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乙方”)与出境方(以下简称“甲方”)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北京开元xx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 L-BJ-CJ00348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等 监督及投诉电话、邮箱: 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产品名称 。团号 。组团方式
🞎 自行组团
□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 )。
□ 拼 团(其他社全称 )。出发日期 ,上团地点 。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 详情见官网行程 。
目的地 详情见见官网行程 。结束日期 ,下团地点 。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详情见官网 。
游览交通 旅游用车 ,标准 5-50 座多种旅游用车(依据人数而定)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次数 详情见行程附件 。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详情见出团凭证 。用餐次数 ,标准 。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人,大写 /人,总计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xx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xx行为指南》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邮轮)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入境证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10.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11.关于乙方使用和处理的关于甲方的个人数据,甲方有权询问相关责任人使用和处理其个人相关数据的情况;有权修正关于其自身的错误数据,补充不完整的个人数据;有权要求责任 人 删 除 关 于 甲 方的 个 人 数 据 ; 并 可以 通 过 联 系 乙 方 数据 保 护 专 员 (E-Mail:
xxxxxxxxxx@xxxxxxx.xxx)随时撤销对乙方收集、使用和分享与甲方有关个人数据的同意。在法定前提下,甲方可以限制乙方对其个人数据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xx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依法对甲方信息保密。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为甲方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导游人员。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 最低成团人数 20 人;低于此人数,乙方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合同报价以成团人数 2 人为基准,低于此人数,价格需重新核算。
9.为执行和提供旅游服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利将必要的甲方个人数据提
供给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如: 航空公司,酒店,汽车租赁,零售退税店,机票代理商,导游,会计发票服务,旅游保险,免税代理机构和经销商等),以实现和履行合同义务和服务条款。在其他情况下,乙方仅有权提供匿名数据信息给第三方。
10.在本次旅行中,所有由乙方代甲方安排的交通工具(如飞机、轮船、火车或巴士等)、住宿、膳食点、旅游观光点或娱乐项目,均非由乙方拥有、管理或操作。乙方在为甲方办理旅行相关业务的时候,需要征得甲方的个人数据使用许可;
11.除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个人数据之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也可以使用甲方的个人数
据:
a. 为履行甲方所参与的合同必须处理个人数据,或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求处理;
b. 为履行法律义务所必需;
c. 为维护公共利益所必需;
d. 为保护甲方或他人的切身利益;
e. 是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所必需,除非甲方拥有的要求保护个人数据的权益或基本权利和
自由优先于该等权益;
12.乙方依法对甲方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出售给第三方。
第六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 31 以上(含第 31 天),旅游费用 5 %
(2)行程前 30 日至 15 日(含第 30 天),旅游费用 20 %;
