亲水性好、捕获效率高、容易在粘稠样本中分散等特点,尤其适 用于从血液、唾液等样本中提取大量的 gDNA。 | |
261 | 硅羟基磁珠 NEOH3000Ⅰ | 1000ml/瓶 | 瓶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是一款专门用于核酸提取和纯化的磁珠,属于多分散磁珠,表面修饰有大量的硅羟基基团,具有亲水性好、捕获效 |
率高、容易在粘稠样本中分散等特点,尤其适用于从血液、唾液等样本中提取大量的 gDNA。 | ||||||
262 | RNA 多重 PCR 建库试剂盒套装 V3.1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试剂盒套装基于多重 RT-PCR 和打断建库技术,可对新冠病毒全基因组进行高效地扩增和文库制备,文库制备成 DNB 之后可在 MGI 的测序平台上进行测序,为 新冠病毒的识别和溯源提供了有力工具。 | |
263 | RNA 多重 PCR 建库试剂盒套装 V3.1 | 16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试剂盒套装基于多重 RT-PCR 和打断建库技术,可对新冠病毒全基因组进行高效地扩增和文库制备,文库制备成 DNB 之后可在 MGI 的测序平台上进行测序,为 新冠病毒的识别和溯源提供了有力工具。 | |
264 | 粪便基因组 DNA(人源)提取试剂盒 | 1536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试剂盒可以从新鲜或者冷冻的人类粪便样本中提取和纯化高质量的人源基因组 DNA,可应用于人类肠道疾病研究、肠道相关肿瘤(如结直肠癌)的筛查等场景。提取的产物可以用于 PCR、RT- qPCR、测 序等。 | |
265 | stLFR 文库制备试剂盒 | 48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stLFR 文库制备试剂盒是世界首款基于无分隔共标签方法的长片段读取试剂盒 。基于 MGI 持专利的 DNA 分子共标签技术,即将来源于同一条 DNA 长片段的短读测序片段标记上相同分子标签,stLFR文库实现了基于高精度短读测序获取长片段 DNA 信息。与华大智造世界领先的 DNBSEQTM测序平台相结合,stLFR 技术能够检测高质量单碱基变异,对超过 99% 的人类基因组区域进行二倍体定相,解析结构变异,实现基因组从 头组装,以及其他长读长应用。 | |
266 | 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 | 4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试剂盒适用于文库构建 后的 DNB 制备,可一步完成 DNA 环化和扩增 | |
267 | stLFR 文库制备试剂盒 | 16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是世界首款基于无分隔共标签方法的长片段读取试剂盒 。基于 MGI持专利的 DNA 分子共标签技术,即将来源于同一条 DNA 长片段的短读测序片段标记上相同分子标签,stLFR 文库实现了基于高精度短读测序获取长片段 DNA 信息。与华大智造世界领先的 测序平台相结合,stLFR 技术能够检测高质量单碱基变异,对超过 99% 的人类基因组区域进行二倍体定相,解析结构变异,实 现基因组从头组装,以及其他长读长应用。 | |
268 | 微生物快速 RNA 文库制备套装(16RXN) | 1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配合 rRNA 去除试剂盒,可对肺泡灌洗液、咽拭子和痰液等样本中的 RNA 进行宏转录组文库构建,从而进行微生物 RNA 的检测。 | |
269 | 呼吸道微生物基因组建库试剂盒套装 | 1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可对甲/乙流感阳性的 RNA 样本扩增病毒全基因组的 8 个片段,包括甲型 HA(1-16)、NA(1-9)亚型流感和乙型 Victoria 与 Yamagata 流感进行扩增建库 | |
270 | 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 | 4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适用于文库构建后的 DNB 制备,可一步完成 DNA 环化和扩增 | |
271 | 组织研磨珠 | 25g/瓶 | 瓶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研磨珠用于组织研磨, |
提高核酸提取效率 | ||||||
272 | 游离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游离 DNA 文库制备试剂,可广泛应用于游离 DNA 的研究。 可以对游离 DNA 及片段大小为 150bp~250bp 的片段化 DNA 进行操作,制备得到双链 DNA 文库。试剂盒中提供的所有试剂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 能验证,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文库制备 | |
273 | 1000μl 吸头,透明,带 滤芯,架装 | 96 个/架, 16 架/箱 | 箱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274 | 游离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48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以对游离 DNA 及片段大小为 150bp~250bp 的片段化 DNA 进行操作,制备得到双链 DNA 文库。试剂盒中提供的所有试剂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能验证,最大程 度上保证了文库制备 | |
275 | Fast PCR-FREE 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384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提供快速、灵活和自动化的 DNA 建库流程,简化建库流程,显著缩短建库时间,最快可实现 1.5 小时完成 96 个样本建库,支持多达 384 样本 pooling 测序,适用于从血液、唾液、口腔拭子等样品类型,适用于人基因组低深度测序和病毒长扩增子测 序。 | |
276 | Fast PCR-FREE 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96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提供快速、灵活和自动化的 DNA 建库流程,简化建库流程,显著缩短建库时间,最快可实现 1.5 小时完成 96 个样本建库,支持多达 384 样本 pooling 测序,适用于从血液、唾液、口腔拭子等样品类型,适用于人基因组低深度测序和病毒长扩增子测 序。 | |
277 | Fast PCR-FREE 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6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提供快速、灵活和自动化的 DNA 建库流程,简化建库流程,显著缩短建库时间,最快可实现 1.5 小时完成 96 个样本建库,支持多达 384 样本 pooling 测序,适用于从血液、唾液、口腔拭子等样品类型,适用于人基因组低深度测序和病毒长扩增子测 序。 | |
278 | 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92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提供快速、灵活和自动化的 DNA 建库流程,2.5 小时以内即可完成从 gDNA 到 PCR 文库构建,操作简单,对不同 CG含量的微生物样本WGS 测序可获得出色的基因组覆盖均一性,且在不同 gDNA 起始量下均表现稳定,适用于微生物基因组测序、宏基因组 测序。 | |
279 | 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96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提供快速、灵活和自动化的 DNA 建库流程,2.5 小时以内即可完成从 gDNA 到 PCR 文库构建,操作简单,对不同 CG含量的微生物样本WGS 测序可获得出色的基因组覆盖均一性,且在不同 gDNA 起始量下均表现稳定,适用于微生物基因组测序、宏基因组 测序。 | |
280 | 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6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提供快速、灵活和自动化的 DNA 建库流程,2.5 小时以内即可完成从 gDNA 到 PCR 文库构建,操作简单,对不同 CG含量的微生物样本WGS 测序可获得出色的基因 组覆盖均一性,且在不同 gDNA 起始量下均表 |
现稳定,适用于微生物基因组测序、宏基因组测序。 | ||||||
281 | 70μL 带滤芯自动化吸头 | 96 个/盒, 10 盒/包 | 包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282 | 粪便基因组 DNA(meta)提取试剂盒 | 9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试剂盒可以从新鲜和冷冻的人类粪便样本中提取或纯化微生物的基因组 DNA,提取产物可用于微生物组分析、宏基因组分析、肠道微生物研究、肠道疾病研究等。本试剂盒的试剂搭配研磨珠可实现样本中微生物物种的无偏差提取,包括 G-/G+细菌、真菌、原生动物等,是肠道微生物群落研究的 理想工具。 | |
283 | 粪便基因组 DNA(meta)提取试剂盒 | 384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试剂盒可以从新鲜和冷冻的人类粪便样本中提取或纯化微生物的基因组 DNA,提取产物可用于微生物组分析、宏基因组分析、肠道微生物研究、肠道疾病研究等。本试剂盒的试剂搭配研磨珠可实现样本中微生物物种的无偏差提取,包括 G-/G+细菌、真菌、原生动物等,是肠道微生物群落研究的 理想工具。 | |
284 | 粪便基因组 DNA(人源)提取试剂盒 | 9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试剂盒可以从新鲜或者冷冻的人类粪便样本中提取和纯化高质量的人源基因组 DNA,可应用于人类肠道疾病研究、肠道相关肿瘤(如结直肠癌)的筛查等场景。提取的产物可以用于 PCR、RT- qPCR、测 序等。 | |
285 | 核酸提取试剂 | 9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试剂盒采用超顺磁性粒子纯化技术,可从多种样本类型中高效提取病毒 DNA 和 RNA,用于下游分子检测。适用于手工提取和多种自动化提取设备 ,为传感染领 域提供高质量的核酸提取工具。 | |
286 | 可掰开 PCR 八连管及管盖 | 管:10 块 /盒;盖: 120 条/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287 | 血液基因组 DNA 提取试 剂盒(磁珠法) | 48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核酸的提取、富集、 纯化等步骤。 | |
288 | 血液基因组 DNA 提取试 剂盒(磁珠法) | 864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核酸的提取、富集、 纯化等步骤。 | |
289 | 双端独立标签通用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以将 1-1000 ng 片段化后的 DNA 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当使用本试剂盒所构建文库进行多样本混合 测序时可利用双端 Barcode 进行校正,有效减少标签跳跃(Barcode hopping)。试剂盒中提供的所有试剂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 能验证,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文库制备的稳定性 和重复性。 | |
290 | 双端独立标签通用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92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以将 1-1000 ng 片段化后的 DNA 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当使用本试剂盒所构建文库进行多样本混合 测序时可利用双端 Barcode 进行校正,有效减少标签跳跃(Barcode hopping)。试剂盒中 提供的所有试剂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 |
能验证,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文库制备的稳定性和重复性。 | ||||||
291 | 双端独立标签通用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可以将 1-1000 ng 片段化后的 DNA 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当使用本试剂盒所构建文库进行多样本混合 测序时可利用双端 Barcode 进行校正,有效减少标签跳跃(Barcode hopping)。试剂盒中提供的所有试剂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 能验证,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文库制备的稳定性 和重复性。 | |
292 | 双端独立标签引物接头试剂盒B | 9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本试剂盒可以搭配多款文库制备试剂盒使用,试剂盒 A&B 共含有 192种不同Barcode 的Adapter,总共支持多至 192个样本混合测序。试剂盒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能验证,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文库构建的稳定性和重复性,以及测序数据拆分的均一性和 准确性。 | |
