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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2-084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入区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建立自有研发生产场所,目前租用多个场所开展业务,为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支持首都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公司拟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区协议》,打造一站式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创新服务型综合园区。
一、协议签署概述
公司拟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区协议》, 按照约定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打造一站式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创新服务型综合园区(以下简称“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亿元(预计不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入区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有土地及房屋交易所涉相关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公司签署《入区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手方介绍
1、协议对方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关
3、关联关系:公司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入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义翘神州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及成果转化基地。
2、项目内容:乙方承诺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建设义翘神州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及成果转化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亿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打造一站式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生物医药创新服务型综合园区。
(三)双方的义务及承诺
1、乙方应当按规定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并及时足额缴纳转让费用、税费等。
2、乙方承诺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10 亿元,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3、乙方承诺本项目于投产之日起两年内达产,预计 2025 年达产。
4、甲方为乙方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承诺及约定的,甲方有权视项目情况拒绝给予乙方各项支持,并且有权收回已给予的相关支持;
2、若乙方未能实现达产承诺,且达产年产值和纳税额均未达到签约时开发区准入标准的,甲方以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价款(按宗地剩余使用年限折算)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补偿额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程度评估确定。
(五)本协议的文字与效力
x协议自甲方行政机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签署《入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入区协议》,有助于双方合作共赢、共谋发展。本次签署《入区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若本项目成功建设,有助于优化公司生产经营环境,维护生产经营稳定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投资周期较长,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支出增加,公司将严格控制财务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逐步投入资金。
五、风险提示
1、《入区协议》为公司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项目建设相关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约定,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有土地及房屋交易所涉相关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的落地推进、产能产值、投资金额等受到国家政策、研发进度、资金投入、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关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不构成公司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3、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入区协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