(3)行程前 14 日至 8 日(含第 14 天),旅游费用 50 %;
(4)行程前 7 日内(含第 7 天),旅游费用 100 %;改签换团:
(1)出发前 31 天以上(含第 31 天),不收取任何改签费用(第二次改签,31 天前需要收取 5%手续x);
(0)出发前 15-30 天(含第 30 天),旅游费用 10 %;
(3)出发前 8-14 天(含第 14 天),旅游费用 30 %;;
(4)出发前 0-7 天(含第 7 天),旅游费用 100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7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或者中途脱团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全部确认车与酒店订位,所有费用概不退换还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 30 日以内(不含第 30 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行程前 31 以上(含第 31 天),旅游费用 2 %
(2)行程前 30 日至 15 日(含第 30 天),旅游费用 5 %;
(3)行程前 14 日至 8 日(含第 14 天),旅游费用 10 %;
(4)行程前 7 日内(含第 7 天),旅游费用 20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 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 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六)其他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
第八条 个人数据
甲方提供授权,乙方及负责此次行程的导游有权使用其个人数据(例如姓名,护照号等)为其办理以下(包括并不限于)旅行服务:酒店入住登记;景点门票购买与登记;其他附加旅
游项目的预订;用于退税及获得优惠券为目的的商店登记;购物的发票与收据处理;票务(机票,火车票,船票);地接团预订;签证办理;大巴预订;接送机服务;租车配司机服务 ;游轮服务;通关协助;旅行保险相关业务的协助;紧急情况的协助(例如医院或当局)等。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 90 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
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x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1.甲方托运行李如有遗失或损毁,由有关运输部门按国家规定进行赔偿,乙方给予协助处理。乙方提醒甲方其贵重物品及现金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失,甲方自负。
2.乙方提醒甲方在境外不得参加中国法律禁止的活动等(黄、赌、毒及邪教组织)若甲方自行前往,责任自负。
3.甲方必须保证自身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自备常用、急救药品。若因甲方自身疾病或过错造成后果,乙方会履行必要的救助和协助义务,责任甲方自负。
4.团队旅游原则上安排两位同性别一间房,如有特殊需求需补房差,夫妻需要同住一间房必须事先说明,乙方视情况尽量安排。
5.乙方提醒甲方:乙方导游人员无法一对一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在团队自由活动期间以及行程结束回酒店休息时间应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如果甲方在旅途中遗失物品,乙方和导游应积极妥善处理,并协助甲方第一时间到当地警察局报案,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未成年人和 70 岁以上老人必须由其家人监护看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因看管不及产生后果,乙方有协助义务,责任甲方自负。
7.甲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依照欧共体法律规定,乘客运营司机工作时间限制为 10 小时之内;如甲方确有特殊需要,本着合理而可能的原则且在导游与司机可以承受的工作强度下,乙方可协助安排;但因此产生的司导加班费用及车费,油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9.有关行程以外的自费项目请甲方事先同导游达成价格上的协议,问清票价和加班费情况,然后再选择是否前往,如若发生争议,乙方不负责行程以外的纠纷。行程确认后xxxx导游和司机贩卖景点,也不允许甲方自行要求司机导游更改行程,行程确认后,所有的更改(非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水灾,战乱等发生)均需经过境内,境外组团接团社的协商。若因违反此协议引起客人与司机导游或对行程引起的争议乙方不负责任。
10.甲方在团队执行当中若对导游,酒店,餐等有不满意,请马上反馈给乙方,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11.行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理赔,乙方给予协助处理。