293 | 双端独立标签引物接头试剂盒A | 9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 本试剂盒可以搭配多款文库制备试剂盒使用,试剂盒 A&B 共含有 192种不同Barcode 的Adapter,总共支持多至 192个样本混合测序。试剂盒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能验证,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文库构建的稳定性和重复性,以及测序数据拆分的均一性和 准确性。 | |
294 | 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A1 | 310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产品是用于测定 DNA 或 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 (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 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295 | 高通量快速测序试剂套装 A2 | 310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产品是用于测定 DNA 或 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 (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 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296 | 唾液样本采集套装 | 1 人份/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唾液 DNA 样本采集套装是针对人唾液样本的采集和保存而开发的产品,简单易用,采集后的唾液样本可在室温条件下 长期保存。 | |
297 | 基因组 DNA 提取试剂盒 (磁珠法) | 48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盒基于超顺磁性的纳米磁珠技术,操作简单,无需使用有毒的酚氯仿抽提和耗时的醇类沉淀,整个提取过程仅需 90 分钟,且可配套自动化。提取产物可用于 PCR,荧光 PCR,高通量测序,杂交捕获和基因 载片等下游应用。 | |
298 | 双分子标签接头试剂盒 V1.0 | 96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适用于对人类样品提取的 基因组 DNA(包括血样样本、新鲜或冷冻组织样本、FFPE 样本,cfDNA 样本)进行文库制备。 | |
299 | 0.2 mL 96 孔半裙边 PCR 板(透明) | 200 块/箱 | 箱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300 | 高通量快速测序试剂套装 B1 | 110 T/盒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产品是用于测定 DNA 或 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 (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 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01 | 高通量快速测序试剂套装 B2 | 110 T/盒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产品是用于测定 DNA 或 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 (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 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02 | 96 孔 0.65mL 聚丙烯集束 管 | 10 盒/包 | 包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 材,单管式,未灭菌 | |
303 | 2ml 冻存管,PCR 级 | 100 个/包 | 包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304 | 1.3ml 圆形孔 U 型底深孔 板 | 2 块/包 | 包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305 | 250μL 带滤芯自动化吸 头 | 96 个/盒, 10 盒/包 | 包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306 | 自动 PCR 仪器封膜胶垫 | 10 个/包 | 包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307 | 0.5ml 冻存管,PCR 级 | 100 个/包 | 包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308 | 通用耗材包 | 20T/箱 | 箱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耗材 | |
309 | 标准文库试剂 V3.0 | 26ng/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标准文库试剂是经过功能 检验测试的单链环状文库,, E320, Barcode 97-104 | |
310 | 双 barcode 环化试剂盒 V1.0 | 1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盒可以将连接后的双 Barcode 标准 PCR 产物制备成适用于 MGI高通量测序仪专用的单链环状 DNA 文库。试剂盒中提供的所有试剂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能验证,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文库构建的稳 定性和重复性。 | |
311 | 游离 DNA 提取试剂盒 | 192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试剂盒适用于从血浆中提取高纯度的游离 DNA。试剂盒基于超顺磁性的磁性粒子纯化技术,提取过程中无需使用有毒的酚氯仿抽提,提取过程只需 45 分钟。得到的游离 DNA 可直接用于荧光定量 PCR,PCR、 生物载片分析、二代测序等应用。 | |
312 | 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C1 | 210T/盒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产品是用于测定 DNA 或 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 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试剂套装仅供科研 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13 | 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C2 | 60 T/盒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本产品是用于测定 DNA 或 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 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 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14 | 粪便样本采集套装 | 1 人份/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采集套装是针对粪便样本的采集和保存而开发的产品,可在室温条件下保存粪便样品 14 天,即使在颠簸运输环境下 也能为样品提供持续保护。关于该保存液保存效果实验数据发表于专业杂志《Microbiome》,保存效果稳定可靠,适用于 16s rRNA 微生物 分析、鸟枪法宏基因组测序、qPCR 及阵列等多 种应用。 |
315 | 环化试剂盒 V2.0 | 1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盒可以将接头连接后的PCR 产物制备成适用于MGI 高通量测序仪专用的单链环状 DNA 文库。试剂盒中提供的所有试剂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能验证,最大 程度上保证了文库构建的稳定性和重复性。 | |
316 | DNA 纯化磁珠试剂盒 | 50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盒适用于高通量测序文库构建中 DNA 样本的纯化和片段分选。优异的缓冲体系,对于 100 bp 以上的DNA 产物都可以高效回收。 能够兼容各品牌 DNA、RNA 建库试剂盒,而且与目前常用的 AMPure XP Beads使用方法完全相同,所构建文库的 PCR 产量、片段大小分布等都与 AMPure XP Beads 一致, 可以直接替代 | |
317 | DNA Adapters-96(板式)试剂盒 V1.0 | 9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盒可以搭配多款文库制备试剂盒使用,试剂盒含有 96 种不同 Barcode 的 Adapter,可支持多至 96 个样本混合测序。试剂盒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功能验证,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文库构建的稳定性和重 复性,以及测序数据拆分的均一性和准确性。 | |
318 | 通用文库转换试剂盒 (App-A) | 16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盒可以将 0.5-50 ng片段化后的DNA 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本试剂盒采用高质量的酶学组成,改进型接头连接技术以及具有强扩增效率的高保真酶,显著提高文库转化率与扩增效率,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细菌、真菌、meta 等多物种的全基因组建库试剂套装。 | |
319 | rRNA 去除试剂盒 | 32 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盒可用于 10 ng-1 ug人、小鼠及大鼠 total RNA 中的 rRNA 去除,可兼容完整的和部分降解的 total RNA 样品 (例如FFPE RNA),能高效去除总 RNA 中的 rRNA,同时最大程度回收 mRNA 和非编码 RNA,提高有用数据的比例。本试剂盒操作简单,可适用于 RNA 定量、转录组或非编码 RNA 等相关 领域的研究。 | |
320 | RNA 方向性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6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套装可将 10 ng - 1 μg total RNA 制备成适合于 MGI 高通量测序仪测序的文库,用于链特异性 RNA 测序,分析确定 RNA 链在 DNA 上的来源信息,且可准确地得到转录本序列、丰度信息,发现新转录本,分析转录本结构变异等。本试剂套装操作简 便, 可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微生物等 多物种的基因表达和转录组研究。 | |
321 | R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96 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套装可将 10 ng - 1 μg total RNA 制备成适合于 MGI 高通量测序仪测序的文库,更准确地得到转录本序列、丰度信息,同时适用于发现新转录本,分析转录本结构变异等。本试剂套装操作简便, 可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多物种的基 因表达和转录组研究。 | |
322 | R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套装可将 10 ng - 1 μ g total RNA 制备成适合于 MGI 高通量测序仪测序的文库,更准确地得到转录本序列、丰度信息,同时适用于发现新转录本,分析转录本 结构变异等。本试剂套装操作简便, 可适用于 |
包括人、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多物种的基因表达和转录组研究。 | ||||||
323 | 酶切 PCR-Free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为无需 PCR 扩增即可完成全基因组文库制备的试剂套装。本试剂套装可快速将 80-200 ng 片段化的 DNA 制备成MGI 高 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 | |
324 | 酶切 PCR-Free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PCR-Free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是针对华大智造(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一款无需PCR 扩增即可完成全基因组文库制备的试剂套装。本试剂套装可快速将 80-200 ng 片段化的 DNA 制备成 MGI 高通量 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 | |
325 | PCR-Free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PCR-Free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是针对华大智造(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一款无需PCR 扩增即可完成全基因组文库制备的试剂套装。本试剂套装可快速将 80-200 ng 片段化的 DNA 制备成 MGI 高通量 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 | |
