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8338
xxxxxxxxxxxxxxxx(00000)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册 通用部分)
采 购 人:山东中医药大学
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8338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1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排名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2 采购人(发包方),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2.4 供应商(承包方),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且具有合法资格的工程施工单位。
2.5 工程,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承包采购人发包内容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承包完成规定的工程过程中须承担的各项义务。
2.7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具备良好的供应和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2)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从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取得磋商文件。
3.3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3.4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1 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1 对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手机)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2 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4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5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6 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投标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府采购仅针对投标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
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3)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投标文件需要列出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5.7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投标供应商必须投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投标文件须提供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或具体查询网址。
(3)加分幅度: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给予认证产品 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投标文件须提供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或具体查询网址;
(4)投标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5) 本办法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
6.1 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发包工程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册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 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二册
第五部分 磋商邀请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附表
第七部分 评审办法和评分细则第八部分 技术要求及说明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发包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5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技术响应表中注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加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
7.4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磋商文件。
8.1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或补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补充。
8.3 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8.4 磋商文件的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书面依据为准,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公开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将会被拒绝。
9.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9.3 封面设置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9.4 响应文件资料装订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 A4 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
响应文件、图纸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9.6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9.7 响应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制作,否则该响应文件有可能会被拒绝。
10.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磋商文件的第八部分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
11.1 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2.1 商务部分
12.2 资信部分
12.2.1 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
12.2.2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2.2.3 供应商应携带其资信部分原件至报价现场,如若响应文件资信部分出现瑕疵,而供应商未能立即提供原件核验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3 技术部分
12.3.1 供应商企业概况;
12.3.2 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12.3.3 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12.3.4 安全xx施工措施;
12.3.5 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响应时间、保障措施、紧急抢修任务所能提供的应急方案等;
12.3.6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2.3.6.1 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12.3.6.2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
12.3.6.3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12.3.6.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自开标之日起近期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12.3.6.6 同时承诺经采购人认可的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工程施工现场,上述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换或撤离,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做出更好的调整。
12.3.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3.8 关于保修期的特别说明
12.3.8.1 本次招标项目保修期见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或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
12.3.8.2 保修期: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要求,供应商可报更长保修期。
12.4 报价部分
12.4.1 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施工及保修期间水电、人工、材料、机械、技术设施设备等所有费用。
12.4.2 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12.4.3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4.4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报价部分(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2.4.5 供应商须按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
比较。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2.4.6 宣读报价时,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当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12.4.7 按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接受并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后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2.4.8 唱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进行唱标,若有多个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将会被拒绝。
12.4.9 供应商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工程结算时,合同总价根据工程量的增减予以调整。
12.4.10 合格供应商有再次最终报价的机会,综合单价按同比例下浮的原则确定。除非发生设计及工程量变更,再次报价不允许上浮。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12.5 电子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 12.1、12.2、12.3、12.4 条款要求内容的 word 格式。
●电子版介质为“U”盘。
●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2.6 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1 按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四部分顺序排列并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x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3.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
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
作无效报价处理。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
15.2 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5.3 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绝,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6.2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8.1 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通知,且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3 和15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
19.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报价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参加报价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如在公开报价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
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9.2 公开报价时,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
19.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
●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1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记录并在报价会议结束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3 人以上单数组成。
20.2 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 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0.4 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1 初步评审
21.1.1 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以备磋商小组核对。
21.1.2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商务、技术、工程量清单等内容进行完全响应,是否有漏项等,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通过技术部分符合性审查的,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21.1.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结果,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1.4 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21.2 详细评审
21.2.1 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21.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2.3 详细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第七部分评审办法和评分细则的规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打分,并签字确认。
2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9)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21.5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21.5.1 根据 21.2.5 款汇总得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排名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1.5.2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22. 询问
22.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2.2 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23.质疑
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23.2 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授权代表地址、授权代表邮编。
(2)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3)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 1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质疑事项 2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 2 法律依据:……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3.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3.4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3.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23.6 质疑方式、质疑接收地址、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23.6.1 质疑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执行。
23.6.2 质疑接收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 6636 号中海广场 8 楼 805 室;
23.6.3 联系部门: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23.6.4 联系人:xx;
23.6.5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24.1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25.1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26. 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执行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
山东中医药大学(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以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 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三、合同内容
x合同所提供的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报价明细表;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四、合同金额(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如有变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以甲方审计结算结
果为准)。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具体内容参考政府采购合同)。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
2、交付地点: 八、履约验收
x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交付验收合格 12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十、合同生效
x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 1 日,按应付金额 0.3‰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0.3‰支付违约金。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
(长清校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保存
x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一份。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函(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4、商务响应表
5、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一览表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详见附件)
7、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应具有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
1、供应商企业概况;
2、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3、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4、安全xx施工措施;
5、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响应时间、保障措施、紧急抢修任务所能提供的应急方案等;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6.1 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6.2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
6.3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6.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自开标之日起近期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7、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
以上格式中标注“★”的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为无效投标。除“★”内容外,其他给定格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微调整,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
附件 1
第四部分 附件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号: )的竞争性磋商项目,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等,遵守贵机构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6、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日。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件 2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 姓名、职务或职称) 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并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办理本次磋商、签约的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在参加本次投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单位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4: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就该项目第 包做出响应并递交了响应文件。
我公司具备履行该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成交后能够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5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工期要求 | |||
保修期 | |||
付款条件 | |||
…… |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6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发包方 | 项目名称 | 工程规模 | 合同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发包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合同 | 成交通知书 | |||||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提供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网上报税证明(截图)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报价(单位:元) |
1 | 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2 | 工期 | 日历天 |
3 | 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 | |
4 | 备注 |
备注: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相关清单表格格式填写。
报价说明
x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根据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报价,竣工结算时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得调整。项目内容包括拆除及外运部分、材料安装及附属工程。
清单报价表中总报价和全费用综合单价均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项目的直接费、管理费、人工费、拆除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协调配合费、规费、检测费、验收费、竞争性磋商服务费、现场施工的水电费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认真、仔细勘察现场,预估现状未达到施工标准而需修复的工作数量,并将此施工费用(含材料)计入投标造价,承担由于预估偏差而造成的收益或损失。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费用,将以采购人认可的现场签证、变更为准计算。如某项费用未报,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再调整。施工期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上涨,或有政策性调整,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风险等由各报价单位承担。
附件 10:
序号 | 姓名 | 项目团队中的职务 | 职业资格 | 联系手机 | 备注 |
... |
注:附缴纳社保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自有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原值(元/台) | 用途 | 购置时间 |
注:附购置发票复印件
(2)租赁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产地 | 数量 | 用途 | 租赁期限 |
注:附租赁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1.供应商银行开户情况
供应商需提供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单位:
2、开户银行:
3、帐号:
4、账户为供应商基本户的,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账户为供应商非基本户的,提供开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以上信息为供应商中标后合同付款信息,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款支付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加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公开报价时间)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