12.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 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日 期:
合同附件一:旅游行程单
详见官网
1.为了更好地游览,导游有权根据当天时间和住宿地点调整景点参观游览顺序,请体谅。
2.本网页内所标注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实际抵达时间会因各种不可抗力原因如天气,堵车,交通意外,节日赛事,骚乱罢工等有晚点可能,还请您见谅。您如有后续行 程安排需搭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其他城市,我们xx建议您至少预留 3 小时以上的空余时间,以免行程延迟受阻为您带来不便。 由于您没有预留足够的空余时间而导致的自行安排行程有所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甲方代表签字(xx): xxxx:
合同附件二:《名单和个人资料表》
姓 名 | 性别 | 护照号 | 出生日期 | 电话 | 紧急联系人 | 紧急联系人电话 |
身体状况 |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 |||||
如有以上病史请出示医生出行建议: 甲方确认签名(xx): 年 月 日 |
合同附件三:《旅行安全及退税提示》
尊敬的贵宾:
非常荣幸能够为您安排此次旅行。希望大家玩的开心。在外旅行安全是重中之重。以下有几点注意事项请您留意,务必加以防范:
一、谨防小偷:
1. 中国人外出旅行习惯带大量现金,小偷专门以中国游客为目标进行偷窃,请警惕自己的钱包被盗;
2. 尽量不要与陌生人交谈,当有人请您帮忙照相时,请注意在您照相的时候往往就是小偷行窃的最佳时机;
3. 当您离开旅游车时,贵重物品不可以放在车上或行李箱内。因为司机不能一直守在车上。一旦小偷发现车上有值钱的物品,会砸碎车窗偷走东西。已经发生多起小偷趁司机不在砸坏车窗行窃的事件,之前也曾发生打车行李箱被撬,导致客人行李箱丢失的事件。保险公司和车公司对此类情况丢失的财物无法赔偿;
4. 如果您此次旅行所用的是 5-9 座车导游兼司机,在一些不太安全的地方停车时,导游为了防止小偷砸车,有可能不能陪团队离开太远,请您谅解;
5. 经常会有吉普赛人沿街乞讨,xxxx任何金钱,当他们成群接近时莫慌张,看住您的包,并大声通知导游。
6. 入住酒店后,如果您把行李放在房间内外出逛街,不可以把贵重物品放在房间内。如果觉得带在身上不方便,可以寄存在前台。以前也发生过在酒店房间丢失贵重物品的事情,酒店对此类事件也是无法赔偿的,因为无法确认您所丢失物品的价值;
7. 入住酒店休息时,如有人敲门,请先问清楚对方身分再开门…若是陌生人或穿着类似酒店工作人员的人绝对不可以开门,更不能他们进入房间,有事请与导游联络。曾经多次发生此类事件导致客人东西被偷被抢。
8. 用早餐或是午晚餐时绝对不可将随身物品放在椅子上,一定随身带好。
9. 当您在乘机办理托运行李时,一定不要把贵重、易碎物品放在托运行李里,因为按照规定,航空公司最多只会赔偿您新的行李箱。另外决不让陌生人帮您搬运行李,以免行李遗失。
二、抢劫诈骗:
1. 在国外旅行,请您将手提包拿好,最好能挎在身上,因为发生过骑摩托车抢包的事情,尤其是老人和妇女是抢劫的主要目标;
2. 请不要离开团队单独活动,要听从导游的安排,尤其晚上您回到酒店后,如果想看看周围环境,请先与导游联系,征求导游意见后,再与其它团员结伴而行,这样大家可以相互照应,而且最好就在酒店或周围活动,不要去太远和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如酒吧、舞厅,曾经发生过客人在酒吧被敲诈事件,几杯酒加上服务费被敲诈几千欧;
3. 在国外出现过有人冒充假警察,骗取客人财物的事情,如果在大街上遇到警察要求您出示证件,请您不要慌张,赶紧联系导游,让导游进行处理,不要把财物交给他们;
4. 一旦发生以上情况,我们的导游会协助您到当地警察局报案,但追回财物的可能性极
低,所以请您务必留意以上提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5. 不要向陌生出示团组行程安排,不透露团组导游员、车辆等重要信息,以免被陌生人跟踪,而影响您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人身安全:
1. 在境外要遵守当地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照相的时候请一定注意不要站在行车道上。在进行一些可能有危险性的活动时,如上雪山、缆车、游船等请遵守秩序,不要拥挤;
2. 不要非游泳区游泳;游泳时,儿童一定要有家长陪同,没有深水证客人的不要去深水区游泳;
3. 在境外不要与当地人发生争吵,小事能忍则忍,或者联系导游处理,不要因小失大,发生打斗,给自己造成伤害;
四、健康安全
1. 如果您有心脑血管疾病或者特殊病史,请随身备好药品,并事先告知旅行社和导游,这样旅行社和导游可以给您一些建议,或者对您进行特殊的照顾。在旅行中当您感觉到不舒服的时候,也请一定告诉导游,以便我们及时处理;提醒:既往病史在境外发 作,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 糖尿病的客人请您务必随身携带胰岛素,不要放在行李里或者车上,以备不时之需;
3. 不要乱吃小摊贩或者陌生人给的食物,以免造成食物中毒等情况;
《旅行安全提示》是国家旅游局要求旅行社必须向客人明示的重要提示,请导游向全体客人明示讲解,如果您已获悉此提示,并且愿意按照此提示做必要的自我保护,请您在甲方代表签上名字,谢谢您的配合!
甲方代表签字(xx):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