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A)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始职校农学专业学生实训 暨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湖北省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承包人(全称):河南荣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河南荣创科技有限公司为建始职校农学专业学生实训暨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L[2020](JC)
-0804A)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始职校农学专业学生实训暨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始职校农学专业学生实训暨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2019 年中职引导奖补资金(州财教发[2019]28 号)。
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9 月25 日(以监理人签署开工令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11 月2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陆仟捌佰捌拾贰元整(¥916882.00 元);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壹万零捌佰贰拾捌元肆角玖分(¥10828.49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叁拾捌贰仟柒佰贰拾元整 / (¥382720.00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xxx 。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GF—2017—0201 范本)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西安普迈项目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设计文件明确的标准、 规范,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当日提供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工程量清单壹套,图纸
壹套。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发包人、
监理人、主管部门等要求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xxx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xxx。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不接受增
加工程量。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xxx ;身份证号:/ ;
职 务:/ ;联系电话: 0718--3228011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质量、安全、进度
管理,组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协调各责任主体间关系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三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需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 和甲方提供的资料目录内所有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审计决算拨款时。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打孔装订成册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xxx ;
身份证号:411024198312090725;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 24116160403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 B(2017)0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xxxxxxxxxxxxxx;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量
清单全部内容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的出勤率 必须达到 80%以上(按工期计)。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执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照国
家相关规定执行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
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
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通 用合同条款执行。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禁止转包、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得转包、分包。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
文件、合同等进行项目监督与管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监理合同约定内
容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xxxx ; 职 务: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61007738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 人在开工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确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项目,并通知监理人。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提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工程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准备验收记录,相关人员到场验收合
格,相关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转入 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国家及
地方安全生产的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合同 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执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10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
意见的期限:7 天。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8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天按照合同价的 0.05%计算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 的 20%。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不设提前竣工奖。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供应
材料设备。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对项目中涉及的材料,必须提供样品,先报验 合格后实施,经监理人、学校对施工方提供的材料样品、证明资料
进行现场验证并签字,确保等质等价,确保“两个一致”(样品与 证明资料一致、进场材料与样品一致),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后实施。内、外墙涂料须保证五年之内不褪色、不脱皮,外墙涂
料为油性漆。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励。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 工程量清单 。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所有材料的价格波动和有关计价和计量政策调整,均不得调整单价。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
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所有材
料的价格波动和有关计价和计量政策调整,均不得调整单价。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所有材
料的价格波动和有关计价和计量政策调整,均不得调整单价。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调整单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调整单价。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现场计量以学校、监理人和承包人代表各 方现场签证为准,若有工程量增加且需增加资金,必须由学校将增加工程量和所需增加资金联系单经学校、监理人、承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凡未经审
批的一律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不得进入决算。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进行。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工程进度进行。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进行。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财政局要求编制。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工程进度提交。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双方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甲方预
付工程总合同款的 30%(含 15%农民工工资),计人民币:275000.00
元整,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元整;主体完工预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25%,计人民币:229000.00 元整,大写:贰拾贰万玖仟 元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25%,计人民币:229000.00 元整,大写:贰拾贰万玖仟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缴纳合同价款的 3%作为质保金后,余款一次性结算付清
(缺口资金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拨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计违约金。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财政局
要求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
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逾期竣工
计算。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不需要试车。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不需要试车。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7 天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天 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初审后,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以发包人确认的审计结论为竣工结算依据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 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条款执行。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2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结算时,缴纳合同价款 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时,缴纳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 证金。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缴纳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后由业主、施工、监理三方现场查验无质量问题并签证,不计取银行利率返还质量保证金。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1)层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 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2)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3 年;(3)其它项目保修按国家标准和设计文
件执行。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3 天。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相关规定执行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条款约定执行。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相关规定执
行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相关
规定执行。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相关规定执行。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逾期竣工违约金按本
合同工期延误条款约定执行。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投
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
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
方的人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
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不同
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发生的争议向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 不xx报价
发包人如发现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清单细目中的单价存在严 重的不xx,在保持其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明显存在不xx的工程细目的单价进行调整,使其趋于xx,承包人应无条件的书面确认。
21.2 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
按磋商文件要求,承包人要完成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
内容,若无设计变更和基础超深,原则上发包人将不接受增加工程
量。
21.3 隐蔽工程验收
凡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学校、施工方、地勘、设计、监理及主管部门等共同验收(若有增加,按 21.2 款执行),否则, 责任及工程量增加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21.4 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价款的支付,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填 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无签认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不予支付工程款。
21.5 竣工资料移交
竣工资料的移交:竣工验收后 15 日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 料移交学校 1 套,并办理移交签收手续,未移交和办理签收手续的项目,不予进行结算审计。
21.6 质量和安全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县领导和教育局对工程项 目质量和安全的指示,凡承建教育系统项目的施工单位应特别加强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凡是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两年内不得参与教育系统的项目投标。
21.7 保障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行为,承包人应支 付合同价款额 10%作为违约金,且该施工企业两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教育项目投标。
21.8 合同生效
x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8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
(第四部分)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承包人(全称):河南荣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建始职校农学专业学生实训暨
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3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3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3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内、外墙涂料须保证五年之内不褪色、不脱皮,外 墙涂料为油性漆。
(2)其它项目保修按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未及时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附件二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xx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承包人):河南荣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名称:建始职校农学专业学生实训暨教师培训基
地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地址: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南侧
为加强xx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省政府第 308 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 308 号令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定。
(四)建立健全xx制度,开展xx教育,设立xx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xx建设规定的行
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xx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误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
(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扒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务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第一条和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
附件三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建始职校农学专业学生实训暨教师培训基
地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地址: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 建设单位(甲方):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施工单位(乙方):河南荣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特订立本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安全法规、规章、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施工合同条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发现对方在安全管理的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制止,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按有关规定,在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合同结算价款条款不降低安全xx施工费。在工程款拨付中,不克扣属于安全xx施工费的费用;
2、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