326 | PCR-Free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 1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PCR-Free DNA 文库制备试剂套装是针对华大智造(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一款无需PCR 扩增即可完成全基因组文库制备的试剂套装。本试剂套装可快速将 80-200 ng 片段化的 DNA 制备成 MGI 高通量 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 | |
327 | 酶切 DNA 文库制备试剂 套装 1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试剂套装是针对华大智造 (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 WGS 文库制备试剂盒。本试剂盒可以将 5-400ng 基因组 DNA 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本试剂盒采用高质量的酶学组成,改进型接头连接技术以及具有强扩增效率的高保真酶,显著提高文库转化率与扩增效率,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细菌、真菌、meta 等多物种的全基 因组建库试剂套装。 | |
328 | 酶切 DNA 文库制备试剂 套装 2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针对华大智造(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 WGS 文库制备试剂盒。本试剂盒可以将 5-400ng 基因组 DNA 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本试剂盒采用高质量的酶学组成,改进型接头连接技术以及具有强扩增效率的高保真酶,显著提高文库转 化率与扩增效率,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细菌、真菌、meta 等多物种的全基因组建库试 剂套装。 | |
329 | 酶切 DNA 文库制备试剂 套装 3 | 1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针对华大智造(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 WGS 文库制备试剂盒。本试剂盒可以将 5-400ng 基因组 DNA 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本试剂盒采用高质量的酶学组成,改进型接头连接技术以及具有强扩增效率的高保真酶,显著提高文库转 化率与扩增效率,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细菌、真菌、meta 等多物种的全基因组建库试 剂套装。 |
330 | 通用 DNA 文库制备试剂 套装 4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针对华大智造(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 WGS 文库制备试剂盒。本试剂盒可以将 5-400ng 基因组 DNA 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本试剂盒采用高质量的酶学组成,改进型接头连接技术以及具有强扩增效率的高保真酶,显著提高文库转 化率与扩增效率,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细菌、真菌、meta 等多物种的全基因组建库试 剂套装。 | |
331 | 通用 DNA 文库制备试剂 套装 5 | 9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针对华大智造(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 WGS 文库制备试剂 盒。本试剂盒可以将 0.5-50 ng 片段化后的DNA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本试剂盒采用高质量的酶学组成,改进型接头连接技术以及具有强扩增效率的高保真酶,显著提高文库转化率与扩增效率,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细菌、真菌、meta 等多物种的全基因组 建库试剂套装。 | |
332 | 通用 DNA 文库制备试剂 套装 6 | 16T/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针对华大智造(MGI)高通量测序平台量身打造的 WGS 文库制备试剂 盒。本试剂盒可以将 0.5-50 ng 片段化后的DNA制备成高通量测序平台专用的文库。本试剂盒采用高质量的酶学组成,改进型接头连接技术以及具有强扩增效率的高保真酶,显著提高文库转化率与扩增效率,适用于包括人、动物、植物、细菌、真菌、meta 等多物种的全基因组 建库试剂套装。 | |
333 | 高通量快速测序试剂套 装 | 310T/套 | 套 | 1 | 本产品是用于测定DNA 或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 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34 | 高通量快速测序试剂套装 D2 | 210T/套 | 套 | 1 | 本产品是用于测定DNA 或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 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35 | 高通量快速测序试剂套 装 D3 | 110T/套 | 套 | 1 | 本产品是用于测定DNA 或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 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36 | 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 E1 | 210T/套 | 套 | 1 | 本产品是用于测定DNA 或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 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37 | 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 E2 | 310T/套 | 套 | 1 | 本产品是用于测定DNA 或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 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38 | 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 E3 | 110T/套 | 套 | 1 | 本产品是用于测定DNA 或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 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39 | 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 E4 | 110T/套 | 套 | 1 | 本产品是用于测定DNA 或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MGISEQ-200RS)配合使 |
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40 | 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 E5 | 60T/套 | 套 | 1 | 本产品是用于测定DNA 或RNA 文库序列的通用试剂盒,与基因测序仪(MGISEQ-200RS)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本 试剂套装仅供科研使用,不能用于临床诊断。 | |
341 | 双标签平衡文库试剂 V2.0 | 26ng/管 | 管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平衡双标签 ATOPlex 文库,Barcode97-97~104-104 | |
342 | 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 V2.0(OS-SB) | 4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适 用于文库构建后的 DNB 制备,可一步完成 DNA环化和扩增 | |
343 | 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 V2.0(OS-DB) | 4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适 用于文库构建后的 DNB 制备,可一步完成 DNA环化和扩增 | |
344 | 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 | 4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适用于文库构建后的 DNB 制备,可一步完成 DNA 环化和扩增 | |
345 | 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 V2.0(OS-App-A) | 4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一步法 DNB 制备试剂盒适 用于文库构建后的 DNB 制备,可一步完成 DNA环化和扩增 | |
346 | CPAS 条形码引物 4 试剂 盒 | 1 支/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单端双标签测序 | |
347 | CPAS 条形码引物 3 试剂 盒 V2.0 | 1 支/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双端双标签测序 | |
348 | 高通量单末端测序引物试 剂盒(App-A)V2.0 | 1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单端单标签 APP-A 转 化文库测序 | |
349 | 高通量双末端测序引物试 剂盒(App-A)V2.0 | 1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双端单标签 APP-A 转 化文库测序 | |
350 | 高通量条形码引物 3 试剂 盒(App-A) | 1T/盒 | 盒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双端双标签 APP-A 转 化文库测序 | |
351 | 测序仪清洗槽 | 1 张/套 | 套 | 1 | 配套华大仪器使用,用于 MGISEQ-200 测序仪 清洗 | |
352 | 1X dsDNA HS Assay Kit | 100 人份/ 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53 | ssDNA Assay Kit | 100 人份/ 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54 | Assay Tube | 100 管/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55 | Flex Assay Tube Strips | 125 条/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56 | Flex 储液槽 | 100 个/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57 | Flex 系统验证分析试剂 盒 | 50T/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58 | dsDNA HS Assay Kit | 100T/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59 | dsDNA BR Assay Kit | 100T/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60 | RNA HS Assay Kit | 100T/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61 | RNA BR Assay Kit | 100T/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62 | microRNA Assay Kit | 100T/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63 | Protein Assay Kits | 100T/盒 | 盒 | 1 | 用于 Qubit 质控 | |
364 | 移液吸头 | 112 个/包 | 包 | 1 | 用于安捷伦毛细管电泳仪质控 | |
365 | 高灵敏度 D1000 ScreenTape | 112 个/包 | 包 | 1 | 用于安捷伦毛细管电泳仪质控 | |
366 | 高灵敏度 D1000 试剂 | 112 个/包 | 包 | 1 | 用于安捷伦毛细管电泳仪质控 | |
367 | Mx3000P 联管 | 120 联/盒 | 盒 | 1 | 用于安捷伦毛细管电泳仪质控 |
368 | Mx3000P 光学联管盖 | 120 联/盒 | 盒 | 1 | 用于安捷伦毛细管电泳仪质控 | |
369 | 空气除尘罐 | 400ml/瓶 | 瓶 | 1 | 用于测序仪灰尘的去除 | |
370 | 阔口枪头 | 5 大盒/箱 | 箱 | 1 | 用于标本的吸取 | |
371 | 96 孔板铝膜封口膜 | 50 张/包 | 包 | 1 | 用于标本的密封 | |
372 | 无尘纸 | 280 张/盒 | 盒 | 1 | 用于仪器的擦拭 | |
373 | TE 缓冲液 | 100ML/瓶 | 瓶 | 1 | PH=8.0 用于标本处理 | |
374 | 无核酸酶水 DEPC 处理水 | 100ML/瓶 | 瓶 | 1 | 用于标本处理 | |
375 | 细菌 DNA 提取试剂盒(磁 珠法) | 96 人份/ 盒 | 盒 | 1 | 配套天隆仪器使用,用于细菌核酸提取 | |
376 | 1.5ml 低吸附 EP 管 | 500 个/盒 | 盒 | 1 | 用于标本处理,经鉴定无人 DNA、Dnase、Rnase和 PCR 抑制剂污染(PCR 洁净级),管盖具有挂钩,防止样品操作(如加热孵育)时意外开盖,开盖可高温高压灭菌(121℃,30 分钟), 单手即可开盖,方便使用 | |
377 | 0.5ml 低吸附 EP 管 | 500 个/盒 | 盒 | 1 | 用于标本处理,经鉴定无人 DNA、Dnase、Rnase和 PCR 抑制剂污染(PCR 洁净级),管盖具有挂钩,防止样品操作(如加热孵育)时意外开盖,开盖可高温高压灭菌(121℃,30 分钟), 单手即可开盖,方便使用 | |
378 | 一次性吸嘴(带滤芯) (2-200ul) | 960 支/盒 | 盒 | 1 | 可配套与相对应量程的 Eppendorf 移液器使 用;96 支/板、960 支/盒;已灭菌;有滤芯;不含 DNase、RNase、ATP、热源;PCR 洁净级; 吸嘴预装于一次性枪头盒中。 | |
379 | 一次性移液器吸嘴 ( 2-200ul) | 960 支/盒 | 盒 | 1 | 可配套与相对应量程的 Eppendorf 移液器使 用;96 支/板、960 支/盒;已灭菌;无滤芯;不含 DNase、RNase、ATP、热源;PCR 洁净级; 吸嘴预装于一次性枪头盒中 | |
380 | 一次性吸嘴(50-1000µl ) | 960 支/盒 | 盒 | 1 | 可配套与相对应量程的 Eppendorf 移液器使 用;96 支/板、960 支/盒;已灭菌;无滤芯;不含 DNase、RNase、ATP、热源;PCR 洁净级; 吸嘴预装于一次性枪头盒中 | |
381 | 一次性吸嘴(带滤芯) (50-1000µl ) | 960 支/盒 | 盒 | 1 | 可配套与相对应量程的 Eppendorf 移液器使 用;96 支/板、960 支/盒;已灭菌;有滤芯;不含 DNase、RNase、ATP、热源;PCR 洁净级; 吸嘴预装于一次性枪头盒中 | |
382 | 一次性吸嘴(带滤芯) (0.1-10ul) | 960 支/盒 | 盒 | 1 | 可配套与相对应量程的 Eppendorf 移液器使 用;96 支/板、960 支/盒;已灭菌;有滤芯;不含 DNase、RNase、ATP、热源;PCR 洁净级; 吸嘴预装于一次性枪头盒中 | |
383 | Tarich 肠道病毒A 组核酸富集试剂盒(多引物捕获 扩增法) | 12RXN/盒 | 盒 | 1 | 适用于肠道病毒属(genus)A 组(species)的病毒基因组 RNA 或者逆转录 cDNA 产物的 捕获富集,适配于华大、因美纳等测序平台。 | |
384 | 甲型流感病毒核酸富集试剂盒(多重引物扩增法) | 12RXN/盒 | 盒 | 1 | 适用于甲型流感病毒(Influenza A virus) 基因组 RNA 或者逆转录 cDNA 产物的捕获富集,适配于华大、因美纳等测序平台。 | |
385 | 乙型流感病毒核酸富集试剂盒(多重引物扩增法) | 12RXN/盒 | 盒 | 1 | 适用于乙型流感病毒(Influenza B virus)基因组 RNA 或者逆转录 cDNA 产物的捕获富 集,适配于华大、因美纳等测序平台。 | |
386 | 合胞病毒 A 组核酸富集试剂盒(多重引物扩增法) | 12RXN/盒 | 盒 | 1 | 适用于合胞 A 型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A virus)基因组 RNA 或者逆转录 cDNA 产物的捕获富集,适配于华大、因美纳等 测序平台。 |
387 | 合胞 B 型病毒核酸富集试剂盒(多重引物扩增法) | 12RXN/盒 | 盒 | 1 | 适用于合胞 B 型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B virus)基因组 RNA 或者逆转录 cDNA 产物的捕获富集,适配于华大、因美纳等 测序平台。 | |
388 | 全基因组 DNA 文库构建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应用于 DNA 类病原体基因组 DNA 测序、RNA类病原体双链 cDNA 或富集产物测序、病原体 PCR 产物测序、DNA 病原体宏基因组测序、细 菌基因组测序等。 | |
389 | 副流感 I 型全基因组富集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本试剂盒采用多引物富集技术,利用逆转录和聚合酶链式反应对低至 5x105copies/mL 的靶标 RNA 进行富集,产生可用于不同测序平台的起始文库。起始文库进行纯化回收后,可直接进行酶切或超声波打断处理,然后根据所选 用的测序平台进行相应的测序文库构建。 | |
390 | 副流感 III 型全基因组富集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采用多引物富集技术,利用逆转录和聚合酶链式反应对低至 5x10^5copies/mL 的靶标 RNA进行富集,产生可用于不同测序平台的起始文库。起始文库进行纯化回收后,可直接进行酶切或超声波打断处理,然后根据所选用的测序 平台进行相应的测序文库构建 | |
391 | SARS-CoV-2 全基因组文库构建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依托多重 PCR 靶向捕获测序技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 SARS-CoV-2 基因组序列,设计 209 对简并引物,用于全基因组的富集及测序文库构 建。 | |
392 | 猴痘病毒全基因组富集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采用多引物富集技术,利用长片段 DNA 聚合酶链式反应对低至 5x10^5copies/mL 的靶标 DNA 进行富集,产生可用于不同测序平台的起始文库。起始文库进行纯化回收后,可直接进行酶切或超声波打断处理,然后根据所选用的 测序平台进行相应的测序文库构建。 | |
393 | SARS-COV-2 全基因组核酸富集试剂盒(多重引物扩增法) | 12RXN/盒 | 盒 | 2 | 采用多引物富集技术,利用逆转录和聚合酶链式反应对低至 5×10^5copies/mL 的靶标 RNA进行富集,产生可用于 Nanopore、BGI、 illumina 等测序平台的起始文库。富集产物文库进行纯化回收后,使用适配 Nanopore、 BGI、illumina 的 DNA 基因组文库构建试剂盒进行文库构建,然后根据所选用的测序平台 进行相应的测序。 | |
394 | Virseq 常见病毒全基因组建库捕获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基于液相杂交捕获原理,适用于特异性富集原始样本中肠道病毒、诺如病毒、轮状病毒、鼻病毒、登革热病毒、HIV 病毒等 65 种亚型的全基因组核酸信息。试剂盒包含 RNA 病毒全基因组文库构建组份、RNA 病毒全基因组液相捕获组份,捕获后的文库可直接进行 Illumina/MGI 等平台测序。 | |
395 | 基因组 DNA 快速建库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为基因组DNA 快速建库开发的一款高性能试剂盒,采用了高效片段化酶和快速接头连接酶体系。建库流程精简,从片段化到文库构建完成只需要 45min,操作便捷、兼容度高,构建后 的文库可直接进行Illumina/MGI 等平台测序。 | |
396 | 肠道病毒 CA6 全基因组富集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采用 8 对引物富集技术,利用聚合酶链式反应对低至 1×10^6 copies /mL 的靶标 RNA 进行富集,产生可用于二代测序的起始文库。起始 文库进行纯化回收后,可直接进行酶切或超声 |
波打断处理,然后根据所选用的二代测序平台进行相应的测序文库构建。 | ||||||
397 | 脊髓灰质炎全基因组富集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采用 6 对引物富集技术,利用聚合酶链式反应对低至 10^6 copies /ml 的靶标 RNA 进行富集,产生可用于二代测序的起始文库。起始文库进行纯化回收后,可直接进行酶切或超声波打断处理,然后根据所选用的二代测序平台进 行相应的测序文库构建。 | |
398 | 柯萨奇 A4 病毒核酸富集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1 | 采用 7 对引物富集技术,利用聚合酶链式反应对低至 10^6 copies /mL 的靶标 RNA 进行富集,产生可用于二代测序的起始文库。起始文库进行纯化回收后,可直接进行酶切或超声波打断处理,然后根据所选用的二代测序平台进 行相应的测序文库构建。 | |
399 | 鹦鹉热衣原体分型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本试剂盒用于载量≥3×10^3copies/ml 核酸样本中衣原体 16S-23S 连接区域基因的靶向扩增富集。扩增产物可直接进行一代测序及分 析。用于衣原体物种分型鉴定。 | |
400 | 病毒核酸富集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适用于临床样本、毒株培养物等样本中病原体 基因组核酸的捕获富集,富集产物适配于华大、因美纳等测序平台 | |
401 | 病原体文库构建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2 | 适用于将临床样本、毒株培养物等样本中的病 原体基因组核酸转化为测序文库,转化后的测序文库可适用华大、因美纳等测序平台 | |
402 | 液相捕获试剂盒 | 12RXN/盒 | 盒 | 1 | 适用于将临床样本、毒株培养物等样本中的病原体基因组核酸转化为测序文库,转化后的测 序文库可适用华大、因美纳等测序平台 | |
403 | 呼吸道综合征卡夹(23 种) | 6T/盒 | 盒 | 2 | 配套 QIAstat-Dx 使用 | |
404 | 胃肠道综合征卡夹(23 种) | 6T/盒 | 盒 | 2 | 配套 QIAstat-Dx 使用 | |
405 | 胃肠道综合征卡夹(24 种) | 6T/盒 | 盒 | 2 | 配套 QIAstat-Dx 使用 | |
406 | 脑膜炎综合征卡夹(15 种) | 6T/盒 | 盒 | 2 | 配套 QIAstat-Dx 使用 | |
407 | Size Marker | 包 | 包 | 2 | 配套 QIAxcel connet 系统使用 | |
408 | 一次性防护服(胶条型) | 50 件/箱 | 箱 | 2 | 用于防护,无连体脚套,有拉链方便穿脱,有 密封胶条,高效阻隔防渗漏,抗菌、阻燃、防静电。 | |
409 | 一次性防护鞋套 | 100 双/箱 | 箱 | 2 | 用于防护,配套一次性防护服(胶条型)使用,具有防尘,防水,透气,抗静电,底部有防滑 胶条。 | |
410 | 医用颗粒物防护口罩 | 30 个/盒 | 箱 | 2 | 用于防护,N95 级,头戴式,有可调式的鼻夹,无纺布、静电滤材,NIOSH N95 和中国药监局认证,可用于防护致病微生物颗粒(如新冠病 毒) ,保质期五年。 | |
411 | 防雾防尘护目镜 | 个 | 个 | 2 | 用于防护,材质为聚碳酸酯, 半包裹式,里面 可佩戴眼镜。 | |
412 | 防护面屏 | 300 个/箱 | 箱 | 2 | 用于防护,PET 材质,双层覆膜,具有防雾涂层, | |
413 |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 手套 | 300 双/箱 | 箱 | 2 | 用于防护,无粉,天然乳胶胶乳,弯曲手指, 可提供不同型号。 |
414 | 一次性普通鞋套 | 50 双/包 | 包 | 1 | 用于防护,加厚,防滑。 | |
415 | 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 | 瓶 | 瓶 | 2 | 有效成分为三氯异氰尿酸,有效氯含量(w/w) 34.50%-38.00%,500mg/片,可杀灭肠道致 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医院感染 常见菌盒细菌芽孢。 | |
416 | II 型过氧化氢消毒液 (1L) | 1 升/瓶 12 瓶/箱 | 箱 | 2 | 1 升/瓶,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配套倍爱 你牌过氧化氢消毒机(CLEANCube)使用。 | |
417 | 免洗手消毒凝胶(236mL) | 236mL/瓶 24 瓶/箱 | 箱 | 2 | 236mL/瓶,以乙醇和正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 含量分别为 54%-66%和 9%-11%。 | |
418 | 免洗手消毒凝胶(500mL) | 500mL/瓶 24 瓶/箱 | 箱 | 2 | 500mL/瓶,以乙醇和正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 含量分别为 54%-66%和 9%-11%。 | |
419 | 医疗废物包装袋 (76cm*90cm) | 100 个/包 | 包 | 2 | 大小为 76cm*90cm,黄色,耐高压,HDPE 材质, 有“医疗废物”标识。 | |
420 | 医疗废物包装袋 (58cm*70cm) | 100 个/包 | 包 | 2 | 大小为 58cm*70cm,黄色,耐高压,HDPE 材质, 有“医疗废物”标识。 | |
421 | 医疗废物包装袋 (50cm*56cm) | 100 个/包 | 包 | 2 | 大小为 50cm*56cm,黄色,耐高压,HDPE 材质, 有“医疗废物”标识。 | |
422 | 利器盒(2L) | 200 个/箱 | 箱 | 2 | 圆形,黄色,顶部旋转开盖设计,抗冻耐摔, PP/PE 材质,容积为 2L。 | |
423 | 利器盒(4L) | 100 个/箱 | 箱 | 2 | 圆形,黄色,顶部旋转开盖设计,抗冻耐摔, PP/PE 材质,容积为 4L。 | |
424 | 多用途工业用擦拭布 | 300 片/箱 | 箱 | 2 | 300 片/箱,大小为 25cm*35cm,蓝绿色,材质为木浆和聚酯纤维,采用纯净的高压细水流冲击纤维/木浆网面,将单独的纤维进行紧密缠绕而形成结构强韧的面料,不使用任何胶水、 树脂和粘着剂。 | |
425 | 保鲜自封袋 (280cm*200cm) | 100 个/包 | 包 | 2 | 9 号 S,大小为 280cm*200cm,咬入式凹凸扣、 PE 材质、无毒、无味、密封性好、不易破损。 | |
426 | 保鲜自封袋 (140cm*200cm) | 100 个/包 | 包 | 2 | 7 号 S,大小为 140cm*200cm,咬入式凹凸扣、 PE 材质、无毒、无味、密封性好、不易破损。 | |
427 | 镜片防雾清洁剂 | 25mL/瓶 | 瓶 | 2 | 主要成分为去离子水、异丙醇、表面活性剂、 杀菌剂、防雾剂等成分,可用于眼罩和眼镜的表面,有效期为 3 年。 | |
428 | SPF 级鸡胚 | 个 | 个 | 100 | 用于流感病毒培养 | |
429 | 1%豚鼠血 | 100ml/瓶 | 瓶 | 2 | 用于流感病毒的分离鉴定 | |
430 | 呼吸道 27 种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用于咽拭子样本中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流感病毒 H1 亚型、流感病毒 H3 亚型、副流感病毒 4 型、副流感病毒 2 型、副流感病毒 1 型、副流感病毒 3 型、人鼻病毒、人偏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肠道病毒、腺病毒、博卡病毒、冠状病毒 229E、冠状病毒 MERS、冠 状病毒 SARS、冠状病毒 OC43、冠状病毒 HKU1、冠状病毒 NL63、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百日咳杆菌、军团菌的定性检测;可在 ABI、 宏 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431 | 呼吸道 27 种病原体(含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用于咽拭子样本中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新冠病毒、副流感病毒 4 型、副流感病毒 2 型、副流感病毒 1 型、副流感病毒 3 型、人鼻病毒、人偏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肠道病毒、腺病毒、博卡病毒、冠状病毒 OC43、冠状病毒 HKU1、冠状病毒 NL63、冠状病毒 229E、 金黄色葡萄球菌、A 组乙型链球菌、绿脓杆菌、 |
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百日咳杆菌、军团菌的定性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432 | 流感新冠呼吸道 13 种病原体预混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用于咽拭子样本中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肠道病毒、副流感病毒、博卡病毒、人鼻病毒、腺病毒、普通冠状病毒、偏肺病毒、肺炎链球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新冠病毒(2019)的定性检测;可在 ABI、 宏石 SLAN 荧光定量 PCR 仪等仪器上使用 | |
433 | 单管多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 50T/盒 | 盒 | 2 | 溶解曲线法原理,用于检测 22 种呼吸道病原 体,包括 16 种 RNA 病毒、2 种 DNA 病毒以及 4 种细菌: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甲型流感病毒 H1N1、呼吸道合胞病毒 A 型和 B 型、副流感病毒-1/-2/-3/-4、冠状病毒 OC43、冠状病毒 NL63/HKU1、冠状病毒 229E、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杆菌、百日咳鲍特菌、鼻病毒、肠病毒、人偏肺病毒、 腺病毒和博卡病毒。 | |
434 | 呼吸道多重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 24T/盒 | 盒 | 2 | 符合《上海市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等多病原监测 工作方案》核酸检测种类要求,适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口咽拭子样本中的副流感 I 型、副 流感 II 型、副流感 III 型、副流感Ⅳ型、 甲型流感 H3、甲型流感 09H1、鼻病毒、肠病毒、腺病毒、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 肺炎 链球菌、冠状病毒 229E、冠状病毒 NL63、冠状病毒 OC43、冠状病毒 HKU1、新型冠状病毒、博卡病毒和偏肺等病毒的核酸。配套天隆 panall 一体机使用。 | |
435 | 呼吸道多重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 25T/盒 | 盒 | 2 | 符合《上海市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等多病原监测工作方案》核酸检测种类要求,适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口咽拭子样本中的副流感 I 型、副 流感 II 型、副流感 III 型、副流感Ⅳ型、 甲型流感 H3、甲型流感 09H1、鼻病毒、肠病毒、腺病毒、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 肺炎 链球菌、冠状病毒 229E、冠状病毒 NL63、冠状病毒 OC43、冠状病毒 HKU1、新型冠状病毒、 博卡病毒和偏肺等病毒的核酸。 | |
436 | 呼吸道多重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 10T/盒 | 盒 | 2 | 符合《上海市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等多病原监测工作方案》核酸检测种类要求,适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口咽拭子样本中的副流感 I 型、副 流感 II 型、副流感 III 型、副流感Ⅳ型、 甲型流感 H3、甲型流感 09H1、鼻病毒、肠病毒、腺病毒、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 肺炎 链球菌、冠状病毒 229E、冠状病毒 NL63、冠状病毒 OC43、冠状病毒 HKU1、新型冠状病毒、 博卡病毒和偏肺等病毒的核酸。 | |
437 | 病原体引物池 | bp | bp | 720 | 用于测序,如文库构建、扩增子测序等 | 437 提供两种不同品牌产 品,以确 |
保实验结 果的可比性 | ||||||
438 | 稀释液 | 250g/瓶 | 瓶 | 1 | 用于乳酸菌检验中样品的稀释液 | |
439 | 3%氯化钠碱性蛋白胨水 | 250g/瓶 | 瓶 | 5 | 用于副溶血性弧菌的前增菌培养 | |
440 | 改良 CT-SMac 平板 | 块 | 块 | 2 | 用于 O157 检测 | |
441 | 支原体肉汤培养基 | 250g/瓶 | 瓶 | 2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42 | 支原体琼脂培养基 | 250g/瓶 | 瓶 | 4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43 | 青霉素溶液(80IU) | 250g/瓶 | 瓶 | 4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44 | 支原体采样管 | 20T/盒 | 盒 | 1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45 | 肺炎支原体肉汤培养管 | 20T/盒 | 盒 | 1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46 | 肺炎支原体琼脂培养基平 板 | 块 | 块 | 1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47 | 支原体菌种保存管 | 50T/盒 | 盒 | 1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48 | 木炭琼脂基础 | 500g/瓶 | 瓶 | 2 | 用于百日咳鲍特菌检测 | |
449 | 鲍特菌选择添加剂 | 10 小瓶/ 盒 | 盒 | 4 | 用于百日咳鲍特菌检测 | |
450 | 鲍特氏木炭选择培养基平板 | 块 | 块 | 10 | 用于百日咳鲍特菌检测 | 450 提供两种不同品牌产 品,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 性 |
451 | 肺炎支原体液体培养基及 配套抗生素 | 500g/瓶 | 瓶 | 3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52 | 肺炎支原体固体培养基及 配套抗生素 | 500g/瓶 | 瓶 | 2 | 用于支原体检测 | |
453 | 庆大霉素血平板 | 块 | 块 | 10 | 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检测 | |
二、理化科实验室 | ||||||
454 | 固相微萃取头套装 S2 | 套 | 套 | 1 | 用于智达 InLab RTC 自动进样系统 | |
455 | 三相-S2 固相微萃取头 (灰黑色) | 个 | 个 | 1 | 用于智达 InLab RTC 自动进样系统 | |
456 | 10μL 进样针 | 支 | 支 | 1 | 用于智达 InLab RTC 自动进样系统 | |
457 | 20ml 螺纹样品瓶盖垫 | 100 个/包 | 包 | 3 | 用于智达 InLab RTC 自动进样系统 | |
458 | 20ml 螺纹透明样品瓶 | 100 个/盒 | 盒 | 3 | 用于智达 InLab RTC 自动进样系统 | |
459 | 20ml 顶空瓶隔垫 | 100 个/包 | 包 | 3 | 用于智达 InLab RTC 自动进样系统 | |
460 | 检查手套(小号) | 100 只/盒 | 盒 | 30 | 无粉、天然乳胶 | |
461 | 检查手套(中号) | 100 只/盒 | 盒 | 30 | 无粉、天然乳胶 | |
462 | 检查手套(大号) | 100 只/盒 | 盒 | 30 | 无粉、天然乳胶 | |
463 | HLB 固相萃取柱 | 30 支/盒 | 盒 | 1 | 6cc,500mg 用于固相萃取仪 | |
464 | 玻璃分液漏斗 | 个 | 个 | 10 | 125ml 带磨口玻璃塞 | |
465 | 玻璃分液漏斗 | 个 | 个 | 10 | 50ml 带磨口玻璃塞 | |
466 | 50ml 尖底离心管 | 25 个/袋 | 袋 | 10 | 用于 ICP-MS 多元素进样分析 | |
467 | 15ml 尖底离心管 | 25 个/袋 | 袋 | 40 | 用于 ICP-MS 多元素进样分析 | |
468 | 石墨圈 | 10 个/盒 | 盒 | 1 | 用于石墨消解仪 | |
469 | 分流衬管 | 5 根/包 | 包 | 1 | 超高惰性,5*8*105mm,不带玻璃棉 | |
470 | 4ml 溶剂清洗瓶 | 5 个/包 | 包 | 1 | 用于赛默飞 TRACE1310/ISQ7000 气质联用仪 | |
471 | 离子色谱柱及预柱 | AG19 | 根 | 1 | 250mm*4mm,预柱:50mm*4mm,用于 DIONEX ICS-2100 离子色谱仪 | |
472 | Focus 衬管分流/不分流 直式衬管 | 5 支/盒 | 盒 | 1 | 0.75mmID,105mm,用于 Thermo Ultra GC 气质 联用仪 |
473 | 质谱端大螺母 | 个 | 个 | 1 | 用于赛默飞 TRACE1310/ISQ7000 气质联用仪 | |
474 | 不分流衬管 | 5 根/包 | 包 | 1 | 用于塞默飞 TRACE1310/ISQ7000 气质联用仪 | |
475 | 分流衬管 | 5 根/包 | 包 | 1 | 用于塞默飞 TRACE1310/ISQ7000 气质联用仪 | |
476 | 柱塞杆套件 | 6 支/套 | 套 | 1 | 适用于 6ml 玻璃固相萃取柱,用于睿科自动固 相萃取仪 | |
477 | 20ml 红外定容管 | 个 | 个 | 1 | 直径 25,用于睿科自动固相萃取仪 | |
478 | 50 位高锰酸盐样品杯 | 只 | 只 | 1 | 50 位 | |
479 | 固相萃取柱 | 50 个/袋 | 袋 | 1 | 填料为亚氨基二乙酸型树脂或相当者 (0.075mm-0.150mm,0.5g,1ml) | |
480 | SPE 空柱管 | 100 个/袋 | 袋 | 1 | 12ml, PP,100/PK | |
481 | 饱和甘汞电极 | 根 | 根 | 1 | 用于 PHSJ-5 酸度计 | |
482 | 铂电极 | 根 | 根 | 1 | 用于 PHSJ-5 酸度计 | |
483 | 2ml 塑料冷冻管 | 500 支/包 | 包 | 2 | 透明色 | |
484 | 耐高温手套 300 度隔热防 火 | 双 | 双 | 1 | 短款 34cm | |
485 | 耐高温手套 500 度隔热防 火 | 双 | 双 | 1 | 耐磨型 50 厘米 | |
486 | 无尘擦拭纸 | 280 张/盒 | 盒 | 5 | 110mm*213mm,单层 | |
487 | 进样针 | 支 | 支 | 1 | 用于 AFS-9750 海光原子荧光光度计 | |
488 | 原子荧光空心阴极灯(As) | 个 | 个 | 1 | 用于 AFS-9750 海光原子荧光光度计 | |
489 | 电炉丝 | 个 | 个 | 1 | 用于 AFS-9750 海光原子荧光光度计 | |
490 | 10 毫升平底塑料样品管 | 500 个/包 | 包 | 2 | 外径 15mm,长度 95mm,带旋盖 | |
491 | 金属压环 | 6 个/包 | 包 | 1 | 内径 0.43,用于岛津 GC2030 气相色谱仪 | |
492 | 分流衬管 | 5 个/盒 | 盒 | 1 | 用于岛津 GC2030 气相色谱仪 | |
493 | 石墨压环 | 10 个/包 | 包 | 1 | 内径 0.5,用于岛津 GC2030 气相色谱仪 | |
494 | 分流平板 | 10 个/包 | 包 | 1 | 用于气相色谱仪 | |
495 | 测汞三通管 | 60ml/个 | 个 | 1 | 玻璃 | |
496 | 1000ml 耐热玻璃量杯 | 1000ml/ 个 | 个 | 1 | 耐受-20~260℃ | |
497 | 耐酸碱废液桶 | 个 | 个 | 1 | 60L | |
498 | 强化高硼硅玻璃皿 | 只 | 只 | 1 | 无色,1.8L | |
499 | 有机溶剂废液桶 | 个 | 个 | 1 | 25L | |
500 | 还原吸收管 | 30ml/个 | 个 | 1 | 玻璃,用于 F732-S 及 F732-V 冷原子吸收测汞 仪 | |
501 | PTFE 磁力搅拌子 | 粒 | 粒 | 1 | 长 20mm,直径 6mm,圆柱形 | |
502 | 塑料试管架 | 个 | 个 | 1 | 孔径 3cm | |
503 | 医用乳胶管 | 米 | 米 | 1 | 内径 6mm 外径 9mm 壁厚 1.5mm | |
504 | 500ml 棕色广口瓶 | 个 | 个 | 1 | 500ml | |
505 | 5cm 玻璃比色皿 | 个 | 个 | 1 | 5cm | |
506 | 50ml 具塞玻璃比色管 | 支 | 支 | 1 | A 级或以上级别,透明 | |
507 | 5ml 具塞玻璃比色管 | 支 | 支 | 1 | 5ml,透明 | |
508 | 250ml 高型玻璃烧杯 | 个 | 个 | 1 | 250ml | |
509 | 500ml 高型玻璃烧杯 | 个 | 个 | 1 | 500ml | |
510 | 透明-100ml 玻璃锥形瓶 | 个 | 个 | 1 | 100ml | |
511 | 透明-50ml 玻璃锥形瓶 | 个 | 个 | 1 | 50ml | |
512 | 500ml 塑料烧杯 | 个 | 个 | 1 | 500ml | |
513 | 500ml 玻璃烧杯 | 个 | 个 | 1 | 500ml | |
514 | 250ml 玻璃烧杯 | 个 | 个 | 1 | 250ml | |
515 | 25ml 玻璃烧杯 | 只 | 只 | 1 | 25ml | |
516 | 10ml 玻璃烧杯 | 个 | 个 | 1 | 10ml |
517 | 24 位固相萃取真空装置 | 套 | 套 | 1 | 用于固相萃取仪 | |
518 | 实验台保护垫 | 50/袋 | 袋 | 2 | 45.72*49.53cm | |
519 | 多用途工业无尘擦拭纸 | 500 张/ 卷,2 卷/ 箱 | 箱 | 2 | 12.5*38 厘米一张 | |
520 | 玻璃漏斗 | 个 | 个 | 2 | 内径 5cm | |
521 | 100 格连盖塑料冷冻管盒 | 个 | 个 | 5 | 140*140*50mm,内部方格尺寸 13*13mm | |
522 | 变色硅胶 | 500g/瓶 | 瓶 | 5 | 不含氯化钴的指示硅胶 | |
523 | 自动进样管 | 个 | 个 | 7 | 配套自动进样器 | |
524 | 定量滤纸 | 100 张/盒 | 盒 | 1 | 直径 12.5cm | |
525 | 100*100mm 称量纸 | 500 张/包 | 包 | 1 | 100*100mm | |
526 | 玻璃搅拌棒 | 10 支/包 | 包 | 1 | 长 200mm 直径 6mm | |
527 | 玻璃搅拌棒 | 10 支/包 | 包 | 1 | 长 300mm 直径 6mm | |
528 | HP-VOC 色谱柱 | 根 | 根 | 1 | 60m*0.20mm*1.12μm,用于 Thermo TRACE1310/ISQ7000 气质联用仪 | |
529 | DB-5MS 色谱柱 | 根 | 根 | 1 | 30m*0.25mm*0.25μm,用于 Thermo Ultra GC 气质联用仪 | |
530 | HP-5MS UI 色谱柱 | 根 | 根 | 1 | 30m*0.25mm*0.25μm,用于安捷伦 7890B-7000D 气质联用仪 | |
531 | HP-5 色谱柱 | 根 | 根 | 1 | 30m*0.32mm*0.25μm,用于安捷伦 6890 气相 色谱仪 | |
532 | VF-1701ms 色谱柱 | 根 | 根 | 1 | (15m*250μm *0.25μm)*2,用于安捷伦 7890B-7000D 气质联用仪 | |
533 | 高惰性不分流衬管 | 25 支/包 | 包 | 1 | 用于安捷伦 7890B-7000D 气质联用仪 | |
534 | 气相色谱柱石墨垫 | 10/包 | 包 | 1 | 内径 0.5mm,适用于 0.1-0.32mm 气相色谱柱, 用于安捷伦 6890 气相色谱仪 | |
535 | 气相色谱柱石墨垫 | 10/包 | 包 | 1 | 内径 1mm,适用于 0.53 毛细管柱,用于安捷伦 6890 气相色谱仪 | |
536 | 气相色谱柱石墨垫 | 10/包 | 包 | 1 | 内径 0.4mm,适用于 0.05-0.25mm 气相色谱柱, 用于安捷伦 6890 气相色谱仪 | |
537 | 石墨垫 | 10/盒 | 盒 | 1 | 用于 0.1、0.2、0.25mm 气相色谱柱,用于安 捷伦 7890B-7000D 气质联用仪 | |
538 | 气体捕集阱 | 个 | 个 | 1 | 适合氢气气路 | |
539 | 烃类捕集阱 | 个 | 个 | 1 | 适合 FID、FPD 检测器 | |
540 | 大容量捕集阱 | 个 | 个 | 1 | 适合氮气气路 | |
541 | 镍灯 | 个 | 个 | 1 | 用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
542 | 锡灯 | 个 | 个 | 1 | 用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
543 | 氧气水捕集阱 | 个 | 个 | 1 | 适合 ECD 检测器 | |
544 | 2ml 自动进样瓶配套瓶盖 | 100/袋 | 袋 | 1 | 用于安捷伦 G4513A 自动进样塔 | |
545 | 2ml 自动进样瓶配套瓶盖 垫片 | 100/袋 | 袋 | 1 | 用于安捷伦 G4513A 自动进样塔 | |
546 | 2ml 自动进样瓶 | 100/盒 | 盒 | 1 | 用于安捷伦 G4513A 自动进样塔 | |
547 | 自动进样器进样针 | 支 | 支 | 1 | 用于安捷伦 7890B-7000D 气质联用仪 | |
548 | 2ml 自动进样瓶(带内插 管) | 100/盒 | 盒 | 1 | 用于安捷伦 G4513A 自动进样塔 | |
549 | 进样瓶储存器 | 个 | 个 | 1 | 可储存 2ml 自动进样瓶 50 个及以上,带盖 | |
550 | 自动进样器进样针 10uL | 6 支/包 | 包 | 1 | 用于安捷伦 G4513A 自动进样塔 | |
551 | 0.5-10μL 移液枪 | 支 | 支 | 1 | 单道可调量程 | |
552 | 2-20μL 移液枪 | 支 | 支 | 1 | 单道可调量程 | |
553 | 0.5-5ml 移液枪 | 支 | 支 | 1 | 单道可调量程 | |
554 | 1-10ml 移液枪 | 支 | 支 | 1 | 单道可调量程 | |
555 | 0.5-10ml 移液枪吸头 | 100/袋 | 袋 | 1 | 配套于移液枪 |
556 | 0.1-5ml 移液枪吸头 | 100/袋 | 袋 | 1 | 配套于移液枪 | |
557 | 50-1000μL 移液枪吸头 | 500/袋 | 袋 | 1 | 配套于移液枪 | |
558 | 2-200μL 移液枪吸头 | 500/袋 | 袋 | 1 | 配套于移液枪 | |
559 | 0.1-10μL 移液枪吸头 | 500/袋 | 袋 | 1 | 配套于移液枪 | |
560 | 1000ml 砂芯过滤抽滤装 置 | 套 | 套 | 1 | 全玻璃,适用于 47mm 微孔滤膜 | |
561 | 玻璃巴斯德吸管 | 250/箱 | 箱 | 1 | 1.0ml 短型 | |
562 | 玻璃巴斯德吸管配套乳胶 吸头 | 10/包 | 包 | 1 | 乳胶透明 | |
563 | PFA 容量瓶 | 100 毫升/ 个 | 个 | 1 | 100 毫升 | |
564 | PFA 容量瓶 | 50 毫升/ 个 | 个 | 1 | 50 毫升 | |
565 | PFA 容量瓶 | 10 毫升/ 个 | 个 | 1 | 10 毫升 | |
566 | 微孔滤膜 | 50/盒 | 盒 | 1 | 0.45μm*47mm,用于水相过滤 | |
567 | DI 柱子 | 根 | 根 | 1 | 用于 PEAK 氢气发生器 | |
568 | 硅胶 | 袋 | 袋 | 1 | 用于 PEAK 氢气发生器 | |
569 | ICP-MS 工作线圈 | 个 | 个 | 1 | 用 PE-ICP-MS | |
570 | 镉灯 | 个 | 个 | 1 | 用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
571 | ICP-MS 矩管 | 个 | 个 | 1 | 用 PE-ICP-MS | |
572 | ICP-MS 调谐液 | 500ml/瓶 | 瓶 | 1 | 用 PE-ICP-MS | |
573 | ICP-MS 泵管 | 12 根/袋 | 袋 | 1 | 用 PE-ICP-MS | |
574 | ICP-MS 超级锥螺丝 | 个 | 个 | 1 | 用 PE-ICP-MS | |
575 | 气相进样针-1ml | 支 | 支 | 1 | 1000 系列气密型 | |
576 | 相进样针-500μL | 支 | 支 | 1 | 1700 系列气密型 | |
577 | 气相进样针-100μL | 支 | 支 | 1 | 1700 系列气密型 | |
578 | 气相进样针-50μL | 支 | 支 | 1 | 1700 系列气密型 | |
579 | 气相进样针-25μL | 支 | 支 | 1 | 1700 系列气密型 | |
580 | 气相进样针-10μL | 支 | 支 | 1 | 1700 系列气密型 | |
581 | 真空泵油 | 4L/瓶 | 瓶 | 2 | 用于真空泵 | |
582 | 顶空瓶盖 | 100/袋 | 袋 | 1 | 适用于 20ml 顶空瓶,用于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检测,适用于安捷伦 7697A 顶空自 动进样器 | |
583 | BOND HC-C18 SPE 玻璃小 柱 | 30 支/盒 | 盒 | 1 | 500mg,6ml,用于邻苯二钾酸酯检测,本底值 需满足GB/T5750-2023 生活饮用水中邻苯二钾酸酯的国标要求 | |
584 | RBS 实验室碱性浓缩型清 洗剂 | 5L/瓶 | 瓶 | 1 | 无磷,手洗型,有泡沫 | |
585 | 聚丙烯 PP 导向管 | 12 根/包 | 包 | 1 | 用于 CNW24 位固相萃取装置 | |
586 | 塑料巴斯德吸管 | 500 支/盒 | 盒 | 1 | 长度 160mm,容量 3ml | |
587 | 塑料巴斯德吸管 | 400 支/盒 | 盒 | 1 | 长度 230mm,容量 1.5ml | |
588 | 塑料巴斯德吸管 | 500 支/盒 | 盒 | 1 | 长度 138mm,容量 1ml | |
589 | 水相聚醚砜针式滤器 | 100 只/包 | 包 | 5 | 13mm*0.22um | |
590 | 水相聚醚砜针式滤器 | 100 只/包 | 包 | 5 | 13mm*0.45um | |
591 | 有机相尼龙针式滤器 | 100 只/包 | 包 | 5 | 13mm*0.45um | |
592 | 有机相尼龙针式滤器 | 100 只/包 | 包 | 5 | 13mm*0.22um | |
593 | 10ml 无针注射器 | 50/包 | 包 | 10 | 手按式,带有刻度 | |
594 | 1ml 无针注射器 | 100 只/包 | 包 | 10 | 手按式,带有刻度 | |
595 | 2ml 无针注射器 | 100 只/包 | 包 | 10 | 手按式,带有刻度 | |
596 | 5ml 无针注射器 | 100 只/包 | 包 | 10 | 手按式,带有刻度 | |
597 | 一次性丁腈手套 | 100 只/盒 | 盒 | 3 | 大号 |
598 | 一次性丁腈手套 | 100 只/盒 | 盒 | 3 | 中号 | |
599 | 一次性丁腈手套 | 100 只/盒 | 盒 | 3 | 小号 | |
600 | 有机蒸汽及酸性气体呼吸 防护套装 | 个 | 个 | 10 | 含半面罩和滤毒盒 |
二、其他要求
1.采购人可根据相关文件内容和实际工作情况调整试剂和耗材的数量。
2.服务配送:根据请购清单按照要求进行配送,一般情况下一个星期供货。采购人要求提供当日配送服务(8 小时以内),如发生紧急突发情况下供应商必须配合配送。
3.产品具有质量保证,培养基等随货提供每批次检测合格报告。
4.对于应冷冻(-20±5℃)贮藏试剂,收货时一旦发现收到的试剂非冷冻状态,供货商应无条件直接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5.当对试剂和耗材的质量产生质疑时,供货商应配合相关验证过程。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提供免费更换。供货商应支付包装费和运费。对更换试剂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6.试剂出厂有效期≥6 个月,到货有效期≥6 个月,特殊试剂除外。
7.在疾控系统使用广泛的试剂和耗材可优先考虑。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文件 (包括相关证明文件) 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内容:
A.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不限于):
(1)资格条件响应表;
(2)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3)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4)投标函;
(5)开标一览表(以电子采购平台设定为准);
(6)报价分类明细表;
(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8)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 13 )“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显示系统时间,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14)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B.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不限于):
(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3)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次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为准);
(4)用户满意度评价(提供用户满意度评价,加盖用户公章为准);
(5)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6)质量保证书;
(7)制造厂家授权书,加盖厂家盖章;
(8)制造厂家原厂售后承诺,加盖厂家盖章;
(9)整体实施方案;
(10)服务承诺;
(11)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上述表格(资质)及方案,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招标系统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格式附件,所有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底纹类文件
(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当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
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评标的量要内容之一。
第五章 合同协议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专用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协议后可另行签订*
合同各方: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项目名称:[合同中心-项目名称]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货物信息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功能、制造商、产地、单价、数量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合同价为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交货和采购
2.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2.3 配送服务: 根据请购清单按照要求进行配送,一般情况下一个星期供货。采购人要求提供当日配送服务(8 小时以内),如发生紧急突发情况下供应商必须配合配送。
2.4 质保期: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2.5 交货状态:验收合格。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选择其中较高的一项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验收
6.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6.2 甲方可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甲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 6.1 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甲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根据配送清单数量*投标单价,每季度按实结算,采购人收到货款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中标价。
8.伴随服务
8.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8.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8.4 如有需要,乙方应负责办理采购货物的进口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 9.质量保证
9.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质量保证期内(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3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
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4.1 签署本合同之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5.2 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
15.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
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双方各执(两)份。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廉政保证书、中标通知书等。
20.2 供货方售后服务承诺书
20.3 其他相关文件。
20.4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2.补充条款
[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廉洁协议
项目名称:[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1]项目地址:嘉定区
委托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受托方(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
为加强政府性财政资金项目中的廉洁建设,规范项目各方活动,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本市、本区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规定,订立本廉洁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项目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或进入高档场所。
(四)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应向甲方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权。
(二)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行为的,由检察
院组织对党委、纪委、党委书、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进行问责。
(四)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利益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五)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以及导致党员、国家监察对象被纪检监察组织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经审定,给予相应期限不得参加本系统项目的惩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2]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3]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六章 格式附件
附件 1
项目名称:
资格条件响应表
(本表放置商务部分第一页)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 (响应内容 说明(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页次 |
法定基本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符合要求,并加盖公章。 2、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并加盖公章。 |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
法人授权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身份证。 | ||
信用记录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项目名称: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本表放置商务部分第二页)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 /否)) | 详细内容所 对应电子投标文件页次 |
投标文件签署等要求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开 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且上述表格签字盖章齐全。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90 天。 | ||
投标报价 |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项目最高限价; 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10%。 |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
质保期 | 试剂出厂有效期≥6 个月,到货有效期≥6 个月,特殊试剂除外 | ||
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名称:
(本表放置商务部分第三页)
序号 | 具备的条件说明 | 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页次 | 备注 |
1 | 类似业绩 | |||
2 | 客户满意度评价 | |||
3 | 企业综合实力 | |||
4 | 技术参数响应 | |||
5 | 供应配送服务方案 | |||
6 | 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 |||
7 | 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 | |||
8 | 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 | |||
9 | 项目团队 | |||
10 | 服务承诺 |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核对并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核对及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开标一览表
2024 年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 合同履约期限 | 质保期 | 最终报价(总价、 元) |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报价要求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不再调整。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分类明细表
序号 | 试剂/耗材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
合计 |
注: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各投标人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
(3)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支付上述费用为完全的费用,无须支付其他费用。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5)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明细逐一报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试剂/耗材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试剂/耗材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说明(重要,请仔细阅读!):
(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6)如投标方不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7)中标人视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8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说明: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中标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如投标方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10
法人代表证明书
( 法人投标)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表本单位签署上述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相应法律均由我单位负责。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 10-1
本授权书声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授权代表投标)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帖处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 11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2
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附件 13
信用记录查询途径(参考视图)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须显示系统时间,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标准以各地方或部门自行制定的标准为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2015 沪府令 35 号)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较大数额,对个人是指 5000 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对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是指 50000 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请投标人注意识别。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附件 14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仅供参考, 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所获荣誉 | ||||
证书编号 | |||||
从事项目经验 | |||||
时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项目类型 | |
目前承担的任务 | |||||
时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项目类别 | |
注:(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证明资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5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仅供参考, 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 中职务 | 学历 专业 | 技术职称 | 项目经验 |
… | … | … |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5-1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详细情况表(一人一表)
(仅供参考, 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1.一般情况 | |||||||
姓 名 | 年 龄 | 身 高 | 技术职 务 | ||||
职 务 | 本合同中拟任 职务 |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 |||||
学 历 | |||||||
相关职业资格 | 取得职业资格时间 | ||||||
2.经 历 | |||||||
年 份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 类型、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 注 | ||||
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并加盖公章)
投标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6
投标人近三年来已承接的主要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签订时间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 ( 元) |
注:
1、近三年指:自开标之日起倒推三年。
2、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有效。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采购内容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作为得分依据。
3、提供用户满意度评价,加盖用户公章有效。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7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参数项) | 招标参数 | 投标参数 | 是否有偏差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按技术需求表的序号逐项填写本表,如投标货物实际技术规格与技术需求无偏差,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无偏离”。
(2)投标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 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有”,还需填写偏差说明,并注明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8
质量保证书
(采购人):
本质量保证书作为( 投标人名称) 参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 “ 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对所提供的货物设备的质量保证的证明。现郑重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全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
2、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的;
3、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缺陷,作为货物的提供方,我方愿接受招标方及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方承担。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9
制造厂家授权书
(采购人):
作为设在(制造厂家地址)的制造/生产(货物名称或描述)的(制造厂家 名称),在此以制造厂的名义授权(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贵中心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1.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货物名称为: ;规格型号: ;我方保证该货物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年达产的成熟产品,且生产
(完工)日期不早于 年 月;在可以预见的( 天/年)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升级、停产、淘汰的计划。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并对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3.我方该型号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良好,最近实施(完工)的同类项目有:
采购单位 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元)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签订 日期 | 验收日期 | 联系人及 电话 |
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有关该型号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制造厂家(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此附件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但必须体现制造商名称、地址,代理单位名称、地址,项目名称及编号,提供所投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是否提供原厂售后等重要因素。
2.此后可附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介绍等。
附件 19-1
制造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采购人):
( 格 式 自 拟 )
制造厂家(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评标办法与程序
一、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其缺漏项价格,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不超过其投标报价 10%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其投标报价 10%的,其投标无效。
(4)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项目或包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人,给予其报价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3、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综合评分法
2024 年实验室常规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 分值区间 | 评分办法 |
类似业绩 | 0~5 | 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没 有不得分。(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次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有效)。 |
客户满意度评价 | 0~5 | 客户满意度评价:提供用户满意度评价,加盖用户公章有效,有一个得 1 分,最多 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0~5 | 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5分,没有不得分。 |
报价分 | 0~30 | 1、首先确定评选基准价,经评标小组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选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30 分。 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评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技术参数响应 | 0~15 | 根据所提供产品的技 术参数进行评分:要 |
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符合招标需求,主要对产品的技术指标偏离度、市场使用程度、成熟度、可靠性、产品的性价比、品牌知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性能优异的得 13-15分,基本满足使用需求的得 6-11 分,有待进一步 提升的得 0-5 分。 | ||
供应配送服务方案 | 0~7 | 试剂耗材供应配送服务方案,并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和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价好的得(5-7分),较好得(3-4 分),一般得(1-2 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 分。 |
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 0~7 | 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包括有良好业务关系的生产商情况介绍;公司能力情况介绍;仓库存储情况介绍;其它方面服务能力的体现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价好的得 (5-7 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1-2 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 分。 |
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 | 0~7 | 组织架构及管理制 度:项目机构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内部 |
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奖惩制度等)、以及公司对于供应配送服务的监管控制和支持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价好的得 (5-7 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1-2 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 分。 | ||
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 | 0~7 | 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有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的具体措施。全面回应采购要求。方案思路新、针对性强、起点高,设想新颖、服务定位明确、可行。各项内容具体,实施方案与措施合理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价好的得 (5-7 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1-2 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 分。 |
项目团队 | 0~6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成员(如配送人员、售后团队、客服人员)组织结构合理、技术能力、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价好的得 (5-6 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1-2 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